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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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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大庆市实验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卜白

袁良才

    民国时期的上海,凭一张纸名满天下且赚得盆满钵满的,只有《申报》。《申报》副刊《自由谈》更是牛气冲天,在上面发稿的多是鲁迅、郁达夫、茅盾、叶圣陶等这样的超级大腕。文豪扬眉吐气,编辑、记者先生也神气活现,洋气十足。但凡事都有例外。卜白就是个例外,不,简直是个另类。

    他是《申报》的资深编辑,陈寅恪的高足,国学功底不可作等闲观,然却土得掉渣,土得冒烟儿。瘦高个儿,白净无须,常年着一袭青布长衫,足穿黑色方口布鞋,架着一副琇琅圆形近视眼镜,讲一口江南土语。

    在报社,他专司划版、校对,有时副刊缺边少角的,主笔大人就会说一声,卜先生,您给补一点白吧。

    卜白二话不说,展纸挥毫,须臾立就:或杂谈,或轶闻,或小幽默,或诗画配,虽短小得可怜,却鞭辟入里,妙趣横生,无不是锦绣文章。

    不少读者就是冲着卜白的补白文章,才订买《申报》的。其补白文字,政治、经济、文化,天文、地理、历史,无所不包,涉笔成趣。依其姓名谐音,人送雅号“补白大王”。真是通才、捷才、怪才。

    怪才必有怪癖。他嗜茶。西湖龙井、碧螺春、太平猴魁,他宁愿饿肚子也要设法买来饮。有好事者悄悄作了统计,卜白每天饮茶能饮掉五瓶热水,可见嗜茶之深。但他很少如厕,你说怪也不怪?

    一天,主笔大人对卜白说,卜先生,您也该给自己的人生补补白啦。卜白会意,三十好几的人,竟酡红了脸,期期艾艾道,不急,不急。事业未就,何以家为?主笔不由分说,扯着卜白的青布长衫袖口说,走,我陪您去见一位女士,我太太已候在那里了。

    卜白见到那位神情忧伤的女士,得知她男人是谢晋元的部下,在淞沪战役中为国捐躯了,撇下孤儿寡母,卜白竟爽快地应承了这桩婚事,主笔夫妇大感意外,又惊又喜。

    卜白一段话让女士为之涕泪交流:我虽一介书生,亦当为抗战效绵薄之力。让我为你这个抗日英烈之家补白吧!再说,你的娘家福建安溪有好茶“铁观音”呢!

    卜白没啥业余爱好,除了饮茶,就是看看京戏,尤其迷梅兰芳的戏,一来二去,结识了梅兰芳,成为票友。

    一次,梅兰芳在天蟾舞台演《贵妃醉酒》,观者如堵,一票难求。卜白却接到了梅兰芳专门差人送来的戏票。卜白急急地赶到剧场,戏正待开演,梅兰芳的嗓子突然发不出声音了,在后台急得团团转!

    卜白听闻,急急如风地挤进后台,对梅兰芳说,救场如救火!你在台前演,我在台边唱,合作一曲双簧。

    梅兰芳将信将疑,台下的观众已作哄叫闹起来,梅兰芳只得上台去。

    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见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剧场顿时响起暴风雨般的掌声。

    整场戏下来,梅兰芳的表演与卜白的唱腔念白浑然一体,俱臻妙境,竟无一名观众识破此中玄机。

    事后,梅兰芳特意答谢,卜白又是一句,急人所难,君子不可不为,补白亦大快事也!

    民国三十八年初夏,解放军的隆隆炮声响彻大上海城郊,吴淞口外。汤恩伯率重兵扼守上海。《申报》选派战地记者,“大笔杆子”们虽西装革履,却顿失绅士风度,不是低头狠劲抽烟,就是把咖啡喝得嘴里一半、地上一半。卜白饮了一口铁观音,一抹嘴,石破天惊地说,我去!

    有一天,上海市民突然从《申报》上看到一则快讯: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刘昌义中将率部投诚,为解放军打开进入上海中心城区的大门。

    谁也没想到,这竟是卜白平生最“得意之作”。多年后,卜白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道,我是中共隐蔽战线的一名战士,策反敌人弃暗投明,是我对军事斗争的一种补白!

