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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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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2019年5月三校联盟考试高三语文第二次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年龄

梁实秋

    ①从前看人作序,或是题画,或是写匾,在署名的时候往往特别注明“时年七十有二”、“时年八十有五”或是“时年九十有三”,我就肃然起敬。春秋时人荣启期以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乐,我想拥有一大把年纪的人大概是有一种可以在人前夸耀的乐趣。只是当时我离那耄耋之年还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资格在署名的时候也写上年龄。我揣想署名之际写上自己的年龄,那时心情必定是扬扬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们,你们这些黄口小儿,乳臭未干,虽然幸离襁褓,能否达到老夫这样的年龄恐怕尚未可知哩。”须知得意不可忘形,在夸示高龄的时候,未来的岁月已所余无几了。俗语有一句话说:“棺材是装死人的,不是装老人的。”话是不错,不过你试把棺盖揭开看看,里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为多。年轻的人将来的岁月尚多,所以我们称他为富于年。人生以年龄计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时,何可夸之有?我现在不复年轻,看人署名附带声明时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艳羡之情了。倒是看了富于年的英俊,有时不胜羡慕之至。

    ②裸子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其茎部的细胞因春夏成长秋冬停顿之故而形成所谓年轮,我们可以从而测知其年龄。人没有年轮,而且也不便横切开来察验。人年纪大了常自谦为马齿徒增,也没有人掰开他的嘴巴去看他的牙齿。眼角生出鱼尾纹,脸上遍洒黑斑点,都不一定是老朽的征象。头发的黑白更不足为凭。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考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不过,岁月不饶人,冒充少年究竟不是容易事。地心的吸力谁也抵抗不住。脸上、颈上、腰上、踝上,连皮带肉的往下坠,虽不至于“载跋其胡”,那副龙钟的样子是瞒不了人的。别的部分还可以遮盖起来,面部经常暴露在外,经过几番风雨,多少回风霜,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③好像有些女人对于脸上的情况较为敏感。眼窝底下挂着两个泡囊,其状实在不雅,必剔除其中的脂肪而后快。两颊松懈,一条条的沟痕直垂到脖子上,下巴底下更是一层层的皮肉堆累,那就只好开刀,把整张的脸皮揪扯上去,象国剧一些演员化装那样,眉毛眼睛一齐上挑,两腮变得较为光滑平坦,皱纹似乎全不见了。此之谓美容、整容,俗称之为拉皮。行拉皮手术的人,都秘不告人,而且讳言其事。所以在饮宴席上,如有面无皱纹的年高名婆在座,不妨含混的称赞她驻颜有术,但是在点菜的时候不宜高声的要鸡丝拉皮。

    ④其实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男士热衷于驻颜。南朝宋颜延之《庭诰文》:“炼形之家,必就深旷,友飞灵,糇丹石,粒精英,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采。”道家炼形养元,可以尸解升天,岂只延华驻采?这都是一些姑妄言之的神话。贵为天子的人才真的想要还年却老,千方百计的求那不老的仙丹。看来只有晋孝武帝比较通达事理,他饮酒举杯属长星(即彗星):“长星,劝尔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可是一般的天子或近似天子的人都喜欢听人高呼万岁无疆!

    ⑤除了将要诹吉纳采交换庚帖之外,对于别人的真实年龄根本没有多加探讨的必要。但是我们的习俗,于请教“贵姓”、“大名”、“府上”之后,有时就会问起“贵庚”、“高寿”。有人问我多大年纪,我据实相告“七十八岁了”。他把我上下打量,摇摇头说:“不像,不像,很健康的样子,顶多五十。”好像他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那是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我知道,但是他有意无意的提醒了我刚忘记了的人生四苦。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

    ⑥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不许别人问的。有一位女士很旷达,人问其芳龄,她据实以告:“三十以上,八十以下。”其实人的年龄不大容易隐密,下一番考证功夫,就能找出线索,虽不中亦不远矣。这样做,除了满足好奇心以外,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人就是好奇。有一位男士在咖啡厅里邂逅一位女士,在暗暗的灯光之下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年龄,他用臂肘触了我一下,偷偷的在桌下伸出一只巴掌,戟张着五指,低声问我有没有这个数目,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借五万块钱,原来他是打听对方芳龄有无半百。我用四个字回答他:“干卿底事?”有一位道行很高的和尚,涅槃的时候据说有一百好几十岁,考证起来聚讼纷纷,据我看,估量女士的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年龄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⑦人到了迟暮,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但是仍不喜欢别人预言他的大限。邱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的说:“邱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邱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满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胡适之先生素来善于言词,有时也不免说溜了嘴,他六十八岁时候来台湾,在一次欢宴中遇到长他十几岁的齐如山先生,没话找话的说:“齐先生,我看你活到九十岁决无问题。”齐先生楞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故事,有一位矍铄老叟,人家恭维他可以活到一百岁,忿然作色曰:‘我又不吃你的饭,你为什么限制我的寿数?’”胡先生急忙道歉:“我说错了话。”

