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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五第一单元第1课《物种起源》绪论 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关于“物种起源”,如果一个自然学者,对于生物的相互亲缘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它们的地理分布、地质上的连续以及其他的此类事实加以思考,就可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除非等到能够说明世界上无数的物种曾经是怎样变化以获得如此完善地、正当地引起了我们赞叹的构造和相互适应。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惟一可能原因归之于如气候、食物等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我们以后会论述到。但是要把像啄木鸟那样的构造,它的脚、尾、嘴及舌,如此巧妙地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仅仅归因于外界的条件是不合理的。又如槲寄生的情形,它从某几种树木吸取养料,它的种子必须由某几种鸟为它传播,它的花雌雄分开,绝对需要借某几种昆虫的帮助,把花粉从一朵花带到另一朵花上。如果说这种寄生物的构造,以及它与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是外界条件或植物的习性导致的结果,也同样是不合理的。

(达尔文《物种起源》绪论)

(1)、这段文字介绍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2)、作者研究物种起源所凭借的事实基础是什么?

(3)、作者举槲寄生为例是为了说明什么观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青龙偃月刀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稣稣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回  家

龙应台

    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放下了手边所有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大多是背着背包、拎着皮包、推着带滚轮的庞大行李箱、扶老携幼的,准备搭九广铁路北上。就在这川流不息的滚滚红尘里,妈妈突然停住了脚。   

    她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地方?”

    哥哥原来一路牵着她的手,这时不得不停下来,说:“这是香港。我们要去搭火车。”

    妈妈露出惶惑的神情,“我不认得这里,”她说,“我要回家。”

    我在一旁小声提醒哥哥:“快走,火车要开了,而且还要过海关。”

身为医生的弟弟本来像个主治医师一样背着两只手走在后面,就差身上没穿白袍,这时一大步跨前,对妈妈说:“这就是带你回家的路,没有错。快走吧,不然你回不了家了。”说话时,脸上不带表情,看不出任何一点情绪或情感,口气却习惯性地带着权威。三十年的职业训练使他在父亲临终的病床前都深藏不露。

    妈妈也不看他,眼睛盯着磨石地面,半妥协、半威胁地回答:“好,那就马上带我回家。”她开步走了。从后面看她,身躯那样瘦弱,背有点儿驼,手被两个儿子两边牵着,她的步履细碎,一小步接着一小步地往前走。

    陪她在乡下散步的时候,看见她踩着碎步戚戚低头走路,我说:“妈,不要像老鼠一样走路,来,马路很平,我牵着你的手,不会跌倒的。试试看把脚步打开,你看——”我把脚伸前,做出笨士兵踢正步的架势,“你看,脚大大地跨出去,路是平的,不要怕。”她真的把脚大跨出去,但是没走几步,又戚戚低头走起碎步来。

    从她的眼睛看出去,地是凹凸不平的吗?从她的眼睛看出去,每一步都可能踏空吗?弟弟在电话里解释:“脑的萎缩,或者用药,都会造成对空间的不确定感。”

    散步散到太阳落到了大武山后头,粉红色的云霞乍时喷涌上天,在油画似的黄昏光彩里我们回到她的卧房。她在卧房里四处张望,仓皇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指着墙上一整排学士照、博士照,说:“都是你儿女的照片,那当然是你家喽。”

    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看过去。半晌,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我仿佛听见窗外有一只细小的蟋蟀低低在叫,下沉的夕阳碰到大武山的棱线、喷出满天红霞的那一刻,森林里的小动物是否也有声音发出?

    还没开灯,她就立在那白墙边,像一个黑色的影子,幽幽地说:“……不认得了。”大武山上最后一道微光,越过渺茫从窗帘的缝里射进来,刚好映出了她灰白的头发。

    火车开了,窗外的世界迅疾往后退,仿佛有人没打招呼就按下了电影胶卷“快速倒带”,不知是快速倒往过去还是快速转向未来,只见它一幕一幕从眼前飞快逝去。

    因为是晚班车,大半旅者一坐下就仰头假寐,陷入沉静,让火车往前行驶的轰隆巨响决定了一切。妈妈手抓着前座的椅背,颤巍巍站了起来。她看看前方,一纵列座位伸向模糊的远处;她转过身来看往后方,列车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门后头的深浅。她看向车厢两侧窗外,布帘都已拉上,只有动荡不安的光,忽明忽灭、时强时弱,随着火车奔驰像闪电一样射进来。她紧紧抓着椅背,维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她开始往前走。我紧跟着亦步亦趋,一只手搭着她的肩膀,防止她跌倒,却见她用力地拨开我的手,转身说:“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她的眼睛蓄满了泪水,声音凄恻。

    我把她抱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我胸口,紧紧地拥抱她,也许我身体的暖度可以让她稍稍安心。我在她耳边说:“这班火车就是要带你回家的,只是还没到,马上就要到家了,真的。”

    弟弟踱了过来,我们默默对望。是的,我们都知道了: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嬉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专送拿印章来”……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生命

