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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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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南省郴州市2019届高三语文第三次教学质量监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呼兰河传

萧红

    冯歪嘴子把小孩搬到磨房南头那草棚子里去了。

    那小孩哭的声音很大,好像他并不是刚刚出生,好像他已经长大了的样子。

    那草房里吵得不得了,我想去看看。

    这回那女人坐起来了,身上披着被子,很长的大辫子垂在背后,面朝里,坐在一堆草上不知在干什么,她一听门响,一回头。我看出来了,她就是我们同院住着的老王家的大姑娘,我们都叫她王大姐。

    这可奇怪,怎么就是她呢?她一回头几乎是把我吓了一跳。

    我转身就想往家里跑。跑到家里好赶快地告诉祖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大姐看是我,就先向我一笑,她有很大的脸孔,很尖的鼻子,每笑时,她的鼻梁上就皱了一堆的褶。今天她的笑法还是和从前的一样,鼻梁处堆满了皱褶。

她是很能说能笑的人,她是很响亮的人,她和别人相见之下,她问别人:

    “你吃饭了吗?”

    那声音才大呢,好像房顶上落了喜鹊似的。

    她的父亲是赶车的,她牵着马到井上去饮水,她打起水来,比她父亲打得更快,三绕两绕就是一桶。别人看了都说:

    “这姑娘将来是个兴家立业好手!”

    她在我家后园里摘莱,摘完临走的时候,常常就折一朵马蛇菜花戴在头上。

    她那辫子梳得才光呢,红辫根,绿辫梢,干干净净,又加上一朵马蛇菜花戴在鬓角上,非常好看。她提着筐子前边走了,后边的人就都指指画画地说她的好处。

    老厨子说她大头子大眼睛长得怪好。

    有二伯说她膀大腰圆的带点福相。

母亲说她:

    “我没有这么大的儿子,有儿子就娶她,这姑娘真响亮。”

    同院住的老周家三奶奶则说:

    “哟哟,这姑娘真是一棵大葵花,又高又大,你今年十几啦?”

每逢一问,王大姐也总是说:

    “二十了。”

    “二十了,可得给说一个媒了。”再不然就是,“看谁家有这么大的福气,看吧。”

    隔院的杨家的老太太,扒着墙头一看见王大姐就说:

    “这姑娘的脸红得像一盆火似的。”

    现在王大姐一笑还是一皱鼻子,不过她的脸有一点清瘦,颜色发白了许多。

    她怀里抱着小孩。我看一看她,她也不好意思了,我也不好意思了。

    我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站了一会,我看她用草把小孩盖了起来,把小孩放到炕上去。其实也看不见什么是炕,乌七八糟的都是草,地上是草,炕上也是草,草捆子堆得房梁上去了,小炕叫草捆子给占满了。那小孩也就在草中偎了个草窝,铺着草盖着草就睡着了。

    我越看越觉得好玩,好像小孩睡在喜鹊窝里了似的。

    等到了晚上在煤油灯的下边,我家全体的人都聚集了的时候,那才热闹呢!

    有二伯说:

    “好好的一个姑娘,自己看上一个磨房的磨倌,介个年头是啥年头!”

老厨子说:

    男子要长个粗壮,女子要长个秀气。没见过一个姑娘长得和一个抗大个的抗工似的。”

有二伯也就接着说:

    “对呀!老爷像老爷,娘娘像娘娘,你没四月十八去逛过庙吗?那老爷庙上的老爷,威风八面,娘娘庙上的娘娘,温柔典雅。”

    这事情一发,全院子的人给王大姑娘做论的做论,做传的做传,还有给她做日记的。

    做传的说,她从小就在外祖母家里养着,一天尽和男孩子在一块,没男没女。有一天她竟拿着烧火的叉子把她的表弟给打伤了。又是一天她在河沟子里边采菱角,她自己采的少,她就把别人的菱角倒在她的筐里了,就说是她釆的,说她强横得不得了……

