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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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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重庆南开中学2019届高三语文第三次教学质量检测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拣麦穗

张洁

    当我刚刚能够歪歪咧咧地提着一个篮子跑路的时候,我就跟在大姐姐身后拣麦穗了。

    有一天,二姨看着我那盛着稀稀拉拉几个麦穗的篮子说:“看看,我家大雁也会拣麦穗了。”然后,她又戏谑地问我:“大雁,告诉二姨,你拣麦穗做哈?”我大言不惭地说:“我要备嫁妆哩!”二姨贼眉贼眼地笑了,还向围在我们周围的姑娘、婆姨们眨了眨她那双不大的眼睛:“你要嫁谁嘛!”

    是呀,我要嫁谁呢?我忽然想起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说:“我要嫁那个卖灶糖的老汉!”她们全都放声大笑,像一群鸭子一样嘠嘎地叫着。

    笑啥嘛!我生气了。难道做我的男人,他有什么不体面的地方吗?

    卖灶糖的老汉有多大年纪了?我不知道。他脸上的皱纹一道挨着一道,顺着眉毛弯向两个太阳穴,又顺着腮帮弯向嘴角。那些皱纹,给他的脸上增添了许多慈祥的笑意。

    我的话,很快就传进了他的耳朵。那天,他挑着担子来到我们村,见到我就乐了。说:“娃呀,你要给我做媳妇吗?”“对呀!”他张着大嘴笑了,露出了一嘴的黄牙。他那长在半个葫芦样的头上的白发,也随着笑声一齐抖动着。

    “你为啥要给我做媳妇呢?”

    “我要天天吃灶糖哩!”

    他把旱烟锅子朝鞋底上磕着:“娃呀,你太小哩。”

    你等我长大嘛!”

    他摸着我的头顶说:“不等你长大,我可该进土啦。”

    听了他的话,我着急了。他要是死了,那可咋办呢?我那淡淡的眉毛,在满是金黄色的茸毛的脑门上,拧成了疙瘩。我的脸也皱巴得像个核桃。他赶紧拿块灶糖塞进了我的手里看着那块灶糖,我又咧着嘴笑了:“你别死啊,等着我长大。”

    他又乐了。答应着我:“我等你长大。”

    “你家住哪哒呢?

    “这担子就是我的家,走到哪哒,就歇在哪哒!”

    我犯愁了:“等我长大,去哪哒寻你呀!”

    “你莫愁,等你长大,我来接你!”

    这以后,每逢经过我们村子,他总是带些小礼物给我,还乐呵呵地对我说:“看看我的小媳妇来呀!”我呢,也学着大姑娘的样子要我娘找块碎布,给我剪了个烟荷包,还让我娘在布上描了花。

    我缝呀,绣呀……烟荷包缝好了,我娘笑得个前仰后合,说那不是烟荷包,皱皱巴巴,倒像个猪肚子。我让我娘给我收了起来,我说了,等我出嫁的时候,我要送给我男人。

    我渐渐地长大了。到了知道认真地拣麦穗的年龄了。懂得了我说过的那些个话,都是让人害臊的话。卖灶糖的老汉也不再开那玩笑了。不过他还是常带些小礼物给我。我知道,他真疼我呢。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倒真是越来越依恋他,每逢他经过我们村子,我都会送他好远。

    有一年,过腊八的前一天,我约摸着卖灶糖的老汉,那一天该会经过我们村。我站在村口上一棵已经落尽叶子的柿子树下,朝沟底下的那条大路上望着,等着。那棵柿子树的顶梢梢上,还挂着一个小火柿子。小火柿子让冬日的太阳一照,更是红得透亮。那个柿子多半是因为长在太高的树梢上,才没有让人摘下来。真怪,可它也没让风刮下来,雨打下来,雪压下。

    路上来了一个挑担子的人。走近一看,担子上挑的也是灶糖,人可不是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向他打听卖灶糖的老汉,他告诉我,卖灶糖的老汉老去了。

    我仍旧站在那棵柿子树下,望着树梢上的那个孤零零的小火柿子。它那红得透亮的色泽,依然给人一种喜盈盈的感觉。可是我却哭了,哭得很伤心。哭那陌生的但却疼爱我的卖灶糖的老汉。

    后来,我常想,他为什么疼爱我呢?无非我是一个贪吃的,因为生得极其丑陋而又没人疼爱的小女孩吧?

