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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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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莱州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副对联

米兰

    冬日里总是有些寂廖的。一场小雪过后,情形有些改变,“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文人的古意相跟着来了,再念及王子猷雪夜访戴之雅意,便起身拿了围巾和手套下楼,推上自行车出门——去漏月轩看看吧,又是六个月过去了,“翰墨因缘旧,烟云供养宜” , 老先生以行楷笔法书写在自家门上的红对联褪尽颜色了吧?那字儿还能瞧出些眉目来吗?

    外面的世界依旧熙熙攘攘。路两边灌木丛上残雪点点,像一朵一朵洁白的莲花。骑着自行车猛蹬几步,转往鹤伴二路。

    与郭连贻相识十年,在他始终平静如水的表情里,跌宕人生消失无形,我每每感觉流离时光背后,他那不着一才的隐士之风发载而来的大气象。得其沾溉既久,我的性情业也随之多了些天高云淡,再不喜铿锵之音,更愿意聆听对面坐着的人,无言传递过来的那些话。亦由此,当丙申年春花开过、先生“走”了之后,面对铺天盖地的纪念文章,我保持着沉默。我以为面对极具个人色彩的一位乡贤而不作个性化的表达,是不太有趣的,信手而来的溢美之词对他也是不够尊重的。郭连贻生前抑或明白,他眼前这位“米兰女史”依稀仿佛与他的灵或有些微相通之处吧。别人看到的,他的笔默文章,就在那里,我也看,只是对此未曾作过只言片语,想起来也是惆怅。

    郭连贻的村庄就在印台山脚下,周围植有大片果木,每年春天花开时节,踏春的人接踵而至,人声嘈嘈,全然不见他当年为生产队看守果园时的那份清静。郭连胎长子郭宪明犹记得小学时代,每天放学后跑进果园,扔掉书包,拿起父亲尤头上的书,《契诃夫小说选)或者《聊斋志异》,随便哪一本都是一段快乐的阅读时光。“屋前一架丝瓜,几只蝈蝈飞来瓜架上支支叫着;雨天里坐在门口听雨声,着黄黄的些瓜花落满一地,望着父亲穿着蓑衣,从朦胧雨中的小道上走来……”在郭宪明笔下,果园里的童年就是这么美好。只有一点,每天被父亲规定着写十张大仿,实在是额外的负担,端的不如在果园里跑来跑去,偷偷摘个果子吃好玩。每年春节前,庄邻乡亲拿着红纸来让父亲写春联的人络绎不绝,不到除夕不作买,令人烦不胜烦,写一手好字有什么用,自找麻烦。写一手好字有什么用?当郭宪明自己悟到答案的时候,老大徒悲,,悔之已晚。人生的季节哪能颠倒呢。

    丙申年十月十五之夜,据说是六十八年来月亮最大最圆的一次。那天晚上,我在鹤伴二路明丽的清辉里散着步,想象郭家院子里那片青青翠竹飒飒有声,像青年郭连胎风樯阵马,下笔疾走。我觉得他一定还有想说的话没说,把它们留在什么地方了。郭连贻一生磨难并不是我能会意的,对于他的书法艺术,我一个外行更无资格做高低品评。老先生一点一刻横竖撇捺,在我眼里加此天真稚拙,所谓“儿童乃成人之父”,先生下笔复归本真,其中的缘由与秘密藏匿于岁月深处,无形滋渥,无由言表。想至此,仍是惆怅。

    雪后初睛的景色很不错,印台山北麓雪光闪闪。薄雪覆盖的麦田扩展了视野,成群的麻雀在行道树上明喳觅食。我骑着自行车一路生风,呼与吸凝成的白雾团团向后飘去。用不了一刻钟,就能再次见识郭家那片竹林了,那可是北方院落少有的景致。以前每次去,老先生都会站在门口迎着,我们也不拿自己当外人,像回家一样踏进门去。这次我一个人悄悄地去,只是因为想念。我谁也不打扰。甚至他家后面那座文昌阁楼顶上古老的青瓦以及瓦缝间漂亮的松花,我也不打算再拍照,看看就走。

    郭连贻家在碎楼村街最北端。六月份的时候我来过一次,看到两扇门上各粘了一张小小的白纸,盖住了对联末尾那个字,翰墨因缘、烟云供养,郭连贻的影子在淡红的对联里沉默不语。我对着门拍了一张照片,记录下那一刻我内心的悲伤。半年后再次过来,门上纸张已然残破,颜色已然褪尽。忽然想起雷恩·寇伯音乐特辑《心灵秘境》中的一首“暗夜”:当夕阳西沉,路易斯岛上的石头送走的不是光明,而是迎来满满一屋子的宁静……翰墨因缘旧,烟云供养宜。

