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名著导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温岭市箬横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4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各题。

【甲】

    黛玉一一的都答应着。只见一个丫鬟来回:“老太太那里传晚饭了。”王夫人携黛玉从后房门由后廊往西,出了角门,是一条南北宽夹道。南边是倒座三间小小的抱厦厅,北边立着一个粉油大影壁,后有一半大门,小小一所房室。王夫人笑指向黛玉道:“这是你凤姐姐的屋子,回来你好往这里找他来,少什么东西,你只管和他说就是了。”这院门上也有四五个才总角的小厮,都垂手侍立。王夫人遂携黛玉穿过一个东西穿堂,便是贾母的后院了。于是,进入后房门,已有多人在此伺候,见王夫人来了,方安设桌椅。贾珠之妻李氏捧饭,熙凤安箸,王夫人进羹。贾母正面榻上独坐,两边四张空椅,熙凤拉了黛玉在左边第一张椅上坐了,黛玉十分推让。贾母笑道:“你舅母你嫂子们不在这里吃饭。你是客,原应如此坐的。”黛玉方告了座,坐了。贾母命王夫人坐了。迎春姊妹三个告了座方上来。迎春便坐右手第一,探春左第二,惜春右第二。旁边丫鬟执着拂尘、漱盂、巾帕。李、凤二人立于案旁布让。外间伺候之媳妇丫鬟虽多,却连一声咳嗽不闻。寂然饭毕,各有丫鬟用小茶盘捧上茶来。当日林如海教女以惜福养身,云饭后务待饭粒咽尽,过一时再吃茶,方不脾胃。今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不得不随的,少不得一一改过来,因而接了茶。早见人又捧过漱盂来,黛玉也照样漱了口。盥手毕,又捧上茶来,这方是吃的茶。贾母便说:“你们去罢,让我们自在说话儿。”王夫人听了,起身,又说了两句闲话,方引凤、李二人去了。

(节选自《林黛玉进贾府》)

【乙】

    第二天我起得很迟,午饭之后,出去看了几个本家和朋友;第三天也照样。他们也都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家中却一律忙,都在准备着“祝福”。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的。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人的臂膊都在水里浸得通红,有的还带着绞丝银镯子。煮熟之后,横七竖八的插些筷子在这类东西上,可就称为“福礼”了,五更天陈列起来。并且点上香烛,恭请福神们来享用;拜的却只限于男人,拜完自然仍然是放爆竹。年年如此,家家如此,——只要买得起福礼和爆竹之类的,——今年自然也如此。

(节选自《祝福》)

(1)、【甲】文中的三个“忙”字使用精妙,请作赏析。
(2)、根据【甲】文和【乙】文,分别概括贾府和鲁镇的特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榜,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享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飘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灯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事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薇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榜,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榜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薇笑地对着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榜,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阳光的味道

    已经好几天没出太阳了,他的心情也差到了极点。自从关到这里之后,他对阳光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望。

    下午,天气突然放晴,有阳光透过铁窗的栅栏,斜射到冰冷的水泥地面上。

    看到阳光,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闪过一抹神采。他霍地站起身,快步跑到铁窗前,朝着阳光照进的地方拼命吸了吸鼻子。尽管室内的空气有些污浊,但他还是闻到了那种暖暖的阳光味道。

    他从小生活在农村,对阳光有种特殊的偏爱。无数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他提着篮子,跟在母亲身后,挖野菜、拾麦穗、摘豆角……温暖的阳光洒在他和母亲身上,带着一种田野的芬芳和泥土的清香,那味道好闻极了!从那时起,他就特别喜欢阳光,喜欢那种淡淡的阳光味道。

    上学后,他坐在了临窗的位置。每每听课走神或是昏昏欲睡之时,只要用力吸吸鼻子,闻一闻窗外阳光的味道,便顿感神清气爽、精力充沛。

    或许是阳光给了他自信和力量,高考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省内的一所重点大学,并于大学毕业后进入了省城的一家大型企业。

    到企业上班后,他依然是那种风风火火的阳光性格。两年时间,他就由一名普通员工提升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后来,他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妻子不太爱讲话,但很能干,很会体贴人。

    婚后的日子过得很平淡,也很温馨。妻子知道他喜欢阳光,就特意在不大的院子里拴了一根铁丝,只要一遇晴天,就把家里的被子一一摊在铁丝上晾晒。晚上,他躺在暖乎乎的被窝里,嗅着清新的阳光味道,感到异常的幸福和温暖。