巴金

    我接到一个不认识的朋友的来信,他说愿意跟我去死。这样的信我已经接过好几封了,都是一些不认识的年轻人寄来的。现在我住在一个朋友的家里,是一个很安静的地方。我的窗前种了不少的龙头花和五色杜鹃,在自己搭架的竹篱上缠绕着牵牛花和美国豆的长藤。在七月的大清早,空气清新,花开得正繁,露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对面屋脊上站着许多麻雀,它们正吵闹地欢迎新生的太阳。到处都充满着生命。我的心也因为这生命的繁荣而快活地颤动了。

    然而这封信使我想起了另一些事情。我的心渐渐地忧郁起来。眼前生命的繁荣仿佛成了一个幻景,不再像是真实的东西了。我似乎看见了另一些景象。

    我应该比谁都更了解自己罢。那么为什么我会叫人生出跟我去死的念头呢?难道我就不曾给谁展示过生命的美丽么?为什么在这个充满了生命的夏天的早晨我会读到这样的信呢?

    我的心里怀着一个愿望,这是没有人知道的:我愿每个人都有住房,每个口都有饱饭,每个心都得到温暖。我想揩干每个人的眼泪,不再让任何人拉掉别人的一根头发。

    然而这一切到了我的笔下都变成另一种意义了。我的美丽的愿望都给现实生活摧毁干净了。同时另一种思想慢慢地在我的脑子里生长起来,甚至违背了我的意志。

    我能够做什么呢?

    “我就是真理,我就是大道,我就是生命。”能够说这样话的人是有福的了。

    “我要给你们以晨星!”能够说这样话的人也是有福的了。

    但是我,什么时候才能够说一句这样的话呢?

一九三四年七月在北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左手神医

北乔

    在江苏东台三仓乡,朱庆树的名头很大,人称“左手神医”。

    朱庆树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这以后他靠穿百家衣吃百家饭维持生活。十六岁的时候,村里来一位道人。在桥头,道人遇上朱庆树,没说上几句话,朱庆树就跟道人离开村子。他什么也没带,他也没什么可带的。九年后,在村里人把朱庆树忘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回来了。一身粗布长袍,一个大药箱,右边空空的袖子随风飘荡。

    村里的接生婆一年前生了病,是种怪病,能吃能喝,就是人一天天地消瘦。朱庆树到村子里时,接生婆已经瘦得不成人样,就像树干挂个皮囊似的。朱庆树用他的左手替接生婆把脉后,开了个药方。接生婆吃了十副药,居然好了,又忙着为人们接生去了。这以后,她除了帮人家接生,还多了件事,就是到处夸朱庆树医术高明。她说:“我啊,是把人接到世上来,朱庆树能把人从阎罗王手里抢回来!”

    朱庆树没有家,也不需要家,天天地这村转到那村。他给人看病,从不收钱,只要管饭管住就行。有人硬要给他钱,他坚决不收,“我从小就是乡亲们养大的,现在我有吃有住就知足了,我要钱,也没用的。”遇到一些大户人家付钱,他也不要,但让人家买上几副药。总有些人家是没钱吃药的,这时候,他存的药就会派上用场。

    不管到什么地方,遇上什么病人,朱庆树只要伸出左手把把脉开上几副药,就能药到病除。有些病人,连药都不用吃,朱庆树扎扎针,就能治好。这样的人,不是神医,是什么?渐渐地,人们知道了朱庆树的一些事。原来当年他是跟着那位道人进深山学医去的。他的右胳膊,是一次采药时被老虎咬掉的。朱庆树不怎么说话,说得最多的是“医道”。人们要感谢他时,他说,不用谢,这是医道。可人们要他细讲什么是医道,他又解释不清,只说行医之人遇病就得治,就是医道。

    一天,他走到一大户人家门口,从门里窜出一条狼狗,硬生生地从他腿上咬下一块肉,血流满鞋子。没等他包扎,门里跑出一个家丁,一见是朱庆树,愣在那儿不知说什么好,平日里横蛮竖野的样子全不见了。原来这人家的老爷吃午饭时突然倒在桌边不省人事,呼吸十分的微弱,就和死人差不多。家丁不是出来看狗咬着谁了,这事他才不管呢。他家的狗咬人是远近闻名的,遇到有人到门口不咬那才是怪事呢。家丁是听从吩咐去请左手神医朱庆树的,可没想到出门就撞上了朱庆树。见朱庆树被狗咬了,他有点恨狗,这破狗,你什么人不能咬,偏咬他,你什么时候不能咬,偏在这档儿咬,完了,老爷的命恐怕是被你这破狗一口咬没了。

    朱庆树看出些什么,忍着痛问家丁是不是有什么人病了,家丁吞吞吐吐地开了口。朱庆树听到一半,随便找块破条缠了一下伤口,就三步并着两步进了院子,身后留下一行血印。

    后来,有人说朱庆树,你啊你啊,真是傻到家了,狗把你咬成那样子,你还救狗的主人。朱庆树淡淡地说:“医道,道为术之上啊!”

