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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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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江西省南昌市2024-2025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开学模拟预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 红 花

李娟

 大红花五十多岁的光景。花白头发,大嗓门,高鼻梁,身高一米八。粗胳膊粗腿虎背熊腰, 往那儿一站,中流砥柱般稳稳当当,雷霆不能撼之。

 可惜这样一副气派的身材,平日里却衣装破陋滑稽。

 我们通常看到的情景会是:上面一件小了三码的短背心,亮堂堂地露出肚脐眼,下面一条 抹布似的长裙拖在脚背上。

 此外,她还从不穿袜子,光脚吸一双男式破拖鞋。脚趾头脏得何其狰狞,獠牙般凶狠。 不过劳动人民嘛,整天辛苦奔忙,不甚讲究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大红花就“不讲究”得有些过分了。

 在我们的蒙古包迁移此处之前,我叔叔独自在大红花所在的村庄住了很长时间。本地礼俗 是单身汉不用自己开伙,可随意上门混饭。于是他就挨家挨户轮流混。

但是大红花家,只去过一次,从此再也不敢去了。

 不说别的,她家的黄油就能吓跑一切客人——颜色黄得快要发红,跟放过了十个夏天似的。 我叔叔说,那油又稀又软,上面陷满了苍蝇,死了的已经一动不动,活着的还在拼命挣扎。 单身汉四处混饭也就罢了,大红花全家上下好几口人,照样也靠混饭过日子。

 一到吃饭的点儿,她出门远眺一番,谁家的烟面最先冒烟,就率领老公儿子儿媳孙子一群 人直奔而去。

 别人家有啥吃啥,倒也不挑剔。 但若是有啥不吃啥,她就会发怒。

 比如灶台上明明挂了风干肉,锅里还煮着素面条。她定会上前帮忙把肉摘下来,亲自“啪 啪啪”剁成块,统统扔进面条锅。

 她走进我家蒙古包,环顾一周,立刻锁定目标。

往床下一指:“西红柿!一个!” 

我连忙跑过去,拾一个递给她。 

她拒绝:“大的!” 

我又跑回去,换个大的。

她接过来,往床板上四平八稳一坐,大口大口咬着吃起来…… 

然而,劳动时的大红花那是相当值得称赞的。

砍葵花盘时,她一个人砍四排埂子,呼呼啦啦,所向无敌。 

而我只砍两排埂子才能勉强追上她。 况且她还边砍边嗑瓜子吃。

到了农忙季节雇短工时,这一带种地的老板都愿意雇用大红花。 

而农忙季节,似乎也是大红花一家一年之中为数不多的进账时节。

尽管如此,这一家人也没见比平时积极到哪儿去。

晚上工,早回家,中午还要午休俩小时,和平时一样闲适又悠哉。 

我家雇大红花做短工,苦的却是我们的邻居,水电站的职工们。

 我家是汉族,不太方便管穆斯林工人们吃饭。而我家葵花地位置又太偏,方圆数里再无其 他人家,没处打尖。于是来打工的短工大都自带午饭。

大红花一家却是自带碗筷。 

因为我们隔壁水电站的职工食堂是清真餐食……

 我不知大红花一家具体是怎么蹭上饭的,总之他们每天准时和职工们一起进餐。

 才开始,只听到食堂负责人莎娜每天都站在食堂门口大喊:“别吃了!已经不够了!还有三个值班的没来!”

 后来,又多了水电站站长和她站在一起大喊:“大红花!明天别来了!以后再也不要来了! 预算超支了!超支了!”

而大红花一家悄无声息,围着餐桌继续埋头苦干。 

说实话,我最感慨的并不是大红花的厚脸皮,而是大家的容忍度。

 接着说大红花。嗯,再困苦再窝囊的人生,也是需要精神享受的。于是,在农忙时节最紧 张的那两天,大红花一家辞工不干了。

 理由是第二天在一百公里以外的某地要举办一场盛大的阿肯弹唱会(本地一种传统的民间 文化活动,除了歌手对唱,还会有体育竞技和歌舞表演)。

 这种临时撤工的行为令人大为恼火——一时半会儿的叫我们到哪儿找人顶上当前繁重的活 计?!

 况且时间紧迫,南下的游牧大军已经驻扎在鸟伦古北岸了。得赶在牲畜过河之前砍完花盘、 晒完葵花,否则,辛苦一夏天,到头来全都做了慈善

我们一家简直急火攻心! 

我妈上蹿下跳地咒骂,也没用。 

提高工资,还是没用。

 我妈恨得咬牙:“活该穷死!有钱不账,真是变态。”

我劝道:“别和她计较了。人家都已经这么穷了,若是连个弹唱会都看不成,岂不更是活得更没意思?”

