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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东营市2019年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行走在岸上的鱼蔡楠

    红鲤逃离白洋淀,开始了在岸上的行走。她的背鳍、腹鳍、胸鳍和臀鳍便化为了四足。在炙热的阳光和频繁的风雨中,红鲤细嫩的身子逐渐粗糙,一身赤红演变成青苍,漂亮的鳞片开始脱落,美丽的尾巴也被撕裂成碎片。然而红鲤仍倔强而执著地行走着,离水越来越远。

    其实红鲤何尝不眷恋那清纯澄明的白洋淀水呢?曾几何时,那里是她的家园呀!那荷、那莲、那苇、那菱,甚至那叫不上名来的蓊蓊郁郁、密密匝匝的水草,都让她充满了无尽的遐想。她和她的父辈母辈、兄弟姐妹在这一方碧水里遨游、嬉戏、生存,实在是一种极大的快乐啊!更何况红鲤是同类中最招喜爱、最受羡慕、最出类拔萃的宠儿呢!她有着与众不同的赤红的锦鳞,有着一条细长而美丽的尾巴,有着一身潜游仰泳的本领。因此红鲤承受着同类太多的呵护和太多的爱怜。

    如果不是逃避老黑的魔掌,如果不是遇到白鲢,如果不是渔人们不停息地追捕,红鲤也许就平静地在白洋淀里生活了,直到衰老死亡,直到化为白洋淀的一朵小小的浪花。

    厄运开始于那个炎热的夏天。天气干燥久无雨霖,白洋淀水位骤降,红鲤家族居住的明珠淀只剩下了半米深的水,而且它们再也忍受不了近期污水中毒的折磨,不得不在一天夜里开始向深水里迁移。迁移途中,鲤鱼们遭到了一群黑鱼的袭击,那是一场心惊肉跳的厮杀。黑涛翻腾,白浪迸溅,红波激荡,鲤鱼们伤亡惨重。最后的结局是,红鲤被黑鱼族头领老黑猎获,鲤鱼们才得以通行。

    其实老黑早就风闻红鲤的美丽,并渴望用她作为诱饵捕猎更多的美味。因此老黑有预谋地安排了这次伏击战。老黑将红鲤俘获并将其放在洞口旁边,在周围安排了多个看守和猎手。红鲤不肯“出卖”无辜的生灵,身上便满布刽子手的啮痕和血粼粼的伤口,晶莹剔透的眼睛没几天就暗淡了下去。红鲤坚强地忍受着严酷的身心折磨,也暗暗地寻找着逃跑的机会。

    中午是老黑们最为倦怠的时刻。为逃避渔人的捕杀,它们不敢出洞,常常是吃完夜间觅来的食物后便沉入梦乡。就是中午,红鲤悄悄地绕开看守,轻甩尾鳍,打一个挺儿便钻出了黑鱼洞,浮上了水面。红鲤望见了水一样的天空,望见了鱼一样的鸟儿,望见了树叶一样漂浮的渔船。老黑率领一群黑鱼一路啸叫追逐而来。红鲤急中生智,躲到了一只渔船的尾部。她看到渔船上那个头戴斗笠的年轻渔人甩出了一面大大的旋网,旋网在空中生动地划了一个圆,便准准地罩住了黑鱼群。

    红鲤扁扁嘴,一个猛子扎入深水,向远处游去。接下来的日子,红鲤开始了对红鲤家族的寻找。寻找一度成为红鲤生命的主题。在寻找中,红鲤的伤口发了炎,加之不易觅食,又饿又痛,终于昏倒在寻找的水道上。

    这时,白鲢出现在红鲤的生死线上。白鲢将红鲤托进了荷花淀。白鲢用嘴吮吸清洗红鲤的伤口,一口一口地喂她食物。红鲤慢慢复苏了。

    荷花淀里多了两个生死相依的朋友。红鲤红,白鲢白,藕花映日,荷叶如盖。红鲤和白鲢在无数个白天和夜晚听渔歌互答,看鸥鸟飞徊。白鲢对红鲤说:“天空的鸟自由,也比不过我们呢,它们飞上天空,不知被多少猎枪瞄着呢!”红鲤提醒说:“我们也不自由呀,荷花淀外的渔船一只挨一只,人们各式各样的渔具,都在威胁着我们,说不定哪一天我们就会成为网中之鱼呢!”

