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必修一第四单元——11课《包身工》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问题。

租房三天的女人         

江泽涵

    我家楼下有一间小屋,搁着旧家具,闲着也浪费,干脆租出去。刚贴出信息,就有人来电话询价。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粗犷而略沙哑。说电话里说不清,人在楼下的电话亭,请我下楼商量。

    快到一楼了,我闻到一股淡淡的腐味,可能感冒鼻塞,也可能真死老鼠了。

    楼梯口站着一个女人,大脸盘大手脚,皮肤糙黑,衣着很旧,但洗得干净。女人冲我笑笑,带了一丝勉强,我回了一个招呼。简单介绍了条件,问要租多久。

    “俺……三天!”女人拽紧了拳头,不及我变脸,紧接上,“俺……我给两百,成吗?”似失了勇气,又像在恳求。

    不像找茬的。我也软下了:“光三天,还是住旅馆吧,搬东西也麻烦呀?”

    “太贵了,而且……”声音沉了下去。

    不像作风不正的。我不敢大意:“能告诉我,你这三天要干什么吗?”

    女人涨红了脸,嗫嚅:“我女儿要来看我。”

    我一愣,问女人原来住哪儿。

    “在……住宿舍的。”女人说,“服装厂的。”女人说,“八个人一间,不准留客的。”女人说。

    我向来不爱招麻烦,这次破例。女人欢天喜地地抱紧了拳头。她手脚很利索,一寸一寸拖起地板,瓷砖也擦得锃亮。

    第二天一早,女人骑着大三轮搬来了,一床洗白的被褥,一套旧炊具,还有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

    我问女人还需要什么。她讪笑:“你家阳台好多花呢,借俺一盆行不?”她盯着我的眼睛。我说不好都难了,挑来挑去,选了茶几上的水仙。

    夜宵后我去散步,路过小屋。亮度不高的台灯下,一个女孩正在写作业,朴素,大方。女人在旁静静地陪着。女人和女儿都洋溢着笑。

    “丫啊,这张是啥?”女人拿起一张纸。

    “学生档案表啊。”

    “高一不填过了吗?”

    “这张高考要用啦。”女儿一栏栏写下来,忽然喊,“海王星服装厂!妈,我还记得你的单位呢。”

    “妈工作不好呢。”

    “没呢,咱班都是工农子弟呀。”

    女人笑了,两只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我明儿想去你厂里参观下。”

    “可远了。周末也放假。妈明儿带你到附近逛逛,缺啥妈给你买。”

    女儿摇摇头:“啥都不缺呢。”

    送走女儿后,女人捧着水仙来退房。下个房客也没找上门,我只收了半价。女人后来又折回送了我一篮水果。

    半月后,我的感冒总算好了,到哪儿都精神抖擞。兴之所致,我到老区拜访朋友。路过海王星服装厂,想起了租三天房的女人,现在应该正忙碌着。

临近一条老巷,酸腐味袭人。我往里走了几步,立时傻眼。晒场大的一块地上,一叠叠硬纸板,一袋袋废纸,一串串瓶罐,堆积如山。细看之下,山中还有一间屋子,木板架起的,六七平米,一张床,一条方凳,再无空地。屋侧是一辆大三轮,后面绕出一个女人,大脸盘大手脚,皮肤黝黑……我感到眼睛被灼伤了。             

(有删改)

(1)、结合全文简要分析租房女人的形象及特征。

(2)、文中几次三番描写到租房女人的“笑”,试探讨笑的原因及所具有的内涵。

(3)、结尾处“屋侧是一辆大三轮……灼伤了”与前文有诸多照应之处。找出并分析其作用。

(4)、有读者认为本文的“租房女人”其实是高中课文《包身工》里工人的缩影。试从工作环境、各自的命运的角度来分析读者观点的合理性。

举一反三
阅下面的文字,完成6~10题。

                                                                                                      母亲的中药铺

                                                                                                           甘典江

     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除了新华书店,就是母亲的中药铺,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爱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

