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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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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杭州市锦绣中学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下列各题。

    ①每年春天和秋天,人类会惊奇地仰望着天上那些成群结队、遮天蔽日而又神秘莫测的旅客——候鸟。经过亿万年的自然进化,候鸟形成了每年在繁殖地与越冬地之间沿相对固定的路线往返迁徙的独特习性。全世界9000多种鸟类中,超过三分之一的鸟都是候鸟,每年迁徙的候鸟数量可达100亿只以上。

    ②同一季节,随着纬度的改变,气温会产生梯度性的变化,特别是北半球的大块土地在冬季被冰雪封盖,欧亚大陆和北美洲的许多鸟类不得不越过赤道,飞到南半球越冬。正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候鸟的迁徙路线都呈南北方向,在北半球尤其明显。

    ③人们用多种方法观测候鸟的飞行路线,如望远镜观察、雷达探测、给鸟涂颜料和环志等,其中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是环志法。环志法是将金属或塑料做成脚环(或颈环、翅环),刻上环志国家、单位和编码,将环固定在候鸟的腿部(或其他部位),做好记录,将鸟放飞后,期望通过再次观测到它或回收脚环,这样能更好地了解被环志的鸟儿迁徙的时间、路线等数据。随着卫星应用技术的发展,科学家也在探索在大型候鸟身上安装小型无线电信号发射器,通过定向接收机接收信号来观测候鸟的行踪。

    ④经过长期监测,鸟类学家认为全世界候鸟迁徙路线主要有以下几条:东亚——澳大利亚、中亚——印度、西亚——东非、黑海——地中海、大西洋——美洲、密西西比——美洲和太平洋——美洲。这些迁徙路线就如一条条“高速公路”,任由鸟儿们飞来飞去,前往各自的目的地。

    ⑤在迁徙的过程中,鸟类展示了非凡的智慧。硫磺鹀是美国东部随处可见的一种鸣禽,每年秋季,它们都会飞行3800千米,到达越冬地——墨西哥南部、巴拿马等地。让人惊奇的是,它们是以星星为标记进行迁徙的。具体用来判断方位的是北极星中心约35°以内的北方天空,也就是说,在这个区域的大熊座、小熊座、天龙座、仙女座、仙后座等都是它们的路标,其卓越的导航本领让科学家惊叹不已。白颊林莺,从加拿大迁往南美洲时需要面对飞行路线的选择:如果沿着美国海岸南下,经墨西哥、中美洲再到南美洲,就会减少死亡的可能,但路途遥远。然而,这些小鸟的选择是直接勇敢的飞越大西洋,并有规律地停留在大西洋和加勒比海的某些岛屿上休息。另外,白颊林莺还会选择好的天气和合适的风向,以使旅途更舒适,真是有勇有谋。

    ⑥对候鸟来说,迁徙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有乐趣。它们在迁徙途中要遇到许多想象不到的困难:飞过大洋、翻越高山、穿越云层、迎着暴风雨、遭遇天敌,还有被人类捕食的危险……比如从英国出发的家燕,首先飞越英吉利海峡,穿过法国的比利牛斯山脉,跨过地中海,途经撒哈拉沙漠,再抗击热带风暴的袭击,抵达刚果的雨林,最后到达南非。经过超过10000千米、长达4个月的旅程,只有大约一半的成年个体能够存活下来。这是多么悲壮的旅程啊!

    ⑦迁徙无疑是候鸟生活中最大的“冒险事业”,每年都会有无数的候鸟永远无法到达它们的目的地。但是,它们仍然会沿着一定的路线,春来秋往,从不失信。迁徙对候鸟来说,是使命,是责任,是一种承诺。

(选自《百科知识》,有改动)

