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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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第三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藏青色西服

季明

    工地离住处,有很长一段路程,老磨他们需要坐公交车回去。

    傍晚,收工之后,老磨他们满身都是泥灰和臭汗。他们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一方面是喘息片刻,另一方面呢,老磨他们是在等大傻。

    大傻,真名叫于大厦,喊来喊去,老磨他们就给他起了个绰号:于大傻。大傻跟老磨他们不一样,每次收了工,立即冲洗干净,然后从带来的包里,取出一套西服,换上,再把脏工作服,裹上塑料袋,塞进那个包里。

    那西服,是藏青色的,大傻来到这个城市打工,刚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就上街买了这套西服。等大傻换洗完毕,大家一块儿往回走。这景象有些独特:一群脏了吧唧的民工队伍里,走着一位身穿干净而笔挺西服的人,很是不协调,同时,也让大傻显得很另类,很不合群。

    回去的时候,正值晚高峰,公交车上异常拥挤,但只要老磨他们一上来,人群立马闪开条道,让他们过去。毕竟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衣服,与泥灰和汗水亲密接触。这个时候,车上绝对没有空座位,但老磨自有办法,他来到一个座位旁,站住,随着车的晃动,身体与坐着的乘客,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在泥灰和汗味的骚扰下,终于,那位皱着眉头、捂着鼻子的乘客,忍无可忍,狠狠瞪了老磨一眼,起身离开,老磨赶紧一屁股拍到座位上去。

    这时候,一身西服的大傻,则静静地融合在人群中,用不屑的目光看着老磨,他最讨厌的,就是老磨这个拙劣的表演。

    节假日不干活时,老磨他们喜欢逛逛街,穿着也很随意,有的干脆就穿着皱巴巴的工作服。大傻则不同,必须换上西服,才出门。这样一来,大傻就很醒目,在一行人中,很有些众星捧月的样子。这令老磨他们非常不舒服,就与大傻拉开了距离。

    一次,老磨斜着眼睛,说,大傻,穷烧个啥哩?瞧把你能的,穿上西服你还是农民工,变不成城里人!

    大傻不服气,说,穿干净点不好吗?农民工就应该是脏兮兮、臭烘烘的形象吗?那是犯贱!

    大傻又说,挤公交时,你看人家那厌烦的目光,我都替你脸红。

    这话,噎得老磨直翻白眼,一愣一愣的。于是,老磨他们就决定,必须收拾一下大傻。

    这天,收了工,冲洗完毕,大傻却发现那个装着西服的包不见了。大傻急了,遍地翻找,可横竖找不到。

    老磨他们坐在地上,喝水抽烟,冷眼看着大傻忙活,偷偷地笑。

    过了许久,满头大汗的大傻,仍然四处寻找那个包。

    老磨喊,大傻,别找了,再不回天就黑啦。

    又有人喊,大傻,你那西服,长翅膀飞啦。

    大傻不听,依然在工地上跑来跑去,执着地寻找。

    老磨他们说,真是个大傻熊!就撇下大傻,先走了。

    当老磨他们得到消息,赶到医院时,大傻已躺在了手术台上。在寻找西服时,楼顶一截钢筋倏地掉下来,从大傻的左肩膀插进去,从腰部穿透出来……

    老磨他们怔怔地守在手术室外,彻底傻了。

    过了很久,大傻才被推出来,仍处在昏迷之中。老磨哭了,冲上前去,喊,大傻,不穿那西服,你他娘的能死啊?!

    第二天,老磨他们来到工地,从一堆水泥里,挖出那个装着西服的包。它,已经变成了个水泥疙瘩,半晌,他们都没说话。

    许多天,老磨他们都像丢了魂儿,蔫着脸,闷头干活,那件藏青色的西服,总是在眼前晃动、晃动……

    一个月后,大傻出院了,但需要回家继续休养。那天,老磨他们专程上街,精心挑选,给大傻买了套藏青色的西服,送了过去。

    大傻走后,老磨他们每人也都买了套西服,藏青色的,像大傻一样,收工后,冲洗干净,换上西服,再去挤公交车。这时候,他们才发现,乘客们的目光,很平和,丝毫没有了厌恶、敌意和距离,能同这个城市的人们亲密地挤在一起,坐一程车,这感觉,真不赖!

