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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芜湖市第一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开学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历史从来不是在温情脉脉的人道牧歌声中进展,相反,它经常要无情地践踏着千万具尸体而前行。炫耀暴力和武功是氏族、部落大合并的早期宗法制这一整个历史时期的光辉和骄傲。所以继原始的神话、英雄之后的,便是这种对自己氏族、祖先和当代的这种种野蛮吞并战争的歌颂和夸扬。殷周青铜器也大多为此而制作,它们作为祭祀的“礼器”,多半供献给祖先或铭记自己武力征伐的胜利。而凶怪恐怖的饕餮形象,它一方面是恐怖的化身,另一方面又是保护的神祇。它对异氏族、部落是威惧恐吓的符号:对本氏族、部落则又具有保护的神力。这种双重性的宗教观念、情感和想象便凝聚在此怪异狞厉的形象之中。在今天是如此之野蛮,在当时则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也正因如此,古代诸氏族的野蛮的神话传说,残暴的战争故事和艺术作品,包括荷马的史诗、非洲的面具……尽管非常粗野,甚至狞厉可怖,却仍然保持着巨大的美学魅力。中国的青铜饕餮也是这样。在那看来狞厉可畏的威吓神秘中,积淀着一股深沉的历史力量。它的神秘恐怖正是与这种无可阻挡的巨大历史力量相结合,才成为崇高的美。人在这里确乎毫无地位和力量,有地位的是这种神秘化的动物变形,它威吓、吞食、压制、践踏着人的身心。但当时社会必须通过这种种血与火的凶残、野蛮、恐怖、威力来开辟自己的道路而向前跨进。这个动辄杀戮千百俘虏、奴隶的历史年代早成过去,但代表、体现这个时代精神的青铜艺术之所以至今为我们所欣赏、赞叹不绝,不正在于它们体现了这种超人的历史力量才构成了青铜艺术的狞厉的美的本质?这如同给人以恐怖效果的希腊悲剧所渲染的命运感,由于体现着某种历史必然性和力量而成为美的艺术一样。超人的历史力量与原始宗教神秘观念的结合,也使青铜艺术散发着一种严重的命运气氛,加重了它的神秘狞厉风格。

    同时,由于早期宗法制与原始社会毕竟不可分割,这种种凶狠残暴的形象中,又仍然保持着某种真实的稚气。从而使这种毫不掩饰的神秘狞厉,反而荡漾出一种不可复现和不可企及的童年气派的美丽。特别是今天看来,这一特色更为明白。饕餮纹饰也是如此。它们仍有某种原始的、天真的、拙朴的美。

    所以,远不是任何狰狞神秘都能成为美。恰好相反,后世那些张牙舞爪的各类人、神造型或动物形象,尽管如何夸耀威吓恐惧,却徒然只显其空虚可笑而已。它们没有青铜艺术这种历史必然的命运力量和人类早期的童年气质。

    社会愈发展、文明愈进步,也才愈能欣赏和评价这种崇高狞厉的美。在宗法制时期,它们并非审美观赏对象,而是诚惶诚恐顶礼供献的宗教礼器;在封建时代,也有因为害怕这种狞厉形象而销毁它们的史实。恰恰只有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宗教观念已经淡薄,残酷凶狠已成陈迹的文明社会里,体现出远古历史前进的力量和命运的艺术,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欣赏和喜爱,才能成为真正的审美对象。

