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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诗歌鉴赏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语文高二第五册第二单元5 杜甫诗三首《咏怀古迹》其三课堂测试题

阅读杜甫的《兵车行》,完成下面各题:

兵车行

           杜 甫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云点行频。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

    长者虽有问,役夫敢申恨?且如今年冬,未休关西卒。县官急索租,租税从何出?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1)、“牵衣顿足拦道哭”一句,写了哪些动作,表达了送行者怎样的情感?

(2)、诗歌的最后一段一连用了几个短促的五言句,这些句子有什么作用?

(3)、杜甫为什么让役夫讲出“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这样的话呢?是不是重男轻女的观念真正变了呢?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练习题

柯瓦连科在他后面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使劲一推,别里科夫就连同他的雨鞋一齐乒乒乓乓地滚下楼去。楼梯又高又陡,不过他滚到楼下却安然无恙,站起来,摸了摸鼻子,看了看他的眼镜碎了没有。可是,他滚下楼的时候,偏巧华连卡回来了,带着两位女士。她们站在楼下,怔住了。这在别里科夫却比任何事情都可怕。我相信他情愿摔断脖子和两条腿,也不愿意成为别人取笑的对象。是啊,这样一来,全城的人都会知道这件事,还会传到校长耳朵里去,还会传到督学耳朵里去啊。哎呀,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就不定又会有一张漫画,到头来弄得他奉命退休吧。……

到他站起来,华连卡才认出是他。她瞧着他那滑稽的脸相,他那揉皱的大衣,他那雨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以为他是一不小心摔下来的,就忍不住纵声大笑,笑声在整个房间里响着:

“哈哈哈!”

这响亮而清脆的“哈哈哈!”就此结束了一切事情:结束了预想中的婚事,结束了别里科夫的人间生活。他没听见华连卡说什么话,他什么也没有看见。一到家,他第一件事就是从桌子上撤去华连卡的照片;然后他上了床,从此再也没有起过床。

过了一个月,别里科夫死了。我们都去送葬。

我们要老实说:埋葬别里科夫这样的人,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我们从墓园回去的时候,露出忧郁和谦虚的脸相;谁也不肯露出快活的感情。——像那样的感情,我们很久很久以前做小孩子的时候,遇到大人不在家,我们到花园里去跑一两个钟头,享受完全自由的时候,才经历过。

我们高高兴兴地从墓园回家。可是一个礼拜还没有过完,生活又恢复了旧样子,跟先前一样郁闷、无聊、乱糟糟了!局面并没有好一点。实在,虽然我们埋葬了别里科夫,可是这种装在套子里的人,却还有许多,将来也不知道有多少呢?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诗人食指:我这样写歌

李翚 庄劲扬

    “我就是喜欢写诗,就是写了几首当时那个环境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诗”。2009年10月食指在中国诗坛第一次专门为他举行的作品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不要用“大师”、“英雄”、“先驱”这样的词句来界定他。

研讨会期间,食指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默默地聆听、记录,只是偶尔对专家们坦诚地对他的诗做出“文本还不够精美”、“部分诗歌在语言的美感方面还欠火候”这样的评价时,抬起头来频频点头。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研讨会结束时,主持人请他再次致辞,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朗诵了他的诗作《我这样写歌》:“这首小诗完成的一刻/结束了一切精神的折磨/别人以为是不修边幅/其实我早已失魂落魄/……一个人承受心灵的寂寞/年年如此,日月如梭/远离名利,远离污浊/就这样在僻静荒凉的一角/我写我心中想唱的歌”……

诗人喜欢朗诵。南京大学的文学评论家傅元峰副教授说,食指是那种能背下自己所有诗的人。食指点头,“这都是我呕心沥血的作品”。

食指在诗作《世纪末的中国诗人》中说自己是“自幼追求艺术的一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中考失利,他很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都是5分的特优生,居然没考上,只好学文了。”

