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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启东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这段论述性语段,能更好地完成其论证的一项是(    )

    人类学家坚定地断言:文化仅当它是独立的而非依赖的,才能有所发展。也就是说,只有当来自于它外部的压力被来自于它内部的首创精神所取代的时候,它才能有所发展。换句话说,只有民族文化才是推动文化发展的动力,非主体文化可以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但是,任何把外来文化的观点强加给民族文化的做法,都会威胁它的独立和发展。同样,如果我们把每一所单独的学校视为一种独立的文化的话,那么,教育进步的关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每个学校要依靠独立于外来压力的内部首创精神才能有所发展 B、某些学校只要依靠他们全体员工和学生的创造力就能有所发展 C、学校管理人员必须随着学校发展的进程而调整自己的首创精神 D、外来的各种有利或有害的因素必须被阻止参与学校发展的努力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传统思想,要求各种审美形式,都以温柔折衷为主调,必须要“中和”,不走极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而不喜欢“怪力乱神”。从《诗经》到《古诗十九首》的一脉传统,集中体现了这种美学需求。而在宋、元以后勃发起来的戏曲艺术中,这种美学追求就体现得更为显著了。

    元代戏曲批评家钟嗣成,把“中和美”阐释为“和顺积中”。“和顺积中”,就是要如同孔子评《关雎》所言:“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在结构上要把握“务使一折之中,七情俱备”(李渔《闲情偶寄》).要通过悲喜交集的手法和大团圆的结局,来使人们的情感得以“中和”,求得欣慰。如《窦娥冤》的伸冤昭雪,《赵氏孤儿》的报仇雪恨,《汉宫秋》的“团圆梦境”,《琵琶记》的“玉烛调和”,《长生殿》的“蟾宫相见”,《祝英台》的蝴蝶双飞,等等。讲究“团圆之趣”已经成为我国极为普遍的传统审美心理现象。

    即使是《石头记》里的林黛玉不能与贾宝玉团圆,但后来还是有了《后石头记》《红楼圆梦》等书,把林黛玉从棺材里掘出来同贾宝玉团圆。再比如像《桃花扇》,结局本是侯朝宗没能与李香君团圆,可顾天石却为其翻案“补恨”,在《南桃花扇》里让侯朝宗与李香君当场团圆。可见,由悲转喜,由缺转圆,对圆的崇尚似乎已成了一种弥撒性的文化﹣﹣审美理想的规范,“大团圆”既是审美主体对规范的崇尚和屈从,也是审美主体对传统规范的迎合和妥协。德国美学家费里德兰德有一句名言:“艺术是一种心理产物,因此可以说,任何艺术都是心理的。”

    圆在中国哲学中意味着道境、神境、禅境。不论是《周易》中解读宇宙人生奥秘的太极,还是儒家的不偏不倚的中庸,或是道家的有无相生的哲学思想,甚至是佛家的因果报应的轮回观,都存在于同一个圆的图示之中,具有深刻的美学内涵。

    我国古典戏曲多以结局团圆为尚,在悲剧中如此,喜剧中更是如此。如大家所熟知的《西厢记》,从《佛殿奇遇》到《长亭送别》,喜剧情节此起彼伏,环环相扣,并从心理与行动的相悖造成了喜剧效果。虽在《长亭送别》一折中充满了生离死别、激泪滂沱的离愁别怨,但这丝毫不减喜剧的色彩,反倒更增添了《西厢记》故事的“团圆之趣”。又如在奇谲瑰丽的《牡丹亭》中,杜丽娘“因情而死,因情而生”,缠绵起伏,催人泪下,然而最终经皇上准婚,阖家团圆。

    更重要的是,这种“团圆之趣”蕴涵着一种强大的生命力,从正面表现新生事物的坚忍不拔,这样的结局寄寓了人们对未来的美好愿望和对理想实现的希望。

    总之,无论是中国古典悲剧还是中国古典喜剧都一样具有深厚的中华民族特色,体现了民族大众的审美心理与审美理想,充分体现了一种“中和之美”的审美特征。

﹣﹣摘选自师阳《中和美与中国古典戏曲的研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以前我们的文化是以大为特征、以大来标榜的。我们创造了大城市、大工厂、大烟囱、大流水线、大广场、大厦……可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忍受大污染、大拥堵等等。可以说,对于“大”的迷恋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问题的症结所在。与此同时,信息社会的来临却让我们发现了“微”的魅力和“小”的美好。首先是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把我们带入了微交往、微传播和信息微循环时代,为微文化插上了飞速发展的翅膀。随着这种技术向社会文化和日常生活的其他领域的渗透,我们逐渐体会到,“微”和“小”其实是一种更亲切、随和、灵活、更个性化和人性化的生活样态和文化风格。可以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微时代”。

