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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语文高二第三册第一单元《老人与海》课堂测试题

读课文《老人与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海明威所提倡的“硬汉精神”,即“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 B、《老人与海》这部作品,除了推崇一种"硬汉精神"外,还给我们第二个启示:善待海洋,和平相处! C、老人之所以失败,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走得太远,二是孤军奋战 D、从文中可以看出老人热爱海洋,热爱海洋中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即使他是一个捕鱼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散文,完成下面小题。

柴禾

刘亮程

    ①我们搬离黄沙梁时,那垛烧剩下一半的梭梭[注]柴,也几乎一根不留地装上车,拉到了元兴宫村。元兴宫离煤矿很近,取暖做饭都烧煤,那些柴禾因此留了下来。

    ②柴垛是家力的象征。有一大垛柴禾的人家,必定有一头壮牲口、一辆好车,当然,还有几个能干的人,这些好东西碰巧凑在一起了就能成大事、出大景象。可是,这些好东西又很难全凑在一起。有的人家有一头壮牛,车却破破烂烂,经常坏在远路上。有的人家置了辆新车,能装几千斤东西,牛却体弱得不行。还有的人家,车、马都配地道了,人却不行——死了,或者老得干不动活。

    ③我们刚到父亲的住处时,家里的牛、车还算齐备,只是牛稍老了些。柴垛虽不高,柴禾底子却很厚大排场。不像一般人家的柴禾,小小气气的一堆,都不敢叫柴垛。父亲带我们进沙漠拉柴,接着大哥单独赶车进沙漠拉柴,接着是我、三弟,等到四弟能单独进沙漠拉柴时,我们已另买了头黑母牛,车轱辘也换成新的,柴垛更是没有哪家可比,全是梭梭柴,大棵的,码得跟房一样高,劈一根柴就能烧半天。

    ④现在,我们再不会烧这些柴禾了。我们把它们当没用的东西乱扔在院子,却又舍不得送人或扔掉。我们想,或许哪一天没有煤了,没有暖气了,还要靠它烧饭取暖。只是到了那时我们已不懂得怎样烧它。劈柴的那把斧头几经搬家已扔得不见,家里已没有可以烧柴禾的炉子。即便这样我们也没扔掉那些柴禾,再搬一次家还会带上它们,它们是家的一部分。那个墙根就应该码着柴禾,那个院角垛着草,中间停着车,柱子上拴着牛和驴。在我们心中一个完整的家院就应该是这样的。许多个冬天,那些柴禾埋在深雪里,尽管从没人去动它们,但我们知道那堆雪中埋着柴禾,我们在心里需要它们,它让我们放心地度过一个个寒冬。

    ⑤那堆梭梭柴就这样在院墙根呆了二十年,没有谁去管过它们。有一年扩菜地,往墙角移过一次,比以前轻多了,扔过去便断成几截,颜色也由原来的铁青变成灰黑。另一年一棵葫芦秧爬到柴堆上,肥大的叶子几乎把柴禾全遮盖住,那该是它们最凉爽的一个夏季了,秋天我们为摘一棵大葫芦走到这个墙角,葫芦卡在横七竖八的柴堆中,搬移柴禾时我又一次感觉到它们腐朽的程度,除此之外似乎再没有人动过。在那个墙角里它们独自过了许多年,静悄悄地自己朽掉了。

    ⑥最后,它们变成一堆灰时,我可以说,我们没有烧它,它们自己变成这样的。我们一直看着它变成了这样。从第一滴雨落到它们身上、第一层青皮在风中开裂我们就看见了。它根部的茬头朽掉,像土一样脱落在地时我们看见了。深处的木质开始发黑时我们看见了,全都看见了。

    ⑦当我死的时候,人们一样可以坦然地说,他是自己死掉的。墙说,我们只为他挡风御寒,从没堵他的路。坑说,我没陷害他,每次他都绕过去。风说,他的背不是我刮弯的。他的脸不是我吹旧的。眼睛不是我吹瞎的。雨说,我只淋湿他的头发和衣服,他的心是干燥的,雨下不到他心里。土说,我们埋不住这个人,梦中他飞得比所有尘土都高。