    有了阳光的滋润,他在事业上干的特别顺。几年时间里,他由部门经理到行政总监,再到副总经理,最后又坐上了总经理的位子。

    记得荣升总经理那天,妻子炒了几个他最爱吃的菜,陪着他在院子里坐了很久。午后的阳光照在他们的背上,很舒服、很惬意。当时妻子都说了些什么,他已记不太清,只记得妻子再三叮咛他——当领导了,平时工作忙,记住要多在外面晒晒太阳,因为在太阳底下心里才能亮堂!

    他知道,妻子最了解他的个性,让他晒太阳是想告诫他要光明正大的做人。

    刚开始时,他确实努力去做了,可后来他就渐渐迷失了自我。那一次,当一个包工老板把他拉到夜总会里昏天黑地的畅玩一夜后,他突然发现——原来黑夜比阳光下更加充满诱惑!

    于是,他开始远离阳光,沉醉于灯红酒绿、放纵享乐的奢靡生活。尽管妻子依然在天天为他晒着被子,但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后来,他干脆不再回家……

    “瞿——”一声尖利的哨音响起。他知道,该是放风的时间了。这哨音,让他想起了那辆呼啸而至的警车。那天,当他戴着冰凉的手铐,低着头钻进警车时,他蓦然感觉天气是那么的冷!

    身陷囹圄后,他的心更是冷到了极点。平日里那些个两肋插刀的哥们和点头哈腰的下属也都一哄而散,没人再会想起他。

    后来,妻子得知消息,赶过来看他。他满怀愧疚,低着头没说一句话。

    那次,妻子也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揉着发红的眼睛,无声的抽泣。末了,妻子颤抖着声音告诉他,要他安心改造,别忘了多晒晒被子。

    那一刻,他不禁潸然泪下!……

    “咣当”一声,大铁门被重重打开,一名狱警站在门外,“9号,该出去放风了,还愣着干吗?”

    他激灵一下,站直身子,快步向牢门走去。刚走几步,他又折身回来,一直回到角落的床铺前,抱起了铺上的被子。

    “这都下午了,你还晒被子?”狱警问他。

    “是啊,出太阳了,晒晒被子,心里亮堂些!”说完话,他扛着被子,大步向大院中走去。

    西斜的太阳下,他吸了吸鼻子,再次闻到了阳光的味道……

《天池·小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细马回家

曹文轩

    细马确实是一个很有主意的男孩。他已暗暗行动,准备离开油麻地,回他的江南老家。他去办户口的地方,想先把自己的户口迁出来。但人家笑话他:“一个小屁孩子,也来迁户口。”根本不理他。他就在那里软磨硬泡。管户口的人见他不走,便说:“我要去找你家的大人。”他怕邱二爷知道他的计划,这才赶紧走掉。他也曾打算不管他的户口了,就这么走了再说,但无奈自己又没有路费。现在,他已开始积攒路费。他把在放羊时捉的鱼或摸的螺蛳卖得的钱,把邱二爷给他买糖块吃而他没有买糖块吃省下的钱,全都悄悄地藏到床下的一只小瓦罐里。

    当然,细马在暗暗进行这一计划时,也是时常犹豫的。因为,他已越来越感受到邱二爷是喜欢他的,并且越来越喜欢。他不会游泳,而这里又到处是河。邱二爷怕他万一掉进河里——这种机会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也实在太多了——就教他学游泳。邱二爷站在水中,先是双手托着他的肚皮,让他在水中扑腾,然后,仅用一只手托住他的下巴,引他往前慢慢地游动。一连几天,邱二爷就这么耐心地教他。邱二爷是好脾气。细马终于可以脱开邱二爷的手,向前游动了,虽然还很笨拙,还很吃力,仅仅才能游出去丈把远。

