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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山西省长治市2019届高三语文统一联合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玉米在人间

李思维

    茂盛的玉米地,散落在村庄的周围,一片连着一片,把村庄包围在万绿丛中,带着乡亲们的体温,聚着他们的心血,成为乡村最朴实,最优美的风景,在我的眼睛里,这是一片绿色的海洋,波涛起伏,涌动蓬勃的生命。

    身居城市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刻就会浮现出家乡的那些景物,尤其是那些庄稼,那碧波如浪的玉米林,我仿佛听到风儿吹过来的沙沙声响,嗅到阵阵夹杂着甜味的清香,每当这个时候,我好像又找回了那些丢失了的东西,找到了我的乡村记忆和童年的快乐时光。

    闲暇时翻阅史料,得知玉米的渊源来自墨西哥的古印第安人,墨西哥因此被誉为“玉米的故乡”。历史风云,世事沧桑,我想,当年墨西哥那些土著居民,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培育的这种黄金般的玉米竟漂洋过海,养活了无数中国人。在漫长的岁月里,玉米用一代一代的生命轮回精心地呵护着村庄民众,与村庄一起经历风雨洗礼,一起接受阳光的爱抚。

    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每逢春风吹醒冻裂的泥土,父亲总在这个时候左手持鞭右手执犁,跟在那头老牛后面,用一把锋利的犁铧划开春天的序幕,农事是一波接一波的,耕好了地,接着就要把玉米种子播进地里,乡间的路上,随处可见推着种子化肥,肩扛锄头的人们,偶尔还能看见施拉机“突突”地驶过,整个田野像一锅煮沸了的开水欢腾起来。

    一场春雨过后,玉米就开始疯长,放眼望去,一片葱茏,一片苍翠,漫山遍野的绿像大海一样铺天盖地卷来,淹没了村庄。闭上眼睛,整个田野里都是玉米拔节的声音,这时节的天空是明朗干净的,土地是妩媚舒展的,玉米生长着,长到一筷子高的时候,又要追一次肥,追过肥的玉米像发育期的少年,在土地的滋养和阳光的照耀下,使劲地蹿个儿,似乎不几天,田野成了青纱,一片浩瀚壮观的风景。

    玉米快要成熟的季节,大自然的芬芳犹如久违的甘露沁人心脾,我们孩子们难以控制焦急等待的心情,迫不及待地往玉米地里钻,童年里玉米杆的美味是无与伦比的,它的汁水甜得黏牙,是我们最喜欢的免费零食,孩子们像挨了饿的小兽,迫不及待啃生棒子,甜甜的有种牛奶的香味,还有煮玉米,水是村中甘甜清澈的井水,把嫩乎乎的小玉米丢进煮饭的开水锅里一起煮,煮熟的嫩玉米水灵灵的,热气氤氲,握住玉米的两头,用牙齿轻轻地啃食,满嘴都是清香。

    秋天,到了收获的季节,农历八月十五前后,地里的玉米成熟了,经过阳光照耀的玉米,籽粒饱满,色泽光亮,一个个大棒子看上去就像兵马俑的方阵,威武而庄严,轻轻抽动鼻翼,满口满鼻都是甜蜜的气息,那年月收获玉米没有机械化,一家一户的几亩地,全是人工收获。人们拉上车子,提着袋子,挎着篮子,来到地头,掰玉米的人一手握紧秆子与玉米蒂。一手握紧玉米棒一折,一个玉米棒子就掰下来了。

    玉米秆砍下来后,捆成直径一尺的草捆子,再一簇簇地把十来个这样的草捆子聚拢,让它们彼此依靠着,站立起来,玉米秸秆要在收获后的玉米地晾里一段时间,等到水分全干了,再运回家仔细地垛起来,到了冬天,或铡成草料喂牲口,或用来搭建菜窖的顶棚,或烧火做饭,或沤制农家肥……到了春天还可以扎成菜园子的篱笆,人们一点儿也舍不得丢掉。