    自从团圆媳妇死了,院子里似乎寂寞了很长的一个时期,现在虽然不能说十分热闹,但大家都总要尽力地鼓吹一番。于是吹风的,把眼的,跑线的,绝对的不辞辛苦,在飘着白白的大雪的夜里,也就戴着皮帽子,穿着大毡靴,站在冯歪嘴子的窗户外边,在那里守候着,为的是偷听一点什么消息。

    ……

    七月的晚霞,红得像火似的,奇奇怪怪的,老虎、大狮子、马头、狗群。一到了八月,那满天红洞洞的,那满天金黄的,满天乡绛紫的,满天朱砂色的云彩,一齐都没有了。八月的天空是静悄悄的,一丝不挂。白天就是黄金的太阳,夜里就是雪白的月亮。

    晚饭之后,乘凉的人没有了。院子里显得冷清寂寞了许多。

    鸡鸭都上架去了,猪也进了猪栏,狗也进了狗窝。院子里的蒿草,因为没有风,就都一动不动地站着,因为没有云,大昴星一出来就亮得和一盏小灯似的了。

    在这样的一个夜里,冯歪嘴子的女人死了。

(有删改)

[注]《呼兰河传》写作于20世纪40年代。呼兰河是一个北方小城。小说中的“我”是个孩子。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写“王大姐一笑还是一皱鼻子”,王大姐的笑容没有改变,王大姐淳朴善良的本性没有变,但清瘦发白的脸影射出底层人的生活状况。 B、小说多从侧面描写王大姐年轻漂亮、淳朴善良、健壮能干,或借用乡人的言语夸赞,或通过“我”的见闻叙说,很少从正面着墨刻画。 C、小说前半部分写人们对王大姑娘的夸赞,后半部分写大家对她的揶揄讽刺,较为完整地展现了乡人的态度转变及爱憎分明、立场鲜明的特点。 D、小说结尾的环境描写烘托渲染了寂静凄清的氛围,而王大姐敢于抗争,追求婚姻自由的形象像“大昴星”一样出来照亮整座死寂的呼兰河城。
(2)、这篇小说很有特点,请结合文本,从散文化语言、儿童叙述视角两个方面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写王大姐死了,应该算是那个时代女性的悲剧。结合文本,分析产生悲剧的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父亲的家园

杨尚清

①童年的父亲,家园是一个叫做壕沟的山村,跟所有黄土高原的山村一样,沟壑纵横,如同老农额上深深的皱纹。半大小子,光着脚丫子,爬山上山顶,与牛羊为伴。夏夜,与满天繁星共眠,冬夜,与兄弟姊妹挤在土炕上。砍柴、担水、抓粪、锄草……只有饥饿与寒冷,没有别的值得言说。老茧磨得多了,针刺着也不觉疼痛。

    ②为了填饱肚子,少年的父亲离开了他的第一个家园,行乞讨要,四方为家。没有文化,只有力气,背石头、打窑洞……辗转多地,后来落脚在一个叫作安条的林场,方圆百里,森林密布。做一名伐木工,有盼头,能吃上大白馒头。日复一日,与林木为伴,父亲成长为一个勇武有力的小伙子,娶了邻村的漂亮姑娘莲,在林场安了家。莲,便是我的母亲。这时候的父亲,家园,是有了母亲的小日子。他总是有着使不完的劲儿。一棵棵大树,在父亲的大锯下,魔力般地轻松倒下,他成了最能干的伐木工。每次进城,父亲总穿着一身干净而结实的的确良中山装,每次回来,父亲总给我和姐姐带回一堆让别家的孩子垂涎不已的零食。后来,父亲带回了电视机,再后来,父亲驾回了四轮拖拉机。那个年代,乡下的医疗条件极差,不知道多少个风雪雷雨的日子,父亲驾着拖拉机,母亲抱着多病的我,四处求医。

    ③那一年,林场来了省城林业大学的实习生,在父亲的心中种下了一粒种子,让他在后来的日子里,无论多么艰难,都无比坚定。那一年,姐姐刚好七岁,上学了,跟着比她都大的孩子们,去了十里地外的小学,那所小学的条件也很差。第二年,父亲决然地带着全家进了城,离开了他工作生活十多年的林场。

