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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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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白山市第七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聂  耽

聂鑫森

    聂耽性格内敛,不喜欢疯跑乱叫,好静,尤好静中读书。初中毕业,他选择了去读中专技校,是“家有万金不如薄技在身”的古语对他起了作用。

    技校毕业,聂耽被分配到一家国营纺织厂当保全工。保全工就是维修工,哪台纺纱机、织布机出故障了,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和他的工友便提起工具包,立赴现场去处理。待机器重新运转,他们便如鸟儿归巢,回到保全班的值班室里。

    四十多年过去了。聂耽退休了。

    但在聂耽临近退休时,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经过层层选拔,十个优胜者再参加决赛,聂耽居然蟾宫折桂,夺得了冠军!中央电视台对决赛进行了现场直播:在一个巨型车间里,几十台纺纱机、织布机一齐开动,机声喧闹;被蒙上眼睛的聂耽,坐在车间的前端,他能在嘈杂的机声中,听出哪台机器有了毛病,毛病出在什么地方,百分之百的准确。

    现场直播的事,是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正好是星期天的上午,全巷的男女老少都在看。很多特写镜头,都停留在聂耽的耳朵上,那耳朵又大又长不说,而且在聆听时,耳廓会敏感地扇动,忽快忽慢,让人啧啧称奇。

    当决赛结束,评委主任宣布聂耽排名第一时,巷子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鞭炮声。湘潭曲曲巷出了这样一个人物,太了不起了!

    聂耽把获得的十万元奖金,全捐给了市里的“爱心救助工程”,一个子儿都不留。

    可获奖后的聂耽,和从前没有丝毫的不同,别人当面和背后的议论、赞扬,他似乎都没听见——耳朵直撅撅地矗着,一动也不动。不同的是,在休息日,常有本单位和外单位的青年工人,来曲曲巷拜访退休了的聂耽。院门是紧关的,他们在说什么、做什么,没有人知道。有时,聂耽会领着这些年轻人走出巷尾,到雨湖公园去游玩,笑语一路撒落,滴溜溜转。

    与聂耽隔着巷道门对门住的是刘聪。

    刘聪四十岁出头,留过洋,现在是一家大医院五官科的主治大夫,在治耳鸣、假聋、耳膜破损等方面名声远播。他对聂耽的超常听力很感兴趣,希望从中找出什么奥秘,或许会有助于他对耳疾的治疗。可聂耽不乐于与人打交道,令他束手无策。现在他有法子啦,可以跟在聂耽一行人后面,也看风景,也听他们说话,不会没有收获。

    秋日的午后,聂家的门打开了,聂耽领着七八个小伙子和姑娘,朝巷尾走去。刘聪知道,这群年轻人是上午来的,眼下吃过了午饭,聂耽领着他们去雨湖公园溜达,他便悄悄地跟在后面。游柳堤,看水中游鱼历历。过花坞,嗅清苦的菊香。倚八仙桥的红栏,看天上雁字横斜。然后他们坐进周家山的听风轩,听秋风飒飒。

    聂耽的耳郭忽然动了起来,然后用手一指,说:“那阶边的一颗小石子,压住了一只蝈蝈的腿,它叫得很痛苦。”

    大家感到很惊异。一个小伙子飞快地跑过去,扒开一块小石头,蝈蝈嗖地跳起来,很快乐地鸣叫着。有人问:“聂师傅,你是怎么听出来的?”聂耽说:“因为听多了,听熟了。”

    坐了一会儿,他们又朝湖心亭走去,有一条宽宽的水上石栈道通向那里。年轻人簇拥着聂耽,又说又笑。还有三三两两的游人跟在后面慢行,老人的拐杖声,女人的高跟鞋声,孩子的喊叫声,此起彼落。

    走在最后的刘聪,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一元钱的硬币,让它垂直落下,硬币掉到石板上,清脆地一响。几乎所有的人都听见了钱币落地的声音,都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目光搜索着发出声音的方位。

