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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陆川县中学2018届高三下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背后的子弹

包利民

    冲出战壕的时候,班长赵锐只觉得兴奋,他大步向前,狂风,还有子弹的呼啸。他都没有一点儿的恐惧,这样的场景他经历得太多了,竟是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忽然,一丝莫名的凉意夹杂着不安涌上心头,只觉背后异样,猛回头,却见战士钱万里正跟在身后十来米处,黑洞洞的枪口晃动着,不时划过他的后心,他不禁颤了一下。

    赵锐瞬间想起,许多次战斗都是这样,冲锋的时候,钱万里就跟在他后面不远处。他的心更是紧提了起来,作为班长,他没少收拾这个沉默的战士,总是找茬让他吃些苦头。有时是钱万里真的犯了错,有时是无事找事,不为别的,他就是讨厌钱万里的冷淡与冷漠,这个兵蛋子,不会讨好班长,也不会笑,让人心里不舒服。赵锐回想起刚才钱万里看着他的目光,比那枪口更让人心生寒意。事实上这种眼神赵锐在钱万里的眼中已看过多次,说不出的阴寒。这小子总跟着自己,不会瞅冷子照自己放上一黑枪吧!

    钱万里的心里也的确是这么想的。每次冲锋,他都紧紧尾随赵锐,他甚至无视迎面而来的弹雨,眼中只有那个让他痛恨的背影。他是有着痛恨的理由的,他才十八岁,偷偷跑出来参军,就是为了躲避养父母的虐待。从小到大,他是在阴暗的际遇中成长起来的,心里已经没有了温暖,虽然不至于去恨每一个人,可他也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只是本份地当一个兵,作战也勇敢不退缩,可这却引来了班长的不满。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的那份饭,却被班长痛斥,不但饿着肚子,还被关了一夜的禁闭。他没想到逃出那样的家庭,却又迎来这么一个班长。他的恨便疯长起来,每一次他的手都攥得发白,下定决心一定要报复。

    已经越来越接近敌人的阵地,不少战士都倒在了冲锋的途中。那子弹也越发密集起来,可却影响不了这两个人的推进速度。随着脚步的迈动,钱万里的步枪枪口也在不停地抖动,而枪口的前方,就是赵锐。赵锐也因此一阵阵地脊梁发冷,奔跑的身姿也有些僵硬。前方,敌人已经冲出阵地,战斗的短兵相接异常激烈。混战之际,钱万里觉得机会来了。他不停地开枪打倒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敌人,同时寻找时机向那个背影开上一枪,而这一枪,一定要毙命,还要做成是敌人射击的假相。赵锐听着身后的枪响,见敌人一个个倒下,暗自吁了一口气,同时笑自己的多疑。于是恢复了状态,围拢过来的敌人在他的枪口下一个个倒地。

    冲到敌人阵地前,兵员已经大幅减少,敌人也呈包围之势靠拢过来,几乎四面都有敌人。见这情形,钱万里一阵激动,这就是最好的时机!他机警地四顾,敌人又倒下许多,前面的班长也撂倒了不少,在全排,他们两个的单兵作战能力是最突出的,钱万里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赵锐才会收拾他。见周围的敌人有些退缩,暂时对自己构不成威胁,钱万里的枪口暗暗对准了前面背影的心脏位置,他相信自己的枪法,手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全身也出了汗,风更猛,他忽然打了个冷战,感觉到冷。那一瞬间,他记起一个同样寒冷的时刻。那时他躺在战壕里,午夜,冬季,睡梦中被冻得醒过来,而更大的困意再度让他迷糊,只觉得一个草垫子忽然盖在身上。他微微张开眼睛,只看见一个模糊的背影。而此刻,那背影正在清晰。

    赵锐仿佛有预感般转过身来,见钱万里的枪正直直地瞄着自己,他下意识地举枪。钱万里的枪响了,而赵锐的枪也响了。有那么一刻,赵锐觉得无边的寂静,自己仍然站着,转回身去,一个接近他的敌人正在倒地。钱万里见到赵锐开枪,脸上竟露出了微笑,可身上却没有痛的感觉,一个敌人在他身后正慢慢倾倒。