     母亲当过赤脚医生。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后,进入了城关镇合作医疗站。

     医疗站在我读书的中学附近,临街两间旧木房。一间开处方和打针,另一间是药铺。和母亲一起在守药铺的,有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她们就做三件事:抓药,打针,织毛衣。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无止地聊天。我注意到,她们抓药非常麻利,瞟一眼处方,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抽屉。仅凭手抓,就基本准确,最后还是放进小秤称一称,添点或减点。然后,把药倒入毛边纸或废报纸,包好扎紧,写几个字交待几句,递给别人。

     只要一走进药铺,我就被一股浓重的药香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喘不过气来。我望着那些神秘莫测的抽屉,瞅着那些贴着标签的药名,兴奋不已:什么“半夏、黄精”,什么“益母草、白芨”,都是名字曼妙的植物。当然,也有的是矿物和其他异类,比如“朱砂、雄黄、海马”,不由得使我产生了相关的联想:这朱砂,肯定就是国画中传统的红色颜料吧?李可染曾用顶级朱砂绘过四张毛主席诗意图《万山红遍》,已成画史上的经典。至于雄黄,不就是许仙曾意气用事的东西吗?所谓的海马,只是相当于一条小鱼而已。

     其中,我最喜欢的药草,是甘草。首先,是因为它的名字,甘草,望文生义,就是“甘甜之草”。昔时,神农氏遍尝百草,解毒靠的就是这宝贝。再加上,我自己就姓“甘”,与这甘草,是家门,五百劫前,应是同根而生之族。最早,是母亲教我嚼的甘草,一是因为它的药理,二是可以变相地替代水果糖,八十年代,任何甜味都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嚼着甘草成长着,自以为嚼出了甘草的本真之味,破解了甘草的一切密码。

     母亲还爱用党参来炖乌骨鸡和猪肚,补血。她营养不足,严重贫血。人参太贵,吃不起。还有金银花和枸杞,母亲用来泡茶喝。自然,我也跟着全部享受到了。

     在自家的院子墙角,母亲还栽了几株三七。蔓延的藤叶牵上墙,覆盖成了一面翠绿的毯子,像青绿山水画的设色,极其养眼。可惜,后来拆迁,毁于一旦,使我失去了这一片翠绿。母亲只好把三七块茎挖出,收藏好。她说,三七可以治妇科恶疾,以及跌打损伤。

     九十年代的某一天,这个合作医疗站被撤销了。回到家,母亲专职做她的家庭主妇。赚钱的任务,彻底由父亲负责。那个中药铺,被别人买去,改作了服装店。从此,街上流行的药店,大多是连锁的西药店。在我的印象中,传统的中药是文化,望闻问切的中医大夫,近似于诗人。相反,我害怕西药,因为这些东西是实验室配制合成出来的,至少没有一个在阳光之下生长的过程,没有温度、湿度,更无个性与灵魂。我实在难以想象,“阿莫西林”比母亲的“金银花”会更让我亲近与依赖。甚至,当我感冒受寒,母亲亲手煎熬的一罐红糖姜开水,也会比昂贵的感冒药更能帮我发汗,助我痊愈,让我心暖。

     现在,父亲走了,去了天国。母亲一个人守着我们,在空旷的屋顶上栽花种菜。母亲身子瘦弱,时有病痛,我很是担忧,同时,我又安慰自己:生病不正常吗?不正证明了人生活着?何况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栩栩如生的药在陪护呢。一根草是药,一撇叶是药,一线阳光,一滴水,也都是,甚至,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母亲多年与草木为伴,沉浸于无边无际的药香之中。于我而言,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为我清热解毒,为我抵御这世间的种种伤害。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哲学通常被认为是智者心灵和思想的舞蹈。杨绛先生九十六岁开始讨论哲学,她要讨论的两大主题是人生的价值和灵魂的去向。