(节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

(1)、下面关于饕餮形象在青铜器中盛行的原因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古人大多借助饕餮形象来炫耀暴力和武功,对自己氏族、祖先和当代的种种野蛮吞并战争进行歌颂和夸扬。 B、古人为了借狞厉可畏的神秘力量来威吓、压制、践踏异氏族和部落,便创造出代表威惧恐吓的饕餮等狞厉形象。 C、饕餮形象既有积淀着历史力量的崇高的美,又有某种原始的、天真的、拙朴的美,被不同时期的人们欣赏、喜爱。 D、饕餐形象蕴涵某种宗教神秘力量,是原始崇拜的具有保护意义的神祗的化身,具有双重性的宗教观念、情感和想象。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青铜器大多是作为祭祀的礼器,多半供献给祖先或铭记自己武力征伐的胜利,它的产生和古代战争密切相关。 B、饕餮形象一方面是恐怖的化身,对异氏族、部落是恐吓的符号:另一方面是保护的神祇,对本氏族、部落具有保护的神力。 C、中国的青铜饕餐具有巨大的美学魅力,这些粗野甚至狞厉可怖的事物,在当时有其历史的合理性,积淀着远古历史前进的力量。 D、饕餮纹饰的崇高之美体现在,它不仅代表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也是人类祖先自身光荣与骄傲形象的化身。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青铜艺术和希腊悲剧虽然都给人以恐怖效果,但是同时体现着某种历史必然性和力量,都赋予人们美的感受。 B、由于受早期宗法制的直接影响,饕餮形象有着某种原始、天真、拙朴的美,体现出一种不可企及的童年气派。 C、后世的狰狞形象没有了青铜艺术这种历史必然的命运力量和人类早期的童年气质,显得空虚可笑,缺乏美感。 D、只有在现代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宗教观念已经淡薄,人们才能真正理解、欣赏、喜爱饕餮之美。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中国古代星宿

    当远古的人们第一次仰望星空时,就对这个世界的存在发出了疑问。渐渐的,各个民族都形成了自己对星空的认识。如今的我们似乎很习惯用西方的星座解读生活,却忽略了我们中华自己的智慧,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对我们头顶的星空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与探索。

我们中国古代的对星空的认识是在天上重新塑造了一个社会,地面上所有的东西能都在天上对应的找到,那里有皇帝,有皇后,有军队,还有房屋、马车,在天上形成了一个与地面上类似的人间体系。由于种类繁多,所以中国的古代星宿比较复杂,零乱。但它是对纷扰世界的反映。

    古人通常把天上的恒星几个几个地组合在一起,每个组合给一个名称。这样的恒星组合称为星官。各个星官所包含的星数多寡不等,少到一个,多到几十个。所占的天区范围也各不相同。在众多的星官中,三垣二十八宿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这样把所有的星星都划分到不同的星宿里,这不仅方便观测和测量这些恒星并且古人还有更重要的用途。中国古代天文最重要的特点是经世致用,就是每一种星宿划分方法都有一定的用途。通过对星空的观测,我们发展出了精确的历法。还有占星术,它专以战争胜负、年承丰歉、王朝盛衰、帝王安危等军国大事为占测对象,在古代拥有强大的政治功能、军事功能和文化功能,并且由于与皇权的这种特殊关系,决定了它在政治运作中可能扮演重要的角色。大体上我们把星空划分成了“三垣”和“四象”。“三垣”是北天以北极星为中心的一大片星区,“垣”就是城墙的意思,三垣分别是太微垣、紫微垣和天市垣。而“四象”是黄道以及黄道附近围绕天区一周的星宿体系,分别是东方苍龙、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而进一步把每一象再划分成七宿,于是又形成了二十八星宿。

    此外,古代的占星家为了用天象来占卜人间的吉凶祸福,分别将天上的星星与地面上的国州相对应,称为分野,具体就是将某个星宿作为某个州的分野,例如,王勃的《滕王阁序》中写道“星分翼轸,地接衡庐”中的翼轸就是说江西的南昌地处翼轸的分野之内。

    在中国传统上,北极星有非比寻常的意义,例如公元前1097年周公时代称北极星“微帝”等。这是由于它看起来在天空中固定不动,被众星拥护,故被视为群星之主。《论语·为政》记载“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而北斗七星是我们最熟悉的星宿之一,由于它醒目的形状和它重要的位置,所以它在中国古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及其重要,它就像一个巨大的勺子悬挂在北方的天空。随着历史的发展,北斗七星的地位一天比一天高起来,后来成了掌管人们生死的星宿,在道教中,北斗七星被称为七元解厄星君,居北斗星宫,根据人的出生时刻,人的生命可以被七个星君分管。根据这个原理,我们就可以找到自己的主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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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笔与繁笔

