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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东莞市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教学质量检查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渐渐消散的炊烟

晓晓

    老了。这是老木最近的发现。

    慢慢地,就没了热度,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老木挤巴几下眼睛,定定神,继续往山凹里望。

    记得还是放牛娃的时候,也喜欢坐在这块大石头上,往山凹里望。那片竹林里,是二蛋、毛哥和三顺的家。那长有一大团雪白梨花的梨树后面,是瞎眼奶奶家,眼睛虽瞎着,却灵醒得很,还没靠近梨树呢,就戳着棍子叫骂开了,龟孙子,又磨牙了吗。但真到梨子大了熟了,每家每户的娃,人手一个是棍打不动的。那是小琴的家,她的笑声最好听。那是黑妹家的两间茅草屋,她家最穷,她也最不讨人喜欢。

    老木闭着眼都能指出各家的位置。小时候,老木还和伙伴玩过这样的游戏,就是根据各家屋顶上冒出来的炊烟,猜各家在烧什么好吃的东西。老木是赢得最多的,也正是这一点,让伙伴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木笑了,露出豁了牙的嘴。其实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的。那时候,没有哪家有大鱼大肉吃,除了玉米、南瓜和山芋,其他的就是想吃也吃不上。谁家种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种得多,哪天又收获了什么,在村子里窜上窜下的老木能不知道吗?鼻子长,才是老木的神通。

    可如今不行了,那些像树林一样密的炊烟呢?怎么就不见了?二蛋的儿子是包工头,在城里买了房子,把二蛋老两口给接走了;黑妹考上了大学,据说当了官,早就把家给搬到了省城;瞎眼奶奶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媳妇都在外打工,那一树梨子早就没人管了;三顺家的小子是最迟去打工的,据说也混得不错,一家人都带出去不说,连山场和田地都不要了。

    一个个乡里乡亲,都只剩下印象了,而且越来越模糊。每次走过已经不再有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站上半天,总感觉门会突然打开,会有人笑嘻嘻地走出来,叫老木进去坐坐,喝口水,唠上一时半会。可除了一刻不离跟随自己的阿黄,什么也没有。总是阿黄的几声叫,把老木给唤醒,滞重的脚步才继续缓慢挪动。

    汪,汪,汪。阿黄在叫了,有气无力的,就在身边。以前的阿黄可不是这样。记得儿子媳妇才出门那会,有老伴陪着,倒没感觉什么。地种着,田耕着,孙儿孙女带着,照样其乐融融,只是多受些累,但老木心里踏实。一场病,把老伴给送到了山上,再也不回来了。儿子媳妇要老木一起出门,说一家人在一起放心,可老木不愿意。

    老木舍不下那几间土屋,只有在那屋里,身心才舒坦;舍不下田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那也是儿女呀,是自己的根;舍不下屋对面山上孤零零的老伴,谁去给她清除坟头上的杂草。

    阿黄是老伴走后的第三天头上出现的。瘦得皮包骨头,一身的瘌子,是老木治好了它的病,然后收养了它,从此形影不离。老木到哪,阿黄一准到哪,听到阿黄的叫声,老木才踏实。可阿黄的皮也塌拉下来了,越发灰暗,声音早没了洪亮,以前一叫就是高亢的连声,现在成了短促沉闷的一下一下了。

    柿子树后面,有炊烟升起来了,若隐若现,淡淡的白。老木来劲了,仔细地瞅。老木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一家。老木成木桩了,好半天才跌坐回冰冷的石头,那是李家的女儿在给她娘做“三七”,根本就不是什么炊烟。

    想到李家嫂子的过世,老木又添了心事。全庄子的人都来了,还站不满一堂屋。最关键的,是没几个能做事的人。一个个佝腰驼背,稍微出点力,就动弹不了了。该走的程序省了大半,将就着才把人送上了山,抬棺的本家老二还闪了腰。

    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儿子媳妇又到哪张罗帮忙的人呢?听说城里都是火化,以前老木一听到火化就动气。人活一辈子吃苦受累也就罢了,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造孽呀。可现在老木不这样想了,人死了,还知道什么呢,能肥几棵庄稼也算是做了好事。烧就烧吧,总比没人料理要好。

    山凹里终于有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甚至没有老木抽的烟锅里的烟浓厚,就那么稀稀落落着,不用风,转眼即逝。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

