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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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第十八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个男人呢?

    男人很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说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他。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的转,给人介绍商品特别热心,还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数倍,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个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苦梅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在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个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苦梅半天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说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原了。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需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账。

    乡下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下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早就知道苦梅的丈夫长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男人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他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的勇于开拓,心灵手巧。 C、巧芋不守本分,在城里经常和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她在超市偷吃话梅被苦梅提醒后,指使人去殴打苦梅,警告苦梅少管闲事。 D、文章结尾,苦梅说:“吃我?酸死人!”这使用夸张的手法,意在强调自己种的苦梅未到成熟季节,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2)、小说中写“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她家只种苦梅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3)、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80年不灭的“中国梦”

——记印度尼西亚华人记者沈慧争

  虽然已是耄耋之年,沈慧争依旧十分关心中国时政。得知习近平总书记与其他6位政治局常委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这位81岁的印尼华人激动地对记者说:“我也去过那里!”   

原来,沈慧争和夫人在一年多前,冒着瑟瑟秋风,也曾参观过这个展览。尽管只是走马观花,但沈慧争依然深切地体会到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苦难之深、斗争之长。“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我对此深感认同。”

沈慧争1932年出生于印尼。19岁时,作为家中长子的他,已是一名华文教师,工作之余乐于向当地报纸、杂志投稿。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沈慧争从广播与报纸中得知中国欣欣向荣的景象,一颗年轻而热诚的心便飞向了神州大地。   

“我申请过回中国定居,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梦想无法实现,”沈慧争的语气中带着遗憾。   

他留了下来,很快就找到了弥补未偿心愿的方法——投身印尼华文教育。虽然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华文在印尼遭禁,华人及华人文化受排挤,但沈慧争继续担任家庭华文教师,坚持华文创作。印尼没了华文报纸,就把文章投到香港、马来西亚和中国内地。   

近半个世纪过去了,经过印尼政府的改革和华人的共同努力,华人的生存空间得到很大改善,华文教育得到政府认可,华语课程普遍开设,甚至到了教师“供不应求”的地步。谈及此,沈慧争十分欣慰:“在传播文化事业方面,我尽了炎黄子孙的责任,也就心安了。”   

沈慧争的第二个梦想是,让自己的子女能回中国接受教育。1965年,印尼右派军人发动大规模排华浪潮,局势突变,人心惶惶。沈慧争想尽一切办法,终于让当时不满lO岁的一双儿女搭上了北归的航班。从此,中国不忸是他的梦之所在,也成了他的情之所系。   

“他们在北京接受良好教育,毕业之后各自成家立业,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沈慧争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他们的成长多亏党和国家的关怀和培养。”   

最令他慨叹的是,数十年里,中国一步步走向繁荣富强,民众的生活随之节节攀高。最初赴中国探亲、采访的年月里,沈慧争常会从印尼购买电器馈赠亲友,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为中目亲友选择礼品成了一件越来越难的事,因为很多东西国内都不缺乏。沈慧争动情地表示:“如果没有强大的中国,我的两个孩子就不会有今天幸福的生活,这是我一生最深刻的感受。我的美梦成真了。”   

2000年,68岁的沈慧争成为印尼华文报纸《千岛日报》资深记者。沈慧争说,以高龄出任记者,是因为他的第三个“中国梦”:增进中国与印尼交流,推动两国友好。   

2001年,沈慧争赴北京采访两会,为印尼华文报业开创先例。此后的10多年间,他多次回国,采访重大事件。   

采访两会时,沈慧争不仅带着相机、证件,胸前还挂着一张北京市政交通卡,成为许多国内外媒体注意的人物。赴汶川采访时,距离大地震不过一个月时间,余震不断。奥运场馆中,他头戴“Beijing 2008”运动帽,胸别奥运纪念章,身背福娃旅行书包,垒神贯注地捕捉新闻,精神头一点都不输年轻记者。世博会期间.沈慧争每天都满负荷工作,整理照片、编写稿件时常到深夜,次日照样神采奕奕。他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反倒告诉年轻同行:“我很有兴趣,而且能有这样的机会回中国采访,我觉得很光荣。”   

