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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四川省内江市六中2020-2021学年高三下学期语文第七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重返乡下

陈忠实

新世纪到来的第一个农历春节过后,我买了二十多袋无烟煤和一些吃食,回到祖居的乡村老屋。站在这个给我留下拥挤也留下热闹印象的祖居小院里,心里竟然有点酸酸的感觉。已经摸上六十岁的人了,何苦又回到这个空寂了近十年的老窝里来?

我的脚下是祖宗们反复踩踏过的土地。我现在又站在这方留着许多代人脚印的小小的院里,我不会问自己也不会向谁解释为什么重新回来,因为这已经是行为之前的决计了。丰富的汉语言文字里有一个词儿叫龌龊。我在一段时间里充分地体味到这个词儿不尽的内蕴。

南窗前丁香的枝头尚不见任何动静,倒是三五丛月季的枝梢上暴出小小的紫红的芽苞,显然是春天的讯息,然而整个小院里太过沉寂太过阴冷的气氛,还是让我很难转换出回归乡土的欢愉来。

回到屋里,架在大炉上的水壶发出噗噗噗的响声。沏上一杯上好的陕南绿茶,我坐在曾经坐过近20年的那把藤条已经变灰的藤椅上,抿一口清香的茶水,瞅着火炉炉膛里炽红的炭块,耳际似乎萦绕着见过面乃至根本未见过面的老祖宗们的声音。嗨!你早该回来了。

第二天微明,我搞不清是被鸟叫声惊醒的,还是醒来后听到了一种鸟的叫声。隔着窗玻璃望去,后屋屋脊上有两只灰褐色的斑鸠,在清晨凛利的寒风里,一点头,一翘尾,发出连续的咕咕咕的叫声。哦!催发生命运动的春的旋律。在严寒依然裹盖着的斑鸠的躁动中传达出来了,我竟然泪眼模糊起来。

傍晚时分,我走上灞河长提。河水清澈到令人忍不住又不忍心用手撩拨。一只雪白的鹭鸶,从下游悠悠然飘落在我眼前的浅水边。我无意间发现,斜对岸的那片沙地上,有个男子挑着两只装满石头的铁丝笼走出一个偌大的沙坑,把笼里的石头倒在石头垛子上,又挑起空笼走回那个低陷的沙坑。那儿用三角架撑着一张钢丝箩筛。他把刨下的沙石一锨一锨抛向箩筛,发出连续不断千篇一律的声响,石头和沙子就在箩萝筛两边分流了。

我突发联想,印成一格一框的稿纸如同那张箩筛。他在他的箩筛上筛出的是一粒一粒石子,我在我的“箩筛”上筛出的是一个一个方块汉字。现行的稿酬无论高了低了贵了贱了,肯定是那位农民男子的石子无法比兑的。我们就像是社会大坐标的两极,我知道我不会再回到挖沙筛石这一极中去,却无法从这一极上移开眼睛。

转眼间五月来了,整个河川和原坡都被麦子的深绿装扮起来,几乎连一块巴掌大的裸露土地都看不到。一夜之间,那令人沉迷的绿野变成满眼金黄,如同一只魔掌在翻手瞬间创造出神奇来。一年里最红火最繁忙的麦收开始了,把从去年秋末以来的缓慢悠闲的乡村节奏骤然改变了。红苕是秋收的最后一料庄稼,通常是待头一场浓霜降至,苕叶变黑之后才开挖。湿漉漉的新鲜泥土的垅畦里,排列着一行行刚刚出土的红艳艳的红苕,常常使我的心发生悸动。

