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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高二第五册第一单元第一课《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课堂测试题

读《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林冲打算“待雪晴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这说明(   )


A、林冲认为看管草料场的差使不错,因而产生了长期干下去的想法。 B、林冲不知道陆虞候等设下毒计,因而有长期看管草料场的想法。 C、林冲怕在这破漏的草屋里过不了冬,所以想到修理草屋。 D、林冲没有完全识破统治者的毒计,还想忍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在西域读李白

夏立君

①公元762年秋,病骨支离的李白什么都不需要了,唯要酒,酒。他一生醉得太多了,但这最后一次。他举杯邀月,却发现月在水中,他悠悠忽忽扑进水中,抱月而眠。依照古礼,溺死不祥,何况是醉酒落水。他的亲朋对此讳莫如深。可这实在是最诗人的死法。谁像他这样认真又天真一生?连死都是一首诗。他那天籁似的诗文,他那横空出世的才华,萌芽于何方?他与我们为何如此不同?

②李白的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的。这个漂泊的家庭在地广人稀的西域,在以游牧者为主体的人民中间,顽强生存上百年,完全拒绝异族血液是不可能的——李白至少是半个胡儿吧?这仅仅是我的猜想。

③这个漂泊的家族终于孕育了一位伟大的漂泊者。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的天才相遇。

④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光彩的时代,开朗雍容的气势在整个封建社会空前绝后。只有大唐的江山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历史的伟大契机在此生成。没有那个开放的时代,这个饱含异质的天才会被扼杀;没有这个天才的加入,那个时代也会减却许多光辉。

⑤异国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的所有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这是诗人眼中的时间和宇宙——天地间只有逆旅和过客。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作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

⑥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意轻千金裘,顾向平原笑。吾亦澹荡人,拂衣可同调。”(李白《古风其十》)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传说中他曾手刃数人。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他与朋友吴指南游楚,吴不幸病死于洞庭,李白抚尸大哭。大约那时洞庭一带还是很荒凉的,老虎来了,李白坚守不动。老虎走了,他将朋友权且葬下,后又返回旧地,起出朋友骨殖,就着湖水洗净,背着这骨殖走了很远的路,为朋友重新选择了葬地。有这份超乎功利之上的痴情,就是一位真正的游侠了。即使闯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待才好。他不习惯仰视。他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的信任。这一切足令权贵齿冷,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

⑦在喀什、阿勒泰、伊犁这些昔日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今日,我们仍能感受到游牧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仓山、天山、阿勒泰山,像横亘中亚细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马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勒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为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⑧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的山水。

(选自《散文》2003年第12期,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段,然后回答下面的题。

文化节目收视下滑:期待建设性互动

    《百家讲坛》收视率已被挤出央视科教频道的十名之外,舆论普遍不太乐观,认为这个影响很大的节目进入了“衰退期”。

    ①记者:《百家讲坛》的起落是不是说明:学术通俗娱乐化可能行不通的?

    梁永安 (文化学专家):我觉得现在下这种判断还为时尚早。一档节目起起落落很正常,社会的焦点总是在不断转移,比如当前的股市楼市、金融风暴等问题,一时之间,社会对历史文化的关注有所减弱也算正常。

    何况《百家讲坛》原来的定位就不是学术,也就谈不上什么学术通俗化。准确来说,它应该属于文化传播平台,而不是学术研究的专业空间。最明显的特征是:演讲者并不提供自己独特的材料发现或者体系构建。比如于丹就很聪明,声明自己是在学术的“墙外”讲《论语》,与真正的经学研究区隔开来,阐发自己的感受。舆论以为她对学术话语有所威胁,其实完全没有,学术自有学术的一套研究体系、学理化的表达方式。

    ②那么您认为《百家讲坛》陷入低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梁永安:我想它可能面临困顿期的内容资源的转型。《百家讲坛》的听众,主要是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他们对三国、《论语》等历史本来就很感兴趣,而新一代人却未必买帐,且不说新一代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仅仅是新一代的彷徨迷茫和生存焦虑,目前就很少有主流文化节目能够切中。所以《百家讲坛》能否在当代全球景观下,开掘新的内容资源,在年轻人的心灵引起共鸣,是节目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③记者:或许文化传播类节目本就不用追求轰动效应,默默把“高端路线”坚持下去,才是常态?

