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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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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奔跑的兔子

刘云芳

    那是一只1995年的兔子,也可能是1996年的。

    此时是午后,地头的人刚刚午休起来,像是还没完全从梦里走出来,他们手里的镰刀、铁锹和镢头,像是长了触角一样,把他们带到自己熟悉的田地里。

    兔子依旧站着,像个望乡的人。就在这时,懒懒地行走的人忽然高喊一声:“兔子!”这个词语竟像子弹般射进人们的血液,把刚才的困顿瞬间击散。听到的人全都兴奋起来,一下子还原成祖先围猎的情形。他们举起手中的农具,围拢过来。铁锹、镰刀还有镢头都阻拦在兔子面前。它这时做了一个自认为英明的决定:向河边跑去。在一群人的夹击下,兔子飞快奔跑,圈子越来越小,就在人们以为它走投无路的时候,它竟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水面上的波纹像一个句号,把人们的目光固定住。大家以为这是一只以生殉志的倔强的兔子。但是,忽然,那兔子却露出水面,浮在水上,像只狗一样游起泳来。那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一只游泳的兔子。为此这只兔子几十年时间都出现在他们的讲述里。

    老马说到这里,饭桌上的人眼里都泛起光,我们似乎都看到了那只奔跑并且又会游泳的兔子,甚至殷切地希望,那只兔子能够顺利过岸。为此,我们放下手里的筷子,似乎一不小心,桌上那道兔肉就会自行完成组装,然后逃跑似的。大家在内心里把它与那只几十年前的兔子联系在一起,开始为今天点这道菜感觉到羞愧。

    老马讲兔子游泳的时候,脸上现出少年的英气。他还讲起少年时的光景。几瓶花生米,就能让大家幸福好一阵子。我只记得,长我几岁的李忠子天天在麦秸秆上盘坐,要修炼一门武功绝学。跟在他身后的小伙伴更是到处翻看无人居住的老土屋,寻找被人遗失在那里的武林绝学。以至于,第一次进城之后,他便带回来一把长剑。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村口大槐树下,手持那剑的样子。他站立着,大喇叭裤的阔度和剑的修长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互补,有了这两样稀缺物件,李忠子便在小一点的孩子那里成了神奇人物,真的像大侠一般。后来他就离开了家。直到他母亲去世时才回来过一次,穿着一条黑色西裤,黑布鞋,花纹衬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当初的大侠风范。

    那些事情在记忆里被拉长,细节逐渐被延伸开,从不同的时节漫溢出来。那时,我天天睡懒觉,在屋子里等待,然后买菜,做饭。我从省会带来一口平底锅,用那口锅做味道单一的炒土豆丝,或许应该叫炒土豆条。跟在省会的生活完全不同。那时,同学们羡慕我,有那么充实的工作,我扮演着螺丝钉的角色,被整齐划一、被相同的秩序相同的规则要求着。如果不是爱情诱出的生命缺口,让我从当时的生命状态冲出来,我会以当一个螺丝钉作为最终的归宿,并以此为荣。

    众人以为的同龄人的那种叛逆,在我身上没有发生过,在我朋友们身上也没有出现。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不住奔跑的群体,在镰刀的挥舞下,在铁锹的阻拦之下,我们跳向河水。跳向河水并非兔子的叛逆,是它求生的本能。

    那些年,未来是那么美好,是一只兔子驻立时能望到的彼岸。时间的弧度让我们对一切都有所期待。我们那时,总在说以后,以后……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到了当初说的“以后”。只是,我们这些曾在故土上盼着见光明的人,再见面时,大多都成了为命奔跑的兔子。大家的爱好也日益趋同,聚个餐,喝个酒,K个歌……似乎这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

    我站在故土之上,感觉乡村生活和乡村梦想已经被瓦解。我同辈的人像兔子一样不得停顿。他们把孩子扔到父母那里,等着未来再爱他们。我知道的那些中年人,在各个大城市里辗转,宁愿头顶街边霓虹,也不愿去守住故乡的暖炉。