    那天,邱二爷在河边坐着,看着他游,后来想起一件什么事来,让细马不要游远了,就暂时回去了。细马突然起了要跟邱二爷淘气一下的心思,看着邱二爷的背影,就悄悄悄躲到了水边的芦苇丛里。邱二爷惦记着水中的细马,很快返回,见水面上没有细马,一惊:“细马!细马!……”见无人答应,眼前只是一片寂静的水面,邱二爷又大喊了一声“细马”,纵身跳进了水中。他发了疯地在水中乱抓乱摸。在水底下实在憋不住了,才冒出水面:“细马!细马!……”他慌乱地叫着,声音带着哭腔。细马钻出了芦苇丛,朝又一次从水底冒出来的邱二爷,露出了大门牙,笑着。邱二爷浑身颤抖不已。他过来,揪住细马的耳朵,将他揪到了岸上,然后操起一根棍子,砸着细马的屁股。这是细马来到油麻地以后,邱二爷第一次揍他——第一次揍就揍得这么狠。细马哭了起来,邱二爷这才松手。细马看到,邱二爷好像也哭了。

    这天深夜,细马觉得有人来到了他的床边。他半睁开眼睛,看到邱二爷端着一盏小油灯,正低头查看着他的被棍子砸了的屁股。邱二爷走了。他看着昏暗的灯光映照下的邱二爷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然后闭上双眼。不一会,就有泪珠从眼缝里挤了出来。细马想起,邱二爷去江南向他的父亲提出想要一个孩子,而他的父亲决定让邱二爷将他带走时,邱二爷并没有嫌他太小,而是喜欢地将一只粗糙的大手放在了他的脑袋上,仿佛他此次来,要的就是他。而当他听父亲说要将他送给二叔时,他也没有觉得什么,仿佛这是一件早商量好了的事情。他在那只大手下站着,只觉得那只大手是温暖的……

    但细马还是计划着走。夏天过去之后,细马与邱二妈又发生了一次激烈的冲突。邱二妈向邱二爷大哭:“你必须马上将他送走!”

    邱二爷是老实人。邱二爷与邱二妈成家之后,一般都听邱二妈的。他们家,是邱二妈作主,邱二爷只是随声附和而已。他想想细马在油麻地生活得也不快活,就不想再为难细马了,就对细马说:“你要回去,就回去吧。”他去把细马的户口迁了出来。

    邱二爷把细马送到县城,给细马买了一张长途汽车票,又买了一些路上吃的东西。邱二爷很想将细马一直送回家。但他有点羞于见到细马的父亲。再则,细马已经大了,用不着他一直送到底了。

    细马上车后,将脸转过去看邱二爷。他看到邱二爷的眼睛潮湿着站在秋风里,一副疲惫而衰老的样子。细马还发现,邱二爷的背从未像今天这样驼,肩脚从未瘦得像今天这样隆起,脸色也从未像今天这样枯黑——枯黑得就像此刻在秋风中飘忽的梧桐老叶

    细马将脸转过去哭了。

    车开动之后,细马又一次转过脸来。他看到了一双凄苦的目光……

    第二天黄昏时,桑桑正要帮着将邱二爷的几只在河坡上吃草的羊赶回邱二爷家时,偶然抬头一看,见路上正走过一个背着包袱的孩子来。他几乎惊讶得要跳起来:那不是细马吗?但他不相信,就揉了揉眼睛,双脚不由自主地往前走着,仔细地看着:细马!就是细马!他扔掉了手中赶羊的树枝,翻过大提,一路往邱二爷家跑。一边跑,一边大叫:“细马回来了!细马回来了……”

节选自《草房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

    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爸爸就不用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舞台

袁省梅

    一直以来,王少宏都坚信自己能成为声名卓著的二胡演奏家。

    正儿八经的音乐学院毕业,加上天赋,加上勤奋,还有童子功,他说,除了舞台,还缺什么呢?

    可是,没人给他舞台。

    他抱怨父亲,抱怨老婆孙兰。他说要是当初不回到这个鬼地方就好了。小县城,有多少人懂音乐多少人懂他的二胡呢?