    解放后,卜白担任宣传文化部门的高级领导,直至积劳成疾,英年早逝。卜白留下遗嘱:丧事一切从简,请把我安葬在普通百姓的墓地之侧,为逝者留白。

    卜白,姓卜名白,一生补白。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减)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开篇极为凝练,不仅点明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而且写出了《申报》的社会影响力及其效益情况,为人物出场营造了一个特殊的环境。 B、本文写卜白自告奋勇“补白”战地记者,策反敌人弃暗投明,既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又使人物形象更加饱满。 C、本文详写卜白解放前的故事,而对其解放后的事迹一笔带过,这样能使文章详略得当。此外,这样的结尾也符合主人公的人物形象。 D、本文对卜白的人物描写方法多样,既有对他的性格特征的概括介绍,也有对卜白的衣着等外貌描写,还有生动细致的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
(2)、本文围绕“补白”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本文使用了很多历史上的真人真事为素材,因此有人认为本文为散文而非小说,你怎么看?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乱世中的美神

          李清照是因为那首著名的《声声慢》被人们记住的。那是一种凄冷的美,特别是那句“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简直成了她个人的专有品牌,她被当作了愁的化身,而对她的解读又“怎一个愁字了得”。   

         其实李清照在写这首词前,曾经有过太多太多的快乐。当李清照满载着闺中少女所能得到的一切幸福,步入爱河时,她的美好人生又更上一层楼。夫婿赵明诚是一位翩翩少年,两人又是文学知己,情投意合。他们二人除一般文人诗词琴棋的雅兴外,还有更相投的事业结合点——金石研究。蜜一样的生活,滋养着她绰约的风姿和旺盛的艺术创造。

金人一锤砸烂了都城汴京的琼楼玉苑,李清照在山东青州的爱巢也树倒窝散,一家人开始过漂泊无定的生活。南渡第二年,赵明诚急病而亡。一个叫张汝舟的人走进她的生活。刚结婚之后张对她照顾得也还不错,但很快就露出原形,原来他是想占有李清照身边尚存的文物。这些东西李视之如命,而且《金石录》也还没有整理成书,当然不能失去。无奈之中,李清照走上一条绝路,鱼死网破,告发张汝舟的欺君之罪,李清照也随之入狱。由于友人帮忙,李只坐了九天牢便被释放了。但这在她心灵深处留下了重重的一道伤痕。一个女人心中爱的火花就这样永远地熄灭了,这怎么能不令她沮丧犯愁呢?

1134年,金人又一次南侵,赵构又弃都再逃。李清照第二次流亡到了金华。国运维艰,愁压心头。有人请她去游附近的双溪名胜,她长叹一声,无心出游:“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已渐入暮年的李清照没有孩子,守看孤清的小院落,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国事已难问,家事怕再提,只有秋风扫着黄叶在门前盘旋,偶尔有一两个旧友来访。她有一孙姓朋友,其小女十岁,极为聪颖。一日孩子来玩时,李清照对她说,愿将平生所学相授。不想这孩子脱口说道:“才藻非女子事也。”李清照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她觉得一阵晕眩,手扶门框,才使自己勉强没有摔倒。李清照感到她像是落在四面不着边际的深渊里,一种可怕的孤独向她袭来。她茫然地行走在杭州深秋的落叶黄花中,吟出这首浓缩了她一生和全身心痛楚的,也确立了她在中国文学史上地位的《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李清照所寻寻觅觅的是什么呢?身为女人,她既不能像岳飞那样驰骋疆场,也不能像辛弃疾那样上朝议事,甚至不能像陆、辛那样有政界、文坛朋友可以痛痛快快地使酒骂座,痛拍栏杆。她甚至没有机会和他们交往,只有独自一人愁。她以非凡的才华和勤奋,又借着爱情的力量,在学术上完成了《金石录》巨著,在词艺上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但是,那个社会不以为奇,不以为功,连那十岁的小女孩都说“才藻非女子事”。李清照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她只好一人咀嚼自己的凄凉。

      随着时代的进步,李清照当年许多痛苦着的事和情都有了答案,可是我们偶然再回望一下千年前的风雨时,总能看见那个立于秋风黄花中的寻寻觅觅的美神。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老屋情思

    狂风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金色的鞭子,猛烈地抽打着门窗,不锈钢的防盗门嗡嗡地响,第六感觉告诉我,老家那老屋,这回是无论如何也保不住了。