    我在一个城市居住多年,后来换一个城市居住,发现,在原来城市拥有的建筑,也慢慢搬进后来的城市,一条街道复制着另一条街道,一个城市复制着另一个城市,甚至一个人的面孔复制着另一个的面孔,一群人的语言复制着另一群人的语言。就像我身边的人,他们复制着彼此的生活轨道,那些跑到天边的父母复制着同样的渴望,远在家乡的孩子复制着同样的焦虑……复制无处不在。这种复制,让村庄成了空壳,让城市变得拥挤,让孩子的寂寞成为一个强大的梯队。

    我为这只兔子欢呼。虽然如果身在现场,我一定会站在人类的这一边,失落于他们的大意。但是隔着时间,在这种陈述里,我轻易就流露出自己的善良,而不是本能。

    暗影之下,人们行走匆匆,我看到一只只奔跑的兔子,一只只尖叫的兔子。一只只兔子复制着相似的神情,它们跳跃、游泳,与自己抗争,然后逃生,最后却在命运的掌心里妥协。

    而所谓的希望是一个遥远的警告,那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出门时,仔细打量了自己的身影,想在那里看到咬人的野兽。可等我从动物园里回来的时候,便放下了这样的戒心,那些野兽都做着家猫的动作。这世界,没有比这样更可怕的事情了,它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

(1)、理解文中划线词语的含义。

①梯队:

②本能: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联系全文,谈谈“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的原因有哪些?
(4)、简述文章以“奔跑的兔子”为题的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问题。

生命大巡游

①那一年,与家人离开旧金山,经西雅图、温哥华,沿加拿大1号公路,直上落基山脉的哥伦比亚冰川。往返十几天,对生命有了大悟。这悟来自我们的路线,确切说更是来自一种鱼——鲑鱼,也就是近年来常在餐桌上出现的三文鱼。

②鲑鱼出生于阿拉斯加至落基山脉间的大片江河湖水中。它们极富灵性,一生充满诗情。它们的生命就是一个极富震撼力的悲剧过程。或许因为体魄劲健,一对雌雄鱼一次产卵即达三四千颗,大约可成鱼八百条。这些初获胜利取得原初生命的小鲑鱼们在故乡嬉戏着、成长着,长到第十个月,身长七八寸时就不再安于故乡河湖的促狭,于是一双双一对对地雌雄相携,游向横贯加拿大南北的菲莎河。

③菲莎河水深流急,上下奔突,小鲑鱼的命运稍有不测,就有没入河底或葬身人腹之灾。然而,它们痴心不改,奋力前行,一对对披荆斩棘,也要游向太平洋!可当它们游向彼岸,回望自己的兄弟姐妹时,一个八百之众的大家庭,此时也就不剩二百个成员了。它们是侥幸者,胜利者,重整旗鼓,振足膂力,从太平洋洋面一路西行,在大起伏,大跌宕中,嬉戏拼搏,直达日本海,再延至中国的东海,黄海……一去4年。

④4年的生命历程,4年的生存体验,不知是心态老化还是心智成熟,它们乡愁如缕想起家来,于是夫妻相携要回故乡了。回归前,它们在太平洋中饕餮狂食,直到腹饱肠肥满身油光之后,它们以似箭的归心,超常的膂力,劈波斩浪,逆水而上。然而毕竟关山阻隔风刀霜剑,加之沿途所遇围捕者的网罗钩钓,经年累月地回游后,能够回到故里者,往往是一个八百口家庭剩下的一两对夫妻。但它们矢志不渝,回归故里后,就要完成鱼类与家族的伟业——繁衍子孙,传宗接代。

⑤就在它们由太平洋游入菲莎河,亦即从咸水回归淡水之后,通体健劲的鲑鱼们肤色急剧变化——由灰白而深褐,而赤红。终于,满湖满河都是赤红了。这赤红流荡着,跳跃着,躁动着,狂欢着……这是生命的激荡与狂欢,是生命的呼喊与交响。随着最后的宣泄与完成,它们全部殉情而死,刹那间,上一代一条不剩地赤红着身子葬身故里,下一代以400倍的等比基数,欢歌在父母以生命赋予它们的生命中,不知这些极富灵性的鱼们是否意识到,它们其实是多么孤单多么悲哀,一代一代地,它们将永远串演着前不见父母,后不见子孙的孤绝悲剧。