毫无办法,我们只好全家上阵。连着两天,从天刚亮一直干到伸手不见五指,累得跟猴儿似的。总算抢在牛群过河之前赶完了全部的活儿。

再想想大红花干活时从容不迫的架势,虽然依旧埋怨,却更加钦佩了。 

看弹唱会时的大红花想必远远抛弃了葵花地里的劳动形象,已经全身上下耳目一新。

我曾在阿克哈拉的集市街头见过她打扮起来的样子——金丝绒的花裙子上级了一层又一层 亮锂锂沉甸句的装饰物。脖子上的珠串子粒粒都有鹤鹑蛋大。蕾丝边的紫头巾,银晃晃的粗簪子。脸雪白、眉乌黑。

还有靴子,擦得那个亮!

 说实在的,一般人打扮得如此招摇肯定会显得特俗气。可大红花不,哪怕浑身插满了花, 她也有压得住的那种气派。

 她本来就是丰壮体面的大架子身材嘛,稍一打扮就额外神气。

 兼之左右手各拽着一长串花花绿绿的孩子,大踏步前进,目不斜视。所到之处,额外引人 注目。

虽然一直都没搞清楚大红花为什么要叫“大红花”,但实在觉得这名宇太符合她了! 

也说不清哪儿符合。反正吧:“大红花”——呃,好名字,“大红花”!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一项是
A、文章开篇从肖像、身材、穿着等角度对大红花进行了细致刻画,说明一开始大红花就给我们一种邋遢狰狞的负面印象。 B、大红花一家在食堂混饭,食堂负责人和水电站长尽管口头阻止,却依然容忍他们“埋头苦干”,折射出当地人情的温暖。 C、文中加点词“也”“还是”的使用,侧面体现大红花看弹唱会的坚定执着,突出其自私、不近人情的一面,强化了表达效果。 D、“我”对大红花临时撤工的行为虽然有所埋怨,但内心却对她充满了钦佩,因为“那一带种地的老板都愿意雇用大红花”。
(2)、关于大红花“不讲究”的分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中关于大红花家中肮脏变质的黄油的描写,表明这个家庭长期没有生火做饭,也说明大红花生活懒散随意,对卫生习惯不讲究。 B、按当地礼俗单身汉可随意上门混饭,但唯有大红花率全家到处混饭度日,且有啥吃啥,说明她家境极度困窘,因而对日常饮食不讲究。 C、大红花走进别人家中,主动寻找索要食物,并且素中加荤,弃小挑大,行为恣情放任,说明她对人情礼仪不讲究。 D、砍葵花盘时,大红花一个顶俩,所向无敌,还边砍边嗑瓜子,说明她性格豪爽,干活时舍得出力,对个人得失不讲究。
(3)、作者在结尾处写道:“呃,好名字,‘大红花’”,请结合原文,对此作简要分析。
(4)、文中关于大红花精心打扮去看弹唱会的行为,与前文中她在日常生活和劳动的形象是否冲突? 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生命属于音乐的歌手

罗治台

   周围都是阳光女孩。鹂站在她们中间,犹如一只火鸡站在鹤群里,是那样地扎眼。恰在这时,一位中年妇女蹭到鹂的面前很客气地问:大姐,您也是陪女儿来应试的吧。问话的妇女旁边站着一位甜甜的小女生。鹂见对方一脸的善意,便友好地摇了摇头说,不,我也是参赛的。那女人便好奇地“哦”了一声,之后便被她的小女生拉走了。

   此时,轮到鹂上场了,鹂的心倒平静了许多,正如超女广告所说的,想唱就唱。鹂对着镜子稍稍整了整装,就从容地走到了前台。鹂没有多余的言语,上台便向三位评委行了鞠躬礼,然后说,我可以开始了吗?评委们点了点头。于是鹂定了定神,随后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就唱了起来。因为是清唱,而且只有一分钟的时间,所以鹂选择了一首难度不是很大的民歌。可是在这短暂的一分钟的时间里,鹂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的人生。那时她刚十九岁,百灵鸟似的,歌不离口。本来嘛,鹂在师范学院攻的就是声乐。那时,鹂的偶像就是才旦卓玛、王玉珍等顶级民歌手。

   鹂的清唱还是让主评老师眼睛一亮,主评老师对鹂又重新审视了一遍,便客气地问道,大姐您是干什么工作的。鹂回答说,我没工作。主评便“哦”了一声接着问,您以前学过声乐吗?学过,二十多年前在师范学院。因为后来的一次意外,被汽车撞了,成了植物人。是妈妈用音乐把我唤醒的,我不省人事之时妈妈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用录音机反复播放国内著名歌唱家的歌,有才旦卓玛的,还有王玉珍、郭兰英的。妈妈知道我从小就喜欢她们的歌。终于在二十年之后的一天,我伴着音乐的旋律醒过来了。再后来我就在音乐声中慢慢地恢复了一些记忆,身体也一天天康复起来,所以今天我就来了,想圆一圆我以前的梦。