(1)、根据选文内容填空。

选文②—⑥段从候鸟迁徙的原因、①、候鸟迁徙的路线、②、③五个方面依次介绍了候鸟迁徙的知识。

(2)、第①段画线句子使用了哪种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3)、对选文内容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选文中“高速公路”“冒险事业”等词,使说明显得生动而有情趣。 B、随着卫星应用技术的发展,有些国家的科学家已经通过定向接收机接收信号来观测候鸟的行踪。 C、白颊林莺在选择飞行路线时显得有勇有谋,它们选择直接勇敢地飞越大西洋,还会选择好的天气和合适的风向。 D、作者对候鸟迁徙中表现出来的勇气、守信、责任是肯定和赞美的。
举一反三
阅读何慧娟的散文《父亲和他的二胡》一文,完成题目。
        ①我家的墙上挂着一把二胡,那是我上小学时父亲的一个朋友送给他的。没事的时候,父亲总喜欢从抽屉里取出珍藏的松香,点着了仔仔细细滴在琴筒上,就开始了他的“二胡独奏”。父亲最喜欢拉苦音慢板,偶尔也拉几曲草原民歌,那种很容易让人想起蓝天、白云、草场、马群的调子。有时候,父亲在一边拉,我就在一边跟着哼唱,每当唱到“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时,父亲的身子随悠长的调子晃动着,眼睛却从窗口望出去,一直望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仿佛那里真有葱翠碧绿的千里草原,有云絮,有羊群,有清澈畅亮的河流……
        ②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喜欢父亲的二胡了,我甚至慢慢地开始怨恨父亲,恨他一辈子没有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只会守在家里拉拉二胡看看书,做一副悲天悯人状。特别是高考落榜后,我更是烦透了父亲,每当他拉起二胡,我就心烦意乱,嚷着“难听死了”,不许他拉。直到有一天,父亲的朋友来了,我竟当面让他把二胡拿走。父亲一下子把二胡抱在怀里,生怕被人抢走似的,嘴里喃喃地说:“不能拿!不能拿!”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的朋友,仿佛向朋友求助似的。从那以后,父亲当着我的面再也不拉二胡了。
        ③后来我就离家走了。日子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十多年。
        ④一天下午,在我居住的机关大院,突然响起了悠扬的二胡声,那如泣如诉的苦音慢板,让我依稀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人们惊异于演奏者的技艺,纷纷涌到院子里向飘出声音的窗口张望着、探寻着。我忽然心里很激动,由那浑厚、朴质的声音,我想到了父亲,想到父亲年轻时拉二胡的神态、眼神,心中很是懊悔。父亲的一生很凄苦,一个人拉扯着我既当爹又当妈,我年纪小不懂事,父亲只能借拉二胡排遣他无人能解的苦闷和孤寂。而这唯一的爱好还不被我理解。我突然生出一种要急于回家的冲动,我很想执着父亲的手,恳切地求他原谅,然后再为我拉上一段苦音。
        ⑤在一个亮丽的深秋下午,我回到了久别的父亲身边,父亲惊喜地望着我,拉了一曲又一曲。后来父亲告诉我说,有个乐器班看上了这把二胡,随父亲出价要买。父亲说送二胡的人已经死了,这是故人唯一的纪念,他要带到棺材里。我动情地握着父亲的手,急切地说:“对,不能卖!不能卖!”
        ⑥父亲的眼里有一种晶莹的东西一闪一闪的,他慈爱地望着我,所有亘在我与父亲间的隔膜在这一瞬间都冰消雪融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还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倾听着什么。父亲通常一个人不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

    一个人是会老的。皱纹宛如屋檐上生满绿绣的青苔,上面摇曳着荒草。老人头发花白,牙齿脱落,身边斜靠着一根锃亮的竹拐杖。那样子像是一部接近尾声的黑白电影里的旧镜头。阳光不老,新鲜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泪水爬出我的眼帘,阳光使它格外的晶莹,如针芒般的阳光深深刺伤着我。阳光无影无踪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们也最多。冬天里,阳光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地,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开始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的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了……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毕毕剥剥,满嘴流油。通常,他们都以为这儿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是人间的天堂。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是无数把叮当当的小郎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捂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