⑥生命越来越像个谜。正因为它的迷离扑朔,才招来愈来愈多的追寻与拷问。其实,生命之所以为谜,关键就因为有限的生命总想寻求生命的无限,寻觅无着,于是生出多少幻想多少荒诞,多少哲思多少玄机,多少绝响多少慨叹……比照鲑鱼的生命意蕴,其实有形的是身,无形的是魂,鲑鱼们并未因为它们短暂的身体的消亡,就魂销魄散;倒因为它们精神作为的最后行动,而使其族类传之千古,它们的魂魄精神也就永不消散。

⑦相较之下,我们人类有形的生命远远超出它们几千倍,以我们睿智的心性,神奇的劳作,我们无形的生命化成的魂魄精神,能传之久远,生命的无限岂不就在眼前!可惜,随着现代享乐的疯狂趋重,人们越来越淡漠了魂之存在,越来越看重形的膨胀,越来越轻精神而重物质,这不能不是现代人的悲哀。

⑧国人重吃会吃,更讲究补,随着物质的丰富,与国际大社会的链接,我们的餐桌上早已添了这道带洋味的菜:三文鱼。嚼着它橘红色鲜嫩的肉,再佐以豆绿色芥末的辣味时,你是否知道这种鱼的历史和生命的意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二)大猩猩比专家还高明?                  

林 衍

埃利奥特是个奇怪的病人。他有着超高的智商与过人的谈吐,却无法决定用蓝色的笔还是黑色的笔写作,不能选择听哪个电台的广播,每到饭前必须到很多个餐厅比较菜单、环境甚至灯光效果,却往往徒劳无功。甚至当医生给出了两个复诊日期供他选择时,他都要花费足足半个小时时间在记事本上列出两个日期的好处和坏处,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简单说来,他失去了决定的能力。

这一切源于几个月前的一次小手术,医生在他的大脑皮层靠近额叶的地方切除了一小块肿瘤。此后,埃利奥特就奇怪地丧失了情绪体验的能力,即使看到刺激性很强的图片,如血肉模糊的脚或着火的房子,也变得无动于衷。

在上世纪 80 年代,这一病例令人感到震惊。当时的神经科学普遍认为情绪是非理性的, 一个没有任何情绪的人理应能够做出更好的决定, 最简单的推理是,如果没有感情用事,人们就不会刷爆信用卡。

在《为什么大猩猩比专家高明——如何让那个大脑帮你做出正确的选择》一书里,作者乔纳·莱勒这样解释埃利奥特现象——他损伤的脑区是被称作眶额叶皮质的组织,专门负责将感官层面的情绪整合到决定过程中。当某人被某道菜吸引时,情绪脑系统会告诉他“就该选择这个”,而一旦这种神经连接受损,我们将无法做出有分寸的决定。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感情用事,人们连刷哪张信用卡都不知道。

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做出决定的时候,我们是更该听从直觉还是分析做出决定呢?

美国心理学家蒂莫西·威尔逊进行过这样一项实验。他找到一批大学生选择自己喜爱的海报,候选的作品是:一幅莫奈的风景画、一张凡·高的紫色百合以及三张有趣的小猫海报。

在开始选择前,大学生们被分为两组,一组为不思考组,凭感觉选择。另一组测试者的任务则复杂得多,他们要回答为什么喜欢或不喜欢。

实验结果非常有趣。不思考组 95%的测试者选择的要么是莫奈,要么是凡·高。但是,那些思考组的测试者却有一半以上的人选择了小猫。而在几星期后的追踪访谈里,不思考组的测试者中没有一个人后悔自己选了印象派,选择小猫的人则有 75%以上表达了后悔之情。

“分析过度会造成危险,你会失去知道你真得想要什么的能力,然后你选择了最糟糕的小猫海报。”威尔逊总结道。

我有过类似的经历。小时候进商场买衣服,我总习惯于把所有买得起的品牌看个遍,最终的结果往往是,精挑细选的常常转天就后了悔,第一眼看上的则八九不离十。

心理学家迪克赫斯认为,直觉在决定中起到多大作用往往取决于情境。当面临简单的选择时,比如厕纸、灯泡等家用品,顾客往往只需要计算性价比这一种变量。这时,思考时间越长,做出的决定越满意。一旦选择局面复杂起来,理性就败给了感性。他曾观察过在宜家宜居购买家具的人,发现人们在分析各种选择上耗费的时间越长,往往后悔的几率就越高。

