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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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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同病相怜

欧•亨利

窃贼迅速爬进窗口,然后不慌不忙地干起来。

这幢房子是私人住宅。窃贼点燃了一支烟卷,开始悄悄地踱来踱去。他口袋里揣着一把三八口径的手枪,老是沉思地嚼着薄荷口香糖。

房子里的家具都用遮尘布蒙着。银器一定藏在远处的保险库里。窃贼并不指望有什么“意外收获”。他的目标是那间灯光暗淡的屋子。在那里可能捞到一些公平合理的职业利益——一些零钱、一块表、一枚宝石领针——他并没有不合理的非分之想。他看到窗子开着,便抓住了机会。

他悄悄地推开那间亮着灯的屋子的门。煤气灯火苗捻得很低。床上有一个人躺着。梳妆台上放着许多杂乱的东西——一卷皱折的钞票、一块表、钥匙、三个扑克筹码、压扁的雪茄、一只粉红色的绸发结,还有一瓶准备早晨提神的、还没有打开的溴化矿泉水。

窃贼向梳妆台走了三步。床上的人突然发出一声尖厉的呻吟,睁开了眼睛。他的右手塞在枕头下面,停住不动。

“躺着别动。”窃贼用平时谈话的声音说。床上那个人瞅着窃贼手枪的圆孔,果然躺着不动。

“现在举起双手。”窃贼命令道。

那个市民留着两撇尖尖的、灰褐色的小胡子,活像一个行施无痛手术的牙医师。他显得殷实、自恃、暴躁而不耐烦。他在床上坐起来,把右手举过头顶。

“另一只手也举起来,”窃贼吩咐说,“你也许两手都能使唤,快一点。”

“另一只手举不起来。”市民愁眉苦脸地说。

“怎么回事?”

“肩膀害风湿。”

“发炎吗?”

“以前发过。现在炎症往下转移了。”

窃贼站了一会儿,把枪对着那个患风湿症的病人。他看看梳妆台上的物品,又发窘地掉过眼睛看看床上的人。接着

“别站在那里扮鬼脸,”市民不痛快地厉声说,“你既然是来抢东西的

“对不起,”窃贼咧着嘴说,“我刚才也犯了病。风湿症和我碰巧是老朋友,如果换了别人,也许早就开枪了。”

“你害了多久?”市民问道。

“四年啦。我想那不能算完。你害上这个病,一辈子都不会好——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试过响尾蛇油吗?”市民很感兴趣地问道。

“用过好几加仑了,”窃贼说,“假如我用来炼油的蛇首尾相连,它们尾巴的响声可以传到印第安纳州的瓦尔帕莱索,再传回来。”

“有人服用契塞勒姆药丸。”市民说。

“咄!”窃贼说,“我吃了五个月。不管用。那年我喝芬格汉姆药水,抹吉列油膏和波特止痛剂;但是我认为起作用的还是我揣在怀里辟邪的橡叶。”

“你的风湿是早晨还是晚上痛得厉害?”市民问道。

“晚上,”窃贼回答说,“正当我最忙的时候。喂

“从来没有。你犯起病来是一阵阵的痛呢,还是持续的痛?”

窃贼在床脚坐下,把手枪搁在叉起的腿上。

“突然发作的,”他说,“往往在我没有料到的时候痛起来。我不得不放弃爬二层楼的活儿

“一点不错。我花了千把块钱,没有一点好转。你有没有发肿?”

“早晨有点肿。碰到要下雨的天气——哎呀,老天!”

“我也这样,”市民说,“像桌布那么大的一块潮湿空气从佛罗里达到纽约来的时候,里面泪水的潮气会害我的左手像害牙病似的悸痛。”

“痛得彻骨一上帝!”窃贼说。

“你说得对极了。”市民说。

窃贼垂下眼睛看看他的手枪,很尴尬地装出随便的样子把它塞进口袋。

“哎,老兄,”他不自然地说

“去它的!”市民怒冲冲地说,“不如搽饭店里的黄油。”

“当然,”窃贼同意说,“这种药膏只配给小米尼擦擦被小猫抓破的手指。我想起来了!我们拿它没有办法。我发现只有一样东西能减轻这个毛病。知道吗?舒经活血、延年益寿的老酒。喂——这件事算啦——对不起——穿好衣服,不过,喔!又痛了!”