    我想父亲,包括一些老人们,在他们的人生的暮年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太阳底下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的秘密:一定是额头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在阳光下抚慰;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或许往事已经堆积得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曝晒一番;抑或身上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与打通,才会使他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他们想得更远,无边无际的黑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因为,不仅一颗晦涩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如父亲肉体生命的消逝正如阳光的消逝一样。

    “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诗句。写这诗的巴尔蒙特这时仿佛就象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他身上泛着金黄的绒毛。的确,阳光可以渗透所有的语言,但无法谛听;阳光像一块黄金可以让人贪婪地攫取,但无法永远占有;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朵,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剩下的你只有看看的份了!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余,纤毫毕现;阳光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这些人们都可以看到,因此也体会出阳光本身充满的慈祥、温暖、仁爱和平静。果然,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张陌生而嘶哑的喉咙。那陌生的嘴角牵动乡村的最后一缕阳光,仿佛是在向阳光做着永别。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但丁说:“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神曲•天堂》)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就显得一派苍茫。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留守乡村的爷爷

蒋曼

    孩子的爷爷在乡下,八十多岁了,嗓门宏亮,身体硬朗,还能参加各种劳动。他似乎从未有退休打算,每天都很忙碌,忙着照顾他的鸡、鸭、蔬菜和庄稼。

    前不久,接他到城里住过几天,可他老是记挂着乡下:菜该灌肥,该撒点草木灰,寄养在邻居家的看门狗还是天天回来睡,水沟要刨刨,不然树苗的根要烂了,母鸡们都下蛋在山上,便宜了黄鼠狼。在他的土地上,有太多需要他的物和事,从未有被生活丢弃的感觉。

    从孩子的爷爷身上,我看到这样一个老人,面目黝黑,衣衫褴褛,在与土地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大自然慷慨地把尊严和自豪传给他,二十四节气镌刻进他的血脉,知道什么时候劳作,什么时候休息。

    平常日子,他会仔细地安排家里地里的活计。菜长出来了,鸡长大了,就在它们之间编一道竹篱笆;赶场时,买点不常见的菜苗,种出来,看着都感觉稀奇。天燥地旱,他不着急:"没啥,油菜今年长得好,天干油分足。"如有阴雨,他也会安慰家里人:"稻子灌浆的时候,雨水多,不空壳。"某年洪水来犯,他也如此淡定:"这土肥沃啊,明年又种嘛。"数十年与土地亲密相守,其经验足够让他从容不迫。

    乡村老人对死亡有一种独特豁达,生死本是自然轮回,荣衰不只是庄稼和草木。爷爷能在一岁一枯荣的山野田间洞悉生命秘密。在乡村,死亡从来不是禁忌,到了高龄岁数,他们会早早地请来风水先生,选好墓地,准备好寿木,放在堂屋里,每年会亲自刷一遍漆,红色的或者黑色的,平时用来储存需要干燥的粮食,最后,存放自己。

    孩子的爷爷喜欢种树。我老公考上大学,他高兴地在村里小学种下一排香樟树,现在还都郁郁葱葱,生长在已被废弃的小学校里。我们结婚时,他建议我们种一棵树,然而在水泥森林的城里,连人都难以安顿,我们在哪里可以种下属于自己的树呢。

    有了小孙女,爷爷说:"我在乡下给孙女种了棵香樟树,以后她大了,树也大了。"爷爷说不来动听的话,小孙女却记住了爷爷的礼物。这个城市出生的孩子,从此与遥远的乡村老家有了心灵相通的所在:一棵树,一棵和她一起成长的树。

    有一次,我们回老家时,女儿终于见到了这世界上属于她的那一棵树。爷爷领着孙女,骄傲地走在自家的土地上,满怀一个勤劳庄稼人的自豪感,大声地告诉孙女:"这地是我的,也是你的,小池塘是你的,大公鸡是你的,坡上的柏树全是你的,那只叫团团的狗也是你的……"