    梁永安:那倒未必。国外的文化节目,持续走红几十年的不在少数。比如美国的脱口秀、BBC的历史专题等。这些节目也经历过低谷,只是当观众耳熟能详到自己都能掰的时候,节目完成了自我升级,让人重新获得惊喜,也就重新赢得了观众。《百家讲坛》中即使被称为“心灵鸡汤”的于丹说《论语》,往往也是采取简化问题的方式讲解,似乎如此一来,生活的困顿一下子就很容易想通,其实这并不顶用。只有首先将事件的复杂本相清晰地传达给观众,观众才能从历史中相互对照,吸取智慧,让历史焕发出高度的启示性,这样的讲述,才能切中当代青年人真实的生命状态,才会有持续的社会影响力。

    ④记者:换句话说,您不认为《百家讲坛》陷入低谷是社会的理性回归,反而是一种遗憾?

    梁永安:是的。类似的文化栏目很有必要。我们对传统的重新体会和表达做得太少,《百家讲坛》仅仅是个起步。我们的现代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这方面太需要有人寻找新的资源和角度重述。《百家讲坛》这样的文化样式刚刚萌芽,有待成长。与其批评,不如抱着建设性的态度。

    ⑤记者:其实不只是对《百家讲坛》,只要对一种文化现象不满,抱怨远甚于建设,已经成为舆论的习惯心态。

    梁永安:世界知名栏目之所以能几十年办下来,是因为它们的受众不是简单的受众,会主动介入,提出自己建设性的意见,让节目不断调整完善。而我们一些受众并不主动参与,只被动等待,一旦不满,也不抱着建设心态让它更受欢迎,反而是诉诸抱怨来获得心理满足。

眼下,各种文化观点几乎都能找到依据,其实也就是找不到绝对的依据,只能做出自己的相对判断。人们已经习惯拿有用有效去判断,而不是生命所依附的价值去理解,所以很多文化产品带有消费特性,一旦不合口味,人们马上就会抛弃。就算它本身有珍贵的潜力可挖掘,也不觉得珍贵。这其实并不理性。如果受众不积极参与良性互动,任何文化都将失去内在更新的能力。将失去内在更新的动力。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1)联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乌,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一一乒一一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 。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注】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开合之间

朱以撒

    每年的农历六月七月,时晴时雨,出门便取一把伞,握在手中,有时走了一个上午,无一滴雨。有时想在空旷地晨跑时安心一点,便握一把伞出去,而雨来了,撑着伞跑,滴滴答答作响,远处的人看我,犹如一朵黑蘑菇在移动。这样跑起来的效果会更好,来自风雨的阻力,使人付出的力量更大,要努力向前,又要保持平衡,更有一种因风雨而生的豪情。

    人在伞下有一种安全感,薄薄的一层伞布,或者伞纸,可以使人一身干爽,更使人一身从容,像个斯文人了。

    我从山区回到城市时,有人送了一把伞。之前的十年都是戴斗笠。斗笠简单结实,人头正好顶在正中凹处,如榫入卯,然后以带子系紧于下巴。插秧时节田间会有许多移动的斗笠,时而立起,时而俯身,动感生焉。那时清贫,爱美之心尚有,便有人拿了红油漆来,让我画个五角星,再题上“灵地公社姚坊大队第五生产队某某某”,美观之余又可以防盗。一个人戴上斗笠变得质朴,透着几分土气,只有下放干部才穿戴整齐撑着伞,到这里来检查工作,或者到公社开会。一把伞撑着就是一种身份,像是穿长衫的人,而非一身短打,冒冒失失。一个人有一把伞了,就想着,怎么还不下雨,最好天天下雨,撑着伞到村头村尾走几趟。可是伞的主人也有隐忧,总是有人来借伞。借呢?还是不借呢?借的人也是理由充足的,都是比较隆重的场合。但伞借给别人却是另一种心情,也许还回来时已经破了两个洞,或者一条伞骨折了。

