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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江门市第二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勃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 “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 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撸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箸。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干硬的乾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箸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不惜笔墨写自己细品胡辣汤,既是为了弥补早年留恋却无钱品尝的遗憾,也是为了强调故乡胡辣汤味道的正宗。 B、文中写外省人对老陕们进食场面的惊叹后,又写了自己的真切感受,富有生活情趣,凸显了故乡美食的独特魅力。 C、作者以具体事例从“群体”和“个体”两方面印证“舌苔记忆”的深刻,其中作者老母亲的口味属于“个体”方面。 D、开篇独句成段,总领全文,以“深刻”“顽固”突出了味觉记忆的无比独特和难以改变,点明主题,吸引读者兴趣。
(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妙之处。
(3)、有人认为本文至倒数第三段已可作结,最后两段内容多余。你是否同意这一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题目。

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说,“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又说,读了这些作品,“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这是不错的。从《诗经》里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秦风·蒹葭》),《楚辞》里的“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九歌·       》),到汉武帝《秋风辞》的“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魏曹丕《        》的“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都是写秋景秋意,至于唐宋以后的诗文,更是不胜枚举。郁达夫说,其中的原因是“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这就恐怕有点以偏概全了        的《秋声赋》写秋,说“秋之为状”,“其色惨淡”,“其意萧条”,把秋声描摹为“淅沥”“萧飒”“凄凄切切”,        的《雨霖铃》说“更那堪,冷落清秋节”这样写秋,说带颓废色彩,是不无道理的;但是,古代诗文写秋,并不都带颓废色彩,写得优雅清丽令人赏心悦目的也不少,写的慷慨洒脱意境深远的也不乏其例。

“秋风何冽冽,白露为朝霜。……高志局四海,块然守空堂。壮齿不恒居,岁暮常慷慨。”这是南朝齐代诗人左思《杂诗》中的诗句,由秋风霜露勾起壮志未伸而老之将至的感慨,写得意气豪迈,催人激励自勉。

再如唐代诗人杜牧的《九日齐山登高》:“江涵秋影雁初飞,与客携壶上翠微。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但将酩酊酬佳节,不用登临恨落晖。古往今来只如此,牛山何必独沾衣!”全诗意境开朗,襟怀旷达,毫无伤感哀愁之情。

写秋不仅不带颓废色彩,而且写得慷慨悲壮的还有宋代的范仲淹和叶梦得。范仲淹《渔家傲》词的上片是:“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这后两句把边塞风光的肃杀雄壮描绘得十分出色。叶梦得一生跨北、南两宋,他亲身经历北宋末年的战乱,晚年退居江南,虽有报国之志却难以实现。他的《水调歌头》词的下片是这样写的:“秋色渐将晚,霜信报黄花。……却恨悲风起,冉冉云间新雁,边马悲胡笳。谁似东山老,谈笑净胡沙。”词中“东山老”一语用东晋谢安的典故。谢安在淝水之战中以少胜多,一举击溃前秦苻坚的百万大军,扭转东晋危局。叶梦得在词里借此表达自己虽已暮年(秋将晚),仍渴望抗金报国的爱国热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农家院里的瓮

刘江滨

    自父母先后去世,已暌离故乡八九年了。尽管每年清明节都回老家到父母坟前祭拜,但只是在麦苗青青的田野朝着村庄远远瞭上几眼,从没进过村。前些天,也许是有了点岁数的缘故,突然想到生我养我的村庄看看。于是便趁着假期有了一次故乡行。

    这个冀南平原的小村,变化之大可用“惊奇”二字来形容。临街所有的墙面都粉刷了白灰,整齐划一;原来坑坑洼洼、乱堆着柴火秫秸的街道消失了,代之以平展展的水泥路面,干净整洁;大多房子都是近年新盖的,门楼贴着彩色的瓷砖,漂亮气派,还有数座二层小楼矗立村间,惹人眼目。记忆中的村庄难觅踪影,让人怀疑是否走错了地方。

    那天不算太冷,虽然不足够晴朗,天上的太阳依然放射着暖意。我去看望堂哥,进了院门,堂哥正坐在屋檐下晒太阳,闭着眼睛听收音机里的京戏,身旁放着小凳,上面有一杯茶正袅袅冒着水汽。我环视一下宽敞的院落,东南角摆放的七八只大瓮,粗粗笨笨的,十分突兀,闯入眼帘。

    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我理解堂哥对瓮的感情,也了解瓮的过去。

    瓮在农村曾是一件不可或缺的家什,存水、腌菜、储粮是它的三大功用。

    改革开放以来,实行责任田,家家原有的瓮显然不够用了。为了省钱,许多农家用水泥砌成瓮。家里有粮,心中不慌,除了上交的公粮,余下一瓮一瓮的粮食成了农民心里的定心丸,腰杆子硬了,笑容挂在脸上,连走路都更显笃定。后来连公粮都不用交了,打下的粮食全部收到自家的瓮里。像堂哥这样,那些瓮就是他勤劳致富的奖励证书,是他光荣岁月的见证,怎舍得毁掉?

