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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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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河北省衡水市武邑中学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第一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活着的仪式

王溱

    听说相亲对象是位诗人时,我脑子里快速涌现出很多关于诗人的负面形象:贫困潦倒,愤世嫉俗……

    不过我还是答应见见——这人长得太帅了,你看那照片,匀称的倒三角体形,脸部线条像用炭笔勾勒出来的,这简直就是中国版贝克汉姆嘛。

    约定的那一天很快到来,诗人从照片里走了出来。他给我看他拍摄过的照片,或雄山峻岭,或一江春水,或落叶飘忽,都是他去过的地方;他给我描述他与美景的对话,那些对话使他诗情满溢;然后他把脸朝斜四十五度一仰,开始吟诗了。

    我窃喜,不是所有的诗人都是穷光蛋嘛!你听,那些词从他嘴里迸出来,在我耳边绕一圈,两圈,我轻飘飘地就把自己塞入那些诗和画的意境中了。

    我开始憧憬跟着他游山玩水拍照作诗的生活。然而每次我在微信里跟他提出见面,他都会以各种借口岔开话题,或者干脆打开语音功能吟起诗来。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都活在他的诗中了。

    熬过几十个不能自拔的夜晚后,我决定去找他。我没有他确切的地址,只能天天到他所在的那个区去轧马路,一边走一边在脑中想象着:偶遇那一刻,他会吟出怎样一首令人惊喜的诗?

    我忘了,马路可不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地方,一辆大货车在距离我不到半米的地方刹停,扬起满脸灰。

    货车司机噌噌下了车,张口就道:“不要命呀!”

    我抬头一看,乱糟糟的胡须,发黄的T恤上沾着各种污渍,裤子被灰尘泼出奇怪的图案,大皮鞋已辨不清颜色,以致我盯着他看了半天才认出来,是诗人!

    他也认出我来了,有些发慌,用最快的速度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拉拉衣角,脸向斜四十五度一仰,又摆出了诗人的姿态。

    我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愤愤地问:“你到底是货车司机还是诗人?”

    他一字一顿,说了一句诗一样的话:“开车,我活着的方式;诗,我活着的仪式。”

    “活着还有仪式?”我惊讶地问。

    “当然有!”他指了指副驾驶位说,“上车,我带你去看看。”

    车子开得很慢,他一路沉默,始终保持着那个半仰着头的姿态,腰绷得笔挺,双手优雅地左右扭动着方向盘。若不是那身装扮,他还真像个优雅的指挥家。后面的车喇叭震天,有人伸出头来骂:“你丫散步哪?!”

    他置若罔闻,缓缓开了口说:“生活,不易。”

    他叹了口气说:“以前,我也一样,急,做什么都急,急了就骂,前面车开慢了骂,有人超车了骂,赶不上绿灯,也骂。”

    “然后我的生活就只剩下骂了。”

    “那又怎样?”我问。

    “生活就不乐意了啊,人活一遭,怎么都是件值得好好对待的事吧?它不乐意也是正常的。”他说。

    我开始觉得他脑子不太正常了,我扒拉着车门把手,颤抖地说:“停,停车。”

    他没有停,继续说着:“为了安抚生活,我决定给它举行个仪式。”

    “什么仪式?”我问。

    “写诗呀!仪式的地点是很讲究的,你看,必须是最纯净的场所,不被浮躁的人类所污染的。”

    我想起了他相机里的照片,问:“所以你就到处去旅游?”

