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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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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名著导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富乐第一中学2019届九年级语文中考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傅雷家书》中的一段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你素来有两个习惯:一是到别人家里,进了屋子,脱了大衣,却留着丝围巾;二是常常把手插在上衣口袋里,或是裤袋里。这都不合西洋的礼貌。围巾必须和大衣一同脱在衣帽间,不穿大衣时,也要除去围巾。手插在上衣袋里比插在裤袋里更无礼貌,切忌切忌!何况还要使衣服走样,你所来往的圈子特别是有教育的圈子,一举一动须特别留意。对客气的人,或是师长,或是老年人,说话时手要垂直,人要立直。你这种规矩成了习惯,一辈子都有好处。

在饭桌上,两手不拿刀叉时,也要平放在桌下,搁在自己腿上或膝盖上。你只要留心别的有教养的青年就可知道。刀叉尤其不要掉在盘上,叮叮当当的。

(1)、傅雷在这封信中,从哪些方面对儿子进行了教导?
(2)、怎样才能成为傅雷所希望的有教养的青年?请简要回答。
举一反三
名著阅读,按要求答题。
因为东关离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昨夜预定好的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在陆续搬下去了。我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忽然,工人的脸色很谨肃了,我知道有些蹊跷,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我背后。
“去拿你的书来。”他慢慢地说。
这所谓“书”,是指我开蒙时候所读的《鉴略》。因为我再没有第二本了。我们那里上学的岁数是多拣单数的,所以这使我记住我其时是七岁。
我忐忑着,拿了书来了。他使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地读下去。我担着心,一句一句地读下去。 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
“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
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
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粤有盘古,生于太荒,
首出御世,肇开混茫。 
就是这样的书,我现在只记得前四句,别的都忘却了;那时所强记的二三十行,自然也一齐忘却在里面了。记得那时听人说,读《鉴略》比读《千字文》、《百家姓》有用得多,因为可以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那当然是很好的,然而我一字也不懂。“粤自盘古”就是“粤自盘古”,读下去,记住它,“粤自盘古”呵!“生于太荒”呵!……
应用的物件已经搬完,家中由忙乱转成静肃了。朝阳照着西墙,天气很清朗。母亲、工人、长妈妈即阿长,都无法营救,只默默地静候着我读熟,而且背出来。在百静中,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荒”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他们都等候着;太阳也升得更高了。我忽然似乎已经很有把握,便即站了起来,拿书走进父亲的书房,一气背将下去,梦似的就背完
“不错。去罢。”父亲点着头说。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脸上都露出笑容,向河埠走去。工人将我高高地抱起,仿佛在祝贺我的成功一般,快步走在最前头。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直到现在,别的完全忘却,不留一点痕迹了,只有背诵《鉴略》这一段,却还分明如昨日事。
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A

       现在,我怎能将当时在海底下散步的印象写出来呢?像这类神奇的事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就是画笔也不能将海水中的特殊景象描绘出来,语言文字就更不可能了。

       尼摩船长走在前面,他的同伴在后面距离好几步跟随着我们。康塞尔和我,彼此紧挨着,好像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金属外壳交谈似的。我不再感到我的衣服,我的鞋底,我的空气箱的沉重了,也不觉得这厚厚的圆球的分量,我的脑袋在圆球中间摇来晃去,像杏仁在它的核中滚动一般。所有这些物体,在水中失去了一部分重量,即它们排去的水的重量,因此我进一步了解了阿基米德发现的这条物理学原理。我不再是一块呆立不动的物体,差不多可以说能够运动自如了。

       阳光可以照到洋面下三十英尺的地方,这股力量真使我惊奇。太阳光强有力地穿过水层,把水中的颜色驱散,我可以清楚地分辨一百米以内的物体。百米之外,水底现出天蓝一般的渐次晕淡的不同色度,在远处变成浅蓝,没人模糊的黑暗中。真的,在我周围的这水实在不过是一种空气,虽然密度较地上的空气大,但透明的情形是跟地上空气相仿。在我头上,我又看见那平静无波的海面。

       我们在很细,很平,没有皱纹,像海滩上只留有潮水痕迹的沙上行走。这种眩人眼目的地毯,像真正的反射镜,把太阳光强烈地反射出去。由此而生出那种强大的光线辐射,透人所有的水层中。如果我肯定说,在水中深三十英尺的地方,我可以像在阳光下一样看得清楚,那人们能相信我吗?