很快,斗笠隐退,城市的雨天都是伞。要在一个城市找到一个斗笠并非易事,有人到山区收集一些用过的斗笠,钉于墙上,它们不再实用,成了一种记忆。斗笠不做了,制伞的能力就极大地提升,不仅量多而且技高——只要轻轻按动按钮,砰的一声,蘑菇云打开;收起后一拍,一下子缩回一半,收入包里。每一家的伞都多了,有朋友来,临走时下雨,便可以很慷慨地送他一把,说,不必还啊。如果说以往的手工油纸伞还有收藏的价值,那么机制伞就只有使用的份儿——谁会费时费神去找修理的作坊?昔日持守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朴素作风,是因为经济如一潭死水——新的出不来,只好一直在旧物上下功夫,修补是人类旧日生活的方式之一,就像摔了一个碗,找个懂行的人把它锔起来——这样,你会看到家中都是被修补过的痕迹时,宛如有一种时光停顿的感觉。现在,伞大批量地生产,任你撑着行于雨天,行于盛夏。

    到学校上课,见到每位学生都撑着一把自己喜欢的颜色的花伞。如果比较固定,可以凭着伞的颜色在人群中找到她。

    影视剧中不时有墓地告别的情节——一个人故去,一群人告别,皆一身黑,手上还有撑开的一把黑伞。黑色使墓地的气氛更为阴晦、紧张。一把黑伞可能没什么效果,许多黑伞聚于一处,就显得凝重。

    人如伞——我们会把很有能量的人比喻为伞。一个人有牢狱之灾,由于有一把伞庇护他,使人奈何不得。伞小人少,伞大人多,风来雨往,岂能无伞?“伞”与“散”如此音近,待到伞散了,人也散了,阳光照射进来。

    一把伞撑开来有一股大气,收起来又有一缕落寞,开开合合,没有定时,就像一个人,人生无多变数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重返乡下

陈忠实

新世纪到来的第一个农历春节过后,我买了二十多袋无烟煤和一些吃食,回到祖居的乡村老屋。站在这个给我留下拥挤也留下热闹印象的祖居小院里,心里竟然有点酸酸的感觉。已经摸上六十岁的人了,何苦又回到这个空寂了近十年的老窝里来?

我的脚下是祖宗们反复踩踏过的土地。我现在又站在这方留着许多代人脚印的小小的院里,我不会问自己也不会向谁解释为什么重新回来,因为这已经是行为之前的决计了。丰富的汉语言文字里有一个词儿叫龌龊。我在一段时间里充分地体味到这个词儿不尽的内蕴。

南窗前丁香的枝头尚不见任何动静,倒是三五丛月季的枝梢上暴出小小的紫红的芽苞,显然是春天的讯息,然而整个小院里太过沉寂太过阴冷的气氛,还是让我很难转换出回归乡土的欢愉来。

回到屋里,架在大炉上的水壶发出噗噗噗的响声。沏上一杯上好的陕南绿茶,我坐在曾经坐过近20年的那把藤条已经变灰的藤椅上,抿一口清香的茶水,瞅着火炉炉膛里炽红的炭块,耳际似乎萦绕着见过面乃至根本未见过面的老祖宗们的声音。嗨!你早该回来了。

第二天微明,我搞不清是被鸟叫声惊醒的,还是醒来后听到了一种鸟的叫声。隔着窗玻璃望去,后屋屋脊上有两只灰褐色的斑鸠,在清晨凛利的寒风里,一点头,一翘尾,发出连续的咕咕咕的叫声。哦!催发生命运动的春的旋律。在严寒依然裹盖着的斑鸠的躁动中传达出来了,我竟然泪眼模糊起来。