    王少宏毕业那年,已经分配到了省城大剧院。可是,父亲不答应。父亲拍电报,打电话,又撵到省城要他回去。父亲说,你哥没了,你嫂子嫁了,留下三个孩子,还有我和你妈你奶,谁养?就这样,王少宏到小县城的小学做了一名音乐老师。他没有想到,就是小学老师,要做好,也不容易。校长从心里不喜欢他。谁让他的学历太高人又孤傲呢?学校里所有的演出,他都不要想参加,他给学生排练的节目也不要想上舞台。去县里电视台演出,就更没有他的份了。

    每次,他气闷地问老婆为什么时,孙兰都是静静地听着,不说话。他也不等老婆说话,就去拉二胡了。孙兰听着他滞重的二胡声,就发出一声叹息。

    小城有人带着孩子请王少宏教二胡。小城已有好几家二胡培训班。王少宏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给小孩子做启蒙老师?他不屑。一个华丽、高大的舞台一直在他的心里矗立着。过一段时间,他就往北京跑,参加那里的比赛,或者与同道者聚会。王少宏一直相信北京会有他一个舞台。钱花了不少,可王少宏也没拿回一个奖杯。孙兰说,他们不懂。王少宏勾着头,好久才说,他们说的对,我的演奏中缺了最重要的东西。孙兰说怎么会呢?王少宏摇摇头,说,你不懂。孙兰脸上暗了一层,心说,我怎么不懂呢?听你的二胡十多年了,也听你在家放的碟片十多年了。

    看着王少宏不开心,孙兰有什么办法呢?她不过是一名小学老师。她能做的,就是把观众这一角色做得加倍的合格。孙兰在逼仄的阳台上砌了个小小的台,高出地面半尺,椭圆形,还给周围挂了一层白的纱帘。风吹过,纱帘悉悉索索地轻轻晃,是有点舞台的感觉了。

    是舞台。孙兰给王少宏搭的舞台。

    孙兰把王少宏用过的二胡,一溜排的,都挂在舞台的墙上。孙兰叫王少宏坐到舞台上拉。王少宏开始不愿意,骂孙兰瞎整。况且,王少宏除了给学生上课时拉拉二胡,平日里,他已经很少拉了。说到底,心里还是别扭。孙兰却总是催他拉。孙兰给他买好烟好酒,给他说好话。孙兰说,你就是我的二胡演奏家,我要做你一生的听者。孙兰不说自己是观众,或者粉丝什么的。王少宏喜欢听者这个称号,当然,更喜欢孙兰这样地看重他,他就坐到他的舞台上,给他唯一的听者拉起了二胡。

    孙兰说,不管什么曲子,你都处理得那么好,是精妙绝伦。

    孙兰说,美妙的旋律在弓子的拉拉推推中,出神入化,滑着美丽的弧线,蹦跳,流淌,像云在飘,像风在扬,像花在开,简直是,太炫了!孙兰说,如果在处理时心无旁骛,人琴合一,琴曲合一,就更好了。

    听着听着,王少宏愣怔了。他没想到,孙兰,一个小学语文老师,能听懂他的二胡。王少宏抱着孙兰说,周末了,我们去黄河边,我给你拉《江河水》,水边拉琴,有水的滋润,又有辽阔天地的回旋,是再好不过的舞台了。

    孙兰说,改天吧,一会儿有几个学生来补课。

    王少宏生气了。王少宏说,你这是干嘛?家里就缺你这点钱?无趣,庸俗。

    孙兰倒不生气。孙兰说,爸的滑膜炎又犯了,医生说最好做手术;还有大侄子的婚事,小侄子的学费……王少宏不说话了。好久,王少宏说,我也带学生吧。

    孙兰不同意。孙兰说,你得潜心研习你的二胡,你的舞台不在这里。

    王少宏咬着唇,好半天,指着阳台的舞台,说,够了,有它,我觉得,挺好。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从北京到北京的距离

我到北京的距离是一个晚上。头一天夜里从我居住的城市坐上火车,睡一觉,睁开眼时,到处都亮了,一个伟大而神秘的城堡,呈现在天地旷野的正中央,浑身闪烁出圣洁的光芒。此时,我完全被唤醒了。

北京很大,这体现在距离上。我算过,从东土城到北京西站,差不多要一小时。这在我们那儿,是两座城市的距离。而在你尚未精确地计算出这个数字之前,往往就已经堵车。奇怪的是,这样大的一座城市却感觉不到混乱。被堵住的车辆不会像别的地方那样四处泛滥,依然秩序井然地排着队。就如尼采所说,一切都是顺序,包括堵车,包括等待。

