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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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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贵州省南白中学、遵义县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第一次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帮哭

曹文轩

    这地方的帮哭风曾一度衰竭,这几年,又慢慢兴盛起来。

    办丧事的人家,总想把丧事办好。这丧事要办得让前村后舍的人都说体面,一是要有排场,二是要让人觉得苦、伤心。因此,谁家办丧事,总要请人帮哭。

    这年春上,邹庄一位活了八十岁的老太太归天了,儿孙决心好好办丧事。年纪大的说:“南边银娇回来了,请她来帮哭吧。”

村里人知道银娇奶奶会哭,是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她十三岁那年秋天,到处是瘟疫。那天,早上刚抬走她老子,晚上她妈就去了。苦兮兮地长到十六岁。这年春末,村西头五奶奶死了。下葬这一天,儿女都跪在地上哭,银娇奶奶就打老远处站着。这五奶奶心慈,把没依靠的银娇奶奶当自己的孙女待。五奶奶家的人哭得没力气了,银娇奶奶过来了,她“扑通”一声在五奶奶棺材前跪下,先是不出声地流泪,接着就是小声哭,到了后来,声越哭越大。她一件一件地数落着五奶奶的善行,哭得比五奶奶的儿子、儿媳妇、孙子、孙媳妇都伤心。她趴在五奶奶的棺材上哭成个泪人儿,谁都劝不起来哭到后来,她哭不出声来了,可还是哭。在场的人也都跟着她哭起来。

    打那以后,谁都知道银娇奶奶哭得好。谁家再有丧事,必请银娇奶奶帮哭……

    银娇奶奶听来人说是请她去帮哭,一双黑褐色的手颤动不已。“我去,我去。”她说。

    那天,她让秋秋搀着,到小河边去,用清冽的河水,好好地洗了脸,洗了脖子,洗了胳膊,换了新衣裳,又让秋秋用梳子蘸着清水,把头发梳得顺顺溜溜的。

    数以百计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想看看老人们常提到的银娇奶奶,要领略领略她那闻名于方圆几十里的哭。

    大多数人不认识银娇,就互相问:“在哪儿?在哪儿?”

    有人用手指道:“那就是。”

    银娇奶奶被人搀扶着,走向跪哭的人群前面。这时,围观的人从骚动中一下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皆跟随着银娇奶奶移动着。银娇奶奶不太利落地跪了下来,不是一旁有人扶了一下,她几乎要歪倒在地上。她从领口取白手帕时,也显得有点儿拖泥带水,这使从前曾目睹过她帮哭的人,觉得有点儿不得劲,她照例仰起脸来,举起抓手帕的手,然后朝地上拍下,但拍得缺了点儿分量。她开哭了。她本想把声音一下子扯得很高的,但全不由她自己了,那声音又苍老,又平常,完全没有从前那种一下子抓住人并撕人心肺的力量了。

    围观的人群失去了平静,开始乱动起来。

    钻在最里边的秋秋仰起脸,瞧见了人们眼中的失望,心里不禁为银娇奶奶难过起来。她多么希望银娇奶奶把声音哭响、哭大,哭得人寸肠欲断啊!

    然而,银娇奶奶的声音竟是那样的衰弱,那样的没有光彩!

    跟大人来看热闹的九宽和虾子爬在敞棚顶上,此刻已失去了耐心,用青楝树果子互相对砸着玩。

    秋秋朝他们狠狠瞪了一眼。

    这时死者的家人,倒哭得有声有色了。几个孙媳妇,又年轻,又有力气,嗓子也好,互相比着孝心和沉痛,哭出了气势,把银娇奶奶的哭声竟然淹没了。

    人们又勉强坚持了一会儿,便散去了。

    哭丧结束了,银娇奶奶被人扶起后,有点儿站不稳,亏得有秋秋作她的拐棍。

    秋秋觉得银娇奶奶的手很凉很凉……

    银娇奶奶死了。棺后跟了一条很长的队伍,但几乎没有人哭。

    秋秋紧紧地跟在银娇奶奶的棺后。她也没哭,只是目光呆呆的。

    田埂上走过九宽和虾子。

    秋秋突然打斜里拦截过去,一下插到他俩中间,用两只手分别揪住了他俩的耳朵,把他俩一直揪到银娇奶奶的墓前,然后把他俩按跪在地上:“哭!哭!”