    果然,不幸被红鲤言中。一个午后,白鲢和红鲤出外觅食,兴之所至,便远离了荷花淀。他们穿过了一道又一道苇箔,绕过一条又一条粘网,闪过一只又一只鱼叉,快活地畅游、嬉戏。他们来到了一个细长而幽邃的港汊间。这时一只哒哒作响的渔船开过来,白鲢看见一柄长长的渔竿伸下,一个圆乎乎的铁圈拖着长长的电线冲他们伸来。白鲢用尾巴一扫红鲤,喊了声快跑,便觉一股电流划过,一阵晕眩,就失去了知觉。

    红鲤亲眼目睹了白鲢被电船电翻打捞上去的经过。红鲤扎入青泥中紧贴苇根再不愿动弹。她陷入了绝望和恐惧之中。一个越来越清晰的念头强烈地震撼着她:离开这里,离开水,离开离开离开——

    天黑了,一声炸雷响起,暴风雨来了。红鲤缓慢地浮上水面。暴雨如注,水面一片苍茫。红鲤一个又一个地打着挺儿,一个又一个地翻着跟头。突然又一阵更大的雷声,又一道更亮的闪电,红鲤抖尾振鳍昂首收腹,一头冲进了暴风雨,然后逆流而上,鸟一样跨过白洋淀,竟然飞落到了岸上。

    那场暴风雨过去,红鲤便开始了岸上的行走。她要创造一个鱼儿离水也能活的神话,她要寻找一块能够自由栖息、自由生活的陆地。

(有删改)