    于是,老磨就给大傻打电话,他说,于大厦,现在咋样?养好了赶紧回来吧,我们等着你!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以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生活为题材,主题鲜明突出:歌颂了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默默奉献,表达了农民工对融入城市生活的渴望。 B、小说写于大厦在工地上遍地翻找西服的情景以及后来因此受伤的遭遇,是呼应前文“必须收拾一下大傻”,说明老磨他们的计划得逞。 C、小说以时间顺序展开,又用插叙来丰富情节,如老磨和于大厦逛街的场景,突显他们形象的反差,为老磨及工友穿藏青色西服埋下了伏笔。 D、小说在情节叙述的详略上颇有讲究,比如,于大厦及工友挤公交回家的情景属于详写;于大厦在工地上受伤的情景只做了必要交待,属略写。
(2)、在对比中写人可以凸显人物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本文,对此加以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藏青色的西服”为题?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山羊

阿慧

    我的第一次呼吸就有着羊味,羊的记忆里留有我的第一声啼哭。妈生我在羊圈,确切地说,羊圈就在妈的床边。冬夜里,人和羊相互温暖,我在这温暖里势不可挡地来到人世,迎接我的是奶奶。还有,就是那只年轻的山羊。

    山羊不再年轻的时候,我常常端着小碗一路撒着面条来到它跟前。这时,已是老羊的它,会缓慢地站起来,会轻柔地叫两声,会把它的大嘴伸进我的小碗里。老羊呼出的热气弄得我双手痒痒,我忍不住想笑。我朝灶房看了看,还是忍住了,我担心我的声音会引出暴躁的奶奶。老羊吃面条时呱唧有声,这往往会勾起我的饥饿,肚子里的鸣叫提醒我,我还在饿着。我努力把小碗从老羊嘴巴下抢出,羊嘴下悬了几棵柔白的面条,滴着汤水晃晃着缩进它的嘴里。老羊只留下一口稀汤给我。我仰着脸喝下,低着头在嘴里抠摸许久,最后抠出一两根白毛在手上,那是老羊的胡须。

    我曾一度迷惑,那老羊同我一样是个女的,为什么下巴上挂着爷爷一样的胡子?爷爷在一个冬天来临时,在老羊身边蹲了半个时辰。他摸摸老羊的胡子,又摸摸自己的胡子说,它老了,卖了吧。早上一打开门,浓雾像几只雪白的羊羔骨碌碌滚进屋里。我爷把一条长带紧系在腰间,将一顶白色礼拜帽戴在头上,说,走吧。身后就跟了我和羊。老羊它出门时,回头看了看我们的院子,我也回头,看见人和羊生活过的日子。老羊一走出村子,它的脚步出奇的敏快,牵在我手里的那根麻绳被拉得绷直,我被它拉着疾跑,雾被我们冲开一条灰白的道路。老羊在地头停下,低头嗅着土地的气息,爷爷抚摩着它的头,它伸出舌头舔爷爷粗糙的手,舌头和手在白雾里发出粗糙的声音,我的心开始变得粗糙。

    爷爷知道,这是老羊年轻时活跃的地方,羊的记忆就像脚下的麦苗一样年轻。老羊的眼睛里掠过几个矫健雪白的身影,有一个终于成了它孩子的父亲。老羊这样想时,就拉着我趟进麦田,小麦苗的清香迷蒙了我的世界。我听见老羊咀嚼麦苗的声响,我的耳边响着年轻羊们欢腾的声音。

    接近集市的时候,大雾散了,人和羊脚步在街上显得零乱。阳光把羊照得明亮,老羊嘴角的一抹绿,绿了一个寒冷的冬晨。当爷爷把老羊栓在树桩上时,它开始不停地叫唤。它的每次竭尽全力地挣脱都是徒劳,它开始变得无望和无力,它灰褐色的眼睛朝我投来无助的光芒,我的眼泪滚落出一片凄凉。一个买主向爷爷神秘地伸出指头,俩人悄声嘀咕了一阵,那人付了钱,捏了捏老羊的脊背说,又老又瘦,只配卖皮。那人拉起老羊走时,羊的四只蹄子将土地蹬出四个小坑,又变成两道一丈长的小沟,像地里播种时耧脚划过的迹痕。老羊把那人拖得脸像猴子屁股一样红。老羊的叫声被喧闹的集市淹没,它苍老的胡须在寒风中抖动。

    我站在羊站过的地方哭泣,我的泪水不断在地上砸落,那两道被羊蹄犁开的土沟,更如两道新鲜的刀口。爷爷和我在城北的路上走着,新买的盖头在我的头上飘飞,飘飞成一朵火红的云彩,冰糖葫芦熔化成满口的甜蜜。羊的叫声凄然响起,我站住四处寻找那声音。有人骑着自行车赶路,车后的大柳条筐里,我家的老羊被捆了四蹄仰面装着,它是老远认出我们的,它的喊叫带着血的颜色,变成一条细碎抖动的声音频率远去。我扔掉那半串糖葫芦,追着那人疯跑,我喊:不卖了,俺不卖了,回来呀!那人像没听见一样竟自走远。

