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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高二第三册第四单元第十三课《宇宙的边疆》课堂测试题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练习题

    ①我们现在已经回到了我们的后院──离地球1光年的地方。包围着我们的太阳的是一群巨大的雪球,这些雪球由冰块、岩石和有机分子组成:它们就是彗核。每当恒星经过的时候都对它们产生一定的引力作用,最后迫使它们当中的一个雪球倾倒到内太阳系。由于太阳热的作用,冰块被蒸发,于是就出现了美丽的彗尾。

  ②我们现在来到我们星系的行星上。这些星球相当之大,它们都是太阳的俘获物。由于重力作用,它们被迫作近似圆周运动。它们的热量主要来自太阳。冥王星覆盖着甲烷冰,它惟一的伙伴是它的巨大卫星卡戎。冥王星是被太阳照亮的,因为太阳离它很远,从漆黑的天空中看上去,太阳只不过是一个明亮的光点。巨大的气体星球海王星、天王星、土星──太阳系的宝石──和木星部分别有一个冰冻卫星做伴相随(这些行星近年均被发现有更多的卫星甚至卫星群相伴随。──编者)。在气体行星及其冰冻卫星的内侧就是充满岩石的温暖的内太阳系。例如,在那里有红色行星──火星。在火星上有高耸的火山、巨大的裂谷、席卷火星的大沙暴,并且,完全可能还有一些初级形态的生物。所有太阳系的行星都绕着太阳运转。太阳是离我们最近的一个恒星,它是一个令人恐怖的氢气和氦气的热核反应炉,它的强光照耀着整个太阳系。

(1)、概括上述选文①段文字解说的主要内容。

(2)、概括上述选文②段文字解说的主要内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走向珠穆朗玛(节选)

                                                                                           学群

①在这个世界里活过一些时日,对于生命,对于时光便有了许多感受。想想这一生,想想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的生活,于是就有了做点什么的需要,哪怕是短短的一下,从庸常中走出去。人不能仅仅靠面包活着。庸常的生活需要苍凉,需要辽阔,需要静寂,需要一点什么来引领你的目光。

②在一张地图上打量过,从南极到北极,从大西洋到太平洋,我的目光停在中国的西南部,一块棕红色凸起来的地方。在这里,或许可以把我的目光寄往8000米高处,完成一次自己对自己的超拔。

③沿着地图上那条弯来曲去的线,从成都到拉萨,从拉萨到日喀则,再到绒布寺。大地抖尽所有的繁华与喧闹,镇定自若地把它的本色摆在蓝天下,无论是黑是白,是红是灰,还是苍黄,都是那么从容,那么悠然自在地摆在那里,表现出一种宗教般的静穆。正是在这与天俱在的静穆里,一种大气的美油然而生。这般千年如斯的大美,比任何季节都要充盈厚实,都要来得震撼。一望之下,让人心怀虔诚。

④一路上。不时有朝拜的人。藏传佛教把它的经义写在大地,写在天空,人用他的身和心来诵读。没有汽车,没有帐篷,甚至没有食物和水,一步一个等身头。地在哪里黑下去,人就在哪里躺下去;天什么时候亮起来,人就在什么时候“走”起来。千里万里,就这样一路走下去。

⑤相比之下,在我们生活的那块地方,一个人的生命塞进了太多的东西。上帝死了,神没有了,人的精神也已经被撕裂。我们似乎不再相信什么,我们只相信物资,物资,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资!易逝的物资正在领受人们经久的膜拜。所有的物资都已经发疯。太多的东西生出太多的事情。在拥有更多的物资,享受占有的快感的同时,那些物资也在瓜分我们。我们的生命,我们那点短暂而可怜的时光被分散到众多事物上去。我们哪里还有一个完整的自己,何曾有那么一块空间和时间来静静地面对!人生在沦为没有精神、没有灵魂的物资,注重灵魂的生活似乎已经成为一种远去的神话。

⑥在这里,当这些膜拜的藏人匍匐在地面时,他们的灵魂离天空是这样接近!面对他们,面对这里的天空,面对这辽阔的宁静,我发现,我们缺少可以用来面对的东西。

⑦约翰·缪尔说:进入天空的畅途得经过旷野。向前走,一路上经历了头痛、胸闷、失眠和呕吐。向前走,没有草绿,没有虫鸣,只有云和雪,只有这亘古如斯的宁静。向前走,生命跟着大地一起升华。向前走,这是一次灵魂的朝圣——珠穆朗玛,我立体的向往,站立在大地上的经义,通向天空的宗教

⑧一路都在向上。转过一个弯,山就在那里!