   鹂一口气说了很多,却把故事的原因给省略了。她是在某中学实习时,为了保护横过马路被一辆失控的汽车冲撞的小朋友而失去了知觉,也失去了成名的机会。

   这段话深深地震撼着也是评委的美女歌唱家莺。几分钟前,莺对这位面相有点儿呆滞的中年妇女也来应试“超级女声”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想嘲讽几句。如今倒使她生出了几分敬重,她破例地走到钢琴旁,亲切地对鹂说:您会唱《雪山哈达》吗?鹂点了点头。于是,宽广的高原旋律从莺娴熟的纤纤玉手中叮叮咚咚地跳了出来,而鹂的歌喉也在钢琴的伴奏下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曲终了。莺首先献出了掌声,观众席也爆发出掌声。

   这时,主评老师很老练地对鹂说,大姐您先退下,我们三位评委商议一下再给您答复好不好?鹂便很听话地退了下去。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二比一,鹂进入前五十名。

   复试的结果又出来了:鹂又进入到前二十名。

   鹂却未能进入前十名,这是意料之中的事。鹂也很知足,尽管被阻挡在前十名之外,她还是流下了幸福和感动的泪。她朝着现场评委深深地鞠了躬。然后双眼四处搜寻着,她是在寻找评委老师莺,她不明白今天评委席上为什么没有莺老师呢?

   鹂怎能知道呢?

   莺老师在她进入前二十名之后,就自愿退出有丰厚报酬的评委席了,因为作为评委的她非常清楚当今粉丝们要的是什么,更清楚电视台和赞助商们要的是什么,而这一切鹂都没有----因为她的一次长睡,一切都已错过了。

   莺老师是怕伤害一位生命属于音乐的歌手啊!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拜谒芦苇

    或许芦苇并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植物,但我对它却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

    童年的故乡,河边和塬下都有芦苇,美丽婆娑,绵绵一片。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所有的春天都是从那里开始绿的。春日里我们像野孩子一般,欢快的影子在绿绿的苇子里蹦蹿。明净的阳光追逞着我们,洒在苇子上,也温暖地绽开在我们脸上。叶如剑,顺手掐一枝,卷成苇笛。不一会儿,芦丛里便悠悠地飘起苇苗的合奏。风是芦苇的语言,幽幽地呢哝着。站在高处看,那芦塘如一幅青翠的长卷;深深的芦丛是鸟的家,总飘着鸟们的低吟或高歌,此起彼伏。

    盛夏狂风骤雨会常来,风雨中的芦苇翻腾起伏,像泛白的巨浪,像燃烧的绿色火焰。傲岸的身躯侧身相依,紧紧挽在一起,伴着阵阵轰鸣,如旗如幡地漫卷飞扬,任风暴从它的肩背上卷过。一阵阵雨瀑倾泻着,击打着……

    不论风雨怎么肆虐,它们一直抗衡着。不论多久,风雨总会过去,当云开雨住,它们颤动一身血雨,又挺起胸,湿漉漉齐刷刷地立起,昂头向天,威武雄壮,像一群摧不垮,压不倒,却能以柔摧刚的王者。它告诉我,在遭逢厄运的风雨时,要守住心中的信念和生命的尊严。

    后来长大了,我看到了河中沙洲上的另一片芦苇。那是一个秋水暴涨的午后,我的心绪如水一般苍茫。坐在河边的坝子上,看一河卷着杂物翻滚着的浑黄的洪水。河中央狭长的芦洲,全被洪水淹没了,只露出一片细长的苇尖。它们在洪流中挣扎着,时隐时现。这急流,这挣扎着的苇子,霎时让我的心为之颤动。那漫漫湍流,正在演释一场求生的悲壮与惨烈。水面上那一茎茎绿色是那么纤细,却不折不挠,全力支撑着它们孱弱的身躯,艰难地泅渡着。这是一片在狂流中舞动的芦苇,是一片与急流对峙的芦苇。它们坚韧得如一面面希望的旗帜,染亮我的心。它告诉我,生命在激流中,永不会倒下。