    在这样一个时代,“微”已成为时代文化关键词。微博、微信、微电影、微小说、微媒体、微广告、微支付、微信用、微管理、微投资、微生活……所有这些以动态化、碎片化、零散化、即时化、去中心化为特征的新兴的传播方式、文化形态乃至经济活动形态、日常生活形态,已经在潜移默化间深刻影响了我们的时代。

    站在这个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的历史性转型的高度看,“微文化”透露出转型的信息。“微”不仅是一种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也是一种文化理想和审美理想,更标志着我们这个时代的转型。在微时代,权利更加分散,微技术使得真正的“草根”更加便捷地参与社会。微时代的经济更加尊重每一个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它提供的服务更加体贴入微。“微时代的文化”众声喧哗,张扬个性,它是一种平民文化、草根文化,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由于低门槛和便捷性所带来的信息生产和传播的自主性。此外,它还打破了传统广播、电视等信息单向流动的特点,打破了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界限,实现了信息的克分交流、互动和对话,建构了一个新型的公共空间。微文化也是一种充满青春朝气的生动活泼的文化。在这个科技日新月异,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生产和传播方式日新月异的时代,微文化已经成为青年的天堂,青年成为微文化的主力军。

    当然,微时代并不是一个新的鸟托邦,微文化也绝非完美无缺。微技术在方便信息发布的同时,也制造出大量的信息垃圾、瞬间信息,并使谣言的传播更加容易。它在扩大信息交流、拒绝信息自上而下灌输的同时,也造成了人际交往的部落化、江湖化和小圈子化,使得大规模的社会整合、大规模的社会共识的达成变得更加困难。最后,被消费主义裹挟的微生活可能使我们过度迷恋私人生活中的“小物件”“小玩意”,从而丧失了现代公民所应该具备的责任、理想、视野和胸怀。

    所有由“微”带来的这一切,都为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及政府管理部门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使他们面临新的挑战。只有充分认识微时代微文化的特征,充分肯定它们的积极意义,同时充分警惕其消极后果,我们的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才能更加有效,我们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才能与时俱进。

(摘编自陶东风《微文化需大关注》)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各题。

莫把汉学当国学

    日前,美国著名汉学家史景迁携带《曹寅与康熙》等新书来华举办首发式,并在多所高校进行讲座,在学界和媒体引发新一轮“汉学热”。但笔者以为,“汉学”当热,然不可将之混同为“国学”。

    汉学是外国尤其是欧美国家学者研究和介绍中华文化的学问,历经游记性汉学、传教士汉学、学院派汉学,以及侧重研究中国现实问题的“中国学”等几大阶段,至今已有600多年历史。面对中国浩瀚的文化和复杂的现实,汉学家们皓首穷经、著书立说,既促进了中华文化的海外传播,也带动了中外文化的交流融合,甚至改写了世界的文明进程。比如,欧洲“启蒙运动”就深受来华传教士介绍的儒学的启迪。

    不过,中国学界对汉学的追踪和介绍仅有100多年的历史,且忽冷忽热,不成系统。其中,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和八九十年代,国内曾分别兴起一股“汉学热”,原因是这两个时段中国社会变动剧烈,思想争鸣活跃,国人迫切希望通过汉学来了解外国人是如何看待中国以及中华文化的。此次史景迁访华引发的新一轮“汉学热”,则是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国人试图借助汉学对自己国家崛起和文化复兴进行的一种心理上的印证和调适。不难看出,汉学不仅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桥梁,还是中华文化反观自身的镜子。通过汉学,中华文化既能发现自己的优缺点、长短处,也能了解自己在世界文化生态中的方位和价值。

    然而,汉学虽有重要价值,但亦不可无限拔高。因为,汉学在本质上是一种“西学”,是西方人用西方价值观念、学术范式来研究中华文化的学问。对汉学家而言,中华文化仅仅是学术研究的客观对象,就像实验室的试验品或博物馆的展览品一样,很难内在于自己的生命,灌注以自己的情感,更很少负有弘扬和光大的责任感。

    但是,中国人注定做不了中华文化的旁观者。因为千百年来积累沉淀下来的中华文化,亦即通常所说的国学,是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命脉,正如国学大师章太炎所言:“夫国学者,国家所以成立之源泉也。”所以,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学者,须对国学有一种“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使命感;否则,遗失国学就等于抛弃了传统,丢掉了根本,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整个国家和民族就会得历史失忆症和精神分裂症。