     “我是从一些批判文章里偷学的”,食指有些狡黠地笑着谈到了他的诗艺学习之道。

     “ 文革”期间,几乎读不到什么书了,诗歌也都是政治口号语体。但食指却找到了自己的源泉。他从《文学评论》里读到了那些作为批判对象的外国诗歌,虽然大多只是片段,他也觉得太美了。

食指偷学的第二个源泉是刘白羽的藏书。当时刘白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书房被查封,里面有很多国外的诗歌集,食指就和伙伴们从天窗翻进去“借”书来翻阅。

      第三个源泉是当时能够公开出版的国外近代诗人的诗歌,普希金、拜伦、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他都阅读吸收。

而让食指感到尤为幸运的是在写诗的起步阶段得到了“高人指点”,这“高人”就是何其芳。何其芳是最早一批被打倒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当时已很少有人敢去家里看望他。食指在中学课本里就学过他的诗,很仰慕他。食指回忆那天去何其芳家的情形时说,那是1967年夏天的一天,我穿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像小孩一样。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虽然当时郭路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可父亲没有把他        当成是小孩子,而视他为同辈人,与他滔滔不绝地谈着新诗的创作、发展,诗歌的韵律、语言等等,对郭路生所提的问题也一一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从那以后,食指就经常带着自己的诗歌去何其芳家向他请教。他说,“何其芳把我引向了正道”。遗憾的是,不久何其芳就离开北京,而食指也于           1968年12月下乡去了……

      1966年——1969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第一阶段,“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派“全面内战”之势。食指却在这几年里完成了他“最为辉煌的青春期创作”,大部分代表作都是这几年写的,诗人林莽认为食指的这些作品“是对那些心灵命题的记录与回答”。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是食指1968年12月作为知青去山西时,在火车上写成的。他写道:“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突然一阵剧烈的抖动/我双眼吃惊地望着窗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手中。”

      翻译家戈宝权的女儿戈小丽当时与食指一起下乡到了山西杏花村,她在回忆文章中说 “一次他朗诵《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当时的两个女生还没听完就跑出厨房,站在黑夜中放声大哭。”食指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知青插队的地方。

    食指觉得幸运的是,那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上,而没有完全解读他的那两篇长诗《鱼儿三部曲》和    《海洋三部曲》。按那时的标准,这两首才是真正的“反动”诗,都直接指向了“文革”与红卫兵。

  “幸好我的诗只是在传抄,而且传到上面的是些短诗,躲过一劫”,食指这样说。

        1973年,在青春还在奔放地燃烧时,诗人却在理想幻灭爱情受挫的打击下精神抑郁,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从这一年第一次住进北京第三福利医院,直到2002年,食指在这家精神病疗养院断断续续住了12年。

        即使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食指仍然坚持思考,坚持写诗。“我知道进福利院是一种沉稳,于是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

       ​2002年他从福利院走了出来,有了新的家庭,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真与假的相互制约

孙绍振

艺术的真实,不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真,它不是绝对的不掺一点“假”,相反,只有在假定形式中,真实性才能更充分地发挥。

生活不经过一番改造是不能成为艺术形象的。创作劳动主要就集中在改造这一点上。白石老人画虾,不止一次地减少了腹下节足的数量,米开朗琪罗放在梅提契的墓上的青年男子的雕像超比例地延长了弯曲的腰身和手臂,二者不但没有导致虚假,反而达到更高的真实。白石老人关于绘画艺术有过名言:“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太似则媚俗,不似则欺世。”俄国伟大画家苏里柯夫学素描时,他的老师契斯恰可夫对他说:“要尽可能地接近实物,可是绝不能一模一样,因为要一模一样,结果反而弄得不像。”艺术的辩证法就是这样奇妙,为了使艺术更像生活,却要敢使艺术不像生活。艺术是假定性与真实性的统一。建国初期,有个地方剧团片面地迷恋于生活区的逼真,在演《牛郎织女》时,让真牛上台,结果那牛并不能理解牛郎的激动心情,弄得牛郎不能专心向织女殷勤,一直处在提心吊胆的尴尬状态。这时,真牛却留下一堆粪便,扬长而去。这种真牛反而不如一条没有实用价值的牛鞭子(装饰着彩色流苏的)来得真实。