周先慎

    从来的文章都提倡简练,而繁冗拖沓为作文病忌。这诚然是不错的。然而,文章的繁简又不可单以文字的多寡论。言简意赅,是凝练、厚重;言简意少,却不过是平淡、单薄。“繁”呢,有时也自有它的好处:描摹物态,求其穷形尽相;刻画心理,能使细致入微。有时,真是非繁不足以达其妙处。这可称为以繁胜简。看文学大师们的创作,有时用简:惜墨如金,力求数字乃至一字传神。有时使繁:用墨如泼,汩汩滔滔,虽十、百、千字亦在所不惜。简笔与繁笔,各得其宜,各尽其妙。

    一部《水浒传》,洋洋洒洒近百万言,作者却并不因为是写长篇就滥用笔墨。有时用笔极为简省,譬如“武松打虎”那一段,作者写景阳冈上的山神庙,着“破落”二字,便点染出大虫出没、人迹罕到景象。待武松走上冈子时,又这样写道:“回头看这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真是令人毛骨悚然。难怪金圣叹读到这里,不由得写了这么一句:“我当此时,便没虎来也要大哭。”最出色的要数“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写那纷纷扬扬的漫天大雪,只一句:“那雪正下得紧。”一个“紧”字,境界全出,鲁迅先生赞扬它富有“神韵”,当之无愧。

    以上是说用简笔用得好。同一部《水浒传》有时却又不避其繁。看作者写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鼻上一拳,“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眼眶际眉梢又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绽将出来”;第三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从味觉写,从视觉写,从听觉写,做了一大串形容,若是单从字面上求简,这三拳只须说“打得鲜血迸流,乌珠迸出,两耳轰鸣”,便足够了。然而简则简矣,却走了“神韵”,失掉了原文强烈地感染读者的鲁智深伸张正义、惩罚恶人时那痛快淋漓劲儿。

    字面上的简不等于精练,艺术表现上的繁笔,也有别于通常所说的啰嗦。鲁迅是很讲究精练的,但他有时却有意采用繁笔,甚而至于借重“啰嗦”。《社戏》里写“我”早年看戏,感到索然寡味,却又焦躁不安地等待那名角小叫天出场,“于是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么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乱打,看两三个人互打,从九点多到十点,从十点到十一点,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从十一点半到十二点,——然而叫天竟还没有来”。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有谁像这样来说话、作文,那真是啰嗦到了极点。然而在这特定的环境、条件、气氛之下,鲁迅用它来表现一种复杂微妙、难以言传的心理状态,却收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刘勰说得好:“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无论繁简,要是拿“无可削”“不得减”作标准,就都需要提炼。但是,这提炼的功夫,又并不全在下笔时的字斟句酌。像上列几个例子,我相信作者在写出的时候并没有大费什么苦思苦索的功夫。只要来自生活,发诸真情,做到繁简适当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顾炎武引刘器之的话说:“文章岂有繁简耶?昔人之论,谓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于自然,而有意于繁简,则失之矣。”(选自苏教版必修三《简笔与繁笔》,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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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南北朝之时,侠客的书写开始出现在诗歌中。魏晋诗歌中的男侠大多是边塞的少年侠客。他们的特质,总是自恋、爱美、高傲、挥霍无度、重友情而轻金钱和死生,甚至可以为友人或知遇者牺牲生命,然而魏晋南北朝的边塞诗大多是诗人的想象之作。到了唐朝,这种书写传统有了很大的改变,促成了侠客诗风的发展高峰。唐朝诗歌的侠客传统,主要出现在边塞诗中。

    唐朝边塞诗所描写的侠客,大多是胸怀大志的少年侠客,有些是住在西北边境、生活浪荡、喜欢逞凶斗狠的游侠儿,有些则是在长安、洛阳犯案之后逃到边塞的侠客。然而,当他们眼见西北外族入侵而国家危难之时,他们体内的另一种侠客情怀——爱国之情随之兴起,因而毅然从军报国。唐朝边塞诗中,就有许多的作品是描写侠客的从军报国。