    ④从那以后,父亲的家园,是一个梦。没有户口,我和姐姐却都上了城里最好的小学。最初的家庭教育,是父亲看着我写的作业,脸上泛起的笑容,是一句“清娃写的字像蛤蟆爬过的踪”。就是一脸的笑容和一句打趣的话语,让我的心中早早萌生了“认真学习,勤奋练字”的念想。在文化的世界里,父亲是个门外汉,他依然只有力气,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曾会写。拉沙、拉土、拉砖,工地的脏活、苦活、累活,他从不言说,如同他的汗水默默渗透进我们的血液一般,从不言说,却化作一股坚韧而持久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去实现两代人的梦想。多年后,我和姐姐都考上了大学,毕业后,都成了“公家人”,父亲一直引以为豪。

    ⑤在不经意间,岁月的轮回改变了很多。父亲瘦弱的身形,疲惫的意志,像一根绷得太紧太久的弹簧,行将断裂。这个时候,父亲的家园是酒精麻醉后的迷乡。是啊,他从来不懂得让自己停下来,歇一歇。没有圈子,不打麻将,不认得扑克牌,甚至连玩笑也没怎么开过。也或许,是因为没有了目标,太过于执着的人,不知何去何从。劝说、哀求、哭喊,都无济于事,这让我坚信:能拯救自己灵魂的人唯有自己!

    ⑥而今,父亲的家园,是他童年的那个山村——壕沟。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内心煎熬与思想斗争,有一天,他决定回去。然而,日月轮回,如河流一般,带去了他身躯的健硕、眼光的灵动,他只是养着几十个小羊羔,种着一片菜园,出山的时候不忘挖一些熟悉的草药,忙碌、充实、开心……

    ⑦闲不下的父亲,离不开的家园,那里,有他的老兄弟们,也有他童年的记忆,欢喜或是悲伤,好过城里冰冷的砖墙和无情的水泥地。

⑧岁月悠悠,如歌如诗!时而高亢动人,时而悲凉凄楚,时而温润绵长。愿你我的人生都能觅得一片属于自己的乐园。

(选自《西部散文选刊》2018年第4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心的方向,无穷无尽

    ①此刻,目光所及的广阔视域里,众多植物茁壮茂盛,一派浓郁恣肆的碧绿,喷吐着生命的活力。这里是兴隆热带植物园,位于海南万宁。眼前这些树木花卉,让我的思绪飞向三十年前,我到过的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两个植物园中的植物大多无异,但相互之间的直线距离就有两千多公里。两地之间海陆阻隔,江河纵横,山脉连绵,然而想象能够消弭阻隔,就像我此刻的体验。在意识的调遣下,距离不复存在,方向随意掌控。意念起动时,即使远在天涯,却可以迅疾地化为近在咫尺。

    ②在华北平原长大的我,十几岁时把小桥流水的江南,当成心目中最初的远方。我想象那里的天空和土地,河流和植物,那里的人们和他们的生活。数年后,当我初次踏上那里的土地时,却分明有一种旧地重游的感觉——脑海中无数次的描画勾勒,已经让想象无限接近于真实。后来,陕北高原成为我新的向往。随着年龄和经历的增加,曾经的虚幻变作真实,陌生成为熟悉,然而向往也会同步扩展,没有停歇。远方永远存在,在东西南北的各个方向。目光尽头的地平线,不过是一个新的起点。一个声音呼唤着:出发吧,把灵魂朝着天空敞开,把脚步印在永远向前方伸延的大地上。