被文人们称为弱柳的柳树,居然在这河川里最后卸下盛装,居然是最耐得霜冷的树。柳叶由绿变青,由青渐变浅黄,直到几番浓霜击打,通身变得灿灿金黄,张扬在河堤上河湾里,或一片或一株,令人钦佩生命的顽强和生命的尊严。小雪从灰蒙蒙的天空飘下来时,我在乡间感觉不到严冬的来临,却体味到一屡圣洁的温柔,我本能地仰起脸来,让雪片在脸颊上在鼻梁上在眼窝里飘落、融化。直到某一天大雪降至,原坡和河川都变成一抹银白的时候,我抑制不住某种神秘的诱惑,在黎明的浅淡光色里走出门去。在连一丝兽蹄鸟爪的痕迹也难见的雪野里,踏出一行脚印,听脚下的厚雪发出铮铮铮的脆响。

某个晚上,瞅着月色下迷迷蒙蒙的原坡,我却替两千年前的刘邦操起闲心来。他从鸿门宴上脱身以后,是抄哪条捷径便道逃回我眼前这个原上的营垒的?刘邦驻军在这个原上,遥遥相对灞水北岸骊山脚下的鸿门,我的祖居的小村庄恰在当间。也许从那个千钧一发命悬一线的宴会逃跑出来,刘邦慌不择路翻过骊山涉过灞河,从我的村头某家的猪圈旁爬上原坡直到原顶,才嘘出一口气来。无论这逃跑如何狼狈,并不影响他后来打造汉家天下。

我在读到历代诗人咏灞桥的诗集时,大为惊讶,白鹿(或灞陵)这道原,竟有数以百计的诗圣诗王诗魁都留了绝唱和独唱。

“宠辱忧欢不到情,任他朝市自营营。独寻秋景城东去,白鹿原头信马行。”

这是白居易的一首七绝,是最坦率的一首,也是最通俗易记的一首。一目了然可知白诗人在长安官场被蝇营狗苛的龌龊惹烦了,干脆骑马到白鹿原头逛去。

我在这原下的祖屋生活了两年。夏日一把躺椅,冬天一抱火炉,傍晚到灞河沙滩或原坡草地去散步。当然,每有一篇小说散文写成,那种愉悦,相信比白居易纵马原上的心境差不了多少。正是原下这两年,是我近八年以来写作字数最多的年份,且不说优劣。我愈加固执一点,在原下进入写作,便进入我生命运动的最佳气场。

(摘自陈忠实《白鹿原上》,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用“新世纪到来的第一个农历春节过后”开篇,既交待了时间,又暗示了新生活的开始。 B、文章第一段写作者回到老屋,既照应了题目,又引发了作者的情思,为全文奠定了感情基调。 C、文章用乡下男子筛石子与作者码汉字进行对比,突出乡下人讨生活的不易,流露出作者的悲悯之情。 D、白鹿原让作者感受到生命的顽强、自然的宁静和丰收的悸动,这些都成为作者创作的源动力。
(2)、本文采用了两条线索行文,请分别加以简析。
(3)、本文写刘邦、白居易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夜·历史一种

廖无益

    ①黄昏是打开夜的一道门,那道门在旷野中伫立,蝙蝠在它的额前乱飞。它们忽东忽西毫无规则地飞翔,无言的黑影,让黄昏变得神秘和亲近。随后,黄昏就慢慢阖上眼睑,成长为黑夜,单纯和透明。

    ②那时,农村还没有电灯。人们吃罢晚饭,就搬张凳子聚在村口,用芭蕉扇拍着蚊子,拉拉家常。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只有开口说话,人们才能分清对方是谁。庄稼地从村头往远处延伸,玉米稞子遮住道路。向东走过一段土路是个缓坡,爬上去能看见远远的灯火。孩子以为是星光,大人说那是矿上的灯光。除了这些,再没什么可看。这几盏灯火,成了孩子想象的出口。

    ③透明的黑暗在我面前伸展,像一大滴露水,富于弹性和张力,把梦包裹和融化。那黑暗清新,散溢着泥土的芬芳,干净得没一点渣子。三两个萤火虫在远处飞舞,大人说拍拍手,它就能冲你飞来。我们就拍着手,嘴里一通乱喊,果然看见一只萤火虫越飞越近,最后绕过树木,飞进我家的院墙。我们跑进院门,见那只萤火虫飞得有一人高了,就一把打在地上,然后拾起来倒捏着头,露出它发光的腹部,在黑暗中抡起胳膊,萤火就滑出一圈一圈的光。我晃着它跑出院子,用它来吸引更多的萤火虫。