(1)、理解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①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考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

②据我看,估量女士的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年龄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2)、分析③④⑤段的艺术特色。
(3)、散文的特点是“形散而神不散”,这个特点在本文中是如何体现的?
(4)、结合全文理解划线的“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这句话。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但段政府就有令,说她们是“暴徒”!

    但接着就有流言,说她们是受人利用的。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她,刘和珍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自然,请愿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但竟在执政府前中弹了,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已是致命的创伤,只是没有便死。同去的张静淑君想扶起她,中了四弹,其一是手枪,立仆;同去的杨德群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但她还能坐起来,一个兵在她头部及胸部猛击两棍,于是死掉了。

    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刘和珍君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沉勇而友爱的杨德群君也死掉了,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只有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张静淑君还在医院里呻吟。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但是中外的杀人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节选自《记念刘和珍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笨拙的土豆

王晓莉

    桌子正中央是一大盘土豆。我凑到饭桌边,仿佛还没有吃就已经感到满足。尤其是,这样自己极中意的、怎么吃都好吃、怎么吃都吃不厌的食物,这样圆滚滚、笨嘟嘟,甚至可说丑兮兮,但又热乎乎的土豆。

    很难想象,有三十年,我是个绝对不吃土豆的人。

    那时我有个不知从何而来的误区:以为吃了土豆、红薯这类外形圆头圆脑、看上去憨厚笨拙的食物,自己也会变得这样肥圆不堪。我总觉得土豆、红薯,都是那些膀阔腰圆的人才吃的。或者反过来说,是吃了土豆、红薯,他们变成了膀阔腰圆的人。

    于是我总是偏爱甜食与水果。它们散发出的甜美、浓香,像一层又一层面膜,覆盖在我的感觉之上;它们以一种味道遮蔽了其他真实之味。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论是口味还是心灵都有些褊狭的人。一个明明很笨拙却又极度害怕笨拙的人。也许所有人的青春,都有过这样与甜食、水果为伴的时期吧。

    2003年秋天,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位男子。他当时在翻的一本《凡·高画册》吸引了我,我们渐渐攀谈了起来。我说我喜欢的是凡·高那一系列自画像。

    对面的他说,那么,凡·高有张早期的画作有没有引起过你的注意呢?

    临下车前,这个男子把这本边页已经翻得有点微微卷起的《凡˙高画册》送给了我。正是在这画册里的中间某页,有他着重提到的那幅画:《吃土豆的人》。

    现在,这幅《吃土豆的人》,我闭上眼睛即可回忆起画中任意一细节,我若有任何绘画天赋定当临摹一千次。

    它那么悲伤刻骨,而又坚忍不拔。

    画面正中是一盏悬挂的昏黄油灯,使整个画都带着深褐色的凝重。灯光下,一家五口正围桌而坐,木纹餐桌上摆放的,正是还冒着腾腾热气的一大盘土豆。热气袅袅地上升到他们的头顶,有了温暖的氛围。

    一个老太太正把一个特大个的土豆递给那一家之主妇模样的人,仿佛在赞赏地说:瞧,这一个,多大个啊。主妇则低眉筛着茶(许是咖啡),她的粗眉有些皱起,仿佛有点不耐烦眼前这样的生活了,却又依然惯性地深思着这样的生活该怎样才可过得更如意更体面些。

    主妇的对面是一家之主,他也许是个矿工,手指叫煤炭染得发黑他也懒得去洗洗。他凝望着他老婆,仿佛要跟她商量什么事情。而另一个戴头巾的女人又凝望着他。一个穿裙子的姑娘,身形要娇小些,背对着我们。他们的手关节都出奇地大,骨突着,你知道,那样的手是可以把食物或茶壶抓得很牢的,也可以把生活抓得很牢的。他们的鼻翼也很宽,鼻孔粗大,他们的呼吸,一定是粗重的。劳动,改造一切。包括他们的呼吸。