    瓮还能当“储藏柜”,家里给老人孩子买的点心,买来的瓜果等,都可以存放到瓮里,既恒温保存,还能避免老鼠偷吃。老鼠的尖牙利齿能把木柜咬出洞,却拿陶瓷和水泥做的瓮一筹莫展。瓮还能当“保险柜”,农家主妇常常把钱用布包好塞到粮食里,至于是哪只瓮,埋有多深,这个秘密除了主人谁能知晓呢?

    如今,瓮的这些功用成了昨天历史。家家都有自来水,龙头一开哗哗流淌,和城市一样,吃饭、洗衣、如厕全搞定,再也用不着水瓮了。现在可随时吃时令蔬菜甚至是反季蔬菜,不用大瓮腌菜了,即便喜欢腌菜,也是用瓶瓶罐罐腌一点,讲究精致和品位,只是作为爽口的小菜,谁还把咸菜作为主菜呢?

    收麦收秋时节,粮商的联合收割机开到地里从收割到脱粒一气呵成,一手收粮,一手付钱,农民和城里人一样都吃上了“商品粮”,米呀面呀从农贸市场购买就成。如果说比城里人多了一层方便,就是可以把从田间收获的部分粮食放到面粉厂,用的时候只需扣除加工费就行啦。

    瓮,这个傻大笨粗、分量沉重的物件,在今天已基本淡出了现实生活,慢慢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或许将来再从课本上读到“请君入瓮”“瓮中捉鳖”“瓮牗绳枢”等这些成语的时候,孩子们再也看不到实物了,只能从插图上想象它的模样。我在想,堂哥那些包括被儿子砸了一个口子的瓮,还能保存到几时呢?

(摘编自2018年03月24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傍晚时分,林才手脚发僵地从驾驶舱里爬下来,穿过黑暗中的停机坪,沿着那条看不清的沥青跑道,步态摇晃地往宿舍楼方向走去。在他的身后,在那些空旷而黑暗的地方,仍有引擎转动发出的轰隆声,炸弹的爆炸声,以及人世间的各种声响,持续不断地发酵着,无意识地推搡着他,似永不会终止。

    他的记忆和头脑一片空白。——有一瞬间,他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感觉不到。

    几乎用尽所有气力,他才靠近那树影下的宿舍楼。尽管疲惫不堪,他的身形仍是直挺挺的,好像在他体内有一根支撑物,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他松垮和懈怠。他走进那个房间,屋舍里的摆设照,被褥齐整地叠放着,似在等待他的归来。他走过去,走到那张椅凳边,战栗着坐下。衣物早已湿透,靴子里也全是水,如往常那样,他有条不紊地处理完这一切,就在那狭窄的床板上静静地躺了会儿。好似,那过去的三个小时里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那是一九三七年八月十四日。闷热,酷暑,浓烟滚滚。刺鼻的硫黄味,无名的呐喊声,在所有尘世的空间里回荡。飞行员林在那天的日记里如此写道:

    ……今天,Y驾驶着他的飞机朝敌机俯冲而去。他的身体和那架霍克式驱逐机,如今都成了碎片。他死了。尽管我们都已做好死的准备,但当这一刻真的来临,我还是不能接受。如果死的人是我,他大概也会这么想的吧。明天一早,我就要把遗嘱和照片交给获小姐。这是Y生前嘱咐我的。我一定要办到。如果她要我回想Y生前的最后一幕,我不知该怎么说,没有人可以体验那种感觉那些地面上的人是不可能体验到的。他们会痛哭流涕,可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

    林和Y是从北方校园一起过来的。有天黄昏,他们在灯光昏暗的大礼堂里遇见了。演讲者个个走上台去,带着悲愤和热血。那些悲愤和热血在扩散,形成一股冲击波,使得更多的人从角落里走出来,走到那舞台上去。

    礼堂很大,灯光永远不够明亮。年轻的声音在回荡,在消散。几乎是一夜之间,学校里变得空荡。很多人离开了。没过多久那些牺牲者的消息像风一样吹来。他们感受到了某种变化,但并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不知道那些消息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那天清晨,未名湖结了冰,湖畔的草丛里落满霜花。在湖边,他们再次相遇了。

    Y望着他说,我们要去吗?