    ④后来,我看见更多的萤火,它们照亮了一条道路。它们像一群蓝精灵在路的上空盘旋,越聚越多。没有星光和月亮,我看见明亮的路,看见每一根树枝,看见路上的每块石头。直到现在我仍然疑惑,不知为什么会有那样的奇迹。萤火虫上下飞舞,点点光斑迷眼。

    ⑤我对夜寄予幻想。

    ⑥那时我已经长大,自己住三间老屋。夜像家乡的老屋,老屋的气息宁静安详。屋后面是小路和庄稼地。后墙上开两个小窗,像老屋的两个耳朵。我能从这两个耳朵清晰地听见庄稼叶子的磨擦,或过路人偶尔走过时的脚步与对话。几只壁虎在窗外趴着,伺机捕获被灯光吸引的昆虫。如果有雨,就能听到庄稼叶子更动听的演奏,那声音据说曾被音乐家写入乡村音乐经典。院子里有棵梨树,风雨大的时候令人担心,半夜里能听见梨子落地的声音,或砸碎在磨盘上的声音。它们使夜显得富有。

    ⑦但是我越来越失去黑夜。生活的碎片被灯光照耀,反射出彩虹,辨不清面孔。这些黑夜向灯光敞开,但并不透明。那是午夜或凌晨。有一双眼睛从窗户后面看见我,认出我,但并不说话。大楼上一个窗口睁开,有人彻夜不眠,等早晨来人接班。一排路灯在我面前伸展,是一些声控灯,不管我走路多轻,只要走到跟前,它就打开,为我照亮道路,同时还照亮我的脸,我的表情,照亮地上的影子。树荫在灯光下面敞开。

    ⑧我想念纯洁的夜。它从山顶上一跃而下,在我们身后张开翅膀。那温暖的翅膀。它把道路掩盖,把桥梁托在空中,把树木藏进风里,把狗叫声拉长,把鸡撵进窝里,把旷野清理干净。它慢慢喘息,把筋骨铺上旷野,懒散地进入睡眠。在明天太阳出来之前,它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一个梦,有足够的时间蕴育出露水,看到启明星在东方升起。黎明之前的美丽黑暗像一道闸门,矗立在北方的旷野,把夜和白天截然分开。一旦闸门开启,白天就抢步而进,阳光奔溅如决堤的洪水。

    ⑨我想念纯洁的夜。当所有的人都不在,我想把夜慢慢合上,在那里寻找黑暗。但夜兴奋异常。夜从我的咖啡里跳出来,在桌子上打滚,然后掉到桌子底下。我无法把它拾起来,它已破碎不堪。

    ⑩夜停在远处,在树梢以上,在楼顶以上,在城市以上。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雾中的村庄

苏作成

    ①我一直觉得,雾中的村庄是有灵魂的,我好想到城市近郊去看看这种状态下的村庄。

    ②尽管天气微寒,但天空的那一枚太阳,还是给了我温暖。吃过早点,我就开始了我的“短程旅行”。然而,还没有从城东走出城市,太阳就淡成了一片圆形的白纸。继而闪一下,便和天空融成了一块。从而,我就确定了这边起了浓雾。

    ③走入郊外的村庄,雾还真的来得气派。在一处废墟附近,我停了下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产生了一种恐惧。骤然像进入了童年,甚至有了一种回到了母亲子宫的那种感觉。我是在梦中吗?我蹲了下来,路边的几棵狗尾草却站在陌生的季节静悄悄地摇动它们的身子。几声虫鸣和移动的影子似的鸟啼,显然也无力撑开这种来得奇异的浓雾。一棵树挂了些枯叶,面对压抑,脱去了生动,只留下梦一样的剪影。