⑨早就想看看,我们这颗星球高高举起,举在所有人头顶,举向天空的空间是什么。现在,它就在面前:那些裸露的岩石。野草的脚步走不到这里,雄鹰的翅膀也飞不到这里,只有云朵才能在这里停留,只有冰雪才能在上面站立。阳光照在岩石上,那是这个高度上才有的赭红,和着冰雪一起闪耀——是阳光把山点燃,还是山把太阳擦亮!山的上面,天空张开巨大而深邃的蓝色,这是天堂才有的蓝。

⑩即使在这里,也有朝圣者的身影。

11阳光沿山体缓缓收归天上。大地,连同山坡的雪一起沉入夜色,整个世界都暗下去,只有峰顶还留在阳光里。大地把它最本质的美举在那里,阳光在上面作最后的停留。在白天,那是用来照耀整个世界的。现在整个世界的阳光都来到这里,如此艳美,如此灿烂——在这里过上一刻,就足够全世界活上一天,足够我们活上一生。

12这些年,我的灵魂一直蛰居在一具小小的肉体里,身体又裹在一件某个型号的服装里,衣服连着椅子桌子,连着好些东西。抖落了这一切之后,辽阔的青藏高原一下子把我拓展得很宽很宽,珠穆朗玛又把我举得这样高,这样高。

13 这是一座真正的山,一座要用一生一世来走的山,一座一生一世也走不完的山,一座一旦走过便决定你一生的山,一座你用生命走过,因此也就走你生命的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角落

王安忆

    关于这街角,最早的记忆是布店。这已经到了繁华马路的尾上,渐入清静,多是住户人家。卖的多是些普通布料,裁好的衣片、裤片、口袋布、鞋面布。看上去有些冷清,其实生意是足够做的。

    冬天的时候,女店员手里抱着热水袋,在柜台里边,踱来踱去。太阳照进去一个角,有一种空旷的明亮。勤快的、上了些岁数的老店员,啪啪啪翻着布匹,裹紧了再插回布架上,那声音是清脆的。隔壁弄堂里有多个老熟人,常过来剪布料。有时并不剪布料,也进来与他们闲话几句。还有时候,弄里人吵架也能吵到这里,让店里人来公断。店员们此时便收起脸上澹泊的表情,流露出些热心,两面劝说。大多数时间,是站在柜台里面,通过敞着的门,看街上过往的人和车。

    那里边的布料,似乎多是寒素的颜色,这也加强了它的清寂。这倒是与街角的气氛很相符。店面前的方砖,粗看不觉得,细看便觉出精密与细致。方型的水泥砖,虽然没什么花饰,可是平展,合缝,均匀。街道树,投下树叶的影。都是素净的颜色,以线描为轮廓,像那种朴素的工农化的黑白电影。

    布店,是街角一段可纪念的日期,它仿佛代表着一种生活:安稳,实际,细水长流。之后,情形就大变了。好像,先开始,街角两边,相继推墙开店。一爿爿的店开出来,卖什么的都有。奇怪的是,这里并没有因此而变得繁华,只是杂乱。隔条街的闹市,似乎暗中有一道分水岭似的,就是漫不过来,这里终是梢上的阑珊气象。所有的那些店铺,都处在关和开的交替之中,经营的内容不停转换,就在这此起彼落之间,那间布店隐退了,而人们似乎也早将它忘记。那些店员到哪里去了呢?如今这么多的店老板和店员,也早将他们埋住了。