    ③有许多年了,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在某个清静的时辰,展开一本中国地图册,确定其上的一个或几个地点,放飞思绪。意念抵达之处,多是我曾经留下足迹的地方。神凝气定之时,我分明看到,一幕幕画面穿越时光和距离,翩然闪现。那是长白山下小镇外的原始森林,脚步踩在厚重松软的腐殖土上,松脂的清香、铃兰花的馥郁伴着鸟儿的鸣叫扑面而来;是浙东南永嘉群峰环抱中的楠溪江,用千百条清澈澄碧的溪水,用奇岩、飞瀑、深潭、古村和老街,打造出了三百里山水画廊。有时候,借助资料和图片,我也会把目光投向某个向往已久而尚未遂愿的地方。我想象青海三江源头的浩瀚壮丽,西藏纳木措圣湖边飘扬的经幡;想象大凉山满山遍野的金黄色苦荞麦,大兴安岭深处以驯鹿和猎狗为伴的鄂伦春人家。甚至仅仅是想象,就能够带来一种惬意的慰藉。

    ④这些已经去过或将去到的地方,被造化赋予了各自的美质。壮丽,秀美,辽阔,幽深,雄奇,朴拙……美的形态千变万化,繁复多姿。但对于我来说,初次遭逢这些景物,都是一种感动,一种震颤,一道划过灵魂的闪电;而过后,则是一遍遍地回想,在回想中沉醉,在沉醉中升起新的梦想。

    ⑤让我记述一次这样的闪电和震颤,它曾让我此生难忘。那是二十多年前,一次在新疆大地上的行旅。是在天山北麓,汽车穿越连绵交错的农田和林带,即将驶入浩瀚无垠的千里戈壁。就在它的边缘,神话一样,眼前突然闪现出一望无际的向日葵,至少有几十万株吧,茎秆高大粗壮,花盘饱满圆润,花瓣金黄耀眼。它们齐齐地绽放,一片汪洋灿烂,仿佛色彩的爆炸和燃烧。在片刻的惊骇后,我觉察到眼眶中盈满了泪水。不用感到难为情吧!眼泪是一种验证,是灵魂和情感尚且丰盈饱满的体现。而此时此地,它是在强烈地证明着风景的大美。这些在当地都是最普通的风景,普通到无人关注,却让我镂心刻骨。因为平凡而普遍,它们更能够反映此地的自然之美的本质,也更能够和孕育于风土之中的普遍精神建立起一种关联。

    ⑥只要倾心相与,你就能够听到每一处大自然的心跳声,捕捉到它丰富而微妙的表情变化。每一个地方,它们的天气和地貌,植被和物候,天地之间诸种元素的组合,构成了各自独特的声息色彩。而所有这些地方连接和伸展开去,便是一片大地的整体。久久凝视那一幅雄鸡形状的版图上,那些你亲近过的地方,一种情感会在心中诞生和积聚。那是一种与这片土地血肉关联、休戚与共的情感,当它们生发激荡时,有着砭骨入髓一般的尖锐和确凿。你正是从这里,从一草一木,从一峰一壑,建立起对一片国土的感情。家国之爱是最为具象的情感,自然风物是最为直接和具体的体现。这样你就会明白,前人何以会用桑梓来指代故乡。

    ⑦“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因为那个方向,分别是它们的家园所在。每个人的家园之感,都诞生于某一片具体的土地,而家国同构,无数家园的连接,便垒砌起了整个国度的根基。这种对于土地的感情,真实而有力,远胜过一些抽象浮泛的口号和理论。所以这样的歌词才能够被传唱几十年:“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在我心中重千斤。”甚至一种最为深切的哀痛和悲愤,也可以经由风光和自然来获得寄托。在敌寇铁蹄践踏、国土沦丧、百姓流离的黯淡日子里,诗人戴望舒这样写道:“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这广大的土地:这一角/已变成灰烬,那一角/只是血和泥;这一片湖/该是我的家乡……”在山川大地之间,祖国的理念清晰而坚实。

    ⑧让脚步跟随着目光,让诗意陪伴着向往。行走中,远方化为眼前,异乡变成家乡,“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每当脚步踏上一个新的地方,都是把家园的界限向外扩展。而所有的家乡,它们的名字的组合,就形象地描画出了一个国家的名字,成为对它的标注和阐释。在被这个名字覆盖和庇护的一大片土地上,我们诞生和成长,爱恋和死亡。