    等我长大以后,我总感到除了母亲以外,再也没有谁能够像他那样朴素地疼爱过我——没有任何希求,没有任何企望的。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通过“贼眉鼠眼”“眨了眨她那双不大的眼睛”“像一群鸭子一样嘎嘎地叫”等语句,含蓄地嘲讽了好事、爱逗乐的二姨。 B、小时候的“我”扬言要嫁给卖灶糖的老汉,只不过是想天天吃到美味的灶糖,令人捧腹的言行很符合孩子幼稚天真的特点。 C、文章语言口语化,且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如“你拣麦穗做哈”“婆姨”“你家住哪哒呢”等,亲切自然,鲜活真实。 D、文章卒章显志,表达了对美好童年时光的怀念,凸显了老人“朴素地疼爱”的珍贵价值,也隐含着生命孤独的淡淡哀愁。
(2)、文章两次提到柿子树上的小火柿子,有何用意?
(3)、文章标题为“拣麦穗”,但文章主体在讲述“我”与“老汉”的故事。这样设置是否文不对题?结合全文,说说你的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⑴~⑷题

    一天晚餐时,话题偶然转到了珍珠那时候,报上谈论巧手的日本人生产人工养殖珍珠的问题很起劲,医生说,人工养殖的珠子必然会降低天然珍珠的价值现在的质量已经很不错,不久就会完美无缺了柯拉达先生一如既往,又就这个新题目滔滔不绝地发起议论来凡是有关珍珠的事,该知道的他都谈到了我估计兰赛先生对此根本一窍不通,但是他舍不得放过一个可以嘲弄近东人的机会于是,五分钟之后,一场激烈的辩论展开了我见过柯拉达先生的慷慨激昂,口若悬河,但是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像现在这样口若悬河,激昂慷慨最后,兰赛说的一句什么话刺痛了他,他拍着桌子大声嚷起来:

    “哼,我还不知道我谈的是什么吗?我到日本去,正是为了考察日本珍珠问题的我就是干这一行的,凡是这一行里的人,不论是谁,都会告诉你,只要是珍珠的事,就是我说了算全世界的最好的珍珠我统统都知道,我要是不知道的,那就根本不值得知道。”

    这对我们倒是个新闻,因为柯拉达先生尽管多嘴多舌,还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我们只是隐约地知道他是因为商业方面的任务到日本去的这时,他踌躇满志地环顾全桌。

    “他们搞人工养殖,永远也不要想搞出一颗骗得过像我这样一个专家的珠子来:我睁开半只眼睛就能把它看透”他指着兰赛太太佩戴的一串项链“你听我的没有错,兰赛太太,你戴的这串珠子,到什么时候也不会比现在少值一分钱的。”

    兰赛太太不好意思地微微红了红脸,把项链塞进衣服里面兰赛把身子往前倾了过来他给我们大伙递了一个眼色,眼睛里闪烁着笑意

    “兰赛太太这一串还漂亮,是吧?”

    “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柯拉达先生说“嘿,我心里说,这一串才叫珍珠呢?”

    “当然,不是我自己买的我倒有兴趣知道,你估计是多少钱买的?”

    “那个呀,同行内部买卖大约一万五千美元左右但是假如是在五号街上买的话,你告诉我你付了三万以内的数目,我都不会吃惊的。”

    兰赛露出了严酷的笑容。

    “你会吃惊的,告诉你吧,这串东西是兰赛太太在我们离开纽约的前一天,在一家百货公司买的,十八块钱。”

    柯拉达先生涨红了脸。

    “瞎说不光是真的,而且,像这么大小的珠子,我还没有见过比这一串更好的。”

    “你愿意打赌吗?我赌你一百美元,这是假的。”

    “一言为定。”

    “哎哟,爱尔默,你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能打赌呢?”兰赛太太说。

     她唇边微带笑意,语调温柔而有愠意。

    “怎么不能?有这样的便宜钱可拿,我不拿才是傻瓜透顶呢”

    “但是怎么证明呢?”她接着说“我说我的,柯拉达先生说柯拉达先生的,没有别的根据。”

    “让我看一下项链,要是假的,我马上就会告诉你我输得起一百块钱”柯拉达先生说

    “摘下来,亲爱的让这位先生看看,愿意怎么看就怎么看。”

    兰赛太太犹疑一下,两只手伸到了项链的扣襻上。

    “我解不开,”她说“柯拉达先生只好以我的话为准了。”

    我忽然感到,似乎有什么不幸的事情要发生,但是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好。

    兰赛跳了起来。

    “我来解!”