    店铺,在频繁的更替开关之中,亦进行着纵横捭阖。店面在扩张,豪华,摩登,甚至有了霓虹灯。

    这时候,那关闭了的店门忽又洞开。说它“洞开”,是因为这一回,它真的成了一个洞穴。它的所有室内装修,全被敲掉,裸露出水泥的壁和地面。在这洞穴里边,低廉的,因囤积过久染了污渍锈斑的布,一大卷一大卷堆在案上。

    店员也变得粗鲁和聒噪,他们高声大气推销着布匹,慷慨接受还价。还有人用高音喇叭在门口叫卖。这一回,可真吸引了过路人。人们从这洞穴里,大卷大卷拖走布匹,管它用不用着。买的人掏空口袋,卖的人则血本无归,两下里都亢奋着,热汗流淌,声音都嘶了。待到布匹出空,洞穴重新闭上,那街角就不再是原先的,而是另一个。

    倘有时间和心思细想,那么,这一会,布店是彻底没了

    终于有一日,有人来凿这街角的水泥墙面了。等装修完,人们看明白了,这里要开一家咖啡馆。方才发觉,这街口什么店都有,就是没有咖啡馆呢!

    这座咖啡馆,周围是忙碌的生计,此起彼伏的争与退。它那艳丽的情调,一般来说,比较适合上演言情剧。它的门也装饰起来了,墨绿的宽边,中间的玻璃,围着黑色金属的曼陀罗花叶,把手是金灿灿的一个铜球,里面挂一个牌子,写着英文字母:CLOSED。于是,人们便等着有一天,这牌子翻过来,上面的字母变成:OPENED。

    又有多少车流人流过去,有一日,下午四五点时分,路人看见,临窗的桌前,左右挽起的幕帷之下,面对面坐了一双男女,面前放了高脚玻璃杯,杯边卡了一粒樱桃,杯里是不知名的色泽清冽的液体,两人额首默坐。不知什么时候,正剧拉开了帷幕。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奔跑的兔子

刘云芳

    那是一只1995年的兔子,也可能是1996年的。

    此时是午后,地头的人刚刚午休起来,像是还没完全从梦里走出来,他们手里的镰刀、铁锹和镢头,像是长了触角一样,把他们带到自己熟悉的田地里。

    兔子依旧站着,像个望乡的人。就在这时,懒懒地行走的人忽然高喊一声:“兔子!”这个词语竟像子弹般射进人们的血液,把刚才的困顿瞬间击散。听到的人全都兴奋起来,一下子还原成祖先围猎的情形。他们举起手中的农具,围拢过来。铁锹、镰刀还有镢头都阻拦在兔子面前。它这时做了一个自认为英明的决定:向河边跑去。在一群人的夹击下,兔子飞快奔跑,圈子越来越小,就在人们以为它走投无路的时候,它竟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水面上的波纹像一个句号,把人们的目光固定住。大家以为这是一只以生殉志的倔强的兔子。但是,忽然,那兔子却露出水面,浮在水上,像只狗一样游起泳来。那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一只游泳的兔子。为此这只兔子几十年时间都出现在他们的讲述里。

    老马说到这里,饭桌上的人眼里都泛起光,我们似乎都看到了那只奔跑并且又会游泳的兔子,甚至殷切地希望,那只兔子能够顺利过岸。为此,我们放下手里的筷子,似乎一不小心,桌上那道兔肉就会自行完成组装,然后逃跑似的。大家在内心里把它与那只几十年前的兔子联系在一起,开始为今天点这道菜感觉到羞愧。

    老马讲兔子游泳的时候,脸上现出少年的英气。他还讲起少年时的光景。几瓶花生米,就能让大家幸福好一阵子。我只记得,长我几岁的李忠子天天在麦秸秆上盘坐,要修炼一门武功绝学。跟在他身后的小伙伴更是到处翻看无人居住的老土屋,寻找被人遗失在那里的武林绝学。以至于,第一次进城之后,他便带回来一把长剑。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村口大槐树下,手持那剑的样子。他站立着,大喇叭裤的阔度和剑的修长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互补,有了这两样稀缺物件,李忠子便在小一点的孩子那里成了神奇人物,真的像大侠一般。后来他就离开了家。直到他母亲去世时才回来过一次,穿着一条黑色西裤,黑布鞋,花纹衬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当初的大侠风范。