    秋去冬来,芦花如雪,一蓬飞絮,白发飘飘,像一群乡野里的母亲——她们轻吟着生命的沧桑。我知道芦苇心中装着无数大地上的事情,但它不说。鸟儿早已飞走,只有阳光薄而柔软地照着它瘦瘦的叶子。它曾春绿夏荣,趟秋雨,冒冬雪,走完它的四季。在它生命的冬天,只闪耀最纯朴的银白。寒风中的芦苇,每个细节都进出它生命最后的重量——那白亮的黄叶和枝干是它生命的全部。经霜后,芦叶干枯,只剩挺直锃亮的枝,那明亮的色泽,就像是它不愿凋零的思想,燃亮了冬天。它想带着这最后一丝光芒,卸下一身负累,随风雪与茫茫荒草为伍,回归大地。它没有一丝凄迷与眷恋,只等农人收割,堆成垛。接着人们又用耙子耧净掉在芦苇地上芦叶,芦荡便干干净净地把自己交付给一场又一场风雪。

    从冬到春,场院里芦苇高高的垛越来越小,它们正在被剥,被剖,被辗,被巧手的人们编成席,编成草盖,编成粮仓,编成各种物什拿到集市上去卖。剩余的枝叶最后被烧,变成冬天走向春天的火焰……到开春,高高的苇垛便全消失了。

    一夜春风,悄然而至,塘水冰融。不几日,白惨惨的芦塘不知何时又冒出淡绿的芦尖。哦,这就是它的又一次生命,只要根在,它的生命便生生不息。

    哦,这就是一种生命……忽地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更遥远更崇高的芦苇。那曾在《诗经》中读到的“蒹葭苍苍”,该是最古老的芦苇了,然而它比不上让我动情和惊诧的微山湖的芦苇。我曾坐着游艇在当年游击队与日寇斗智斗勇浴血周旋的微山湖上,看到过如汪洋一般的芦苇。水,滚滚滔滔;芦苇如密密的丛林,如威武的战士,在洪流猛浪中向前俯冲……那情景令人震撼。那天虽乌云笼罩,细雨吹洒,而我却分明看到了它崇高与卓越的光芒。那是在血雨腥风中曾坚强地与敌人战斗过的芦苇啊;那是曾见证过扒飞车,炸桥梁,芦荡飞舟的壮烈的芦苇;那是见证了一个民族在强敌面前挣断镣铐,冲破封锁的不屈的芦苇;那是在苦难中,在生与死的烈火中生长过的芦苇啊!

    佛家说一苇可航,渡尽劫波,那是对芦苇最高的礼赞。其实一个人就是一棵芦苇——一棵在人世的风雨中,艰辛活着的芦苇。但你要坚守自己,做一个正直的人,因为正直的人,灵魂永远是站着的。而现实中有太多弯曲的灵魂,也有太多黯淡污浊的生命。

    我常想,芦苇虽不伟岸,不强权,像茅草一样活着,但我却很崇敬它。它不与花争艳,只是淡泊从容度着岁月;它也不争宠邀媚,卑躬屈膝,它只是用它的朴素洁净,坦荡高昂,昭示自己生命的平凡。我不知道一棵芦苇能沽多久,但我分明知道,它的前世今生都是一种永恒的高贵。

    站在芦苇身边,我才发现我的渺小。有那么一天,我能拥有一缕来自芦苇的光芒,照亮我的心灵就够了;有那么一天,我能像芦苇一样,永远清醒顽强守护自己的灵魂,完整地活一生也就够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海爷

王春迪

    马三是海爷府上的伙计。一次,他给海爷去外地贩货,还在路上呢,他的媳妇得了恶疾暴毙。

    乡里有个风俗,丈夫外出时死去的妇人,她们的棺材要暂存在城郊的杂树林里,人们称之为“媳妇冢”,直至丈夫回来才能迁入祖坟。如若等不到这一天,那么,这片杂树林就是她们永远的归宿了。

    马三媳妇埋到“媳妇冢”后的第三天,有消息传到海爷府上,说马三几个人在贩货的路上遇上了山贼,马三连人带车从几百丈的山崖上滚了下去,尸骨无存。

    马三贩的货里头,有貂皮、鹿茸、山参,几千两银子的货,海爷愣没问一句,只是吩咐管家把马三那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叫来。孩子讪讪地来了,海爷让他们走近点,大的拍着肩膀,小的抚着脑后,说:“从今儿个开始,你们到府上的家塾来读书吧,跟少爷们一起吃,一起玩,愿意的话,就跟府上的姓吧。”

    小的头上还沾着几根稻草,海爷将稻草一一捏了下来,回头对下人说:“带去收拾收拾,爹娘不在,更得有个样。”

    这时,管家上前一步,问:“东家,马三的媳妇咋办?”管家的意思,马三死了,马三的媳妇进不了马家的祖坟,只能永远扔在荒郊野地里,任那些野狗刨去了。

    海爷叹道:“马三死了,媳妇再扔外头,于心何忍?你去走动走动,钱能解决的事,就不叫难事。”

    当晚,管家就捎回马家的话,马家人说,马三既然回不来,那女人,就不能算是马家的人了。

    管家本以为海爷听罢会火冒三丈,哪想到海爷突然笑了,他招了招手,管家凑了过去,海爷低声说了几句,管家话没听完,眼已瞪得大如铜铃,他张口结舌地说:“娶……娶一个死人?东家,这……这事使不得!”

