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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测试语文试题(锁定)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季羡林

    ①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雾。

    ②抵达加德满都的第二天凌晨,我一起床,推开窗子:外面是大雾弥天。昨天下午我们从加德满都的大街上看到城北面崇山峻岭,层峦叠嶂,个个都戴着一顶顶的白帽子,这些都是古雪峰,在阳光下闪出了耀眼的银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我简直像小孩子一般地喜悦。现在大雾遮蔽了一切,连那些万古雪峰也隐没不见,一点影子也不给留下。旅馆后面的那几棵参天古树,在平常时候,高枝直刺入晴空,现在只留下淡淡的黑影,衬着白色的大雾,宛如一张中国古代的画。昨天抵达旅馆下车时,我看到一个尼泊尔妇女背着一筐红砖,倒在一大堆砖上。现在我看到一个男子,手里拿着一堆红红的东西,我以为他拿的也是红砖。但是当他走得近了一点时,我才发现那一堆红红的东西簌簌抖动,原来是一束束红色的鲜花。我不禁自己笑了起来。

    ③正当我失神落魄地自己暗笑的时候,忽然听到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浓雾虽然遮蔽了形象,但是却遮蔽不住声音。我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当我倾耳细听时,又不知从哪里传来了阵阵的犬吠声。这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情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加德满都学会了喜欢的两种动物――鸽子和狗,竟同时都在浓雾中出现了。难道浓雾竟成了我在这个美丽的山城里学会欣赏的第三件东西吗?

    ④世界上,喜欢雾的人似乎是并不多的。英国伦敦的大雾是颇有一点名气的。有一些作家写散文、写小说来描绘伦敦的雾,我们读起来觉得韵味无穷。对于尼泊尔文学我所知甚少,我不知道,是否也有尼泊尔作家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但是,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加德满都,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人,恐怕是不会多的,其中原因我不甚了了,我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钻研探讨。我现在在这高山王国的首都来对浓雾大唱赞歌,也颇出自己的意料。过去我不但没有赞美过雾,而且也没有认真去观察过雾。我眼前是由赞美而达到观察,由观察而加深了赞美。雾能把一切东西:美的、丑的、可爱的、不可爱的,都给罩上一层或厚或薄的轻纱,让清楚的东西模糊起来,从而带来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到的美,一种朦胧的美,一种模糊的美。

    ⑤一些时候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模糊数学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曾说过几句怪话:数学比任何科学都更要求清晰,要求准确,怎么还能有什么模糊数学呢?后来我读了一些介绍文章,逐渐了解了模糊数学的内容。我一反从前的想法,觉得模糊数学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有着大量模糊的东西。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这些东西的模糊性。承认这个事实,对研究学术和制订政策等等都是有好处的。

    ⑥在大自然中怎样呢?在大自然中模糊不清的东西更多。连审美观念也不例外。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在这里,观赏者有更多的自由,自己让自己的幻想插上翅膀,上天下地,纵横六合,神驰于无何有之乡,情注于自己制造的幻象之中;你想它是什么样子,它立刻就成了什么样子,比那些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要好得多,而且绝对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在大自然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⑦我的幻想飞腾,忽然想到了这一切。我自诧是神来之笔,我简直陶醉在这些幻象中了。这时窗外的雾仍然稠密厚重,它似乎了解了我的心情,感激我对它的赞扬。它无法说话,只是呈现出更加美妙更加神秘的面貌,弥漫于天地之间。

(选自《中华散文珍藏本从书·季羡林卷》,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

A、本文运用了欲扬先抑的表现手法。 B、同时在浓雾中出现的鸽子和狗,看起来更有美感。 C、本文运用了反问、比喻、对偶、拟人等修辞手法。 D、文章第⑤自然段的主要观点是:在社会生活和科学中都有模糊性。 E、尼泊尔作家虽有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的,但没有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
(2)、文章的第②③自然段中着重写到了关于鲜花和动物的细节。从本文的主旨来看,这些细节描写表现了雾的哪些特点?从艺术表达效果来看,这些细节描写又有什么作用?