    然而对许多诗人侠客而言,从军只是纯粹的爱国表现。许多诗人与侠客甚至是反战的。从汉末到唐初,长期以来一直是战争频仍的乱世。到了盛唐,又因拓展疆域的政策而长年征战。到了中晚唐,更因为安史之乱与藩镇割据,内战不断。侠客与诗人,甚至是平民百姓早已厌倦而害怕战争。在唐朝边塞诗中,许多作品深刻反映了诗人与侠客的厌战与反战的心态。特别是晚唐,除了内战之外,还有外族入侵。由于藩镇割据与内战的长期消耗,士兵与百姓,不管是在实质的体力还是精神上,都已经无法抵抗外族的入侵,因此有许多作品不仅主张反战,甚至大胆直言以投降的方式来争取和平。

    报恩与报仇是侠客最显著的特质。报恩,尤其是报知遇之恩,从《史记》的《刺客列传》就已是侠客特质的标签。而这个特质,对诗人侠客也不例外。高适报答哥舒翰即是典型的例子。侠客复仇,不管是为知遇者、友人、国家、正义或是为自己复仇,一直是古典文学所称颂的侠客精神。侠客复仇,并不是文学所虚构出来的。从史料得知,从春秋战国、汉魏六朝、甚至到了唐朝,复仇风气在社会上一直都非常盛行。虽然复仇是侠客用来展现侠义精神的重要行为,但男性侠客与女性侠客在复仇上,有着相当大的差别。男侠客可以为知遇者、为朋友、为弱小、为国家、为正义、为自己复仇,但从来没有为家人复仇,而诗歌中的女侠,只为家人复仇。

    唐朝边塞诗中有许多作品是描写诗人如何仰慕侠客的行为、如何借由从军以及打猎、放鹰等行为让自己感受侠客的豪放与英勇,从而想象自己就是侠客。但是令人好奇的是:为什么古代诗人总是向往侠客情怀?可能的一个解释,是侠客精神长期以来对诗人有激励作用,尤其是诗人受到挫折之时。在这些困顿挫折的生活中,侠客精神就经常被诗人拿来作为疗伤止痛的抚慰。

    除了少数诗人如李白善于剑术武艺之外,多数诗人都是文弱的书生,他们应该非常清楚他们的文弱体质是不可能与真实的侠客相比的,由此可见唐朝侠客诗风中所谓侠客,并不是与职业有关,而是指那些具有侠客特质的人。所谓侠客特质,一言以蔽之,侠之大者,不在于武,而在于侠。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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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南朝人品评人物,非常重视人物风度的清俊爽朗之美。《世说·容止》载:“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又载:“骠骑王武子是卫玠之舅,俊爽有风姿。”这里赞誉人物的风神姿貌,用了“爽朗清举”“俊爽”等词语,大致都是清俊爽朗的意思。当时玄学盛行,上层人士往往把超脱尘俗、神游物外当作雅人雅事,他们认为清俊爽朗的风度是一个人在思想、感情、性格方面超脱尘俗的标志。《世说》等书关于风姿、风神的记载都是针对人物的外部风貌说的,文学批评风骨论中的“风”是针对思想感情呈现为作品的外部风貌说的,二者特色都是“清”。可见文学批评中“风”的概念是从人物品评借用而来的,而且借义同原义仍相吻合。

    至于品评人物的所谓“骨”,是指骨相、骨法而言的。《赏誉》载:“王右军目陈玄伯垒块有正骨。”《轻诋》载:“旧目韩康伯,将肘无风骨。”注引《说林》曰:“范启云:韩康伯似肉鸭。”“垒块”原意指众石错落突兀,这里借指人的骨骼挺拔。陈玄伯骨骼挺拔,故王羲之评为“有正骨”。韩康伯肥胖臃肿,有似肉鸭,骨骼为血肉所掩,故被人评为“无风骨”。肥胖使人体好像无骨,借用到文学批评方面,则肥辞使文无骨,故《风骨》说:“若瘠义肥辞,繁杂失统,则无骨之征也。”