    不由地凝神驻足,聆听又感动。我们给了孩子生命,留守乡村的爷爷则给了她广袤而丰盈的故乡,豁然开朗,哀而不伤。

(摘自2016年5月《长春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①皇帝亲自带着他的一群最高贵的骑士来了。两个骗子每人举起一只手,好像拿着一件什么东西似的他们说:“请看吧,这是裤子!这是袍子!这是外衣!……这些衣服轻柔得像蜘蛛网一样,穿的人会觉得好像身上没有什么东西似的——这也正是这些衣服的优点。”

    ②“一点儿也不错。”所有的骑士都说。可是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因为什么东西也没有。

    ③“现在请皇上脱下衣服,”两个骗子说,“好叫我们在这个大镜子面前为您换上新衣。”

    ④皇帝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脱下来了。两个骗子装作一件一件地把他们刚才缝好的新衣服交给他。他们在他的腰周围弄了一阵子,好像是为他系上一件什么东西似的——这就是后裙。皇上在镜子面前转了转身子,扭了扭腰肢。

    ⑤“上帝,这衣服多么合身啊!裁得多么好看啊!”大家都说,“多么美的花纹!多么美的色彩!这真是一套贵重的衣服!”

    ⑥“大家都在外面等待,准备好了华盖,以便举在陛下头上去参加游行大典!”典礼官说。

    ⑦“对!我已经穿好了,”皇帝说,“这衣服合我的身吗?”于是他又在镜子面前把身子转动了一下,因为他要使大家觉得他在认真地观看他的美丽的新装。

    ⑧那些托后裙的内臣都把手在地上东摸西摸,好像他们正在拾取衣裙似的。他们开步走,手中托着空气——他们不敢让人瞧出他们实在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

    ⑨这样,皇帝就在那个富丽的华盖下游行起来了。站在街上和窗子里的人都说:“乖乖!皇上的新装真是漂亮!他上衣下面的后裙是多么美丽!这件衣服真合他的身材!”谁也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什么也看不见,因为这样就会显出自己不称职,或是太愚蠢。皇帝所有的衣服从来没有获得过这样的称赞。

    ⑩“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啊!”一个小孩子最后叫了出来。

    ⑪“上帝哟,你听这个天真的声音!”爸爸说。于是大家把这孩子讲的话私下里低声地传播开来。

    ⑫“他并没有穿他么衣服!有一个小孩子说他并没有穿什么衣服啊!”

    ⑬“他实在没有穿什么衣服啊!”最后所有的老百姓都说。皇帝有点儿发抖,因为他似乎觉得老百姓们所讲的话是真的。不过他自己心里却这样想:“我必须把这游行大典举行完毕。”因此他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他的内臣们跟在他后面走,手中托着一条并不存在的后裙。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最后一堂语文课

曾颖

    ①对于我们这些家电专业的学生,语文课颇有点儿像火锅边放的瓜子,可有可无。但黄老师并不这么看,他说:“即使你今后是一个修电视机、收音机的,多知道一点儿祖先传下来的文字之美,也是没有坏处的!”

    ②这句话与其说是开导学生,倒不如说是在开导自己——作为一位老语文教师,他像一个上错了船的游客,明明是要到上海,却被拉到了湖北,那种不安与不甘可想而知。

    ③黄老师上课,可以用一个“酷”字来形容。他通常是左手捻一本语文书,右手揣在裤兜里,上半身最常穿的,是一件蓝底却洗得灰白,看着旧却很齐整的中山装,头发散着灰白的光泽。老师年轻时,应该是帅气的,这种帅气,穿透岁月,留在他的眉眼、言辞和举手投足之间。

    ④黄老师上课,通常是不怎么看课本的。他要讲的课文早已烂熟于心,张口即吟,抬手即写,举手投足间,有一种不容阻断的气韵,即使平常最不喜欢学习的同学,在那抑扬顿挫的诵读和讲解中,也体会到了文字的美感与魅力。

    ⑤然而,走得最急的总是最美的时光。当我们度过漫长的暑假升到二年级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喜爱的语文课,已离开了课程表。