    吃过晚饭,碗一推,剥玉米又要开始了,干这种活,不用点灯,白白的玉米皮已经映得院里发亮,或搬个小凳子,或席地而坐,大家围着玉米堆,去除玉米的外套,只留下几片薄薄的内叶,成对成对地栓在一起,待绑好了,一下子搭在事先栽好的木桩上,挂在一个个树杈上,炫耀着一个家庭,一个村庄的丰收……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二段“那些丢失了的东西”,指作者身居城市后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刻就会浮现出的家乡的一草一木,指作者的乡村记忆和童年的快乐时光。 B、作者翻阅史料,交代玉米的渊源,是为了说明玉米的历史悠久;作者对墨西哥古印第安人的猜想,则是为了歌颂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业绩。 C、文章通过播种、追肥、秋收等农事画面的依次展开,描绘了玉米在人间的成长历程,勾勒出美好的乡村生活,体现了作者浓浓的乡土之情。 D、本文语言平白朴实,多用短句,对场景的描摹准确生动,比喻也带着生活气息,作者内心深沉的情感与之融合在一起,涌动着勃勃生机。
(2)、作者描写玉米的成长历程,却从对父亲的回忆开始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3)、文章以“玉米在人间”为题,有何用意?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的题目。

      普遍智力是施诸一切对象都灵验的,像一把同时可以打开许多种锁的钥匙;特殊智力是施诸某一种特殊对象才灵验的,像一把只能打开一种锁的钥匙。比如说,一个人的普遍智力高,无论读书、处事或作战、经商,都比低能人要强;可是读书、处事、作战、经商各需要一种特殊智力。尽管一个人件件都行,如果他的特殊智力在经商,他在经商方面的成就必比做其他事业都强。对于某一项有特殊智力,我们通常说,那一项为“性之所近”。一个人如果要专门做文学家就非性近于文学不可。如果性不相近而勉强去做文学家,成功的固然并非绝对没有,究竟是用违其才;不成功的却居多数,那就是精力的浪费了。世间有许多人走错门路,性不近于文学而强作文学家,耽误了他们在别方面可以有为的才力,实在很可惜。“诗人是天生的不是造作的”这句话,对于这种人确是一个很好的当头棒。

①但是这句话终有语病。天生的资禀只是潜能,要潜能现为事实,不能不假人力造作。好比花果的种子,天生就有一种资禀可以发芽成树,开花结实;但是种子有很多不发芽成树,开花结实的,因为缺乏人工的培养。种子能发芽成树,开花结实,有一大半要靠人力,不管它天资如何优良。人的资禀能否实现于学问事功的成就,也是如此。一个人纵然生来就有文学的特优资禀,如果他不下功夫修养,他必定是苗而不秀,华而不实。天才愈卓越,修养愈深厚,成就也就愈伟大。②比如说李白、杜甫对于诗不能说是无天才,可是读过他们的诗集的人都知道这两位大诗人所下的功夫。李白在人生哲学方面有道家的底子,在文学方面从《诗经》《楚辞》直到齐梁体诗,他没有不费苦心模拟过。杜诗无一字无来历世所共知。他自述经验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西方大诗人像但丁、莎士比亚、歌德诸人,也没有一个不是修养出来的。莎士比亚是一般人公评为天才多于学问的,但是谁能测量他的学问的浅深?医生说,只有医生才能写出他的某一幕;律师说,只有学过法律的人才能了解他的某一剧的术语。你说他没有下功夫研究过医学、法学等等?我们都惊讶他的成熟作品的伟大,却忘记他的大半生精力都费在改编前人的剧本,在其中讨诀窍。这只是随便举几个例。完全是“天生的”而不经“造作”的诗人在历史上却无先例。 (节选自朱光潜《资禀与修养》)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善心

安石榴

    ①小区院里有几只流浪猫。到底几只是不确定的。因为,五分钟之前,在草坪里见到一只灰黑相间的狸猫,五分钟之后,在楼头便利店的外置货架上又看到一模一样的一只蜷在那儿假寐,你不知道是刚才的那只漂移过来了,还是它的同胞兄弟。这都是可能的。但是,涛子一家三口搬走之后,邻居们很快就搞清楚了,一共五只。尽管它们的关系有点暧昧,也挺复杂,院里人现在也没有真正看透,不过,数量是明晰的。

    ②涛子一家搬走时正值初冬,不会是他——第三次中风的半残人,估计是他老婆或者儿子,把一扇窗户打开,在纱窗上剪出一个小方口——方口的最上一边没有剪,就像一个小方门帘。五只流浪猫竟然明白那是专门给它们预留的绿色通道,当天就迁进新居了。