(《天池小小说》2012年第9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没有了热度,还怕冷”不仅写出老木的身体状况,也表现出他内心的凄凉。 B、文章第三段通过写老木对小时候左邻右舍的回忆,表现了乡村生活朴素温馨的美。 C、文章对阿黄衰老的描写呼应了老木的内心感觉,写阿黄的陪伴更突出了老木的孤独。 D、以前老木很反感火化,现在不这样想了,说明老木对生活有了新的理解,变得豁达了。
(2)、文中划线处两次写到炊烟,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分析。
(3)、谈谈你对小说标题“渐渐消散的炊烟”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捅马蜂窝

冯骥才

    爷爷的后院很小,它除去堆放杂物,很少人去,里边的花木从不修剪,快长疯了;枝叶纠缠,阴影深浓,却是鸟儿、蝶儿、虫儿们生存和嬉戏的一片乐土,也是我儿时的乐园。我喜欢从那爬满青苔的湿漉漉的大树干上,取下一只又轻又薄的蝉衣,从土里挖出筷子粗肥大的蚯蚓,把团团飞舞的小蠓虫赶到蜘蛛网上去。那沉甸甸压弯枝条的海棠果,个个都比市场买来的大。这里,最壮观的要数爷爷窗檐下的马蜂窝了,好像倒垂的一只大莲蓬,无数金黄色的马蜂爬进爬出,飞来飞去,不知忙些什么,总有百十只之多,以致爷爷不敢开窗子,怕它们中间哪个冒失鬼一头闯进屋来。

    “真该死,屋子连透透气儿也不能,哪天请人来把这马蜂窝捅下来!”奶奶总为这个马蜂窝生气。

    “不行,要蜇死人的!”爷爷说。

    “怎么不行?头上蒙块布,拿竹竿一捅就下来。”奶奶反驳道。

    “捅不得,捅不得。”爷爷连连摇手。

    我站在一旁,心里却涌出捅马蜂窝的强烈欲望。那多有趣!当我被这个淘气的欲望鼓动得难以抑制时,就找来妹妹,趁着爷爷午睡的当儿,悄悄溜到从走廊通往后院的小门口。我脱下褂子蒙住头顶,用扣上衣扣儿的前襟遮盖住脸,只露一双眼。又把两根竹竿接绑起来,作为捣毁马蜂窝的武器。我和妹妹约定好,她躲在门里,把住关口,待我捅下马蜂窝,赶紧开门放我进来,然后把门关住。

    妹妹躲在门缝后边,眼瞧我这非凡而冒险的行动。我开始有些迟疑,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胆怯。当我的竿头触到蜂窝的一刹那,好像听到爷爷在屋内呼叫,但我已经顾不得别的,一些受惊的马蜂轰地飞起来,我赶紧用竿头顶住蜂窝使劲地摇撼两下,只听”嗵”一声,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掉下来,跟着一团黄色的飞虫腾空而起,我扔掉竿子往小门那边跑,谁料到妹妹害怕,把门在里边插上,跑了,将我关在门外。我一回头,只见一只马蜂径直而凶猛地朝我扑来,好像一架燃料耗尽、孤注一掷的战斗机。这复仇者不顾一切而拼死的气势使我惊呆了。我抬手想挡住脸,只觉眉心像被针扎似的强烈地一疼——挨蜇了!我捂着脸大叫。不知道谁开门把我拖到屋里。

    当夜,我发了高烧。眉心处肿起一个枣大的疙瘩,自己都能用眼瞧见。家里人轮番用醋、酒、黄酱、万金油和凉手巾处理,也没能使我那肿疮迅速消下来。转天请来医生,打针吃药,七八天后才渐渐痊愈。这一下可不轻呢!我生病也没有过这么长时间,以致消肿后的几天里不敢到那通向后院的小走廊上去,生怕那些马蜂还在小门口等着我。

    过了些天,惊恐稍定,我去爷爷的屋子,他不在,隔窗看见他站在当院里,摆手招呼我去,我大着胆子去了,爷爷手指窗根处叫我看,原来是我捅掉的那个蜂窝,却一只马蜂也不见了,好像一只丢弃的干枯的大莲蓬头。爷爷又指了指我的脚下,一只马蜂!我惊吓得差点叫起来,慌忙跳开。

    “怕什么,它早死了!”爷爷说。

    仔细瞧,噢,原来是死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几只黑蚂蚁在它身上爬来爬去。爷爷说:“这就是蜇你那只马蜂。马蜂就是这样,你不惹它,它不蜇你。它要是蜇了你,自己也就死了。”

    “那它干嘛还要蜇我呢——它不就完了吗?”