    杨先生强调人生贯穿灵与肉的斗争,而人生的价值大致取决于灵对肉的支配。这里的“灵”,并不是灵魂。杨先生说:“我最初认为灵魂当然在灵的一面。仔细思考后惊讶地发现,灵魂原来在肉的一面。”她说的灵魂,指不同于动物生命的人的生命,一个看不见的灵魂附在一个看得见的肉体上,就形成了一条人命,且自称为“我”。这个意义上的灵魂,相当于每一个人内在的“自我意识”,它是人的个体生命的核心。在灵与肉的斗争中,表面上是肉在与灵斗,实质上是附于肉体的灵魂在与灵斗。所以,杨先生说:“灵魂虽然带着一个‘灵’字,其实并不灵,只是一条人命罢了。”我们不妨把“灵”字去掉,名之为“魂”,也许更确切。肉与魂结合为“我”,是斗争的一方。那么,作为斗争另一方的“灵”是什么呢?杨先生造了一个复合概念,叫“灵性良心”。其中,“灵性”是识别是非、善恶、美丑等道德标准的本能,“良心”是遵守上述道德标准为人行事的道德心。她认为,“灵性良心”是人的本性中固有的。作为肉与魂的对立面,这个“灵性良心”当然既不在肉体中,也不在灵魂中,它究竟居于何处,又从何方而来?对此杨先生没有明说。

    杨先生对天地生人的目的有一番有趣的讨论这个目的决不是人所创造的文明,而是堪称万物之灵的人本身。天地生人,着重的是人身上的“灵”,目的当然就是要让这个“灵”获胜了。天地生人的目的又决定了人生的目的。惟有人能够遵循“灵性良心”的要求修炼自己,使自己趋于完善。不妨说,人生的使命就是用“灵”引导“魂”,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灵魂”。用这个标准衡量,杨先生对人类的进步有所质疑:几千年过去了,世道人心进步了吗?现代书籍浩如烟海,文化普及,各专业的研究务求精密,皆远胜于古人,但是对真理的认识突破了多少呢?如此等等。

    她曾说过,人需要锻炼,而受锻炼的是灵魂,肉体不过是中介,锻炼的成绩只留在灵魂上;灵魂接受或不接受锻炼,就有不同程度的成绩或罪孽;人死之后,肉体没有了,但灵魂仍在,锻炼或不锻炼的结果也就仍在。她的结论是:“所以,只有相信灵魂不灭,才能对人生有合理的价值观,相信灵魂不灭,得是有信仰的人。有了信仰,人生才有价值。”

    信仰的实质在于不管是否确信灵魂不灭,都按照灵魂不灭的信念做人处世,好好滋养精神。孔子说“祭神如神在”,一个人若能事事都怀着“如神在”的敬畏之心,就可以说是有信仰的了。杨先生指出:“许多来自社会各界的精英人士都重物质而怀疑看不见、摸不着的‘形而上’的精神境界。下一代的年轻人,是更加偏离‘形而上’境界,也更偏重金钱和物质享受的。这显然是代表这一时代的社会风尚。”凡是对我们时代的状况有深刻忧虑和思考的人都知道,杨先生的这番话多么切中时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戌:早期王权的象征

    王者,一国之主。其形三横一竖,为何这样的构形?汉字早期在表达这个王字时,以器具“戉”的象形来指代“王”,表明了“戉”即“王”的含义。不过这个原初的字义,似乎很快就被淡忘了。两周到西汉时期对“王”字的解释,臆断成分很重。孔子曰:‘一贯三为王’。”董仲舒曰:“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孔子和董仲舒都没有将这个字解释准确。

    甲骨文的发现,为推定“王”字的本初意义提供了证据。文史学家吴其昌说,戊、戉、戍、成、咸诸字皆由石斧的形状演化而来,其锋刃左右旁向者衍为上述各字,其锋刃向下时则衍为工、士、壬、王诸字。这个斧头的形状,居然造就了如此多的字形,斧头的方向判定了字的意义,让我们见识了古人造字的意趣。考古学家林沄有专文《说王》,论“王”字本像无柄且刃缘向下的斧钺之形,本表示军事统率权,后来这军事统率权的象征演变为王的权杖。