    ③猫们进进出出。有时候,只有一个小脸儿躲在纱窗后面,端庄威仪,就是一只小脸老虎嘛!有时候,“呼咙呼咙”从窗台上滚下来两只,打得难解难分。另外一只猫蹲坐在窗下自行车旁淡然地看了一眼身边激战正酣的一对儿,又冷静地转移了视线。屋里毫不相干的那只却突然冲了出来,直接坠到窗下加入了战斗。而窗对面墙根儿一辆落着积雪的电动三轮车下面,一只猫爬了出来,拖着长尾巴慢腾腾横过便道,一副吃饱喝足的慵懒样子,却瞬间起动,一溜烟儿完成跑、跳、抓爬、钻的动作,回屋里去了。邻居就是通过这样的观察,知道这是个五口之家的。

    ④涛子一家三口撤走之后已经一年多了吧,无论大雪咆天,还是春雨绵绵,这个房子的主人一直都是五只猫。一涛子被送走之后再没回来过,老婆儿子也不见了踪影。这五只猫,从外观上能看出它们一两处绝然不同的地方,和少许显性的因果关系。其中三只大猫,一只纯白色,至少给它洗个热水澡之后一定是只雪白的美猫。一只灰黑均匀相间的大狸猫。一只大块黄白色杂糅的。两只半大猫。看起来身长和三只大猫没有差别,但显然没有三只大猫强壮,而且似乎面嫩,像是缺点儿见识——没有证据,就是一种感觉罢了。两只中有一只仿佛是大狸猫翻拍过来的,一只却是白黄黑三色,但主体是白色的,黑和黄两色小块而不规则甚至又重叠地穿插其中。让人揣测,也许有一只猫离开了,或者,曾经有个强有力的入侵者,做了点什么,又抽身而去了。

    ⑤但是,邻居们并未在这些无聊的事情上下工夫。有人主动承袭了涛子老婆没搬走时的作法,在窗台土搁一只小吃碟,里面总有食物。猫们的日子过得挺好的。

    ⑥腊月二十三过小年,一位平素和涛子相交极深的老邻居去一个叫“颐年园”的地方看望涛子。那一天飘着纷纷扬扬的雪花,不光是小孩,不少大人也出来放鞭炮了,地动山摇了一天,空气里弥漫的快乐都是火药味道的。老邻居从“颐年园”回家,低头看着一地的雪红雪白,竟然一路没有抬头。及至家门口,一抬头猛然看见昔日涛子家的窗台上摆着好几只小吃碟,里面的嚼果比照往日更是丰盛。老邻居目瞪口呆,眼泪差点掉下来了。他站在那儿看了半天,自言自语:好心人真多呀!好心人真多呀!我倒要问你们一句,该管的你们管没有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蓝袍先生

陈忠实

    我依稀记得,爷爷死后,父亲脱下了蓝色长袍,换上了一件藏青色布袍,一来表示给爷爷的亡灵守志守节,二来标志着他已过而立之年,该脱下青年时期的蓝色长袍了。爷爷死后,父亲似乎一下子变成了另一个人,那眉骨愈加隆起,像横亘在眼睛上方的一道高崖 , 眼神也散净了灵光宝气,纯粹变成了一副冷峻威严的神色,在学堂里,他不苟言笑,在那张四方抽屉桌前,正襟危坐,腰部挺直.从早到晚,也不见疲倦,咳嗽一声,足以使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吓一大跳,来去学堂的路上,走过半截村巷,抬头挺胸,目不斜视,从不主动与任何人打招呼。别人和他搭话问候时,他只点一下头,脚不停步,就走过去了。

    在我18岁的时候,父亲把我推到了那座黑皮太师椅上。

    过罢正月十五,私塾又开学了。我穿上蓝布长袍,第一次去坐馆,心里怎么也稳实不下来。父亲一般先读书,后晌才写字,我也应该这样做。我在父亲用过的石砚台上滴上水,三只指头捏着墨锭,缓缓地研磨。

    我刚写下两字,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蓝袍先生——”

    我的脑子里轰然一声爆响,耳朵里传来学堂里恣意放肆的哄笑的声浪。我转过头,看见一张傻乎乎愣笑着的脸,这是村子里一个半傻的大孩子。这个傻瓜蛋儿,打破他的脑袋,也不会给我起下这样一个雅号的,我立即追问:“谁叫你这么称呼我?”