沈慧争惊叹于中国的发展,愿将自己的所见所感倾注笔端,与越来越多的印尼读者分享中国日新月异的变化。为了改变一些印尼民众对中国的偏见,沈慧争在报道时始终着力宣传两国友好,“这需要我们长时间的精耕细作。”正是凭着这么一股劲头,他一篇篇地往印尼发回报道和评论。”它们传递了我的,心声,但还远远不能完全表达我对中国的感情。”沈慧争说。   

或许某一天,你会在北京、上海或广州遇到这住白发苍苍、笔耕不辍的老记者。到时候记得停下脚步,和他仔细聊聊“中国梦”。

                                   (选自2013年02月26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

天下一轮春秋月

①当今世界,乱云飞渡,危机四伏,人类仿佛在踢一场找不到球门的球赛。怅然回首,那一瀑穿越了两千多年混沌、彷徨与苍凉的月华,从孔子诞生地尼山的上空静静地流淌下来,几分清朗,几分暖意。

②2500多岁的孔子老得像一尊雕塑,拱手静候在思想隧道的最幽深处。他比苏格拉底年长82岁,比柏拉图年长124岁,比亚里士多德年长167岁。这意味着,中国的孔子以领先西方思想源头“古希腊三贤”的脚步,接举了人类文明的圣火。

③孔子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④“和”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之一,“和谐社会”、“太平盛世”、“大同世界”,是历代儒家的共同理想,是中国梦的滥觞。以“和”为□,中华文明与其它文明友好接驳,没有古希腊文明进程中希波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暴风骤雨,没有罗马天主教十字军东征的腥风血雨,也没有欧洲“五月花”号的凄风苦雨;以“和”为□,儒家主张平等,反对使用武力,中华帝国曾成为调停纷争、震慑强梁,维护世界和平的力量;以“和”为□,张骞出使西域,鉴真东渡扶桑,郑和七下西洋,海上丝路、唐蕃古道,丝绸之路、……海上生明月,儒香传万里;以“和”为□,中华文明雄峙瀚海,引渡异域文明的夜航,马可·波罗、利玛窦、遣唐使踏浪而来。“协和万邦”是共性的“最大公约数”,“和而不同”是个性的“最小公倍数”,如何求“和”,我们今天仍然要向孔子叩教。

⑤孔子是人类的慧根。他指点了中华文明的共有圆心,也开辟了世界文明的东方原点。孔子师先儒而有独创,集大成而有深造,尊古但不守旧,坚守却能应变,创新与包容的禀赋优势成就了儒学的博大精深。其后,孟子、荀子、汉唐经学、程朱理学……直至现代新儒,儒家文明蔚为大观。在东方,它传播到朝鲜、日本等地;在西部,它与佛教文明、伊斯兰文明相生相荣。大约400年前,《论语》等儒家经典就译为法文、英文、拉丁文,影响伏尔泰、马克思等一大批西方思想家;儒家思想在与外来佛教、基督教的碰撞中借鉴吸收,以超强的内敛能力、消化能力、同化能力和愈合能力,守住了中华文化的主流主体,为形成和接续世界文明作出了卓越贡献。

⑥近年来,西方一些机构评选“十大思想家”、“100位影响历史的人物”等,孔子或名列前茅或位居第一;一些国家矗立起孔子雕像,建立了儒学研究机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东门上方,孔子与犹太人先知摩西、古希腊政治家梭伦的雕像并列镶嵌以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几十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曾聚首巴黎,呼吁“以中国孔子的智慧帮助全人类应对21世纪的挑战”……

⑦面对差异与分歧、冲突与动荡,面对霸权主义和恐怖主义灾难频仍、人道主义危机红灯频闪的当今世界,孔子的公平、博爱、和谐理念,能否成为人类的普世价值?蓊郁的儒家文明之树能否让躁动的心灵找到安栖的枝头?