    他点了点头。

    那我们去吧。

    于是,他们就这样“去”了。杭州东郊,一个叫笕桥的小镇,中央航空学校的所在地。第一次看见那么多飞机,那么多轰炸机和战斗机。他们的生活严肃而刻板,训练场、宿舍楼、食堂,三点一线后来,他们就开始飞天。在接受飞行训练的同时,他们也接受了死亡训练。只要需要,他们随时可以奉献出自己的身体,让它成为炸弹,成为武器,与敌人的飞机、兵舰、阵地同归于尽,一起变成碎片。

    没有人能够解释他们为什么去,为什么如此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语言可以解释那个真理,而引导他们前往的正是那个真理。

    现在,Y为这个真理率先牺牲了。

    林熟悉Y所去的那个地方,那是一个弥漫着云彩、充斥着无边的寂静的地方。那个地方不在地上,而是在空中,在云朵之上,一个永不会坠落的地方。

    他牺牲了,叫我把这些东西留给你。”这话像是台词,是他在脑海中排练过无数次的。可当见了面,他什么话也说不出,那个叫获的姑娘早已哭成了泪人。

    在“宣布”完Y的死讯后,他匆忙逃走了。盛夏的午后,整个河上镇俨如一座空城。那位哭泣的姑娘站在桥上、整个人浸泡在泪水和汗水之中。

    他甚至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说……

    黑夜里,他在云层的内部飞,引擎的声音在耳边轰响,不知道那些积云到底有多厚,要飞多久才能飞出去。他让飞机上升到两千五百米的天空,又下降到一千米的地方。黑暗中,只有机翼上那盏灯,闪烁着微弱而湿漉的光芒,始终陪伴和照耀着他。

(节选自草白《歌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飞过蓝天

韩少功

    它是一只名叫“晶晶”的鸽子,它饿了。平常,那个人早就回来了,老远打响一个长长的呼哨,“晶晶”飞过去,落在他的肩上,那个人会抚摸它,从口袋摸出一把稻谷或绿豆喂它。每当它飞向北山山谷从那里带回纸条,主人就会笑容满面,看完纸条后他会在地上翻一个斤斗,摸出一个闪亮的铁匣子塞进口里左右拉动,奇妙的声音就在这时发出来了。可现在,它正面临着孤独与饥寒。

    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叫“麻雀”的人。

    招工这件要命的事闹腾得他周身疲惫,结果对方还是摇头。“麻雀”必须投入最后的一搏,他长嘘了一口气,声音透出了沉重:“兄弟,这事只能你来帮我一把了。实在对不起,我舍不得你走,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居然看上你了……”主人看着它,不再说话,眼里有了亮晶晶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主人把“晶晶”塞进一个暗而闷的硬纸盒,鸽子扑扑地挣扎,主人找来剪刀,给它挖了两个方方正正的透气窗,然后提着纸盒出门了,它不再听到主人的说话声。

    它在剧烈晃荡的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变得明亮,“晶晶”本能地往后一坐,再猛地一弹,就箭一般射了出去。一个中年人的粗嗓门留在了它身后,一个小孩的哭泣声也留在了它身后。

    “晶晶”一头扑进了无边无际的开阔与自由。这地方空气太冷太干了,它记得家乡的群山中有个美丽的湖,还有主人圆乎乎的黑脸。它越飞越高。

    一早醒来,少了鸽子的叫声,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这次鸽子外交同样失败,虽然好容易讨得了招工师傅的欢心,但在“公社推荐”这一关仍踩了地雷。

    此时,老队长正喊着他的名字,说:“还没吃早饭啦?要吹哨子了。上午给丝瓜冲散粪。”

    “我……手痛。”

    他右手腕一弯,好像再不能伸直了,“哎哟哟,哎哟哟,怕是骨折了。”

    “那,那你就去看牛吧。”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山中与泥粪打交道了。记得六年前刚下乡时,他有多么火热的幻想呵。他是瞒着母亲转 户口的,是揣着诗集偷偷溜进下乡行列的。他渴望在瀑布下洗澡,在山顶上放歌,他还想靠自学当一个气象专家或林业专家。是什么使他学会了手腕表演术呢?他想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次招工给人们的震动太大了。现在一个个都走了,连山那边那位热情为自己掌管衣服钱粮的姑娘也一走就没了音讯。

    “晶晶”感谢那只灰鸽,要不是它,自己早被老鹰撕成碎片了。灰鸽飞走了,不一会儿,带来一大群鸽子,这是个多么热闹的群体呵。咕咕咕——“晶晶”听出了它们的欢迎和安慰。

    它吃饱了,喝足了,但还在东张四望。这里的一切没法使它忘记“那个地方”、“那个人”,它怎么能停留在这里?不,我要寻找!