    ⑥关于语文课的取消,有多种传说。有说是因为新近要开电工基础等专业课程,有说是因为黄老师的语文课有喧宾夺主之嫌,还有阴谋论说学校教导主任原来也是教语文的,想来接手过把瘾。不管哪一种原因,都指向了我们并不情愿的结果。于是我们展开了一场有声的反抗,开学第一堂课,不知是谁发起,整个教室里哼起了《国际歌》的旋律,就像某电视剧里苏联战俘们在德国军官视察时的场景,不动嘴,只是让声音在喉头低沉地哼。这种声音整齐地汇聚在一起,其震撼和共鸣的感觉可想而知,无怪乎电视里那位不可一世的德国将军,感到了无比的恐惧。

    ⑦我们那位无辜的不知就里的电工基础老师,神经当然没有将军那么粗,被墙一样厚重的歌声一挡,仿佛头撞在岩壁上的小鹿,负痛仓皇逃去。不一会儿,班主任、教导主任、副校长闻风而来,消防车一般匆忙而焦急。

    ⑧从校领导到班主任,一个个轮番上阵,从学校的办学宗旨,到专业课程设置的紧迫性,再到黄老师的健康等,都做了苦口婆心的解释。为了增加可信度,还特意安排黄老师回学校一趟。

    ⑨那天,黄老师依旧穿着那件熟悉的旧衣服,只是头发和脸上的皱纹似乎更白更深了些。9月的阳光,在他身后,把他镀成了一个披满金光的雕塑。他几乎是以背诵的样式,重述了学校希望我们的一二三四。同样的内容,被他一说,我们毫无排斥感地完全接受了。

    ⑩接下来,他又说:“同学们,听到你们为挽留语文课……所做的,我感到……万分……荣幸。我很荣幸,你们通过我,看到了文字之美、文化之美。但我的学养有限,只给你们开了一扇小小的窗,你们通过这扇窗,看到一点一滴的星空与苍穹,那是一个你完全想象不到的广阔世界。一辈子很长,有很多东西需要坚持!即使你是一个修收音机的师傅……”

    ⑪那是黄老师最后一次在讲台上说话,也是我的最后一堂语文课。

    ⑫但那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是让我把语文和写作,不再当成一门课程,而是将它当成望向世界的小窗的开始。从那天起,三十多年时间,没有一天止息。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时间不等人》,回答各题。

时间不等人

①意识到爸妈老去,是一个模糊而漫长的过程。第一次有这样具体的感知,是十四年前,我出发去济南念大学的那一天。

②舅舅开车送我和我爸去火车站,村子里的街坊邻居都来送行。大家左一句叮咛右一声嘱咐,热热闹闹中,青湿的我意识到自己要去一个遇远的地方,有些茫然,有些期侍,也有些恐惧。

③妈给我准备了六大包的行李,我坚持只带一个皮箱。她像雨前忙暑搬家的蚂蚁,左右摇晃着略显圆润的身体,自顾自地来来回回,连拖带抱,硬生生地把大大小小的包裹都塞进了舅舅的车里。她又叮嘱我爸,哪个包里有贵重的物件,去济南的路上一定要小心照看,别被贼偷了。爸站在一旁一直愣愣地点头,像个没开悟的和尚。

④临行时,妈又要逐一把包裹拆开来检查一遍。她一边拉开一个军绿色大提包的拉链,翻着里面的衣服,一边扭着头跟我说:“你看着,这里面一共有九件毛衣和毛裤,应该够你过冬了。”我敷衍地点了点头。她便麻利地又把拉链拉上,去拆旁边的小包被。“你看,这里面是换洗的内裤,自己记得换。”

⑤来送别的三姨在旁边站首笑,我脸一下子红了,冲妈大声嚷嚷:“哎呀,你别翻了,说了不带不带,跟逃荒似的。”说着,我便转身蹿进车里。

⑥“哪里像逃荒,满嘴胡诌。”妈见我恼了,笑中有些歉意,旋即又笑哈哈地招呼着亲威邻里。她天生一张鹅蛋脸,嵌了一双类丽的大眼睛,笑起来背巴像弯月挂在满是晚霞的天空中。