(1)、小说为什么以“行走在岸上的鱼”为题?
(2)、红鲤遭到“老黑”暗算摧残的情节是否可以删去?为什么?
(3)、试就这篇童话形式的小说所运用的一种艺术表现手法进行赏析。
(4)、自选一个角度对这篇小说构思上的独特之处作简要评价。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最耐渴的动物
方舟子
①世界上什么大型哺乳动物最耐渴?人们马上会想到骆驼。的确,骆驼极其耐渴。在炎热干燥的沙漠中,人如果24小时不喝水将会因为脱水商死亡,但骆驼却可以长达一周不喝一滴水也能生存下来。但是与生活在非洲撒哈拉地区半沙漠地带的弯角大羚羊相比,骆驼的这点本事就算不上什么了弯角大羚羊(以下简称大羚羊)可以长达10个月不喝一滴水。在炽热的沙漠中,一只大型哺乳动物怎么能够如此长时间不喝水也活得好好的?
②让我们一起来探究其中的奥秘。哺乳动物作为恒温动物,一般必须把体温保持在大约38摄氏度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但是在撒哈拉地区,白天的气温通常高于38摄氏度,最热的时候能超过50摄氏度。在如此炎热的环境中,哺乳动物主要通过让体内的水分蒸发的方式(出汗或喘气)来散热。这是一种很有效的降温方法,每克水分蒸发掉时能带走2.4千焦的热量。但是,这种方法有个缺点,如果不及时补充水分的话,身体就会很快地脱水。
③为了保持身体水分,大羚羊既不出汗也不喘气,而是用一种奇特的方式来应付炎热的气温:把体热储存起来。这就意味着它昀体温会不断地上升。大羚羊能够忍受高选46摄氏度的体温,超过这个温度才不得不出汗把体温降下来。骆鸵也有类似防止出汗的机制,但是它只能忍受41摄氏度的体温。
④维持如此高的体温,除了避免出汗,还有个好处:因为体温与气温接近,空气可以传给身体的热量就少了。白天储存在体内的热量,到了气温较低的晚上,就会逐渐释放出去。这时候,大羚羊又能让体温一直降到36摄氏度以下。这样在第二天白天时,它可以储存更多的体热。
⑤大羚羊的肾脏能够非常有效地减少尿中的水分,它的尿是高度浓缩的。不过,它的尿中毕竟还有些水分,它的粪便也要含有一点儿水分才排得出去,这样,大羚羊还是会损失一些水分。
⑥为了防止脱水,大羚羊仍然需要补充水分。在无水可饮用时,它通过食物来补充水分。大羚羊常吃的草水分并不多,在白天只含有1%的水。不过,到了晚上,随着气温的下降和湿度的上升,这些草的水分含量会增加20倍。大羚羊白天不进食,只在黄昏和夜间进食,能最大限度地吸取食物中的水分。
⑦大羚羊还有一种独特的获得水分的方式。食物中的营养成分例如碳水化合物,在新陈代谢时能产生水。因此,实际上所有的动物都能通过这种方式间接地获得水分。不过,这个代谢过程需要氧气参与,而每次呼吸都会带走体内的水分。通常情况下,呼吸时损失的水分多于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水,是得不偿失的。大羚羊却有办法改变这个产出比 , 这个方法其实很简单。在晚上,大羚羊一边让白天储存的体热散发,一边开始非常缓慢地做深呼吸。深呼吸能吸入更多的氧气,通过新陈代谢制造更多的水分,而夜晚空气湿度比较高,通过呼吸散失的水分就比较少。这么一来,犬羚羊就能通过一晚上的深呼吸让体内累积更多的水分。
⑧就这样,通过种种独特的方式,大羚羊巧妙地适应了既炎热又缺水的半沙漠环境。这种适应性是如此成功,使弯角大羚羊曾经是撒哈拉地区数量最多的大型哺乳动物之一,一度多达数十万只。
(文字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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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谎言
①我至今都记得我的第一位老师说的谎言。
②那年夏天,我被母亲领进了校园,迎候我的是一位五十多岁亲切和蔼的女教师。入学考试的内容是从1数到100。我站在校园大操场的阳光下,面对着老师的笑容,脆生生地一口气从1数到了100。老师拍拍我的脑袋,伸手在她的花名册上画了个红五星。我非常仔细地留意着她的这一举动,在心里暗自猜测着那个红五星的含义。
③开学了,看着班里四十多个同我一般大的孩子,我固执地想找出与他们的不同来。我心里一直惦着花名册上的那个红五星,终于忍不住了,跑到老师那里问她,是不是我的入学考试第一名才得到了红五星,老师笑着点了点头,当我满怀着希望从校园跑开时,快乐一直在我心里升腾。我是得了第一名的,我一定还可以再得第一名。这种信念一直鼓励着我。直到很多年以后,当我们一群同学聚在一起谈起我们的第一位老师时,大家突然明白每一个人的入学花名册上都有一个红五星,而她几乎对每一个班上的学生都说过:你很棒,你是第一名!
④我一直认为人与人之间,有一些用心说出的谎言是那么美好。这和真实意义上的欺骗绝不相同。因为前者是尊重,是关爱,是惦念,是为了让对方快乐。
