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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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河北石家庄一中高二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她长得像我妈

巩高峰

    ①在一溜搬运工里,我见到她的时候,吃了一惊。嗯,女搬运工本来就很少见,何况她这么矮小瘦弱,我都不知道她能不能搬动一箱瓷砖。

    ②让我吃惊的另一个原因是我昨天下午刚刚见过她,就在一家大超市门口。当时之所以多留意了她几眼,是因为她长得有点像我妈,满脸都是皱纹,看上去明显超出实际年龄。只是她看起来稍稍年轻一点,但是更瘦小,像远在千里之外老家的小一号的我妈。我记得因为这个,我还笑了笑。

    ③当时她正和儿子吵架,虽然她努力表现出家长训斥孩子的样子,可俩人看起来就是在吵架。儿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却比她高半头,她得仰着头数落他——因为那个男孩自己做主在超市买了一双耐克鞋,而且从超市一出来就立马换上了,那双旧鞋则拎在手里。

    ④她说她天天在超市门口整理自行车,打扫卫生,一个月才挣八百,他一双鞋就给花没了。她儿子看起来更生气,说篮球队的同伴买的都是今年的新款,最便宜的也一千多,他买了双旧款,还打六折,结果还是被唠叨半天。

    ⑤今天竟然又见到她,巧得让我不由多看了她一眼。她很敏感,很快发现我注意了她一下,而且她误会了我的眼神,特意从一排搬运工里跑过来,跟我保证说她能搬动,让我放心,她不是来混搬运费的。我不过是帮朋友一点小忙,替他看着搬运工腾挪一个仓库。所以我朝她点点头,说:“你可以挑小箱搬,注意别砸着脚。”

    ⑥她本来都转身走了,听我说了这句话,回头看了我一眼,显然又理解错我的意思了。第一箱她就赌气搬了个最大的,一箱足足70斤。我试过,两个人抬都有些吃力。她个头矮,不能像别人用背的方式,只好抱着箱子,身子后仰,下巴紧紧顶着,走起来有点摇晃。虽然很吃力,倒也顺利搬到了仓库门口的车厢口。她停了一下,用右腿顶住,深吸一口气,“嗨”的一声将瓷砖箱举高了一些,由车上面的搬运工接过去。她掸了掸衣襟上的灰尘,扭头看了看我,眼神里有点小得意。

    ⑦第一车装满的时候,搬运工们突然嗷嗷叫着往车上爬,争抢去卸车的机会。卸车和装车的价钱一样,但是比起装车,那活儿可轻松多了,所以需要的人也少,只用四个就可以。最先爬上车的四个人,就算抢到了机会。她反应明显慢了,等她挤到车厢边,四个胜利者已经坐在瓷砖上微笑了,有种占了便宜的兴高采烈。

    ⑧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那些男搬运工背后带着讥笑议论她时,都叫她“那个女的”。他们说她是被亲姑姑从四川拐卖到这边的,卖给了一个大她十八岁的老男人。最初几年怕她跑了,老男人把她拴在屋里,整天不让她出来,直到后来她接连生了三个孩子,让她走她也不肯走了。

    ⑨显然,他们对她既排斥又有些同情,他们觉得搬运东西是男人干的活儿,她不该来分他们的搬运费,也不该干这么辛苦的活儿。

    ⑩我把一张塑料凳子递给她,示意她坐下来歇歇:“一会儿车还得回来,腾空这个仓库怎么也得十几车,下一趟再去。”

    ⑪她勉强笑了笑,没说话。这些搬运工里就她没带杯子,于是我用一次性杯子倒了水给她,她边喝水边谢了我三次。

    ⑫我说:“我昨天见过你,你不是在那个超市门口管理自行车吗?怎么又来干这个?”

    ⑬她听我这么说,惊讶地挑了挑眉毛,笑了,“那个活儿只干半天,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一点。上午都闲着没事儿,反正多赚一点是一点嘛,是吧?”她其实很健谈,而且话里果然有些四川口音。后来,她就跟我聊开了。她说她男人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也懒,还喜欢喝酒。她有三个孩子,大女儿读大学了,从第二学期开始就不让家里给钱了,都是自己做家教赚学费和生活费。二女儿明年也要高考了,她心气高,只想考北大清华。就是小儿子从小惯坏了,不太听话。