    两人对视了一发。赵锐骂道:“发什么呆,快跟上,小心我收拾你!”钱万里提枪而上,全身的寒冷顿消。战场上,两个身影正所向披靡。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    )
A、班长赵锐担心钱万里会放自己黑枪,是因为他平时老收拾这个战士,不仅因为钱万里有时做错事,还因为他对钱万里存在偏见。 B、钱万里带着寒意的目光,赵锐“已看过多次”,从侧面表现了钱万里心中恨意在不断累积。 C、小说几次写到钱万里枪口的“晃动”“抖动”“对准”等细节,表现了钱万里心理的微妙变化。 D、小说以钱、赵二人同时人性复苏、互相救助结尾,情节巧合离奇,给读者留下无穷悬念。
(2)、小说中的钱万里这个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概括分析。
(3)、小说以“背后的子弹”为题目,有何用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拜谒芦苇

    或许芦苇并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植物,但我对它却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

    童年的故乡,河边和塬下都有芦苇,美丽婆娑,绵绵一片。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所有的春天都是从那里开始绿的。春日里我们像野孩子一般,欢快的影子在绿绿的苇子里蹦蹿。明净的阳光追逞着我们,洒在苇子上,也温暖地绽开在我们脸上。叶如剑,顺手掐一枝,卷成苇笛。不一会儿,芦丛里便悠悠地飘起苇苗的合奏。风是芦苇的语言,幽幽地呢哝着。站在高处看,那芦塘如一幅青翠的长卷;深深的芦丛是鸟的家,总飘着鸟们的低吟或高歌,此起彼伏。

    盛夏狂风骤雨会常来,风雨中的芦苇翻腾起伏,像泛白的巨浪,像燃烧的绿色火焰。傲岸的身躯侧身相依,紧紧挽在一起,伴着阵阵轰鸣,如旗如幡地漫卷飞扬,任风暴从它的肩背上卷过。一阵阵雨瀑倾泻着,击打着……

不论风雨怎么肆虐,它们一直抗衡着。不论多久,风雨总会过去,当云开雨住,它们颤动一身血雨,又挺起胸,湿漉漉齐刷刷地立起,昂头向天,威武雄壮,像一群摧不垮,压不倒,却能以柔摧刚的王者。它告诉我,在遭逢厄运的风雨时,要守住心中的信念和生命的尊严。

    后来长大了,我看到了河中沙洲上的另一片芦苇。那是一个秋水暴涨的午后,我的心绪如水一般苍茫。坐在河边的坝子上,看一河卷着杂物翻滚着的浑黄的洪水。河中央狭长的芦洲,全被洪水淹没了,只露出一片细长的苇尖。它们在洪流中挣扎着,时隐时现。这急流,这挣扎着的苇子,霎时让我的心为之颤动。那漫漫湍流,正在演释一场求生的悲壮与惨烈。水面上那一茎茎绿色是那么纤细,却不折不挠,全力支撑着它们孱弱的身躯,艰难地泅渡着。这是一片在狂流中舞动的芦苇,是一片与急流对峙的芦苇。它们坚韧得如一面面希望的旗帜,染亮我的心。它告诉我,生命在激流中,永不会倒下。

    秋去冬来,芦花如雪,一蓬飞絮,白发飘飘,像一群乡野里的母亲——她们轻吟着生命的沧桑。我知道芦苇心中装着无数大地上的事情,但它不说。鸟儿早已飞走,只有阳光薄而柔软地照着它瘦瘦的叶子。它曾春绿夏荣,趟秋雨,冒冬雪,走完它的四季。在它生命的冬天,只闪耀最纯朴的银白。寒风中的芦苇,每个细节都进出它生命最后的重量——那白亮的黄叶和枝干是它生命的全部。经霜后,芦叶干枯,只剩挺直锃亮的枝,那明亮的色泽,就像是它不愿凋零的思想,燃亮了冬天。它想带着这最后一丝光芒,卸下一身负累,随风雪与茫茫荒草为伍,回归大地。它没有一丝凄迷与眷恋,只等农人收割,堆成垛。接着人们又用耙子耧净掉在芦苇地上芦叶,芦荡便干干净净地把自己交付给一场又一场风雪。

    从冬到春,场院里芦苇高高的垛越来越小,它们正在被剥,被剖,被辗,被巧手的人们编成席,编成草盖,编成粮仓,编成各种物什拿到集市上去卖。剩余的枝叶最后被烧,变成冬天走向春天的火焰……到开春,高高的苇垛便全消失了。