作家的劳动对象就是生活中逼真的素材,作家的劳动实践就是要把生活逼真改造为艺术的真实。

文学创作的真实是一种虚构的真实。文学要把普遍分散地存在的逼真改造成为特殊的具体的人物情景和过程,就不能不突破真人、真事、真物的局限。所以曹雪芹要把真事隐去(甄仕隐)而公然声明自己所写的是满纸荒唐言,是假语村言(贾雨村)。这可以充分说明在艺术作品中生活的真实性是受艺术的假定性制约,没有了艺术假定,也就不能有生活的本质。

要获得文学创作的能力,就是要获得艺术地进行真实的虚构的能力,而不是照搬生活的能力。初学写作者如果被生活的原始素材逼真的森严性吓住了,不敢突破真人、真事、真物的局限,他的才能就可能受到束缚,他的想象、他的感情就很难得到自由的发挥。

世界文学史画廊中最伟大的典型都不完全是生活的逼真的实录,它们都有“臆造”、“臆测”、“臆象”那样的特点,都是一种“逼真的幻觉”。表面上看来都有一点不现实,畸形、怪诞,不像话,不像真正存在过的。唐·吉诃德,奥勃咯摩夫、浮士德、高里奥、哈姆雷特、玛丝洛娃、贾宝玉、阿Q,好像都有不现实的“臆造”的特点,但恰恰又是最能叫人着迷的魅力。就像中国画中的泼墨画,不能作细节的追求,但又是给人以淋漓尽致的艺术享受的。相反,那样过分拘泥于生活逼真,过分照搬现实场景的,例如《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那样的作品和那些“极镂绘之工”的咏物诗一样,反而显得艺术格调不高,不及《红楼梦》中那些带着神秘色彩的太虚幻境、通灵宝玉、和尚道士之类的吸引人,甚至不及《聊斋》中的狐媚鬼道动人。丹麦的许多现实性的小说也不及安徙生的童话动人。艺术如果完全排除了假定性就不成为艺术了。真正的艺术常常带有写意的色彩,写意就是不太拘泥于形,让客观生活与主观思绪融合起来按着形式的轨道酣畅地运行。也就是《文心雕龙·神思》所以的“神与物游”。搞文学创作,光有“物”(生活)不免粗糙,光有“神”,是抽象的,把二者结合起来就可能有一种自由酣畅的笔墨。这种笔墨的气韵不光来自生活,也来自作家,它不为生活所拘,不过分贴紧生活,而是在与生活保持一定距离的轨道上飞旋。艺术之所以能围绕着生活的太阳公转,是由于它本身还以自己为中心在自转。

                                    (选自孙绍振《审美形象的创造》,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汤粉

方丽萍

    老柴是汤粉。脑残级别。一部汤显祖的《牡丹亭》看了不下百遍,从头讲到尾,一字不差。

    老柴没能考上大学,他父亲老老柴议内堤汤粉闹的。那几本破书老老柴之前藏房顶阁楼,老柴翻出后便如飞蛾扑火,之后书读得浑浑糊糊,写书唱戏倒痴迷。

    老柴回花村种地,老老柴整日长吁短叹。老老柴近五十才得老柴这根独苗。老老柴祖上经商,村里那三进三落雕梁画栋外加戏台的大宅便是他家祖业,划成分那会被划地主,大宅充公。老老柴近四十才娶了位病歪歪的女人,女人生下老柴不久病故。