    ⑭说这些的时候,她满脸都是笑——心疼、欣慰又有点骄傲。只是说到小儿子叛逆,还跟她顶嘴、吵架时,她的脸上罩上了乌云。说着说着,她突然毫无征兆地哭了,鼻涕眼泪混在一块,一把抹了擦在鞋帮子上。

    ⑮那姿势、口吻和表情,跟我妈当年为我生气时几乎一模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是恍惚,仿佛自己又在倔强地面对着伤心的母亲。

    ⑯后面的几趟车,我跟司机交代了,每趟都让她跟去卸车,而且不用挤在车厢里,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她每次去卸车时都回头感激地朝我笑一下。

    ⑰她不知道,每次她一朝我笑,我就想哭。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有误的两项是(    )

A、小说的语言含蓄蕴藉,描写如行云流水,叙述自然,人物形象鲜活,为读者展现了小说表现现实生活的艺术魅力,可圈可点。 B、女搬运工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为了使女搬运工的形象更加鲜明生动,小说综合运用了细节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等手法。 C、小说第⑧段中男搬运工们对女搬运工身世的议论,表现了男搬运工们对她的同情,为小说增添了一抹温暖的色调。 D、这篇小说的标题“她长得像我妈”,虽然朴实无华,但是内涵丰富,除了可以设置悬念、提示情节,还蕴含着作者的情感,彰显了文章主旨。 E、小说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方式,加入“我”与女搬运工的情感交流与情绪互动,增强了小说的可读性和真实性。
(2)、小说末尾处“她不知道,每次她一朝我笑,我就想哭”,这句话体现了“我”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请结合文意简要概括。

(3)、小说中的女搬运工有着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你怎样看待小说中女搬运工的儿子这一人物?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冷暖岛事

王福日

    时至三月,天气乍暖还寒。

    这天阳光很好。

    老顺财沿着山坡上满是雪水的泥泞小路,一一呲一滑地赶向山坡下已废弃的打谷场。

    他的许多老伙计已经等在那里——六冠叔、张大炮、凤举……他们散落的这个小岛上,能聚起来的老人也就是这十几个了。

    只要天气好,这十几个人都要聚在一起,在打谷场上拢一堆火,吊起大茶壶,一群老人摆桌放凳,边喝茶边打牌,时间就在丝丝啦啦地水沸声中悄然过去了。

    但这天的气氛有些压抑,昨天就说身体不舒服提早回家的有田叔,快到中午了还没有来。

    “我们去看看吧!”老顺财说。

    众人互相搀扶着往有田叔家去,没走出几步,就听见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老顺财心里一紧,这不年不节的,鞭炮声在这个岛上只有两个意义——一是喜,一是丧。若有喜事,早该筹划了,大家应该有耳闻,若不是,那只能是……

    老顺财脚下一踉跄,“有田叔!”几位老人面色骤然紧张,脚步也快了起来。

    快到有田叔家的时候,一个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隐约递进了老顺财的耳朵,空气中飘荡着浓重的火药味道,老顺财觉得一颗心就卡在嗓子口,他想喊,但与泥泞抗争的双腿已经耗尽了他的体力,他不得不张大嘴,用直窜进肺管的寒风把这股情绪压下去。

    一转弯,就是有田叔家的大门了。门开着,有田叔的小孙子坐在一堆鞭炮屑上蹬腿嚎哭,旁边站着他气鼓鼓的父亲。

    “亮子,出啥事儿了?”

    “顺财叔,你们来啦!这孩子,过年剩了一挂鞭炮,被他偷出来放了,这不年不节的,您说该不该打?”

    “哎呀,这算个啥啊?城里过年不是不让放鞭嘛!对了,你们啥时候回来的?”

    “昨天回来的!”

    “你爹他……”

    “在屋里躺着呢!”

    “他身体好受些没?”

    “啊?我爹病了吗?他没说啊?!”

    “他……”

    老顺财刚想说有田叔昨天提早回家的事,就看见有田叔挑开门帘走了出来,红光满面的,哪有半点病态?

    “好你个有田叔!”老顺财忽然想通了,“谎称生病原来是为了回家等儿子啊!”

    “我不是怕你们嫉妒吗?!”有田叔笑着赔礼,“你们的儿子过年不是都没回来吗?”