    一夜春风,悄然而至,塘水冰融。不几日,白惨惨的芦塘不知何时又冒出淡绿的芦尖。哦,这就是它的又一次生命,只要根在,它的生命便生生不息。

    哦,这就是一种生命……忽地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更遥远更崇高的芦苇。那曾在《诗经》中读到的“蒹葭苍苍”,该是最古老的芦苇了,然而它比不上让我动情和惊诧的微山湖的芦苇。我曾坐着游艇在当年游击队与日寇斗智斗勇浴血周旋的微山湖上,看到过如汪洋一般的芦苇。水,滚滚滔滔;芦苇如密密的丛林,如威武的战士,在洪流猛浪中向前俯冲……那情景令人震撼。那天虽乌云笼罩,细雨吹洒,而我却分明看到了它崇高与卓越的光芒。那是在血雨腥风中曾坚强地与敌人战斗过的芦苇啊;那是曾见证过扒飞车,炸桥梁,芦荡飞舟的壮烈的芦苇;那是见证了一个民族在强敌面前挣断镣铐,冲破封锁的不屈的芦苇;那是在苦难中,在生与死的烈火中生长过的芦苇啊!

    佛家说一苇可航,渡尽劫波,那是对芦苇最高的礼赞。其实一个人就是一棵芦苇——一棵在人世的风雨中,艰辛活着的芦苇。但你要坚守自己,做一个正直的人,因为正直的人,灵魂永远是站着的。而现实中有太多弯曲的灵魂,也有太多黯淡污浊的生命。

    我常想,芦苇虽不伟岸,不强权,像茅草一样活着,但我却很崇敬它。它不与花争艳,只是淡泊从容度着岁月;它也不争宠邀媚,卑躬屈膝,它只是用它的朴素洁净,坦荡高昂,昭示自己生命的平凡。我不知道一棵芦苇能沽多久,但我分明知道,它的前世今生都是一种永恒的高贵。

    站在芦苇身边,我才发现我的渺小。有那么一天,我能拥有一缕来自芦苇的光芒,照亮我的心灵就够了;有那么一天,我能像芦苇一样,永远清醒顽强守护自己的灵魂,完整地活一生也就够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一生傲然苦不谐

在红学的道路上,沿着学术与大众接受、趣味阅读的交叉重合地带,他走出了一条奇异的人生之路,终成一代红学大家。这,有时看上去几乎是神话,令人难以置信。

  比如,1947年,这是他在红学上扬帆起航的年代,他作为燕京大学的一名普通学生得到了大名鼎鼎的胡适的赏识和垂顾,他的第一篇红学论文充实了大家对曹雪芹的认识,使考证派获得文献上的新支持,得以昂然前行,因此受到胡适的推崇。再比如,2005年已是年近八十八岁的他,一年中有八部著作出版,在耳聋目盲的情境下奋笔快写,超出了常人所能理解的程度,被称为是罕见的学术“大跃进”。他,便是周汝昌。

红学之路,是风雨路,也是显学之路,二者,周汝昌先生可谓兼得。他因研究《红楼梦》而处于聚讼纷纭、是非争议的中心,也因红学而成为少见的学术畅销书作家。从1953年他的《红楼梦新证》开始,他就处于红学的论争中心。他的文献资料总被引述,但他的观点也总是飞矢追逐的靶子。周汝昌先生曾不无自嘲地说,我的衣服已经被撕得褴褛不堪,但他们却是使用我提供的材料编制了自己的盛装。

周汝昌先生认为,他在为人之怪(乖僻)上,与曹雪芹相似,都是不同俗流,也不愿意从善如流,他们都是有满腔积愤难以自诉,需要发愤著书以自遣。这种自比,使他钻入曹雪芹的心灵深处,与曹雪芹展开了他人难以企及的对话,创作了无以收束的雄文。其实,我们不妨把周汝昌先生所有的红学著作都看作是与曹雪芹的心灵秘语,这里充满了对话的私语性。他自负与曹雪芹心灵相通,与曹雪芹所赞颂的人物一样,都是正邪两赋之人,出离于俗界凡间,一方面万人嘲谤,一方面又超于万万人之上。他曾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中如此描绘曹雪芹,“倘若细究起来,雪芹是大智慧者,他那话(“愧则有余,悔则无益”)含蓄的内情恐怕还深还厚得多。那‘无益’,也许并不是顽固不化,执迷不悟,死不回头;而是这种悔者,本来丝毫没做什么错事,倒是做极高尚极善美的事——可结果呢?做错事坏事的万人都功成名就,位高禄厚,洋洋乎自得,而这个做好事的曹雪芹,却落得‘万目睚眦,众口嘲谤’,一生忍辱负垢,受尽了欺侮贬抑、诬陷伤害。”“狂于阮步兵”的曹雪芹,孤怀难鸣,周汝昌自信是他的旷世知音。

正是他感觉到“世人待他太浅薄、太恶毒”,所以“要为雪芹鸣冤”,因此,“我不幸之至——当上了‘红学家’。”周汝昌在媒体界已经成为红学泰斗,而他则说红学正是他不幸的选择。为什么不幸?“受了那些魍魉蛇蝎的那么多的明枪暗钺,可谓遍体鳞伤,若不当红学家,何至于此?”