    老老柴又当爹又当妈好不容易将这独苗呵护成人,原指望他好好读书无宗耀祖,重续柴家威名,没想他却一天到晚才扎进“四梦”出不来。

    不久,老老柴慢性支气管炎发作,一口气没上来,也挂了。这年老柴23岁。

    没了老老柴管制,只剩孤家寡人的老柴更加肆无忌惮。地种得敷衍了事,却整日抱本书哼哼叽叽,走火入魔,村民都摇头,哪有肯上门提亲的。

    春去秋来,一晃,老柴三十好几,依旧孑身一人。有位远亲念及老柴家香火,给他撮合位二婚头,三天后女人走了,说老柴就一废物。

    从此,再无人管老柴家事,这倒正中老柴下怀。从此,老柴守着破泥巴屋每日写书唱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村民也见怪不怪。

    上世纪九十年代,改革开放春风终于吹进老柴居住的花村,村民纷纷外出打工赚钱,之后或进城买房或把房建到交通便利的山脚,村里只剩老柴和另两位老人。老人过世后,老柴便成花村唯一留守户。

    这年,一场大雨将老柴泥巴屋浇塌,老柴下山找队长,希望能住进自家老宅。队长征求之前里面住户意见,大伙想反正也不再回山里,与其任其荒废不如积份善心。

    花村四面环山,海拔八百余米鲜有人踏入。偶有花村村民上山收稻想进村探探老柴消息,见大门紧闭,也只得做罢。

    春去秋来,老柴像被遗忘般无声无息。

    一晃又好几年过去了。一日,上面下派扶贫物资,队长想到老柴。从乡领回物资已暮色低垂,队长是急性子,想想上山抄近路也就七八里地,便挑起米、油上了山,赶到花村天色刚好完全擦黑。

    队长站老宅门前喊半天,无人应。队长想或许老柴有事还没回,便坐门前石上等,不一会睡意袭来,队长头枕大米昏沉入睡。

    半夜,冻醒。但见月色如银,老宅大门依然紧闭。正迷糊,只听隐隐传来戏曲声: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它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兀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

    队长伸手“嘭嘭嘭”擂门,边擂边骂:老柴,老柴!还以为你死了呢,害我在门口等半天,深更半夜倒唱得欢,死性不改,抽疯呢!赶紧开门

    戏声戛然而止。

    队长心一惊,侧耳细听,冷风嗖嗖,半天没见动静。

    队长也是见过世面的人,自然不信神鬼,当即对门槛撒了泡尿,壮胆刚想伸手继续敲门。

    一女声又唱起:梦回莺啭,乱煞年光遍。人立小庭深院。炷尽沉烟,抛残绣线,恁今春关情似去年?

    队长当即吓出身冷汗。怎么还有女人?难道一—

    夜色魆魆,月光渗白,队长再不敢久留,连滚带爬跑回山下。

    第二天,十几位年轻人在队长带领下上山。翻进屋里,但屋里屋外,楼上楼下寻遍,哪有老柴影子?

    人们面面相觑,笑话队长准吓糊了。队长斩钉截铁争辩自己昨晚真真切切听到有人唱戏,一男一女。但没人信他。

    后来几位驴友上山游玩,晚上露营山上,半夜有人尿急,听到一男一女凄凄惨惨唱戏,一群人吓得连夜滚下山。

    人们这才信了队长的话。

    关于花村老宅闹鬼一事越传越神, 几位文物工作者也来到花村,老宅及其余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建筑群、古街,加上花村山清水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让他们欣喜若狂。不久,一位开发商听说了汤粉的故事,依照“临川四梦”,将这里打造成“梦园”,并拍了部电影。电影获奖后,人们纷纷走进花村,探梦、寻梦,聆听汤翁的故事,花村成了旅游胜地。

    又很多年过去了,有在浙江遂昌打工的邻村村民。说看见过老柴拉把二胡,唱《牡丹亭》,一人唱两角。他喊老柴,但对方说他姓柳。

    队长听了,脸上露出不经意的笑,嘴里却恶狠狠吐出几个字:该死的老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奔跑的兔子