    教室里的笑声戛然而止,静默中潜伏着许多期待。

    “他……他不叫我说他的名字。”傻子说。

    “你说——他是谁?”我冷眼追问。

    “我不敢说——他打我!”傻瓜怕了。

    “我先打你,看你说不说!”我说。

    我从桌上摸过板子,那块被父亲的手攥得把柄溜光的柳木板子,攥到我的手里了,心里微微忐忑了一下,我就毫不退让地说:“伸出手来!”

    我从他的背后拉过他的左手,抽了一板子,傻子当下就弯下腰去,用右手护住左手嚎啕起来:“马娃子,你教我把人家叫‘蓝袍先生’,让我挨打……呜呜呜呜呜……”

    我立即站起来,一下子瞅住杨马娃,命令:“杨马娃,到前头来!”

    杨马娃虎不失威,晃一下脑袋,走到前头来了。

    “是你教唆他的吗?”我斥问。

    “不是。”他平静地回答,早有准备。

    “就是你!”傻子瞪着眼,“你说……”

    “谁能作证呢?”杨马娃不慌不急。

    “……”傻子急迫地瞪着眼。

    “不要作证的人!”我早已不能忍耐这种恶作剧还在继续往下演,“伸出手——”

    杨马娃伸出手来。他的眼里滑过一缕无可奈何的神色,漫不经心地瞅着对面的墙壁。

    我抽一下板子,那只手往下闪了一下,又自动闪上来,没有躲避,也听不到挨打者的呻唤。我又抽下一板子,那只手依然照直伸着……教室里很静,听不到一丝声响。我记得父亲打板子的时候就是这样,从来不看被打者的脸,更不听他们的呻吟和求饶,只是打够要打的数字。我抽下五板子了……

    傻子突然跪倒在地,抱住我的板子,哭喊说:“先……先先先生!马娃叫我叫你‘蓝袍先生’,我说你要打手的,他说不会,你和俺俩都是在一块念书的,不会打手的。他就叫我跟你耍玩,叫‘蓝袍先生’……我往后再不……”

    我似乎觉得胳膊有点沉,抬不起来了,再一想,如果马娃一直不开口,我能一直打下去吗?倒是借傻瓜求情的机会,正好下台,不失威风也不失体面。傻瓜先爬起来,深深地鞠了一躬,跑下去了,杨马娃则不慌不忙,文质彬彬地鞠了躬,慢慢走回到座位上去了。

    杨马娃退学了。对杨马娃的退学,我也不觉得遗憾。杨马娃早该退学去做庄稼或当相公去了,只是生得矮小,父母疼其体力不支,就叫他在学堂多混几年……迟早是要走的。

    两月过去了,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秩序正常。我从村中走过去时,可以踏出缓急有致的脚步了,再不紧张了。我在教桌前端直坐一晌,看书或授课,不再觉得腰酸腿困了。人说,我活脱就是二十年前我爸的原样儿!连脾气也跟我爸一模一样了。

(选自《蓝袍先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父亲

梁晓声

    小时候,父亲在我心中,是严房的一家之主,这个三颜抹灰工,靠出卖体力供我吃穿,是我的恩人,也是令我惧怕的人。

    父亲从不抱怨,也不叹气,板着脸任我们“吃”他。我常常希望父亲也抱怨点什么,也唉声叹气。照我天真的想法,父亲如果唉声叹气,就会少发脾气了。

    母亲属羊,像羊那么刷服,完全被父亲所“统治”。她是一位私垫先生的女儿,颇识一点文字。孩子长大后有出息,是她本能的惶憬。

    关于“出息”,父亲有他独到的理解。一天吃饭时,我喝光了一碗苞谷粥,又想去盛,瞥见父亲在瞪我,我胆怯了,犹犹豫豫地站在粥盆旁。父亲却鼓励我:“盛呀!再吃一碗!”见我只盛了半碗,又说:“盛满!”接着,用筷子指着哥哥和两个弟弟,异常严肃地说:“你们都要能吃,能吃,才长力气!你们眼下靠我的力气吃饭,将来,你们都是要靠自己的力气吃饭的!”