    海爷瞪了管家一眼,管家不敢吱声。海爷的意思,是想把马三媳妇“娶”过来,也就是结个“阴亲”,然后把她安葬在自家的祖坟里。

    无奈,管家硬着头皮去马三媳妇的娘家,像模像样地下了礼。马三媳妇的娘家人你看我,我看他,都不知海爷演的哪出戏,但是看着一桌白花花的银子,眼睛直放光,便立刻允了。

    之后,择了个良辰吉日,一阵鼓乐鞭炮,海爷郑重其事地将马三媳妇从“媳妇冢”里请了出来,而后一路吹吹打打地将她“娶”进了自家坟地里。

    在老年间,死人之间娶阴亲,这是常有的事,不稀罕,可活人娶死人,那叫一个新鲜!然而,对此,好嚼舌根的街坊们没一句二话,只夸海爷仗义!

    说起海爷“迎娶”马三媳妇的那个晚上,着实瘆人。那晚,海爷府上专门布置了一间“新房”,床上放着马三媳妇曾经穿过的衣裳。天黑之后,明月半墙,树影婆娑,秋风阵阵,海府上上下下,紧闭房门,吓得不敢出来,唯有海爷,面不改色地进了“新房”,房门一关,和衣而睡,一夜鼾声如雷。

    本来此事就这么过去了,哪想到三年后,马三竟活着回来了!

    起初,马三为海爷走南闯北,很是卖力,可后来他见海爷日进斗金,钟鸣鼎食,呼风唤雨,前呼后拥,便渐生嫉恨。马三不甘心给海爷跑一辈子腿,思前想后,便暗中串通山匪,将海爷的货全部给劫了,自己还将空车赶下悬崖,造成一种坠崖而死的假象。事后,马三用分得的钱,去关外闯荡,凭着一腔不要命的狠劲儿,竟也发了财。这次回来,本打算接妻儿远走,一打听,儿子随了海爷的姓,媳妇早已去世,再一问,自家的媳妇竟然埋进了海爷家的坟地里!

    这天,马三背着一个重重的包裹来找海爷。见了海爷,也不说话,将包一甩,里面“叮叮当当”倒出一地闪闪的金银。马三昂着头,扯着嗓门嚷嚷:“这些,还你。”

    管家见到马三,撸着袖子,想冲上去,被海爷一把拦住了。海爷微微一笑,说:“坐,马三,坐吧。啥时带人,随你。”

    马三也不坐,说:“活的我现在就带走,死的,等我算好了日子告诉你。”说罢,马三转身就走。

    数日后,马三带着足有百步长的队伍,一路吹吹打打,吆吆喝喝,直奔海爷家的坟地。海爷远远地用手一指:“就是那个。”马三大步走了过去,跪在坟前,重重地磕了仨响头,却没掉一滴眼泪,然后他转身一吼:“挖!”

    随行的五个壮汉,手持家伙,“叮叮当当”地干了起来。不料一个极为普通的坟,挖了一个多时辰也没见到棺木,挖的人一个个累得连铁锹都拿不动了。马三骂了几句,抢过家伙,自己跳到坑里,挥汗如雨地干了起来。可是,眼瞅坑深得已过一人高,愣是啥都没有!

    马三爬了上来,喘着粗气,斜着眼睛看着海爷。

    海爷眉头一皱,招呼府上的家丁帮着挖,谁知刚刚下到第二铲,便碰到了马三媳妇的棺材。

    围观的人顿时叽叽喳喳地议论开了,大伙都说,忘恩负义的马三,连他死去的媳妇都看不下去了,就不愿跟马三走!连鬼都敬重海爷的仁义,这马三,真的连鬼都不如!

    此时,马三面如白纸,浑身发抖,再也没敢看他媳妇的坟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风景树

朱道能

    当二货提着两瓶好酒,去看几年没有来往的幺爷时,一村人都把脖子抻得像大白鹅似的。

    “砰——砰”,幺爷院里突然传来两声玻璃的爆响。

    不一会儿,二货跑出门,脸紫得像茄子:“你个老东西,就跟树过一辈子吧!”