    让我们再来考察一下六朝画论中的风骨论。人物画评论中关于风骨的概念,是直接从当时人物品评的言论中得来的。顾恺之《论画》一文中多次运用“神”“骨”等词品评古画,南齐谢赫《<古画品录>序》认为画有六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气韵生动即指风,骨法用笔即指骨。谢赫把气韵生动、骨法用笔放在六法第一、第二位,可见他对风骨的重视程度。画论中风、神、气韵等词,都指人物的神情风貌在画中表现的生动性而言;骨、笔迹、骨法用笔等词语,则指人物的骨相形貌在画中是否被勾勒得遒劲有力而言。人物品评、画论中风骨连称,除二者都很重要外,还由于二者的关系颇为密切。

    文学批评中的风骨论和画论中的风骨论的关系比起和人物品评的关系更为接近,因为文论、画论二者都是文艺理论。画论中的风骨论产生时代较文论中的风骨论要早,文论中的风骨论,或许主要是从画论移植而来的,从画论中的风骨论发展到文论中的风骨论,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画论中首先强调气韵生动,借用到文论,刘勰也强调“风”在作品艺术表现中的首要地位,他在《风骨》中说“诗总六义,风冠其首”。其二,画论中也很强调骨法用笔,移用到文学创作上,骨法用笔犹如端直劲健的语言。在绘画上,骨法用笔和随类赋采在步骤上有先后之分,即先勾勒轮廓,再施色彩;在写作上,端直劲健的语言和美丽的辞藻在运用上却是不可能划分为先后两个步骤的。

    从人物品评到画论再到文论,三者的评论对对象虽有不同,但风骨概念的基本特征却没有改变,“风”均指清俊爽朗的风貌,“骨”均指端直劲健的骨骼。

(节选自王运熙《从<文心雕龙·风骨>谈到建安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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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酝酿了十余年的国产动画电影《大鱼海棠》上映,首日票房即冲破7000 万元人民币。从上古神话中取材或改编其故事创作国产影视作品,这不是第一次:此前有电视剧《远古的传说》《女娲传说之灵珠》,也有最近票房大卖的电影《捉妖记》。

    上古神话是指中国夏朝以前直至远古时期的神话和传说。这些先民口耳相传的故事经过先秦两汉作家的记录和再创作,主要保存在《诗经》《楚辞》《庄子》等传世典籍中,成为后世文学艺术创作的源泉。

    上古神话如何在今天的电影改编中重生?

    首先,主创者需找到上古神话与当代相呼应的精神内核,创造出既符合神话精神又与时代审美相契合的艺术形象。这就需要创作者做好充足的功课,深入了解上古神话的文化内涵,借鉴当前神话研究的最新成果,为自己的二度创作打下扎实的基础,避免由于自身知识的缺陷而导致创作时一叶障目、捡了芝麻丢西瓜。《大鱼海棠》的形象设计镌刻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纹章:鲲鹏、大椿、凤凰、祝融、貔貅、嫘祖等神话形象汇聚一堂,其姿态动作抓住了中国道家文化的气质,其法术神力抓住了东方美学中的自然灵韵。影片的人物矛盾设置意在凸显家族伦理、敬畏生死、天道有常等传统伦理价值与个体自由、个性解放等现代价值观的碰撞,并最终在人(片中的神即人)与大自然的博弈中获得新的价值平衡。遗憾的是,创作者想塑造的形象过多,每一个都没能充分展现出自身的个性特征和文化内涵,模糊和弱化了角色的艺术力量。电影《捉妖记》对上古神话的化用则较为浅层次,其人物塑造虽取法《山海经》中的异人异兽,但角色的行动则带着好莱坞电影的喜剧色彩,没有传递出传统文化的精神气质。