他的结论是:应该大胆启用理性脑解决简单的问题,因为这些分析不会让我们的前额叶皮层难以承受。而情绪脑这时根本派不上用场,因为直觉既不能比较商品价格也无法计算得失。当进行异常复杂的决定时,依赖理性脑则会让大脑皮层淹没在数据的海洋里而不堪重负,因为任何超过四个变量的问题都会让理性脑承受不了。这时候,直觉告诉你的往往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你的情绪脑知道的东西往往比你自己知道的要多。简单来说,情绪脑像是精致的便携式计算机,而理性脑不过是一个过时的计算器。

但我想,真正的问题恐怕在于,人们总是不那么容易看出某个决定是不是属于复杂的类型。比如和部门同事坐在一起玩“升级”这种扑克游戏时,我常常把计算牌面上还剩下多少张主牌这种事情视为复杂的局面,并大胆运用情绪脑参与游戏。结果呢,就是我的“便携式计算机”总是被大家的“过时计算器”打败,成了个喜欢“瞎出牌”、屡屡被对家鄙视的坏典型。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一)

①李白是唐代诗坛最为耀眼的巨星之一。在他的诗作中,山水诗占有重要的位置。他往往不是按照生活本身的逻辑,如实地具体描写山水景色,而是将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和酝酿于心中的诗情幻化成绮丽非凡、惊心动魄的诗意境界。

②李白的山水诗以丰富的生活为基础,当平常的语言不足以表达其激情时,他就以种种瑰丽奇异的想象,制造出一个虚拟的理想世界,抒发蓬勃的激情。如他的著名诗篇《梦游天姥吟留别》,因梦而游,飘然而至,谢公屐、青云梯、海日、天鸡、闪电、鸣雷、石洞、神仙,纷至沓来。意境的描绘,全无刻意安排的迹象。这就是李白的山水诗,情从诗中自然喷发。

③夸张是诗人常用的手法,然而李白在山水诗中,常常用极致夸张的手法咏唱大自然的杰作,酣畅地抒发自己的情感。《蜀道难》中为了强调秦蜀交通阻隔时间之久远,他说“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为了显示蜀道的高耸,他说“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连为太阳驾车的六龙至此也要掉头东返;为了突出青泥岭山路之盘曲,他又说“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这些极度的夸张,虽不符合事物实际,却有力地突出了蜀道的艰险雄奇。蜀山之险,蜀道之难,在夸张的描写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艺术表现。在这样的基础上,李白情不自禁地咏叹出“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④李白还有一些山水诗弥漫着飘逸超脱的仙心。在《山中问答》中,他诡秘地说:“问余何意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碧山”是李白向往的,它不同于喧嚣的人世,在那里李白获得的是一种闲适逍遥。置身于这样的境界中,李白脱离名利的纷繁,洗去凡俗的污垢,超脱了世俗功利。诗中的自然山水与诗人的自我形象融为一体,让人回味无穷。

【注】窅(yǎo):深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的荣与辱

梁晓声

    我的父亲是新中国第一代建筑工人。我上小学二年级那一年,父亲所在的建筑工程公司支援大三线建设去了,父亲积极报名随往。

    父亲远赴外省之前,母亲与他几次发生口角——因为水泥。

    我家住的是当年的俄国难民遗留的小房屋,已有三十几年历史了,地基下沉,门窗歪斜,早已失去了原貌。父亲早已开始用黄泥维修了。

    某年父亲和泥抹房子时,母亲又一边帮他一边唠叨不休:“说过几次了,让你从工地上带回来点儿水泥,怎么就那么难?”

    父亲那时每每板起脸训母亲:“再说多少次也白说!从工地上带回来点儿?说得好听!那不等于偷吗?水泥是建筑行业的宝贵物资,而我是谁?……”

    母亲也每每顶他:“说来听听,你是谁?你不就是十七岁闯关东过来的山东农民的儿子梁秉奎吗?”