(3)、本文以雾为线索展开,请具体分析文章的行文思路。

(4)、第⑥段“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一句传达了作者对于“模糊美”的怎样的体验?试结合你的成长记忆或读过的文学作品谈谈自己对这一模糊美体验的感受。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块石头的幸福生活

黄劲松

    ①如果我是一块石头,我会选择在明月清风的山野中沉埋一生,还是在红尘滚滚的市井间喧嚣蒙垢?是坚守仁静的内心,还是随缘于落落风尘的侵凌?

    ②在吴江静思园,在庞山湖碧波倒映的镜像中,在曲水环廊的一侧,面对着一块突兀的灵壁石,我傻想着。

    ③石高三丈,是我有限人生里所见到的最奇伟的妙石。孔遍布周身,凡一千六百余孔,得亿万年造化成就之灵窍,仅通体过桥孔就达168孔。“若峰底举燧,百孔生烟;顶端注水,千洞泄玉”,实在是大自然恩赐之灵物。外表有白玉之泽,黄金之质,在寂静如海的庭园突兀如帆,说尽岁月的风流。

    ④我暗自惊讶,如此磅礴天地的伟石,竟然产自安徽原宋朝“花石纲”的旧窟。静思园主为得到此石,招当地农人用古人填土起石之法,日起数寸,经一年多的时间才完全从泥中取出。又修路十里,架桥两座,经千辛万苦,才将其运回吴江。园主可谓是亘古第一之“石痴”。

    ⑤更为奇妙的是,立石之日,园主一家洒扫庭除,沐浴焚香,躬身而拜之时,忽然风雨大作,万千甘霖从天而降,倏忽又雨过天晴,艳阳高照。此时观石,惟见其通体晶莹,灵光四射,似乎上苍将天地之精神全部贯注此石,赋予其蓬勃的生命,观者无不啧啧称奇。

    ⑥我悄悄地绕石一周,目光所过之处,皆是奇思妙想。忽然想到西晋名士张翰,在洛阳秋风四起之时,忽起思乡之情,作歌曰:秋风起兮佳景时,吴江水兮鲈鱼肥。三千里兮家未归,恨难得兮仰天悲。看似两件风马牛不相干的事情,但被奇妙地交织在一起,观石之喜与思乡之怅密密揉合,真有悲喜交集之感。

    ⑦我在石边坐下,任阳光泻我一脸灿烂,心游八极,思接天外,突然心有所感,想到了两个字:幸福。张翰是幸福的,一个具有思乡情怀的人,表面上看似一个充满悲情的人,但实际上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他的心中还有故乡,有一个可以从记忆深处调度出来进行细细回味的过去。当他被生活的杂音干扰得不胜沉重之时,他还可以从心里慢慢地踱回去,在莼菜和鲈鱼遥远的香味中向故乡献上的一声问候,在前行穿越的时空中久久地回响。

    ⑧我身边的石头也是幸福的。数亿年过去了,命运之手终于拨开遮挡在它身上的厚重泥土,一个传奇终于让世人体会到了什么是震撼之后的久久激荡。在它的身边,三皇五帝曾经走过,历朝历代的帝王将相不管创造了如何伟大的功业,但都没有能够一睹它的尊容。北宋徽宗皇帝是玩石行家,但举倾国之力,他得到最大的灵壁石也仅仅两丈有余,且扰民毁城,留下千古骂名。而静思园中这块叫做“庆云峰”的石头,它自信是遇到知音了,所以才会来到钟灵毓秀的江南。从来佳石如名士,士为知己,石也如此。它一路走来,竟引得园主修桥铺路,惠及其余。它安身在江南第一私家园林,沉稳如山,又清秀雅致。它被四方游人瞻仰之时,肯定充满着虔诚和喜悦,它的每个毛孔流淌着的肯定是大大的欢喜。

    ⑨我有理由相信,它会一直幸福下去的。因为它面对的是一方秀丽的山水,在这里,它的思想每天都是新鲜灵动的。因为它还有众多的奇石妙峰环列在它的周边,可以时时彼此映照,养性怡情。还因为有许多敬石拜石爱石的痴迷之人,有了他们,石头便有了神性的力量。它如一面帆,给别人,也给自己一帆风顺的祝福,让繁复的生活升腾起不熄的希望和热情。