    他开始了新战略,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当地领导)六神不宁放他走。那天,他在公社秘书面前耍赖,不几天,秘书的话就风传下来了:“那个叫‘麻雀’的,简直是城里的街痞子。”

    今天看牛当然也不能太老实。一上山,他就一个大字躺在地上睡觉,结果收工时发现少了一头黑牛。社员们对他投射埋怨的目光。

    它飞向南方。记得那天的暴风雨,真是惊心动魄,被风一次次掀倒,但它继续挣扎着向前,向前。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所见的多么眼熟呀!对于“晶晶”来说,寻找成了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目的。

    晨光从大树的枝缝里筛落,蜜蜂和蝴蝶又开始了工作……这里没有工作,这里有的是笑骂,扑克牌,空酒瓶以及来自父母的汇款单。“麻雀”现在已经学会了打扑克输了以后钻桌子和夹耳朵,学会了骂人……

    这天,外号叫“瓦西里”的黑大个说:“你太懒了!今天罚你去打鸟或抓鱼。”

    他没有争辩,提起气枪出发。“麻雀”转了两个山冲,并未见到鸟。忽然,有鸟叫的声音传来,就在不远处。他赶快上子弹,弓着腰潜身树下,悄悄向前方运动。嘣——糟糕,慢点,它还没走,再来一下。嘣——它闪了一下,就栽了下去。打中啦!他一跃而起,跑过一个草坡,看到了包谷地里的尸体。

    这原来是一只鸽子。不过它太瘦了,也太脏了,全身都是泥灰。它是谁家的鸽子?射手想起了什么,上前捡起鸽子,摸摸鸟嘴边黑色的血污,身上的泥垢,大腿上化脓的伤口,还有胸前稀疏欲脱的羽毛。突然,他眨眨眼,惊得脸色突变:它腿上有一条破烂褪色的红绸带,还系着一个眼熟的鸽哨。

    “晶晶!”他大叫了一声。

    他捧着逐渐冷却的鸽子,带血的手指在哆嗦。

    入夜了,他的思绪总离不开“晶晶”。不可想象,蓝天这么大,路途这么远,遥遥千里云和月,它居然成功地飞回来了。当他酒酣昏睡时,它却在风雨中搏击前进,喷吐着满嘴的血腥气味向他一步步接近。像突然悟到了一种什么,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上衣往肩头一搭,走向门口。

    “我……再也不到这里来了。”

    “‘麻雀’,你不要太娘娘心肠吧?不就是一只鸟么?”

    他默默地走了,沿着山路走向自己的家,那里有他的柴刀、锄头、扁担,还有口琴和鸽巢,以及散发出桐油香味的斗笠。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栗虚谷

杨小凡

    栗虚谷的父亲是咸丰年间的举人,曾做过巴东知县,后因官场排挤被削官还乡。回乡的栗知县前思后想,最后总结出官场失意的原因:一是上任没有贪,无钱走动;二是举人出身,难以结交朝中大臣。于是,他做出两个决定:一是自己从商,积蓄钱财;二是择名师让儿子栗虚谷苦读。

    可栗虚谷却不买这个账。他考取秀才后再也不参加乡试,只热心于画画。栗知县很是气恼,打,苦打,毒打,都不见效;劝,苦口婆心地劝,更动不了他的心。栗知县只得退而求其次,做一个有钱人吧。但栗虚谷对做生意同样不感兴趣,唯一喜欢的就是画画。

    栗虚谷在画画上确有悟性,先是工笔。十四岁上,所画花鸟虫鱼山石水树无不惟妙惟肖。这年秋天,药都老鼠奇多,连栗知县的书房里都常有老鼠乱窜,栗知县气而无法,猫儿撑得夜间都跑不动了。一天,栗虚谷把自己画的一幅猫挂在了父亲的书房,栗知县并不在意,但当天夜里就没有听见老鼠的动静。天亮时,画已被家里的那个花猫拽在了地上,花猫蹲在画旁,跳起落下,跳起落下,欲前捕而不敢。