    清明时节,我回到老家,给父母上完坟后,来到老屋的废墟旁边,目睹着老屋的残砖断瓦,默默感受着老屋淳厚温暖的泥土气息,我突然有一种现实被抽空的感觉,一种莫名的惆怅涌上心头。

    老屋究竟有多老?父亲没说过,我也没查过。我只知道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们这个李姓屋场就有新屋老屋之分,老屋比新屋地势稍高一些,中间隔着一口蒿笋塘。随着子孙的繁衍,房屋不断扩建,蒿笋塘被填平了,新屋和老屋便实行了无缝对接。老屋原来有上下两个堂屋,叔父成家后,上堂屋那边的房子给了叔父,父母和我们六兄弟住在下堂屋的三间房子里。

    对生长在城里的孩子们来说,老屋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它不过是傍山而建的一栋普通农舍,土墙青瓦,杉木门窗。既没有青山环绕,碧波荡漾的美景让人流连,也没有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供人欣赏,更没有叹为观止的文化古迹让人演绎,即使不倒,也卖不了几个钱。但是,在我们心中,感情这个东西是无法估价的,就像“儿不嫌母丑”一样,老屋不但寄托了父辈对儿女的福佑和期盼,而且也凝结了我们这代人的心血和汗水。老屋扩建的地基是我们一担担土从烂泥塘里填起来的;老屋的砖瓦,是我们挖土拌泥一口一块做出来的;老屋的木料,是我们一步一颤从几十公里路远的山里买来的。老屋的一砖一瓦,一木一梁都注入了我们的灵魂,它和父母连在一起,成了一种血浓于水的情节,不管你走多远,不管你漂泊多久,它都会牢牢牵住你的心。可是现在,它已经容不下“从前……”这样的故事了。

    老屋倒了,它倒得悲壮。

    它来到这个世上,本身就先天不足,没有钢筋的支撑、没有水泥的庇护,除了半截经过火炼的红砖外,几乎都是原生态。赤身裸体迎击狂风暴雨,霜刀雪剑。几十年来,尽管伤痕累累,它把眼泪藏在心中,屹立不倒。这次,它拖着摇摇欲坠的病体,与百年不遇的强敌决斗,终于倒下了。就像一个身受重伤的战士,面对力量比自己强大数倍的敌人,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打出了枪膛里最后一颗子弹,然后倒下了。他是英雄!

    老屋倒了,它倒得其所。

    它本是水田中肥土层下的一层粘土,被主人发现后挖掘出来打造成合适的形状,用到了合适的地方,便成了屋。为报主人知遇之恩,它以有限的空间,接纳和承载了主人一家三代人,在这里,它送走了两位坚持与自己相伴终身的老主人;在这里,它见证了少主们一个个成家立业,从为人子女到为人父母;在这里,它见证了第三代人的出生成长,然后看着他们一个个走出家门。它为主人一家付出了自己的一切,直至他们搬进新居才了无牵挂地倒下,它已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来之于土又归之于土,这是它最好的归宿。

    老屋倒了,它倒得刚义。

    老屋知道,它存在的价值,就是有人居住。“没人住,毋宁死”,这是它的生命信条。自从两位老主人去世后,它就知道自己的大限快到了,因为狭小的空间已经无法满足主人一家子孙繁衍的需要。它不想顶着落伍者的代号苟活于世,也不想用残缺不全的病体博得世人怜悯。“士为知己者死”,能够读懂自己生命密码的就是躺在不远处坡地上的两位老主人,于是,它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回归。

    老屋倒了,它静静地躺在大地母亲的怀里,与离它不远的二位老主人相依为伴,默默地注视着从这里出发四处闯荡的子孙后代。它带走了寂寞与忧伤,留下了质朴与纯真。它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把一股浓浓的乡情注入了它所承载过的游子心中,让你牵挂、让你眷恋、让你回归。这种乡情将伴你一生并延续子孙,直到永远。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碧云寺的秋色
钟敬文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地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悼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卖鲈鱼”……这此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进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蒙娜丽莎的微笑