傍晚时分,我走上灞河长提。河水清澈到令人忍不住又不忍心用手撩拨。一只雪白的鹭鸶,从下游悠悠然飘落在我眼前的浅水边。我无意间发现,斜对岸的那片沙地上,有个男子挑着两只装满石头的铁丝笼走出一个偌大的沙坑,把笼里的石头倒在石头垛子上,又挑起空笼走回那个低陷的沙坑。那儿用三角架撑着一张钢丝箩筛。他把刨下的沙石一锨一锨抛向箩筛,发出连续不断千篇一律的声响,石头和沙子就在箩萝筛两边分流了。

我突发联想,印成一格一框的稿纸如同那张箩筛。他在他的箩筛上筛出的是一粒一粒石子,我在我的“箩筛”上筛出的是一个一个方块汉字。现行的稿酬无论高了低了贵了贱了,肯定是那位农民男子的石子无法比兑的。我们就像是社会大坐标的两极,我知道我不会再回到挖沙筛石这一极中去,却无法从这一极上移开眼睛。

转眼间五月来了,整个河川和原坡都被麦子的深绿装扮起来,几乎连一块巴掌大的裸露土地都看不到。一夜之间,那令人沉迷的绿野变成满眼金黄,如同一只魔掌在翻手瞬间创造出神奇来。一年里最红火最繁忙的麦收开始了,把从去年秋末以来的缓慢悠闲的乡村节奏骤然改变了。红苕是秋收的最后一料庄稼,通常是待头一场浓霜降至,苕叶变黑之后才开挖。湿漉漉的新鲜泥土的垅畦里,排列着一行行刚刚出土的红艳艳的红苕,常常使我的心发生悸动。

被文人们称为弱柳的柳树,居然在这河川里最后卸下盛装,居然是最耐得霜冷的树。柳叶由绿变青,由青渐变浅黄,直到几番浓霜击打,通身变得灿灿金黄,张扬在河堤上河湾里,或一片或一株,令人钦佩生命的顽强和生命的尊严。小雪从灰蒙蒙的天空飘下来时,我在乡间感觉不到严冬的来临,却体味到一屡圣洁的温柔,我本能地仰起脸来,让雪片在脸颊上在鼻梁上在眼窝里飘落、融化。直到某一天大雪降至,原坡和河川都变成一抹银白的时候,我抑制不住某种神秘的诱惑,在黎明的浅淡光色里走出门去。在连一丝兽蹄鸟爪的痕迹也难见的雪野里,踏出一行脚印,听脚下的厚雪发出铮铮铮的脆响。

某个晚上,瞅着月色下迷迷蒙蒙的原坡,我却替两千年前的刘邦操起闲心来。他从鸿门宴上脱身以后,是抄哪条捷径便道逃回我眼前这个原上的营垒的?刘邦驻军在这个原上,遥遥相对灞水北岸骊山脚下的鸿门,我的祖居的小村庄恰在当间。也许从那个千钧一发命悬一线的宴会逃跑出来,刘邦慌不择路翻过骊山涉过灞河,从我的村头某家的猪圈旁爬上原坡直到原顶,才嘘出一口气来。无论这逃跑如何狼狈,并不影响他后来打造汉家天下。

我在读到历代诗人咏灞桥的诗集时,大为惊讶,白鹿(或灞陵)这道原,竟有数以百计的诗圣诗王诗魁都留了绝唱和独唱。

“宠辱忧欢不到情,任他朝市自营营。独寻秋景城东去,白鹿原头信马行。”

这是白居易的一首七绝,是最坦率的一首,也是最通俗易记的一首。一目了然可知白诗人在长安官场被蝇营狗苛的龌龊惹烦了,干脆骑马到白鹿原头逛去。

我在这原下的祖屋生活了两年。夏日一把躺椅,冬天一抱火炉,傍晚到灞河沙滩或原坡草地去散步。当然,每有一篇小说散文写成,那种愉悦,相信比白居易纵马原上的心境差不了多少。正是原下这两年,是我近八年以来写作字数最多的年份,且不说优劣。我愈加固执一点,在原下进入写作,便进入我生命运动的最佳气场。

(摘自陈忠实《白鹿原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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