“一星期来,”市民说,“没人帮忙,并且——”

“起来吧,”窃贼说,“起来吧。我帮你穿。”

疼痛像潮水似的回来,淹没了市民。他摸摸他那灰褐色的胡子。

“这未免——”他开 始说。

“你的衬衫在这儿,”窃贼说,“起来吧。我的一个熟人说,结果他能用双手打领结。”

他们走出门口时,市民转身想回去。

“我把钱忘啦,”他解释说,“昨晚放在梳妆台上了。”

窃贼拖住他右手的袖管。

“来吧,”他爽快地说,“是我请你出来的。你甭管啦。喝酒的钱我有。有没有试过金缕梅皮止痛水和冬青油?”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迅速爬进窗口”“不慌不忙地干起来”“悄悄地踱来踱去”等描写,写出了窃贼偷窃时的熟练与冷静。 B、小说描写了被遮尘布蒙住的家具、灯光暗淡的屋子、杂乱的梳妆台等,这些细节描写交代了房子主人的生活状况,为下文做铺垫。 C、从两人不厌其烦地交流治病经验可以看出,他们都饱受病痛的折磨,然而想尽了一切办法,病情在不断恶化。 D、当窃贼要为市民穿衣服时,市民“这未免——”后面的破折号表示话未说完,他想表达的是让窃贼给他穿衣服显得不合适的意思。
(2)、关于文中窃贼与市民的对话,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窃贼皱起脸,是因为他风湿病犯了,市民因误会而说“别站在那里扮鬼脸”。 B、窃贼用假设的方式介绍使用响尾蛇油的情况,夸张的语言写出了其使用的数量之多。 C、窃贼与市民都花钱看病却没有一点好转,批评了当时医生对患者的不负责任。 D、窃贼称呼市民为“老兄”,称呼上的变化拉近了他与市民之间的心理距离。
(3)、“手枪”是小说中多次出现的重要物象,请结合文中相关部分简要分析其作用。
(4)、请分别从情节内容和给我们的启示两个角度分析本文与下面李涉故事的共同之处。

《唐诗纪事》卷四十六“李涉”条记载:涉尝过九江,至皖口遇盗,问何人,不用剽夺,久闻诗名,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相回避,世上如今半是君。”盗贼们得此诗,用大量牛肉美酒馈赠,又两次拱手弯腰揖拜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你演奏吧

(保加利亚)兹德诺夫卡·伊芙提莫娃

    “别拿走我的单簧管,万科,求你了。”伊万说,“你还记得有一回我用这个单簧管为你的爸爸演奏吗?你爸爸的肋骨疼得要命,但我为他演奏了一曲之后,他的身子一下子就舒展开了,关节也能活动了。”伊万穿着一件磨破了的棉衣,手里紧紧攥着一支老旧的单簧管。这乐器已然历经沧桑,褪色的表面上到处都是划印。

    “你已经在我这儿赊了整整几个月的账了,伊万,”柜台后面的男人说,“到现在你连一毛钱都没有还给我。”

    这个男人身处在一个逼仄的房间里,算是咖啡馆、酒馆和便利店三合一的店堂吧。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万科,把稻米、白糖和面包卖给村民就是他平日的营生。

    穿破棉衣的男人抚弄着单簧管黯淡无光的音键,“我会在你儿子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所有表哥表弟堂姐堂妹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族里所有老人的葬礼上免费演奏。别把我的单簧管拿走。我儿子这阵子正在学呢。他在街上听到什么调子,就能在这乐器上立刻摆弄出来。”

    “你不应该这么贪杯啊,伙计。为什么你不去意大利找份工作呢?你早就应该去赚钱。”酒馆老板说着就伸手去拿单簧管,“我儿子还小。他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结婚。”

    “那会儿你为你儿子搞了个生日聚会,我为他演奏,一毛钱没收,你老婆听得都哭了。”单簧管手伊万说,“还有,牙医把你那颗烂牙拔出来的时候,你没求我过来给你演奏吗?你的嘴肿得跟一个枕头似的,是我吹着小曲儿给你止了疼。”

    “你给我止了疼是因为我们一起喝醉了来着。”万科打断了他的话,“而且在你搞定这件事之前,你把我最好的一瓶白兰地给喝了。”酒馆老板嘟哝着,伸手去拿单簧管,“看看这个!它只配扔进垃圾堆。”酒馆老板一脸厌恶地摇着头。

    “你可以拿走……你愿意的话,我去把我的冰箱给你拿来?”