⑤从我离家来美国,至今已快十年了。在这十年里,我跟母亲说过不少的谎话。刚到这座城市时,包围我的是陌生和孤独,连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都不那么容易。在5个月的时间里,我换过5次住处。那时我还是一个穷学生,担负不起租房的费用,就轮流住在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家里,每天早出晚归躲避那些家人敏锐的眼睛。但每次都是我自己先受不了而被迫转移。拎着一个大箱子,这座城市的东西南北我都住过。每天夜晚最感到无助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遥远的家园和母亲的殷殷笑容。但是在每一封给母亲的信里,我都说我住得很好,一切都顺利。并且,用那些写给母亲的文字鼓励自己。之所以这样,惟一的原因是怕母亲知道了担心。而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⑥那一次,母亲在电话里说她一切都好,每天散散步看看电视,连心脏病也多日没犯了。刚放心地挂了电话,就接到朋友的信,说是遇见了我的母亲,她病了,一个人去医院打针。我愣了好久,觉得心里很慌,赶忙往家里拨电话,拨到一半,又停了下来,我质问母亲又有什么用呢。我原本真切地知道她为什么要说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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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前的树
                                                                                                张抗抗
        我的窗前有一棵树。
        那是一棵高大的洋槐。树冠差不多可达六层的楼顶。粗壮的树干与三层的阳台相齐,碧绿而茂密的树叶部分正对着我的四楼的窗户。坐在我的书桌前,一树浓荫收入眼底。从春到秋,由晨至昏,任是着意的或是不经意抬头,终是满眼的赏心悦目。
        那树想必已生长了多年。我们还没有搬来的时候,它就站立在这里了。或许,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它就已成为一棵树了。就因为它的缘故,我们曾真心希望能拥有这个单元的一扇窗。后来果真如愿,我们从此天夭享受着它的清凉与恬静,很是满足,很觉幸福。
        洋槐在春天,似乎比其它的树都沉稳些。杨与柳都已翠叶青青,它才爆出米拉般大的嫩芽,只星星点点的一层隐绿,悄悄然绝不喧哗。又过了些日子,忽然就挂满了一串串葡萄似的花苞,又如一只只浅绿色的蜻蜓缀满树枝——当它张开翅膀跃跃欲飞时,薄薄的羽翼在春日温和的云朵下染织成一片耀眼的银色。那个清晨你会被一阵来自梦中的花香唤醒,那香味甘甜淡雅、撩人心脾却又若有若无。你寻着这馥郁走上阳台,你的精神为之一振,你的眼前为之一亮,顿时整个世界都因此灿烂而壮丽:满满的一树雪白,袅袅低垂,如瀑布倾泻四溅。银珠般的花瓣在清风中微微飘荡,花气熏人,人也陶醉。
       便设法用手勾一串鲜嫩的槐花,一小朵一小朵地放进嘴里,如一个圣洁的吻,甜津津、凉丝丝的。轻轻地咽下,心也香了。洋槐开花的日子,是我们的槐花节。
        槐花开过,才知春是真的来了。铺在桌上的稿纸,便也文思灵动起来。那时的文字,就有了些许轻松。
        夏日的洋槐,巍巍然郁郁葱葱,一派的生机勃发。骄阳下如华盖蔽日,烈焰下送来阵阵清风。夏日常有雨,暴雨如注时,偏爱久久站在窗前看我的槐树——它任凭狂风将树冠刮得东歪西倒,满树的绿叶呼号犹如一头发怒的雄狮,它翻滚,它旋转,它战栗,它呻吟。曾有好几次我以为它会被风暴折断,闪电与雷鸣照亮黑暗的瞬间,我窥见它的树干却始终岿然。大雨过后,它轻轻抖落身上的水珠,那一片片细碎光滑的叶子被雨水洗得发亮,饱含着水分,安详而平静。
        那个时刻我便为它幽幽地滋生出一种感动,自己的心似乎也变得干净而澄明。雨后清新的湿气萦绕书桌徘徊不去,我想这书桌会不会是用洋槐木做成的呢?否则为何它负载着沉重的思维却依然结实有力。
         洋槐给我一春一夏的绿色,到秋天,艳阳在树顶涂出一抹金黄,不几日,窗前已被装点得金碧辉煌。秋风乍起,金色的槐树叶如雨纷纷飘落,我的思路便常常被树叶的沙沙声打断。我明白那是一种告别的方式。它们从不缠缠绵绵凄凄切切,它们只是痛痛快快利利索索地向我挥挥手连头也不回。它们离开了槐树就好比清除了衰老抛去了陈旧,是一个必然,一种整合,一次更新。它们一日日稀疏凋零,安然地沉入泥土,把自己还原给自己。他们需要休养生息,一如我需要忘却所有的陈词滥调而寻找新的开始。所以凝望这棵斑驳而残缺的树,我并不怎么觉得感伤和悲凉——我知道它们明年还会再回来。
        冬天的洋槐便静静地沉默。它赤裸着全身一无遮挡,向我展示它的挺拔与骄傲。或许没人理会过它的存在,它活得孤独,却也活得自信,活得潇洒。寒流摇撼它时,它黑色的枝条俨然如乐队指挥庄严的手臂,指挥着风的合奏。树叶落尽以后,树杈间露出一只褐色的鸟窝,肥硕的喜鹊啄着树枝喳喳欢叫,几只麻雀飞来飞去到我的阳台上寻食,偶尔还有乌鸦的黑影匆匆掠过,时喜时悲地营造出一派生命的气氛,使我常常猜测着鸟们的语言,也许是在提醒着我什么。雪后的槐树一身素裹银光璀璨,在阳光还未及融化它时,真不知是雪如槐花,还是槐花如雪。
       四季的洋槐便如一幅幅不倦变幻的图画,镶入我窗口这巨大的画框。冬去春来,老槐衰而复荣、败而复兴,重新回来的是原来那棵老槐;可是,我知道它已不再是原来的那棵槐树了——它的每一片树叶、每一滴浆汁,都由新的细胞、新的物质构成。它是一棵新的老槐树。
       年复一年,我已同我的洋槐度过了六个春秋。在我的一生中,我与槐树无言相对的时间将超过所有的人。这段漫长又真实的日子,槐树与我无声的对话,便构成一种神秘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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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身此时此地”都读书