    “你毁了它的家,它当然不肯饶你。它要拼命的。”爷爷说。

    我听了心里暗暗吃惊。一只小虫竟有这样的激情和勇气。低头再瞧瞧那只马蜂,微风吹着它,轻轻颤动,好似活了一般。我不禁想起那天它朝我猛扑过来时那副视死如归的架式;与毁坏它们生活的人拼死一搏,真像一个英雄……我面对这壮烈牺牲的小飞虫的尸体,似乎有种罪孽感沉重地压在我心上。

    那一窝马蜂呢,无家可归的一群马蜂呢,它们还会不会回来重建家园?我甚至想用胶水把那只空空的蜂窝粘上去。

    这一年,我经常站在爷爷的后院里,却始终没有等来一只马蜂。

    转年开春,有两只马蜂飞到爷爷的窗檐下,落到被晒暖的木窗框上,然后还在过去的旧窝的残迹上爬了一阵子,跟着飞去而不再来。空空又是一年。

    第三年,风和日丽之时,爷爷忽叫我抬头看,隔着窗玻璃看见窗檐下几只赤黄色的马蜂忙来忙去。在这中间,我忽然看到,一个小巧的、银灰色的蜂窝已经筑成了。

    于是,我和爷爷面对面开颜而笑,笑得十分舒心。我不由得暗暗告诉自己:再不做一件伤害旁人的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他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馒头、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正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的“挑费”①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提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  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啮。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他可不在乎这个),自言自语:“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注】①挑费:京津冀方言,指家庭日常生活里的开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再听一段梅葆玖

    “梨花开,春带雨,梨花落,春入泥,此生只为一人去……”这是京剧《大唐贵妃》中的一段唱词,也恰唱尽梅葆玖一生:一生为艺,一生为戏。

    1934年,梅葆玖出生在上海思南路57号“梅宅”,是梅兰芳第九个孩子。

    梅兰芳原本选定的接班人是第三子葆琪,可惜葆琪8岁患白喉病去世。梅葆玖10岁时,父亲让他试演一段《三娘教子》,“一看嗓子、扮相都可以”,决定让他继承梅派。

    被命运选中,梅府最小的孩子不得不收起心来,一边读书上学,一边拼命学戏。13岁,梅葆玖正式登台演出。

    2016年3月29日,梅葆玖的最后一个生日,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和青年学生一起度过。每次大家鼓掌时,他都起立双手合十并微微欠身。

    这天,最小的梅派男旦巴特尔为梅葆玖演唱《麻姑祝寿》,梅先生很是高兴。没想到,两天后,梅葆玖因突发支气管痉挛,导致脑缺氧送医院抢救。亲友在他耳边放《大唐贵妃》,他一度有心率反应。但奇迹没有出现,4月25日上午,梅葆玖病逝,享年82岁。

    梅葆玖一生培养了49个弟子,他曾说:“我给父亲有了交代,也给了梅派、给了京剧一个交代。”

    梅葆玖幼年学戏,父亲是名角,但并不亲自教他,而是延请名师王幼卿为他开蒙。梅兰芳看老师教儿子,从来不插手,他对儿子说,老师教你的都是对的。

    在梅葆玖的回忆里,父亲是一个狂热爱学习的人,每周两次,下午四点以前学习英语。每天请俞振飞先生来,向他学习昆曲。梅葆玖也犹记得,父亲当年追着盖叫天学一个动作,还跟荀慧生学眼神,跟程砚秋学水袖。

    梅兰芳对佛学也相当有研究,他自创的《天女散花》,每一个手势无不从佛学中而来。梅兰芳研究服饰学,演出的服装都自己设计,然后让妻子到大栅栏去买料子。他喜爱花卉园艺,据说研究出如何嫁接培植4000多种牵牛花的技术。他还写得一手好书法,并擅长写诗填词……

    梅兰芳教育孩子们,传统的东西要学,西方的东西要懂。

    见过梅葆玖的人都说,无论是长相,还是做派,他都似足了父亲梅兰芳。

    梅葆玖讲话的声音轻轻的,但声音的位置偏高,这或许是一个男旦演员常年保存的讲话习惯。那些字正腔圆的语调,听了让人浑身一激灵,仿佛北京的四合院、城墙根儿、老槐树都盛放在那一个字节一个字节上。

