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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二第四单元第15课《荷塘月色》同步练习

读课文《荷塘月色》,“虽然是满月”,却“不能朗照”,作者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是因为 (     )                    

A、朦朦胧胧的月色下一切都变得美好,正和他向往美好生活的心情吻合。 B、这淡淡的月色能给人丰富的遐想,使作者感到“到了另一个世界”似的,它使作者摆脱了惆怅与烦恼。 C、它与作者孤寂冷落的感受相一致。 D、它与作者淡淡的哀愁和片刻的逍遥的喜悦感受相合拍。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练习。 

囚绿记   (陆蠡)

①这是去年夏间的事情。

②我住在北平的一家公寓里。我占据着高广不过一丈的小房间,砖铺的潮湿的地面,纸糊的墙壁和天花板,两扇木格子嵌玻璃的窗,窗上有很灵巧的纸卷帘,这在南方是少见的。

③窗是朝东的。北方的夏季天亮得快,早晨五点钟左右太阳便照进我的小屋,把可畏的光线射个满室,直到十一点半才退出,令人感到炎热。这公寓里还有几间空房子,我原有选择的自由的,但我终于选定了这朝东房间,我怀着喜悦而满足的心情占有它,那是有一个小小理由。

④这房间靠南的墙壁上,有一个小圆窗,直径一尺左右。窗是圆的,却嵌着一块六角形的玻璃,并且在下角是打碎了,留下一个大孔隙,手可以随意伸进伸出。圆窗外面长着常春藤。当太阳照过它繁密的枝叶,透到我房里来的时候,便有一片绿影。我便是欢喜这片绿影才选定这房间的。当公寓里的伙计替我提了随身小提箱,领我到这房间来的时候,我瞥见这绿影,感觉到一种喜悦,便毫不犹疑地决定下来,这样了截爽直使公寓里伙计都惊奇了。

⑤绿色是多宝贵的啊!它是生命,它是希望,它是慰安,它是快乐。我怀念着绿色把我的心等焦了。我欢喜看水白,我欢喜看草绿。我疲累于灰暗的都市的天空,和黄漠的平原,我怀念着绿色,如同涸辙的鱼盼等着雨水!我急不暇择的心情即使一枝之绿也视同至宝。当我在这小房中安顿下来,我移徙小台子到圆窗下,让我的面朝墙壁和小窗。门虽是常开着,可没人来打扰我,因为在这古城中我是孤独而陌生。但我并不感到孤独。我忘记了困倦的旅程和已往的许多不快的记忆。我望着这小圆洞,绿叶和我对语。我了解自然无声的语言,正如它了解我的语言一样。

⑥我快活地坐在我的窗前。度过了一个月,两个月,我留恋于这片绿色。我开始了解渡越沙漠者望见绿洲的欢喜,我开始了解航海的冒险家望见海面飘来花草的茎叶的欢喜。人是在自然中生长的,绿是自然的颜色。

⑦我天天望着窗口常春藤的生长。看它怎样伸开柔软的卷须,攀住一根缘引它的绳索,或一茎枯枝,看它怎样舒开折叠着的嫩叶,渐渐变青,渐渐变老,我细细观赏它纤细的脉络,嫩芽,我以揠苗助长的心情,巴不得它长得快,长得茂绿。下雨的时候,我爱它淅沥的声音,婆娑的摆舞。

⑧忽然有一种自私的念头触动了我。我从破碎的窗口伸出手去,把两枝浆液丰富的柔条牵进我的屋子里来,教它伸长到我的书案上,让绿色和我更接近,更亲密。我拿绿色来装饰我这简陋的房间,装饰我过于抑郁的心情。我要借绿色来比喻葱笼的爱和幸福,我要借绿色来比喻猗郁的年华。