    ⑧可是,我不会说。没谁听见一个死掉的人怎么说。

    ⑨我一样没听见一堆成灰的梭梭柴,最后说了什么。

(有删改)

【注】梭梭:一种灌木或小乔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笨拙的土豆

王晓莉

    桌子正中央是一大盘土豆。我凑到饭桌边,仿佛还没有吃就已经感到满足。尤其是,这样自己极中意的、怎么吃都好吃、怎么吃都吃不厌的食物,这样圆滚滚、笨嘟嘟,甚至可说丑兮兮,但又热乎乎的土豆。

    很难想象,有三十年,我是个绝对不吃土豆的人。

    那时我有个不知从何而来的误区:以为吃了土豆、红薯这类外形圆头圆脑、看上去憨厚笨拙的食物,自己也会变得这样肥圆不堪。我总觉得土豆、红薯,都是那些膀阔腰圆的人才吃的。或者反过来说,是吃了土豆、红薯,他们变成了膀阔腰圆的人。

    于是我总是偏爱甜食与水果。它们散发出的甜美、浓香,像一层又一层面膜,覆盖在我的感觉之上;它们以一种味道遮蔽了其他真实之味。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论是口味还是心灵都有些褊狭的人。一个明明很笨拙却又极度害怕笨拙的人。也许所有人的青春,都有过这样与甜食、水果为伴的时期吧。

    2003年秋天,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位男子。他当时在翻的一本《凡·高画册》吸引了我,我们渐渐攀谈了起来。我说我喜欢的是凡·高那一系列自画像。

    对面的他说,那么,凡·高有张早期的画作有没有引起过你的注意呢?

    临下车前,这个男子把这本边页已经翻得有点微微卷起的《凡˙高画册》送给了我。正是在这画册里的中间某页,有他着重提到的那幅画:《吃土豆的人》。

    现在,这幅《吃土豆的人》,我闭上眼睛即可回忆起画中任意一细节,我若有任何绘画天赋定当临摹一千次。

    它那么悲伤刻骨,而又坚忍不拔。

    画面正中是一盏悬挂的昏黄油灯,使整个画都带着深褐色的凝重。灯光下,一家五口正围桌而坐,木纹餐桌上摆放的,正是还冒着腾腾热气的一大盘土豆。热气袅袅地上升到他们的头顶,有了温暖的氛围。

    一个老太太正把一个特大个的土豆递给那一家之主妇模样的人,仿佛在赞赏地说:瞧,这一个,多大个啊。主妇则低眉筛着茶(许是咖啡),她的粗眉有些皱起,仿佛有点不耐烦眼前这样的生活了,却又依然惯性地深思着这样的生活该怎样才可过得更如意更体面些。

    主妇的对面是一家之主,他也许是个矿工,手指叫煤炭染得发黑他也懒得去洗洗。他凝望着他老婆,仿佛要跟她商量什么事情。而另一个戴头巾的女人又凝望着他。一个穿裙子的姑娘,身形要娇小些,背对着我们。他们的手关节都出奇地大,骨突着,你知道,那样的手是可以把食物或茶壶抓得很牢的,也可以把生活抓得很牢的。他们的鼻翼也很宽,鼻孔粗大,他们的呼吸,一定是粗重的。劳动,改造一切。包括他们的呼吸。

    在我看来,这一幅画里,有笨拙的男女,有笨拙的土豆,还有笨拙的一壶茶,是一个农民之家全部的笨拙不堪的生活。

    凡·高给弟弟提奥的信证明了我的看法。

    据说提奥一见到这画,就鼓动哥哥拿去沙龙参加展览。但是凡·高回信说:“我想清楚地说明那些人如何在灯光下吃土豆,用放进盘子中的手耕种土地……老老实实地挣得他们的食物。我要告诉人们一个与文明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一点也不期望任何人一下子就会喜欢它或称赞它。”