    ⑨心的方向,指向的是祖国大地上的江河湖海,高山平原,一种无边无际的美丽。心的方向,朝着四面八方,无穷无尽。

(取材于彭程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家山

    踏遍中华窥两戒,无双毕竟是家山。(龚自珍)

    ——题记

    ①年轻时,我喜欢独自哼唱苏联名歌《喀秋莎》。只要“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溜出嘴边,一种轻纱薄雾般的温馨感,便导引我返回医巫闾山脚下的故乡。其实,故乡影像,在我少年时橙色的梦里并不是很清晰、很确切,一切兰因絮果毕落于苍茫之中,只觉得家就是山,山就是家。只要推开屋舍的后门,闾山清泠泠、水洇洇的翠影,伴着天涯云树,便赫然闪现在眼前。当然最好是在久雨新晴的夏日,或者气爽天高的初秋,大地饱绽着新鲜,充满了泼辣的生机。

    ②我第一次亲近闾山,恰逢梨花开得正闹的时节。山坡上,原野里,到处泛滥着浩荡的春潮,浮荡起连天的雪浪。我们乘坐马车,沿着一条蜿蜒曲折的土路,穿行于花林树丛中,像是闯进了茫无际涯的香雪海,又仿佛粉白翠绿的万顷花云浮荡在我们的头顶上。几十年间,这个景象始终定格在我的记忆之窗上,只要闭上眼睛,它便立刻浮现出来,特别是当我听到那首名歌《喀秋莎》的时候。

③盛夏的一天,我同三位文友聚坐在北京地坛的一间小亭子里。一番豪雨过去,松林里的空气格外清鲜、凉爽。大家谈论的话题是退休后到哪里觅个合意的住所。一位说,老家烟台最为理想,碧树隐红楼,一枕清幽 , 春季繁花簇簇,夏天浓荫翳日,冬日又比较暖和。另一位来自云贵高原,他的首选是春城昆明。在北京闯荡了二十多年的小魏说,他想在地坛附近赁屋小住,风晨月夕,伴着虫吟鸟唱,到地坛信步闲游。他的这种想法马上遭到了质疑,大家都说他是受了史铁生的影响。地坛是史氏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那里几乎灌注了他全部的情感,可别人未必受得住那份苍凉与寂寞。大家谈笑风生,颇有孔门四子“各言尔志”的意趣。当三人把目光转向我时,我说,我要回闾山老家。

    ④我出生在闾山脚下。父亲望子成龙,希望我有所作为,便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六岁进私塾,校歌头两句就是“闾左辽西我校在,钟灵毓秀作英才”。及长,读到《湛然居士文集》,发现元朝宰相耶律楚材在他七百多首的诗作中,忆及闾山的竟有二十来首。原来,耶律楚材生在北京,祖籍却在闾山西麓,那里也是他父亲及两个哥哥的庐墓所在。十几岁时,他曾回到闾山读了几年书。后来辅佐元太祖万里西征,而闾山旧隐仍然时萦梦寐,有诗可证:“闾山旧隐天涯远,梦里思归梦亦难。”回到大都之后,日理万机,但家山依然刻刻在念。他向往着回归退隐:“何时致政闾山去,三径依然松菊寒。”只是,这个愿望始终未能实现,直到五十四岁生命终结之时,他还在宵衣旰食,勤劳王室。这些颇像当年的卧龙先生,他出山辅佐刘备时嘱托自己的弟弟:“汝可躬耕于此,勿得荒芜田亩。待我功成之日,即当归隐。”谁知命运之神搬了个道岔,出师未捷身先死,星陨秋风五丈原。生命在卧龙身上停止时,正好也是五十四岁。

    ⑤早在先秦典籍《周礼》中,即有关于全国名山“五岳五镇”的记载,五镇之一即为东北医巫闾。“医巫闾”系东胡语音译,意为“大山”。闾山在东北“三大名山”中尤负盛誉,风景绝佳,历代文人骚客登临寄兴,抒写情怀,留下了大量脍炙人口的诗文。较之于水,山更切近禅关,远于人境,望之辄有潇洒出尘之想。而此间瘦劲的奇松,幽峭的危岩,以及丰富的神话传说,饶有一种清寒入骨的丰神和超然绝俗的意蕴。