    画如其人。栗虚谷二十岁时已以画钟馗而名扬江淮。一次,父亲的故旧苏知州路过药都进栗家相见。饭后,栗知县提出要栗虚谷画一钟馗图送知州。栗虚谷展开画纸,握笔蘸墨,皴、擦、勾、斫、点、染、抹、拂,片刻之后,一幅“钟馗捉鬼图”现在纸上:钟馗蓝衫半披,露着右肩,右脚蹬鬼下腰,右手提鬼发髻,左手食指剜鬼右眼,一身之力、气、色、眼、貌、神全在左手食指。苏知州看一眼钟馗那入鬼之眼的食指,先吸了一口气,又向后退了半步,愣怔不语。栗知县开口道:“知州看不上?”苏知州忙答:“不,不,公子画功超凡,只是老夫觉得有点骇人,不夺爱了,不夺爱了。”栗虚谷哈哈大笑 , 掷笔,出门,大步而去。

    人曰,四十不惑。栗虚谷四十岁上却一改从前,画风也变了,只攻梅兰竹菊。见其画者,无不称其精妙。被称为药都第一伽蓝的白衣律院住持一空,早想请栗虚谷为影壁墙题画。腊八放粥这天,栗虚谷被大和尚请到白衣律院。栗虚谷在影墙前沉思一会儿,突然登上桌子,手握巨笔,饱蘸浓墨,笔触影壁墙飒飒有声。一个时辰,一幅“风雨竹石”跃然墙上:只见一根瘦竹依于石旁,暴雨之下,挺力向上,显参天凌云之势,几簇秃笔所画的扁方状竹叶倾斜飞动。疾风的狂欢,竹子的苦斗,令观者缩肩生寒……观者啧啧称奇,栗虚谷也心中自喜。

    栗虚谷退出人群时,却见一面生法师独凝眉不语,很是不解,问之:“法师有何见教?”“老僧乃从九华山来此挂单,有幸一睹先生手笔,本是造化了,哪有见教?”法师笑而要走。栗虚谷紧跟一步:“刚才见法师皱眉,愚作定有破绽。请点拨一二!”法师看一看栗虚谷,就说:“先生画功已超俗,但画不难于小而难于大,而最难者乃气节也。先生所画竹子,一如愤世之勇夫,未能脱凡夫之气节!”说罢,拱手而去。过了春节,栗虚谷离开了药都。

    五年后,栗虚谷回到药都。想见他的画已成为时人的幸事,关于他的传说更是纷纭不一。有一点是真的,栗虚谷不再用笔作画,改用手指作画,但并没有人见过。接下来的几年,往来求画的各色人等你来我往,但极少几个人见到栗虚谷的手指画。这事就气恼了土匪费大手。费大手的手大如蒲扇,本是福相,可考取秀才后四次乡试均未中举,在一场官司中家败人亡,遂聚众做匪,专与官府作对。

    一个大雪夜,栗虚谷被费大手绑走。费大手只有一求,就是要栗虚谷用手作画一幅。栗虚谷知费大手身世就答应下来。香墨研好,宣纸铺平,栗虚谷右手放入墨中,浸透了,抬起手,五指叉开,指掌并用,在雪白的纸上纵横回旋;如是数次,只见雪白的宣纸上黑白一片。费大手和众匪正在纳闷,却见栗虚谷五指醮墨,在纸上不停地点点画画。栗虚谷直腰洗手时,众人才见“湖心亭赏雪图”展在面前:远处,烟云飘浮,雾气迷蒙,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墨迹三两而已;近瞅,亭上两人铺毡对坐,谈兴正浓,一童子鼓腮吹火烧酒,炉沸汽升……这天夜里,栗虚谷被送到家中,院内放白银千两。据说,费大手从此离了匪道,云游四方。

    栗虚谷五十岁这年的春天,他正在玉皇庙街的家中品茶看书,一官差进门:“栗先生,御史大人明天即到药都,知府大人请你做好准备,明日御史大人要看你的手指画!”栗虚谷望了一眼官差:“我要不去呢?”“你能给土匪费大手作画,为何不能给御使作画?不去就以通匪办你!”栗虚谷起身,哈哈大笑。

    当夜,栗虚谷销声匿迹。

(选自人民文学出版社《药都人物》,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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