⑧孔子是世界的,但首先是中国的。

⑨先秦时期,儒家学说只是受到某些统治者的青睐,孔子也只是因为个人才干卓越而受到器重,其主张并没有成为当时的统治思想。他只是一勾新月,孤独地发着清辉,甚至是一炳烛光,只能照亮近处,温暖周围。

⑩但光芒自有力量,哪怕微弱。历代仕儒们坚韧不拔、锲而不舍,以微风细雨滋心润物的方式点化冥顽、教化苍生,“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凝成古代君子的品格,塑成中华民族的性格,如长风浩荡,如丰碑凛凛。

⑪两千多年来的时间打造出仁、义、礼、孝、德等诸多儒家元素,写进我们的课本,嵌入我们的名字,镌刻在广袤神州楼阁宅院的门联匾额上,约定在古老国度的家训族规乡风民俗中,流进我们的血液,成为民族道德星空的北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仁爱观,“见利思义”的义利观,“仁义忠信,乐善不倦”的道德观,“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和谐观等,使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绿叶葱茏。

⑫光必有影,丰碑的背后有影随形。

⑬孔子对周礼的尊崇导致了后人对复古循旧的固守,儒家对官本位、权力等级意识的强调禁锢了人的能动性,极端的愚忠愚孝愚贞观念造成对人性的束缚和扼杀;“爱亲”之仁与“利国”之仁往往存在矛盾,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常常出现两难,孔子编经,秦人灭经,汉人尊经,唐人注经,宋人疑经,被焚毁、被打倒、被尊奉、被扬弃,儒家学说命运多舛。许多要素被发扬光大,一些精华被毁灭殆尽,不少糟粕被渲染放大,各种唯心成分如杂草丛生。经过两千年长途旅行的古老儒学,仍需要“洗洗澡”、“治治病”,一掸陈年的积垢。

⑭儒学是人学不是神学,儒教是教化不是宗教。儒家是思想舞台的要角,但不是政治舞台的主角,更不是历史舞台的长角,许多文化责任不能由儒家独担,更不能让孔子全部买单。孔子思想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但不是全部,儒家文明是中华文明的主体但不是全体。只有去伪存真、正本清源,才能还原真实的孔子。

⑮中国是孔子的故园、儒家的摇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就是与中国文化融合的过程。当代中国所遵循的创新理论之所以生机勃勃,是因为其中国文化底蕴深厚,这就是中国特色。如何在波澜壮阔的科技浪潮中绽放思想的光芒,在此起彼伏的战争狼烟中发出文明的信号,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竞争中确立道德的标杆,在全球化进程中建立起精神的里程碑与灵魂的红绿灯,这是儒家的新担当。文过饰非吹毛求疵 , 都是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如果把孔子思想从我们的血管、骨骼中抽空,中华民族就会思想贫血、精神缺钙,中华文明就没有了生命的底色。

⑯青史不泯,经典不老。我们应该高声吟诵民族的经典,就像基督徒读《圣经》、穆斯林背《古兰经》。一个心中没有神圣的民族是没有尊严的民族,一个不珍视自己经典的民族是没有力量的民族。

⑰揣一本《论语》在胸口,人在长河中行进,心在长天里漂洗。回头看月,淡云轻拂,那玉盘上分明写着四个字:光而不耀【1】

(取材于刘汉俊同名散文)

注释:【1】语出《老子》第五十八章“是以圣人……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树 下

铁凝

①自从儿子去北京念大学,一家人得全力以赴供应儿子每月的开销,老于连烟都戒了,哪儿还能挤出取暖的煤钱。又过了些时候,老同学项珠珠从省会调至老于的城市,做了这城市的副市长。自此,老于和家人常在电视屏幕上看见她。

②老于的老婆说,这个女市长和你不是同学么,能不能跟市长说说,给咱们找两间有暖气的房。老于说,怕不好开这个口。此时全家正吃晚饭,老于盯住女儿的双手,手肿着,青一块紫一块的。再看看孩子的耳朵,也冻了。女儿前不久刚参加全省高中组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拿了个第二,回家后她对老于说,她的目标是北大、清华,非这两个学校不考。明年女儿高中毕业,最关键的一年,老于拿什么来支持女儿的关键时刻?也许真应该去找老同学项珠珠市长。