    他把项链递给柯拉达先生近东人从衣袋里摸出一个放大镜,仔细察看起来他的刮得干干净净的浅黑色脸上,漾出了胜利的笑容他交回项链他准备说话了突然之间,他瞅见了兰赛太太的脸色她脸色煞白,似乎眼看就要晕倒的样子她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他,露出恐惧的神色她的眼神送出来的是一个绝望的哀求;这意思实在是太明显了,我不明白她丈夫怎么会看不出来。

    柯拉达先生张口结舌地愣住了,脸涨得通红你几乎可以看得出,他思想上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我弄错了,”他说,“这个假货造得真好,但是当然啰,我用镜子一看,马上就看出它不是真货了这倒霉玩意儿,我看也就是值十八块钱左右的货色。”

    他取出钱包,抽出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一言不发地递给兰塞。

    “这也许可以给你一个教训,下回别再那么自以为是了,老弟”兰赛接过钞票说。

    我注意到,柯拉达先生的手在颤抖。

    这件事情,跟别的新鲜事一样传遍了全船,那天晚上他不能不忍受好多人的取笑万事通当场出丑,大家都觉得挺好玩的但是兰赛太太头疼,回自己的舱里休息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之后开始刮脸柯拉达先生躺在床上抽烟突然有一阵细小的窸窣声,我看到门底下有一封信塞进来我打开门一看,外面没有人我拾起信,看到是给麦克斯·柯拉达的姓名是用印刷体写的我递给他。

    “谁来的信?”他拆开了信封“嘿!”

    他从信封里取出来的不是信,而是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他瞅我一眼,脸又红了他把信封撕得粉碎,把那些碎片交给我。

    “劳驾,请你从舷窗里扔出去,好吗?”

    我照办了,然后带笑看着他。

    “被人弄得像一个十足的倒霉傻瓜,谁也不会乐意的”他说。

    “那串珍珠是真的?”

    “我要是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媳妇,才不自己呆在神户,让她到纽约去住一年呢”他说

这时,我不完全讨厌柯拉达先生了他伸手取出钱包,细心地把那张一百美元的钞票放了进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背后的子弹

包利民

    冲出战壕的时候,班长赵锐只觉得兴奋,他大步向前,狂风,还有子弹的呼啸。他都没有一点儿的恐惧,这样的场景他经历得太多了,竟是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忽然,一丝莫名的凉意夹杂着不安涌上心头,只觉背后异样,猛回头,却见战士钱万里正跟在身后十来米处,黑洞洞的枪口晃动着,不时划过他的后心,他不禁颤了一下。

    赵锐瞬间想起,许多次战斗都是这样,冲锋的时候,钱万里就跟在他后面不远处。他的心更是紧提了起来,作为班长,他没少收拾这个沉默的战士,总是找茬让他吃些苦头。有时是钱万里真的犯了错,有时是无事找事,不为别的,他就是讨厌钱万里的冷淡与冷漠,这个兵蛋子,不会讨好班长,也不会笑,让人心里不舒服。赵锐回想起刚才钱万里看着他的目光,比那枪口更让人心生寒意。事实上这种眼神赵锐在钱万里的眼中已看过多次,说不出的阴寒。这小子总跟着自己,不会瞅冷子照自己放上一黑枪吧!

    钱万里的心里也的确是这么想的。每次冲锋,他都紧紧尾随赵锐,他甚至无视迎面而来的弹雨,眼中只有那个让他痛恨的背影。他是有着痛恨的理由的,他才十八岁,偷偷跑出来参军,就是为了躲避养父母的虐待。从小到大,他是在阴暗的际遇中成长起来的,心里已经没有了温暖,虽然不至于去恨每一个人,可他也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只是本份地当一个兵,作战也勇敢不退缩,可这却引来了班长的不满。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的那份饭,却被班长痛斥,不但饿着肚子,还被关了一夜的禁闭。他没想到逃出那样的家庭,却又迎来这么一个班长。他的恨便疯长起来,每一次他的手都攥得发白,下定决心一定要报复。