    戉( )的象形,是王字定形的基础,这已经成为古文字学家的共识。历史学家徐中舒也说戉的写法,“像刃部下向之斧形,以主刑杀之斧钺象征王者之权威”。甲骨文存在的商代,钺已经是青铜质,而戉字的出现却是更早时代的事,良渚文化陶器上的刻画就是证据。良渚文化玉戉的背后,也许已经有了王权的定义吧。

    戉这个字,可以给相关的字形字义更多的提示。有研究者论“辛”,说最早的甲骨文“辛”,是一把执行最严厉刑法的割人肉用的锋利小刀,三面有刃,字的下尖或左偏或右偏,表示刀锋歪斜,类似雕刻刀。这样解释其实并不到位,“辛”( )的字形其实是一柄刃部向上的戉,下面那个尖尖其实是柄,刃在上方,那些学者显然是将它认倒了。

    再看看带有“辛”字根的“辟”( ),甲骨文写成用戉砍掉了一个人的头的样子,所以这是一种极重的刑罚,砍头,古代谓之“大辟”。王是下达或者执行“大辟”的主体,所以王又有了“辟”这样奇怪的代称,这与用戉代称王的意义是一样的。《诗经》中有辟王,如《大雅·棫朴》有“济济辟王,左右趣之。济济辟王,左右奉璋”,这里说的“辟王”,就是周天子。汉代贾谊《新书·审微》说到这样一个故事:卫侯要朝见于周天子,掌管接见事务的周行人问他的名号,说是叫“卫侯辟疆”。周行人郑重地对卫侯说,辟为天子之号,诸侯是用不得的。卫侯不得已临时更改了自己的名字,如此天子才接受了他的朝见。

    古人将天子、辟、璧相提并论。辟之名,可以是天子,也可以就是璧。金文璧( )字恰恰是借用了辟字的字形,借形亦借义,只是在字下加了个“玉”。璧是献给天子的,璧因此有了天子的称名“辟”。璧是由辟而来,辟即为戉。在红山文化、大汶口文化和良渚文化中,都发现过璧形戉,也许透露出了一个信息:璧与戉之间本来是可以画等号的,都是王权的体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菊痴

凌鼎年

    菊花种类繁多,黄白红紫,不胜枚举。唯绿色菊花极为少见,而绿色品种中,“绿荷”花朵最大,绿意最浓,一向被认为是菊之上上品。

    大凡名贵品种都娇气,“绿荷”也是这样,极难培植;只有少数大公园才有这种品种,其珍贵显而易见。私人有“绿荷”品种的更不多见,但老菊头有。

    说起老菊头这个人,可算一怪—一他一辈子单身独居,仿宋代名士林逋“梅妻鹤子”,自谓“菊妻菊子”,爱菊爱到如醉如痴的地步。

    他家屋里屋外全是菊,什么“帅旗”“墨十八”“绿刺”“绿水长流”“枫叶芦花”“凤凰转翅”“贵妃出浴”等等,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菊展。上百品种中,老菊头最珍爱的自然是“绿荷”。也真有他的,那盆绿荷被他养得高不盈尺,枝不过三,棵壮叶大,底叶不焦,每枝一花,同时竞放;花绿如翡翠,花大似芙蓉。远观,绿溢盆沿,花叶难辨;细瞧,苍翠欲滴,绿意可掬。此花乃老菊头命根子也。

    据传闻,此绿荷品种出自清廷御花园,所以老菊头一向以拥有御菊亲本、正宗绿荷而自傲。他脑子里只有菊花,别的一概不管不顾。他每见报上登有菊展消息,必自费前往。一到菊展,必先寻觅有无绿荷品种展出。若有,他必赏看再三,临走必甩一句:“非正宗绿荷!”言语间,洋洋得意之情难抑。回家后对那棵绿荷愈发爱护。