可是他又不后悔,并且“永远不悔”!正像在大多数场合他语气坚定、铿锵有力一样,个性倔强的他向来是一副坚毅面孔,傲然不群。他认定,因为不但是“悔则无益”,而是“为了给雪芹、脂砚洗雪奇冤,受了这等人的欺侮伤害又算得什么?”

周汝昌不愿意人们称他为红学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观念超出了《红楼梦》小说的范围,“以红解红”不是他的路数。周汝昌“研红”给人的最大感受是诗性浪漫,这里抒情大于说理,心灵对话超越了形式逻辑,散论并不来自严格的层层推理。对于《红楼梦》的博闻强识,对于《红楼梦》相关文献的精研细读,使他能天马行空、左右逢源,余裕自如,触境生春!他以《红楼梦》为依托,追求的是崇情文化,一种新创的文化,一种存在于诗性创造中的文化。他在中华大文化的背景下,将一部小说和民族的历史、人生的价值、美好的信念等结合在了一起。他一直说,还有一个“真”的《红楼梦》,这个“真”的《红楼梦》存在在他的感悟里。

所以,与其称周是一位红学家,不如称他是一位诗人。其实,他更偏爱后一个名字!

诗人是个大艺术家,也时常有点儿“怪”,与世俗人不甚谐调。他总有被人误会和嘲谤的遭遇。

(摘编自韦科《一生傲然苦不谐——纪念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黄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到梨花屯去

何士光

    这故事开场时是颇为平淡的,只是后来,马车快要进梨花屯,而两个乘客也沉默时,回过头来看一看,兴许才有一点故事的意味……

    一辆马车从白杨坝出来,车夫是个老人家。在一座石桥旁,他把一个中年人让到车上来。看得出,这是位下乡干部。

    天色好晴朗。水田还没有栽上秧子,但包谷已长得十分青葱,初夏的山野,透露着旺盛的生命力,叫人沉醉不已。碎石的马路拐弯了,爬坡了,又拐弯了,又爬坡了。不时有布谷在啼叫,车上的人似乎打起盹来了。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停住。打盹的干部猛地抬头,看见有人正上到车上来。

    “啊,谢主任?”来人犹豫地打招呼,似乎有些意外。

    “是……老赵同志?”谢主任嗫嚅了一下,也有些突然。

    车抖了一下,从横过路面的小小水沟上驶过。

    谢主任把香烟掏出来,递一支给老赵:“去梨花屯?”语气中有和解的意味。

    老赵谨慎地回答:“是。”

    “去包队吗?

    “是。胜利大队。”

    “我也是!”谢主任和蔼地笑起来,“我们都是十回下乡九回在,老走梨花这一方!

    笑颜使气氛松动起来。三只白鹤高高飞过,不慌不忙扇动着长长的翅膀,在蓝天里显得又白又亮……

    “老赵,”谢主任开诚布公地谈起来,“我一直想找机会和你谈谈呢!为七六年秋天在梨花挖那条沟,你怕还对我有些意见呐!

    “谢主任,你说到哪里去了!”

    “实事求是嘛!当时我是工作队的负责人,瞎指挥是我搞的,该由我负责!有人把责任归到你头上,当然不应当!”

    “我……”

    “我也明知那条沟不该挖,一气就占了四十亩良田。但当时压カ大啊;上边决定要挖,社员不同意挖,是我硬表了态:我叫挖的,我负责!”

    “这种表态,”老赵想了一想,“我也表过……”

    “那是因为我先表嘛!”谢主任接过话头,“老赵,去年报上有篇报道,你读过没有?”

    “哪一篇?”

    “谈得真好!”谢主任不胜感慨地说,“是基层干部座谈。总结说:上面是‘嘴巴硬’,基层干部是‘肩膀硬’!基层干部负责任。像是报道的安徽……”

    路转了一个大弯一一在一座杉树土岗前好像到了尽头,接着又一下子在马车前重新展现出来,一直延伸到老远的山垭口…

    “正是这样嘛!”谢主任点头,“那条沟,责任由我负!”