    已经越来越接近敌人的阵地,不少战士都倒在了冲锋的途中。那子弹也越发密集起来,可却影响不了这两个人的推进速度。随着脚步的迈动,钱万里的步枪枪口也在不停地抖动,而枪口的前方,就是赵锐。赵锐也因此一阵阵地脊梁发冷,奔跑的身姿也有些僵硬。前方,敌人已经冲出阵地,战斗的短兵相接异常激烈。混战之际,钱万里觉得机会来了。他不停地开枪打倒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敌人,同时寻找时机向那个背影开上一枪,而这一枪,一定要毙命,还要做成是敌人射击的假相。赵锐听着身后的枪响,见敌人一个个倒下,暗自吁了一口气,同时笑自己的多疑。于是恢复了状态,围拢过来的敌人在他的枪口下一个个倒地。

    冲到敌人阵地前,兵员已经大幅减少,敌人也呈包围之势靠拢过来,几乎四面都有敌人。见这情形,钱万里一阵激动,这就是最好的时机!他机警地四顾,敌人又倒下许多,前面的班长也撂倒了不少,在全排,他们两个的单兵作战能力是最突出的,钱万里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赵锐才会收拾他。见周围的敌人有些退缩,暂时对自己构不成威胁,钱万里的枪口暗暗对准了前面背影的心脏位置,他相信自己的枪法,手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全身也出了汗,风更猛,他忽然打了个冷战,感觉到冷。那一瞬间,他记起一个同样寒冷的时刻。那时他躺在战壕里,午夜,冬季,睡梦中被冻得醒过来,而更大的困意再度让他迷糊,只觉得一个草垫子忽然盖在身上。他微微张开眼睛,只看见一个模糊的背影。而此刻,那背影正在清晰。

    赵锐仿佛有预感般转过身来,见钱万里的枪正直直地瞄着自己,他下意识地举枪。钱万里的枪响了,而赵锐的枪也响了。有那么一刻,赵锐觉得无边的寂静,自己仍然站着,转回身去,一个接近他的敌人正在倒地。钱万里见到赵锐开枪,脸上竟露出了微笑,可身上却没有痛的感觉,一个敌人在他身后正慢慢倾倒。

    两人对视了一发。赵锐骂道:“发什么呆,快跟上,小心我收拾你!”钱万里提枪而上,全身的寒冷顿消。战场上,两个身影正所向披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烟    叶

张炜

    从月亮的位置来看,天是到了午夜了。露水真盛,烟叶上湿淋淋的,像刚落过了一阵小雨。田野上到处都是“嚓嚓”的声音,那不知有多少割烟刀正从烟秸上划过。

    年喜割着烟,老打哈欠。有一次烟刀削下去,差点儿削了手指,他心里一惊,睡意立刻没了。

    邻地升起一堆火,颜色很红。他立刻觉得身上冷起来,摸摸身上的棉衣,棉衣已经湿漉漉的了……他迎着那火走了过去。

    跛子老四就坐在火边上割烟。他的面前就放着一块被烟汁染绿的木垫板、几柄形状不同的烟刀。身侧还放了一个录音机、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他就像没有看见有人在旁边蹲下来一样。

    年喜在看他割烟:一个又高又大的烟棵放到垫板上,接着被一只大手按住,另一只手伸下刀来,“哧哧”地割起来。

    仿佛只用了刀尖,左一拨右一拨,每片烟叶就带着属于它的那截烟骨掉下来了,而且顶叶、中叶和底叶各自分开,所带的烟骨形状也有所不同。

    真好刀法。这简直不是割烟,是熟练的医生解剖一个什么生物。年喜对跛子老四佩服极了。

    “四叔,该歇歇了。”年喜两手抄在袖筒里说。

    跛子老四当啷一声摔了刀子,说:“歇歇!”

    他从火堆里面掏出一个大泥蛋,砸开,露出喷香喷香的肉来。他又找出了一个瓷酒瓶儿,对在嘴上喝一口。他一手将酒瓶递给年喜,一手撕下一条肉来放进嘴里。

    喝过几口酒,两个人的脸都红了。跛子老四的话开始多起来。他问年喜烟割了一半没有?年喜说没有。他失望地摇摇头说:

    “你割烟怎么不在地里生堆火呢?割了手怎么办!”