③老于家中无电话,第二天他特意早些上班,趁同事们还没进教研室,他给项市长打了电话。电话里的项珠珠很热情,问老于是不是有什么事找她。这边老于连连说着没事没事真没什么事,声音挺大,就好像谁说有事谁就是诬陷了他似的。那边项副市长说有事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帮忙。这边老于仍高声坚持说没事,只是想见面聊聊。

④这晚老于骑了五十分钟自行车,从城郊赶到项副市长家。在项副市长温暖的家中,项珠珠就穿了一件薄薄的开司米圆领衫。老于一下子意识不到这些,他甚至看不见客厅里都摆列了些什么。房间阔大,地板很亮,果盘里的水果鲜美,杯中的绿茶馨香……这些和老于无关,或者,越是置身此情此景,老于便越要使自己的谈话配得上这气氛和这气氛中的女市长。他于是就谈文学。

⑤他想起中学时的项珠珠是喜欢文学的,初次把陀思妥耶夫斯基介绍给她的正是他老于。果然,如今的项珠珠对文学仍然保持着并不虚假的爱好,她很轻易地就说出了一大串当代作家的名字和他们的小说,并和老于探讨这些作家的作品。老于谈着自己的见解,他发现项珠珠脸上是信服的神态,她的表情使老于很满意自己,当他满意自己的时候便也开始焦虑:房子呢?房子的请求他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开口呢。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却也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法对付自己,心中的另一个老于在同他捣蛋。他的话题越是宽泛,他说出房子的可能就越是狭窄;他谈话的内容越是高雅,他的房子问题就越是俗不可耐;他越是想说出房子的事,就越是说不到房子上去。他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他在点点滴滴、一分一寸地折磨自己枪毙自己,他同情自己又痛恨着自己,可是他必须一直往前讲。

⑥时间已经十一点了,他的事还没说呢,可他已经没有理由再坐下去了。他站了起来,项珠珠也站了起来。以她的经验和洞察力,会猜出他是有求于她的,于是她又问老于真的没有别的事么?没有没有没有真的没有……老于边摆手边大步向门口走,叫人觉得你若再问反而是你对他的不礼貌了。项珠珠没有再问。出得门来,老于的脑子很乱。他解开棉袄领扣,让冷风吹一吹他那燥热的心。他推起自行车在便道上走了几步,站在一棵龙盘槐下。他是来求项珠珠解决两间带暖气的房子的,可他一晚上都说了些什么呀!

⑦他不能再将这请求原封带回家去。他应该说出来,他必得说出来,他鼓动着自己又朝龙盘槐靠近了一点儿,他把这棵树想成了项珠珠,他对着树说出了他那难以启齿的请求。他把满心的重负卸在了这棵树下,然后骑车离开了它。

⑧老于回到家时,已是夜半时分。他站在院子里没有立即进屋,因为他发觉自己又把另一个难以启齿的请求带回了家来:他准备请求老婆和女儿再也别让他去请求副市长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 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梁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无名书店

傅月庵

    旧书店老板有两种,一种是很懂书的,一种是不太懂书的;前者少,后者多。不太懂书的又有两种,一种是售价五折的,一种是售价五折之外的;前者多,后者少。无名书店属于后者。它没有店名,没有店招,只有一个白色亚克力带滚轮招牌,上面用红漆写着“低价书”三个大字,以及“平均约三点三折”的一行小字。每天下午两点之后,老板把它咕噜咕噜推到巷口摆着,路过罗斯福路台湾大学对面汤圆店、吉野家速食店旁的人,都可见到。

    无名书店是台北市少有独栋独户的旧书店,店门口有块空地,还有棵盎然蔽天的大榕树,夏天时绿荫满地,清风习习,理论上景致不差,可惜大树旁一个防火浴缸跟破馊水桶坏了风水,地上许多污渍,因此永远清除不掉,斑斑难数。但无论如何,在寸土寸金的公馆商圈,有此三四坪的空地,还是奇迹,可称福地。因为是福地,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黃昏后,警察纷出巡逻时,无路可躲的流动摊贩们,很有默契地都会涌入此港避风。下班时间顺路闲逛,十有七次,那位忠厚的少年老板很可能正拿着一个便当边吃边跟“难民”聊天。