    “那冰箱本来就是我的,伙计。我把它扔出去,然后你去把它捡走了。我才不要那个见鬼的冰箱呢。”

    “那就把我们厨房里的桌子拿走吧。它几乎是全新的。你看怎么样?”伊万问,新的希望让他的嗓门也响了起来,“孩子现在正学着怎么吹单簧管呢。把这玩意儿从他手里拿走该是多遗憾的事情啊。兴许将来他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呢。如果孩子他妈看到孩子没有了单簧管,会把眼睛哭瞎了的。”

    “我可不会喝得烂醉如泥,如果我真的对我儿子能干上音乐这一行特别在意的话。如果我想要我的儿子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我才不会像你这样懒得要命呢,伙计。”

    “你不能把我的单簧管卖给任何人,万科。它有年头了。它是我爷爷的,这你知道。他在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和希腊的雅典都用它演奏过。后来我爸爸在索菲亚用它为矿工们演奏过……”

    “没门儿。再说什么都没用。还有别的什么我能从你这儿拿走抵账呢?”酒馆老板喃喃抱怨道。

    “那我能在晚上过来吗?”伊万问,一边解开破棉衣的扣子,“我把单簧管从墙上拿下来,就演奏那么几分钟,就几分钟。”

    “你觉得我看上去像是疯了吗?你保准会把我的客人们吓跑的。”

    酒馆的门打开了,一个骨瘦如柴的羸弱男孩走进来,他的个头可比酒馆的柜台还矮呢。

    “有其父必有其子。”酒馆老板嘟哝着,“曼诺,去告诉你妈,我不能再赊账卖给她白糖了。你爸爸会把单簧管留在这儿,我会再给你们五天的面包。就这样。”

    男孩沉默了。他的视线沉到了地面上,停留在那里。然后,他在身上的口袋里摸索着,掏出了一些零钱、四个带着裂纹的玻璃球、一把弹弓和一块干净的手帕。

    “万科大叔,”男孩开口了,“把这些都收下吧。用这些东西够不够把爸爸的单簧管买回来呀?这是村里最好的一把弹弓了。”

    “没门儿,曼诺。回家去。”酒馆老板说着,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然后他给了男孩一块巧克力。“拿着这个,小家伙,回到你妈那儿去。这儿冷得透心凉。快跑吧,不然,你该要得重感冒了。”

    “让我用这单簧管演奏几分钟吧。”男孩说,“让我先演奏一会儿,然后我会把我们家的狗洛克斯带来。我把狗给你,你把我爸爸的单簧管给我。”

    酒馆老板把这破烂不堪的乐器交给男孩。“万科大叔,”他说,“如果你心里痛苦,不要怕。你听到我的演奏之后就不会再觉得痛苦了。我保证。”

    酒馆里很冷。刺骨的寒风在屋外咆哮,房间里弥漫着塑料、香烟和山毛榉的柴火半燃半熄的气味。

    静谧的音乐从老旧的单簧管里流淌出来:如此温柔的旋律,像是一个男人从漫长的病痛中恢复过来,像是一个孩子在街上发现了一把超棒的小折刀,像是你茶里的白糖块,像是你饥肠辘辘时的一碗豆子汤……这小家伙的单簧管吹奏个不停,直到村里最老的爷爷也一跃而起,和年轻女孩们一起跳起舞来。

    终于,这男孩停止了演奏,老旧的单簧管看上去又变得黯淡无光、遍体鳞伤,仿佛伊万的爸爸的手从没触摸过它。伊万的手也没触碰过它。

    酒馆老板不再瞪着柜台上的酒瓶子看了。“小子,”酒馆老板说,“拿上你的单簧管,一路跑回家去吧。告诉你妈,我会给你一个礼拜的面包。算在我账上!我请客!为什么你要演奏成这样呢,小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个题。

    所有的故事,深究下去,几乎都与渡口有关。

    感觉,那些人物以及与之相关、由他们一手主导或参与其中、轰轰烈烈或平平淡淡的故事,被时间之风,不费吹灰之力,就连人带马,统统拂向了渐行渐远深不可测的过往。

    只留下渡口的石阶,倾颓的雕梁,还有深入青石肌理的辙痕,作为那些或轰轰烈烈或平平淡淡的曾经的见证与代言。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才是在时间之手不偏不倚的抚慰下,西河本该呈给我们的样子啊。

    一缕春光,脉动河畔新生的气息,正以黄金分割的美妙角度,先是温暖我遮罩在额上的手,再一气呵成跃聚在我的头。这气息来自杏花,桃花,油菜花,紫云英以及在这早春争先恐后开始蓬勃的事物,抑或就是从大地的脏腑里呼吸出来,更抑或就是骑乘太阳的光梭直接从宇宙的深处潜逸而来……

    那些西河曾经的过往﹣﹣以秒、分、时、日、月、年的速度,从西河的表面向着时空的纵深,义无反顾绝尘而去的过往﹣﹣被春光以新生的名义,从大地的脏腑,从时空的纵深,押解而来,融化于脉动的春韵,以量子态的方式,友好地呈现在我们视线无法兼达的背面。