    年喜说:“我看好多人也不生火……”

    “他们!”跛子老四抬头往远处瞥了一眼,生气地说:“你能跟他们学吗?跟他们学能成个好务烟把式吗?一夜一夜坐在地里,没有火,寒气都攻到身上去了;想吃什么了,放火里烧烧就是……怎么能不点一堆火?!”

    年喜笑了。

    跛子老四又喝了一口酒,连吸了五六锅烟,就将小烟斗递过来。

    年喜连忙摆手:“不会,我不会吸烟,吸了咳嗽……”

    跛子老四大失所望地收起烟斗说:“年喜你啊……你完了。”

    “我怎么就完了?”

    “种烟人不会吸烟,还不是完了!”

    年喜红着脸说:“好多人就不会吸的……”

    跛子老四生气地蹲起来:“我说过一遍了——你能跟他们学吗?跟他们学能成个好务烟把式吗?你不会吸烟,能知道你种的烟叶什么味道么?烟叶到了集市上,你得轮番尝一遍,什么味儿要什么价钱!”

    “味儿能差多少!”

    “什么?!”跛子老四气愤地站起来:“种烟人不就求个‘味儿’吗?差多少?差一丝也别想瞒过我……”

    年喜就让他转过身去,然后分别将一片顶叶、中叶和底叶放在火上烘干,揉碎了分开让他尝。他每种只吸两口,就分毫不差地指出:这是顶叶,这是中叶,那是底叶!

    年喜惊讶地看着他。

    “别说这个,你就是使了什么肥,也别想瞒我……”这倒有点玄。年喜跑到自己地里取来几片不同的烟叶,烘干了让他吸。他这回眯着眼睛,再三品尝,最后说:

    “这份烟味儿厚,使了豆饼!那份辣乎,使过大粪!那份平和,大半使了草木灰……对不对?”

    年喜拍打着手掌,连连说:“绝了!绝了!”

跛子老四摇着头:“到底是个‘学生’,……这有什么绝的!种烟人就得这样。”

    他说完又喝了一口酒,擦着嘴巴说:“好酒啊……”

    年喜长时间没吱一声。他在想着什么。

跛子老四放下酒瓶,惬意地往火堆跟前凑一凑,又回手按了一下录音机。

    有个女人在里面唱。是一首近来常常听到的歌,但年喜记不起这叫什么歌了……他请跛子老四重新按一次。

    ……

    烟叶丰收了,

    多么叫人喜欢。

    我们拣烟叶,

    不怕劳累加油干,

    一片片呀拣起挂在小棚间。

    ……

    “嘿嘿,是唱‘烟叶’的!四叔你听……”年喜可听明白了,叫着。

    跛子老四笑着说:“她要不是唱烟叶,咱还听么?”

    年喜笑了。

    跛子老四烘着手,又转过去烘着后背。他说:“种烟人不易哩。你想想从种到收,在这田里熬了多少夜!割了烟再晒干,一夜一夜都得在这地里守着。生一堆火,喝一口酒,身上热乎起来,这就不怕湿气了;吃点东西,长一些精神,这半夜才能熬过来。吸烟也是长精神的好办法……”

    “录音机也是好东西。”

    “好东西!一个人孤孤独独地坐在烟地里,听它唱唱也有好处。又不是今天做了明天不做,不是;这一辈子都得在这烟地里做活了。你多想想这是一辈子的事,你就不会马虎了。你就会想想办法,把日子过得有意思些。”

    “一辈子”三个字使年喜心里沉重起来。他不由得要去想今后那漫长无边的种烟的日子、那数不清的劳苦和欣喜……他仰望着闪烁的北斗,心头升起一股肃穆的、冷峻的感觉。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同病相怜

欧•亨利

窃贼迅速爬进窗口,然后不慌不忙地干起来。

这幢房子是私人住宅。窃贼点燃了一支烟卷,开始悄悄地踱来踱去。他口袋里揣着一把三八口径的手枪,老是沉思地嚼着薄荷口香糖。

房子里的家具都用遮尘布蒙着。银器一定藏在远处的保险库里。窃贼并不指望有什么“意外收获”。他的目标是那间灯光暗淡的屋子。在那里可能捞到一些公平合理的职业利益——一些零钱、一块表、一枚宝石领针——他并没有不合理的非分之想。他看到窗子开着,便抓住了机会。