    某样司空见惯的事物,如何在某一天突然引起我们的注意,实在是有各种契机的。就比如那些我忽视惯了的、生活中无以计数的、我眼中无比笨拙的土豆,就这样经由一幅百多年前的画作引领,重新进入我始终睁开却始终有盲点的视线。

    我开始爱上吃土豆,煎、炒、炖、煮;或单独吃,或搭配其他食物吃;当饭吃,当菜吃,当零食吃;没有一样不尝试。没有一样不好吃。土豆那满满的淀粉里,还有着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的清香。

    我也开始关心跟土豆有关的一切。我最喜欢探究的是土豆的成长。所有的蔬果,都是裸露在空气与光线中,它们一生都与风和光线打情骂俏着,最后用碧绿的、红彤彤的颜色告诉人们:我熟了,来吃我吧!只有土豆、红薯,那不多的几样,从春到秋,它们完全地埋伏在泥土之下。命中注定它们的工作就是在漫长的黑暗里沉默与积蓄。它们从土地里出来的那天,就是它完全成熟的日子。土豆可以露天存放几乎整整一个季节。它的构成分子,该是有多牢固啊。

    每一次,听了这些,我总是外表平静,内心却热血沸腾地想,如果有机会,我应该去种植至少一季土豆,去观察、了解、亲近那些披着大地色外衣的土豆,那些外表粗糙、内心扎实的土豆,那些在市场的菜堆上与人们的菜篮中笨拙地滚动的土豆,那些养育生活的土豆。

    有时在灯下吃着土豆,会想起火车上偶遇的那人。他当时那么坚定地指出我会忽略凡·高那幅《吃土豆的人》,也许并不是他的武断,而是他看出了当时的我。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一)

①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拣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要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②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③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但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个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赌水

顾文显

    一场实力悬殊的恶战后,团长只带着30多人冲出重围,一路狂奔甩脱了日本兵的追击,30多人几乎瘫倒在一座小山脚下,30多张嘴裂出了无数道血口子,大家已几昼夜滴水未进,现在咳嗽一声都能打出火花!

    警卫员爬到旁边拐弯处,喊不出话来,他只能举起手臂示意。团长把残部带过去,发现山脚的乱草里隐藏着一个两只脚大小的窟窿,窟窿里静静地卧着一泓清水……30多双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有水,就有了命,否则,他们就算是逃出了敌人的包围,也得活活渴死!

    可大家把目光投向团长时,团长却一摆手,说:“慢。”团长皱起眉头,端详这个小泉眼一阵:怪怪的,四周没发现野兽踩踏的爪印,哪怕有溅在边上的水滴也好,至少说明有动物饮用过它了,然而,没有。小泉眼静得跟死人一样,满满的,一滴也没有外溢……不久前,曾经发生过一支小部队误饮毒泉全体死亡的事件,全军上下都通报过的。假如这次一下子误饮中了毒,这些从枪林弹雨中杀出来的勇士们,就得软绵绵地倒下!

    空气仿佛要凝固了,冒烟的嗓子被泉水引诱着,好多人心里说,喝它一阵,就是毒死,也比渴死强。团长凝望着远方,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盐碱地。也就是说,舍了这眼小泉,在他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找到水源的,成败在此一赌,得有人先尝这水!团长吩咐几个强壮些的战士到附近看看,哪怕是抓到一只小蜥蜴,让它来试水。然而,大家失望了。团长用眼神命令大家别动,他走到小窟窿边蹲了下去。“团长!”几个沙哑的声音止住了团长的行动,谁都有义务先闯这道水关,只有团长不可以,他是这支队伍的主心骨,是部队的灵魂。