    我十岁那年,父亲随建筑公司支援大西北去了。每月寄回的钱,根本不够维持家中的开销。父亲第一次探家,攒的三百多元钱还了母亲借的债只剩下一百多元。

    为了节省,父亲始终三年才探一次家。父亲是很能攒钱的,母亲是很能借债的。我们家的生活,恰需要这样一位父亲,也特别需要这样一位母亲

    父亲第三次探家那年,哥号正要考大学。父亲以说一不二的威严反对。“我供不起你上大学!”父亲的话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他让哥哥去市场卖菜挣钱。卖十斤菜可挣五分钱,哥哥每天回家交给父亲五角钱。那五角,是母亲给给哥的,哥哥实则是到江边温习功课了,父亲发现后大发雷定,用水杯碎了镜于。他气得当天就回大西北,我和哥哥去送父亲。列车开动前,父亲从车窗探出身说:“老大,听爸的话,别考大学!咱们全家七口,只我一人挣钱,我已经五十出头,身板一天不如一天了,你应该为我分担一点家庭担子啊!”语调中流露出无限的苦裹和哀哀的恳求。列车开动时,父亲流泪了。

    哥哥还是参加了高考,母亲和哥哥又一次欺骗了父亲,我“知情不举”,也欺骗了父亲,内疚极了。哥哥接到大学录取通知时,母亲欣慰地笑了,哥哥却哭了。我去送哥哥,他没让我进站。他说:“省下买站台票的五分钱吧。”又说:“二弟,家中今后全靠你了!先别告诉爸爸,我上了大学……”

    哥哥随人流走入火车站,左手拎着行李卷,右手着网兜鬼,一步三回头。我缓慢地往回走,攥着省下的那五分钢币,心中暗想,为我们家祖祖辈辈的第一个大学生,全家一定要更加省吃俭用,节约每一分钱……

    哥哥在第一个假期被学校送回来了,再也没能返校,他进了精神病院……

    我从哥哥的日记本中,翻出了父亲写给哥哥的一封错字和白字占半数的信:老大!你太自私了!你心中根本没有父母!根本没有弟弟妹妹!你只想到你自己!就算我白养大你!就算我没你这个儿子!我再也不会认你!所有这些“!”号,似乎也无法表达父亲对号哥的憎怒。

    这封信,使我想起父亲的教导:“将来,你们都是要靠自己的力气吃饭的!”倘一个人明明可以靠力气吃饭而又并不想靠力气吃饭,也许竟是真有点大逆不道的吧?父亲是一个体力劳动者,却并不因此自卑自贱,相反,还官目自尊,崇尚力气,对凡是不靠力气吃饭的人,都一言以藏之曰:“吃轻巧饭的!”心里隐含着一种藐视。

父亲第四次探家前,我去了北大荒,一直再没见过父亲。第七年,连队第二次推答我上大学。我并不怎么后悔地放弃了第一次上大学的机会,然而这是最后一次。我不会再获得第三次被推荐的机会,那一年我25岁了。

    几经物夜失眼,我给父亲写了一封信,告知父亲我已被推荐上大学,请求父亲汇给我二百无钱。

    信一授进邮筒,我使追悔莫及。没想到父亲很快就汇来了钱。二百元整,电汇。附言条上,歪亚扭扭地写着几个字:“不勾(够),久(就)来电”。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蒹葭苍苍

徐则臣

从五斗渠到大渠之间,浩浩荡荡地生着一片芦苇。在村庄方圆几里内,那是最为高大茂盛的芦苇。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了第一棵,什么时候又蔓延了这么一大片。父亲小时候到田里捡麦穗,遇上了几十年都罕见的大冰雹,就是躲在那片芦苇荡里。父亲说,谁会想到中午出门时还艳阳高照,傍晚就降下了满天鸡蛋大的冰雹呢。他把柳条编的小篮子顶在头上,捡了一个下午的麦穗撒落一地,篮子被砸坏了,他只好钻进芦苇丛,把自己裹在里面使劲地摇动芦苇,用枝叶扫荡出一块安宁的空间。几十年后父亲说,起风了,大风把芦苇荡卷起来,像煮沸的开水,发出鬼哭一样的呜咽声。

若干年后,我七岁,一个人在黑夜里经过那片芦苇荡两次。

我记不起来父亲出去干什么了,只有我和姐姐在家。母亲一个人在田里.我和姐姐把晚饭做好后,等母亲回来。天很晚了,通常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吃晚饭了,周围的邻居也早早收工,无数条炊烟飘摇在低矮的屋顶上。可是母亲还没回来。我和姐姐都急了。小时候我十分依赖母亲,一天见不到心里就发慌。每次母亲出门回来迟了,我都要站在家门口张望,直到她走进巷口我才安心。如果出远门,比如去外婆家,更不得了,走之前我要问清楚什么时候回来,到了母亲回家的那个傍晚,我会一个人沿着母亲回家的路一直走到村头,扶着那棵歪脖子小树向前望去。