    只有聂耽什么也没听见,依旧向前走去。

    刘聪抱歉地对大家笑了笑,弯腰拾起硬币,然后转身走了。他知道,聂耽只听见他想听见的声音,想听见的声音就一定能听见!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部分,先介绍聂耽纺织厂保全工的身份,又介绍他的工作性质,为后面小说情节的展开做了铺垫。 B、小说特意安排了聂耽参加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比赛的情节,运用动作描写和细节描写写出了聂耽独特的技能。 C、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比赛,对一般人来说是大事,但巷子里的人是因为“聂夫人失口说出去”才知道,这样安排很有助于刻画人物。 D、小说运用动作、语言、神态、心理等描写手段,形象地刻画了聂耽这个人物,以此告诉人们,即便是最平凡的小人物,只要专注用功,也可以有惊人的成就,对年轻人有良好教育作用。
(2)、小说中聂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结合文章,分析作者在塑造聂耽这一人物形象时运用的对比手法及其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距离
安晓
    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
    儿媳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在农家可是大事。
    说啥也得去看看我们那大胖孙子。张叔和张婶没事就唠叨这话题。
    儿子张晖真争气。大学毕业后,顺利在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听说那个城市很大,距离张叔和张婶有五百多公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儿子就报喜来了。说在那个城市找了个对象,叫楚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条件很不错。
    张叔就说,那我和你妈去看看,替你把把关。张晖就说爸妈你们别来了,这么远的路,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张叔和张婶就一直等啊等,到底没等来。
    终于等来消息了。是儿子准备结婚的消息。张叔和张婶就告诉儿子准备去一趟。儿子说,爸妈你们别来了,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好了。还有,把咱家的旧房子拆了再盖一次,人家是城里的姑娘,回去也得有个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是?
    从此,张叔和张婶比以往起得更早,睡得更晚。张叔还一咬牙,卖了猪粜了粮食,就拆了旧房盖了新房,还更换了所有的家具。儿子电话来了,说结婚就不回去了,楚雪家把啥东西都准备好了,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不用咱家花钱。张叔不听,那咋行,咱必须得拿点钱。两天后儿子打来电话,楚雪家把在地下停车场买车位的事让给咱了,爸妈你们就寄五万元钱好了。后来,张叔和张婶才知道,他们花五万元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画的一个长方形框。
    儿子终于打来电话,说结婚日子定下了。楚雪家里人说,路太远,爸妈你们就别过来了。结过婚,我抽时间带楚雪回去一趟。
    张叔和张婶就在家里等。每天,老两口除了干农活儿,回到家就开始收拾房间,扫啊擦啊,虽然累点,可是心里很高兴。
    儿子终于又来电话了,怎么坐车,怎么出站,在哪等,都一一记下了。坐在火车上,张叔和张婶兴奋得没法说,张婶就提醒张叔,别忘了那俩红包,听着火车上来回吆喝的卖饭声,他们只是喝一口从家里带来的凉开水。
    下了车,儿子已经在出站口等了。到了一家宾馆。张叔说,咱不住这里,我和你妈就在你那住一夜,看看孩子就走。儿子的双眼就湿湿的。
    饭后,张叔和张婶就和儿子一起去看孙子。进了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亲家,都来了。很亲热的声音。楚雪,快来,你爸妈来了。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张叔和张婶就知道一定是亲家母了。换了拖鞋,儿子就拉着张叔和张婶在一个紫光灯下照了一会。
    有了孩子,我们从外面回来都要照一会儿,杀菌效果很好的。还是那个女人亲热的声音。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张叔就拿出那两个红包来。张婶就说,楚雪啊,这是给你的,10001元,在咱农村老家叫万里挑一。这是给孩子的,8800元,咱老家叫宝贝蛋蛋。别嫌少,是爸妈的一点心意。
    闲聊了一会,张叔和张婶就提出想看看孩子。亲家母就说,好不容易哄睡了,脚步轻点儿,咱去看看。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罩着粉红色蚊帐的婴儿车。距离一米远时,张婶想上前抱抱孙子,亲家母就拉住张婶说,咱今天就不抱了呵,就看看。哄孩子睡着不容易。张叔和张婶就隔着那个粉红色的小蚊帐,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了孙子红朴朴的小脸蛋儿。
    第二天一大早,哭了一夜的张叔和张婶就来到了火车站。离开宾馆时,张叔没有告诉儿子。他把儿子交的押金留在了服务台,自己结算了房费。
    张叔对张婶说,看出来咱儿子有多难了吧。张婶流着泪点点头。哎,老头子,我眼神儿不好,你到底看清楚咱孙子没有?张叔没说话,大把的泪涌了出来。
(选自《小说选刊》2013年第1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狼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 “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蒙娜丽莎的微笑

(俄罗斯)诺里斯塔夫

    女孩说,我叫蒙娜丽莎。凯莉便笑了,有种想要接近女孩的冲动。

    凯莉是一名画家,去拉马拉本是看望男友,却没想到刚踏上这片土地便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傻傻地朝着你笑,但那张脸上却有很多疤痕,显然与真正的“蒙娜丽莎”扯不上半点关系。