    那时,西河的名气,好大好大,大得不要说听,就是现在想一想也是不可想象。

    ①青弋江以传世的清纯,恰似一匹锦缎,在皖南青葱的大地,漫游成一派卵石铺底、蝶花簇拥、流云翔鱼、蒹葭苍苍的诗经意象

    西河,正是这匹锦缎被风绾扣的一个标点。

    青弋江流过西河,一位美人已然完成从少女到成熟的蝶变。③上游的排筏,推拥着茶叶、石斛、笋衣、皮毛,一声欸乃,从黄山脚下,遥迢而来,汇集西河;下游的火轮,满载着洋布、洋火、洋油、食盐,几声突突,从长江口岸,破浪而上,泊聚西河。西河,以一副经世的俗套、老到与襟怀,上下兼顾,左右逢源。山里江外,易货换物;火轮排筏,各得其所。而最得便宜的,就是这占尽地利的西河。凭借一道渡口以及拾阶而上的码头,聚拢天下商贾,任他们在这里攫名取利,由他们在这里尽享温柔,最后使他们直把西河当故乡……

    这就是西河之渡!

    六百多年的时光,即使对于一条河流,也不能说是无所谓的长度。对于一道渡口,则完全算得沧海桑田的历程了。只是,足以沧海桑田的时光,却并没有让西河显得沧桑,它只是心存恻隐例行公事般与西河打了个照面,而让六百多年前西河之渡的气韵,从时光的那头,一直流淌到时光的今天。想当年,精明而勤苦的徽州商人,穿峡谷,过险滩,行至西河,初见渡口,是多么地兴奋难抑啊!这样笑迎八方的渡口,这样扼守青弋江要冲的码头,关键是,这样一方拢聚天下财富的水土,在一路劳顿的徽商眼里,简直就是上苍对他们的垂爱与奖赏!他们跳下排筏,走出火轮,跃上渡头,踏向码头,一边拾阶而上,一边频频回首。当他们踩着最后的一阶青石,站在高高的河堤,在初春的煦风中,他们看到了什么呢?江流涌浪,河阔水深,排筏接龙,火轮争先,商贾竞市,游贩穿梭,画舫隐现……他们初见渡口的兴奋,此刻已化作万丈豪情在胸中涌动。他们决定留下来,把根扎下来,而且他们不愿跨过河堤﹣﹣河堤的那边,看不见舟楫的梦想,赢不了渡口的先机。他们用目光勘测河堤,他们用脚步丈量河堤。他们用包袱里所有的金银,换取了远在河堤那边当地土著的首肯与崇拜。他们用竹竿与卵石标示出土地的界线,他们开始在这渡口之畔的河堤上,开挖出第一道地槽,安稳了第一块石基,他们要在这河堤之上,把敢为天下先的徽商种子再次种下!

    便有了这被六百年日月星光洗濯的西河老街。

    老街的房舍、门槛都在街道之下。有的,大约要跨下三五步;还有好些,雕砖门楣也深深跌入街面以下。这都是六百年来,徽商与大自然对峙共生的杰作啊!②从黄山绝壑一路奔泻而下的青弋江,每到五六月的汛期,总是雷雨倾盆,山洪暴发。这是温顺的青弋江内心深处激情的演绎与释放,这是一条发源于高山之河与生俱来的雄伟气质。河床,因之而年复一年地淤升;河堤,因之而年复一年地抬高。河堤上的门槛,也就因之而一年一年一寸一寸地被低下去。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徽商,这个被冠之野骆驼品性的一群,他们的心性,又岂是随便就会屈让的。结果,人与自然的对峙,人与时间的较量,徽商逐梦西河古渡的艰辛与荣耀,跨越六百年漫漫时空,以实景的形式,在这初春脉动的光影里,舒缓节奏,娓娓道来,渐次回放……

    一纸风鸢,盘亘在老屋的上空,翅膀在春风中拍出哗哗的水声。河对岸灿黄的油菜花丛,红衣少妇,正带着稚子,把手中的线卷,小心地收放。一只驳船,从河的对岸,向着此岸,突突突突。不用问,又一班人,要来这西河码头,看这西河老街了。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扬州一觉,千年不醒

朱文颖

    有一个梦,或者一种现实一一它从来未曾证实,但也似乎永远不被否定。

    我一直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两岁,或者三岁,我们一家,我、父亲,还有母亲,在一个轻雾的早 晨,坐车来到水草极盛的河边,母亲替我梳着头发,然后指向远方:

    “喏,那边,那边就是扬州了呢.”