(俄罗斯)诺里斯塔夫

    女孩说,我叫蒙娜丽莎。凯莉便笑了,有种想要接近女孩的冲动。

    凯莉是一名画家,去拉马拉本是看望男友,却没想到刚踏上这片土地便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傻傻地朝着你笑,但那张脸上却有很多疤痕,显然与真正的“蒙娜丽莎”扯不上半点关系。

    “蒙娜丽莎,你家住在哪呀?”凯莉蹲下身子问道。可女孩却不说话了,一双眼大概是被大风刮久了,红通通浸着泪水,勉强才吐出三个字:“杜米斯。”

    杜米斯经常出现在国内各大报刊上,那是这个地区最大的一座难民营。凯莉的脑海瞬间出现一幅图画:眼前的女孩躺在一堵烂墙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一只苍蝇停在她的脸上,但她却一动不动。

    女孩一定饿了,凯莉把包里所有的压缩饼干都拿出来,塞在对方手里,想了想,又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紧紧地裹在女孩身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看着女孩幸福的样子,忍不住当场拿出画架,刷刷几笔,一幅凯莉版《蒙娜丽莎的微笑》便完成了。

    “这是我来拉马拉的第一幅作品。”凯莉在男友面前炫耀,但男友却不置可否,不断叮嘱她要小心,拉马拉城的小孩比大人更危险。凯莉认真地点点头,毕竟男友是真正为自己着想的人。但第二天,凯莉便改变了看法,因为在比瑞德街头,她再次看到了蒙娜丽莎,她捧着那条围巾,就像捧着圣物一样,看到凯莉便奔过来说:“真主保佑你。”接着便把围巾交还给凯莉。

    蒙娜丽莎很丑,但却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望着前面飞奔的背影,凯莉再次陷入沉思,第二幅微笑图瞬间在脑海里成形。这就是收获,一个画家最想要的便是这种灵感。她就地创作,完成以后,随手把围巾套在脖子上,却突然觉得脖颈一阵刺痛。

    被一滴鲜血染红了的围巾里,竟然包裹着一个尖利的铜钉。太可恶了,早就在报纸上看过报道,艾滋病患者为了报复这个世界,常常把沾满自己血液的钉子放在路边的凳子上,很多行人都平白无辜受害。没想到这样的悲剧竟然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对方还以怨报德,太可恨了。

    这世界疯了,连小孩都干这种勾当。凯莉气愤地说:“不就是杜米斯吗?我偏偏就是要过去把她找出来,蒙娜丽莎,没想到连微笑都是假的。”

    杜米斯的管理者是个英国人,名叫普雷第,听了凯莉的投诉后,先是一阵惊愕,接着便对身边的人说,把蒙娜丽莎叫过来,太不像话了。

    可是,蒙娜丽莎没有来,有人向普雷第报告,蒙娜丽莎宁愿不吃饭,死死抓着宿营广场的栏杆不肯过来,手都快抓断了。凯莉彻底被激怒了,她对普雷第说,既然她不愿来,我就过去,倒要看看,小小年纪到底是受谁指使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在广场,当凯莉站在蒙娜丽莎面前,结果却并没有按着原来的计划走下去,蒙娜丽莎显然刚刚垂死地挣扎过,脸上毫无血色,但看到凯莉,却一下子兴奋起来:“求你,以真主的名义,请您亲手把那颗铜钉交给我吧!”到了这个时候,她还在提要求,凯莉带着愤慨与不屑,问:“凭什么?”

    接下来,凯莉简直无法理解,蒙娜丽莎竟然弱弱地说:“我想有个妈妈。”还好,有普雷第在,这位谙熟拉马拉文化的慈善服务者解释,在这个地区,铜钉代表母爱,你把铜钉交到她手里,就代表着你对她女儿一般的爱。接着,普雷第还指着铜钉上面的字母“M”说,看,这就是证明。

    蒙娜丽莎所做的一切,当然不是为了真的要凯莉做母亲,而是想让杜米斯难民营的其他孩子看到凯莉送她铜钉的情景,哪怕这一切都是假的,因为这些年来,大多数孩子都被远方来的白人资助甚至收养了,但蒙娜丽莎却因太丑而变得愈发孤单。

    她太需要我们的爱了,凯莉拿着手里的第三幅画对男友说:“《蒙娜丽莎的微笑》也抵不过她的真情。”我以真主的名义发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湿漉漉的孤独