    父亲则又不高兴又蛮自豪地说:“不错,那是从前的我,现在的我是新中国第一代建筑工人,中国领导阶级的一员!休想要我往家里带公家的东西,你那是怂恿我犯错误,有你这么当老婆的吗?”

    父亲去往大西南的前一天晚上,母亲又与他闹得很不愉快,还是因为水泥。

    母亲一边替他收拾东西一边嘟哝:“说走就走,一走还去往那么老远的省份,把这么个破家丢给我和孩子,叫我们往后怎么办?你看这炕沿、窗台,还有外屋那……”

    父亲打断道:“还有外屋那锅台是不是?你就别叨叨了,饶了我行不行?我还是那句话,占公家便宜的事我肯定不干,因为我是领导阶级的一员,领导阶级得有领导阶级的样子!”

    父母之间的不快,使父亲与我们临别前那一个晚上的家庭气氛沉闷又别扭。

    我上初一那一年夏季,父亲自四川归来。

    他带回了太多东西,肩挎一截粗竹筒,里面装的是十来份奖状;还背着一只不小的竹编背篓,里面装着白灰和水泥。

    母亲心疼地说:“你中魔了?那是非往家带不可的东西吗?”

    父亲说:“是啊,我要了你的心愿,用水泥把咱家窗台、锅台、炕沿抹得光光溜溜的,再把咱家屋子刷得白白的,也让你见识见识新中国第一代建筑工人干活的质量标准!”

    母亲愣愣地看了父亲片刻,一转身,双手捂面无声而泣。

    多年后,家里收到一封挂号信,是父亲所在单位从四川寄来的——一份“政治问题”审查结论书。父亲说几句日语,跟工友开玩笑说自己是从“伪满时期”过来的人,结果被扣上“日本特务”的帽子。他被派遣到一座山上独自看仓库,一年见不到几次人,那些白灰水泥就是他从废弃工地的废弃物中捡来的。看仓库的那些年,他用自己的钱到村里去买菜籽种菜,让山下的工地食堂派车上山拉走种出的菜。

    1978年,我回哈尔滨探家时,又见到了父亲。他不仅是一个老头了,而且,分明还是一个自卑的老头了。似乎,不知从何时起,他那种“新中国第一代建筑工人”、“领导阶级”之一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被某种外力摧毁了,彻底瓦解了。为了使他开朗一点,起码不那么像个哑巴似的,我经常主动找些话题与他聊。

    我曾问他:“爸,你曾是工人,工人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你觉得你真的领导过什么人吗?”

    他沉默良久,才以低缓的语气回答:“我明白你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凡是一个国家,哪能没有几种说法呢?有些事是不必较真的,太较真没意思。”

    片刻,他又说:“我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建筑工人,对得起发给我的每一份奖状,这就行了,是不是?”

    我反而不知再说什么好了。

    他是新中国第一代建筑工人,工龄三十余年,退休后的工资是每月四十六元。

    三十余年间,他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钱,加起来不超过三百元。

    如今的退休工人,比如我的弟弟妹妹们,时常抱怨“那点儿”退休金太少,根本不够较宽松地来花,但比起父亲当年的四十几元退休金,委实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啊!

    联想到新中国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工人们,我不禁生出疼惜不已的敬意……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玉卿嫂(节选)

白先勇

    不知怎的,我老觉得这两姐弟跟别人很不一样。比如说吧,胖子大娘也还不是有一个干弟弟叫狗娃的,可是她对他一点也不热络,一径骂他做臭小子,狗娃向她讨些我们厨房的剩锅巴要吃一顿臭骂,才捞到几包;可是玉卿嫂对他干弟弟却是相差得天远地远。

    平日玉卿嫂是连一个毫子都舍不得用的。我妈的赏钱、她自己替人家织毛衣、绣鞋面赚来的工钱,一个子一个子全放进柜子里一个小漆皮匣子中,每次到了月尾,我就看见她把匣子打开,将钱抖出来,数了又数,然后仔仔细细的用条小手巾包好揣到怀里,拿到庆生那儿去。