    ④我知道,如果不是城里的汽车声穿透了村庄,我真不会相信不是在梦中。然而,整个城外的村庄,乃至整个世界,只剩下了孤独的我。附近的田野,只有几畦白菜,在尽力地往我的目光和感知中伸出它们的存在,我脚边的一种野草,静静地匍匐,仿佛领了上级的潜伏命令,一种粉红的米粒大小的花,成了它们警惕的耳朵。在野草的附近,一些开着黄花的菜,全身披挂从深夜走来的露水,也安静着,计划着。一种植物已枯掉了叶子和身子,却依然开出一种像细丝棉似的花球,带着寒冬的眼泪,为丢失的时光伤感。就在左边附近,一个台阶举起的小小寺庙,淡成了一帧历史照片,也在静听尘世的声响。紧挨着它的一棵棕榈树,执拗地让干渴的绿色在暗色中坚守。在东边的雾中突然有了一枚银币闪动,就像某个官吏蛮横的眼神,那是太阳,瞬息它又被雾推开和融化了。雾不让我看到太阳的挣扎,我也不愿意听到太阳挣扎的声音。

    ⑤然而,我很快喜欢了这雾。雾淹没了城市,淹没了村庄,淹没了我,淹没了无数的思绪、野心和贪婪。雾真是一个高明的艺术家,雾精简了这个世界,雾精简了这个村庄。这个世界,这个村庄在此时此刻成了精品:脚下的一段道路,近旁一些忘记了季节仍然开着花的无名野草;不远处一些菜园,一些废墟,一个寺庙,几个被季节抹黑的菜棚的木架,两三个农家院子的轮廓,还有几个交流的人的声音,几声顽皮孩童的哭叫,几个脚步的声响和孤独的我的躯壳和思考。

    ⑥那一个白纸的圆在村庄的一处又闪了一下。我疑心它是另一个世界不怀好意的使者,它更像是我所在世界的一个威力无比的漏洞。我开始喜欢的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力量来堵塞这个漏洞?

    ⑦我感到我的躯体开始变热。我返身朝东边看了一下,那圆的白纸,在雾中已然光亮起来了。很快,越发亮起来的太阳光线,让城市这一面的雾开始后退,那雾竟然闪出一种好看的蓝光。有一座楼房的几排窗口,光鲜地露出了脸。我知道城市很急切地想将雾中的村庄纳入它的视野和地盘。鞭炮声、车子的喇叭声、街道的嗡嗡声,成了城市的帮手。我明白我很快又会被城市逮住,成为一个城市人。河边的一棵树,挺立着,似乎做好了面对现实的准备。然而村庄仍然懒在雾中,没有完全起身,我知道村庄的心事,我也同情村庄的心事。

    ⑧不久,城市露出了贴近村庄的更多的建筑,在散开了的雾中,清瘦着,精神着。

    ⑨有了几个农民在田野走动,一个还扬起了锄头,然而我明白,他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将那渐行渐远的世界留下,挖一锄,挖两锄,挖三锄,乃至挖一千锄,也只是枉然。

    ⑩然而,我真心祈祷,雾中村庄的灵魂,能够变成城市的音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站在时代琴弦上的放歌者﹣﹣阎肃

    他是一位可敬可爱朝气蓬勃的“顽童”,也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他是一枚“不起眼”的军中绿花,也是文艺界和人民“打成一片”的天使;他为新中国的文化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毛泽东同志的亲切接见,也曾入围“感动中国2015年度人物”;他是一位词作大家、一级编剧,是文艺战线的一颗“常青树”、“不老松”,他的人格魅力和火一样的热情,至今仍在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奋勇向前。

    阎肃同志的一生,留下1000多部(首)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精品佳作,参与策划100多台重大文艺活动,获国家和军队大奖100余项。几乎以一己之力把江姐搬上歌剧舞台,一曲《红梅赞》一时传遍大江南北,让《江姐》成为不朽的红色经典。在61岁的高龄担纲创作歌剧《党的女儿》,谱写了一曲中国共产党人的正气歌,给所有的观众上了一堂撼人心魄的生动党课。他创造的《敢问路在何方》、《我爱祖国的蓝天》、《长城长》、《雾里看花》、《梦水乡》等歌曲,至今仍广为流传……