    九宽和虾子用手揉着耳朵说:“我们……我们不会哭。”

    “哭!”秋秋分别踢了他们一脚。

    他们就哭起来。哭得很难听。一边哭,一边互相偷偷地一笑,又偷偷地瞟一眼秋秋。

    秋秋忽然鼻子一酸,说:“滚!”

    田野很静。静静的田野上,轻轻地回响起一个小女孩幽远而纯净的哭声。

    那时,慈和的暮色正笼上田野……

(节选自《蓝花》,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两段,写出了当地“帮哭”的风习和由来,这既是点题,同时又引起下文,为读者理解后面的文字作了必要的交代。 B、小说第四段运用插叙的手法,写出请银娇奶奶来“帮哭”的原因,介绍了她悲苦的身世,这样写就将故事的前后连成了一个整体。 C、银娇奶奶听说有人请她去帮哭,特意梳洗打扮一番,还换了新衣裳,其目的是想掩饰自己的苍老,以此证明自己并没有失去价值。 D、小说结尾的环境描写,给银娇奶奶死后凄凉的氛围中点染了一笔暖色,让人感到人间还有真情在,体现出小说哀而不伤的风格特点。
(2)、请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安排银娇奶奶出场的?
(3)、文中多次写到围观的人群,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国学大师饶宗颐

余秋雨称他为“国际瞩目的汉学泰斗”、“整个亚洲文化的骄傲”;还断言:只要香港有饶公,就不能算文化沙漠。这位饶公,就是著名的国学大师饶宗颐。在香港,饶公是名人,也可算奇人。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人称“业精六学,才备九能”。

然而,谁会相信,这位顶着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美国耶鲁大学、法国高等研究院、日本京都大学、北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客座教授头衔的大学问家,竟是从广东潮州走出来的一名初中生!

少年早慧的饶宗颐,20岁出头因整理发表了父亲的遗著《潮州艺文志》而文名大噪,旋即被聘为中山大学的研究员。当时,日军已经南侵,中大迁往云南。在赴聘途中,饶宗颐大病一场,滞留在香港。没想到,这场大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在香港,他有机会结识了后来对他影响深远的学者王云五和叶恭绰,从而正式步入国学研究的大门。

而这场大病,是饶公此生唯一害过的一场大病。因此,对佛、道都深有研究的他认为,这是一种缘分。

饶宗颐治学,涉猎领域很广。季羡林先生曾将饶氏的学问分归八个门类,后来郑炜明先生更是添加补充,细分为十五类。儒学、道学、佛学,诗、词、文、史,目录、考古、敦煌学,音律、书法、绘画、甲骨文,饶公样样都有研究;时间跨度更是惊人,从上古到明清,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涉猎。哪来的这么广泛的兴趣、这么旺盛的精力?

饶宗颐的回答是:得益于从小文化空气的“熏蒸”,正如林语堂所言,学问是像熏火腿一样“熏”出来的。我家里有那么多书,我整天在看,把读书当成了玩耍,用的时间比在学校上课的还多。在那个小图书馆里,我可以一边享受,一面玩,懂不懂就在那里面逛。

治学的博与专,是一对矛盾,很难兼得,但饶公做到了。在一些领域,他占据了开路人的地位。例如,他的《殷代贞卜人物通考》,震惊了国际学界;他的《梵学集》,也开辟了该领域中国学术研究的新天地。为了达到“专”,饶公不顾一切地“往里钻”。像梵学,为了品到“原汁原味”,他硬是从40多岁开始埋头学习梵文,一学几十年,可以朗朗而读。饶公说,我的梵文是与一位印度学者“换”来的。50年代末,那位在内地留学过的学者提出向我学《说文解字》。我正好想用功学学梵文,于是与他讲了条件:用《说文解字》交换梵文。此后几年间,我们互为老师,都学到了想学的东西。