    在我看来,这一幅画里,有笨拙的男女,有笨拙的土豆,还有笨拙的一壶茶,是一个农民之家全部的笨拙不堪的生活。

    凡·高给弟弟提奥的信证明了我的看法。

    据说提奥一见到这画,就鼓动哥哥拿去沙龙参加展览。但是凡·高回信说:“我想清楚地说明那些人如何在灯光下吃土豆,用放进盘子中的手耕种土地……老老实实地挣得他们的食物。我要告诉人们一个与文明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一点也不期望任何人一下子就会喜欢它或称赞它。”

    某样司空见惯的事物,如何在某一天突然引起我们的注意,实在是有各种契机的。就比如那些我忽视惯了的、生活中无以计数的、我眼中无比笨拙的土豆,就这样经由一幅百多年前的画作引领,重新进入我始终睁开却始终有盲点的视线。

    我开始爱上吃土豆,煎、炒、炖、煮;或单独吃,或搭配其他食物吃;当饭吃,当菜吃,当零食吃;没有一样不尝试。没有一样不好吃。土豆那满满的淀粉里,还有着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的清香。

    我也开始关心跟土豆有关的一切。我最喜欢探究的是土豆的成长。所有的蔬果,都是裸露在空气与光线中,它们一生都与风和光线打情骂俏着,最后用碧绿的、红彤彤的颜色告诉人们:我熟了,来吃我吧!只有土豆、红薯,那不多的几样,从春到秋,它们完全地埋伏在泥土之下。命中注定它们的工作就是在漫长的黑暗里沉默与积蓄。它们从土地里出来的那天,就是它完全成熟的日子。土豆可以露天存放几乎整整一个季节。它的构成分子,该是有多牢固啊。

    每一次,听了这些,我总是外表平静,内心却热血沸腾地想,如果有机会,我应该去种植至少一季土豆,去观察、了解、亲近那些披着大地色外衣的土豆,那些外表粗糙、内心扎实的土豆,那些在市场的菜堆上与人们的菜篮中笨拙地滚动的土豆,那些养育生活的土豆。

    有时在灯下吃着土豆,会想起火车上偶遇的那人。他当时那么坚定地指出我会忽略凡·高那幅《吃土豆的人》,也许并不是他的武断,而是他看出了当时的我。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名医

袁炳发

    梅子涵是苇子沟的名医,这是苇子沟的人公认的。

    梅家是鼎鼎有名的中医世家。关于梅家的来历有很多版本,最普遍的一种说法是,梅子涵的祖父梅春鹤早年是宫里医术高深的御医,后来因为无意被牵扯进宫里的一个事件,不仅丢了差使,还险些丢了性命,就一狠心跑到了东北的苇子沟。

    许多年下来,梅家在当地已是屈指可属的殷实人家了。

    梅子涵自幼聪颖,勤奋好学,白天从塾师攻读经书,晚上随祖父、父亲学医。他对医学有着特殊的爱好,在弱冠时就已通读了《本草纲目》《千金方》《内经》《难经》等医学经典,这便为日后行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在祖父的教导下,梅子涵的医术日臻成熟,各科兼能,得到远近推重。祖父过世后,梅子涵独挑大旗,继续光大着梅家祖传的医德医道。凡是来他医室治病者,不待启口言明病情,他在视行、听声、切脉、望色中,已能揭示是何病症,言之确凿,就似见到病人体内的五脏六腑一般。对于疑难杂症,有的就在患者平日不良嗜好中找到得救之法;有的并不示方,只告患者谨慎起居饮食,化病于不药之中。

    大凡别人医不好的病,到最后就只能求到梅子涵的门下。如果梅子涵再治不好,这个人恐怕就时日不多了。今天来的病人是这样的,家里已经为他备好了入殓的棺木和寿衣,来这里是因为仰慕梅子涵的大名,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情来此一试。

    梅子涵一边细听家人讲述病人的病史,一边走上前为病人细细切脉,回头开出一个方子,而这方子外人是难得一见的,只留作自家的医案。随后,梅子涵又亲自到后院自家药房配药,梅家的这一规矩始自于梅春鹤。待药配好后,梅子涵又亲自将药煎好,要病人立时服下。他嘱咐病人的家人:“如果此人能在子夜时分醒来,说明还有存活希望,不然就真的无药可救啦!”