    那些事情在记忆里被拉长,细节逐渐被延伸开,从不同的时节漫溢出来。那时,我天天睡懒觉,在屋子里等待,然后买菜,做饭。我从省会带来一口平底锅,用那口锅做味道单一的炒土豆丝,或许应该叫炒土豆条。跟在省会的生活完全不同。那时,同学们羡慕我,有那么充实的工作,我扮演着螺丝钉的角色,被整齐划一、被相同的秩序相同的规则要求着。如果不是爱情诱出的生命缺口,让我从当时的生命状态冲出来,我会以当一个螺丝钉作为最终的归宿,并以此为荣。

    众人以为的同龄人的那种叛逆,在我身上没有发生过,在我朋友们身上也没有出现。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不住奔跑的群体,在镰刀的挥舞下,在铁锹的阻拦之下,我们跳向河水。跳向河水并非兔子的叛逆,是它求生的本能。

    那些年,未来是那么美好,是一只兔子驻立时能望到的彼岸。时间的弧度让我们对一切都有所期待。我们那时,总在说以后,以后……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到了当初说的“以后”。只是,我们这些曾在故土上盼着见光明的人,再见面时,大多都成了为命奔跑的兔子。大家的爱好也日益趋同,聚个餐,喝个酒,K个歌……似乎这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

    我站在故土之上,感觉乡村生活和乡村梦想已经被瓦解。我同辈的人像兔子一样不得停顿。他们把孩子扔到父母那里,等着未来再爱他们。我知道的那些中年人,在各个大城市里辗转,宁愿头顶街边霓虹,也不愿去守住故乡的暖炉。

    我在一个城市居住多年,后来换一个城市居住,发现,在原来城市拥有的建筑,也慢慢搬进后来的城市,一条街道复制着另一条街道,一个城市复制着另一个城市,甚至一个人的面孔复制着另一个的面孔,一群人的语言复制着另一群人的语言。就像我身边的人,他们复制着彼此的生活轨道,那些跑到天边的父母复制着同样的渴望,远在家乡的孩子复制着同样的焦虑……复制无处不在。这种复制,让村庄成了空壳,让城市变得拥挤,让孩子的寂寞成为一个强大的梯队。

    我为这只兔子欢呼。虽然如果身在现场,我一定会站在人类的这一边,失落于他们的大意。但是隔着时间,在这种陈述里,我轻易就流露出自己的善良,而不是本能。

    暗影之下,人们行走匆匆,我看到一只只奔跑的兔子,一只只尖叫的兔子。一只只兔子复制着相似的神情,它们跳跃、游泳,与自己抗争,然后逃生,最后却在命运的掌心里妥协。

    而所谓的希望是一个遥远的警告,那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出门时,仔细打量了自己的身影,想在那里看到咬人的野兽。可等我从动物园里回来的时候,便放下了这样的戒心,那些野兽都做着家猫的动作。这世界,没有比这样更可怕的事情了,它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条河流和我的命

韩浩月

    窗外有一条河流。河床干涸,枯草招摇,寒风卷起不明物体在河岸边盘旋。这样算是真正地与河相伴吗?我不知道。

    记忆里有条河流,和眼前的河流完全不一样。 它叫白马河,是我家的一条河。

每个人的出生地,或远或近,都有这样一条母亲河。喝它的水,用它浇灌土地,在河里洗衣服。 白马河的确像母亲一样,照顾着在堤岸两边生活的人们。在我的印象里,它从未干涸过。有时候,水势还大得吓人,但也从未决堤过。(1)这是一匹温顺的白马,它只顾奔跑,随意地留下恩泽。