陈应松

    ①大九湖的山各有雄姿。从水中看,似乎是从云上蹿出的鹿,正在草场上欢跃。而在湖的对岸,一些牛在深沉的雾气中哞叫,吃草,纯银样的波光围绕着它们。挂甲峰的影子是无比美丽的,这是我唯一能辨识的山峰,其他不知名的山峰有着不知名的美。雾气不仅在水面上,也在山间蒸腾,这让山冈浸润在了水之上,浮着一般,摇晃着,沉入我们的冥想。山与水生成的雾气往往是蓝色的,你会很爱这种蓝,是一种混合的蓝,混合了天空、山冈、树木、湖水、水草和水汽的蓝。它太浓酽,村庄、田垄会洇成这种蓝色,象是一下子跌入染红,小路、沼泽、奔走的牛群,全都掉入这种比梦游更不可思议的蓝色。这里是神话中蓝衣人的出没之地。天空从远处的村子上撕开了一条缝,就像破晓。永远,这片地方,都在薄雾中破晓。它是永远的早晨。

    ②大九湖的晨雾大约是最美的,轻柔得像紫玉,云影和山影一旦明亮就会蹒跚坠入湖中,仿佛宿酒未醒。或者,干脆它们就是一整夜在水里浸泡着。一两株树很好奇,它们走近湖边,窥探这些山影的命运。结果它们探出头看时,发现了自己曾有多么自恋。这个早晨多美啊!

    ③当太阳从山顶出来时,那些雾,就像一层乳液,给草场和牛羊们抹上一层柔软的奶白。雾是大九湖的魂,是这块湖水的精魂,是它点化这湖泊之美的神奇手印,是它袖筒里扬起的魔术的烟雾。雾使山冈、湖沼和树林的层次,在那薄薄的雾缕中被分割,被突出。水把山拉成一片一片的,就像那些会使各种皴法的中国画画师。有一些岸渚,恰到好处地伸进浅沼,把一簇簇棠棣、椴木、红桦、虎皮楠推到那儿,而这时,树和紧挨着它们的村庄无一例外地发白,像是被寒冷所照亮。那种光芒,带着纯粹的沉静,藏在山脚下,和雾一起浮起,一起盘旋上升,撑开雾,像是一场冬雪的传说。水与山的蓝色在这里总是饱满的,一致的,像是一个基因,一种遗传。

    ④那些倒影,还是那些倒影,我不能绕过它们,我不能不与它们共恍惚,同沉浮。除了雾,大九湖的倒影是很值得留恋的。如果你恍惚,它会让你从沉沦中拔起;如果你凝神,它们会展翅飞腾,像诡谲的精灵。但是我们不可能没有这样一个易逝的和揉碎的世界,让水来处理这比现实更迷人的空间,深入到水的深处,稀释我们心中的沉重的阴影。山的纹理,树的繁复,层次和节奏恰到好处,色块明朗,光线阴阳的切割顺着山的走向。这一切,水把它们接纳以后,成为另一个山与树的世界,在水的世界中,它们深情纠缠,融为一体,轻与重,妖与朴,真与幻,共同参与创作了一幅旷世的云水图景,也让山和树有了低头一笑,临风惊鸿的妩媚。

    ⑤最喜欢它的夜色,仿佛等待一个人终于尘埃落定。在天光的覆盖下,树和山的影子呈放射状,那些裂开的纹路千丝万缕,全顺着湖面游荡散发,像无数条游蛇钻进夜的睡巢,像天空中树状的闪电凝固在某个瞬间。

    ⑥大九湖的星空因为水而气象浩荡,水天一体,遥相呼应。四围的群山似乎为星空腾出了一个位置,就在大九湖的头顶。这片天空的星星,正被群峰挺举着,拱卫着,敬奉着。无数双宽厚的手掌,伸向天穹。那些星光,宛如从群山的峡谷间射出的神秘光束,在天空中漫舞。我曾在一个夜晚遥望过大九湖的星空,眼里不由自主地潮湿。我们遭受过什么样的狙击、混乱和惊吓,挣脱出来,赶在一个万籁俱静的时刻与它们相遇?我们的内心有多么惶恐和不安,而星星压下了我们的心悸。与你离得如此之近的水晶天穹,天上星光如絮,水中银河倒悬。我坐在湖边,沉默如亲人的星空就像母亲在村庄擎起的灯,守望着我,引领着我,安慰着我。它们近在咫尺,有着巨大的瀑布般倾泻的温情。在这样壮阔飞腾的夜空,生命有一种青葱生长的力量,有穿行天地,阅尽风霜的惆怅与悲壮。在最黑暗孤独的寂静的地方,会有那么多闪烁的东西。哦,黑暗如此富有,如此奢华,这是你亲眼所见吗?夜空的鲜蓝色,是论语在擦拭它,搁在我们头顶亿万年了,依然没有一点陈旧感,这是何等高贵优秀的品质?