支撑饶宗颐在学术方面锲而不舍深钻的,是一种“求阙’’精神。饶公说,‘‘求阙’’是曾国藩的话。他认为做人、做学问,都要“求阙”。“阙”同现在的“缺”,就是要不知足的意思。实际上,天下万物都是有“缺”的,追求把“缺”的补齐,可事实上永远也补不齐,这样就会永远不知足地追求下去。

饶公是史学家,他说,最令我兴奋的是今天中国不断地有很多新东西(出土文物)从地下冒出来了。而这些东西又带出了许多新问题,需要解答。比如,遇见冒出来的东西以后,发现有的文字与我们今天看到的本子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为什么会这样子呢?你就要解答了,我是研究这方面的,我有找出答案的责任,我要研究。我不能不研究,别人有没有兴趣,我不管;别人说·这个毫无用处,没有意思。我不理,我对它有兴趣,我就要研究。价值这个东西很难讲,我看有价值,别人看毫无价值。在学术上,越有争执的东西,越需要讲出一个道理来。我就是要找出这个“道理”来。

了解饶公的人说,别看他是国学大师,但他一点也不迂腐、守旧,开拓精神极强。他周游世界,精通英、法、德、日文。他研究国学,不仅从中国古籍中找材料,还密切关注着考古的新发现。例如,他用四川三星堆考古成果,印证以往古文献资料的研究结论,并进一步取得新的重要发现。他借鉴西方汉学家研究方法,从印度和西域文字典籍入手,拓展汉学研究的视野。他还利用敦煌写卷的新资料,深入研讨诸多史学之谜;通过“比较古文字学”,探索远古中外文化交流问题。难怪季羡林教授称其在掌握材料、运用材料上“令人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感”。

以有限的生命探求无涯的学问,于是饶宗颐做到了既博又专。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断指王

孙方友

    余同吾,年幼丧父,投奔陈州东戴集王五魁的梆子戏班学艺。师傅视其品貌、气质、声腔诸条件,令攻小生。同吾倾听师训,刻苦习练,进步甚快,文唱武打皆拔萃于同辈,初演《提寇》、《困禅宇》等剧目即崭露头角。青春期变声后,改习豫东调,专攻红脸,搭于宁陵张家戏班。

    彼从艺间,承名伶“红脸王”的艺术熏陶,造诣日趋升华,常和红脸王之子青脸王同台献艺,以擅演《收卢俊义》一剧而名震艺坛。青脸王叫张穹,小同吾三岁,彼此兄弟相称,技艺各有千秋,相互媲美。又因兄长甘为小弟当“垫脚石”——做武打下手,被伶界传为佳话。在《收卢俊义》剧中,张穹饰卢俊义手持铛镰,同吾饰张顺手持柳椽,二人对打“铛镰削柳椽”的套路,配合默契,得心应手。每当演到对打的高潮时,只见张顺手持柳椽,频频向卢俊义发起进攻,动作迅猛凶狠。而卢俊义手持铛镰连连阻挡,反把对方的柳椽节节削断,动作惊险异常。尤其是当那根六七尺长的柳椽被削得只剩二尺多长时,张顺变为被动防御,这时只见卢俊义突然高举铛镰,直向张顺的头颅后部削来,张顺不得已,只好猛然低头,并且单腿跪地,急速来个“苏秦背剑”,将柳椽绕到背后伸出头顶一尺多长进行阻挡防护。此刻,只听“咔嚓”一声爆响,卢俊义的铛镰紧挨着张顺的后脑勺把柳椽削下一截儿,使观众咋舌不迭。观众还没回过神来,只听“咔嚓”、“咔嚓”两声响,又连连削下两截儿来——每每演出,必赢得观众阵阵喝彩,掌声雷动。