    第一次对白马河有特别的印象,是童年时一次去河里洗澡。空气燥热,河水温润,我浮躺在缓缓流动的河水里。远处的村落静谧无声,夜空的颜色是一种神奇的湛蓝,月光与星光倾洒在河面之上。 从某一个瞬间开始,我的毛孔仿佛被无声地打开, 整个人的重量开始变轻。觉得自己变成了河面上的一片树叶、一条小鱼、一只不慎落水又挣扎着跃出水面的小鸟。

    那算是河水对我的一次启蒙,那晚的河流分明在启示我一些什么,它瞬间打开了一个孩子头脑里的魔盒。看不清楚那个魔盒里装着什么,但是能发现那里的世界很绮丽,它催促着一个孩子结束对庸常的贪恋,顺着被某种感觉启动的方向走出,走出河流,走向遥远。

    关于白马河,也不尽然都是美好。传说这条河每年都要淹死一个人。孩子们是没有见过人在河里被淹死的场景的,非但不知道害怕,反而有莫名所以的“愤怒”,我也是这样的孩子之一。

    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的那年暑假,我们几个好朋友一起来到白马河最宽阔的桥面上——据说桥下面是淹死人最多的地方。从桥面到河面的距离大约有十几米,我们在某种“愤怒”的情绪驱使下, 一次次地从桥面上纵身而下。直玩到头昏脑涨,手脚上的皮肤都被泡白了,数了数一起跳的朋友还在,一个也没死,就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但好运气是会用完的。我一直觉得是那次的跳河游戏挑蚌了“河神”才导致后来差一点儿死在白马河里。

    我被河水吞没了,全身像瘫痪了一样,只要一开口,河水就会不留情地顺着喉咙往下灌。我拼命地用自己掌握的那点儿游泳技巧往水面上浮,耳朵能听到自己发出的类似于咕噜咕噜的声音。河边有人在大笑,那是他们觉得我在“装死”——经常有孩子这么干,把大人骗过来。就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一个大人游到我身边,把我拖上了河岸。

    我像条鱼一样在岸边干热的沙土上吐着水,吐了许久才把水吐干。大人们说说笑笑地散去了,能走路的时候我拍拍屁股也回家了。这在乡村不算什么大事,一条河试图吞掉一个孩子,最后没能得逞,这个孩子命大……如此新闻,顶多热闹半天就随风而逝了。

    这是我对白马河的回忆,它曾让我第一次体验到生命中那近似瑰丽的一幕,也曾用神秘的力量想要夺走我的生命。它既疼爱你又恨你,既滋养你又扼杀你。(2)它只对留下来的人有这种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情感,对于离去的人,却近乎无情的冷漠。我常常想起故乡,想起村庄,却极少想到过那条河流。

    常常就是这样,人们会记得一些轻浅无聊的事,却会忘却那些曾在生命里刻下幸福印痕或者隐约伤痛的事物。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呼兰河传

萧红

    冯歪嘴子把小孩搬到磨房南头那草棚子里去了。

    那小孩哭的声音很大,好像他并不是刚刚出生,好像他已经长大了的样子。

    那草房里吵得不得了,我想去看看。

    这回那女人坐起来了,身上披着被子,很长的大辫子垂在背后,面朝里,坐在一堆草上不知在干什么,她一听门响,一回头。我看出来了,她就是我们同院住着的老王家的大姑娘,我们都叫她王大姐。

    这可奇怪,怎么就是她呢?她一回头几乎是把我吓了一跳。

    我转身就想往家里跑。跑到家里好赶快地告诉祖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大姐看是我,就先向我一笑,她有很大的脸孔,很尖的鼻子,每笑时,她的鼻梁上就皱了一堆的褶。今天她的笑法还是和从前的一样,鼻梁处堆满了皱褶。

她是很能说能笑的人,她是很响亮的人,她和别人相见之下,她问别人:

    “你吃饭了吗?”