(选自《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下列各题

淡,是一种至美的境界

    ①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在你眼前走过,虽只是惊鸿一瞥,但她淡淡的妆,更接近于本色和自然,好像春天早晨一股清新的风,给人留下一种纯净的感觉。

    ②如果浓妆艳抹的话,除了这个女孩子表面的光辉外,就不会产生更多有韵味的遐想了。其实,“浓妆”加上“艳抹”,这四个字本身,就已经多少带有了一丝贬义。

    ③淡比之浓,或许由于更接近天然,似春雨,润物无声,更容易让人接受。

    ④苏东坡写西湖,有一句“浓妆淡抹总相宜”,但他这首诗所赞美的“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是更自然的西湖。虽然苏东坡时代的西湖,并不是现在这种样子,但真正欣赏西湖的游客,对那些大红大绿的,人工雕琢的,市廛云集的,车水马龙的浓丽景色,未必多么刚兴趣。识得西湖的人,都知道只有在那早春时节,在那细雨、碧水、微风、柳枝、桨声、船影、淡雾、山岚之中的西湖,才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展现在眼前的西湖,才是最美的西湖。水墨画,就是深得淡之美的一种艺术。在中国画中,浓得化不开的工笔重彩,毫无疑问是美。但是在一张玉版宣上,寥寥数笔便经营出一种意境,当然也是美。前者,所有景物统统呈现在眼前,一览无余;后者,是一种省略艺术,墨色有时淡得接近于无。可表面虽是无,并不等于观者眼中的无,作者心中的无,那大片大片的空白,其实是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没画出来的,要比画出来,更耐人思索。

    ⑤西方的油画,多浓重,每一种色彩,都唯恐不突出地表现自己,而中国的水墨画则以淡见长,能省一笔绝不赘语,所谓“惜墨如金”者也。

    ⑥一般来说,浓到好处,不易;不过,淡而韵味犹存,似乎更难。

    ⑦咖啡是浓的,从色泽到给中枢神经的兴奋作用,以强烈为主调。茶则是淡的了,尤其新摘的龙井,就更淡了。一杯在手,嫩蕊舒展,上下浮沉,水色微碧,近乎透明,那种感官的怡悦,心胸的熨贴,腋下似有风生的惬意,也非笔墨所能形容。所以,咖啡和茶,是无法加以比较的。但是,若我而言,宁可倾向于淡。强劲持久的兴奋,总是会产生负面效应。

    ⑧人生,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浓是一种生存的方式。淡也是一种生存方式。两者,因人而异,不能简单地以是或非来判断的。我呢,觉得淡一点,于身心似乎更有裨益。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人存在于你的周围,你就会成坐标中的一个点,而这个点必然有着纵向和横向的联系。于是,这就构成了家庭、邻里、单位、社会中的各式各样繁复的感情关系。你把你在这个坐标系上的点,看得浓一点,你的感情负担自然也就重;看得淡一点,你也许可以洒脱些、轻松些。譬如交朋友,好得像穿一条裤子,自然是够浓的了。“君子之交淡如水”,肯定是百分之百地淡了。不过,密如胶漆的朋友,反目成仇,又何其多呢?倒不如像水一样地淡然相处,无昵无隙,彼此更怡洽些。太浓烈了,便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

    ⑨尤其落到自己头上,一旦要一张什么自画像时,倒是宁可淡一点的好。

    ⑩物质的欲望,固然是人的本能,占有和谋取,追求和获得,大概是与生俱来的。清教徒当然也无必要,但欲望膨胀到无限大,或争名于朝,争利于市;或欲壑难填,无有穷期;或不甘寂寞,生怕冷落;或欺世盗名,招摇过世。得则大欣喜,大快活,不得则大懊丧,大失落。其实,看得淡一点,可为而为之,不可为而不强为之的话,那么,得和失,成和败,就能够淡然处之,而免掉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⑪淡之美,某种程度近乎古人所说的禅,而那些禅偈中所展示的智慧,实际上是在追求这种淡之美的境界。