    说来也奇,这位病人在服下药不多时,便有了动静,不到子夜时分,只见他已能微张双眼。此后数日,几副药服毕,病人的状况竟一天好似一天,最后竟能自己起身了。病人的家人为此感激不尽,特地将一面写有:“妙手神医起死回生”八个烫金大字的匾额送到了梅子涵的府上。

    梅子涵治病救人的奇事轶闻,在苇子沟几乎是妇孺皆知,人们都尊称他为神医,称他的医术为仙术。经他手医好的病人到底有多少,就连梅子涵自己也记不清了。

    多年行医下来,有一件事一直深深困扰着梅子涵。这就是他始终没有找到可以传承他医术的合适人选,梅子涵膝下有一儿一女,但这一儿一女对祖传的医术竟都毫无兴趣,谁也不肯去接续梅子涵的衣钵。

    岁月如驷之过隙,转眼梅子涵已年届花甲。眼看着祖传的医术就要在他这一代失传,梅子涵心急如焚。无奈之下,他只好登出启示,招徒传艺。最终从应招者中挑选了两个人跟自己学医。这时的梅子涵恨不能在一日里,就把自己的所知所学都毫无保留地教授给徒弟,但他又深知欲速则不达这个理,这最是急不得的事,只能慢慢来。

    不料,天有不测,三年之后,梅子涵突然患病,他自己给自己配了一副药,服下却未见好转。不久,病情竟日益加重。两徒弟见状痛心不已,于是各自小心翼翼为师父切脉、诊病,并各自开出了一个方子,可踌躇半晌,竟都不敢轻易给师父下药,都怕自己药方不当,而延误了师父的病。

    几日后,梅子涵病势加重,两徒弟只得跟梅子涵的家人商量,把师父送进省城的一家中医院。一名年轻的中医在诊过梅子涵的病后,马上开出了方子,谁料,不等药煎好,梅子涵就断气了。

    师父突然撒手人寰,两徒弟心存疑惑,便追问那位年轻的医生,问自己的师父究竟患的是什么病,竟会这么快就走了!那位医生告诉他们,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病难病,只是一般普通的肺热,但因医治不及时,虚火上升转而成了急症,如果当初医治及时是不致搭上性命的。

    两徒弟听后立时都红了脸,愧疚地低下头。

    后来,当省城的那位年轻的医生得知被自己诊治的人,就是苇子沟大名鼎鼎的梅子涵时,禁不住大惊,继而摇头叹息:“想不到能起死回生的一代名医,自己竟然死于轻如鸿毛的小病之上,可悲呀!”

(选自《小说月刊》2008年1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一季豌豆

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

    ①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作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依我看,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②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斗鸡,后者像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③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份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痩,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①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它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作“猪兄”。

    ④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儿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②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至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至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⑤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注]①劁:阉割(猪)。②看青:守护未成熟的庄稼。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搬家

    李城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去一趟他的家乡。那时我正在青海参加一个笔会,向主办方请了假便奔向火车站。电话里李城的声音还挺风和日丽的,不像一个肺癌晚期又严重肾衰的患者。挂了电话他又往我手机里发来地址以及坐车线路——其实是多余的,即使没有这些,我也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小官庄。李城无数次向我进行描述,好像小官庄也是我曾生活过的地方,那里的每一棵树,每一缕炊烟,以及头顶或缺或圆的月亮,都是我熟悉的。

    认识李城时,我刚开始写小说,妻子去世不久,而我也刚刚退休,为了排遣悲伤和寂寞,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我总是给他们一个最朴素确切的名字,比如,小说中的女性,大多叫做王彩虹,她们内向而腼腆,追求像彩虹一样的绚烂美好;至于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大多沉默木讷,隐忍顽强,无一例外都叫做李城。

    所以,当见到一个瘦精精的他时 , 我忍不住吃了一惊,而后又笑起来。我说,你叫李城?你确定你叫李城?