    几名精壮的警卫冲了上来,要求尝这水,保护首长是他们的义务。团长摇摇头,他还在沉思,在这一泓摸不透底细的泉水面前,这个身经百战的老兵有些优柔寡断了。突然,那个受伤的号兵挣扎着站了起来:“团长,让我来试试。”团长一下子呆住了。众人的目光一下子聚焦在号兵的身上,他年龄最小,又是那么痩,抵抗力最弱了,何况还受了伤,轮也轮不到他身上。刚才突围出来时,团长竟然还背着他跑了很长一段路,怎么可能让他先尝这水呢!然而,团长盯着号兵的脸凝视了好久,才郑重地说:“谢谢你,如果发生意外,我会告诉你娘,你表现得很勇敢。”团长认识小号兵的娘?众人都很疑惑。号兵神色庄重地蹲下,双手捧起一捧水,像捧起这支部队生的希望,他运足气,咕咚咚,连喝了三大捧。战士们听见,团长捏着皮带的手指关节嘎嘎地响,团长的眼睛盯着西方的一抹晚霞出神。

    号兵抹了抹嘴报告说:“报告团长,水很甜,肚子没疼,就是有点儿咕噜。”团长又盯了号兵片刻,突然笑了:“小家伙,你肚子里没食,它不咕噜才怪呢!同志们,可以喝水了,小心点儿,别弄脏了它。”团长拍拍号兵的头:“你很勇敢呀!”“爹……”号兵刚发出一个字,却被团长严厉的目光给噎了回去。

    这支队伍借着月光,喝足了小泉眼的水,肚子里填饱了草根,他们在团长的率领下,雄赳赳地上路了。没有人议论号兵是团长儿子的事,但是,每个人身上都鼓足了劲儿……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年龄

梁实秋

    ①从前看人作序,或是题画,或是写匾,在署名的时候往往特别注明“时年七十有二”、“时年八十有五”或是“时年九十有三”,我就肃然起敬。春秋时人荣启期以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乐,我想拥有一大把年纪的人大概是有一种可以在人前夸耀的乐趣。只是当时我离那耄耋之年还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资格在署名的时候也写上年龄。我揣想署名之际写上自己的年龄,那时心情必定是扬扬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们,你们这些黄口小儿,乳臭未干,虽然幸离襁褓,能否达到老夫这样的年龄恐怕尚未可知哩。”须知得意不可忘形,在夸示高龄的时候,未来的岁月已所余无几了。俗语有一句话说:“棺材是装死人的,不是装老人的。”话是不错,不过你试把棺盖揭开看看,里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为多。年轻的人将来的岁月尚多,所以我们称他为富于年。人生以年龄计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时,何可夸之有?我现在不复年轻,看人署名附带声明时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艳羡之情了。倒是看了富于年的英俊,有时不胜羡慕之至。

    ②裸子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其茎部的细胞因春夏成长秋冬停顿之故而形成所谓年轮,我们可以从而测知其年龄。人没有年轮,而且也不便横切开来察验。人年纪大了常自谦为马齿徒增,也没有人掰开他的嘴巴去看他的牙齿。眼角生出鱼尾纹,脸上遍洒黑斑点,都不一定是老朽的征象。头发的黑白更不足为凭。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考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不过,岁月不饶人,冒充少年究竟不是容易事。地心的吸力谁也抵抗不住。脸上、颈上、腰上、踝上,连皮带肉的往下坠,虽不至于“载跋其胡”,那副龙钟的样子是瞒不了人的。别的部分还可以遮盖起来,面部经常暴露在外,经过几番风雨,多少回风霜,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③好像有些女人对于脸上的情况较为敏感。眼窝底下挂着两个泡囊,其状实在不雅,必剔除其中的脂肪而后快。两颊松懈,一条条的沟痕直垂到脖子上,下巴底下更是一层层的皮肉堆累,那就只好开刀,把整张的脸皮揪扯上去,象国剧一些演员化装那样,眉毛眼睛一齐上挑,两腮变得较为光滑平坦,皱纹似乎全不见了。此之谓美容、整容,俗称之为拉皮。行拉皮手术的人,都秘不告人,而且讳言其事。所以在饮宴席上,如有面无皱纹的年高名婆在座,不妨含混的称赞她驻颜有术,但是在点菜的时候不宜高声的要鸡丝拉皮。

    ④其实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男士热衷于驻颜。南朝宋颜延之《庭诰文》:“炼形之家,必就深旷,友飞灵,糇丹石,粒精英,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采。”道家炼形养元,可以尸解升天,岂只延华驻采?这都是一些姑妄言之的神话。贵为天子的人才真的想要还年却老,千方百计的求那不老的仙丹。看来只有晋孝武帝比较通达事理,他饮酒举杯属长星(即彗星):“长星,劝尔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可是一般的天子或近似天子的人都喜欢听人高呼万岁无疆!