⑨绿的枝条悬垂在我的案前了,它依旧伸长,依旧攀缘,依旧舒放,并且比在外边长得更快。我好像发现了一种“生的欢喜”,超过了任何种的喜悦。从前我有个时候,住在乡间的一所草屋里,地面是新铺的泥土,未除净的草根在我的床下茁出嫩绿的一芽苗,草菌在地角上生长,我不忍加以剪除。后来一个友人一边说一边笑,替我拔去这些野草,我心里还引为可惜,倒怪他多事似的。

⑩可是每天在早晨,我起来观看这被幽的“绿友”时,它的尖端总朝着窗外的方向。甚至于一枚细叶,一垄卷须,都朝原来的方向。植物是多固执啊!它不了解我对它的爱抚,我对它的善意。我为了这永远向着阳光生长的植物不快,因为它损害了我的自尊心。可是我系住它,仍旧让柔弱的枝叶垂在我的案前。

⑾它渐渐失去了青苍的颜色,变成柔绿,变成嫩黄,枝条变成细瘦,变成娇弱,好像病了的孩子。我渐渐不能原谅我自己的过失,把天空底下的植物移锁到暗黑的室内;我渐渐为这病损的枝叶可怜,虽则我恼怒它的固执,无亲热,我仍旧不放走它。魔念在我心中生长了。

⑿我原是打算七月尾就回南去的。我计算着我的归期,计算这“绿友”出牢的日子。在我离开的时候,便是它恢复自由的时候。

⒀芦沟桥事件发生了。担心我的朋友电催我赶速南归。我不得不变更我的计划,在七月中旬,不能再留连于烽烟四逼中的旧都,火车已经断了数天,我每日须得留心开车的消息。终于在一天早晨候到了。临行时我珍重地开释了这永不屈服于黑暗的囚人。我把瘦黄的枝叶放在原来的位置上,向它致诚意的祝福,愿它繁茂苍绿。

⒁离开北平一年了。我怀念着我的圆窗和绿友。有一天,得重和它们见面的时候,会和我面生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回  家

龙应台

    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放下了手边所有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大多是背着背包、拎着皮包、推着带滚轮的庞大行李箱、扶老携幼的,准备搭九广铁路北上。就在这川流不息的滚滚红尘里,妈妈突然停住了脚。   

    她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地方?”

    哥哥原来一路牵着她的手,这时不得不停下来,说:“这是香港。我们要去搭火车。”

    妈妈露出惶惑的神情,“我不认得这里,”她说,“我要回家。”

    我在一旁小声提醒哥哥:“快走,火车要开了,而且还要过海关。”

身为医生的弟弟本来像个主治医师一样背着两只手走在后面,就差身上没穿白袍,这时一大步跨前,对妈妈说:“这就是带你回家的路,没有错。快走吧,不然你回不了家了。”说话时,脸上不带表情,看不出任何一点情绪或情感,口气却习惯性地带着权威。三十年的职业训练使他在父亲临终的病床前都深藏不露。

    妈妈也不看他,眼睛盯着磨石地面,半妥协、半威胁地回答:“好,那就马上带我回家。”她开步走了。从后面看她,身躯那样瘦弱,背有点儿驼,手被两个儿子两边牵着,她的步履细碎,一小步接着一小步地往前走。

    陪她在乡下散步的时候,看见她踩着碎步戚戚低头走路,我说:“妈,不要像老鼠一样走路,来,马路很平,我牵着你的手,不会跌倒的。试试看把脚步打开,你看——”我把脚伸前,做出笨士兵踢正步的架势,“你看,脚大大地跨出去,路是平的,不要怕。”她真的把脚大跨出去,但是没走几步,又戚戚低头走起碎步来。

    从她的眼睛看出去,地是凹凸不平的吗?从她的眼睛看出去,每一步都可能踏空吗?弟弟在电话里解释:“脑的萎缩,或者用药,都会造成对空间的不确定感。”

    散步散到太阳落到了大武山后头,粉红色的云霞乍时喷涌上天,在油画似的黄昏光彩里我们回到她的卧房。她在卧房里四处张望,仓皇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指着墙上一整排学士照、博士照,说:“都是你儿女的照片,那当然是你家喽。”

    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看过去。半晌,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我仿佛听见窗外有一只细小的蟋蟀低低在叫,下沉的夕阳碰到大武山的棱线、喷出满天红霞的那一刻,森林里的小动物是否也有声音发出?