在《收卢俊义》剧中饰演卢俊义妻子的女子叫红女,也是戏班儿里的台柱子。红女十一岁唱红,是青脸王张穹的小师妹。她长相端庄,性格温柔,张穹很喜欢她。开初,她也喜欢张穹,不料自从余同吾来到张家班后,红女见其一表人才,为人善良,演艺高超,不禁起了爱慕之情,开始对师兄张穹疏远了。这些细微的变化不但青脸王看得出,余同吾自然也看得出。红女是女台柱子,一般开她的戏多由她担当主演,而自从余同吾来后,她竟甘愿屈尊在剧中饰演卢俊义的妻子。一台戏有三个台柱子,真可谓珠联璧合,相映增辉。可是,随着红女对同吾感情的日益加深,她竟越发对张穹冷淡起来。每每看到红女与同吾在一起,张穹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青脸王”,双目里充满了妒火。因为他的父亲是班主,二人又是师兄妹,在余同吾未来之前,人人皆知红女要嫁给他。现在余同吾来了,红女一下将爱心转移了,张穹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有几次在对打“铛镰削柳椽”时,他就恨不得将余同吾“削”了。余同吾呢,自然也看出了青脸王所想,便主动疏远红女。怎奈红女爱得发狂,处处找机会接触余同吾,并用眼神暗送秋波。余同吾进退两难,越发感到自己的危险性。

    一天夜里,他偷偷离开了张家戏班。

    可令余同吾做梦也想不到的是,红女竟悄悄地在后边跟着他。等走到一片小树林时,红女喊住了余同吾。余同吾深感吃惊,问:“你怎么跟来了?”红女盯着余同吾说:“我喜欢你,为什么不能跟着你?”同吾劝她说:“快回去!你我都走了,班子里一下少了两个台柱子,会塌台的!”不想红女却固执地说:“我不管,我只跟你走!”听红女如此一说,余同吾算是没了法子,万般无奈,只好带她走。不料刚出小树林,就被张穹带人追了上来。因为余同吾是半路入的张家班,青脸王就说他是别的戏班的卧底,专来“掏”红女的。旧世道有“掏”台柱子一说,抓住了要严惩的。众人围住了余同吾,准备打断他的一条腿,让他永远别想登台。红女上前护住了余同吾,对张穹说这一切全是她的主意,不怪余同吾。

    见红女如此袒护余同吾,青脸王更是妒火中烧,顺手取出一把铛镰和一根柳椽说:“既然师妹这么说,我权当是真的。这样吧,我可以放你,但你要与我再演一回‘铛镰削柳椽’!”红女一看青脸王不安好心,急忙夺过柳椽说:“来,我替他与你演一回!”见红女如此爱自己,余同吾感动了,对青脸王说:“好吧,我答应你。”说完,上前夺过红女手中的柳椽,对张穹说:“开始吧!”张穹见余同吾不惧,叫了一声“有种”,便打将过来。有人念着锣鼓点儿,二人你来我往,随着余同吾手中的柳椽被连连削断到只剩二尺见长,他开始被动防御。青脸王突然高举铛镰直向余同吾的头颅削去,余同吾仍像戏中一样单腿跪地急速来个“苏秦背剑”,将柳椽绕到背后伸出一尺见长进行阻挡。此时,只听连连“咔嚓”三声爆响,众人禁不住倒吸凉气。

    红女更是惊叫不止,面色都白了,心想此次青脸王定不会放过余同吾,禁不住上前去护同吾。不料走近一看,余同吾仍是安然无恙。再看青脸王时,仍像是沉浸在戏中。余同吾醒悟过来,一把拉住青脸王的手说:“兄弟,你为什么不下手?哥哥是有心送你一条胳膊呀!”青脸王望了余同吾一眼,颓丧地说:“戏演到佳境,哪还有害人之心!”余同吾一听此言,禁不住肃然起敬,双膝跪地,对张穹说:“兄弟,是哥对不住你!与你相比,哥不配当艺人!”言毕,夺过青脸王手中的铛镰,“嚓”的一声,削去了左手四个手指……

    从此,余同吾被伶界称为“断指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数倍,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虽然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提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咙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城市的空间

周闻道

    每当回家,我便有一种踏实的感觉,那感觉牢牢地贴在心口。家里的门是一种呵护。记得幼时,妈妈就经常唠叨,在家千般好,出门一时难。当时,对这话总是似懂非懂,也就不屑一顾。现在想来,真是年少不识愁滋味。没有想到的是,这种踏实感,坚守了几十年的精神依偎,却在偶然之间,被一缕细风轻轻颠覆。