赵畅

       ①朱光潜终生恪守自己的座右铭:“此身此时此地。”“此身”,即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就必须自己来做,并成为自己一生追求的目标;“此时”,指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和以后去做;“此地”,是说此地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不可等到有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时再去做。

       ②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且须贯穿一生一世的事。

       ③或许,有人会说,读书不是看病、救火,不必着急,慢慢来就行。殊不知,正因为读书在有些人看来,是一件可待可推、可有可无的事,故而总是被忽视被抛弃。其实,一个人真要等到抽出一段空闲时间再来静心读书,那只是不想读书的借口而已。其实,真正的读书总是忙中偷闲进行的,真正的读书必抓住眼前、当下,而绝不拖到明天、后天。古人读书有“马上、枕上、厕上”之说,既说明读书是一件紧要的事,也说明读书的时间只要挤一挤,总会有的,每个人都要学会分秒必争、日积月累。电影导演谢晋从小热爱读书,自此养成每天必读书的习惯。哪怕工作到了深夜,睡前一定要看上一会儿书,否则便睡不踏实。去国外访问,他最爱逛书店买书、读书。而春节回老家浙江上虞,他更是闭门谢客,奢侈地读书。勤奋读书,令他的导演生涯充满激情,充盈智慧。最近,读报看到一则消息,说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会生气”的书。如果你不看它,它就会发脾气,书上的字迹两个月后自动消失。这是由阿根廷一家出版商出版的一本文学选集。它通过特殊的墨水印制好后用塑料袋密封包装,拆封后二至四个月内,墨迹碰到阳光和空气就开始逐渐消退,最后变成空白。这本“不能等的书”也是在提醒每个人:书,要抓紧时间读,而不能束之高阁。

       ④环境好一点,或许读书的效果会更好些。但这并非必要条件,何况,人也可以适应环境。1940年9月7日,德国空军疯狂轰炸伦敦,伦敦遭受重创,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火海,缺水、缺电、缺煤气、缺少食物和药品。然而,在图书馆,有人依然从排列整齐的书架上挑选书籍。难怪丘吉尔说:“伦敦就像一头史前时期的巨兽,能够忍受可怕的创痛,虽然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也照样能生活和活动。”不囿于时间、地点、环境,伦敦人热爱读书,该是德国法西斯难以摧毁他们的心灵的重要原因,也该是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的重要原因。是啊,对如饥似渴读书的人来说,环境的好差,实在不是决定因素。清朝重臣曾国藩的一番话说得再明白不过的了:“且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何必择地,何必择时”。所以,对于一个爱读书的人来说,环境的好坏,无关紧要。

       ⑤读书,理应是我们人生追求的目标,事实上,在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里,读书的多寡依然是多数人对生活质量的评判标准和人生境界的衡量尺度。做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就从“此身此时此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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蜕变

蔡澔淇

       她用胖嘟嘟的小手紧握着婴儿床的栏杆坐着,舌尖不住地舔着刚长出的两颗门牙,灵澈的眼珠子骨碌地转动,四处张望。初夏晌午的阳光穿过葡萄棚,在她身上洒满了点点金圈。一片葡萄叶摇曳着飘下,落在她的脚跟前。

       她挪动一下圆滚滚的胖腿,好奇地望着那片落叶。一个黑点在树叶边缘晃动,过了一会成了一条肥厚的黑线,滑过树叶表面,不声不息地直朝她游动。带毛的黑线爬上了她白嫩的脚踝,小腿肚,膝盖……她觉得一阵刺痒,那肥厚的黑线直往上爬,越来越近,毛茸茸的身躯越来越大。转眼间一团黑毛已附在她肩上,黑团中有两粒小眼直盯着她。“达达﹣﹣,达﹣﹣达﹣﹣”她惊慌地尖叫,小手死命地挥舞,重心一个不稳,躺卧下来。那黑团又开始移动,逐渐逼近,逐渐庞大……

       “你还好吧?”交往快两年,未曾牵过手的他紧紧搂住她的双肩,焦急的望着她。

       她虚弱地点点头,深吸了口气:“我从小就对毛虫敏感,减了毛虫不是作呕就是昏倒。刚才昏过去多久了?”