每次玉卿嫂带我到庆生那里,一进门她就拖着庆生到窗口端详半天,一径问着他这几天觉得怎么了?睡得好不好?天亮咳得厉害不厉害?为什么还不拿棉袄出来,早晚着了凉可怎么是好?天凉了,吃些什么东西?怎么不买斤猪肝来炖炖?菠菜能补血,花生牛肺熬汤最润肺——这些话连我都听熟了。

    玉卿嫂真是什么事都替庆生想得周周全全的,垫褥薄了,她就拿她自己的毡子来替他铺上;帐子破了洞,她就仔仔细细的替他补好;她帮他钉纽子、做鞋底、缝枕头囊——一切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情,她总要亲自动手。要是庆生有点不舒服,她煎药熬汤的那份耐性才好呢,搅了又搅,试了又试。有一次庆生感了风寒,玉卿嫂盘坐在他床上,拿着酱油碟替庆生在背上刮痧时,我直听到她刮了多久就问了多久:“痛不痛?我的手太重了吧?你难过就叫,噢。”忽儿她拿着汗巾子替他揩汗,忽儿她在他背上轻轻的帮他揉搓,体贴得不得了。

    玉卿嫂对庆生这份好是再也没说了,庆生呢,要是依顺起来,也算是百般的迁就了,玉卿嫂说一句他就应一句。然而我老觉得他们两个人还是有点不对劲,不知怎么的,玉卿嫂一径想狠狠的管住庆生,好像恨不得拿条绳子把他拴在她裤腰带上,一举一动,她总要牢牢的盯着。庆生的手动一下,她的眼珠子就转一下,我本来一向觉得玉卿嫂的眼睛很俏的,但是当她盯着庆生看时,闪光闪得好厉害,嘴巴闭得紧紧的,却有点怕人了。庆生常常给她看得发了慌,活像只吃了惊的小兔儿,一双眸子东窜西窜,似乎是在躲什么似的。我一个人来和庆生玩还好些,我们下着棋有谈有笑,他一径露着一嘴齐垛垛的牙齿,好好看。

    要是玉卿端坐在旁边,他不知怎么搞的,马上就紧张起来了,心老是安不下来,时不时就拿眼角去瞟玉卿嫂一下,要是发现她在盯着他,他就忙忙垂下眼皮,有时突地两只手握起拳头,我看到他手背的青筋都暴起来了。说起来也怪得很,庆生虽然万分依从玉卿嫂,可是偶尔他却会无缘无故为些小事跟玉卿嫂拗得不得了,两人僵着,默默的谁也不出声,我那时夹在中间最难过了,闷得好像透不过气来似的,只听得他们呼吸得好重。

    有一件事情玉卿嫂管庆生管得最紧了,除了买东西外,玉卿嫂顶不喜欢庆生到外面去。为了这件事,庆生也和玉卿嫂闹过好几次别扭。我最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妈到姑婆那儿去了。玉卿嫂带了我往庆生那儿,庆生不在屋里,我们在他房里等了好一会儿他才回来,玉卿嫂一看见他马上站起来劈头劈脸问道:“到哪里去来?”

    “往水东门外河边上荡了一下子。”庆生一面脱去外衣,低着头答道。

    “去那里做什么?”玉卿嫂的眼睛盯得庆生好紧,庆生一直没有抬起头来。

    “我说过去荡了一下子。”

    “去那么久?”玉卿嫂走到庆生身边问着他,庆生没有出声。玉卿嫂接着又问:“一个人——?”她的声音有点发抖了。

    “这是什么意思?当然一个人!”庆生侧过脸去咳了几声躲开她的目光。

    “我是说——呃——没有遇见什么人吧?”

    “跟什么人讲过话没有?”

    “真的没有?”

    庆生突然转过脸来喊道:“没有!没有!没有!——”

    庆生的脸涨得好红,玉卿嫂的脸却变得惨白惨白的,两个人嘴唇都抖——抖得好厉害,把我吓得连不敢出声,心里直纳闷。他们两人怎么一下子变得一点也不斯文了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白光