    “你个老东西,我们还以为你……”

    “哈哈,儿孙都在身边,我就是去了,也没啥遗憾啦!”有田叔开着玩笑。

    “你!……”老顺财忽然感觉周围暗淡下来,寒风冰冷刺骨。

    只剩有田叔家院子里的阳光,有些刺目,温暖的让他想哭。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3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寻找翠翠

祝勇

    闲坐于草亭,忽地想起翠翠,仿佛想起一个熟识的故人。

    天碰巧落着雨。我们碰巧饮着酒。雨和酒,碰巧都易于勾起人的愁肠。碰巧是在酉水边,酉水碰巧和沈从文小说里写的一般模样。我们碰巧都是沈从文迷。

    所有与翠翠有关的事物,碰巧在这个时刻,聚齐。

    而翠翠,却只能隔着茫漠的时空同我们说话。翠翠很远。翠翠只生长于沈从文三十年代的小说里,穿着图案简单的衣裳。悠远的日子早已布满了旧电影似的划痕,但她的明眸不会褪色。沈从文说:“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她便用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面前的人无心机后,就又从从容容地来完成任务了。”严格来说,翠翠是由所有喜欢翠翠的人集体创作的。凡是读过《边城》的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

    翠翠是典型的中国式梦境的产物。她容纳了民间中国对于自然、人性、爱情与生命的本质看法。或者说,翠翠是河流的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她的每一寸肌肤都是秋露和山雨凝聚成的,所以她才清明秀丽,有着透明的秉性。她是中国河流的青春写照。凡是河流可以带我们去的地方,她都可以带我们去。

    翠翠就是这样陪着我,在湘西,一路走了好远。她是无处不在的河水和月光。我知道她不独属于我,但她总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这是《边城》以外的翠翠。沈从文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翠翠。翠翠在《边城》里,在沈从文的设计里,只属于傩送,傩送就一下子成了《边城》外许多人的共同的情敌。

    《边城》真正煽情之处,是翠翠的等待。翠翠的等待就是整部作品的高潮。也可以说,前面所有的故事,都只是一个交代,翠翠执着而执拗的等待,才是作品的核心。但是故事恰好就在这里戛然而止了,读者会根据自己的人生取向作出自己的抉择和判断,沈从文一句也没有多写,只有轻描淡写的几句:“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美丽的翠翠,就这样将期望抛向未知的远方。她实在不该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耗尽自己的一生,她蓬勃健美的生命不该有这样的结局。也许,在某个“明天”,翠翠会突然看见傩送风尘仆仆的微笑重又出现在岸头,但是我们仍不妨作一个残酷的假设——傩送从此远行,心中装着他的翠翠,梦里想着他的翠翠,走遍天涯,却永不归来。而翠翠,则同渡口一同老去。这样,翠翠的一生,因为爱而不完整;另一方面,对爱的忠贞又使她的生命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完整。翠翠于是成了沈从文为我们造的一个断臂女神

    然而,这一切即使是梦想,也来得太迟了。翠翠被时间裹挟着,像傩送一样一去不回头了。傩送和翠翠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着我们。翠翠如蓝印花布一样纯朴的背景,带着湿润的乡下气息,消失在时间深处了。

    坐在草亭里想念翠翠,翠翠既远且近。雨还在下,河面上是一片烟,天气越来越寒凉。酒还在饮,身子却越来越暖。野渡无人,视野里有浓有淡。浓的是水边的青石,怪兽般长满绿毛;淡的是若有若无的远山,以及山脚下的江水。一幅典型的中国式风景。遂想起沈从文的一句话:“一切总永远那么静寂,所有的人每个日子都在这种不可开窍的单纯寂寞里过去。”当然,翠翠也在其中。想起她的爱,她悠长的等待,想哭。生活也许早已不那么静寂,在自己的节拍里沉了很久的湘西人在现代的步伐面前也表现出一丝慌乱。要抵挡香车宝马的诱惑已不那么容易了,尽管它的价值并不超过当年的一座碾坊。爱情,早已成了休闲中的甜点与快餐,成了一次性消费品。这个时代里,过路的女学生,即使装扮再奇奇怪怪,行为再不可思议,也不是风景了。但翠翠是。

    可是河流还在。只要河流还在翠翠就在。

    当翠翠在孤独中等待傩送的时候,世间有多少个傩送,踏遍千山,在寻找着翠翠!