刘云芳

    那是一只1995年的兔子,也可能是1996年的。

    此时是午后,地头的人刚刚午休起来,像是还没完全从梦里走出来,他们手里的镰刀、铁锹和镢头,像是长了触角一样,把他们带到自己熟悉的田地里。

    兔子依旧站着,像个望乡的人。就在这时,懒懒地行走的人忽然高喊一声:“兔子!”这个词语竟像子弹般射进人们的血液,把刚才的困顿瞬间击散。听到的人全都兴奋起来,一下子还原成祖先围猎的情形。他们举起手中的农具,围拢过来。铁锹、镰刀还有镢头都阻拦在兔子面前。它这时做了一个自认为英明的决定:向河边跑去。在一群人的夹击下,兔子飞快奔跑,圈子越来越小,就在人们以为它走投无路的时候,它竟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水面上的波纹像一个句号,把人们的目光固定住。大家以为这是一只以生殉志的倔强的兔子。但是,忽然,那兔子却露出水面,浮在水上,像只狗一样游起泳来。那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一只游泳的兔子。为此这只兔子几十年时间都出现在他们的讲述里。

    老马说到这里,饭桌上的人眼里都泛起光,我们似乎都看到了那只奔跑并且又会游泳的兔子,甚至殷切地希望,那只兔子能够顺利过岸。为此,我们放下手里的筷子,似乎一不小心,桌上那道兔肉就会自行完成组装,然后逃跑似的。大家在内心里把它与那只几十年前的兔子联系在一起,开始为今天点这道菜感觉到羞愧。

    老马讲兔子游泳的时候,脸上现出少年的英气。他还讲起少年时的光景。几瓶花生米,就能让大家幸福好一阵子。我只记得,长我几岁的李忠子天天在麦秸秆上盘坐,要修炼一门武功绝学。跟在他身后的小伙伴更是到处翻看无人居住的老土屋,寻找被人遗失在那里的武林绝学。以至于,第一次进城之后,他便带回来一把长剑。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村口大槐树下,手持那剑的样子。他站立着,大喇叭裤的阔度和剑的修长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互补,有了这两样稀缺物件,李忠子便在小一点的孩子那里成了神奇人物,真的像大侠一般。后来他就离开了家。直到他母亲去世时才回来过一次,穿着一条黑色西裤,黑布鞋,花纹衬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当初的大侠风范。

    那些事情在记忆里被拉长,细节逐渐被延伸开,从不同的时节漫溢出来。那时,我天天睡懒觉,在屋子里等待,然后买菜,做饭。我从省会带来一口平底锅,用那口锅做味道单一的炒土豆丝,或许应该叫炒土豆条。跟在省会的生活完全不同。那时,同学们羡慕我,有那么充实的工作,我扮演着螺丝钉的角色,被整齐划一、被相同的秩序相同的规则要求着。如果不是爱情诱出的生命缺口,让我从当时的生命状态冲出来,我会以当一个螺丝钉作为最终的归宿,并以此为荣。

    众人以为的同龄人的那种叛逆,在我身上没有发生过,在我朋友们身上也没有出现。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不住奔跑的群体,在镰刀的挥舞下,在铁锹的阻拦之下,我们跳向河水。跳向河水并非兔子的叛逆,是它求生的本能。

    那些年,未来是那么美好,是一只兔子驻立时能望到的彼岸。时间的弧度让我们对一切都有所期待。我们那时,总在说以后,以后……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到了当初说的“以后”。只是,我们这些曾在故土上盼着见光明的人,再见面时,大多都成了为命奔跑的兔子。大家的爱好也日益趋同,聚个餐,喝个酒,K个歌……似乎这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

    我站在故土之上,感觉乡村生活和乡村梦想已经被瓦解。我同辈的人像兔子一样不得停顿。他们把孩子扔到父母那里,等着未来再爱他们。我知道的那些中年人,在各个大城市里辗转,宁愿头顶街边霓虹,也不愿去守住故乡的暖炉。