    ⑫人生在世,求淡之美,得禅趣,不亦乐乎?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写《自然与人生》的日本作家德富芦花,观察过落日。他记录太阳由衔山到全然沉入地表,需要三分钟。我观察过一次日出,日出比日落缓慢。观看落日,大有守侍圣哲临终之感;观看日出,则像等待伟大英雄辉煌的诞生。太阳从露出一丝红线,到伸缩着跳上地表,用了约五分钟。世界上的事物在速度上,衰落胜于崛起。

    我看到一具熊蜂的尸体,它是自然死亡,还是因疾病或敌害而死,不得而知。它偃卧在那里,翅零乱地散开,肢蜷曲在一起。它的尸身僵硬,很轻,最小的风能将它推动。我见过胡蜂巢、土蜂巢、蜜蜂巢和别的蜂巢,但从没有见过熊蜂巢。熊蜂是穴居者,它们将巢筑在房屋的立柱、檩条、横梁、椽子或枯死的树干上。熊蜂从不集群活动,它们个个都是英雄,单枪匹马到处闯荡。熊蜂是昆虫世界当然的王,它们身着的黑黄斑纹,是在地上最怵目的图案,高贵而恐怖。老人们告诉过孩子,它们能蜇死牛马。

    麻雀在地面的时间比在树上的时间多。它们只是在吃足食物后,才飞到树上。它们将短硬的喙像北方农妇在缸沿砺刀那样,在枝上反复擦拭。麻雀蹲在枝上啼鸣,如孩子骑在父亲的肩上高声喊叫,这声音蕴含着依赖、信任、幸福和安全感。麻雀在树上就和孩子们在地上一样,它们的蹦跳就是孩子们的奔跑。树木伸展的愿望,是给鸟儿送来一个个广场。

——选自苇岸《大地上的事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散步

梁实秋

    ①《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②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争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暧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③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碾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④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竹,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⑤散步时总得携带—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玄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⑥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履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⑦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低空飞行

万晓岩

    ①这次,在梦里,我又飞了起来。

    ②这个情境是如此熟悉,如此清晰。以至于我飞累了,出了一头汗,醒了。意识回过来了,知道躺在床上,我重新打理意念,还把镜头重新回放了一段,在回放与断片中慢慢睡回去,再回去,飞翔,就没了。

    ③生活里,满满当当的那么多,能记得住的,已是少之又少。唯有这种飞翔,在梦里多次循环,反复强化记忆,我不得不回忆它,审视它。通常是某些特殊的场景,比如被追赶,或遇到障碍,没有翅膀,也没有扫帚,我只是疾跑起来,而后,总在紧急关头,眼看被抓住,眼看要踏入河里,跌下深渊,接着一提气,凌空而起。梦里,我总为自己设定化险为夷的本事和运气。飞行的姿势也是有别常规,没有翅膀,无法矫健地升空或者俯冲,多数时候,我都是慢镜头一样的大跨步地空中奔跑。跑着跑着,还担心这样重心会下垂,一想,越发快掉下来了,赶紧改成双臂划行,像在空气里自由泳或者狗刨。所以每次飞行醒来我都特别累,连偶尔滑翔,我都心累,觉得自己该减肥了。这就注定无法高入云端,只能低空滑行。

    ④庄周梦蝶,醒来了他很疑惑,不知道是自己做梦变成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自己。想到最后,认定庄周与蝴蝶一定是有分别的,这就是物我合一。他是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大鹏,也会与蝶化身合一,所谓大无穷,小亦无穷。我一介俗人,连做梦都没得志向,离地三尺,茫然四顾,看不清山水,记不住乡愁。