    可是郭连贻已经沉寂到了远方,只把一副对联留在门上,等着远远近近过来看他的人。

(选自2018年第4期《北方文学》,有删改)

【注释】①翰墨因缘旧,烟云供养宜:清朝书法家伊秉绶所撰伊姓宗祠通用联,意为与笔墨结缘,受云烟之洗涤。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对于郭连贻先生的去世,作者内心非常悲痛,却又不愿做那种表面化的没有深入人物心灵的所谓纪念性文章。 B、在郭宪明的回忆里,既有对在果园里读书、玩耍等快乐时光的留恋,也有对父亲给自己规定练习书法的任务以及帮庄邻乡亲写春联的不理解。 C、作者在文中描写了夜晚清冷的月光、雪后初晴的山野,营造了一种凄清冷寂的氛围,这与所抒发的对郭连贻先生的怀念之情相吻合。 D、作为写人记事的散文,本文语言典雅凝练而又细腻传神,郭连贻先生的形象主要通过记叙的方式呈现出来,鲜少议论和抒情。
(2)、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郭连贻先生的形象。
(3)、本文以“一副对联”为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狼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那些美丽的禁忌王开岭

    中国的青山绿水在哪儿?我想,答案是:在有禁忌的地方。换言之,在信仰之乡。

    一个乍赴南疆的人,尤其冬天,视觉上会有异样感,满目葱茏,直让你怀疑自己戴了墨镜。若到了那些大西南村寨,绿的浓度和幅度更让人油生幻觉,以为掉进了绿池子里。不仅绿,且绿得亢奋,魔幻,忘情。

    和气候水土有关,又不尽然。最感人的绿为何独藏于南方乡野呢?南野多了一缕精神上的东西:禁忌。具体地说,即草木崇拜。他们奉树为仙,敬林若祖,轻易不敢折木斫枝。

    民间对树的尊崇和仰望,要等到草木图腾和相关禁忌文化生成之后。植物有灵的说法,先秦有之。在华夏的犄角旮旯里,随处可闻“树精”“树神”“树怪”的传说。

    我客居山东济宁时,窗外有条古槐路,街心有铁栏,护着一株数百岁的嶙峋老槐。每天清早,枝丫上都会新添一缕缕的红绸布,皆是夜里缠上的,用意不外乎祈福驱灾。这条路扩了许多回,树也从路边到了中央,可谁也不敢去伤它。甚至,为让老树享饴孙之乐,整条路全补种了新槐。

    从前,凡去一个村子,村口总会遇一棵沧桑大树,北方以槐、榆、柳居多。该树往往地位显赫,待遇优厚,一打听,保准跳出一大堆灵异故事。

    相对于北方,南方乡民对树的感情和构思更丰富些,除“树精”“树怪”这些非凡个体,还把范围扩大到了族群——“风水林”。

    广东鹤山雅瑶镇昆东村后的小冈上有一片“风水林”,相传是从南洋带回的种子。该树叫格木,为亚热带珍贵树种,其大龄者已逾200岁,上世纪60年代,某造船厂许以两台拖拉机换这片木材,被村民一口拒绝。且不说经济实惠,在那个高音喇叭天天喊这喊那的年代,敢拒绝尔等要求,足见“风水林”在百姓心目中的威望了。“风水林”,让“青山绿水”的比例和稳定性大大提高了。从单株神树到成片的“风水林”,人的敬畏范围和禁忌力度在放大,受惠面积和获益程度也在增长。

    较之汉族社会,少数民族的树神崇拜,情感上更天真,纪律上更严格,行动上更彻底。贵州的苗、侗两族,自古崇拜草木,在族人眼里,树等于神灵和福祉。每年春天,族人都要过“树秧节”,人人种苗造林,连未婚男女的信物也是一棵树苗。还有个风俗:谁家婴儿降生,全寨老小要齐力替之栽种一百棵杉苗。

    西双版纳,乃中国热带雨林最完整、面积最大之地。为什么呢?并非偏僻荒凉,而因这儿的居民有个共同的图腾——神林。视树为衣食父母,为感恩示敬,将大片地势好、近水源的森林供为“神林”,在那儿,连花草禽兽也被视为精灵,不得侵扰。那里要求寂静与安详,不允许伐木、狩猎、开垦,不允许喧闹、泄秽、有猥亵之语,甚至不允许捡拾枯枝落果。整个西双版纳,那样的地方有600余处,近10万公顷,珍稀植物和药用植物200余种。中国最大的植物种子和基因库,寂静如初,仓储完好,靠的是“门神”,是“闲人免入”和“肃静”的牌子,是精神防护罩和铁布衫。不仅西双版纳,“神林”在滇桂川黔等其他部族也盛行,彝族、白族、水族、瑶族……皆奉树为神,虔敬有加。