    寻找翠翠,翠翠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忧伤。

(选自散文集《凤凰:草鞋下的故乡》,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花婆

原非

    花婆一生嫁过三个男人,一个教书先生,一个泥水匠,一个长工。三个男人婚后都不到两年,不是病亡就是祸死。三次寡遇,无须别人多讲,她就知道自己命不好。有了这般认识,她就断绝了一切温柔富贵的奢望,干脆拉根打狗棍,老老实实做起叫花子来。

    不想这一讨饭,竟在洛河讨出了名堂。

    花婆讨饭不做穷相,依旧像过去一样清爽端正。夏天灰布单衣,冬天黑布棉衣,脚腕那儿常年扎着一副绑腿带,头发一丝不乱地网在发兜里。竹篮碗筷也干干净净还用一方白布掖紧四角遮了。也许是开始的不习惯反使她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她不喊叫,只朝敞着的大门前一站,静候着主人出来。如碰上狗咬,她也仅抡着棍子在地上划拉着抵挡。主人发现她,舍一块饼或一碗稀饭。她伸了篮子或碗接过,点头一谢,躲到无人处,蹲下埋头吃了,然后来到正在车水的井台上洗碗。如果吃饱了,就在井台上略坐一坐,随后无选择地随便走进谁家田里,帮着做些应时的活儿,如果觉得不足,便拿了新洗的碗筷,再去村里讨要。

    花婆总是这么一副姿态,安分自爱。日子一长,人们的意识里就淡漠了她作为叫花子的形象,只把她当作闲人对待。洛河川多水田,人们四季都忙,亲朋间有什么要紧的口信儿,一时腾不出手来,这便想到了花婆,这就托她十里八里地去传递。无例外地,隔个一天两天,对方就有了准确的回应。进而,人们又大胆地让她捎些小东小西,这也毫无差错。再后来,商人们为逃匪劫,竟把携带银钱的事也委托给她。这样下来,花婆终日负载累累的,追着洛河上的帆影或伏牛山上的流云,西来复去。

    一天清早,花婆为一商贩转送款子,在伏牛山脚下被两个土匪劫了。她尾随着歹徒来到大山深处,走进一座寺院,见着了土匪头子张秀。张秀外号旱螃蟹,水陆两路都有他设的卡子。

    花婆向张秀讨款子。张秀从大烟炕上爬起来,双脚点在鞋口里,盯着花婆说:“你上我这儿讨钱,你可知道我是干什么的?

    花婆说:“你是土匪头子,洛河没有人不知道。可你立过规矩,不抢邮差不抢贫。我是讨饭的。”

    张秀拨弄着手下交上来的100块银元:“你是叫花子,哪来这么多钱?还是硬货?”

    花婆说:“我替人家送的。”

    张秀说:“那就不是你的。”

    花婆说:“可在我身上带着呢。”

    张秀一挥手:“别跟我啰嗦了,走吧。“

    “你叫我走就得把钱还我,”花婆迈着小脚上去撮银元,“要不我就没脸见人了。”

    张秀一拍桌子上的手枪:“你既然是叫花子,还什么脸不脸的,打出去!”

    几条大汉一拥而上,架起花婆,凌空丢出山门。花婆挣扎着站起,一句话不说径朝山崖走去。可惜她力气不足,一跃没有跳到沟底,而是落在不深的一个石头上,只撞破了头。

    土匪把花婆弄上来,撕了她的衣襟替她包扎。张秀看着山门前摔碎的破碗片,抠了一会儿鼻孔说:“看不出,这婆子还这么重义!把那钱扔给她吧。”

    自此花婆出了名,钦差一般在洛河川通行无阻。但她依然固守着一贯的叫花子形状,到哪儿只讨一口饭吃。

    可是,花婆最后还是被人杀害了。她死在一个十字路口,透胸流下一摊血来,棍子碗筷还在身边,只是没了竹篮。人们报了官,县警察局却没来人。

    花婆葬后个把月,有怀念者到坟上烧香,意外地发现坟前趴着一个男子。那男子身下一片淤血,子弹是从两只眼睛射进的,而他僵硬的手下就压着两把手枪。竹篮也回到花婆坟上,里边放着白花花200块银元。

    张秀一伙也来人看了那男子,说不是他们的人。人们于是猜测,那男子一定是外来的匪徒,还不知道花婆的善誉,及至知道了便深感羞愧,这就送还了劫物,自裁以谢罪。不然,他不会灭了自己的眼睛。

    地方上贴出告示,要那银元的失主前来认领。过了很长时间也不见失主到来。人们这就商议,想用那笔钱为花婆修座庙。庙名都拟好了,就叫义丐庙。这时,县警察局来人了,说要破案,就把那200块银元作为物证收了去。