    “蒙娜丽莎,你家住在哪呀?”凯莉蹲下身子问道。可女孩却不说话了,一双眼大概是被大风刮久了,红通通浸着泪水,勉强才吐出三个字:“杜米斯。”

    杜米斯经常出现在国内各大报刊上,那是这个地区最大的一座难民营。凯莉的脑海瞬间出现一幅图画:眼前的女孩躺在一堵烂墙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一只苍蝇停在她的脸上,但她却一动不动。

    女孩一定饿了,凯莉把包里所有的压缩饼干都拿出来,塞在对方手里,想了想,又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紧紧地裹在女孩身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看着女孩幸福的样子,忍不住当场拿出画架,刷刷几笔,一幅凯莉版《蒙娜丽莎的微笑》便完成了。

    “这是我来拉马拉的第一幅作品。”凯莉在男友面前炫耀,但男友却不置可否,不断叮嘱她要小心,拉马拉城的小孩比大人更危险。凯莉认真地点点头,毕竟男友是真正为自己着想的人。但第二天,凯莉便改变了看法,因为在比瑞德街头,她再次看到了蒙娜丽莎,她捧着那条围巾,就像捧着圣物一样,看到凯莉便奔过来说:“真主保佑你。”接着便把围巾交还给凯莉。

    蒙娜丽莎很丑,但却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望着前面飞奔的背影,凯莉再次陷入沉思,第二幅微笑图瞬间在脑海里成形。这就是收获,一个画家最想要的便是这种灵感。她就地创作,完成以后,随手把围巾套在脖子上,却突然觉得脖颈一阵刺痛。

    被一滴鲜血染红了的围巾里,竟然包裹着一个尖利的铜钉。太可恶了,早就在报纸上看过报道,艾滋病患者为了报复这个世界,常常把沾满自己血液的钉子放在路边的凳子上,很多行人都平白无辜受害。没想到这样的悲剧竟然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对方还以怨报德,太可恨了。

    这世界疯了,连小孩都干这种勾当。凯莉气愤地说:“不就是杜米斯吗?我偏偏就是要过去把她找出来,蒙娜丽莎,没想到连微笑都是假的。”

    杜米斯的管理者是个英国人,名叫普雷第,听了凯莉的投诉后,先是一阵惊愕,接着便对身边的人说,把蒙娜丽莎叫过来,太不像话了。

    可是,蒙娜丽莎没有来,有人向普雷第报告,蒙娜丽莎宁愿不吃饭,死死抓着宿营广场的栏杆不肯过来,手都快抓断了。凯莉彻底被激怒了,她对普雷第说,既然她不愿来,我就过去,倒要看看,小小年纪到底是受谁指使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在广场,当凯莉站在蒙娜丽莎面前,结果却并没有按着原来的计划走下去,蒙娜丽莎显然刚刚垂死地挣扎过,脸上毫无血色,但看到凯莉,却一下子兴奋起来:“求你,以真主的名义,请您亲手把那颗铜钉交给我吧!”到了这个时候,她还在提要求,凯莉带着愤慨与不屑,问:“凭什么?”

    接下来,凯莉简直无法理解,蒙娜丽莎竟然弱弱地说:“我想有个妈妈。”还好,有普雷第在,这位谙熟拉马拉文化的慈善服务者解释,在这个地区,铜钉代表母爱,你把铜钉交到她手里,就代表着你对她女儿一般的爱。接着,普雷第还指着铜钉上面的字母“M”说,看,这就是证明。

    蒙娜丽莎所做的一切,当然不是为了真的要凯莉做母亲,而是想让杜米斯难民营的其他孩子看到凯莉送她铜钉的情景,哪怕这一切都是假的,因为这些年来,大多数孩子都被远方来的白人资助甚至收养了,但蒙娜丽莎却因太丑而变得愈发孤单。

    她太需要我们的爱了,凯莉拿着手里的第三幅画对男友说:“《蒙娜丽莎的微笑》也抵不过她的真情。”我以真主的名义发誓。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河流的方向

莫景春

    大海是很多河流的母亲。很多河流像个四处流浪的孤儿,散在大地的各个角落,行色匆匆,碰到了一起才知道自己是个被母亲遗弃的孤儿。同是天涯沦落人,大伙儿便汇合在了一起,又急急忙忙往前跑,奔向遥远的母亲。