    如今,很多事应了那句老话:失礼而求诸野。所谓天道,即如此。害怕,有时候是美丽的。上苍佑之,必使有所忌,有所敬,有所自缚和不为……如此,其身心才是安全、舒适的。上苍弃之,则使之无所畏,狂妄僭越……那样,其灵魂即时时于混乱、激酣中,距离毁灭即不远了。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代写冯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東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润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代写冯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曰,“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得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孟庙的树

孙继权

    ①远远地,一片浓重的黛色镶在楼群中,像汪在大地上的苔壁深潭,那就是孟庙了。

    ②未见飞檐画栋的建筑群,你先看到的是孟庙里的树。得了一圈红墙的荫护,孟庙的树生长得恣意盎然,而且,出现了许多罕见的生物奇观。“藤系银杏”是孟庙中的一景。一棵高大粗硕身披鳞甲像披挂着铠甲的壮士的银杏,周身攀满了柔韧绵长的紫藤,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不相上下。四五月间,紫藤结出一串串花穗,使银杏像个“菊花插得满头归”的佳人,而秋冬季节,繁叶落尽,银杏看去又像一个带着枷锁的无奈的囚徒。

    ③焚帛池内,一株老槐枯朽得只剩下一绺带状的树皮,缓慢地向枝头输送着养分,高处裂透出一个锅盖大小的树洞。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一个孟子后裔在祭祀完先祖后,昂头望天,惊喜地从这个树洞中望见了西沉的橘红色的月亮。从此,孟庙中又添一景——“洞槐望月”。

    ④殿前长有两棵古老的桧树,其中一棵的树洞里垂挂出两丛旺盛的枸杞,这便是孟庙中著名的“桧寓枸杞”了。每年秋末,枸杞结出红彤彤的果实,摘几粒放入杯中,可品咂出枸杞的甘美和桧树的陈香。另一处奇景在孟庙东墙外,叫“古柏抱槐”。一株经年古柏苍老得树身只剩下一个外圈儿,恰巧在这个“圈”内茁壮地生长着一棵槐树,柏和槐紧密得没有一丝缝隙,像一对紧紧拥抱长久不分的恋人。柏和槐共生共荣,又各自葳蕤,谁知道这柏中可有槐,槐中可有柏。

    ⑤孟庙里最多的就是松桧和侧柏。这些柏和桧遍植孟庙的各个角落,给孟庙带来一派森然气象。这些老树有的枝柯干朽,只有顶梢一片苍绿,像擎着一面旗。有的枝叶繁茂,而树顶却枯干了,像舞着一杆戈。再看树身,周身的裂纹呈螺旋状盘绕而上,可是它猛然用力留下的创伤?

    ⑥我去孟庙是一场大雪后的上午,庙墙的黑瓦上,还残留着没有化掉的雪。众多花喜鹊、灰喜鹊在树上盘旋、鸣叫。地上落满柏子。潮湿的草皮上钻出几朵黑褐色的野蘑菇。阳光透过树隙照射过来,给弥漫寒气的孟庙注入几分温暖。游人很少。在庙中做了多年导游的张慧女士告诉我:孟庙中各种树木共四百三十余株。这些树的树龄大都在八九百年以上,年岁远远大于孟庙内的所有建筑物。她还告诉我,孟庙中的另一大景观就是这些树上居住着三四千只灰鹭。这些鹭在这儿不知生活多少年了。它专吃活物,以微山湖中的鱼虾为食。成鹭每日往返庙与湖之间,衔鱼叼虾,哺育幼雏,繁衍生息。夏日,游客会不时在柏树下发现一些从树上掉下来的鱼虾,那是灰鹭在饲喂幼鹭时不慎落下的。

    ⑦在这片树林的中央,端坐着孟子。孟子彩塑安放在亚圣殿内,气宇轩昂,双目如炬。平缓有力的话语仿佛从飘动的髭须间吐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事不可缓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⑧这时,我觉得这片古树是专为穿过时空隧道走来的孟子准备的。最好让孟子在一片绿荫下讲出他的话语。最好在湿润的土地上播下优良的种子。

    ⑨两千年前的齐国、宋国、滕国、魏国都是一片干旱贫瘠的土壤。孟子在他年富力强之时,率弟子在上述国家之间进行了二十多年的游说活动,力图实现“仁政”治国的政治抱负。然而,饱满的种子在皴裂的土地上滚动,始终没有扎根萌芽。六十五岁时,孟子退居邹国,教学、著述,终其一生。