鲁迅

    陈士成一见县考的榜,便先在十二张榜的圆图里细细地搜寻陈字。陈字也不少,似乎也都争先恐后的跳进他眼睛里来,然而接着的却全不是“士成”这两个字。

    凉风吹动他斑白的短发,初冬的太阳还是很温和的来晒他。但他似乎被太阳晒得头晕了,脸色越加变成灰白。这时他其实早已看不到什么墙上的榜文了,只见有许多乌黑的圆圈,在眼前泛泛的游走:考了秀才,上省去乡试……绅士们千方百计的来攀亲,深悔先前的轻薄、发昏……屋宇全新了,门口是旗杆和扁额……他平日安排停当的前程,这时候又像受潮的糖塔一般,刹时倒塌,只剩下一堆碎片了。他觉得涣散了身躯,惘惘的走向归家的路。

    他刚到自己的房门口,七个学童便一齐放开喉咙读书。“回去罢。”他迟疑了片时,这才悲惨的说。他们一溜烟跑走了。

    “这回又完了!”他大吃一惊,这分明就在耳边的话,回过头去却并没有什么人,仿佛听得嗡的敲了一声响,自己的嘴又说道:“这回又完了!”

    他屈指想,十一,十三回,连今年是十六回,竞没有一个考官懂得文章,有眼无珠,也是可怜的事,便不由嘻嘻的失了笑。然而他愤然了,蓦地从书包布底下抽出誊真的制艺和试帖往外走,刚近院门,却看见满眼都明亮,连一群鸡也正在笑他,便禁不住心头突突的狂跳。

    别家的炊烟早消歇了,而陈士成还不去做饭。空中青碧到如一片海,月亮对着陈士成注下寒冷的光波来,当初也不过像是一面新磨的铁镜罢了,而这镜却诡秘的照透了陈士成的全身。

    他还在房外的院子里徘徊,耳边似乎听到急促的低声说:“左弯右弯……”

    他耸然了,记得了。那时他不过是十岁有零的孩子,躺在竹榻上,祖母便坐在榻旁边给他讲有趣的故事。伊说是曾经听伊的祖母说,陈氏的祖宗是巨富的,这屋子便是祖基,祖宗埋着无数的银子,有福气的子孙一定会得到的罢,然而至今还没有现。至于处所,那是藏在一个谜语的中间:“左弯右弯,前走后走,量金量银不论斗。”

    今天铁镜的光罩住了陈士成,白光如一柄白团扇,摇摇摆摆的闪起在他房里了。“也终于在这里!”他说着,狮子似的走进那房里去,但不见了白光的影踪。他慢慢的再定睛,白光却分明的又起来了,这回更广大,而且在靠东墙的一张书桌下。陈士成不知怎的有些怕了,就张皇的点了灯。他移开桌子,极小心的,一锄一锄往下掘,然而深夜究竟太寂静了,尖铁触土的声音,总是钝重的不肯瞒人的发响。

    陈士成心里仿佛觉得空虚了。这其间,触着一种古怪的小东西了。他谨慎的挖起那东西来就灯光下仔细看时,那东西斑斑剥剥的像是烂骨头。他已经悟到这许是下巴骨了,而那下巴骨也便在他手里索索的动弹起来,而且笑吟吟的显出笑影,终于听得他开口道:“这回又完了!”

    他栗然的发了大冷,同时也放了手,便再不敢向那边看。但忽而耳朵边又听得窃窃的低声说:“这里没有……到山里去……”

    陈士成似乎记得白天在街上也曾听得有人说这种话,他不待再听完,已经恍然大悟了。他突然仰面向天,月亮已向西高峰这方面隐去,远想离城三十五里的西高峰正在眼前,周围便放出浩大闪烁的白光来。他奔跑着,这白光又远远的在前面了。

    “是的,到山里去!”

    他惨然的奔出去了。灯火结了灯花毕毕剥剥的炸了几声之后,便渐渐的缩小以至于无,那是残油已经烧尽了。第二天,有人在万流湖里看见一具浮尸。那是一具男尸,五十多岁,浑身也没有什么衣裤。或者说这就是陈士成。但邻居懒得去看,也并无尸亲认领,于是便由地保埋了。

一九二二年六月

(有删改)

【注】①民间传说,埋藏着珠宝金银的上方有时会有白光游移飘忽。这是封建迷信的说法。②圆图:科举时代县考初试公布的名榜,将每五十名考取者的姓名写成一个圆图。③制艺和试帖:科举考试规定的公式化的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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