    令人遗憾的是,百余年来中国人一度迷失国学,崇拜西学,形成了一种与“西学心态”互为表里的“汉学心态”——前者指试图以西学取代国学,后者指像汉学家一样把国学仅视为学术研究的对象,不再用生命和情感去体验并证实国学的优美价值。尤其是近些年,中国学界还出现了以获得外国汉学奖项为荣,谋求学术名望乃至经济利益的灰色学术现象。上述现象的实质是国学的“汉学化”。如任其发展下去,国学将会变成一种“在中国的汉学”,而汉学乃至西学则会变成“在中国的国学”。

   总之,汉学当热,但不能将之混同为国学,更不能以之取代国学。我衷心祝愿汉学能早日成为国际显学,更希望中国能大踏步复兴自己的国学,同时热烈欢迎海外汉学回家,使自己成为世界汉学的中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古代司法的疑罪从无、从轻

李竟恒

    传统中国司法制度的主流,尤其重视审慎,以避免冤案的出现。先秦时期司法精神的主流,主张司法的审慎与宽和,《论语·子路》中孔子主张“赦小过”,上博楚简《仲弓》作“赦过与辜”,《周礼·秋官司寇·司刺》也主张赦免幼弱、老耄与蠢愚这三种人。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疑罪从无或疑罪从轻。《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从夏代的司法精神中,便强调与其造成冤案,宁可达不到执法效果,即宁纵毋枉。周人的《尚书·吕刑》中,尤其强调司法的审慎:“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司法中的疑罪,采取赦免从无原则。汉代孔安国的注解认为,刑狱有疑点的,应该改为较轻的处罚,小惩罚有疑点的,应该完全赦免。按照孔安国的解释,这一周代的司法精神同时兼有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两种。

    秦朝的司法思想以有罪推定为基本底色,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两件事。一次是有人在东郡的陨石上刻诅咒秦始皇的文字,秦始皇便“尽取石旁居人诛之”,陨石旁边所有的居民都被进行了有罪推定,所以杀无赦。类似的例子,秦始皇在梁山宫怀疑身边的人将信息泄露给了丞相李斯,于是便将“时在旁者”全部杀掉。云梦秦简《封诊式》记载,秦法对于犯罪嫌疑人,“无解词,笞讯某”,即一边刑讯逼供,一边要嫌疑人自证清白。这种有罪推定的司法,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如张家山出土竹简《奏谳书》中,就记载了一个秦代冤案,一个叫“讲”的人,被怀疑偷牛,在严刑鞭打下最终屈打成招,惨遭冤狱,全家遭殃。正是秦朝的这种严酷司法,最终导致“赭衣半道,群盗满山”,路上遇到一半的人都被判定犯罪,漫山遍野都是逃跑的亡命者。

    汉儒继承了先秦主流的司法思想,反对秦朝法律文化。《礼记·王制》:“疑狱,汜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即有疑点的案子要拿出来众人讨论,如果大家都认为存疑,便作赦免处理。汉代儒书《孔子家语·刑政》也有:“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者赦之”,主张疑罪从无。汉儒贾谊在《新书·大政上》主张:“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即疑罪从无是仁政的司法要求。汉儒刘向在《新序·杂事第四》中曾经记载一个寓言,据说魏国有疑罪,一半的司法人员主张应该做有罪推定,魏王便请教大商人陶朱公。经陶朱公启发,魏王意识到应该“狱疑则从去”,于是“梁(魏)国大悦”,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因而获得民众的拥护。

    这些汉儒疑罪从无、从轻的司法思想,对汉代的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影响。《汉书·于定国传》记载,汉宣帝时廷尉于定国,学习儒家《春秋》,接受了儒的价值观,所以“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这位司法官员虽然没有实践疑罪从无,但却践行疑罪从轻,比起秦法的有罪推定传统来说,是一种明显的改善。

    相比于秦朝的有罪推定,儒学的疑罪从轻、疑罪从无思想都是更合理的。当然,从轻和从无二者之间又有高下之分。明代人梅鹫在《尚书考异》中就指出,“罪疑惟轻,贤人以下。忠厚之事,圣人似不止此”,意思是罪疑从轻原则,只是一般儒者就能主张的水平,而疑罪从无,才是真正圣人的司法思想。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9.2.2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别于流行的以精英文化为大传统而以民间文化为小传统的文化传统划分,从中国文化自身特点出发,又有作为“道”的中国文化的大传统和作为“术”的中国文化的小传统这一新的划分。如果说前者是指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儒释道的文化体系的话,那么,后者则为诸如中医、武术、气功、养生、堪舆乃至烹饪等的技术体系。也正是从这一新的划分出发,才使中国文化大小传统之间以“辩证的滑转”取代了各执一端,并最终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大小文化传统之观念。