    老菊头虽爱菊,但最烦别人要他参加什么花卉协会,似乎一入会,绿荷名菊就难保了。老菊头为了保存这棵正宗绿荷,可谓煞费苦心。这绿荷品种他每年只种一盆,绝不多种。他年年插枝,成活后选取一棵最壮实的保留,其余的连同老根一起毁掉,以免正宗不正。

    老菊头的这盆绿荷犹如邮票中的孤票、古籍中的善本,使得许多菊花爱好者垂涎欲滴,好多人千方百计想得到它,但任你软的硬的,一概碰钉子。

    多少年来,他家的菊花只准看不准要。谁若不识相,开口向他要一盆,或想动脑筋分个根,剪一枝什么的,那他必不给你好脸色看,随你是什么人,一律如此。

    秋天的时候,老菊头的侄女带着一莫俊潇洒的青年来看望他。老菊头向来把侄女当亲女儿待的,见侄女有如此一表人才的男友,自然欣慰万分,于是不免多看了几眼。这一多看,老菊头发现这青年很面熟,想了很久,他终于记起来了,这青年就是曾劝他加入县花卉协会最起劲的那位,对了,好像他还是公园的什么技术员。想到此,老菊头立即警觉起来,遵神经末梢也像长了眼睛似的,防贼似的注意起了这青年的一举一动。

    好啊,耍手段耍到我侄女身上来了。看来和我侄女谈朋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有了这想法后,老菊头对侄女也有了三分戒心。

    有天半夜,老菊头放风雨声惊醒,他放心不下那盆绿荷,披衣到天井里把绿荷搬进屋,不料地湿,脚下一滑跌了一跤。老菊头怕摔坏绿荷,倒地时为了护住绿荷,自己跌得很重,痛得爬都爬不起来。过后一检查,是尾骨骨折,需卧床静养。

    于是,照顾老菊头、照看菊花的责任,自然落到了他侄女身上。老菊头对侄女的热心生出了几分怀疑,他怕有意外,索性叫侄女把绿荷搬到他床前。慢慢地,这盆绿荷不如先前精神了。

    第二年春上,绿荷虽然长出了几个新芽,但嫩嫩的绿芽的。侄女几次提出搬到天井里晒晒阳光,老菊头终因放心不下,坚持不肯。后来,眼看这盆绿荷快要活不成了,老菊头才无可奈何地同意搬到天井里。可刚搬出去,他就本能地感觉到侄女的男友也在天井里,急得大叫搬进来,慌慌地细数着那仅有的几个芽,看缺了没有。

    终于,绿荷一缕芳魂去矣。老菊头倾注一生心血养护的所谓御菊亲本、正宗绿荷就此绝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赝品

姜铁军

    鸿图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王利在北湖边上看中了一块地皮。在市规划局工作的朋友告诉他,按照规划,北湖很快就要修建地铁,到那个时候,这里的地皮可就值钱了。地皮值钱了,房子价格还不上涨吗?王利当然会算这笔账,决定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胜帮忙给协调协调。想请黄胜吃饭,在酒桌上谈这件事情。被黄胜一口回绝了:“中央有八项规定,反对大吃大喝,你就别费心了!”说完就把电话挂断。

    王利没想到会碰一鼻子灰,心里想,一定得想个办法让黄胜帮忙。于是托人打听黄胜喜欢什么。很快,那人给王利打来电话:“黄胜喜欢收藏瓷器。”王利说:“我知道了。”放下电话,王利就在心里琢磨,送黄胜什么样的瓷器好呢……

    过了几天,王利通过一家快递公司给黄胜寄来一只瓷瓶。王利给黄胜打电话说:“黄局长,这个瓷瓶是清朝的粉彩,你好好留着吧!”