    案子终究没破。流传在人们口头上的,仍旧是那种猜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温钝的刀

刘博文

    不否认,女人的脸上是有过桃花的。

    桃花灿烂,如日薄西山时特有的余晖,在玻璃镜片折射下,点缀着为数不多的光芒。不刺眼,有引导与示好的意味。

    还剩三天。时间隐藏在手臂上的腕表里,不急不快地走着。

    橱窗前的林一峰定下脚步,余晖一片片散下,打在他身上,和先前女人脸上的桃花相同,有催促的意味,是不是示好他就不知道了。

    他只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扶了扶镜框,玻璃橱窗里摆放的挂钟每转一圈,时间就像刀刻般划入他的皮下骨。刀锋利,林一峰的心里,一直都住着这样一把刀。

    此刻,他悄悄将刀藏起,目光转向橱窗,眼神中重新透出一个少年应有的温和。

    橱窗是精致的,从那里面传来的眼神也受到感应般温柔,也许是为了引导客人购买自家柜台上的物品,来收取提成而换做的温柔表象。

    林一峰能理解,在每周一的市场营销课上,老师曾给他们讲过,在业内,这叫刀背营销法,往白了说就是营销者把自己如刀尖的脾气收一收,藏起来,展示给顾客的永远是刀背般温钝的笑容。

    女人的笑容真的不失为温钝。

    相比之下,林一峰的笑容便有点窘迫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经过这片橱窗,远能搜索到的记忆停留在半个月之前。

    不同的是,第一次并非经过,他是刻意进去的。

    或者说,他是做好了足够的准备推门进去的,但他未曾料到,自己辛苦兼职赚的钱,与里面任何一件商品的价格都挂不上等号。

    更别提那套做工精良的电动剃须刀了。

    那天推门而出的林一峰的脊背,在推开门的瞬间弓成了小于号(<),像一把本该出鞘却不得不藏入袖中的刀。

    还剩三天!

    尽管隔着玻璃,林一峰仍能听见柜台上那把剃须刀的嗡嗡声——女人正在给客人试刀。

    他低下头,用室友吴尽满嘴新潮的话形容,丧丧的。

    说这话时吴尽正在刮胡子,那把拥有流线机身的电动剃须刀比魔术师还要神,眨眼工夫,吴尽脸上因为蓬勃生长的胡子而导致的邋遢、疲态全部消失了,林一峰知道它们的归处,胡碴的归处在那小小刀片下的罩子里。艳羡的目光收回,林一峰在那一刻清楚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为了那套做工精良的剃须刀!他将刀轻轻的藏在心底,最柔软那一处。

    大三的课程不多,推算好时间,和多数精力充沛的同学一样,林一峰加入了大学生兼职的行列。

    是好事,学校鼓励学生这么做,相当于早一天踏入社会品尝生活的艰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嘛。

    是好事,对林一峰这个出身于农村,从小靠父亲养育的单亲家庭来说,真的是好事,大一时他就在电话里为兼职的事情和父亲争执过。

    父亲的老观点,坚持让他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就算要补贴家用,也得等到大三。林一峰能够想象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父亲土里刨钱汗珠子落地摔八瓣那种疲累,和老态。

    大三,林一峰很快就成为了店里最勤奋的外卖小哥,谁知道勤奋换来的不是褒奖与酬劳,而是辱骂,是损失。

    只是晚送了十分钟而已,客户拒收,还向老板提出赔偿,堵车而耽误的十分钟,让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化作乌有,直接盈亏自负。

    和营销课上导师讲的案例一样,自负盈亏。

    心被堵了的林一峰站在橱窗外,路灯渐次暗下,恍如林一峰胸腔里那颗越来越暗的心。

    风沙掠过,洒在他已多日不曾修理的脸上,城市就是如此,好的环境都只留给属于这里的人,不知怎的,他突然想到了昨晚在朋友圈上看到的这句话。

    他只是想凭借自己的双手来赚取一套剃须刀呀。

    显然,他是不属于城市的那一号人。抬起沉在腕表上的头,林一峰看见时间清晰的滑过,嗡嗡的剃须刀马达声从橱窗里渐渐消散,已是打烊时间,女人正将剃须刀收进柜台里。

    只剩两天了,过了今晚的话……

    不管了。秋风拂过,林一峰蹙了蹙眉头,眉头如刀!