    ⑦月亮突然间升起来了,碾盘似的,光滑,厚重,立体,大九湖遽然间变成了一块大浮冰,像是从大水深处冲上来的。尔后,它荡漾起来,细细的波纹,有头古朴的激情和敦厚的举止。那些荡过来的波浪,从四面八方赶来,从山谷里游来,神秘的水,像是大山聚集起舞的精灵,是野兽、草木、石头和雾岚的魅影。星星在向上腾起,水花在迸射,就像一万个女妖在夜晚的山谷里蹈浪沐浴。这也是山与水悄然融合的时刻,星与浪缱绻的地方,每天夜晚,它们的故事都在这片湖泽上演着。

    ⑧不知怎么,我会忽然想到它的秋天。我在雾霾的城市写着大九湖时,我对它的秋天有一种高朗的信任和寄托。如果我不歌颂秋天,我的内心就会开始寒冷,笔会凝滞抽筋。我写过《神农架之秋》,我的热烈的文字足以抵挡一个又一个寒冬的欺凌。到了秋天,水是一如既往地清澈澄净,像一位道行极深的高人谨慎地碧蓝着。群山之间,红叶泛滥,红色的火泼泻到湖面上,久不能熄。湖上的红叶不知是论语抛洒的,竟覆盖了所有的水,遮蔽了天空,让天空在缝隙中穿梭,支离破碎。辽阔的草甸上,喧闹的夏日已经结束,细长柔软的芦苇,像深山中修炼过的女妖,白着它们的头颅,撑着纤弱的躯干张望着,也绝望着。

    ⑨“湿漉漉的孤独”,这是法国诗人克洛代尔使用一个词。因为大九湖柔和的抚摸,那些钻出水面的浅绿色的蒲芯和芦芽,和从山坡上滑下来的春风,那样清澈潮润,沁入灵肉。一个远行人和独行者,我一直追寻并热爱着这“湿漉漉的孤独”,我此时想起在早晨的薄雾中,湖边那个熠熠闪光的几户人家的村子,它的上空飘浮着漫长的烟霭。哦,山与湖的乐趣让人生情,这是上苍的慈悲。我渴望着有一天能够在这里傍水而居,在傍晚与那些消失的野鹿之魂相遇。躺在满天星空下,手中握着一颗捡拾的陈年橡果。

(有删改)

【注】①皴法:中国画技法名。是表现山石、峰峦和树身表皮的脉络纹理的画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国文教员

金克木[注]

我上小学时白话文刚代替文言文,国语教科书很浅,没有什么难懂的。五六年级的教师每星期另发油印的课文,实际上代替了教科书。他的教法很简单,不逐字逐句讲解,认为学生能自己懂的都不讲,只提问,试试懂不懂。先听学生朗读课文,他纠正或提问。轮流读,他插在中间讲解难点。课文读完了,第二天就要背诵。一个个站起来背,他站在旁边听。背不下去就站着,另一人从头再背。教科书可以不背,油印课文非背不可。文长,还没轮流完就下课了,文短,背得好,背完了,一堂课还有时间,他就发挥几句,或短或长,仿佛随意谈话。一听摇铃,不论讲完话没有,立即下课。

他选的文章极其杂乱,古今文白全有,有些过了六十多年我还记得。不是自夸记忆力好,是因为这些文后来都进入了中学大学的读本。那时教小学的教员能独自看上这些诗文,选出来并能加上自己的见解讲课,不是容易的事。现在零星写几段作为闲谈。