    还没开灯,她就立在那白墙边,像一个黑色的影子,幽幽地说:“……不认得了。”大武山上最后一道微光,越过渺茫从窗帘的缝里射进来,刚好映出了她灰白的头发。

    火车开了,窗外的世界迅疾往后退,仿佛有人没打招呼就按下了电影胶卷“快速倒带”,不知是快速倒往过去还是快速转向未来,只见它一幕一幕从眼前飞快逝去。

    因为是晚班车,大半旅者一坐下就仰头假寐,陷入沉静,让火车往前行驶的轰隆巨响决定了一切。妈妈手抓着前座的椅背,颤巍巍站了起来。她看看前方,一纵列座位伸向模糊的远处;她转过身来看往后方,列车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门后头的深浅。她看向车厢两侧窗外,布帘都已拉上,只有动荡不安的光,忽明忽灭、时强时弱,随着火车奔驰像闪电一样射进来。她紧紧抓着椅背,维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她开始往前走。我紧跟着亦步亦趋,一只手搭着她的肩膀,防止她跌倒,却见她用力地拨开我的手,转身说:“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她的眼睛蓄满了泪水,声音凄恻。

    我把她抱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我胸口,紧紧地拥抱她,也许我身体的暖度可以让她稍稍安心。我在她耳边说:“这班火车就是要带你回家的,只是还没到,马上就要到家了,真的。”

    弟弟踱了过来,我们默默对望。是的,我们都知道了: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嬉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专送拿印章来”……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粗鄙的暴发户审美充斥着我们的社会

冯骥才

    在北欧,尤其是奥斯陆的大街上,你会感到城市有一种非常舒服的整体性。它没有历史与现代的断裂与分离,而是和谐地浑然一体。这不仅是建筑外部,连建筑内部乃至家具风格也是一样。今天的他们依旧喜欢用新鲜的原木把屋顶装饰得像昔时的农舍,喜欢木头立柱,喜欢没有花纹雕饰的桌椅,喜欢用光洁的木板组合起来的衣柜与书架;但这不是不动脑子地去模仿传统,而是加进去一种后工业时代崇尚的简约美与现代科技能力包括精细的切割与抛光的技术,而使其成为现代审美中一种自己的文化主体元素。他们已经成功地将自己即北欧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

    中国就麻烦多了。自汉唐以来,中原汉文化的审美似乎一贯而下。特别是明代的审美雍容大气、敦厚沉静,从中可以清晰看到汉之博大与唐之沉雄。然而到了清代,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们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驱使整个社会的审美发生变异。特别是乾隆盛世,审美的繁缛与炫富感走到极致,完全脱离传统审美的厚重与含蓄。可是到清代中期之后,国力的衰败便使这种奢华的追求无法企及而日渐粗鄙,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遭到破坏。此后则是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在“不爱红装爱武装”时代,国民的美育和审美品格已不被提倡。当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耕社会转向现代的工业社会时,我们已经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或是呆头呆脑的仿古,或是跟着洋人亦步亦趋地做“现代秀”。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没有现代审美,也就提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化。

    而北欧人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过渡,不是听凭自然,稀里糊涂地完成的。我想它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经过知识界,即建筑界、艺术界、设计师等长期的创造性的努力与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公众的认可。因为,只有成为集体审美,才是一种时代的文化特质。

    然而,我们至今还没有把美育列入素质教育;还有,知识界的努力是重要的关键。如果我们只去克隆舶来的“现代”,或者在传统中找卖点,我们自己的现代审美则无法建立起来。我很欣赏奥运会中的中国印、祥云和开幕式中“画卷”的设计,这是一种积极和精心的努力。当然,还嫌太少,还只是在设计范畴的个别成功的范例,更大的文化问题是我们的现代审美。而这种时代审美是不会自动转换与完成的。如果现代文化建立不起来,留下的空白一定会被商业文化所占据。就像当前充斥我们社会的粗鄙又浮躁的“暴发户审美”。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游隼