我时常会为北京担忧,我不知道如此漫长的等待会让北京的脚步该怎样疲惫拖沓。然而就在这等待中,你突然发现哪里又冒出了几座高楼。我想,在这等待中隐藏着某种力量,外人难以发现,北京自有其节奏,我这个旁观者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在北京,我住得最多的地方是菜市口。傍晚时我喜欢在这里闲散地踱步,在夕阳的余晖中与一条条老胡同相随而行,穿过一个又一个朝代,从元、明、清延续到现在,现实与岁月交织在一起,难以分辨。这是北京到北京的另一个距离。谭嗣同的故居莽苍苍斋,其实不难找,沿菜市口大街西边往南走几十步,土坡上就是。我没想过要去,那里,但不知不觉地走近了,这让我感到意外。我感觉我已走进了一个世纪前的某个傍晚,这是我第一次走得离北京这样近,以无意的方式。这院子里现在居然还住着人,我看见煤炉里冒出的黑烟。我看着烟雾后面那个生炉子的大爷,他走过来了,蹒跚着,仿佛是从历史的幕后走过来的。

从里边出来,我看见门口有一棵树,不知是什么树,是那种可以一边落叶一边又同时长出树叶的树。我慢慢溜达着,老胡同里静极了,夜色突然变得很深。脚底下有了一点闷闷的回声。这才觉得,北京很大,也很深。

老舍茶馆也是我喜欢的。红色的门廊,眼睛被一盏一盏的红灯笼照着,一派朱红,中国红。那八仙桌,那靠背椅,却是别出心裁的黑。这样的红与黑,深厚、恒久。二三好友围坐一席,嘴里有吃的,耳里有听的,眼里有看的。一个个优雅细长的女子,穿着旗袍,仿佛正从清朝走来,在满座的宾客中来回斟茶。而你往这椅子上一坐,也成了这里的一种布景和效果。叫板的痛快,品茶的悠闲,完完全全的老北京的风韵。只有茶是不老的,杯中香气缭绕,台上余音绕梁。这座上闲情,已不是消遣,已经是一种忘我的境界,您呐,已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了。

从北京到北京,还有一种距离,在一个人的仰望中。每次我这样仰望时,似乎是在观察一个距离更远的北京。太多的蓝图,太多的挖掘机和脚手架、脚手架上的小旗子,太阳在头顶上威严地移动,一群寂静地飞过的鸽子……

从理性的视角看,保存是必要的,拆也是必要的。一座永恒的经典性城市,每个时代都该有属于自己的表达价值。北京是古都,更是一座现代化的国际大都会。它也己不能老那样匍匐着。尽管许多人对北京拆老房子持否定态度,但有一个事实是谁都看得见的,北京的腰杆子迅速地硬起来了,它站起来了,以最快的速度超越一个又一个的距离。北京正在获得它前所未有的世界性高度。

去看鸟巢的那天,日光温暖。秋天,一些残叶正在凋零,更多的树叶则在等待被季节染红。在亲眼看到之前,它是我心中的一个悬念,一座古老的东方古都同21世纪有多远?只看了一眼,我一下放心了,大气!舒服!我看到了那些坦率地暴露在外的结构,那相互支撑的网络状的构架与中国传统的镂空手法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东方与西方的大美被天衣无缝地铆接在一起。当我知道它被《泰晤士报》评为全球在建的最强悍工程时,我更加深信,美是无国界的,这是人类的建筑,人类的艺术。

偶尔,我会抬头瞅瞅天空,看见半天云里的脚手架,那是我到达不了的一个高度。这个充满了对速度和效率渴望的时代,有一股激越的力量在汹涌,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正在血汗与泥浆中分娩的新北京,仿佛只属于咬紧牙关的生命和那些愿意为之竭尽全力的人。这是这个城市的真正骨骼。此时,我知道自己是多余的。我这样左顾右地走着时,发现我是走在最后的一个人,是被这个时代和城市落下的一个人。

北京很大,但每一个北京人其实都活在某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里。他们安静地凝望,时间长了,会发现自己与这城市有着微妙的对应关系。那种生死不的维系,以及坚守下去的那份信心,是我这样一个匆匆过客难以理解的。北京仿佛是一个我行将抵达却又一直没有到达的城市。天才的卡夫卡早已替我描述出了那种最真切的感觉,北京是我远远就看得见的城堡,我一直没有找到进入它的方式。最后,我只能选择——离去。

每次离开北京时,我都会下意识地深深凝望。火车已经飞奔了很久,但仍未跑出北京。回头,我看见的是一个北京,再回头,我看见的是另一个北京。

(取材于陈启文发表于2008年的同名散文)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