    “我也有责任!那是分派给我的任务。如果不是我催得紧,态度那样硬,说不定就挖不成!责任归我负!”

    双方都有诚恳的态度,气氛十分亲切了,甚至到了甜蜜的地步。

    路旁出现了一条水沟,水欢快地流淌着,发出叫人喜悦的响声……

    他们无拘无束地谈下去了。谈形势,谈这次去梨花屯纠正“定产到组”中出现的种种偏差,等等。后来,拉起家常来了……

    越近梨花屯,地势就越平坦,心里也越舒畅。突然,谢主任拍了拍赶车老汉的肩膀:“停一停!”

    老人家把缰收住了。

    “两年多没到梨花,看看那条沟怎样了!”

    坝子上水田一块接着一块,已经犁过了。带着铧印的泥土静静地横陈着,吸收着阳光,像刚切开的梨子一样新鲜,透着沁人心脾的气息……

    看不见那条沟。

    谢主任问车夫:“老同志,那条沟是不是在这一带?”

    “咹?”老人家听不清。

    老赵大声说:“沟一一挖过一条沟啊!”

    “嗯,”老人家听懂了,点点头,“是挖过一条沟。唔,大前年的事喽,立冬后开挖的。分给我们六个生产队,每个劳力摊一截。我都有一截呢!顶上头一段,是红星队……”

    看来老人家说起话来是絮絮不休的。老赵终于打断了他:“现在沟在哪里?”

    “哪里?”老人家摇着头,“后来填了嘛,去年,开春过后……”

    谢主任问:“哪个喊填的?”

    “哪个?”老人家认真地想了一回,“没有哪个。是我们六个队的人商量的。总不成就让它摆在那里,沟不沟坎不坎的!唔,先是抬那些石头。论挑抬活路,这一带的人都是好手,肩膀最硬……”

    像我们在乡下会碰到的许多老人家一样,这位老人也有着对往事的惊人记忆。也许平时不大有机会说话,一旦有人听,他们就会把点点滴滴说得详详细细,有几分像自言自语,牵连不断地说下去。说下去,平平静静的,像是在叙述别人的而不是自身的事情,多少波澜都化为了涓涓细流,想当初虽未必如此简单,而今却尽掩在老人家略带沙哑的嗓音里了。

    后来,老赵提醒他:“老人家,我们走吧!”

    老赵的声意,柔和得有些异样。而且不知为什么,这以后不论是老赵还是谢主任,都没再说一句话。

    啊,前面,杂树的碧绿和砖瓦的青灰看得见了。是的,梨花屯就要到了!

1979年5月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怀揣羊羔的老人

李娟

太阳完全沉下群山,天色却仍然明亮、清晰。我们出去散步,沿着河岸走了两公里后,四周景物才渐渐暗了下来。我们便开始往回走。

河谷对岸森林密布。河水清澈、宽阔,冰凉刺骨的水汽一阵阵扑面而来。在天边悬了整整一天的白色月亮,已转为金黄色,向群山深处沉去。

这时,有小羊羔撕心裂肺的咩叫声远远传了过来,凄惨又似乎极不情愿。我们循声音爬上河岸边高高的岩石,走进一片深深的草甸。这里有一片沼泽,我们小心地绕着走。

前面远远走来一个老人,近了,这才弄清声音的出处原来在她怀里。怪不得小羊的叫声这么别扭,原来它被抱得极其难受。那个老太太像抱小孩子一样抱人家,把它竖起来,一手搂着它的小肚皮,另一只手托着它的小屁股。小羊惨叫连连,不舒服极了,一个劲儿地挣扎。于是这个老太太就换了姿势,把羊扛到背后,像背包袱一样反背着人家,一只手绕在肩头攥着两只小前蹄,一只手反到背后攥着另外一对后蹄。这下她自己倒轻松了好多,可怜那羊羔更痛苦了,于是叫得也越发不满。

“怎么了?这是——”

她乐呵呵地:“这个嘛,它的妈妈嘛,找不到了嘛,看——它哭呢!”