    作为梅家在世唯一活跃在梨园界的孩子,梅葆玖努力扛起梅家这面树起了百年的旗帜。

    时代发展,传统戏种没落,让年轻人接受古老的戏曲成为梅葆玖常思考的问题。他豁达面对时代的选择,努力让京剧靠近时代步伐。

    一次和唱片公司合作、跨界流行乐坛,录制《贵妃醉酒》《太真外传》等唱片,外界有不少物议。但梅葆玖仍坚持有保留地革新:“像《太真外传》这些唱腔里最传统的东西,我原封不动。”

    2013年,梅葆玖最后一次在上海登台演出。工作人员感叹:“玖爷西装翩翩但盈盈下拜的模样,真是难以形容的优雅。”梅葆玖先生说普通话、上海话都很好听,尤其上海话用词老派,比如年轻人都已经不会用了的“交关”,他说出来有一种别样雅致。应观众要求给海报、书籍签名,不管多累,他都有求必应。

    台湾作家陈念萱感叹:见过梅家人,你会懂得什么叫教养。一分来自与生俱来的音色,三分来自家学渊源,而最重要的部分,却是那万金不换的教养与门风。难怪梅兰芳先生会要求梅葆玖,四十岁以前,不许演出《贵妃醉酒》。梅先生向来主张,生活里的晶莹剔透,才能让舞台上的演出不是表演,而是自然呈现。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影青瓷

韦延才

    纪项是铜城有名的收藏家,闲了没事就爱往乡下转悠转悠,几年下来,还真淘了不少宝贝。

    这天,纪项来到凤庄,无意中看到一户人家里有一只宋代的影青瓷。那是一只小瓷碗,保管得很好,虽然不是什么大宝贝,但在铜城,这种东西已经很少见了。纪项就询问主人丁大爷,这个碗卖不卖?

    丁大爷摇了摇头,不卖,这是咱家唯一的宝贝哩。纪项还是很想得到这件宝贝,开了3000元的价钱,丁大爷还是坚持不卖。纪项只好作罢,都说宝贝与有缘人为伴。如果有缘,用不了多少钱就能得到;若是无缘,即使煞费苦心你也与它擦肩而过。

    纪项回来后,常常想起凤庄看到的那件影青瓷。按理说这样的一个小宝贝,纪项是不屑一顾的,他家里的藏品都有半屋子了。纪项之所以想得到这件影青瓷,是因为它另有一番深意。众所周知,铜城是个千年的瓷乡,据铜城志记载,铜城的岭垌村,宋代时有影青瓷窑一百多座。而影青瓷是北宋中期景德镇所独创,铜城这个与景德镇相距甚远的小地方,能生产出与之相姣美的影青瓷,可见当时铜城制瓷技艺之高超。这些影青瓷釉色青白淡雅,釉面明丽洁净,胎质坚致腻白,色泽温润如玉,故有“假玉器”之称。可目前铜城所产的影青瓷存世极少了

    不久,纪项没事儿又像往常一样去城南的古董街淘宝,看了几个古董店,都没相中什么宝贝,便准备打道回府。在街上没走几步,看到几个人围在一起,拿着一件东西谈论着它的真假与来历。纪项便凑了上去,一看,眼睛不禁亮了起来,那件东西不正是他在凤庄丁大爷家看到的影青瓷么?

    卖主是一位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人长得结实憨厚。看的人中也没几个识货的,价钱大概给得很低,小伙子有点激动和着急,他从一个中年人手中拿回瓷碗,说你们都不识货,别看了,人家可是给了3000块钱的,我爷爷还舍不得卖呢。

    有人发出嘘声,一人说,给3000块,脑残了吧,300我还要考虑考虑呢。

    纪项问,那你要多少钱呢。

     小伙子说道,如果你中意,一口价,5000元。

    纪项从小伙子手中取过瓷碗,细看了看,确实是那天他在丁大爷家看到的那件影青瓷,便说道,这瓷器是铜城岭垌窑的产品,值不了那么多。

    小伙子看着他,说这是咱铜城的“土产”不假,但他与景德镇的影青瓷比,品质一点也不差。又说,如果不是爷爷病了急钱用,我还舍不得卖呢。纪项说,货物要以市场价格来衡量,你要的价确实过高了。

     小伙子问纪项,那你能给多少?