    黄胜明白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点点头,说:“地皮的事你听信吧。”

    第二天,黄胜叫自己老婆拿着这只瓷瓶,来到市文物鉴定所,请瓷器专家做鉴定。瓷器专家仔细看了看,说:“这个粉彩是假的。”黄胜老婆立马火了:“这不可能,你是不是鉴定错了?”瓷器专家害怕自己看走了眼,急忙找来所里另外两位专家,共同又鉴定了一次,出具了鉴定书:赝品。

    黄胜看着文物鉴定证书,给王利打电话,说:“我这地方小,没地方放你送的东西,把那只瓷瓶拿回去你自己收藏吧!”王利赶忙说:“拿回来多不好,你不喜欢就拿到拍卖公司卖了吧!”听到这话,黄胜鼻子差点气歪了,这么个破瓷瓶,还要去拍卖,拿我不识数是不?“啪”地一声把电话摔了。他老婆说:“这样也好,拿拍卖公司拍卖也卖不了几个钱,拍卖公司会给我们作证这是个赝品,省得他反咬我们一口,说拿了他的粉彩不给办事,败坏我们。”黄胜连连点头:“有道理,有道理。”

    黄胜就把瓷瓶拿到了拍卖公司参加拍卖。拍卖公司的规矩是,只要有客户拿来东西我就负责拍卖,不保证东西的真假。责任是买家自负。他们也有鉴定师,看了黄胜拿来的瓷瓶,笑着说:“这东西还值得来拍卖吗?怕是不够手续费的。”黄胜心里很恼火,脸色十分难看。拍卖公司鉴定师问黄胜:“这个瓷瓶拍卖底价是多少?”黄胜没好气地顺口说:“五万。”

    到了拍卖那天,不少人来参加竞拍。

    黄胜拿去的粉彩瓷瓶五万开价,马上有人加到六万,接着被人叫到十万。而后一路攀升,最后被一个买家以九十八万元买走。

    黄胜从拍卖公司拿到这笔钱的时候,自己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投桃报李,黄胜给王利开了绿灯,让他以低于市场很多的价格拿到了北湖那块地皮……

    事后有人举报,说黄胜受贿,收了房地产商的粉彩瓷瓶,以地皮做交易。

    纪委派人找黄胜谈话。黄胜说,王利送给自己一只粉彩瓷瓶不假,就是朋友间的互赠,根本就是一个赝品,不值钱。他拿出了市文物鉴定所的鉴定证书证实自己说的都是实话。纪委又派人到拍卖公司了解情况,拍卖公司证明粉彩瓷瓶确实是一只赝品,值几百元钱。至于买家愿意出高价买走,那是买家的事,谁也管不着。买家看走眼的事在拍卖的时候经常发生。

    黄胜没受什么处分,事情过去了。

    现在,那只瓷瓶就放在王利家的卧室里,他当痰盂用。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老八杂

迟子建

    丢丢的水果铺,是老八杂的一叶肺。而老八杂,却是哈尔滨的一截糜烂的盲肠,不切不行了。

    老八杂不是街名,而是一处棚户区的名字。这是一带狭长的房屋,有三十多座,住着百余户人家。房子是青砖的平房和二层的木屋,有七八十年的历史。它们倚着南岗的马家沟河,错落着排布开来,远远一望,像是一缕飘拂在暮色中的炊烟。这儿原来叫四辅里,只因它芜杂而喧闹,住的又多是引车卖浆之流,有阅历的人说它像“八杂市”。因有过“八杂市”和“新八杂市”,人们就叫它“老八杂市”。不过缀在后面的“市”字有些拗口,时间久了,它就像蝉身上的壳一样无声无息地蜕去了,演变成为“老八杂”。别看老八杂是暗淡的,破败的,它的背后,却是近二十年城市建设中新起的幢幢高楼。楼体外墙有粉有黄,有红有蓝,好像老八杂背后插着的五彩的翎毛。