这个梦我母亲是否定的。她说她从来都没去过扬州,更不要说再带上我和父亲了,而我父亲则抿嘴一 笑,并未正面回答。他们两个都是南方人,神情里有着南方的含蓄与意犹未尽。

    但这个梦于我却是无比真实,比很多现实生活更要真切无比。我固执地记得那个场景。我母亲把我抱 在怀里,风吹过来,然后她的手指向薄雾深处的水域:

    “喏,看到了吗,那就是扬州啊。”

还有一件事也是奇怪而莫测的。十多年前,真实记忆里我第一次去扬州时,朋友带我游个园。

    半园逛过,我说:“这地方我住过。”

    朋友笑,说:“不可能,这里从来不对外开放客居的。”

    但我仍然固执,说真住过。而且是一间大客房,一溜下着蚊帳,纯白色的,像一朵朵夏日里也掩盛开的荷莲。

    仍然是十多年前,个园游过的第二天,朋友开车送我去高旻寺。

    恰是正午。一个小沙弥跑来开启铁门。寺静极,有几棵参天的古树。这江南四大禅院之一的高旻寺,正值改建,原先的正门封住了。朋友是旧地重游,于是感慨:全变了,不一样了,真的全不一样了。

    在高旻寺用餐,饭堂正中是一张长条木桌,一盆白米饭。汤是青菜汤,另有咸菜、炒茄子等素食。我们—一坐了。菜极淡,盐放得很少,并绝无味精。虽然时候不早,已是饥肠辘辘,却仍然食之无味。因为在寺庙中与僧侣共餐,饭食是不能剩的,大家努力把碗中的饭菜吃完后,抹抹嘴巴,忍不住问道:寺中的大和尚也吃这个吗?回答说是,并告知这青菜与茄子还都是自己种的。不时有和尚吃完饭,默默站起身去 刷碗,素色的长衫在面前晃来晃去。那天我没有多说话,我总觉得仿佛多问了这样的问题,多少有些影射 出对僧侣清贫生活的鄙夷——而不知为何,这让我感觉羞愧。

    因为和尚不肯收饭钱,所以朋友拿了钱出去捐募。这时我身边有人轻声说道,其实在庙中乞食,是必得的。因为僧侣们觉得,佛的也就是众生的,你问他讨取什么,他都肯给你。真的全都可以给吗?我又连问一句。重建的大雄宝殿金碧辉煌。因为还未完全竣工,殿内的脚手架还未拆除,但已可见气势的不凡与 场面的恢弘。我们在殿内走动,现看四壁的佛教壁画。或许是殿大而空旷的缘故,讲话的声音发出了辽远 的回响。忽然有一个年轻的和尚走上前来,说道:不要喧哗,有僧正在午睡。看一看就请出去吧。这和尚 穿着深色的袈裟,眼眶很深,颇有达摩相。我们问他的籍贯,回答说河北。不多言。

    出寺门,我竟有些恍若梦境的感觉。寺外荒凉,几片池墙。塘中却是残荷,不见花,光有大瓣杂芜的荷叶。身体在那艳阳下出奇的沉静下来,突然不太觉得热了。

    我们朝河边走。走了很久,河边的水泥墙忽然不见了,面前是不宽的一片水域,有小艇停着,船上一 位船夫,悠闲而坐,等待接渡者上船,然后把他们载向彼岸。可以望见河的对面,丛丛的树影。朋友说,对岸有一座庵。渐渐有摆渡者过来,背着大捆捕虾的虾笼,沿踏板上了船。

    而河水,在烈日下闪着光,竟是通体透明,

    后来就很长很长时间再没去过扬州。仍然记得那个两三岁时的梦。记得我固执地在个园里说:“这地方我住过。”记得十多年前高旻寺那顿清淡的午餐。记得烈日下淡到虚无的河水……一直记得扬州。

    去年秋天我去德国。到了中部的一个小城镇——马戈的堡。我在地图上查找它的方位和知识——欧洲 最重要的中世纪城市之一,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大部分的统治时间都居住在那里,死后也葬在那里 的大教堂;在二战时期,它是德国被盟军轰炸毁坏程度仅次于德累斯顿的第二大城市,美国和苏联的军队 占领了该城。在两德没有统一期间,它归于民主德国,两德统一以后它现在是萨克森州的首府。

    于我,这个地方和知识都是陌生的。

    黄昏的时候我们到了,先去看一个德国最古老的哥特式教堂。这个教堂在二战时被毁坏得非常厉害。 德国人后来用一种专门的砖来重建它。这种砖据说是用特殊材质制成,被雨淋湿以后,这个教堂的墙面就 会呈现一种非常古老的灰黑的颜色。那天我们到达的时候正好教堂的钟声响起来了,很多的鸟群飞了起来, 街上没有人。突然之间,我坐在黄昏的阴影里,发呆,心悸,惊惧,有什么东西曲折而缓慢地流过我的心头。