    那声音才大呢,好像房顶上落了喜鹊似的。

    她的父亲是赶车的,她牵着马到井上去饮水,她打起水来,比她父亲打得更快,三绕两绕就是一桶。别人看了都说:

    “这姑娘将来是个兴家立业好手!”

    她在我家后园里摘莱,摘完临走的时候,常常就折一朵马蛇菜花戴在头上。

    她那辫子梳得才光呢,红辫根,绿辫梢,干干净净,又加上一朵马蛇菜花戴在鬓角上,非常好看。她提着筐子前边走了,后边的人就都指指画画地说她的好处。

    老厨子说她大头子大眼睛长得怪好。

    有二伯说她膀大腰圆的带点福相。

母亲说她:

    “我没有这么大的儿子,有儿子就娶她,这姑娘真响亮。”

    同院住的老周家三奶奶则说:

    “哟哟,这姑娘真是一棵大葵花,又高又大,你今年十几啦?”

每逢一问,王大姐也总是说:

    “二十了。”

    “二十了,可得给说一个媒了。”再不然就是,“看谁家有这么大的福气,看吧。”

    隔院的杨家的老太太,扒着墙头一看见王大姐就说:

    “这姑娘的脸红得像一盆火似的。”

    现在王大姐一笑还是一皱鼻子,不过她的脸有一点清瘦,颜色发白了许多。

    她怀里抱着小孩。我看一看她,她也不好意思了,我也不好意思了。

    我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站了一会,我看她用草把小孩盖了起来,把小孩放到炕上去。其实也看不见什么是炕,乌七八糟的都是草,地上是草,炕上也是草,草捆子堆得房梁上去了,小炕叫草捆子给占满了。那小孩也就在草中偎了个草窝,铺着草盖着草就睡着了。

    我越看越觉得好玩,好像小孩睡在喜鹊窝里了似的。

    等到了晚上在煤油灯的下边,我家全体的人都聚集了的时候,那才热闹呢!

    有二伯说:

    “好好的一个姑娘,自己看上一个磨房的磨倌,介个年头是啥年头!”

老厨子说:

    男子要长个粗壮,女子要长个秀气。没见过一个姑娘长得和一个抗大个的抗工似的。”

有二伯也就接着说:

    “对呀!老爷像老爷,娘娘像娘娘,你没四月十八去逛过庙吗?那老爷庙上的老爷,威风八面,娘娘庙上的娘娘,温柔典雅。”

    这事情一发,全院子的人给王大姑娘做论的做论,做传的做传,还有给她做日记的。

    做传的说,她从小就在外祖母家里养着,一天尽和男孩子在一块,没男没女。有一天她竟拿着烧火的叉子把她的表弟给打伤了。又是一天她在河沟子里边采菱角,她自己采的少,她就把别人的菱角倒在她的筐里了,就说是她釆的,说她强横得不得了……

    自从团圆媳妇死了,院子里似乎寂寞了很长的一个时期,现在虽然不能说十分热闹,但大家都总要尽力地鼓吹一番。于是吹风的,把眼的,跑线的,绝对的不辞辛苦,在飘着白白的大雪的夜里,也就戴着皮帽子,穿着大毡靴,站在冯歪嘴子的窗户外边,在那里守候着,为的是偷听一点什么消息。

    ……

    七月的晚霞,红得像火似的,奇奇怪怪的,老虎、大狮子、马头、狗群。一到了八月,那满天红洞洞的,那满天金黄的,满天乡绛紫的,满天朱砂色的云彩,一齐都没有了。八月的天空是静悄悄的,一丝不挂。白天就是黄金的太阳,夜里就是雪白的月亮。

    晚饭之后,乘凉的人没有了。院子里显得冷清寂寞了许多。

    鸡鸭都上架去了,猪也进了猪栏,狗也进了狗窝。院子里的蒿草,因为没有风,就都一动不动地站着,因为没有云,大昴星一出来就亮得和一盏小灯似的了。

    在这样的一个夜里,冯歪嘴子的女人死了。

(有删改)

[注]《呼兰河传》写作于20世纪40年代。呼兰河是一个北方小城。小说中的“我”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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