姐姐让我再等等,她问过前面小四子的妈了,说母亲正在赶活儿,趁着有点月亮干完了就算了。母亲还让带来话,叫我们先吃,不等她。可是我等不下去,我要去湖地里找,我坐在锅灶旁感到一阵阵干冷,我想,母亲一定也很冷,我要把她找回来。其实那会儿刚入秋,可我的赤脚在鞋子里直冒冷 汗。姐姐问我害不害怕,我说不怕。姐姐说那你一个人去吧,我把猪给喂了。我拿了母亲的一件衣服出了门。

从家到母亲干活的田地大约四里路,先过后河的一座桥,再穿过平旷的打麦场,上了五斗渠直往北走,一直走下去,向右拐就到了。但是我从来没在晚上一个人去过。真正的一个人,过了后河桥连一个人影都没看到。出村的时候一点不害怕,满脑子里都是尽快找到母亲。我一路飞奔上了打麦场。村庄在我身后,狗叫和小孩的啼哭也在身后,听起来极不真切,像是跑进了另一个世界,然后我听见了自己的脚步声,在打麦场上产生了更巨大的回声,好像有许多人随我一起跑,我出哪只脚,他们也出哪只脚。最可怕的莫过于只听见自己的声音。我停下来,看清了七岁时的那个夜晚。它比我想象的要黑,月光是那个夜晚的同谋,暖昧的光亮只能增添旷野的恐怖。周围的树木和草堆黑黢黢地排列成一个圈,我站的地方仿佛是世界的中心。树木和草堆板着黑脸,在风中摇头晃脑,我意识到这个夜晚风很大。我继续往前走,抱紧了母亲的衣服。

真正的恐惧和我相遇在五斗渠上,我终于面对了那片芦苇荡。我得说,真是像海,它是一片桀骜不驯的翻腾的巨浪。风也许并不像我当时认为的那么猛烈,只是田野过于平坦辽阔,风可以像旗帜一样从远处卷来,而那片芦苇又过于惹眼,它是野外唯一的一堵墙。风必须经过它。于是我看见从第一棵开始,风拉弯了所有芦苇的腰,大风水一般地漫过它们,使之起伏具有了水一样的柔韧的表情、浪一样痛苦的姿势。弯下又挺起,涌过去又退回来。恐惧终于降临,我把自己送到了一头奔腾的巨兽跟前,听到它在黑夜里粗重又狂乱的呼吸,像一片森林突然倒下,像整座山峰缓缓裂开。

因为一片芦苇,大风得以在我七岁的夜晚存活。我听见了风的声音,杂乱,深不可测。如果有人告诉我,黑暗里藏着十万魔鬼,我信。芦苇的声音比芦苇本身更像魔鬼。我后悔出门过于轻率,因为恐惧而发抖,刚刚满怀的焦急和寻母的使命感被大风一扫而空。我不能半途而废,我对姐姐说了,我不害怕,我一定要把母亲找回来。我把衣服缠在手上,贴着远离芦苇的路的那一边磕磕绊绊地跑。跑几步就停了下来,也就是从那次起我知道,恐惧时不能跑,越跑越害怕。我努力放轻脚步走,坚持忍着不回头看。身旁的一大片庄稼像缓缓起伏的海,我听到风声、芦苇声、庄稼声和我的心跳声,感觉自己是走在梦里,整个身心失去控制似的摇摆不定。

那大概是我有记忆以来走的最长的一段路 , 好像怎么也走不完。当时我什么都想到了,包括死。而且有关死想得最多,没有排除任何一种我所知道的死法。我想,如果我死了,母亲该到哪里找我呀。我没有死,走到大渠上的老柳树下我停下来,我还活着,一屁股坐到地上,衣服被汗溺透,牙咬得两腮生疼。

我没找到母亲,她从另一条路回家了。而我又从原路返回,同样是一身冷汗。我想,走过了黑夜里的芦苇荡,任何恐怖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了。但是当我走进村庄,看到第一户人家门缝里透出来的灯光时,还是忍不住哭了,一直哭到家里。母亲站在门口远远地问是不是我,我一声不吭,进了门就爬上了床。那个晚上我始终没说一句话,晚饭也没吃就睡了。夜间我的梦里长满了无边无际的芦苇和风,浩浩荡荡的黑夜之声贯穿了整个梦境。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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