    故乡。

    我想到了“故乡”这个词。

    我突然觉得,“故乡”这个概念其实是很广泛的,有时候并不如同人们所说的那么狭隊。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扬州。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捕蟹者说

王充闾

    望着阶前悦目的黄花,我想起那句“对菊持螯”的古话,蓦然触动了乡思。

    西晋文学家张翰,因见秋风起而兴“莼鲈之思”,想起了家乡吴中的菰菜、莼羹和鲈鱼脍,遂命驾东归。鲈鱼脍,常见于古代诗文,名气很大,该是上好的佳肴,但菰菜却没有什么味道,莼羹也未见得怎样的鲜美。我想,无论如何它们也比不上我的故乡那肉嫩膏肥、风味绝佳的蟹鲜。

    河蟹咸水里生,淡水里长,一生两度回游于河海之间。我的家乡地近海口,处于九河下梢,向来是河蟹生长的理想地带。那里流传着许多关于蟹的传说,有个红罗女的故事,凄楚动人。

    据说很早很早以前,河口有一个蟹王。背壳赛过大笸箩,螯上夹钳像农户用的木杈,目光灼灼如炬。每当星月不明的暗夜,便耀武扬威地出来伤人,成了乡间一害。这年秋天,村头来了一个身披红罗、手持双剑的卖艺女郎,说是能降魔伏怪。于是,便和蟹王斗起法来,鏖战了三天三夜,女郎终因体力不支,被蟹王吞掉,但事情并没有完结。此后,连续数日,大雾弥天。天晴后,人们发现蟹王死在岸边,从此,妖怪就平息了。

    这当然是神话传说,但据群众讲,至今螃蟹还很怕大雾,却是事实。老辈人口耳相传,道光年间中秋节过后,一个浓雾弥漫的晚上,突然,河里“刷刷刷”响声一片,螃蟹成群结队急急下海,顿时河面上黑鸦鸦一片铺开,有的小渔船都被撞翻了。

    螃蟹雅号“无肠公子”,又称“铁甲将军”,千百年来,一直活跃在诗人词客的笔下。有对它进行嘲骂的(当然是借物讽人):“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未游沧海早知名,有骨还从肉上生。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有些诗感喟身世,寄慨遥深:“怒目横行与虎争,寒沙奔火祸胎成。虽为天上三辰次,未免人间五鼎烹。”“勃窣蹒跚烝涉波,黄泥出没尚横戈。也知觳觫元无罪,奈此樽前风味何!”有人把黄庭坚这两首诗比作《史记·项羽本纪》,实属过誉;但指出诗人意在咏叹叱咤风云的悲剧人物,也似有些道理。

    还有些诗借题发挥,咏怀抒愤。吾乡近代诗人于天墀,出于对横行乡里、鱼肉人民的高俅式的恶棍的痛恨,乘着酒兴,写下了一首《捕蟹》七绝:“爬沙里处费工程,隔岸遥闻下簖声。毕竟世间无辣手,江湖多少尚横行!”人们从不同角度咏蟹寄怀,见仁见智,独具慧眼。

    但是,“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对于蟹味的鲜美,古往今来,认识却是一致的。在现代国内外市场上,河蟹与海参、鲍鱼平起平坐,被誉为“水产三珍”。其实,早在一千年前,人们就很抬举它的位置。东晋时期的毕茂世,经常左手持螯,右手把酒,说是“真堪乐此一生”。

    后世还有个叫冯梦桢的,敬事紫柏大师,潜心奉佛。一天,两人同赴筵席。冯因贪食蟹鲜,痛遭师尊的棒喝,但终竟不改其馋。据他在日记中记载,“午后复病,盖疟也。不知而啖鱼蟹,益为病魔之助矣。”即此,亦足证蟹味之鲜美。大诗人李白是很喜欢吃蟹的,他写过“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的诗句。在曹雪芹笔下,连那个温文尔雅的苏州姑娘林黛玉,也还啧啧称赞“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哩!