    一旦我们将中国文化的大小传统对应于中国古代的“道”与“术”,二者的分别就彰明较著。若加以概括,这种分别体现为以下三点。

    其一,形上与形下之别。“形而上者谓之道”,这一出自《周易》的“道”的经典定义不仅颠扑不破,而且在中国的儒释道那里同样成立。在儒家,“道”是作为“善端”的隐而未彰的属性;在佛家,“道”表现为《心经》一言以蔽之的“照见五蕴皆空”;在道家,“道”是老子所谓的“惚兮恍兮”“恍兮惚兮”“窈兮冥兮”的状乎无形影。与这种“道”的形上性不同,“术”指向形下性。中国医术离不开医诊的“望闻问切”,中国武术离不开形体动作的一招一式,中国气功则离不开“升降出入,无器不有”的人体“器官”之“器”。

    其二,心灵与身体之别。但凡中国文化的“道”都与心灵相关,从庄子的“心斋”到孟子的“尽心”,从佛教的“以心法起灭天地”到阳明心学的“致良知”,无一不是其显例。自是之故,才有了现代新儒家所谓“内在超越”论的推出。相形之下,中国文化的“术”则大异其趣,它是地地道道的“身体的技术”。中医是我们身体的治疗术,武术是我们身体的攻防术,气功是我们身体的养生术,而烹饪与我们身体的关系更是不言而喻。

    其三,本体与工夫之别。所谓本体是指“心识”上世界“是什么”的真理,所谓工夫则为我们身行上“如何作”的技能。“道者,虚无之至真也;术者,变化之玄技也”,在中国文化里,“道”与本体相连,“术”则为工夫所系。用佛学的术语来表述,如果说“道”是中国文化的“慧学”,那么“术”则属中国文化的“定学”。故“道”与本体相连,“道”就是《易》的“太极”、《老子》的“大一”、孔子的“仁义”、佛学的“真如”、朱子的“天理”、禅宗的“自性”这些“究极义”;“术”为工夫所系,“术”就是中医的如何“辨证施治”、武术的如何“以柔克刚”、气功的如何“调息、调身、调心”这些“下手处”。

(节选自2019年01月28日《光明日报》之《中国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关系的哲学辨析》,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作者是文本的初始创造者,作者按文字规则和审美要求书写的能被公众阅读、欣赏、评论的语符系统便是文学作品。在语符系统中作者对外在世界的理解、自我生活的经验皆被对象化在文学作品之中并被作品显现,这就是作者的文本意图。文学作品是文学文本的基础和载体,它在文学阅读、欣赏、评论中成为文学文本。而作为文学文本基础和载体的文学作品也就独立于作者,它在对象化作家的主观世界的同时,成为客观独立的文本,不再为作者所控制和改变。。

    阅读是极为复杂的精神意识和语言使用活动。而在阅读中,作品与读者则是一与多的关系,所以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阅读具有个体心灵选择与心灵赋予的主观自由性。读者的这种主观自由性也使对一个文学作品的每一次阅读都具有独一无二性和不可重复性。文学阅读之所以是一种文本阐释活动而不是一般的认知活动,就在于读者在阅读文本时,作者的生活经历可以被理解为读者当下的生活意义。读者通过对文本的阅读,与作者和作者创作的生活之间不仅达成一种认知的交往,而且实现了一种意义的确认。对文本的阅读也就成为对读者自己的意义的发现,对文本的阐释也就变为对读者所居生活的评说。

    评者是一种特殊的读者。发现文本中的作者意图,判明读者意图的合理性,进而昭示评者的意图,从而释出文学文本意义,使一个具体的文学作品成为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全部生活意义与人生价值的文化显现,实现文学文本对现实生活的超越,这些都是评者阅读文本、阐释文本的根本目的所在。

    在马克思的文学评论中,人不是西方启蒙思想中观念的人,而是现实的人。在马克思所处的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时代,现实的人是被物化奴役的个体人,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具体人,这正是马克思高度评价十九世纪英法现实主义小说成就的原因。同时,一些批评与理论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黑格尔逻辑主义批评观的影响。评论者认为每个文学文本中的意义都潜藏着支配一切文本意义的普遍规律,而且这种普遍规律贯穿在历史全过程中。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阶级性、人民性等也因之成为文学评论的基本观念和普遍标准,在古代文学评论中就出现了“扬杜抑李”的现象。而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之交,我国评论界又盛行以审美意义取代意识形态的批评观念,认为审美才是文学艺术的本质,出现了“贬鲁迅,赞周作人”的怪现象。

    综上所述,文学文本的意义是由作者创作、读者阅读、评者评论三者共同建构的。曾经作为历史的作品在当下的阐释中成为现在的文本。由此,民族文文学的传承、外国文学的借鉴不仅是描述、说明,而且是当下文化的增值、现代意义的深化,这样,文学活动将真正引导着人们自主地从现在走向未来。

    (摘编自张政文《文学文本的意义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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