    风从窗口吹进,礼貌而轻柔。风是无意的,不应该对我有敌意,也不会给我带来什么痛苦,只是一种习惯。想家里既拥有阳光,拥有通风透爽,又拒绝霜露和飞蛾。有时就忘了,比如今晚。敞开的窗就像一个黑洞,漏出去的灯光很少,以致没跑多远,就被黑夜吞噬在路途,几乎看不出搏斗和挣扎的痕迹。风一吹,我就掉过头,顺着那一习凉,把目光聚焦窗口。不仅发现了窗外的一切,还看到了一种悬空。树枝轻轻地向我招手,晃动的只是它纤细的指尖。

    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悬空在这个城市中。一幢楼房,撑起双臂,轻轻地把我高高举起。然后悬空放置,身不由己。两脚之下,华丽的实木地板,还有地板上的茶几、沙发、电视、浴房、席梦思,都与我一样悬空着。我的心空荡荡的,仿佛一艘无法泊岸的船,飘忽在浩瀚的海面。天再蓝,离我太远,托起我的是我唯一的依靠——飘忽不定的水。随时都有可能倾覆,跌入万丈深渊,我感到迷茫和恐慌。在这个城市生存了这么多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被悬空的,面对黑洞洞的窗口,我找不到答案,孤独的身影,幻化成小孩的柔弱的手。

    曾经久久盯着鸟的巢穴发呆。我家住龙泉山脉之头,房子被许多树和竹簇拥着,空中的鸟儿成了我们的友好邻居。我曾看见鸟儿构筑鸟巢的情景,那是一对美丽的画眉,也许正是新婚燕尔,总是在林间追逐、嬉戏,好像有无尽的快乐需要它们去缔结。突然间,雄鸟不见了,雌鸟似乎早就心中有数,并不惊异和寻求。它守候在一枝竹杈间,安静、深情,像一位盼君归来的新娘。不一会儿,雄鸟回来了,嘴里衔着一截柔软的草叶。雌鸟柔情地接过草叶,安放在竹杈间,用嘴和足理了又理。我这才明白它们是在修房子,心里竟有几分感动。几天之后,当我再次来到竹林时,一个毛茸茸的鸟巢,已经稳稳地挂在竹杈间。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来到竹林,只见几只幼小的鸟儿从鸟巢里探出身体,张开口,接食大鸟衔回来的虫子。眼前的情景让我感动万分。现在,我们修了房,进了城,走过的脚印渐渐被风尘淹没。猛然回首,才发现我们已经越走越远。

    到达古罗马斗兽场,是在秋日的午后。天空清丽,没有欧洲大陆常见的艳阳高照,也不是川西平原旷日持久的阴沉忧郁,而是一种阴凉的晴。这古罗马的天,以一种特殊的阴柔之美迎接着我。曾以为斗兽场如竞技场一般,是一片平坦而开阔的场面。而呈现在我面前的却只是一片残垣断壁。规范有序的圆拱形外窗,左右合围,围成一个庞大的椭圆,上下重叠,一层一层,直上云霄。离椭圆壁很近,贴着残壁往上看,一种沧桑便与淡云连在一起。到了顶部,圆壁往外翻卷,卷出一溜浅浅的檐。许多阴阳交错的图案,精湛而优美,镶嵌在高高的檐上。据说,观看斗兽时,座位从下至上,便是地位的递增。

    现在看见的最高处,是斗兽场保存最完好的地方。事实上,完整保留的不足椭圆的一半。坍塌是依次递进的,像一只硕大的圆筒,被人用了一把锋利的大刀,斜斜地使劲一劈,留下一个椭圆的斜口。

    有位朋友来我家,打来电话,问我住在几层。我住的并不是最高层,至少还有两层在我之上。更为重要的是,透过窗口,就是这幢楼房的四周,还有许多楼层层叠叠。楼外有楼,天外有天。我弄不清楚在这个城市里,究竟哪幢最高,我自己处于一个什么位置。因此,即便是白天,天气晴朗,空间很大,我的视野也非常有限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供祀是书院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藏书、讲学一起并称为书院的三大事业。书院作为与官学并行的教育组织,其供祀活动及其社会意义主要存在于文化层面。