    细品阎肃同志创作的一系列文艺作品,那些汩汩流淌在时空的旋律里,始终不缺少一颗滚烫的心、一种为国抒怀的情、为民放歌的魂。他的作品,总是能沿着时代的烙印剪接出华丽的色彩,也灌注着一位军人所独有的对国家的浓情厚意。报效祖国、放歌时代、思索人生,一部部文艺作品就像一曲曲时代的号角,把对我们所处时代的深沉思考揉进了每一个音符和歌词里,让民族勇于探索、自强不息的华彩乐章在豪迈的进行曲中激情流淌。

    2014年在京举行的文艺座谈会上,阎肃同志在发言时说,“我们也有风花雪月,但那风是‘铁马秋风’、花是‘战地黄花’、雪是‘楼船夜雪’、月是‘边关冷月’.就是这种肝胆、这种魂魄教会我跟着走、往前行,我愿意为兵服务一辈子!”正是这种别样的“风花雪夜”,这种颂英烈、咏家园、唱时代的军人情怀,铸就了他一路豪歌向天涯的人生之路。他就像一株迎风傲雪的红梅,雪岭冰霜之间绽放出夺人的光彩;也像一段斑驳的城墙,挺起岁月的胸膛向人们展现沧桑的力量。

    阎肃最爱这样介绍自己:“我是部队文艺战线上的一名老兵。”无论酷暑寒冬、无论风霜雨雪,入伍60多年,他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军营,始终与战士们血肉相连。走进基层、深入基层、和基层的官兵打成一片,他用“百姓习俗、社会风尚、民族魂魄、生活素养”不断去贴近基层、发现故事,他以自己的身体力行,用自己豁达的胸襟、开阔的气象、和谐的身心,让我们见证了一位“胸有大业、腹有诗书、肩有担当、术有专攻”文艺工作者的楷模。

    刘云山同志说:“阎肃同志是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他60多年勇攀艺术高峰,80多岁依然奋斗在文艺工作第一线,无论是创作实践、还是为人做事,都一片丹心、一腔热血、一身正气。”在壮阔的时代大潮中把个人融入时代的主旋律,阎肃用对党无限的忠诚、对人民的深情和高尚的情操去工作,去为时代放歌。

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在这样一个快速变革的时代,我们需要一批又一批像阎肃同志一样的文艺工作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创作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不断赓续薪火、再造经典,才能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阎肃在创作的《红梅赞》中曾写过这样一句歌词:“蜂儿酿就百花蜜,只愿香甜满人间。”一个人的一生,能够把自己的生命全部奉献给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他应该是无限欣慰的了。用忠诚去燃烧生命,用灵魂去点燃光明,用旋律去传递信仰,阎肃同志不辜负时代召唤、不辜负人民期待,用自己灿烂的生命,把自己的人生谱写成了一曲浩气永存的时代长歌。

(选自《光明日报》,内容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
    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
    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
    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
    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致爱丽丝

裘山山

    秋天的时候,素梅终于给爱丽丝报了钢琴班。

    去少年宫的路上,九香问素梅,妹妹为什么叫爱丽丝啊,你不姓爱,叔叔也不姓爱。素梅说,爱丽丝是小名。

    到了少年宫,看到那么多大大小小的孩子,她恨不能爱丽丝成为他们中最出色的一个。

    可是,爱丽丝真不像素梅的女儿,她不喜欢钢琴,一点儿都不喜欢。每次爱丽丝去学琴都哭闹不休。幸好有九香哄着劝着。

    一年过去了,爱丽丝长进不大,连最简单的曲子都弹不成调。素梅忍不住就发火,用痒痒挠打爱丽丝的手背,九香就去挡,误中了好几下。有一次九香没挡住,爱丽丝的手背被素梅打出两道血印。这下丈夫不依了,声称再这样就把钢琴给砸了。

    ①素梅气得一个人躲在卧室掉眼泪,哭过以后,终于气馁了。虽然还是要求爱丽丝继续学琴,但声称不再管了,爱丽丝弹琴的时候她就跑出去,或者躲到卧室去看书,总之眼不见心不烦。奇怪的是,爱丽丝反而有了些进步,素梅偶尔竖起耳朵听一下,感觉那调子比原来像样多了。但只要素梅让她弹,她就结结巴巴,错误百出。也许是太紧张了?