    ⑩包裹着坚硬外壳的种子还是等来了细雨和风,它最终找到了人心这片温厚的佳壤,汩汩血脉滋润着它,使它慢慢破壳,慢慢生长。

    ⑪其实孟子就是一棵不老的树,这棵树历经两千三百年风雨,枝叶繁茂,蓊蓊郁郁,独木成林,荫庇天下。

(选自《人民日报》2005年1月22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千顶红帽子

程瑞嘉

    七十五岁的秋明老汉去了一趟徽州,回来的时候,像变了个人似的。

    十三岁那年,秋明的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更不用说拿钱供他读书了。为了不饿死,秋明辞别了双亲离开徽州老家。像当时的顺口溜说的: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一把雨伞,一个包袱,秋明从新安江顺流而下,到人间天堂杭州去讨生活。外面的生活很精彩,也很无奈。秋明干过商店的伙计,做过运输码头的短工和苦力,捡过垃圾。没有文化又在异地他乡,秋明的日子就过得很浪,很苦。他最后浪到了浙江的宁波,依然是过着靠捡拾垃圾度日的生活,饿不死,也不富裕。

    时间像个磨盘,一圈一圈地转着,转眼几十年过去了。秋明由一个懵懂不更事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头发和胡须花白、腰弯背驼、老眼昏花的七十五岁的老汉。生活的艰辛磨去了他衣锦还乡的美梦,有的是日里夜里对故乡的念想和企盼。

    有人是生活的幸运儿,他们在外面靠努力和勤奋成了腰缠万贯的富人,回到家乡投资,办企业,甚至将自己的名字变成学校的名字,过着受人尊重、子孙满堂的幸福生活。秋明何尝不想这样呢?但生活似乎老开他的玩笑,总让他一辈子辛劳地推着大石头上坡,结果却一无所获,如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

    秋明老汉最近总做梦,梦见回到了故乡,听到了久违的乡音,看到许多不熟悉的面孔,内心感到兴奋和激动,每次醒来,泪水都打湿了枕巾。要么就是长时间的失眠,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呼唤,那是一个母亲对久未归乡的游子的呼唤。

    秋明老汉终于被那个强烈的念头折磨得失去了形体,愁容满面。他于是打点行装,踏上了回徽州的行程。车窗外的景色迷糊了双眼,再也找不到儿时的感觉了,有的只是临近故乡的激动。“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贺知章老先生的诗好像就是为这时的秋明老汉写的。

    虽说回到了故乡,但一切都改变了秋明老汉脑子里对故乡的印象。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当年的小伙伴已经大多不在了,即使还在的,也已经变成了不熟悉的生面孔。村庄比儿时更大了,也更新和繁荣了,家乡的变化让老汉欣慰。老房子早已不在,只记得房子的边上是学校,如今学校还在,也不是当年自己读过三年书的学校了。如今的学校让秋明老汉惊喜:校园又大,教室又宽敬,那么多的教室,能坐上千名学生吧?!突然,学校里放学的铃声大作,许多学生从教室里跑出来,把陷入沉思的秋明老汉吓了一跳。看着这么多可爱的孩子,放学跑到了公路上往家赶,秋明老汉是又高兴又担心,要是过往的汽车不注意碰到孩子怎么办?他听村里的人说,过往车辆碰到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好在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学校也为这事伤脑筋,一直没有好的办法。

    秋明老汉没有孩子,但他却比谁都更喜欢孩子。

    要是学生的头上能戴一顶小红帽该多好,既可以提醒过往的司机当心,看上去也醒目,夏天还可以抵挡一下天上的毒太阳。想到这里,秋明老汉咧开缺牙的嘴笑了,他跨进学校的大门,径直向校长室走去。时间不长,秋明老汉又从校长室里愉快地走了出来,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秋明老汉把用捡垃圾换来的一千顶红帽子交给学校的时候,校长召集全校教师和学生举行了隆重的接受仪式:千名学生排成整齐的队伍站在学校的操场上,每人的头上都戴着一顶红帽子,初升的太阳照在孩子们红扑扑的小脸上。一个孩子跑出队列,喊一声爷爷,将一条红领巾戴在秋明老汉的脖子上,然后迅速跑回队列。孩子们伸出右手向秋明老汉敬少先队队礼。秋明老汉也笨拙地举起右手行了一个少先队队礼,站在秋明老汉身边的校长和教师都被他的举动感动得流下了眼泪。秋明老汉看着孩子们戴着他的红帽子在学校操场和校外的公路上走成一支浩荡的队伍,心里想从今以后谁敢说他秋明老汉孤身一人,他分明有了一千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想到许多路过的汽车司机都要停下来向他们鸣笛致意,他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的高档家具登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莎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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