⑥闾山自东北逶迤西南,绵延百里。其地为塞外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游牧民族文化同汉族文化交融互汇的结合带。如果说,“整个内蒙古是古代游牧民族的历史舞台”,呼伦贝尔草原“是他们的武库、粮仓和练兵场”, 那么,闾山一线则是他们研习中原文化、接受华风洗礼的大课堂。辽朝以来,此间文风夙盛,耶律倍和他的八世孙耶律楚材先后在闾山佳胜处建立了读书堂,殿宇岿然,书香袅绕,千载以还,旧貌一直保持完好。

    ⑦闾山内外,碑碣如林,题刻触目可见,仅北镇庙即有五十六座诗文碑,其中,元代的达十二座。过去这一带私塾多,读书人多,藏书家多。现在,文化教育事业仍很发达,学书作画蔚然成风。山里民风淳朴,较少世故,只是由于过分质直、认真,有时不免透出几分呆气。当地流传着这样一个趣话,有个过路人向一位老者问询:“到大观音阁还得走多长时间?”老者瞪目不答。问路人以为遇见个聋子,便顾自向前走去。不料,刚刚迈出几步,便听老者在后面招呼:“回来,我告诉你,再有一袋烟工夫就到了。”那人怪他开始时何以不说,他说:“当时我不知道你的步子有多大。”逗得问路人噗嗤笑了。

    ⑧不到闾山,已经十几年了。这次旧游重到,感觉风物依然。在商品大潮滚滚滔滔、无远弗届的今天,山上山下仍是清幽雅静,整洁一新,没有看到其他名山胜境常见的香烟缭绕、市声鼎沸的景象,置身其间,确有一种回归自然、陶然忘机的感觉。东道主嫌游人稀少,希望我能帮助向外宣扬一下。我说,天生丽质少人识,未必就是坏事。假如它也像有些地方那样,仕女如云,摩肩接踵,恐怕这块心灵的憩园也就化为乌有了。

    ⑨最后应该说明,耶律倍的读书堂,这次我并没有蹑履亲登,因为它高踞于闾山绝顶,实在太险峻了。像这类需要仰头方可逼视的事物,毕竟总觉得离平常心太远,因此,不去攀援也好。

(取材于王充闾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威风

相裕亭

    东家做盐的生意。

    东家不问盐的事。

    十里盐场,上百顷白花花的盐滩,全都是他的大管家陈三和他的三姨太掌管着。

    大东家好赌,常到几十里外的镇上去赌。

    那里,有赌局,有戏院,还有大东家常年买断的三间沿河、临街的青砖灰瓦的客房。赶上雨雪天,或东家不想回来时,就在那儿住下。

    平日里,大东家回来在三姨太房里过夜时,次日早晨大都日上三竿才起床,那时间,伙计们早都下盐场去了,三姨太陪他吃个早饭,说几件她认为该说的事给东家听听,大东家也不知道是听到了,还是压根儿就没往耳朵里去,大都不言不语地搁下碗筷,剔着牙,走到小院的花草间转转。高兴了,就告诉家里人哪棵花草该浇水了;不高兴时,冷着脸,就奔大门口等候他的马车去了。

    马车是送大东家去镇上的。

    每天,大东家都在那“哗铃,哗铃”的响铃中,似睡非睡地歪在马车的长椅上,不知不觉地走出盐区,奔向去镇上的大道。

    晚上,早则三更,迟则天明,才能听到大东家回来的马铃声。有时,一去三五天,都不见大东家的马车回来。

    所以,很多新来的伙计,常常是正月十六上工,一直到青苗淹了地垅,甚至到后秋收盐了,都未必能见上大东家一面。

    大东家有事,枕边说给三姨太,三姨太再去吩咐陈三。

    陈三呢,每隔十天半月,总要想法子跟大东家见上一面,说些大东家爱听的进项什么的。说得大东家高兴了,大东家就会让三姨太备几样小菜让陈三陪他喝上两盅。

    这一年,秋季收盐的时候,陈三因为忙于同各地盐商的周旋,大半个月没来见大东家。大东家便在一天深夜归来时,问三姨太:“这一阵,怎么没见到陈三?”