    ⑤在地上久了,会向往天空。在城市久了,会向往乡村。像城市越来越厚,农村越来越薄一样,一片片的村子,慢慢衰败,跟守着它的那些人一起,日渐老去。能给村子制造活力的人,都离开村子涌进城里,要与命运一决高下。暮色四合的时候,村子里炊烟四起,灯火次第燃亮,是人世的基础温暖,凡漂泊在外,或劳作归来,这层暖意是人心灵的安放之地。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炊烟一缕一缕地瘦下去,灯光一盏一盏地暗下去,村子是如何渐渐冷去的,谁还能记得清。巢空了,声响也减少,村落就沉寂下去。人少了,野草就会疯长,一些破旧的房屋,断墙,半掩在旺盛的野草丛里,这样的绿草,叫人害怕。城里的草,得伺候着长,人太多了,草就失去了精气神,好像天地精神都被人吸了去,草争不过人。在荒芜的乡村,草就反过来了,做了村子生命力的主宰,在断墙烂垣里,在风烛残年的咳嗽声中,放肆生长。还有各种花,开得命不足惜。一架低矮的草屋,调子灰暗,屋前却轰轰然开了一树桃花,热剌剌的,遮掩、矜持、娇嗔,城里桃花的这些词,她全用不上,无论有没有人注视,驻足,她只是一口气把整个春天都开够了。人和自然,相持相守,从来都是此消彼长,稍微找一个平衡处,便是佳境。正如村里人拼命出去,城里人被挤累了,也总想田园牧歌。想归想,不一定当真,都是被城市绑架的人,愿望是附条件的,给他一个院落,他未必看得见星空。

    ⑥说到底,在一个固定的位置里活着,是渴望起身的。这或许是我反复在梦里低空飞行的缘由。我在潜意识里,是希望离开生活现场,站在一个高度,刚好看得见生活背后那一张张底牌。张爱玲在云端看厮杀,曹雪芹俯视了白茫茫一片大地,我没有资本,却妄想重回天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自古至今,总是有那些高出生活现场的人,庄子逍遥齐物,见千年树木因不材而寿,故友之雁因不鸣而被杀,故而说,自己浮游于材与不材之间。这尺度刚好均衡,通天地之道也。或许,只有双脚离地,跳得出惯有的视线,才会有新的视角。至于材与不材,是我一直混沌不明的。

    ⑦离开现场,除了获得其他视角外,剩下的,算一种自我救赎。世界每天都在运转,快或者慢,都是不会停的,不会为谁大喝一声而停。车子爬满了街道,蝗灾一样。我坐在车子里,不敢幻想车子能凌空而起,变形金刚一样生出翅膀。我知道蝗灾如乌云蔽日,这种念头想象一下都觉得恐怖。以前过年,都在家里守岁,如今呢,人过年不如说是手机过年,人早成了它的奴隶。初五破五求财神,武汉归元禅寺里人头攒动,财神若是有密集物恐惧症,不知道得吓昏过去几回。万千人聚集,每个人心里却是虚空,若是置身于这样满满的虚空里,这个绝望,何异于大兵压境?能亚于如临深渊?能不希望整个人像一棵葱被连根拔起么?扫帚、翅膀不指望,来一阵风直接刮走多好。

    ⑧有时候我们需要宏大叙事,把镜头拉开,不纠缠于细节。像老树画画,五官表情都省略掉,只有轮廓。如果风大,把我们吹高了,我们且按下云头,回到离地三尺的位置,把世界展开来打量。世界在我的眼前,寒来暑往,虚虚实实,倒空了故事,又被故事塞满。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迟子建

    年是新的,也是旧的。因为不管多么生气勃勃的日子,你过着的时候,它就在不经意间成了老日子了。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沾染了这样气韵的北方人的日子,定然是有阴霾也有阳光,有辛酸也有快乐。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我去香港两次,唯有这次时间最长,整整一个月。浸会大学邀请了来自不同国家的八位作家进行文学交流,主题是“大自然和写作”。为此浸会大学组织了一些亲近大自然的活动,如去西湾爬山,去大屿山的小岛看渔民的生活。香港的十月仍然炽热,阳光把我的皮肤晒得黝黑。运动是惹人上瘾的,逢到没有活动的日子,我便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了。去海边,去钻石山的禅院。有一天下午,走出地铁站后,觉得困倦难当,就到对面的公园睡觉去了。别看街上车水马龙的,公园里游人极少。我躺在回廊的长椅上,枕着旅行包,听着鸟鸣,闻着花香,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向西了,我听见有人在喊“迟——迟——”,原来是爱尔兰女诗人希斯金,她正坐在与我相邻的椅子上看书呢。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国外,蜷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基本都是乞丐。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当参加座谈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儿媳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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