    当婆婆丁、苣荬菜等野花在田埂上竞相开放的时候,那只老羊的女儿悄然发育成一只俊俏的小山羊。羊的脸总是一副温和善良的模样,从不见有生气的时候。

(选自阿慧《羊来羊去》,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坊间绣娘

蒲苇

    ①市井里有一种民俗的诱惑,叫绣娘。她们似乎是跌落在凡间的天使,一颦一笑,尽显女人的古典与柔美。

    ②我在大江南北的很多地方见过她们,在秀美的凤凰古城,在日暮的姑苏,在杭州的小镇,在上海的田子坊,她们就是你行走的目光与灵魂里的那一朵莲花,不沾染尘埃地活着。

    ③或者是在夕阳西下的余晖里,或者是在雨后青苔的盎然里,或者坐在苔痕上阶绿的巷子里,或者坐在临街而开的绣房中,她们手端花绷子,借着煦暖的阳光,或者细细的微风,或者淡淡的花香,纤细葱嫩的手指轻巧地捻丝走线,如蝴蝶一般忽上忽下,一股古典的气息便随着翻飞的绣针氤氲到巷子里,弥漫在空气中。身旁,地上的箩筐里彩色的绣线、绒线随意散落,一只老猫懒洋洋地卧在箩筐旁。熙熙攘攘的游人走过,一双双好奇的、欣赏的目光定格,也打扰不了她们的世界。

    ④此后,我一直被这些坊间的绣娘迷倒。某一年,在江南,杏花烟雨后。我一个人在黄昏的夕阳中漫步在一个小镇,竟然就那么无意地闯入了一条绣巷。那幽深的青石巷子里,两边全是古老的绣房,一间挨着一间,一家挨着一家,挂满了,全是绣品——小女孩的兜肚,女人的罗裙与绣鞋,情人互赠的丝帕,做梦的枕套,美得如同游园惊梦,美得惊心动魄。

    ⑤木质的老房子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朱红的木漆已经斑驳,那是流光将一场场的繁华都抛在了遥远。而终究有些东西固执地留了下来,在尘世里独活,那便是那些古老的绣庄。每家的绣庄都起着别致的名字,抬头一看,只短短的两三个字,御绣,沈庄,青园?不用细想,扑面的感觉就让你知道,这些字,这些屋子已经默默地走过了多少个朝代。

    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此刻,屋前檐下的绣娘是眼前人,她们有着现代人的时髦,即便是服饰,也有着现代工艺的精致。她们那么随意地坐在古朴的巷子里,飞针走线,除了抬头时的轻笑,便是低头时的安静,像是在绣一个梦,绣一个心事,那是一种桃花源式的美丽。当我走过,我能感受到她们内心对古典的那一种虔诚。

    ⑦在大多的坊间,绣娘们是为了生计而绣,她们家有老少,要供养。于是,她们便借着旅游的兴起绣出各种各样的绣品,一方方精美的丝帕,一个个可爱的小包,一条条曼妙的长裙,一方方头巾丝巾。她们不是唯利是图的小商贩子,当你欣赏陶醉时,或者就在讨价的瞬间,她们就会依着你的意,以低低的价格将那一幅幅用心绣出的绣品卖给你。

    ⑧要说是为了生计吧,这些东西价格也不贵,可是绣出来,却是要费一番工夫的。要说不是为了生计吧,她们确实是在那游人熙攘的坊间换一口温饱。但当你看到她们一脸的幸福快乐和自足,你就知道她们追求更多的是一种心里的欢乐和那手艺被肯定的喜悦。因而钱,倒不是主要的。

    ⑨也有时候,你在某一个幽静的地方,还会遇到这样一群闲情优雅的女子,在某一个安静小镇深处的某一个院子里,院中的桃枝伸出墙头,院门轻掩,她们就散落在院中,专心地飞针走线。她们来自不同的城市,服饰个性时尚,年轻的脸庞精致妩媚,然而她们此刻却逃离了嘈杂的城市,每日在软缎或者洁白的丝上飞针走线,绣下流动的山水、花木,或者,心里的那个人。

    ⑩我很想过去感觉一下她们的世界,看一眼她们的绣品,在她们清静的小院中站一刻,然而,我最终只是轻轻走过。

    ⑪绣娘是一种市井间的诱惑,使没有去的人向往去,去的人一定要看看。你去时,她们会对远道而来的你轻盈微笑,不俗不媚;你不去时,她们依旧在古巷中安静地绣着,一针一线亦不觉孤单,无扰无嚷,绣的是花,用的是心,是情。

    ⑫我也终于明白:坊间绣娘的诱惑其实更是一种灵魂的诱惑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麦子黄了

杜学峰

    黄亮升任了副局长。老黄接到他儿子电话的那天,他让老伴把家里的那只老母鸡拎出来宰了,砍下半边炒了下酒。昏黄的灯下,旁边坐着老伴儿,老黄独自一人喝酒,边喝边与他娘说着话:“咱儿子争气呀,十几年的书没白念,当年我先钻窑孔后甩大锤劈山开石,虽落下了很重的矽肺病,值呀。你看邻居的狗娃,小时候吃得胖胖的,人见人爱,都说那娃有福气,今天呢,狗娃在城里过的是什么生活啊,一根竹棒,两根绳索,在车站跑着揽活。哎,我有次看见他站在副食店门口将一瓶啤酒汩汩地灌了下去,看着心疼啊!”