    “干吗要去旅游?”他奇怪地看着我说,“我开着车,每天都在旅游。”

    “快看快看,夕阳!”他兴奋地指着前方说。

    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开始吟诗:“落日!红了脸,躲起来,它要躲起来……”

    不躲才一怪!我趁机跳下了车,头也不回地往人多的地方躲去。

    “神经病!”这是我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几个月后,我如愿跟一个算是事业有成的相亲对象结了婚。婚后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我辞去了工作,做起了全职家庭主妇。

    这是世界上最难的职业了,大娃捣蛋,二娃哭闹,锅里的菜烧焦了,我蓬头垢面,呵斥着大娃,哄着二娃。当我手忙脚乱地解开二娃的尿裤,被一泡温润的童子尿喷得满脸都是的时候,忽然,我嘴里迸出了一句诗。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6年第19期,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人”拒绝和“我”再见面,是想维护自己的尊严;“我”骂他“神经病”,是因为“我”无法接受“诗人”对“我”的欺骗。 B、文章多次写到“诗人”“脸朝斜四十五度一仰”这个细节,突出了一个卑微困窘的货车司机内心深处隐藏着的自尊与倔强。 C、小说中的“我”在与“诗人”相亲前、相亲时、相亲后、马路相遇,直到“我”做了母亲后,心理经历了复杂的变化过程。 D、小说以“我”的视角,采用抑扬结合的艺术手法,使“诗人的形象”前后形成反差,从而掀起波澜,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
(2)、请从不同角度赏析小说结尾的画线句子。
(3)、“诗”是本篇小说的一个重要元素,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80年不灭的“中国梦”

——记印度尼西亚华人记者沈慧争

  虽然已是耄耋之年,沈慧争依旧十分关心中国时政。得知习近平总书记与其他6位政治局常委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这位81岁的印尼华人激动地对记者说:“我也去过那里!”   

原来,沈慧争和夫人在一年多前,冒着瑟瑟秋风,也曾参观过这个展览。尽管只是走马观花,但沈慧争依然深切地体会到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苦难之深、斗争之长。“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我对此深感认同。”

沈慧争1932年出生于印尼。19岁时,作为家中长子的他,已是一名华文教师,工作之余乐于向当地报纸、杂志投稿。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沈慧争从广播与报纸中得知中国欣欣向荣的景象,一颗年轻而热诚的心便飞向了神州大地。   

“我申请过回中国定居,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梦想无法实现,”沈慧争的语气中带着遗憾。   

他留了下来,很快就找到了弥补未偿心愿的方法——投身印尼华文教育。虽然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华文在印尼遭禁,华人及华人文化受排挤,但沈慧争继续担任家庭华文教师,坚持华文创作。印尼没了华文报纸,就把文章投到香港、马来西亚和中国内地。   

近半个世纪过去了,经过印尼政府的改革和华人的共同努力,华人的生存空间得到很大改善,华文教育得到政府认可,华语课程普遍开设,甚至到了教师“供不应求”的地步。谈及此,沈慧争十分欣慰:“在传播文化事业方面,我尽了炎黄子孙的责任,也就心安了。”   

沈慧争的第二个梦想是,让自己的子女能回中国接受教育。1965年,印尼右派军人发动大规模排华浪潮,局势突变,人心惶惶。沈慧争想尽一切办法,终于让当时不满lO岁的一双儿女搭上了北归的航班。从此,中国不忸是他的梦之所在,也成了他的情之所系。   

“他们在北京接受良好教育,毕业之后各自成家立业,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沈慧争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他们的成长多亏党和国家的关怀和培养。”   

最令他慨叹的是,数十年里,中国一步步走向繁荣富强,民众的生活随之节节攀高。最初赴中国探亲、采访的年月里,沈慧争常会从印尼购买电器馈赠亲友,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为中目亲友选择礼品成了一件越来越难的事,因为很多东西国内都不缺乏。沈慧争动情地表示:“如果没有强大的中国,我的两个孩子就不会有今天幸福的生活,这是我一生最深刻的感受。我的美梦成真了。”   