    老八杂的清晨比别处的来得要早。无论冬夏,凌晨四五点钟,那些卖早点的、扫大街的、开公交车的、卖报的、拾废品的、开烟铺的、修鞋的、打零工的,纷纷从家里出来了。他们穿着粗布衣服,打着呵欠,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到了夜晚,他们会带着一身的汗味,步态疲惫地回家。别看他们辛劳,他们却是快乐的,这从入夜飘荡在老八杂的歌声中可以深切地感悟得到。

    老八杂的人清贫而知足地活着,它背后那些高档住宅小区却把它当成了眼皮底下的一个乞丐,怎么看都不顺眼。春天的哈尔滨风沙较大,大风往往把老八杂屋顶老化了的油毛毡和院落中的一些废品刮起,树静风止时,那些沿河而行的人,就会看见哈尔滨这条几近干涸的内河上,一带垃圾缓缓地穿城而过,确实大煞风景。

    老八杂除了在风天会向城市飘散垃圾,它还会增加空气的污染度。由于这里没有采暖设施,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要烧煤取暖,烟囱里喷出一团团的煤烟,逢了气压低的日子,这些铅色的烟尘聚集在一起,呛得人直咳嗽,好像盘旋在空中的一群黑压压的乌鸦。还有,由于电线的老化,这里火灾频仍,而老八杂的街巷大都逼仄,消防车出入困难,一旦大火连成一片,后果不堪设想。

    改造老八杂,势在必行了。

    政府经过多次论证,下决心要治理这处城市的病灶了。工程立项后,实力雄厚的龙飘集团取得了对老八杂的开发权。丁香花开的时节,他们就派人来对现有住户的住房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并将动迁补贴的标准公示出来。如果不回迁,按照每平方米两千五百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回迁,每平方米要交纳四百元的小区“增容费”。也就是说,将来你若想在老八杂生活,即便是住原有的房屋面积,每户至少也要交纳两到三万元,人们对此牢骚满腹。

    卖烧饼的张老汉说:“我住旧房子住服帖了,不想挪窝啊!我进了鸟笼子,被他们给吊在半空了,还得倒贴钱给他们,我疯了?

    开发商设计的住房是沿马家沟河的四幢高楼,在高层住宅的下面,有三层的会所和两层的游泳馆。其余的地方种花种草,设置健身器材。

    尚活泉说:“我天天在外出苦力,晚上回家时腿都软了,那些健身器材,谁他妈用啊!”

    王来贵说:“这地段的房价如今涨到四千块一个平方了,他们才给我们两千五,这不是打发叫花子吗?

    “我们这里一百多户连一栋楼都使不了,名义上是给我们改善条件,其实他们是靠我们的地皮发横财,咱们可不能上当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有人嫌住在高楼里不接地气,人会生病;有人嫌自家赖以为生的架子车没处搁,耽误生计;还有人嫌坐电梯头晕,等于天天踩在云彩上,不会再有好胃口了。

    动迁通知在六月份就张贴出来了,限老八杂的人在七月底以前,必须迁出。但大家不为所动,一如既往地过着日子。

    老八杂的人,但凡遇见难事,都爱凑到丢丢那儿请她拿个主意,虽说她是个女人,但却是老八杂人的主心骨。

    丢丢四十出头,长脖子,瓜子脸,细眯的小眼睛,喜欢戴耳环和梳发髻。喝松花江水长大的女孩,大都有着高挑的身材,丢丢便是。她有一米七,双腿修长。她的小腿圆润,大腿结实却不乏柔美,似乎你摆到她面前一双舞鞋,她就能踮起脚尖,轻盈地起舞。丢丢有着男人一样的剑眉,可以看出她性格的凌厉和豪爽;她又有着敦厚的嘴唇,让人能感觉到她为人的厚道。

    老八杂那些暗淡破旧的房子,据说是旧哈尔滨的“马市”。那时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是马车,“马市”也就兴起了。“马市”在,就有养马人。有了养马人,就要有娱乐。老八杂现存的半座米黄色的小楼,过去就是舞场,是一个俄国商人开的。它位于老八杂的腹地,主人就是丢丢。

(节选自中篇小说《起舞》)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