记得五年级上的第一篇油印课文是蔡元培的《洪水与猛兽》。文很短,又是白话,大家背完了还有点时间。老师就问:“第一句是‘两千多年前有个人名叫孟轲。为什么不叫‘孟子’?你们听到过把孔夫子叫作‘孔丘’吗?”那时孔孟是大圣大贤,是谁也不敢叫出名字的。我在家念的《论语》里的“丘”字都少一笔而且只能念成“某”字。对孟子轻一点,轲字不避讳了,但也不能直呼其名。老师的问题谁也答不出,于是他讲,这第一句用一个“轲”字就是有意的,表示圣贤也是平常人,大家平等。这就引出了文中的议论。

还有一篇也是白话,是《老残游记》的大明湖一段。这篇较长,背书时堂上有许多人站着。他们会高声唱古书,不会背长篇白话。好在选的还是文言多白话少。有一篇是龚自珍的《病梅馆记》。从他讲课中我第一次听到桐城派、阳湖派、“不立宗派”的名目。课文背完了,老师说了一句:“希望你们长大了不要做病梅。”刚说完,铃声响了,他立即宣布下课。

他也教诗词。教了一首七言古体诗,很长,题为《看山读画楼坐雨得诗》,写雨中山景变化。诗中提到不少山水画名家。荆浩、关仝、董源、巨然等名字,我就是从这篇诗知道的。当然那时我们谁也无福见到古画。教词,他选了两首李后主的,两首苏东坡的。背完了,他又提出问题,说,“罗衾不耐五更寒”,“高处不胜寒”,两个“寒”有什么不同?一个怨被薄,是皇帝。一个说太高,是做官的。为什么一样寒冷有两种说法?他还没发挥完,下课了。有意思的是他选了《史记》的“鸿门宴”。文较长,教得也较久,还有许多人背不出,站着。老师说,重念重背,第二天背完有时间了,他又高谈阔论了。他说,起头先摆出双方兵力,刘邦兵少得多,所以项羽请他吃饭,他不能不去。不能多带人,只带一文一武:张良、樊哙,这就够了。司马迁讲完这段历史,最后一句是“立诛杀曹无伤”。这个“立”字是什么意思?有人回答是“立刻”,又问:为什么着重“立刻”?自己回答:因为这是和项羽通消息的内奸,非除不可,还要杀得快。项伯对刘邦通消息,又在席上保护刘邦,也是内奸,为什么项羽不杀他?反而把自己人曹无伤告诉刘邦,难道想不到刘邦会杀他?从这一个“立”字可以看出司马迁要指出刘邦有决断。项羽有范增给他看玉玦也决断不下来。刘邦是聪明人,所以兵少而成功。项羽是糊涂虫,没主意,办事犹犹疑疑,所以兵多将广也失败。他把自己手下的韩信、陈平都赶到刘邦一边去了,太史公司马迁不仅叙述历史还评论历史,先讲什么,后讲什么,字字句句都再三斟酌选用,所以是头一位大文人,大手笔。看书做文,必须这样用心思。不背不行,光背也不行,这位教师引我进了文字,而我也被文字纠缠了一辈子。我究竟应不应该感谢他?自己也不知道。

文本二:

评曰:这些小品文算不算小说?绝不是从外国介绍进来的essay,那种散文的标准是法国蒙田和英国培根的议论短文以及英国兰姆的随笔文章。这些小小说倒像是中国的老传统,《汉书·艺文志》说小说家者流出于稗官,是“九流”之外的第十流,但仍旧是出于“王官”即中央政府部门,不过气派不大,所以比作小稗子。《世说新语》也是这一类小说。尽管里面的大人物有名有姓,但其言行查考起来,还是传闻居多。若不叫“小说”而叫“世说”,那就既好听又符合《汉书》里关于稗官小说的说法:“街谈巷语,道听途说。”清末民初所谓社会小说、言情小说、武侠小说、侦探小说等等的分类多指长篇,短篇的叫作笔记小说,把唐人宋人的一些短文有点故事的都算进去,不论所记是真是假,外国到了现代,小说的体裁也够包罗万象了,所以这里的一些小文收入小说集不能算错。好在都没有列出姓名,是真是假,也就无须考证了。

注:金克木(1912-2000),著名学者。晚年曾写有多篇回忆性的短文,集为“化尘残影”随笔集,并附自评。文本一《国文教员》为“化尘残影”之一,文本二即“化尘残影”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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