    山里的小河很调皮,在山间欢快地跑着,弯弯曲曲地绕着山坡,像是在跟谁捉迷藏。它们并没有直直地冲出去,急切地找到母亲的怀抱。山里每个偏僻的地方,它都要去转一转,看看那里的哪一棵树孤独了,自己便绕过它的身旁,叮叮咚咚地唱一首动听的歌来安慰它。

    我的家乡就有这么一条小河,是千山万弄的雨水汇成的。它知道,山坡上的花草树木离不开自己。山里土壤干燥,十天半月不下雨,那地就干燥龟裂。河流的潺潺歌声袅袅而来,从身边涓涓而过,所过之处,两岸草木葱茏,生机勃勃。

    东方微曦,轻轻的几声鸡鸣,谁家勤快的媳妇挑着桶“咣咣”地从茂密的树林深处钻出,互相嬉笑着,打破这里的一片宁静,将一只只空桶投进宁静的河流,“哗”的一声提起来,荡起圈圈波纹。接着,颤巍巍的老太太、调皮的小孩都纷纷地来了。河流变得热闹了,夕阳夕照,河流波光粼粼歌声笑语融成一片。在田间地头干活的人们晚归了,洗脚的,洗脸的,弄得河流哗哗作响,还有小孩戏水戏得浪花四溅。河流哗哗地笑了,它很满足这一番宁静和朴素。

    村里的那些年近古稀的老人常常到河边的石头上,久久地在那里静默。什么时候这条河绕着村庄哗哗而过,他们也记不清楚。只记得有年大旱,很多地方的人都跑来这里汲水,河流是村庄涌动的大动脉,源源不断地输送着生机。村里的人一代一代地老去,河流依旧年轻,充满活力。

    这些养人养物的河流跑着跑着,有的最后把自己跑没了。家乡的小河就是这样,从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突破了山石的重重阻挡,跑到平坦的原野上,无意中看到前面有一条深深的沟,便毫不犹豫地跑了过去。那是家乡人挖开的引水渠。小河一路奔跑,呼呼地跑进一块农田。那干裂的泥块,像是张开了一张张血盆大口,初长的禾苗被太阳晒得蔫蔫的。河流咕咚咕咚地流进这些被撕裂的口子,干裂的土块吸着河水滋滋有声。渐渐灌满了田地,水波荡漾,禾苗恢复了精神。

    小河的水丰盈而充沛,哗哗地流掉真让人可惜,村里人就造起了水车,挖了水沟。小河就这样被殷勤的水沟引导着。春天来了,村前的田野上便涌动着种子膨胀发芽的声音。那些芽儿嫩绿嫩绿的,像是给大地涂上了一层亮亮的油漆,接下来的日子更是姹紫嫣红了。在每一块被溪水浸润的土地上,植物都争先恐后地长着,把有些冷清的田野挤得热热闹闹、密密匝匝的,像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一块绿绿的豆腐,平平整整。继而,禾苗茁壮粗大,叶子密密挨挨,仿佛一丝风也透不进去。乡亲们看着这么喜人的长势,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的感激。

    除了用来灌溉的,剩下的河水继续跑着,跑进了农田,跑进了果园,跑进了鱼塘……河流越跑越慢,最后彻底地消失了,再也没有了踪影。我为此感到黯然神伤,也许大海母亲就在不远处亲切地召唤着它,也许它很热切地期盼母亲那种温暖的怀抱,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大可能了。

    其实,要流向何方,河流是很清楚的,它爱怜桃花那盈盈的笑,心疼大地被撕裂的伤口。它知道那一道道崭新的沟痕,那不是回家的路,是撕心裂肺的召唤,它必须赴汤蹈火。

    站在田野中央,我无限伤感地怀念着那条河流。微风阵阵,稻浪翻滚,果树哗哗地响起来,枝条轻轻舞动,频频向我示意,像是老朋友似的。那左右摇摆的姿态,让我想起了山里那花草树木对河流的敬意。我想现在这棵树的挥手,会不会是河流向我打招呼呢?河流跑进了田地果园,流进了禾苗果树的身体,变成了禾苗果树的血液。那棵棵挥手的果树不就是河流富有深情的手吗?河流招着手,向人们表明自己的另外的一种方向,也在向远远的母亲表达一种歉意。

    没有抵达母亲怀抱的河流并不是没有方向的河流。小河找不到自己的母亲,却成了大地的母亲。

(选自2018年01月10日《文艺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小步舞

(法)莫泊桑

    大灾大难不会使我悲伤,我亲眼目睹过战争,人类的残酷暴行令我们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呐喊,但绝不会令我们像看到某些让人感伤的小事那样背上起鸡皮疙瘩,有那么两三件事至今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它们像针扎似的,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又细又长的创伤,我就给您讲讲其中的一件吧。