    三姨太说:“哟,今年的盐丰收了,还没来得及跟你讲。”

    三姨太说,今年春夏时雨水少,盐区喜获丰收!各地的盐商,蜂拥而至,陈三整天忙得焦头烂额。

    三姨太还告诉大东家,说当地盐农们,送盐的车辆,每天都排到二三里以外去了。

    大东家没有吱声。但,第二天大东家在去镇上的途中,突发奇想,让马夫带他到盐区去看看。

    刚开始,马夫以为自己听错了,随后追问了大东家一句:“老爷,你是说去盐区看看?”

    大东家没再吱声,马夫就知道大东家真是要去盐区。大东家那人不说废话,他不吱声,就说明他已经说过了,不再重复。

    当下,马夫就调转车头,带大东家奔盐区了。

    可马车进盐区没多远,就被送盐的车辆堵在外头了。

    大东家走下马车,眯着眼睛望了望送盐的车队,拈着几根有数的山羊胡子,拄着手中小巧、别致的拐杖,独自奔向前头收盐、卖盐的场区去了。

    一路上,那些送盐的盐农们,没有一个跟大东家打招呼的——都不认识他。

    快到盐场时,听见里面闹哄哄地喊呼——

    “陈老爷!”

    “陈大管家!”

    大东家知道,这是称呼陈三的。

    近了,再看那些穿长袍、戴礼帽的外地盐商,全都围着陈三递洋烟、上火。就连左右两边为陈三捧茶壶,摇纸扇的伙计,也都跟着沾光了,个个叼着盐商们递给的洋烟,人模狗样地吐着烟雾。

    大东家走近了,仍没有一个人理睬他。

    被冷落在一旁的大东家,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在那帮闹哄哄的人群后面,好不容易找了个板凳坐下,看陈三还没有看到他,就拿手中的拐杖从人缝里,轻戳了陈三的后背一下。

    陈三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身后的这位小老头,到底是不是他的大东家时,大东家却把脸别在一旁,轻唤了一声,说:“陈三!”

    陈三立马辨出是他的东家,忙说:“老爷,你怎么来了?”

    东家没看陈三,只用手中的拐杖,指了指他脚上的靴子,不温不火地说:“看看我的靴子里,什么东西硌脚!”

    陈三忙跪在大东家跟前,给大东家脱靴子。

    在场的人谁都不明白,刚才那个威风凛凛的陈大管家,陈老爷,怎么一见到眼前这个骨瘦如柴的小老头,就跪下给他掏靴子?

    可陈三是那样地虔诚,他把大东家的靴子脱下来,几乎是贴到自己的脸上了,仍然没有看到里面有何硬物,就调过来再三抖,见没有硬物滚出来,就把手伸进靴子里头抠……确实找不到硬物,就跟东家说:“老爷,什么都没有呀!”

    “嗯——”大东家的声音拖得长长的。

    大东家说:“不对吧!你再仔细找找。”

    说话间,大东家顺手从头上捋下一根花白的头丝,猛弹进靴子里,指给陈三:“你看看这是什么?”

    陈三捏起东家那根头发,好半天没敢抬头看大东家。大东家却蹬上靴子,看都没看陈三一眼,起身走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①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②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③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④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⑤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⑥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⑦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⑧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校长的雨靴

庞余亮

    一个人的身份与穿着绝对有关系,比如我们校长曾经到村里的裁缝店做过一套西装。瘦瘦的校长穿起来就不伦不类,反倒是他穿上蓝卡其的中山装好看些。不过他到乡里开会到城里办事还是穿上了他的宝贝西装,又穿上了他的老皮鞋——怕有很多年了,有一只已经歪斜了。看得出他穿上西装的感觉并不好,可是他说有什么办法呢,上次进城,人家都以为他是个老古董,还是穿西装好些,穿西装人家的目光就少了,走路就轻松些,城里人就喜欢穿西装。