    一村人都明白,爷俩一定是为卖银杏树的事杠上了。

    据幺爷讲,这棵银杏树是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栽下的。只听这银杏湾的名字,就知道它早已是一村人的风景了。

    夏日,郁郁葱葱的树冠,犹如一把绿色大伞,撑起一片阴凉。一村老少,便惬意地坐在树下,大人随意闲聊,小儿绕树嬉戏。

    待到深秋,树下便是一地金黄。村人就捡拾回去,好生收藏。有长癣生疮的,熬水一洗;有破皮流血的,揉碎一按;有血高晕眩的,泡茶一饮……于是,常有人谢幺爷。他听了,一摆手:都是托先人的福哩!

    眼下有人出高价,要买幺爷这棵银杏树。谁呢?就是村长大军。

    大军原本在城里开公司,当老板。后来作为有经济头脑的能人,被招贤回乡,当上了村长。

    大军一上任,立即带来一个致富项目:卖风景树。

    所谓风景树,就是漫山遍野的松树、柏树、杉树什么的。只要连根刨起,缠上草绳,运到城里一栽,就变成城里人的风景了。

    一时间,寂静的山林里,野鸡惊飞,山兔乱窜。

    再聚到银杏树下,村人的话题便出奇地一致:谁谁又卖了多少棵树,谁谁又挣了多少钱……正说得热闹,一直闷坐一旁的幺爷,冷不丁冒出一句:“一群败家子!”

    村人面面相觑,然后讪着脸,散去了。

    银杏树下,便陡然冷清了许多。

    大军却常来,尽管问候十句,幺爷也难“嗯”上一声。

    一天,大军神秘地压低声音:“幺爷啊,有人想买银杏树,给你出这个价——”他张开巴掌,五个手指伸得直直地。

    幺爷吧哒着烟,望着地。

    “五千,五千啊!我的幺爷!”大军把手掌伸到幺爷脸前。

    幺爷吧哒着烟,又去看天。

    “这样吧,再加一千……”

    幺爷站起身。

    “七千,七千怎么样?不能再高了!”

    幺爷终于开口了:“先回家问你爹,看你有没有祖宗。再去问你娘,看你是吃奶长大的,还是吃屎长大的!”

    大军狠狠地朝银杏树踹去,旋即又龇牙咧嘴地抱脚乱跳。

    这事让二货老婆知道了,脚跟脚地赶到大军家里。讲好一万元的价钱后,她一个电话,把在外打工的二货连夜叫了回来……

    这一天,幺爷正坐在树下打瞌睡。大军来了,板着脸说:“我代表村委会正式通知你,咱们村最近招商引资了家化工厂,需要拓宽进村公路——这棵银杏树在规划线上,要限期移走,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

    幺爷“霍”地站起身:“你敢——”

    大军冷笑道:“我是不敢,但是上级领导敢。招商引资是头等大事,天王老子也要为它让道!”

    没几天,施工队果真开进山来。

    看着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一村人热血沸腾。就连蹲在茅坑上,也不忘拿根树棍,在地上划拉着征田补偿款的数目。

    至于幺爷有多少天没出院门了,恐怕只有村医才清楚。

    等再出门时,一向硬朗的幺爷,竟然拄起了拐杖。他锁上大门,颤巍巍地出了村子。

    几天后,幺爷回来了。

    再过几天,幺爷又走了。

    当公路一步步向银杏树逼近时,幺爷回来了,身后还多了几个陌生人。

    他们径直来到银杏树下,又是测量,又是拍照,一脸的兴奋。

    村人先是疑惑地张望,恍然后便一下子围过来:哈,幺爷要卖银杏树了!

    正在打牌的二货老婆,把麻将一推,反穿着鞋跑过来,嘴里直嚷:“卖多少钱?卖多少钱啊?”

    来人笑了:“多少钱?无价之宝!我们是文物局的,专门来登记保护这棵活化石的……”

    气喘吁吁赶来的大军,张着嘴巴,半天没换过一口气来。

    幺爷走的时候,正是深秋。

    村医像往常一样,背着药箱,过来给幺爷挂药水。因为化工厂刺鼻的怪味,幺爷一直咳嗽不止,远远就能听见。今天却异常安静,安静得让人心慌。

    村医喊着幺爷,急急地推开院门……

    当二货老婆打着哈欠过来时,村医拿出一张纸,是幺爷提前交给他的遗嘱:死后遗体火化,骨灰撒在银杏树下……

    安葬骨灰的那天,来了许多人,有领导,有记者。因为幺爷是全县第一个自愿火化并树葬的农民。

    银杏树下,面对镜头,大军侃侃而谈,谈在自己的带领下,银杏湾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涌现出了田有根(幺爷的大名)这样的村民典型……最后,领导把装有奖金的红包,递给死者家属。就在二货还在发愣的当儿,二货老婆从后面伸手抢过来,捏了捏,嘴角不由往上一翘。当发现镜头正在对准自己时,便用手捂着脸,大声悲号:“我的亲爹啊,您咋舍得抛下我们走了啊……”