    老黄那晚喝得很开心,喝得上眼皮粘粘的,然后倒将桌旁的床铺,欢快的鼾声似乎一夜在宣泄老黄的心情。

    日子如山岗掠过的风,一下子就到了腊月。

    那天,他娘接了个电话,说儿子今年过年不回来了,就在城里过,春节有空再回来。

    老黄一言未发,抽出烟叶,裹着烟卷,自顾自地抽起旱烟,缕缕蓝烟缭绕着老黄的脸。

    那年过年,没有往常的热闹,但老黄是沉静的,该吃吃,该喝喝,说话也响。他没去谈以前做科长的儿子会年年回来,好吃的一大桌,尤其是自家山里出产的干笋子,儿子吃了一碗又一碗,边吃边说好吃,还吃得过后直流口水,然后打着响嗝,和父母拉家常。老黄不愿也不敢让自己情绪发酵,以免蔓延开去,醺了他娘,弄得过年伤感。

    大雁回了,抖落一路的风尘;新燕来了,啄上新泥筑新巢;麦苗青了,房前屋后一片翠绿。大地像一片海,风拂过,唯见绿浪起伏。老黄和老伴儿躬着腰,侍弄着庄稼,像两个圆点在绿浪里隐没。

    儿子没回,差不多快一年了。

    儿子其实也并不是没牵挂父母,有隔三差五的小车来到家门口,一袋袋一件件的东西,都是司机代搬,邻里好生羡慕。而唯有老黄默不作声,仍旧只顾摸出烟袋,裹着烟卷,手还有些抖。尤其是当司机往屋内搬运东西时,老黄面向里屋,脸涨得通红,猛抽旱烟,团团蓝烟遮罩了他的整个面庞。

    五月的大地一遍火热,坎上地里的一茬茬麦子就像熟透的少妇,浑身散发着醉人的香味儿,透射出农村生活的火热与富足。

    然而,今年老黄似乎对弥漫的麦香没了知觉。他没有像往常一样一边端着酒碗,一边望着屋前那大片金灿灿的麦地,喃喃地说道,这日子就是好啊。

    那夜,老黄剧烈地咳嗽。半夜里,老黄拨通了儿子的电话,说自己得了重病。

    第二天,儿子回来了。父亲啥也没说,拾起镰刀抬腿进了麦地。正午的太阳像一柄柄毒剑,明晃晃地刺得人不敢抬起头来,照在头上似麦芒刺得生疼。父亲展开姿势,像是在大地里舞蹈,一茬茬麦子被父亲放倒,脸上的汗水淌落而下,被大地吸吮得不留一点痕迹。

    儿子站在阴凉处,劝父亲:“爸,进屋休息吧,等太阳偏了些,再割吧。”父亲闷声不响,继续割。儿子无主意了,只得跟在父亲身后像小时候那样捡拾折掉了的麦穗。

    正午的大地如一块硕大的火床,烤得黄副局长衣服全湿透了,口渴得犹如眼前干坼的泥土。黄副局长终于忍耐不住,声音洪亮显得有些果断:“爸,你再不回家,我就回去了!”

    老黄霍地从地里站起身来,眼睛里似支出了两把镰刀。用手头的镰刀指着儿子:“你敢!”

    两个男人就在地里僵着,有风裹挟的热浪拂过麦地,只听得有饱满的麦穗炸开麦粒的声音。

    半响,老黄开腔了:“今天我把话揭开了。你捎回的那两件茅台五粮液是你自己买的么?”儿子不作声。“不是你买的往家里送,那叫什么!”老黄近似咆哮。老黄顿了顿,“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在地里捡麦穗挨了一顿饱打么?”儿子赧然,面有愧色。“当年叫你捡麦穗,你居然跑到人家麦地中间,割下一块来!”老黄剧烈地咳嗽起来,一大口浓痰吐在儿子面前,带血。

    儿子心疼起来,连忙去搀父亲。父亲大手一挥,胡须颤抖:“那是你小时候犯下的糊涂,跟现在不一样。现在你拿人家送的东西往家里搬,你坐公家的车回家,你现在是懂理懂法故意犯法!当了副局长怎样了?你还不是泥腿子出身,你还不是有一个得了矽肺病的父亲!老家不想了,土地不亲了。我告诉你一个理,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才是做人的胆。我佩服狗娃,一根竹棒,两根绳索,同样撑得起自己的一片天。”

    一阵微风拂过,浑身湿透的黄亮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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