    少年老板接掌此店不久,大约仅是两年前的事吧。更早的时候,是老板的父亲在经营:“门虽设而常关”,“书虽有而凌乱”,一叠又一叠的新旧中洋文书籍堆得满地都是,从来不整理。店内还有个小房间,更是连叠都不叠,大小书籍随意拋得齐腰高,每次看到总会心动忖思:底下应当有宝!但无论如何,也只敢窥望而不敢进去一游,原因是害怕如同电影中的雨林、沼泽、流沙阵一样,一个不小心,身陷其中,竟将慢慢灭顶……

    老老板其实不老,是个精壮汉子,皮肤黝黑,一口白牙,终年背心短裤,经寒耐暑,非常有性格。他卖书从来不啰嗦,随心情好坏,最贵也就是五折,更多时候,四折三折都敢卖,尤其“汉声精选绘本”,还有低得不像话的“泄愤价”,因为他最痛恨不能分售的儿童套书!有一回跟他闲聊起来,才晓得以往他是专卖进口画册,摄影、建筑、戏剧、旅游、美术……无所不包,在台北圈内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人物,不输“棠雍”、“雅典”等大角色。谁知后来一场水灾,把存书淹去大半,心灰意冷之下,才卖起旧书来的,这也就是店内为何那么多精装画册的由来。

    无名书店地段虽好,老老板的性格经营方式,虽然有趣,却注定人气萧索:这世界上,甘心在霉味四溢、灰尘四起的仄屋里挥汗如雨翻披旧书拼凑上下册者,毕竟不多。这种“卖与识者”的“看天田”景象,一直到了两年前,才总算有了改变。

    少年老板原来是职业军人,据说干到连长退伍。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偶然再到店里时,书是人非事事不同。精壮汉子换成白面书生,让人担心的“流沙房”,清出四面书架,整个店面虽然称不上整齐清洁、本本归定位,但也总算有模有样,空气流通,光线还不错了。第一次跟少年老板买书,是一本1943年上海开明版的朱光潜《文艺心理学》。“老板,这本多少?”我心想这书只怕不便宜。“喔,这是古董书,按厚度跟大小卖的,50元,这样可以吗?”清晰的声音透着一丝腼腆,我则当场傻眼,这种估价方式,这种征询态度,逛了二十几年旧书店,难道我终于逛到“君子国”了吗?后来我才发现,新人新气象,如今书价一律三折,旧版书跟英文书架上则贴有“依厚度及大小计算”的纸条,果然虎父无犬子,照样有趣!

    少年老板的有趣,除了每一笔生意,他都会翻到版权页向顾客说明:“我们这里是按定价的三折计算,这本定价是多少多少,所以是卖多少多少。这样可以吗?”不管生熟,买一次,说一次,绝不偷懒。同时为了怕人找不到老板,他还在左胸口别了个识别证,上面写着“低价书”,所以不写“老板”,我相信,一定是害羞的缘故!

    老实说,无名书店的存书不多,归类得也不算好,糟糟乱乱的,我却很爱去逛,一来是两位老板都很有趣,无论碰到谁,聊上几句,顿觉人间存古意,值得活下去。二来因为书价实在太便宜,来逛的人随手都会带个一两本,许多书,根本还在骑楼里整理,就被卖光了。

    人生贵自适,买书未必为了书,读书也未必为了知。买书卖书,藏书散书,论到底,也不过就是浮生梦尘之一耳,新旧良窳无论,千卷买进终复去,或许,来去之间的“那一点意思”才是更值得挂念宝贵的吧!