     纪项伸出三个手指头。围观的人中有人说道,300也高了。小伙子急了,300我拿回家去。纪项说,一口价3000。   小伙子看了看纪项,很久才点头成交。

    小伙子拿了钱,急匆匆地向车站方向走。纪项看着焦急而又匆忙的小伙子,忙把他叫住了。小伙子回转头,不解地看着纪项。

    纪项边迎上去边问,你在哪里工作呢?

    小伙子说,没有呢。纪项就问他愿不愿意去做古董销售,铜城最大的古董店德宝坊是他朋友开的,正缺人手呢。

    我对古董不在行,行么?小伙子诚惶诚恐地问道。

    人,只要肯学肯吃苦,干什么都行,纪项说。就这样,在纪项的推荐下,小伙子去了德宝坊。

    时光飞逝,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小伙子已经成为德宝坊最有名的古董鉴别师,认识他的人都不叫他的名字丁二根,也不叫他丁老师,而是叫他丁一眼。因为他对一件物品的鉴别,只要看上一眼,就能知道其真假,故此而得此名。

    一天,丁一眼来到纪项家里,说纪老师,我想求你一件事情。

    纪项说别说求不求的,有什么事情你说吧。

    丁一眼道我爷爷快不行了……没等丁一眼说完,纪项拉着丁一眼的手,说,走,去看看你爷爷。

     躺在病床上的丁大爷已经奄奄一息,见到纪项,呆滞无神的双眼亮起了一道光。看着气若游丝的爷爷,丁一眼说道,纪老师,我爷爷一生视为宝贝的那件影青瓷,十多年前我卖给您收藏了,今天,我想把它赎回,多少钱都行,我要让它陪着爷爷。

    丁大爷向孙儿招了招手,似有什么话要说。丁一眼上前,把耳朵凑了过去。丁大爷声音低低地说,他卖了影青瓷没几天,纪项就把那件影青瓷还给了他,还给了他一笔钱治病……丁大爷还有很多话要说,但只看到他的嘴唇在动,说什么已经听不清楚了。

    但丁一眼从爷爷变动的口型中能感受到爷爷想要对他说什么。爷爷说完后,丁一眼看着纪项,感慨万千地说,纪老师,谢谢您!

    纪项拍了拍丁一眼的肩膀说,宝物,要留在真正爱宝的人那里。

    (《小说选刊》2015年2期选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风波

鲁迅

    七斤虽然住在农村,却早有些飞黄腾达的意思。从他的祖父到他,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日一回,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因此很知道些时事:例如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他在村人里面,的确已经是一名出场人物了。

这时七斤捏着竹烟管,低着头,慢慢地从村外走回来,坐在矮凳上,抬起头来,叹一口气说:“皇帝坐了龙庭了

七斤嫂呆了一刻,忽而恍然大悟的道:“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

七斤又叹一口气,说:“我没有辫子。”

    “皇帝要辫子么?”

    “皇帝要辫子。”

    “你怎么知道呢?”七斤嫂有些着急,赶忙的问。

    “咸亨酒店里的人,都说要的。”

    七斤嫂这时从直觉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了,因为成亨酒店是消息灵通的所在。伊一转眼瞥见七斤的光头,便忍不住动怒,怪他恨他怨他;忽然又绝望起来,装好一碗饭,搡在七斤的面前道,“还是赶快吃你的饭罢!哭丧着脸,就会长出辫子来么?”

    太阳收尽了他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七斤嫂吃完三碗饭,偶然抬起头,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

    赵七爷一路走来,坐着吃饭的人都站起身,拿筷子点着自己的饭碗说,“七爷,请在我们这里用饭!”七爷也一路点头,说道“请请”,却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七斤们连忙招呼,七爷也微笑着说“请请”,一面细细的研究他们的饭菜。

    “好香的干菜,——听到了风声了么?”赵七爷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 , “皇帝已经坐了龙庭 , 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七斤嫂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知道自己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囚徒……”

    赵七爷绕出桌旁,打断她的话,“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回走,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划,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谁能抵挡他?……”

    此后七斤虽然是照例日日进城,但家景总有些黯淡,村人大抵回避着,不再来听他从城内得来的新闻。七斤嫂也没有好声气,还时常叫他“囚徒”。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你想,不坐龙庭了罢?”

    “我想,不坐了罢。”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招呼。

(节选自《呐喊》,有删改)

【注释】皇帝,指溥仪;长毛,指太平军,因太平天国成员皆披头散发,故有此称;张大帅,指张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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