    树葬的小坑挖好了,装骨灰的布包缓缓打开。大军抢在镜头前捧起一把骨灰,边撒边念叨:“幺爷啊,咱银杏湾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您老就安心地去吧……”

    “噼噼啪啪……”为幺爷送行的爆竹,在银杏树下,骤然响起。一树的银杏叶,簌簌而下,如同漫天的纸钱,飘撒在幺爷的骨灰上……

(选自2008年《小小说选刊》第24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条短裙

张春燕

    晴进医院大门的时候,嘴角闪现出不易被人察觉的笑意,是自得其乐、自品滋味的那种意思。她腿上的丝袜在夜光下闪着俏丽的色彩,短裙游鱼般摇摆着。此前,晴很少穿短裙,几条牛仔裤悠闲地打扮着她青春健美的双腿。还是7号病床的老伯,用病入膏肓却还跳跃着激情的目光盯着她说,晴护士,你的腿真美,应该穿裙子。

    晴的脸红了。没有恋爱过的她,第一次对自己双腿直白赞美的人,竟是这位行将入土、目光渐渐枯萎的老人。自己平时太孤傲,那些平庸而稚嫩的同龄男孩的目光就不敢在傲视一切的美少女身上流连忘返。于是面对病床上喘息的老人,晴有了些许的感激。她动作轻柔地为老人做静脉穿刺,老人的皮肤像冻伤的茄子——又青又紫又厚又硬,针头难进,血管也枯萎了。

    老人虚弱地咳嗽了几声,看到晴脸上红润的光泽,好像看到了某种鼓舞,喘息中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说,当年我们在延安,条件那么艰苦,生存环境那么恶劣,可那些从南方来的有知识有文化的姑娘,太会展现女性美了,头发上扎块手帕,或绑段红丝带,那个美啊——老人又虚弱地咳嗽起来,但迸发着激情的目光却像黑暗中的火炬。

    晴决定买一条长及膝盖的漂亮短裙,她想买了裙子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穿给老人看。晴期望着再一次听到老人那些毫无修饰的赞美,她的脸就会再—次红起来。晴知道自己脸红的样子,像两朵桃花映在脸颊,烫烫的、爽爽的,升腾在心间的是云雾缭绕的感觉。晴知道自己这周是夜班,她不畏这个夜晚的秋意渐浓,她喜欢让凉风环绕自己的感觉。

    穿着短裙,踩着落叶,穿行在黑暗中的女孩晴,像精灵一样飘向那火炬般的目光。

    走进病房的晴被眼前的一幕击傻了。

    医生们默默地摇头退出病房,接着就传出家属此起彼伏的哭喊声。护士长急急地催促晴穿好工作服来做善后处理。晴明白了,7号病床的老伯走了。称赞她双腿秀美的老伯,没能看上一眼她穿裙子的婀娜样儿,就闭上了他激情燃烧的眼睛。晴穿着丝袜的双腿忽然像被子弹击中一样疼痛得战栗起来,裙子也在寒噤中摇摆着发出窸窸索索的呓语声,这给晴带来了不寒而栗的恐惧感。晴没有勇气走进病房,更不敢面对躺在7号病床上已被称为遗体的老伯。可是护士长的催促声就在耳旁,晴在万分的惊恐中,委屈无助地哭泣起来。

    晴陷入了自己泪雨飞溅的惶恐中。她背靠墙,旁若无人、彻心彻肺、泪雨滂沱地恸哭。她心无杂念,只是有些委屈,有些害怕,有些莫名的恐惧。面对没有呼吸和体温的遗体,面对那曾经有过激情的眼睛和赞美过她的嘴巴,她害怕自己在料理的过程中,他突然有体温,他突然苏醒。但此时的老伯五官毫无血色,寂静而落寞地成为遗体的一部分,成为人们回忆中最生动的那个部分。这种东西折磨着晴,使她在这个瞬间痛不欲生。晴感到自己穿着丝袜的双腿上爬满了冰冷且蠕动的蚯蚓。

    忽然,她发现老伯微闭的眼睛似乎慢慢睁开了一些看着她,专注又有些焦急地看着她,目光中有激情,有赞美,有鼓励,有安慰,还有无尽的留恋和莫名的忧虑……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醒头草

刘正权

“由来佳节载南荆, 一浴兰汤万虑清!”