⑦记忆中,妈妈平日里特别爱笑,总是隔几米远就能听到地“哈哈哈”的相牌式大笑声,也不知道那些贫乏的日子中,哪里能冒出来那么多让地开心的事。

⑧车快发动了,妈突然大喊了一声:“糟了糟了,到底是忘了东西。”我和爸还在恍神中,她不知何时已经跑进了院子,又跑了回来,手里拎着一大袋子煮熟的花生。她一只手托着袋子从车窗递给我说:“差点就忘了。刚刚煮好的,别烫着,带着路上吃。”

⑨热腾腾的花生冒着热气,蒸得我眼前发白。妈的脸挤进了车窗里,我望着地,竟感觉有些陌生。

⑩十八年来,这似乎是我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她,看她的脸。地的眼角已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曾经光滑的颈头已藏不住淡淡的褶子,右耳的樊边几缕青丝也已成了白发。我望着她,妈也凝望着我,我在她泪眼汪汪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个泪眼汪汪的少年

⑪爸说:“走吧,时间不等人。”

⑫车终究还是开动了。

⑬我坐在车里,整张脸贴在车窗的玻璃上,目光透过车窗看妈离我远去,越来越远。地的身影越来越小,我有些困惑,有些懊恼,妈怎么突然变得这样矮小了呢?直到视线里再也看不见她,我才意识到,远去的人原来是我啊,而地只是停留在了原地。

⑭上了火车,爸从成海到济南送我入校。等我安顷好,天已经渐渐暗了,落日刚刚垂入山间,几颗淘气的白星已经急不可待地在湖蓝色的夜幕上眨着眼睛。为了省钱,爸订了当晚回老家的火车票。我送他到校门口的路上,他似乎又想起了些什么,拐弯去了学校的超市,给我在大学刚刚认识的舍友一人买了一袋草果,换个放在大家的桌子上。

⑮在我念大学以前,我与父亲很少交流。每次放学一回家,我最常跟他说的一句话就是:“爸,我妈呢?”

⑯爸爸性格内敛,常常沉默,我并不知道,也从来没有关心过他在想什么。来济南的路上,我们坐了一夜的绿皮火车,老式的火车晃晃荡荡,一直摇晃了七个小时,我与他也就这样彼此沉默了一整夜。

⑰送父亲去校门口的路上,我们依然沉默。那条校园里的小路,我们却走了很久很久。第一次,对父亲,对眼前的这个男人,我心里涌动着一股巨大而微妙的情绪,我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⑱我读过朱自清写他父亲的《背影》,对文中描写的他与父亲在浦口车站分别的场景记忆犹新。

⑲我和父亲走在校园的路上,他在前,我在后,我心里默默念想,这场景与《背彩》文章是多么相似

⑳路并不长,再放慢步子也有终点。送我爸到了校门口,我仍只是缓缓吐出几个字:“爸,路上注意安全。”

㉑爸说:“你先回去吧,我在这儿看着你回去再走。”

㉒我的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只能先转身往回走,一转头,泪就“吧答”掉下来了。

㉓走了几步,我停下往回看,爸依旧在那儿站着,穿着卡其色的夹克,宽宽的黑色裤子,擦得锂亮的黑皮鞋,那是他为了来送我上大学而特意添里的新行头。他一动也不动,我突然有些逃离般地加快脚步往学校里跑,不敢再回头。生怕稍慢一些,自己就要被这离别的悲伤吞噬掉。似乎走了好久好久,我忍不住再次回望他,只见父亲还在那里,只是,他已经变成一个很小很小的人了,我已看不清楚他的模样。

㉔这个男人,曾经是我心中的天地,头顶的日月,远望的山海。而那一刻,我才意识到,他只是我的父亲,一个正在老去的男人。

㉕这一次,是我送父亲,但最后远去的依然景我,停留在原地的,还是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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