    其次,上古神话往往并不具备完整的叙事结构,而讲好一个故事并对人性有深刻的挖掘与表现,则是影视改编的核心。遗憾的是,在这方面我们做得还不够。比如《捉妖记》对妖与人类、妖族内部之间的矛盾冲突表现得不够充分,《大鱼海棠》对主角椿、湫和鲲之间的情感线索铺展不足,人物动机不合理,故事主题也不够凝练,比如灵魂交易的情节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主角为理想不断反抗乃至自我牺牲的崇高感。英国的魔幻电影《指环王》情节虽有拖沓之处,但做到了叙事上的合情合理,并始终紧扣人性对抗恶欲,最终实现自我救赎的主题,这种创作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改编自上古神话的大银幕作品,离不开一个具有代入感的奇观世界。伴随电影特效和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实现虚构形象的写实已不是问题,然而容易被忽视的,是从细节着手,凸显传统文化的美学价值,确保影片整体风格的统一。

    上古神话承载了华夏祖先对世界最初的认识和奇谲瑰丽的想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故地。让上古神话在当代电影中重生,既是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是对当代大众文化的丰富与提升。

(摘编自林炜圣《上古神话如何“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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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古时代,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已经意识到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国语·周语》记载,周灵王二十二年,灵王之子晋劝阻其父雍塞谷水,按照周太子晋的理解,不毁高山,不填沼泽,不堵江河,不决湖泊,这是古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高准则。

    先秦儒家思想非常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处处强调“仁民爱物”。要想与天地万物和谐共处,首先要节制人类的欲望,按照大自然的节奏、万物生长的节律来安排人类行为。《论语》记载孔子“弋不射宿,钓而不纲”,不捕射归巢的鸟,不用网将大小鱼捞尽,而是只钓鱼,意思是说要有节制地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存环境的可持续性。《孟子·梁惠王上》记载了孟子说的一段话,“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礼记·月令》则明确要求要根据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进行适时的砍伐和田猎。由此可见,传统儒家认为自然界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整体,人类作为有机整体中的重要一分子,应遵循自然规律,“以时禁发”,唯有如此,方能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儒家的这种生态伦理思想也广泛存在于传统乡规民约中。各地乡村纷纷成立了封山会、禁山会、青苗会等民间组织,普遍制定和实施了严禁砍伐林木的制度。以《文堂乡约家法》产生地徽州的文堂村为例,该村山林资源丰富,规定:“本都远近山场栽植松杉竹木,毋许盗砍盗卖。诸凡樵采人止取杂木。如违,鸣众惩治。”

    传统乡约不仅充分认识到了山地林木的重要作用,还看到了破坏林木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如明末清初源头李氏族人于1828年订立“输山碑”规约指出:“募修岭路,挨路上下之山,必先禁止开种,庶免沙土泻流壅塞。斯为尽善乐助,有功兹幸。众山主矢志好善,自岭头至岭脚,凡崎岖之处,不论公私,永远抛荒;平坦处,挨路,上输三丈、下输二丈,永禁开挖。”这些材料证明,传统乡民们已经注意到森林植被对于防止水土流失、涵养水分、保护环境的重要作用。

    清咸丰元年(1851年),今贵阳市乌当区金花镇下铺村的村民在回龙寺前共同竖立了一块“禁止碑”,规定,“凉亭内不准挖泥;小山坡不准开石,挖泥,割柴叶、茨草;贵州坡不准开石、挖泥;大石板及敲邦候不准开山、挖泥、看牛、割柴叶、茨草;官塘不准担水,外面骑马与抬轿,不准进堡过道。以上五条如若不遵,罚银四两六钱是实。”这五条,有四条与保护环境有关,涉及植被、水资源等方面保护。正是由于传统乡规民约的禁规严密、惩治苛刻,在客观上培养了乡民种植和保护林木的习俗,提升了乡民们守住绿水青山的意识。

(摘编自中华书局出版的《好规矩共遵守——乡规民约代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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