2000年,68岁的沈慧争成为印尼华文报纸《千岛日报》资深记者。沈慧争说,以高龄出任记者,是因为他的第三个“中国梦”:增进中国与印尼交流,推动两国友好。   

2001年,沈慧争赴北京采访两会,为印尼华文报业开创先例。此后的10多年间,他多次回国,采访重大事件。   

采访两会时,沈慧争不仅带着相机、证件,胸前还挂着一张北京市政交通卡,成为许多国内外媒体注意的人物。赴汶川采访时,距离大地震不过一个月时间,余震不断。奥运场馆中,他头戴“Beijing 2008”运动帽,胸别奥运纪念章,身背福娃旅行书包,垒神贯注地捕捉新闻,精神头一点都不输年轻记者。世博会期间.沈慧争每天都满负荷工作,整理照片、编写稿件时常到深夜,次日照样神采奕奕。他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反倒告诉年轻同行:“我很有兴趣,而且能有这样的机会回中国采访,我觉得很光荣。”   

沈慧争惊叹于中国的发展,愿将自己的所见所感倾注笔端,与越来越多的印尼读者分享中国日新月异的变化。为了改变一些印尼民众对中国的偏见,沈慧争在报道时始终着力宣传两国友好,“这需要我们长时间的精耕细作。”正是凭着这么一股劲头,他一篇篇地往印尼发回报道和评论。”它们传递了我的,心声,但还远远不能完全表达我对中国的感情。”沈慧争说。   

或许某一天,你会在北京、上海或广州遇到这住白发苍苍、笔耕不辍的老记者。到时候记得停下脚步,和他仔细聊聊“中国梦”。

                                   (选自2013年02月26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神的审判

海明威

    迪克·海伍德扣上厚呢短衣领子的纽扣,领子竖起到了耳朵边上。小木屋里,壁炉上方的鹿角挂着来福枪。迪克取下枪,戴上他厚重的毛草连指手套。“皮埃尔,今天我要去看看朝着卢恩河的那条布阱线路,”他说道,“天杀的,这天可真够冷。”他扫了一眼温度计,说:“零下四十二度。好了,再见,皮埃尔。”皮埃尔只是咕哝一声作为回应。

    迪克穿上雪靴,在地面上,以一种旅行家在荒地上穿着雪靴迈步的姿势,大摇大摆地出发了。

皮埃尔站在木屋的门口,看着迪克大摇大摆地往前走。他露出一个恶毒的笑容:“当他只能用一只脚在雪地上走,像只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这个小贼一定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寒冷。他偷了我的钱,肯定是他。”皮埃尔重重地甩上门,把几根柴扔到壁炉里,又爬回了自己的床上。

    迪克一边大步走着,一边自言自语,像是在对“寂静地方”的旅行者说话一样。“我很好奇,只不过是丢了些钱,皮埃尔为什么要如此光火?我敢说,他肯定是放错了什么地方。可现在,他只会像只乖戾的猪一样发脾气。有时,我还能感觉到他在背后用恶毒的眼光盯着我。如果他以为是我偷了他的钱,为什么不说出来,跟我对质!怎么会这样!他以前很快乐,总是乐呵呵的。在密塞那坝,当我们一致同意要成为伙伴,来翁加瓦这里布陷阱捕猎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会是个让人愉快的同伴。可是现在,他已经一个星期没跟我说过话了,除了偶尔咕哝一声,或者用克里语咒骂。”

天气很冷,却是一种干燥、让人精神爽利的、属于北地的寒冷。显然,迪克很享受这种干冷的空气。很快,他就沿着布阱线路走了五英里的路。可是,一路上他总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跟着他。他几次停下来,四处张望,却什么也没发现。他喃喃自语道:“我想那应该是库兹乌兹作怪吧。”在北地这里,只要有人们无法解释某些事情,他们就会认为是那个“克里族的坏心眼儿小神”在作怪。然而,当他进入到一片云衫树林时,突然整个人被猛地抽起,拉向空中。当他的脑袋从与冰冷的地面碰撞中恢复清醒后,他发现自己被系在一棵云衫树上的绳子吊在半空中。这棵云衫树被折弯了,以充当这个陷阱所需要的弹力,一个像是捕猎兔子的陷阱。迪克的手指根本无法碰到地面。随着他不断的挣扎,腿上的绳子越来越紧。这时,他见到了一直跟随他的东西。一群瘦削的、饥饿的白毛大灰狼从这片树林里慢慢出现了。它们慢跑着过来,围着迪克,蹲坐下来。