(选自《买书琐记》,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穿白衬衫的老黄

陈年喜

    我现在打工的地方,当地人采买生活日用品时使用的背篓非常有特点,竹篾编织,圆筒形,很高,上至肩头下到屁股,方便行走也方便就着地坎歇息,不占双手还能负重。市场上,乡下来赶集的人们都背着背篓。背篓里装着辣椒、白菜、竹笋、李子、葡萄、黄瓜……早市时县城的巷头巷尾,是一片背篓的世界。

    出蓝天菜市场东门往左拐不远,是白马市场,在拐弯的地方,我邂逅了老黄,准确地说是先邂逅了他的一篓黄瓜。这是一篓带着顶花、来自乡下的黄瓜,浑身沾满了乡间的露水。采花的土黄蜂大概离开花蕊不久,嫩黄的花粉溢出了蕊心。

    这是真正的黄瓜,老品种,在很多地方已经失种。一半绿一半黄,黄绿纠缠在一起,咬一口,脆,脆里有一股香。大多黄瓜本来无味,因为这一股香,这黄瓜味道复杂无尽,它不像新式品种,粗而短,无刺,简单。黄瓜的主人穿一件白衬衫,干净、齐整,和市场的纷杂,和他的一篓黄瓜显得很不搭调。“给我来五斤。”我的北方普通话让他一愣:“你一个人吃?”我说是。“黄瓜不过当天,过了就蔫了,二斤够你一天了。”他用老式盘子秤称了二斤给我。那天,知道了他姓黄,家住在有些路程的乡下。

    三天一集,老黄几乎一集不落,卖些别的,多数还是卖黄瓜。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不是本地人,是南方人,因为做生意亏得血本无归,老家回不去了,经人介绍,在这边乡下买了农村的老房子,落了户。没了本钱,种些菜卖。人活着,得吃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有一回喝酒,三杯下肚,他突然唱起了《牡丹亭》。不知道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那婉约的唱腔吓我一跳。人声鼎沸的饭店大厅,他一件白衬衫,与时令已然不相宜,只有头上渐白的头发与早到的秋天有些相配。

    有一段时间,老黄不卖黄瓜菜果了,他到城里做装修。似乎做得还不错,手下有了十多个工人,单子接得很大,业务扩大到水暖、基建,买了辆二手皮卡车。

    生活是一个围城,每个人的围城都墙高院深。关于老黄的私人生活,没有人知道一二。有一天,他跟人打架了,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临河路大排档是小城最红火的大排档,夜夜人群不息。邻桌是一群鲜衣怒马的青年。不知为什么,他们争吵起来,一位壮汉抽了一位女子一个耳光,又一个耳光,女子连连赔罪,嘴角流着血。老黄实在看不下去,把女子拉到自己身后。双方一场混战,对方人多,老黄头上挨了一酒瓶,鲜血满面。那群人扬长而去,老黄从地上爬起来,洗净了脸,把女子送回了住处。我说你这是何苦,他说我受不了人被欺负。

    过了一段时间,老黄又摆起了菜摊,位置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离开了近一年,那个位置还在,仿佛知道他还会回来一样。他说家里的土地已经荒掉,现在卖的菜都来自批发市场。他每次都会带一些黄瓜给我,不过是新品种,根根绿得吓人,有一尺多长。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要走了。”我问去哪里,他答说不知道。在下着小雨的街上,我们紧紧抱了一下,互相拍了拍背。他那件白衬衫已经有些旧了,质地依旧精良。衬衫套在夹克里,我突然看见衣领间有一行字,绢秀的黄丝绣成。

    后来听人说,老黄被欠了很多钱,也欠了别人很多钱,为了还债,他卖了乡下的房子,卖了皮卡。我每天上下班,还是打蓝天市场和白马市场连接的拐角处经过。不自觉地总要看一眼那个摊位,摊位早已换上了别人,摊煎饼的小夫妻忙乎得热气腾腾。我有时想起那些黄绿相间的黄瓜,有时想起杳无音信的老黄,有时把他们一同想起,或者遗忘。

    那件雪白的衬衫是一个永远无解的谜。“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无眠的晚上,我有时也会突然唱起来,不过不是昆曲,是秦腔。怕打扰隔壁的人,我用被子把头包起来,歌词和我的声音,一起落在枕巾的纹路里。

(选自《新华日报》2018.6.16第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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