    不过,就我体察,蟹味美则美矣,但随着情况的不同,人们的感觉也时有差异。四十年来,我吃过无数次家乡的河蟹,而感到风味最美的是童年时节在草原上野餐那一次。

    那年秋天,我随父亲去草场割柴。河清云淡,草野苍茫,望去有江天寥廓之感。休息时,父亲领我去沙河岸边掏洞蟹。原以为洞中捉蟹,手到擒来,谁知这绝非易事。我刚把手探进去,就被双钳夹住,越躁动夹得越紧,疼得我叫了起来,父亲告诫我:悄悄地挺着,别动。果然,慢慢地蟹钳松开了,但食指已被夹破。

    父亲过来从洞中把螃蟹捉出,并作了示范。用拇指和中指紧紧掐住蟹壳后部,这样,双螯就无所施其伎了。还教我把捉来的大蟹一个个用黄泥糊住,架在干柴上猛烧,然后摔掉泥壳,就露出一只只青里透红的肥螯,吃起来鲜美极了。

    后来,学到了多种多样的捕蟹办法:编插苇帘,设“迷魂阵”,诱蟹就范:拦河挂索,迫蟹上岸;在秋粮黄熟的田埂,提灯照捕:驾一叶扁舟,设饵垂钓……无论哪种办法,都比掏洞捕捉轻巧得多。但说来奇怪,吃起来,味道却总是略逊一筹。

    我想,未必草原上的螃蟹风味独佳,恐怕还是主观上的感觉在起作用——得之易者其味淡,得之难者其味鲜。王安石说过“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把这番道理推演一下,是不是也可以说:甘食美味往往出现在艰辛劳动之后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端午节

鲁迅

    方玄绰近来爱说“差不多”,这一句话几乎成了“口头禅”;而且不但说,的确也盘踞在他脑里了。他自从发现了这一句平凡的警句以后,虽然引起了不少的新感慨,同时却也得到许多新安慰。譬如看见老辈威压青年,在先是要愤愤地,但现在却就转念道,将来这少年有了儿孙时,大抵也要摆这架子的罢,便再没有什么不平了。

    他将这“差不多说”最初公表的时候是在北京首善学校的讲堂上。散坐在讲堂里的二十多个听讲者,有的怅然了;有的勃然了,大约是以为侮辱了神圣的青年;有几个却对他微笑了,大约以为这是他替自己的辩解:因为方玄绰就是兼做官僚的。

    而这其实不过是他的一种新不平。他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十分安分守己的人。教员的薪水欠到大半年了,只要别有官俸支持,他也决不开一开口。不但不开口,当教员联合索薪的时候,他还暗地里以为欠斟酌,太嚷嚷;后来一转念,这或者因为自己正缺钱。而别的官并不兼做教员的缘故罢,于是也就释然了。

    待到凄风冷雨这一天,居然倒也发了一点薪水,方玄绰不费举手之劳领了钱,酌还些旧债,却还缺一大笔款。

    但是“差不多”的事实又发生了,政府后来竟不理无关痛痒的官吏,终于逼得先前鄙薄教员要钱的好官化为索薪骁将了。他也赞成同僚的索俸,然而他照例的并不一同去讨债。

    阴历五月初四午前,他一回来,方太太便将一叠账单塞在他的鼻子跟前。

    “一总得一百八十块钱才够开销……发了么?”方太太说。

    “钱的支票是领来的了,可是又说要到他们跟前去亲领……”

    “我想,还不如去亲领罢,这算什么呢。”方太太看着他的脸说,“孩子们说那学费,学校里催过好几次了,说是倘若再不缴……”

    “胡说!做老子的办事教书都不给钱,儿子去念几句书倒要钱?”他想了一会,又懊恼地出照旧例,每逢节根或年关的前一天,他一定须在夜里的十二点钟才回家,递给方太太一叠簇新的中交票,脸上很有些得意的形色。谁知道初四这一天他不到七点钟便回家来。

    “怎么了?……这样早?……”方太太看了他说。

    “发不及了,大约到初八就准有钱……我午后去寻金永生,待到知道我想要向他通融五十元。即刻将我支使出来了。”

    “这样紧急的节根,谁还肯借出钱去呢。”方太太说。

    方玄绰低下头来了,接着就记起去年年关的事来,那时有一个同乡来借十块钱,他其时收到了衙门的领款凭单的了。因为怕这人将来未必会还钱,便说衙门里既然领不到俸钱,学校里又不发薪水。

    然而不多久,他恍然大悟似的发命令了;叫小厮即刻上街去赊一瓶莲花白。莲花白竟赊来了,吃完饭,又颇有些高兴了,他点上一支大号哈德门香烟,从桌上抓起一本《尝试集》来,躺在床上就要看。

    “那么,明天怎么对付店家呢?”方太太追上去,站在床面前,看着他的脸说。

    他又要看《尝试集》了。方太太怕失了机会。连忙吞吞吐吐地说:

    “我想,过了节,到了初八,我们……倒不如去买一张彩票……”

    “胡说!会说出这样无教育的…”