    而在小屋里,正躺在床上的皮埃尔被头顶上传来的啃咬声吵醒了。他懒懒地抬头望向屋梁,一只红色的小松鼠正急急地啃着他丢失的钱包的皮革。他想到了自己给迪克设计的陷阱,整个人从床上弹起来,抓起他的来福枪,来不及披上大衣或戴上手套,就冲了出去,沿着陷阱线狂奔起来。当他跑到那片云衫林时,他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快要喘不过气来。两只乌鸦飞走了,离开它们之前一直啄着的食物。眼前这个不成样的东西,曾经是名叫迪克·海伍德的人。两只乌鸦拍着翅膀,懒洋洋地飞到旁边的云衫树上。在这片布满血丝的雪地上,印满了属于大灰狼的脚印。

当皮埃尔往前走一步时,他听到捕熊用的钢夹子合起来的叮当声。这个陷阱一向是迪克负责照看的。现在,这个钢夹子在他脚上合上了。他往前倒了下去。当他倒在雪地上时,他说道:“这是大神的审判。我会为这些大灰狼省一点麻烦。”

    于是他把手伸向了那支来福枪。

(选自《海明威短篇小说集》)

【注】①克里语:北美印第安人克里族的语言。②库兹乌兹:克里族的一个神灵,即“克里族的坏心眼儿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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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一口

    明嘉靖十三年,被流放云南,“永远充军烟瘴”的大诗人杨慎来到建水拜访他的朋友,西南边睡的建水城令他大吃一惊并留下了数篇文字。令我惊讶的是,杨慎诗里描写的建水,并未隔世,我几乎以为,杨慎才搁笔走了不久。杨慎笔下的这个建水城大体上还在着,“少年社火燃灯寺”,燃灯寺还在,依然在响着木鱼。寺院门口的那口井依然清冽,杨慎如果在燃灯寺喝过寺僧沏的茶,茶水应当就是这口井里的水。

    如今建水县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见送水的马车。马车上绑着一只铁桶,里面装着井水。马车驶进小巷,将井水送给各家各户。在自来水已经普及的今天,城市里还有送井水的人,除了建水恐怕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这是一份古老的工作,我三十年前来建水的时候,就见过这些送水的马车。现在,马车已经被汽车包围了,依然雄赳赳气昂昂地跑在汽车中间,没有被取缔,可以说是一个奇迹。送水的人骑在桶上,吆喝着湿淋淋的马车跑过建水城,就像童话里的人物。马车一到,接水的人们心怀喜悦,开门出来,提着一桶芳香四溢的清水回家去。井水渗入人们的生活习惯中,没有这桶水,一天的生活便无法开始。

    马车送来的水,取自水板井。建水民谣说:“先圈大板井,后建建水城。”如果没有这口井,建水城不会建在此,文明不会兴起。至今,大板井的水依然清冽甘醇,一位前生产队的老会计守护着它,老伯已经70多岁了,终日坐在井后面的小庙里,他后面是供着龙王的神龛。水井对于建水人来说,不仅仅是水源,而且是来自大地的保护神,每一口水井都具有神的地位。许多井的旁边,都盖着庙,里面供奉着龙王、水神,终年香火不绝。建水立城以来,一直靠井水滋养。喝井水的人,已经死去无数,运送井水的人,也死去无数。但新一代的送水人仍通过送水而生活,这是一种故乡经验。井水是一种“信”,这不仅是源于生活习惯的依赖,更是祖传的“信”,每个建水人都收到过这个“信”。井水令一代一代建水人信任大地,安居乐业。生生之谓易,送水人不会怀疑,跟着祖先送水就行了。这一眼,令他成了一个保守派。破旧立新、怀疑旧物是这个时代的风气,改天换地,人们已经不再信任大地,不再道法自然了。送水的人必须守旧,大地之水是旧的,从来没有进步过一滴。这个时代的目标是“先富起来”,送水的人像井一样,天然地自甘落伍。送水只能维持温饱,年复一年地送水,做这个活计更得不为所动。但是,只要水在,他就不会失业,也不必担心成本。人们信任他,只要他的马车一到,各家各户就提着桶走出来,仿佛他是一个大地派来施水的使者。井水维系着这座小城中人与人之间的“信”。建水的送水人诚实地信任着祖传的井,就像祖先们信任大地之水、开始之水。他通过日复一日运送这口唯一的井里的水,立其诚。送水的人像写诗一样,送的是大地的现成,大块假我以文章。这个工作微不足道,没有技术含量,有力气就能干。但是,必须有人干,不能须臾或缺。他的职业精神,就是每一次送水都要恭恭敬敬的,忠实于一口井。看建水人如何取水,送水人站在马车上,用瓢将桶中的水慢慢舀出,车旁的人双手捧着盆,捧至眼前,瓢里的水跃入盆中,如天地孕育出的精灵。送水人与取水人不说话,但凭借青色的一缕完成了最神秘的交流。偶尔,水沾湿额头,有一点凉,这是确定无疑的,大地之凉。