    我在一个城市居住多年,后来换一个城市居住,发现,在原来城市拥有的建筑,也慢慢搬进后来的城市,一条街道复制着另一条街道,一个城市复制着另一个城市,甚至一个人的面孔复制着另一个的面孔,一群人的语言复制着另一群人的语言。就像我身边的人,他们复制着彼此的生活轨道,那些跑到天边的父母复制着同样的渴望,远在家乡的孩子复制着同样的焦虑……复制无处不在。这种复制,让村庄成了空壳,让城市变得拥挤,让孩子的寂寞成为一个强大的梯队。

    我为这只兔子欢呼。虽然如果身在现场,我一定会站在人类的这一边,失落于他们的大意。但是隔着时间,在这种陈述里,我轻易就流露出自己的善良,而不是本能。

    暗影之下,人们行走匆匆,我看到一只只奔跑的兔子,一只只尖叫的兔子。一只只兔子复制着相似的神情,它们跳跃、游泳,与自己抗争,然后逃生,最后却在命运的掌心里妥协。

    而所谓的希望是一个遥远的警告,那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出门时,仔细打量了自己的身影,想在那里看到咬人的野兽。可等我从动物园里回来的时候,便放下了这样的戒心,那些野兽都做着家猫的动作。这世界,没有比这样更可怕的事情了,它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除夕

刘以鬯

    云很低,像肮脏的棉花团,淡淡的灰色,摆出待变的形态。然后,淡灰于不知不觉间转成昏暗。大雪将降。这样的天气是很冷的。他身上那件棉袍已穿了七八年,不可能给他太多的温暖。要不是在城里喝过几杯酒,就不能用倔强去遏止震颤。郊外缺乏除夕应有的热闹,疏落的爆竹声,使沉寂显得更加沉寂。这一带的小路多碎石。他无意将踢石当作游戏,却欲借此宣泄蟠结在心头的悒郁。几个月前,死神攫去他的儿子。他原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现在喝得更多,举腿踢空时,身子跌倒在地。他不想立即站起。他的理智尚未完全浸在酒里,思想像一潭死水,偶有枯叶掉落,也会漾开波纹。他眼前的景物出现蓦然的转变,荒郊变成梦境:依旧是亭台楼阁,依旧是雕梁画栋,依旧是树木山石,依旧是游廊幽篁。他甚至见到那对石狮子了……他发现自己已身处于一个大庭院中。他一向喜欢这地方:辉煌的灯烛照得所有的陈设更具豪华感,连门神对联都已换上新的了。这是三十晚上。小厮们早已将上屋打扫干净,悬挂上祖宗的遗像。这里,路灯高照。这里,香烟缭绕。有人掷骰子。有人放爆竹。到处弥漫着除夕独有的气氛。这种气氛,具有振奋作用,像酒。人们显然已喝过酒了,每个人的脸颊都是红通通的。

    ……

    一阵狂风,将屋里的烛光全部吹熄。来自黑暗的,复归黑暗。眼前的一切消失于瞬息间。连说一声“再见”的时间也没有,四周黑沉沉。

    依旧是除夕,两种不同的心情。

    落雨了,当他跌跌撞撞朝前行走时,蓦地刮起一阵狂风,雨雪泼洒在他的脸上。袜子湿了,冷冰冰的感觉使他浑身鸡皮疙瘩尽起。他自言自语:“不会迷失路途吧。”

    前面忽然出现灯光。

    这灯光从木窗的罅隙间射出来。在黑暗中,一盏昏黄不明的油灯也能控制一切,他想。醉意未消,仍能记得他的妻子此刻正坐在油灯旁边等他回去吃饭。

    “我回来啦!”他嚷。木门启开。他的妻子疾步走出来,屋里的灯光,在风中跳跃不已。自从孩子死去后,这个女人就不再发笑。她脸上的表情一直好像在哭,只是泪水总不掉下来。“这是除夕,我为你煮了一锅饭。”语调是如此之低,显示她的健康正在迅速衰退。