    这时候,他忽而又记起被金永生支使出来以后的事了。那时他惘惘地看见店门口竖着许多斗大的字的广告道“头彩几万元”,仿佛记得心里也一动,或者也许放慢了脚步的罢,但似乎因为舍不得皮夹里仅存的六角钱,所以竟也走远了。

    一九二二年六月

(有删节)

【注】①《尝试集》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诗集,开新文学运动之风气,是胡适先生里程碑式的著作。问世以来引起文学界,理论界的广泛争论,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钟声依旧

谢冕

    ①那里有一座钟楼,钟声定时敲响。那声音是温馨的、安详的,既抚慰我们,又召唤我们,不高的钟楼在那时的我看来,确实无比的巍峨

    ②那里有一座教堂。镂花的玻璃折射着从窗外透进来的亚热带的阳光,那阳光也幻成了七彩的虹霓。那教堂是我既疏远又亲近的地方。那时我理智上并不喜欢这教堂,因为我不信神——到现在也不信。但是我内心却倾向了那种庄严、静谧、而且近于神秘的气氛。

    ③学校是教会办的。作为学生,无法拒绝学校规定的一些内容,例如我非常发怵的“做礼拜”。我就是在这样“不情愿”的状态下,接近了英国式的学校和学校里的一切秩序。这心情直到晚近,才有了一些改变。那年我从伦敦来到剑桥,从草坪上眺望那里的三一学院。我仿佛是见到了相隔万里之遥、而且又是阔别了半个世纪的福州母校——三一中学!

    ④六十二年前,一个普通人家的少年,在饥饿和贫穷的追逼中,竟然能够走进这所美丽而高贵的校园,只要是亲历其境的人们都知道,这是一个近于奇迹的事实。对于我来说,是在无边的黑暗和绝望中,找到了光明和希望。是母校以她宽广而温暖的怀抱接纳了这个无望的少年。多亏了这所学校当年弘扬的博爱精神,以及充满了人性和爱心的师长们的提携与援助,使我能够在艰难中尊严地、同时又是愉快地修完初中的全部课程并且顺利地升入高中。

    ⑤那时我做着文学梦。我发现文学这东西很奇妙,它能够装容我们所感、所思,不论是爱,不论是恨,不论是失望,还是憧憬。大概是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我把一篇得到老师好评的作文,偷偷地寄给在福州出版的《中央日报》,文章被加上了花边,发表了。这个开端鼓舞了我,却也“危害”了我。从那时起,我迷恋上了文学。为这种迷恋,我付出了代价,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便偏离了作为知识基础的中学课程,偏离了学业的全面发展。我在课堂上写诗,而此时也许是在讲物理,也许是在讲化学。我既不喜欢物理,也不喜欢化学,我只迷恋这文学。

    ⑥这个学校是英国人办的,延续了正统的英国教育方式。从英语会话,英语练写,到英文作文,都有专门的课时和教师,有着全面而严格的要求和训练。可是,我如同“反抗”教会那样,也“反抗”了英语!这种反抗的结果,当然是我失去了掌握英语的非常可贵的机会。

    ⑦现在我自己也变成了老师,我多次把这些遗憾真诚地告诉我的学生。我从自己的痛苦体验出发,告诉他们不要幼稚地“拒绝”自己的不知或未知。例如,我还告诉他们当老师开列一串长长的书单时,不要轻率地“拒绝”阅读,那个书单背后的道理很多是你当时并不了解、而确实是经验和智慧的凝聚。你的拒绝便意味着失去。

    ⑧我尝自言,我有三个母亲。亲生的母亲给我生命,哺育我成人。第二个母亲是三一,教我如何做人,做什么样的人。三一是我人生的起步。在三一,我接受了当时中国最良好的中学教育:优秀的老师,精心的教学,严格的训练,以及现在看来未必妥当的不留情面的筛选和淘汰。三一给我最重要的是人生的启迪:做一个正直、纯洁、对世界和人类充满爱心的人。而学业倒在其次。至于第三个母亲,那就是北大,北大使我成熟,她引导我走思想自由、精神独立之路。我始终感激三一,要没有三一这第二个母亲,我的人生就没有一个好的起点,那以后以至今日的一切都会沦为空无。我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始终怀着对三一母亲的感激和敬意。

    ⑨我的母校坐落在闽江蜿蜒流过、充满欧陆风情的南台岛。三角梅攀延的院落时闻钢琴的叮咚声,芳草如茵的跑马场,是少年嬉戏的场所,那里有秀丽的柠檬树挺立于清澈的溪边。后来,这一切都连同岁月的流逝而消失了。惟有校园里夹岸的樟树依旧翠绿,那林阴尽头依然站立着当年的钟楼,钟声依旧,如同往昔那样,提醒人们珍惜那易于消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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