“兰汤浴?”她微嗔,你当我贪图享受来了? 即便是,也没谁跑医馆里来消受的。怪自己选的日子不对? 又不是三月三。

搁古时,三月三上节这天,官员们会亲领下属,斋戒,兰浴,更衣后隆而重之,拜天地,祭神灵,敬祖先

她不屑这么做。人民公仆,不求医问药,谁有闲暇到医馆来!医馆里面消受,亏他想得出来!

老中医对她的微嗔报之一笑:“别一看见流泪的红蜡烛,就认定是抄袭了李商隐的那根,此一浴兰汤,与你想象的兰汤浴,只怕是大相径庭。”

果然大相径庭, 此浴兰汤纯粹是治病,她对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感到好笑,浅薄了不是!

以为跟西安华清池一样,被冠以莲花汤、海棠汤的那种兰花汤。

老中医所谓的“兰汤”,不过是采用本地最为常见的醒头草配制而成。醒头草是菊科植物,因芬芳辟邪适合随身佩戴而得名,渌水河两岸遍布。她是不折不扣的本地人,对醒头草再熟悉不过,自己出生第三天就跟醒头草有过交集。洗三是本城的风俗,每个刚出生三天的孩子,都会用艾叶和醒头草熬的汤洗个澡,谓之醒身。

她肯定是醒身最好的孩子,读书聪明,当官有为,四十岁出头就成为分管文化旅游的副市长,把文旅产业打造成本地最大的支柱产业。

她这会儿刚从会议上下来,肚子胀鼓。她吃得极少,可连续半个月的会议,到底让她的肠胃败下阵来。

不用把脉,只问症状老中医就知道,她这是需要醒脾胃了。

“醒头草可不是只有醒头这一个功能的, 醒身,醒头,醒脾胃!”老中医停领一下,很认真地问她,“为啥脾胃放在最后,晓得有什么讲究吗?”

她摇头, 谈文旅产业发展,是她的强项,论中医理论,她是盲人骑瞎马。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盲点,哪怕在你熟悉的领域!”老中医这个感慨发得有点儿莫名,好在,他没信马由缰下去,“一个头脑身心都清醒的人,脾胃是不会胀鼓的。”

原因很简单,什么该吃进肚子,什么不该吞下喉咙,不会心里没数。

她心里这会儿是没有数的,在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十四五”规划中,有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到两个关键词:原生态、传统文化。

原生态、传统文化,都是老生常谈了,有点儿新意行不!当时她只差没冷笑。

质疑她辖下文旅产业融合得不够?都得到省市两级的表彰了,等同于官方认证呢!

心底的冷笑没能让代表眼里燃烧的光芒冷场……

有掌声,在代表发言时几度响起。

她的胃,就是在那时胀鼓起来的,不排除有外因的刺激。

或许是浴了兰汤,晚上,静坐灯下的她,细嗅老中医赠送的香囊,③

把那个代表的发言进行了一次全面“反刍”

。近几年,文化产业不断发展,“文旅融合”的建设模式,把文化与景区开发联系在一起,是个好的开端。但文化不应该仅是外在符号,如何作为旅游产品的灵魂真正渗透到开发理念中,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把文化真正吃透,之后再把文化渗透到旅游产品与项目的开发中,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上升空间? 她若有所思,把香囊递到鼻子下面,这香囊里有醒头草的气息,植物是不会说话的,它们用散发的气味表达自己对疾病的认知。文化同样不会说话,提升文旅融合的空间,这其中既有文化从业者对文化的认知问题,还有形成这种产业机制的体制问题。由于更多时候是政府和商业资本开发旅游产业,真正研究文化的人想要在这样的机制中参与进去,还是很难的。

文化不应该仅是外在符号!如同她最初对兰汤浴的理解,确实停留在字义上,缺乏真正的认知。

黄帝内经有言:“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

天下万物皆同此理。

“靠网红打卡带货助力,这种文旅宣传终究会成为过去,该醒醒了!”那个代表的话犹如当头棒喝,丝毫不顾及她的感受,怎么说她也是大名鼎鼎的网红市长啊。

④醒头草 , 醒身,醒头, 醒脾胃!

草都懂得三醒,人自当能够三省。

原生态、传统文化,追根溯源,不就是崇尚古朴?

她想起来, 那个代表,一直致力于尚朴文旅项目的打造,对文化复魅工程身体力行。

三省吾身的她念及此,拨通那个代表的电话:“怎样更好地将文旅产业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发挥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我想组织一班人对这个课题做个深度调研,时间就定在三月三上巳节这天,不知道您是否愿意参加?”

“太好了!旅游业是老百姓可以参与、 可以分享到最多利益的一个产业, 我一直等着的,就是您这句话。”代表很兴奋。

 (原载于《金山》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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