    那时我还年轻,有点多愁善感,不太喜欢喧闹。我最喜爱的享受之一,就是早上独自一人在卢森堡公园的苗圃里散步。

    这是一座似乎被人遗忘的上个世纪的花园,一座像老妇人的温柔微笑一样依然美丽的花园,绿篱隔出一条条狭窄、规整的小径,显得非常幽静。在这迷人的小树林里,有一个角落完全被蜜蜂占据。他们的小窝坐落在木板上,朝着太阳大开顶针大的小门。走在小路上,随时都能看到嗡嗡叫的金黄色的蜜蜂,它们是这片和平地带真正的主人,清幽小径上真正的漫步者。

    我不久就发现,经常到这里来的不止我一人,我有时也会迎面遇上一个小老头儿。

    他穿一双带银扣的皮鞋、一条带遮门襟的短套裤和一件棕褐色的长礼服,戴一顶肠绒毛宽檐的怪诞的灰礼帽,想必是太古年代的古董。

    他长得很瘦,几乎是皮包骨头,;他爱做鬼脸,也常常微笑。他手里总是拿着一根金镶头的华丽的手杖,这手杖对他来说一定有着某种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

    这老人起初让我感到怪怪的,后来却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一个早晨,他以为周围没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先是几个小步跳跃,继而行了个屈膝礼,接着用他那细长的腿来了个还算利落的击脚跳,然后开始优雅的旋转,把他那木偶似的身体扭来绞去,动人而又可笑地向空中频频点头致意,他是在跳舞呀!

    跳完舞,他又继续散起步来。

    我注意到,他每天上午都要重复一遍这套动作。

    我想和他谈一谈,于是有一天,再向他致礼以后,我开口说:“今天天气真好啊,先生。”

    他也鞠了个躬:“是呀,先生,真是和从前的天气一样。”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已经成了朋友,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在国王路易十五时代,他曾是歌剧院的舞蹈教师。他那根漂亮的手杖就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的一件礼物。一跟他说起舞蹈,他就絮叨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很知心地跟我说:

    “先生,我的妻子叫拉·卡斯特利。如果您乐意,我可以介绍您认识她,不过她要到下午才上这儿来。这个花园,就是我们的欢乐,我们的生命,过去给我们留下的只有这个了,如果没有它,我们简直就不能再活下去。我妻子和我,我们整个下午都是在这儿过的。只是我上午就来,因为我起得早。”

    我一吃完上午饭就立刻回到公园,不一会儿,我就远远望见我的朋友,彬彬有礼地让一位穿黑衣服的矮小的老妇人挽着胳膊。她就是拉·卡斯特利,曾经深受那整个风流时代宠爱的伟大舞蹈家。

    我们在一张石头长凳上坐下,那是五月。阵阵花香在洁净的小径上飘溢;温暖的太阳透过树叶在我们身上洒下大片大片的亮光。拉·卡斯特利的黑色连衣裙仿佛整个儿浸润在春晖里。

    “请您给我解释一下,小步舞是怎么回事,好吗?”我对老舞蹈师说。

    他意外地打了个哆嗦。

    “先生,它是舞蹈中的皇后,王后们的舞蹈。您懂吗?自从没了国王,也就没有了小步舞。”

    他开始用夸张的文体发表起对小步舞的赞词来。可惜我一点也没听懂。

    突然,他朝一直保持沉默和严肃的老伴转过身去:

    “艾丽丝,让我们跳给这位看看什么是小步舞,你乐意吗?”

    于是我看见了一件令我永生难忘的事。

    他们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像孩子似的装腔作势,弯腰施礼,活像两个跳舞的小木偶,只是驱动这对木偶的机械,已经有点儿损害了。

    我望着他们,一股难以言表的感伤激动着我的灵魂。我仿佛看到一次既可悲又可笑的幽灵现身,看到一个时代已经过时的幻影。

    他们突然停了下来,面对面伫立了几秒钟,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

    三天以后,我动身去外省了。我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当我两年后重返巴黎的时候,那片苗圃已被铲平。没有了心爱的过去时代的花园,没有它旧时的气息和小树林的通幽曲径,他们怎样了呢?

    对他们的回忆一直萦绕着我,像一道伤痕留在我的心头。

(张英伦译,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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