    一只猛禽用翅膀尖梢在蔚蓝的天空中扫画出一个个圆圈。这个飞翔的“几何学家”正是游隼——古埃及神话中法老的守护神荷鲁斯的化身。相传,荷鲁斯有时变成鸟,有时以人身隼头的形象出现。这是个明智的选择:游隼美丽英勇,无疑是天空之神的理想象征。

    游隼上体呈深蓝灰色,有黑褐色横斑,头颈部为黑色,带蓝色光泽,下体由白色到淡黄,有黑色横斑。游隼体长约0.5米,双翅展开可达0.7米左右,体格强健,善疾飞,有鸟中“歼击机”的美称。

    游隼分布广,适应性强,尤为喜欢在开阔的原野上活动,捕食正在空中飞行的鸟类。它们一旦发现猎物,就快速升上高空,占领制高点,然后将双翅折起,使翅膀上的飞羽和身体的纵轴平行,头收缩至肩部,以每秒近100米的速度向猎物猛扑过去,迅速伸出强健的脚掌,猛击猎物的头部或背部。这一击非同小可,一下可打掉鸽子或乌鸦的头。猎物被击昏或击毙后坠落时,游隼会快速轻盈地跟随猎物下降,在半空中将猎物抓走。猎物在其短的钩状喙和长而尖端弯曲的钩状爪的配合下,迅速地被肢解和撕碎。一对游隼和它们的一窝儿女,在一个夏季能够捕食300多只中型鸟类,所以猎人经常驯养游隼作为狩猎助手。这种最野性、最凶猛的鸟类一旦养熟了,在人面前会变得像母鸡似的温驯,是世界上可用作猎鹰的最好种类之一。

    游隼和大多数猛禽一样,可以消灭猎物种群中老、弱、病、残个体,对于促进生物种群的进化和更新,以及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凭借卓越的捕食技能、优良的驯化性能,成为猎人向往拥有的狩猎助手。也有许多人将游隼的标本甚至羽饰,视为威严和权贵的象征。这样对游隼的狂热追捧,导致游隼的价格飞涨,目前国际市场上一只游隼实际售价达数千美元,一只完整的标本也有数百美元的报价,从而引发了众多偷猎者对游隼的疯狂捕捉和猎杀。

    游隼数量急剧减少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剧毒有机氯杀虫剂在世界范围的滥用。有毒化学物质随猎物进入游隼体内,大量富集,导致不育、幼鸟畸形,乃至于成鸟的大量死亡。少数的幸存者也会因这些有毒物质的侵害,导致产卵率降低,卵壳变薄,孵化时极易破碎,造成繁殖率的进一步下降。许多鸟类专家认为,欧洲、北美的游隼种群就是这样于20世纪50年代被彻底瓦解的。另外,生息地遭到人类活动的破坏,也是游隼数量减少重要的原因。

    这引起了相关国家政府和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的高度关注。英国早在1954年就颁布了《野生鸟类保护法令》,并和周边国家联合起来对游隼以及其它大型猛禽进行保护,如在繁殖季节派人守护它们的巢,产卵期给它们供应食物,以防止污染造成的危害。有些国家还采取人工孵化的办法,成功地养育游隼等猛禽种。如美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在世界野生生动物基金会的赞助下,对游隼实施了一项饲养繁殖计划,最终取得了成功。尽管是人类让游隼得以繁衍,但事实上,我们对它们的破坏永远比我们所做的补偿多得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茶道

王春迪

    海爷好茶。

    海爷喝茶讲究多,譬如泡过的茶渣,不能乱倒。府里的下人,便把茶渣倒在了门口一个废旧花坛里。长年累月,茶渣越积越厚,伸手刨半天都摸不到花坛里的土。风和日丽之时,隔好几步远,都能闻到门口一股淡淡的茶香。