    ⑤除了将要诹吉纳采交换庚帖之外,对于别人的真实年龄根本没有多加探讨的必要。但是我们的习俗,于请教“贵姓”、“大名”、“府上”之后,有时就会问起“贵庚”、“高寿”。有人问我多大年纪,我据实相告“七十八岁了”。他把我上下打量,摇摇头说:“不像,不像,很健康的样子,顶多五十。”好像他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那是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我知道,但是他有意无意的提醒了我刚忘记了的人生四苦。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

    ⑥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不许别人问的。有一位女士很旷达,人问其芳龄,她据实以告:“三十以上,八十以下。”其实人的年龄不大容易隐密,下一番考证功夫,就能找出线索,虽不中亦不远矣。这样做,除了满足好奇心以外,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人就是好奇。有一位男士在咖啡厅里邂逅一位女士,在暗暗的灯光之下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年龄,他用臂肘触了我一下,偷偷的在桌下伸出一只巴掌,戟张着五指,低声问我有没有这个数目,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借五万块钱,原来他是打听对方芳龄有无半百。我用四个字回答他:“干卿底事?”有一位道行很高的和尚,涅槃的时候据说有一百好几十岁,考证起来聚讼纷纷,据我看,估量女士的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年龄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⑦人到了迟暮,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但是仍不喜欢别人预言他的大限。邱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的说:“邱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邱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满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胡适之先生素来善于言词,有时也不免说溜了嘴,他六十八岁时候来台湾,在一次欢宴中遇到长他十几岁的齐如山先生,没话找话的说:“齐先生,我看你活到九十岁决无问题。”齐先生楞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故事,有一位矍铄老叟,人家恭维他可以活到一百岁,忿然作色曰:‘我又不吃你的饭,你为什么限制我的寿数?’”胡先生急忙道歉:“我说错了话。”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 红 花

李娟

 大红花五十多岁的光景。花白头发,大嗓门,高鼻梁,身高一米八。粗胳膊粗腿虎背熊腰, 往那儿一站,中流砥柱般稳稳当当,雷霆不能撼之。

 可惜这样一副气派的身材,平日里却衣装破陋滑稽。

 我们通常看到的情景会是:上面一件小了三码的短背心,亮堂堂地露出肚脐眼,下面一条 抹布似的长裙拖在脚背上。

 此外,她还从不穿袜子,光脚吸一双男式破拖鞋。脚趾头脏得何其狰狞,獠牙般凶狠。 不过劳动人民嘛,整天辛苦奔忙,不甚讲究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大红花就“不讲究”得有些过分了。

 在我们的蒙古包迁移此处之前,我叔叔独自在大红花所在的村庄住了很长时间。本地礼俗 是单身汉不用自己开伙,可随意上门混饭。于是他就挨家挨户轮流混。

但是大红花家,只去过一次,从此再也不敢去了。

 不说别的,她家的黄油就能吓跑一切客人——颜色黄得快要发红,跟放过了十个夏天似的。 我叔叔说,那油又稀又软,上面陷满了苍蝇,死了的已经一动不动,活着的还在拼命挣扎。 单身汉四处混饭也就罢了,大红花全家上下好几口人,照样也靠混饭过日子。

 一到吃饭的点儿,她出门远眺一番,谁家的烟面最先冒烟,就率领老公儿子儿媳孙子一群 人直奔而去。

 别人家有啥吃啥,倒也不挑剔。 但若是有啥不吃啥,她就会发怒。

 比如灶台上明明挂了风干肉,锅里还煮着素面条。她定会上前帮忙把肉摘下来,亲自“啪 啪啪”剁成块,统统扔进面条锅。

 她走进我家蒙古包,环顾一周,立刻锁定目标。

往床下一指:“西红柿!一个!” 