我们心想:明明是你把人家弄哭的。

一到冬天,我们店里卖得最快的东西居然是奶瓶上的橡胶奶嘴,几乎每天都在出售。可大桥附近就那么两三个小村子,百十户人家。真奇怪。为此我妈还自作聪明地得出了两个结论:一、这个地方的计划生育没抓落实;二、这里的婴孩普遍牙齿长得早。

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那些人买奶嘴是为了回家喂小羊羔吃奶。

冬羔不像春羔那么易成活。冬天很冷,不能跟着牧羊在室外活动,非常弱,因此很大程度上得靠人工喂养。已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得预备一些纸箱子给将要出生的羊羔垫窝。常有人打发孩子到我家商店要纸箱子。谁家冬羔产得多,推开他家的门,一眼就看到炕边墙根一排纸箱,每只箱子各探出一颗小脑袋。

小羊羔真是可爱的小东西。它有人一样美丽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若是小山羊的话,额头上还会有一抹刘海儿。它的嘴巴粉红而柔软,身子软软的、暖暖的,谁都愿意搂它在怀里,好好地亲一亲。我们这里有的年轻姑娘在冬天里串门子,就会搂上自家的一只小羊羔,就像城里的女孩上街搂宠物狗一样,一身温柔干净的气息,用孩子一样喜悦新奇的小嗓门轻轻交谈。小羊羔们就软软地、乖巧地各自趴在主人香喷喷的臂弯里,互相张望。

看了那情景,记忆里的整个冬天都只剩下了微笑。

有的夜里,正围着桌子吃饭呢,这时门口厚厚的棉布门帘一拱一拱的,像是有人要进来。问:“是谁?”却又不回答。走过去掀开门帘一看,没人,脚下却有动静——一只银灰色小羊羔从我妈脚边顺着墙根快快地一扭一扭跑了进来,一路跑到火炉边,晃晃身子,抖落身上的雪屑,再熟门熟路地进了我家厨房,把案板架下的白菜扒拉出来,细嚼慢咽。你无法恨它,尽管白菜只剩最后一棵了。

于是只好帮它撕几片叶子由着它吃,一直等到主人找上门来为止。

有时候出门,在雪窝里捡到一只,颤颤巍巍地蜷着。于是把羊带回家,到时候自有人找上门来要回去。

漫长冬天里只要是有关小羊羔的细节,真是又温暖又清晰。

我们家也养过一只羊。只可惜当时我不在家,等回来时,它已经长得老大了,也就不那么好玩了。但我想它小时候一定特别可爱,否则我妈也不会把它惯成这样——它居然不吃草!只吃麦粒和玉米。①你听说过有不吃草的羊吗?

我妈说:“幸好不是个人,否则更难对付。”

那羊被圈在我家小店后面的窗台下。平时静悄悄的,一听到店里有动静了,就撕心裂肺地惨叫,还把两条前腿搭在窗台上,嘴巴贴在玻璃上做出哀怨的神情。弄得来我家买东西的顾客都以为我们怎么虐待它了呢,纷纷指责:“你们就给它一点吃的嘛!”

顾客一走,它又立刻安静了,从窗台上跳下去。乖乖地卧在自己的小棚里。我妈打开窗户,指着它的鼻子说:“你!你!”然后在其无辜的注视下,无奈地往它堆满了青草的小食盆儿里再添两把苞谷豆儿。

在夏牧场,我们漫山遍野地走,经常与转场的驼队共行一程。②这些浩浩荡荡的队伍,载着大大小小的家当,前前后后跟随着羊群,一路上尘土荡天。

③那些人,他们这样流动的生活似乎比居于百年老宅更为安定。他们平静坦然地行进在路途中,怀揣初生的羊羔。④于是母羊便紧随鞍前马后,冲着自己的孩子着急地咩叫不停。它是整支队伍里最不安最生气的成员。尽管如此,这样的场景仍是一幅完整的家的画面。

初生的小羊羔和初生的婴儿常常被一同放进彩漆摇篮里,挂在骆驼一侧。当骆驼走过身边,随手掀起摇篮上搭着的小毛毯,就有两颗小脑袋一起探出来。

还有一个怀抱羊羔的老人,她看起来快要死了,但怀中的羊羔却又小又弱,犹是初生。

她衣衫破损,神情安静。脚下一摊血淋淋的痕迹。

她站在河边。河水轰鸣,冰雪初融。春天就要到了。

我一直在想,游牧地区的一只小羊羔一定会比其他地方的羊羔更幸运吧?会有着更为丰富、喜悦的生命内容。至少我所知道的羊,于牧人而言,不仅作为食物而存在,更是为了“不孤独”而存在似的。还有那些善良的,那些有希望的,那些温和的,那些正忍耐着的……我所能感觉到这一切与羊羔有关的美德,以我无法说出的方式汇聚成海,浸渍山野,无处不在。我不相信这样的生活也能被改变,我不敢想象这样的生活方式有一天会消失。

(选自李娟散文集《阿勒泰的角落》,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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