    有闲人给废花坛起了一个很有味道的名字——“茶冢”。这个闲人名叫归去来,二十七八,尚未婚配,父母早逝,留有家业,为人善良本分。但他嗜茶如命,壶不离手,茶不离口,整日摆弄茶壶茶宠,也不打理家业,坐吃山空。没过几年,家业败光,所有能换钱的,都拿去抵了债,只剩一把紫砂壶,与他形影不离。

    落魄之后,每每茶瘾发作,归去来便到茶馆门口蹲着,等伙计出来把那些泡过的茶渣泼掉时,他就凑上去讨一点。后来,归去来发现,海爷家的下人,常往门前花坛里倒茶渣。每逢此景,归去来遂讨要过来,装到壶里,以解茶瘾。

    一天,海爷出门送客,恰巧撞见归去来在要茶渣,海爷无意中瞥见他手里攥着的那把紫砂壶,心中一惊,随即把他请进来。归去来进门后,发现桌上已经沏上一杯龙井,海爷做了一个请茶的手势,归去来没怎么吹凉,就直往嘴里吸溜,而后摇了摇头,说,茶是好茶,可惜水煮老了。海爷一笑,水还有煮老的?

    归去来告诉海爷,水要急煮,听到有似风吹青松之声,即去盖,见壶底有蟹眼之泡,再去冲茶,茶汤必定鲜爽可口。沸腾太久,便过时了,用这样的水冲茶,汤老香散,色暗味涩,口感便大打折扣……海爷来了兴致,请归去来泡茶。归去来也不推让,煮水,温杯,洗茶,出汤,并用自带的紫砂壶来冲泡。海爷喝了一盏,顿觉轻汗微出,毛孔疏散,头清身轻,两腋生风,好不畅快!

    随后,海爷接过归去来的紫砂壶,瞄了一眼壶底,猛然一惊!原来,这壶竟出自紫砂大师陈鸣远之手!

    当天晚上,海爷留归去来吃饭,同时还请了当地几个文人富商,海爷在众人面前,极力称赞归去来和他的紫砂壶,颇有相见恨晚之意。就这样,归去来成了海爷府上的常客。

    这一天,海爷对归去来说,我看你把壶拿过来拿过去的,容易碰坏,放家里也容易失窃,干脆就放府上吧,想喝茶的时候,你就过来,我这边所有好茶,尽你享用。归去来有些不舍。可怎么也不该驳了海爷的面子,加上海爷府上好茶又多,思前想后,也就答应了。

    起初。归去来想念他的壶,还常到府上来喝喝茶,把玩一会儿。海爷不忙时。也陪他坐一会儿。但后来,归去来发现,府上的人个个忙得两脚不沾地,自个儿闲着在那喝茶,也碍眼。归去来甚至觉得府里人看他的眼神和以往都不一样了。于是,归去来越发去的少了。可归去来念念不忘那把壶。每每看到它,就像是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喝完茶,走的时候,总会红着眼睛回头看上几眼。归去来想把壶偷偷拿回去,但觉得那样做不合适,便想找个机会,跟海爷说一声。

    不巧,海爷因为生意,出远门去了。于是,归去来日思夜想,寝食难安,好不容易入睡,不是梦到茶壶被人抢走,就是梦到茶壶被人打碎,醒来便伤心不已。

    归去来很怀念以往在茶冢前讨要茶渣的生活。

    入冬之后,归去来感染了伤寒,他身体底子薄,又缺人照料,没等到海爷回来,归去来便去世了。

    归去来死后,海爷很伤心,想念他的时候,便拿归去来的那把紫砂壶泡茶。但海爷发现,无论冲泡得多么讲究,也喝不出当初和归去来在一起时的那种滋味。

    海爷怀疑这壶是个赝品。

(摘自2017年第5期《小小说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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