    说实话,大板井的水与自来水管里流出来的没有多少区别,如果用技术检测的话,成分也不会有多大差异。但这是一种“信”,这种“信”非常古老,这是对起源、开始的“信”。人们迷信的是这个开始,通过对开始之水的迷信,人们永远记着祖先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定居。从科学的观点来看,这是迷信。科学只看到水的分子构成:水(H2O)是由氢、氧两种元素组成的无机物,无毒。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科学不知道这种“信”来自时间、经验、细节,井是文明照亮的,水不是一般的水。水中有“信”,是人们对于祖先和神灵的一种态度,水井唤起的是感激和敬畏。大板井的旁边不仅有龙王庙,还有无数的传说、诗歌,无数来自祖母们的自生自灭的箴言……没有人会为自来水公司建一座庙,虽然它的有无也生死攸关。人们喝水管里的水只是因为契约、抵押、担保、制度,所以不会对一个水表、一份供水合同恭恭敬敬。人们提心吊胆,担心着毁约。大地不会毁约,大地就是诚实。人们与大地的关系是“信”,不是契约。

    黎明,马蹄嗒嗒响起,送水的人来了,这是一个喜讯。有部电影叫作《都灵之马》。

    大风,灰沙弥漫,疯狂之马,最后几颗土豆,一群吉普赛人在荒野中找到一口干了的井。在整个世界上,井越来越少,一口接一口地少下去,现在,井就像诗一样卑贱而金贵。许多井已经不被信任,封了填了。有一次我在苏轼老家的井边跪下去,像信任他的诗那样信任着,捧起一口来喝掉,旁边的导游大喊:“喝不得!”他不信了。大地藏着毒药,不再信任井,这是一种新的觉,人类从来没有如此觉过,耶稣、佛陀、庄子、老子等的觉都是:井是好的,井就是诚实,可以信任、依靠。井藏着毒药,这种可怕的想法已经萌生。黑暗是什么?是送水的人不再来了。建水城可以信任,看啊,送水的马车来了!

    马车从我身边经过,我坐在燃灯寺前,像五百年前的杨慎一样,端起茶碗,品着井水,品着“信”的滋味。

(选自于坚《建水记》,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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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

鲁迅

    七斤虽然住在农村,却早有些飞黄腾达的意思。从他的祖父到他,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日一回,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因此很知道些时事:例如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他在村人里面,的确已经是一名出场人物了。

这时七斤捏着竹烟管,低着头,慢慢地从村外走回来,坐在矮凳上,抬起头来,叹一口气说:“皇帝坐了龙庭了

七斤嫂呆了一刻,忽而恍然大悟的道:“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

七斤又叹一口气,说:“我没有辫子。”

    “皇帝要辫子么?”