我连忙跑过去,拾一个递给她。 

她拒绝:“大的!” 

我又跑回去,换个大的。

她接过来,往床板上四平八稳一坐,大口大口咬着吃起来…… 

然而,劳动时的大红花那是相当值得称赞的。

砍葵花盘时,她一个人砍四排埂子,呼呼啦啦,所向无敌。 

而我只砍两排埂子才能勉强追上她。 况且她还边砍边嗑瓜子吃。

到了农忙季节雇短工时,这一带种地的老板都愿意雇用大红花。 

而农忙季节,似乎也是大红花一家一年之中为数不多的进账时节。

尽管如此,这一家人也没见比平时积极到哪儿去。

晚上工,早回家,中午还要午休俩小时,和平时一样闲适又悠哉。 

我家雇大红花做短工,苦的却是我们的邻居,水电站的职工们。

 我家是汉族,不太方便管穆斯林工人们吃饭。而我家葵花地位置又太偏,方圆数里再无其 他人家,没处打尖。于是来打工的短工大都自带午饭。

大红花一家却是自带碗筷。 

因为我们隔壁水电站的职工食堂是清真餐食……

 我不知大红花一家具体是怎么蹭上饭的,总之他们每天准时和职工们一起进餐。

 才开始,只听到食堂负责人莎娜每天都站在食堂门口大喊:“别吃了!已经不够了!还有三个值班的没来!”

 后来,又多了水电站站长和她站在一起大喊:“大红花!明天别来了!以后再也不要来了! 预算超支了!超支了!”

而大红花一家悄无声息,围着餐桌继续埋头苦干。 

说实话,我最感慨的并不是大红花的厚脸皮,而是大家的容忍度。

 接着说大红花。嗯,再困苦再窝囊的人生,也是需要精神享受的。于是,在农忙时节最紧 张的那两天,大红花一家辞工不干了。

 理由是第二天在一百公里以外的某地要举办一场盛大的阿肯弹唱会(本地一种传统的民间 文化活动,除了歌手对唱,还会有体育竞技和歌舞表演)。

 这种临时撤工的行为令人大为恼火——一时半会儿的叫我们到哪儿找人顶上当前繁重的活 计?!

 况且时间紧迫,南下的游牧大军已经驻扎在鸟伦古北岸了。得赶在牲畜过河之前砍完花盘、 晒完葵花,否则,辛苦一夏天,到头来全都做了慈善

我们一家简直急火攻心! 

我妈上蹿下跳地咒骂,也没用。 

提高工资,还是没用。

 我妈恨得咬牙:“活该穷死!有钱不账,真是变态。”

我劝道:“别和她计较了。人家都已经这么穷了,若是连个弹唱会都看不成,岂不更是活得更没意思?”

毫无办法,我们只好全家上阵。连着两天,从天刚亮一直干到伸手不见五指,累得跟猴儿似的。总算抢在牛群过河之前赶完了全部的活儿。

再想想大红花干活时从容不迫的架势,虽然依旧埋怨,却更加钦佩了。 

看弹唱会时的大红花想必远远抛弃了葵花地里的劳动形象,已经全身上下耳目一新。

我曾在阿克哈拉的集市街头见过她打扮起来的样子——金丝绒的花裙子上级了一层又一层 亮锂锂沉甸句的装饰物。脖子上的珠串子粒粒都有鹤鹑蛋大。蕾丝边的紫头巾,银晃晃的粗簪子。脸雪白、眉乌黑。

还有靴子,擦得那个亮!

 说实在的,一般人打扮得如此招摇肯定会显得特俗气。可大红花不,哪怕浑身插满了花, 她也有压得住的那种气派。

 她本来就是丰壮体面的大架子身材嘛,稍一打扮就额外神气。

 兼之左右手各拽着一长串花花绿绿的孩子,大踏步前进,目不斜视。所到之处,额外引人 注目。

虽然一直都没搞清楚大红花为什么要叫“大红花”,但实在觉得这名宇太符合她了! 

也说不清哪儿符合。反正吧:“大红花”——呃,好名字,“大红花”!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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