    这一天,朱庆树刚为一户人家的小儿子看完病,五六个日本鬼子就冲进院子,见到朱庆树,二话不说绑着就走。县城里一个鬼子大佐得了病,耳朵和眼睛总往外渗血。这鬼子,朱庆树是知道的,全县的百姓都知道,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朱庆树花了两天的工夫,终于把鬼子的病治好了。

    村里人听说,朱庆树成了鬼子的座上宾。

    过了两天,村里人听说,镇里鬼子营区发生了一次爆炸,所有的鬼子全被炸死了。

    朱庆树也在其中。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没文化

(俄罗斯)安德烈·马卡罗夫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 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

    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个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 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 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呢。

    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儿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迁入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 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这些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这整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iPad。”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竟然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套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

    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认亲

侯发山

    那天,龙飞和妻子文静正在观看中央电视台的大型公益节目《等着我》。看过这个节目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档寻亲栏目,就是失去亲人的家属提供线索,由社会各界力量帮忙寻找。其中一大部分因为线索充足,加之现代化手段,以及志愿者的倾心投入,最终都能够找到。也有一少部分,因为年代久远,蛛丝马迹都没有,希望就成了泡影。

    中当时电视上出现一个大叔,他来自四川农村。四十多年前,他们七个月大的儿子丢失了,找了几十年也没有找到。男人姓陈,他对主持人倪萍说,当时他们两口子在山腰的一块田里刨土豆,儿子在田边的竹篓里睡觉。两口子干了半天活,到田边去歇息时,才发现儿子不见了。这么多年,两个人辗转全国各地,每到一个地方,打上半年工,然后再赶往下一个地方,赚钱是次要的,主要是为了找儿子。他们常年在外,老家几乎很少回去,最近从老家传来消息,说家里的房子已经坍塌了。十年前,因为思念儿子,老伴的眼睛哭瞎了;五年前,老伴病逝了。

    陈大叔只有六十岁,看上去像是七八十岁的人了。他虽然一直平静地叙述着,却是一脸的无助。看得出,他强烈压抑着心中的悲伤。

    很显然,他老了,希望在有生之年找到儿子,自己也老有所依,老有所靠。

    可是,大家都能看出来,陈大叔给出的线索太少了,他的儿子没有找到的可能。

    龙飞鼻子酸酸的,文静也用纸巾擦拭着眼角的泪水。

    倪萍对陈大叔说,你还记得儿子长什么模样吗?他身上有没有特别的特征?

    陈大叔说,我只记得他小时候的模样……他的脸上有块特别明显的胎记。

    龙飞和文静对视一眼。

    龙飞摸了摸自己脸上的胎记,看着文静,迟疑了一下,说:“我,我是不是该去认亲?”

    “应该去。老人家太可怜了。”文静点了点头,鼓励龙飞。

    龙飞说:“要不要给萌萌商量一下?”萌萌是他们的儿子,在大学读书。

    文静说:“不用商量,给他解释一下就中。再说,他小时候就一直要爷爷,现在爷爷回来了,他应该高兴才是。”

    就这样,龙飞联系中央电视台寻亲栏目组,声称自己就是陈大叔的儿子。寻亲栏目组喜出望外,急忙联系双方见面。

    陈大叔见到龙飞那一刻,愣怔了好半天,似乎不敢上前相认。

    瞅着陈大叔,龙飞心里刺疼刺疼的。陈大叔的头发都已经花白,像是落了一头的雪。可以想象,为了寻找儿子,老人家饱受了怎样的磨难。

    龙飞说:“爹,我是您儿子啊。”说罢,上前抱着陈大叔,眼里的泪不由得流了出来。龙飞一边哭一边诉说自己寻找生身父母也找得好辛苦,要不是看电视,真不敢相信这辈子还能见到他。

    陈大叔,落泪了。他颤抖着手,抚摸着龙飞的肩膀,也呜嗬鸣嗬哭起来,鼻涕一把泪一把的。

    后来,龙飞就把陈大叔接回了家里。龙飞在城里开家店铺,经营着五颜六色的布匹,买的房子也在城里。陈大叔勤快,龙飞不让他去店里帮忙,他就在家里忙活,没事干了,就去拖地板,有时一天拖三四遍,都能照出人影来。

    儿子找到了,也有了家,陈大叔好像一下子掉进了幸福的海洋。

    萌萌从学校回来,一家三代更是其乐融融,家里充满了爱的温馨。

    二十三年后,陈大叔的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弥留之际,他拉着龙飞的手说:“孩子,谢谢你!其实,你不是我的孩子,他脸上的胎记在左边,你的在右边。当时,看你哭得那么伤心,我也就认了。”

    龙飞说:“爹,我知道我不是您的儿子,因为在我两岁的时候父母先后病逝了……看到您无依无靠,我和文静商量后就认您了。”

    陈大叔粲然一笑蠕动着嘴唇,还想说点什么,眼睛一闭,再也没有睁开。

    萌萌得知真相后,写成故事放在了网上。陈大叔的老家人看到这个故事,就在网文后面留言说,当年老人的儿子被狼叼走了,害怕老人知道真相挺不过去,村人就隐瞒了事实,都说是丢了,是为了让老人心存希望,活下去。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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