    李城也愣了一下,然后也像我那样笑起来,他说,确定,我确定就叫李城。他正在我的小屋里,和一个工人要将一摞书抬出去,清晨通透而明亮的阳光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这个画面很多年后我都历历在目,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

    他们是搬家公司的,爱心搬家公司。

    这之后,又让他帮我做过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比如移动一下柜子,比如换一个灯泡,甚至是一颗螺丝松了,我都会给他打电话。李城很乐意,有时晚上来,有时第二天清早。自行车的铃铛在楼下先摁出两声,便噌噌跑上来。每次我会塞给他一些酬劳,他拒绝,只有我说“不收下次就不找你了”,他才会无奈收下,并总以老家的粮食蔬菜作为感谢。有一个傍晚,我去厨房倒水,转身时突然发现角落里有个金黄色的点,打开灯,原来是一朵菜花。那是李城一个礼拜前送来的,我没有吃完,蔫了,一棵已经没有根的青菜居然开出了一串花。我蹲在墙角很长一段时间,这些生命的顽强绽放使我泪水潸然。

    李城很喜欢在干完活后倚在门框上问我小说的事。

    你写过多少个李城?

    李城多大年纪了?

    怎么给他取李城这个名字?

    可以不把他写死吗?

    这篇还有多少字结尾?

    这些问题是不必回答的,很多时候他只是自言自语,之后总是告诉我小说里的李城跟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的,或者说,这也许就是他的未来呢。

    后来,搬家公司倒闭,他去了一个建筑工地。对于这个工作,他很满意,住工棚,可以省下住铁皮屋的租金。

    李城比以前更黑了,也更瘦。如果不知道年龄,压根猜不出李城只有二十来岁。

    李城说他这些天都在最高的地方干活,风吹得人摇摇晃晃。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李城干活的场景,还有他的工友们,像蜘蛛侠似的攀援在高楼的四壁,他们吊着安全带,戴着安全帽,用混凝土一点点地将楼房喂大。楼长高了,结实了,漂亮了,他们也离开了,城里的人蜂拥而至,他们不会想起这座楼是怎么长大的,他们只会站在窗前向远方眺望。

    当我用“摇摇晃晃”这个词语描述李城时,我也曾想过,李城某一天会不会像一片树叶那样摇摇晃晃飘落下来。不过,我的想法并非完全准确,但相似的是,李城的确从一幢楼上摔下来了。我没有在现场,所以不能准确描述那一时刻。李城形容自己就像小鸟那样飞了起来,他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想念老家年迈的父母,还有他的傻姐姐。

    那些他曾经搬运过的脚手架,救了他一命。从外表看,他几乎完好无损,但体内像经历了一场地震。医生嘱咐他不能再干体力活了,只能休息。李城躺在工棚的钢丝床上,似乎很平静,把我带给他的小说读了又读,甚至还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问我正在写的小说里的李城是什么样儿的呢。

    两个月后,李城有了新工作,在一家化工厂做门卫,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恐怕连这样的“门卫”都干不了了。没到年底,他回到了小官庄。

    按照李城说的路线——下车后沿着一条石子路向西,过一个小桥,再沿着大堤向前走一段路,便是小官庄了。那片他描述过很多次的梨园,应该就在大堤下,还有桃园,柿子园,还有落满松针的松树。然而,这些,我都没看到,大堤上没有树,草皮之下的沙土已经裸露出来,一辆拖拉机正在挖土。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但地里的庄稼毫无生机。不少树木被砍伐掉了,树桩还是新的,村庄裸露出来,显得胆怯而瘦弱。

    我顿时明白李城向我描述的小官庄,应该是它曾经的样子,是李城记忆里的模样。

    李城特别消瘦,如果用数字形容的话,就是又被削去了二分之一。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十分难过,一路上幻想了很多结果,全部破灭。

    我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那个骑自行车意气风发的小伙子联系在一起,仿佛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我还记得那个人总是春风拂面,一脸笑容,他的声音清脆而干净,他喜欢帮我搬书,总是从高高的人字梯上噌地跳下来;他还和我争论小说里的人物,不能接受我将他们写成懦夫;还有,他的乐观让我从丧妻的悲痛中慢慢走出来……

    那天的阳光很好,一直照到李城床边。屋外特别安静,阳光一点点地移动,爬向我们的身体,仿佛从没感受过的轻柔与温暖。它一点点地攀登上来,向李城的身上移过去,阳光普照着,从不会对谁吝啬。

    我记不请自己后来是怎么离开这间屋子,离开小官庄的,我内心无比难受,却又无比轻松,李城说,他找我……是有一件重要的事,希望能帮帮他。我点头,身体向他倾斜,以便能听清他断断续续的声音。李城说,他想……搬家……,希望我能将他搬进小说里,和之前任何一个“李城”的命运都不一样,他希望,在小说里,他有一个……美好未来,当然,还要有他的父母和傻姐姐。

(取材于汤成难同名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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