    “皇帝要辫子。”

    “你怎么知道呢?”七斤嫂有些着急,赶忙的问。

    “咸亨酒店里的人,都说要的。”

    七斤嫂这时从直觉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了,因为成亨酒店是消息灵通的所在。伊一转眼瞥见七斤的光头,便忍不住动怒,怪他恨他怨他;忽然又绝望起来,装好一碗饭,搡在七斤的面前道,“还是赶快吃你的饭罢!哭丧着脸,就会长出辫子来么?”

    太阳收尽了他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七斤嫂吃完三碗饭,偶然抬起头,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

    赵七爷一路走来,坐着吃饭的人都站起身,拿筷子点着自己的饭碗说,“七爷,请在我们这里用饭!”七爷也一路点头,说道“请请”,却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七斤们连忙招呼,七爷也微笑着说“请请”,一面细细的研究他们的饭菜。

    “好香的干菜,——听到了风声了么?”赵七爷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 , “皇帝已经坐了龙庭 , 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七斤嫂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知道自己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囚徒……”

    赵七爷绕出桌旁,打断她的话,“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回走,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划,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谁能抵挡他?……”

    此后七斤虽然是照例日日进城,但家景总有些黯淡,村人大抵回避着,不再来听他从城内得来的新闻。七斤嫂也没有好声气,还时常叫他“囚徒”。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你想,不坐龙庭了罢?”

    “我想,不坐了罢。”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招呼。

(节选自《呐喊》,有删改)

【注释】皇帝,指溥仪;长毛,指太平军,因太平天国成员皆披头散发,故有此称;张大帅,指张勋。

文本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墨子,向帝国挑战的剑侠

鲍鹏山

终于,在大路的尽头,我们看到了一个独行的身影踟蹰而来。我们欣慰之余又不禁黯然神伤。再不是孔子那样的车辚辚马萧萧的浪漫之旅了,来者是一个独行客:他光着头,赤着脚,穿着粗短布的衣衫,面目黧黑,焦虑急切。他腰中的短剑与眼神中的坚毅,使我们心中一惊:这是一个侠客!

这就是墨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剑侠,最伟大的剑侠!

《淮南子》记载,墨子最初乃是儒家门徒,学孔子的思想。但越学越不对胃口,越学越觉得儒学不是那么回事。儒者的礼那么烦琐而不切用,儒者提倡的厚葬浪费财富而使人民贫穷,长期服丧伤害生命而妨碍正事,所以他背弃儒家了!他当了儒门的叛徒了!这一叛,非同小可,这不仅仅是叛出师门,而且是政治上的背叛。我们知道,儒家是热烈礼赞周王朝,维护周王朝的文化的,他既叛儒,当然也就背叛了周王朝,成了周王朝的叛臣逆子了!

墨子否定周王朝,更主要表现在他对周文化的否定上。他的“兼爱”是反对“礼”的等级尊卑制度,“尚贤”是反对“亲亲”的贵族封建世袭制度。这两点实际上是周王朝政治运作与社会整合的主要环节。他的“节用”“节葬”“非乐”又是反对周王朝的文饰,这正是孔子所倾心向往的“郁郁乎文哉”的王朝风范。墨子认定:“俯仰周旋,威仪之礼,圣王弗为。”显然,制礼作乐的周公在墨子这里绝不是圣王了,以礼乐文化为特色的周王朝当然也就不是什么圣朝了。

墨子文章中,以“非”这种否定式为题的就有四个:《非儒》《非命》《非乐》《非攻》。除《非攻》是对一种社会现象进行否定外,其他三种都是对现存文化传统的否定。我们可以说,墨子是在对前代文化进行清理。他在对一个大帝国以及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大声说“不”!他冒天下之大不韪,撄虎须,犯众怒,独持偏见,一意孤行,他的思想观点,既是批判的武器,也是武器的批判。通过对周王朝的文化批判以及对周王朝的文化进行批判,他建立了他的批判的文化——在这个意义上,他不愧是一个向帝国挑战的大剑侠。梁启超说:“古今中外哲人中,同情心之厚,义务观念之强,牺牲精神之富……墨子而已!”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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