他悄悄地推开那间亮着灯的屋子的门。煤气灯火苗捻得很低。床上有一个人躺着。梳妆台上放着许多杂乱的东西——一卷皱折的钞票、一块表、钥匙、三个扑克筹码、压扁的雪茄、一只粉红色的绸发结,还有一瓶准备早晨提神的、还没有打开的溴化矿泉水。

窃贼向梳妆台走了三步。床上的人突然发出一声尖厉的呻吟,睁开了眼睛。他的右手塞在枕头下面,停住不动。

“躺着别动。”窃贼用平时谈话的声音说。床上那个人瞅着窃贼手枪的圆孔,果然躺着不动。

“现在举起双手。”窃贼命令道。

那个市民留着两撇尖尖的、灰褐色的小胡子,活像一个行施无痛手术的牙医师。他显得殷实、自恃、暴躁而不耐烦。他在床上坐起来,把右手举过头顶。

“另一只手也举起来,”窃贼吩咐说,“你也许两手都能使唤,快一点。”

“另一只手举不起来。”市民愁眉苦脸地说。

“怎么回事?”

“肩膀害风湿。”

“发炎吗?”

“以前发过。现在炎症往下转移了。”

窃贼站了一会儿,把枪对着那个患风湿症的病人。他看看梳妆台上的物品,又发窘地掉过眼睛看看床上的人。接着

“别站在那里扮鬼脸,”市民不痛快地厉声说,“你既然是来抢东西的

“对不起,”窃贼咧着嘴说,“我刚才也犯了病。风湿症和我碰巧是老朋友,如果换了别人,也许早就开枪了。”

“你害了多久?”市民问道。

“四年啦。我想那不能算完。你害上这个病,一辈子都不会好——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试过响尾蛇油吗?”市民很感兴趣地问道。

“用过好几加仑了,”窃贼说,“假如我用来炼油的蛇首尾相连,它们尾巴的响声可以传到印第安纳州的瓦尔帕莱索,再传回来。”

“有人服用契塞勒姆药丸。”市民说。

“咄!”窃贼说,“我吃了五个月。不管用。那年我喝芬格汉姆药水,抹吉列油膏和波特止痛剂;但是我认为起作用的还是我揣在怀里辟邪的橡叶。”

“你的风湿是早晨还是晚上痛得厉害?”市民问道。

“晚上,”窃贼回答说,“正当我最忙的时候。喂

“从来没有。你犯起病来是一阵阵的痛呢,还是持续的痛?”

窃贼在床脚坐下,把手枪搁在叉起的腿上。

“突然发作的,”他说,“往往在我没有料到的时候痛起来。我不得不放弃爬二层楼的活儿

“一点不错。我花了千把块钱,没有一点好转。你有没有发肿?”

“早晨有点肿。碰到要下雨的天气——哎呀,老天!”

“我也这样,”市民说,“像桌布那么大的一块潮湿空气从佛罗里达到纽约来的时候,里面泪水的潮气会害我的左手像害牙病似的悸痛。”

“痛得彻骨一上帝!”窃贼说。

“你说得对极了。”市民说。

窃贼垂下眼睛看看他的手枪,很尴尬地装出随便的样子把它塞进口袋。

“哎,老兄,”他不自然地说

“去它的!”市民怒冲冲地说,“不如搽饭店里的黄油。”

“当然,”窃贼同意说,“这种药膏只配给小米尼擦擦被小猫抓破的手指。我想起来了!我们拿它没有办法。我发现只有一样东西能减轻这个毛病。知道吗?舒经活血、延年益寿的老酒。喂——这件事算啦——对不起——穿好衣服,不过,喔!又痛了!”

“一星期来,”市民说,“没人帮忙,并且——”

“起来吧,”窃贼说,“起来吧。我帮你穿。”

疼痛像潮水似的回来,淹没了市民。他摸摸他那灰褐色的胡子。

“这未免——”他开 始说。

“你的衬衫在这儿,”窃贼说,“起来吧。我的一个熟人说,结果他能用双手打领结。”

他们走出门口时,市民转身想回去。

“我把钱忘啦,”他解释说,“昨晚放在梳妆台上了。”

窃贼拖住他右手的袖管。

“来吧,”他爽快地说,“是我请你出来的。你甭管啦。喝酒的钱我有。有没有试过金缕梅皮止痛水和冬青油?”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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