       “大概一两分钟,把我吓坏了,”他将她扶正,轻声补上,“奇怪,这么晚了,怎么会有毛虫出现?”

       她紧依着他,相偎坐着。见到毛虫引起的疙瘩已消尽了,代之的是满脸燥热。她瞥了他揽着她肩膀的手一眼,偷偷抱怨:这么晚出现,再半小时宿舍就要关门了。

       “妈咪﹣﹣妈咪﹣﹣”最断人肠的呼喊将她手中的蚂蚁上树炒出锅外。她慌忙跑过去,小女儿蜷缩在婴儿床的一角,满脸诧异的哭叫着。一条毛虫肆无忌惮地在婴儿床的栏杆上爬行,她一阵昏花,用了四十年的心脏几欲罢工。小女儿挣扎着想爬起来,令人心碎的哭泣成了啜搐。她咬咬牙,解下围裙往栏杆用力一挥,毛茸肥圆的毛虫滚落于地。她抬起脚,闭起眼重重一踏,觉得脚下一阵瘫软。

       “不要怕,”她强抑住胸腹的翻腾,轻抚着女儿泪水纵横的苍白面颊,“不要怕,毛虫并不可怕。”

       她坐在摇椅内小憩,枯皱的手握着身旁婴儿床的栏杆。初夏晌午的阳光穿过葡萄棚,在她身上洒满点点金圈。

       “奶奶,”是小孙女清稚的童音,“那是什么?”

       她朝小孙女圆胖小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一条肥厚的黑线正由阳光下往阴影处滑动。日光下鲜明的黑线掀开了她人生的相簿,一组组幻灯片在眼前跳动。她深吸口气,咧开干瘪的嘴,露出仅剩两颗门牙朝小孙女笑笑。

       “那是蝴蝶的幼虫。”她说。

     【注释】①蚂蚁上树:四川名菜

(选自《台湾极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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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的鸭蛋

①家乡的端午,很多风俗和外地一样。系百索子。五色的丝线拧成小绳,系在手腕上。丝线是掉色的,洗脸时沾了水,手腕上就印得红一道绿一道的。做香角子。丝丝缠成小粽子,里头装了香面,一个一个串起来,挂在帐钩上。贴五毒。红纸剪成五毒,贴在门槛上。贴符。这符是城隍庙送来的。城隍庙的老道士还是我的寄名干爹,他每年端午节前就派小道士送符来,还有两把小纸扇。符送来了,就贴在堂屋的门榍上。一尺来长的黄色、蓝色的纸条,上面用朱笔画些莫名其妙的道道,这就能避邪吗?喝雄黄酒。用酒和的雄黄在孩子的额头上画一个王字,这是很多地方都有的。有一个风俗不知别处有不:放黄烟子。黄烟子是大小如北方的麻雷子的炮仗,只是里面灌的不是硝药,而是雄黄。点着后不响,只是冒出一股黄烟,能冒好一会儿。把点着的黄烟子丢在橱柜下面,说是可以熏五毒。小孩子点了黄烟子,常把它的一头抵在板壁上写虎字。写黄烟虎字笔画不能断,所以我们那里的孩子都会写草书的“一笔虎”。还有一个风俗,是端午节的午饭要吃“十二红”,就是十二道红颜色的菜。十二红里我只记得有炒红苋菜、油爆虾、威鸭蛋,其余的都记不清,数不出了。也许十二红只是一个名目,不一定真凑足十二样。不过午饭的菜都是红的,这一点是我没有记错的,而且,苋菜、虾、鸭蛋,一定是有的。这三样,在我的家乡,都不贵,多数人家是吃得起的。

    ②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威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威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注明:“高邮威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有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威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威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萊。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

    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央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③高邮威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一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威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威鸭蛋呢

    ④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鸭蛋壳有白的和淡青的两种。二要挑形状好看的。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

    ⑤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蛋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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