    在儒家传统教育中,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被认为同等重要,因而对书院教育而言,教学空间和供祀空间是必不可少的两大组成部分。供祀作为一种具体规范的展礼、学礼活动,历来受到古代教育者的高度重视。庙堂本是儒家尊孔祭孔之所,由于儒家思想的精微体现在对孔子学说的传承上,书院兴建孔庙并定期举行供祀仪式,彰显了孔子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和道德境界。这种严谨而规范的供祀形式作为书院的文化“规则”,一直受到书院管理者甚至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书院的文化发展要依靠学术传播,即依靠对本学派学术旨趣的传承,除了对本学派的“文本”进行阅读和阐释外,还要从精神上进行传承。对本学派和本书院历史上具有影响的先贤进行供祀,表明了书院作为一个学术组织拥有的行为规范和精神特色。南宋以来的书院无不将供祀本学派先贤作为标榜自身“正道脉而定所宗”的学术追求,如白鹿洞书院的“宗儒祠”供祀周敦颐、朱熹等人,就体现了其学术旨趣。

    书院供祀并非单纯学术上的追求,在漫长的制度化发展过程中,书院已经从一种单纯的教育组织发展为集教学、藏书、祭祀、出版、经营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组织。官方的扶持、地方贤达的资助、民众的认同和参与,是书院巩固地位、扩大影响的重要条件,对社会上那些关心书院发展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名宦和贤达,书院供祀空间也为他们留有位置。如岳麓书院在明嘉靖五年(1526年)设立了“六君子堂”。这是岳麓书院专祀建院功臣的开始,显示了书院对他们功德的追怀和弘扬,也显示了书院在文化层面上与时俱进的一种追求。

    清代书院将“立德”“立功”“立言”作为选取供祀对象的标准。那些与书院发展没有直接关系,但与本地社会发展相关且有过较大影响的有功人士,也会得到书院的崇敬和供祀。这种供祀对象多元化的模式,与宋代及以前书院供祀对象的单一化相比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如康熙年间河南大梁书院供奉各类社会贤明人士达150人之多,其承载的文化意义已经远远超越了“一种规范的展礼作用”。

摘编自蒋建国《仪式崇拜与文化传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风波

鲁迅

    七斤虽然住在农村,却早有些飞黄腾达的意思。从他的祖父到他,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日一回,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因此很知道些时事:例如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他在村人里面,的确已经是一名出场人物了。

这时七斤捏着竹烟管,低着头,慢慢地从村外走回来,坐在矮凳上,抬起头来,叹一口气说:“皇帝坐了龙庭了

七斤嫂呆了一刻,忽而恍然大悟的道:“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

七斤又叹一口气,说:“我没有辫子。”

    “皇帝要辫子么?”

    “皇帝要辫子。”

    “你怎么知道呢?”七斤嫂有些着急,赶忙的问。

    “咸亨酒店里的人,都说要的。”

    七斤嫂这时从直觉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了,因为成亨酒店是消息灵通的所在。伊一转眼瞥见七斤的光头,便忍不住动怒,怪他恨他怨他;忽然又绝望起来,装好一碗饭,搡在七斤的面前道,“还是赶快吃你的饭罢!哭丧着脸,就会长出辫子来么?”

    太阳收尽了他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七斤嫂吃完三碗饭,偶然抬起头,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

    赵七爷一路走来,坐着吃饭的人都站起身,拿筷子点着自己的饭碗说,“七爷,请在我们这里用饭!”七爷也一路点头,说道“请请”,却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七斤们连忙招呼,七爷也微笑着说“请请”,一面细细的研究他们的饭菜。

    “好香的干菜,——听到了风声了么?”赵七爷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 , “皇帝已经坐了龙庭 , 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七斤嫂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知道自己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囚徒……”

    赵七爷绕出桌旁,打断她的话,“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回走,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划,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谁能抵挡他?……”

    此后七斤虽然是照例日日进城,但家景总有些黯淡,村人大抵回避着,不再来听他从城内得来的新闻。七斤嫂也没有好声气,还时常叫他“囚徒”。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你想,不坐龙庭了罢?”

    “我想,不坐了罢。”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招呼。

(节选自《呐喊》,有删改)

【注释】皇帝,指溥仪;长毛,指太平军,因太平天国成员皆披头散发,故有此称;张大帅,指张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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