    穿西装也就穿西装吧,可是一到下雨天,穿上西装的他偏偏又蹬上了一双中帮雨靴,这就更加不伦不类了,怎么看怎么别扭。每当他穿上这件衣服,学生们就在背后叫他“德国鬼子”。但乡下土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一走路就是一脚的烂泥,想甩都甩不掉,真是固执的坏脾气。如果还想“甩”的话——用校长的话说就是想要派头的话——皮鞋一会儿就变成了小泥船,所以雨靴还是更适合于土路。看来校长穿雨靴还是穿得理直气壮的,既然穿着理直气壮,别人怎么看也就无所谓了。他心安理得地穿着后摆有点吊的西装和粘着烂泥的雨靴到乡里或进城办事。回来时他乐呵呵的,他似乎没少了什么,实际上雨靴上已少了许多烂泥,而原先黑色的泥渍变成了白色的泥斑,像踩了一脚的雪。

    本来我早已不用雨靴了,过去在上师范前下雨赤脚;上师范时下雨也无所谓,到处都是水泥路。可是到我们学校就行不通了,烂泥似乎见皮鞋见得不多,反而亲昵得太过分了,开始我还“甩”,下雨穿皮鞋,后来再也不行了,我心疼。乡里经费紧,工资不仅发得迟还总打折,我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所以我托穿雨靴的校长到乡供销社买回了一双雨靴。

    新雨靴锃亮锃亮的,亮得能照见人的脸,雨珠滴在上面一会儿就滚走了。我走路时觉得有人在看我的脚。不过雨靴老得很快,不出几个雨天,雨靴就老得和校长脚上的雨靴差不多。似乎只有老了的雨靴才更和泥土亲近些,老了的雨靴更协调些。每年开学前我们学校里的老师都要乘船到城里新华书店一趟。我们在城里往船上搬书,搬完书后一起去一家馄饨店吃馄饨——校长说这是城里最好吃的馄饨。吃馄饨时还可以在碗里多撂一些辣椒,那个香啊,那个辣啊,吃得鼻子上都冒汗。吃完了我们一身轻松,校长还脱掉了西装,露出两种不同颜色织的毛衣,然后我们再一起乘船回去。有一次开学前去城里,正好早晨下雨,我们都穿了雨靴,然后又一起穿着雨靴上了船。上了船校长还指挥我们在船帮上把雨靴上的泥洗掉,用校长的话说,要让城里人认为我们穿的是马靴,而不是雨靴。亏他想得出来!到了城里,太阳升上来了,城里的水泥路不像乡下的泥路,乡下泥路要晒两个晴天才能晒干,而城里的水泥路只要一个钟头就干了。穿着雨靴的我们几个好像是“德国鬼子进城”,雨靴底在水泥路上总是要沉闷地发牢骚,天不热,我身上全是虚汗,到了新华书店,上楼梯时营业员都哧哧地发笑。如果这还不算尴尬的话,我在回船的路上居然遇到了我城里的同学。同学笑眯眯的,目光却朝下,他看到了我的雨靴,我们的雨靴。后来好不容易同学走了,我觉得满街上的人都在看我。我躲到校长他们中间走,他们走路声居然那么响,都有点步调一致了,我都感到全城人的目光在喊口令了:“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可校长和其他同事并没意识到这些,他们旁若无人“一二一”地走着,他们要带我一起去吃馄饨。

    回去的路上,校长首先把那双在水泥马路上叫了一天的雨靴脱下来,然后就躺到了我们刚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书捆上,我们也相继把雨靴脱下来。河上的风吹过来,吹得我们双脚那么舒坦,校长一会儿就在新书捆上睡着了。摇船的节奏好像在催眠,他还发出了呼噜声,而他的旧雨靴,一前一后地站着,像哨兵一样守卫着他的梦乡。

(《广西文学》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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