    他推开玻璃门,逼近女人。

    女人刚锁上柜台那把精致的锁,她没想到,自己的生命也将就此被锁上。

    因为挣扎,女人的面孔变得绯红,桃花变得灿烂异常。

    林一峰的刀误入了桃花深处……

    还剩两天。

    还剩两天就是父亲的五十岁生日了,五十知天命,林一峰想让父亲面容显示出成年男子的坚毅,而不是被胡须潦草地遮蔽,一副丧丧的表情。

    这么想着,脸上露出温钝笑容的林一峰将右手上的刀攥紧,左手顺带将来不及关闭的剃须刀藏进自己大衣荷包里。

    只剩下两天了,有嗡嗡的马达声自耳边传来。

    电动剃须刀的声音就是温钝。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椰 子 糖

虔 谦

    周六我在公司加班时,突然一阵晕眩,摔倒在地。和我一同加班的琼扶起了我,问:“琳,你怎么了?没事吧?”

    我头很晕,浑身乏力并颤抖。我用手指着我办公桌的抽屉说:“请你打开那个抽屉,拿两颗糖给我好吗?”琼打开了那个抽屉——“椰子糖!”他说了一句。两颗椰子糖下肚,我感觉好了一些。聪明的琼见状,立刻冲了一杯糖水给我喝。我的精神恢复了过来。

    离开公司时,琼不放心我自己坐公车,亲自送我回家。“到我家玩玩吧?”半路上他问。他家就在公司和我家的中间。四个月来,他一直邀请我去他家玩,我一直都没去。“好。”这次我满口答应。

    到了琼的家,琼的父亲汤姆森先生站起来和我打招呼。他正在桌上整理着什么。琼告诉他父亲我今天发生的“状况”。汤姆森先生听了若有所思,说:“嗯,身边常带着糖,这很好。”又补充道:“有时可以救命哦!”

    琼向我解释说:“我爸爸和你一样,出门都要带糖。你看——”他指了指桌上的一个小玻璃器皿,那里满装着糖。“椰子糖!”我忍不住叫了一声。“是的,是椰子糖。”汤姆森先生说,“这习惯是我爸爸传给我的。我正在整理他那些老照片。”我一看,果然,桌上的书书本本堆里,放着不少照片。

    琼一听就来了劲,“对了,琳,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我爷爷是空军,二战时到了中国。有一次他的飞机被敌军击落。他受了伤,被一个中国少年救起。那少年给了我爷爷几颗椰子糖……怎么了?”琼见我眼睛睁得大大的,就打住话头问道。

    世上有这么巧的事吗?!我的心跳加速了起来。“你没事吧?”琼担心了起来。我先是摇摇头,然后说:“琼,我也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爷爷的故事。”“你爷爷的故事?”汤姆森父子俩一起向我靠近了过来。

    “嗯。我爷爷十五岁那年,在山地里遇见一个受伤的美国飞行员。敌人还在搜捕,于是我爷爷把他背到树林里一个安全的地方,脱下衣服帮他包扎伤口。飞行员流了很多血,很虚弱。我爷爷跑回村子叫了人来帮忙,还用他一直舍不得花的保命钱,买来了几颗椰子糖,当场给那个飞行员吃了……”莫名的情绪让我语咽。

    “你爷爷现在在哪里?”汤姆森先生急切地问。

    “他……他过去也常常提起那位年轻的美国飞行员……”

(摘编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美)福克纳

    艾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送丧的人们大多出于好奇,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艾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

    这幢房子传说是他父亲死后留给她的财产。

    记得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妇女们到她家吊唁的时候,艾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坚称她的父亲并没有死,并一直拒绝将他的父亲下葬。正当人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来求婚的青年男子,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行政当局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宏亮,双眼比脸色浅淡。很快,他就成了全镇的名人。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艾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艾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但是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一次伯隆同男人们喝酒,说现在只是想玩玩,还无意成家,于是一些年纪大的人就说“可怜的艾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深信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这个贵族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

    ……

    “我要买点毒药,”艾米丽跟药剂师说。她当时已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我要砒霜。”

    药剂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我们有,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做什么用途。”

    艾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骨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铺路工程竣工,伯隆离开了本城。一天黄昏,有人看见伯隆去而复返,他走进了艾米丽的那所房子,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

    至于艾米丽小姐呢,等我们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

    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她就这样度过了一年又一年——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死在楼下的一间屋子里。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艾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做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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