    火盆里烧的是潮湿的树枝,青色的烟霭弥漫在这狭小的茅屋里,熏得他猛烈咳呛,脖颈上有血管凸起。炉灰被门缝中挤进来的北风吹起。那半明不灭的油盏,阴沉沉的,使泥墙涂了一层阴惨的淡黄。就在这些薄薄的泥墙上,居然挂着几幅屏条与对联。都是他自己的手迹,并非用作装饰,而是随时准备拿进城去换钱的——当他想喝酒的时候。明天是新年,明天没有人买画,他想。“吃吧。”声音来自右方,转过脸去观看,他的妻子没精打采地坐在那只粗糙的小方桌边,低着头,像倦极欲睡的猫。

    雪落在屋顶上,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此刻,他却听到了沙沙的雪声。这地方的宁静,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可怕。那种结局太悲惨,他想。每一次想到那结局时,心烦意乱。那种结局太悲惨。他想。他的手,下意识地捉揉着那条长长的辫子。那辫子,像绳索般缠绕着他的脖颈。他想到死亡。当他想到死亡时,连青山不改的说法也失去可靠性。骤然间,生命似已离他而去。这种感觉不易找到解释;不过,每次产生这种感觉时,心中的愁闷就会减去不少。“不能有这样的结局!”声音有如刀子划破沉寂。木架上有一叠文稿。他抽出底下的一部分,投入火盆,熊熊的火舌乱舐空间。他烤手取暖。他将思想烧掉。他将感情烧掉。他将眼泪烧掉。他将哀愁烧掉。他笑。这笑容并不代表喜悦。他的妻子将文稿从他手中夺过去,他将文稿从妻子手中夺过来。“为什么?”她问。他将她推倒在地。这个题材只有在他笔下才能获得生命。现在,他将这个生命杀戮了。“不能有这样的结局!”他笑。但笑声不能阻止北风的来侵。门与窗咯咯咯、咯咯咯地响起来。这是除夕,久久听不到一声爆竹。

    他手里仍有一叠文稿,一页继一页投入火盆,看火舌怎样舞蹈。那不幸的结局被火焚去时,他产生释然的感觉。他将剩下的文稿全都投入盆内。起先,火盆仿佛被这过重的负担压熄了,没有火焰,只有青烟往上升。稍过些时,刺鼻的青烟转变为滚滚的浓烟,虽浓,却常常被熊熊的火焰划破。火焰企图突破浓烟的重围。火与烟进入交战状态。火焰占了上风,像螺旋般地往上卷,往上卷,往上卷……他笑了。浓烟消散。火焰像一朵盛开的花。他纵声大笑。火焰逐渐转小,像不敢穷追的胜利者带着骄傲撤退。黑色的灰烬到处飞舞。

他作画的兴趣已激起。他倔强地将白纸铺在桌面,拿起画笔,将抑郁宣泄在白纸上。然后他的视线模糊了,一些好像见过的东西,忽然乱作一团。摇摇头。那些乱七八糟的思念蓦地消失,一若山风吹散浓雾。他笑了。用笔蘸了墨,将他的灵感写在白纸上。然后他的视线又模糊了。这一次,有如向空间寻找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找到。他固执地要实现一个愿望,必须保持理智清醒。当他画成那幅画时,仿佛有人在他背上推了一下。手臂往桌面一压,半边面孔枕在手臂上。他是一个胖子,血压太高。在追寻存在的价值时,跌入永恒。他已离开人世,像倦鸟悄然飞入树林。他的妻子从后边走出来,以为他睡着了。望望画纸,原来画的是一块石头,没有题诗,未盖图章,左侧下端署着三个字:曹雪芹。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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