    其实素梅也明白,爱丽丝不是弹琴的料,老师说爱丽丝的指头没有力道,乐感也一般。但素梅不愿意放弃。

    爱丽丝读三年级了,素梅不得不降低对爱丽丝学琴的期望,把少年宫的钢琴课停了。只是在假期找家庭教师,每周去两次,每次费用一百。爱丽丝上四年级时,钢琴考过了三级,五年级时考过了四级。但从此止步不前,再考还是四级。钢琴慢慢成了爱丽丝身上的牛皮癣,治不好,难看,但也没大碍。

    转眼爱丽丝上初中了。九香也23岁了,成大姑娘了。素梅问九香对今后有什么想法?九香摇头。

    素梅就说,这样吧,要不就去我们系里打字室做打字员,工资不会很高,但轻松稳定。九香不吭声。这让素梅很意外,她以为九香听到这话会感激零涕呢。

    素梅说,那你到底怎么想的?九香支吾了半天说,我有个老乡,已经帮我找了个工作了。素梅问在哪儿?九香说,少年宫。

    九香走了好久都没再回来。

    有一天收拾房间,素梅偶然间读到了爱丽丝的作文《我最佩服的人》,主人公就是九香。从作文里素梅第一次知道,九香一直在学琴!

    开始她是为了爱丽丝不挨打,帮她弹,让她在旁边玩儿,后来她就迷上了。每次去上课都趴在窗户上认真听,在窗台上练指法;每次去上家教她都问东问西的,超有耐心;再后来,每次做完家务,她就在家弹琴,哪儿也不去玩儿……原来自己这么多年的希望和付出,造就的不是爱丽丝,而是九香。

    一晃一年,又是春天了。

    一日,素梅匆匆赶回家,走进院子,忽然,她听到了琴声,如高山流水般的优美琴声从她们家窗口里飘出来的。她凝神听着,甚至在恍惚间回到了少女时代,她穿着白裙子,提着垃圾,站在巷口……

    打开门,眼前出现的画面让素梅目瞪口呆:九香坐在钢琴前,正起劲儿地弹着,爱丽丝在她的琴声中舞蹈,舞姿优美到让素梅陌生。两个女孩子都没有发现她进来,很投入地在表演,在享受。素梅仿佛又回到了少女时代,看到姐姐的同学坐在钢琴前,高傲地弹奏着……

    还是爱丽丝先发现了她,叫了起来,九香吓一跳,突然停下演奏,回头看到素梅,脸霎时通红,站起身叫了声梅姨。素梅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九香脸红着,掰着手指头笑,还是跟走之前一样那么腼腆。爱丽丝说,妈,九香姐姐上个月钢琴考过了十级了,她被少年宫聘为钢琴课老师了!

    ②素梅没来由地心动过速,腿软。她也算是个性格沉稳的人了,但眼下的情形还是让她有些失态。

    许久,九香在她身后说,梅姨,你生气了?

    素梅忽然鼻子发酸。九香说,梅姨,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九香说,我想教你学琴,免费的。

    素梅忽地转过身来,眼睛瞪大了。九香急急地说,你那么喜欢钢琴,你完全可以自己学啊?其实你现在学琴一点儿也不晚。

    后来的故事,素梅院子里的人都知道,那就是每天黄昏,只要三楼传来《致爱丽丝》的琴声,就是女主人下班了,而且心情不错。

(节选自《小说月报》有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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