       我们踩着明亮的沙层走动,足足有一刻钟,它是贝壳变成的粉未构成的。像长长的暗礁一样出现的诺第留斯号船身,已经渐渐隐没不见了;但它的探照灯,射出十分清楚的亮光,在水中黑暗的地方,可以指示我们回到船上去。人们只是在陆地上看见过这种一道道的十分辉煌的白光,对于电光在海底下的作用,实在不容易了解。在陆地上,空气中充满尘土,使一道道光线像明亮的云雾一样:但在海上,跟在海底下一样,电光是十分透亮的,一点也不模糊。

       我们不停地走动,广阔的细沙平原好像是漫无边际。我用手拨开水帘,走过后它又自动合上,我的脚迹在水的压力下也立即就消失了。

       走了一会儿,看见前面有些东西,虽然形象仅仅在远方微微露出,但轮廓已清楚地在我眼前浮现。我看出这是海底岩石前沿好看的一列,石上满铺着最美丽的形形色色的植虫动物;我首先就被这种特有的景色怔住。

       这时是早晨十点。太阳光在相当倾斜的角度下,投射在水波面上,光线由于曲折作用,像通过三梭镜一样被分解,海底的花、石、植物、介壳、珊瑚类动物,一接触被分解的光线,在边缘上显现出太阳分光的七种不同颜色。这种所有浓淡颜色的错综交结,真正是一架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彩色缤纷的万花筒,总之,它就是十分讲究的水彩画家的一整套颜色!看来实在是神奇,实在是眼福!我怎样才能把我心中所有的新奇感觉告诉康塞尔呢!怎样才能跟他一齐发出赞叹呢!我怎样才能跟尼摩船长和他的同伴一样,利用一种约定的记号来传达我的思想呢!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我只好自己对自己说话,在套着自己脑袋的铜盒子里面大声叫喊;虽然我知道,说这些空话消耗的空气恐怕比预定的要多些。

B

       我明白了他的骇怕。一个巨大的黑影在这不幸的采珠人头上出现了。那是一条身躯巨大的鲨鱼,发亮的眼睛,张开的嘴巴,迎面斜刺地向前冲来了!我怕得发愣,甚至想动一动也不可能。

       这个饥饿的动物,用力拨一下鳍,向印度人身上扑来,他躲在一边,避开鲨鱼的嘴,但没有躲开鲨鱼尾巴的打击,因为鱼尾打在他胸上,他翻倒在水底下。

       这个场面不过是几秒钟的事。鲨鱼回来,翻转脊背,就要把印度人切成两半了,这时候,我觉得蹲在我近边的尼摩船长突然站起来。然后,他手拿短刀,直向鲨鱼冲去,准备跟鲨鱼肉搏。

       鲨鱼正要咬这个不幸的采珠人的时候,看见了它的新来敌人,它立即又翻过肚腹,很快地向船长冲来。我现在还看见尼摩船长当时的姿态。他弯下身子,带着一种特别的冷静,等待那巨大的鲨鱼,当鲨鱼向他冲来的时候,船长非常矫捷地跳在一边,躲开冲击,同时拿短刀刺入鱼腹中。不过,事情并没有完,结果尚未分晓。怕人的战斗开始进行了。

       勇敢大胆的船长,抓住鲨鱼的一只鳍,跟这个怪物肉搏,短刀乱刺鲨鱼的肚腹,但没有能刺到致命的地方,就是说,没有能刺中鱼的心脏。鲨鱼死命挣扎,疯狂地搅动海水,搅起的漩涡都要把我打翻了。

       我很想跑去接应船长。但被恐怖慑住,不能挪动。

       我两眼发直地注视着。我看见战斗的形势改变了,船长被压在他身上的巨大躯体所翻倒,摔在水底地下。一会儿,只见鲨鱼的牙齿大得怕人,像工厂中的大钳一般,尼摩船长的性命眼看就要不保了,忽然,尼德·兰手拿鱼叉,转念之间,迅速向鲨鱼冲去,他投出可怕的利叉,打中了鲨鱼。意外得救的人,转瞬间,都到了采珠人的小艇上。尼摩船长首先关心的事是要救活这个不幸的采珠人。很运气,由于康塞尔和船长的有力按摩,我看见那不幸的人渐渐恢复了知觉。 回到小艇上,尼摩船长的第一句话是对加拿大人说的,他说:“兰师傅,谢谢您。”

阅读《奇妙的克隆》中的节选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一个细菌经过20分钟左右就可一分为二;一根葡萄枝切成十段就可能变成十株葡萄;仙人掌切成几块,每块落地就生根;一株草莓依靠它沿地“爬走”的匍匐茎,一年内就能长出数百株草莓苗……凡此种种,都是生物靠自身的一分为二或自身的一小部分的扩大来繁衍后代,这就是无性繁殖。无性繁殖的英文名称叫“Clone”,音译为“克隆”。实际上,英文的“Clone”起源于希腊文“Klone”,原意是用“嫩枝”或“插条”繁殖。时至今日,“克隆”的含义已不仅仅是“无性繁殖”,凡来自一个祖先,无性繁殖出的一群个体,也叫“克隆”。这种来自一个祖先的无性繁殖的后代群体也叫“无性繁殖系”,简称无性系。

       自然界的许多动物,在正常情况下都是依靠父方产生的雄性细胞(精子)与母方产生的雌性细胞(卵子)融合(受精)成受精卵(合子),再由受精卵经过一系列细胞分裂长成胚胎,最终形成新的个体。这种依靠父母双方提供性细胞、并经两性细胞融合产生后代的繁殖方法就叫有性繁殖。但是,如果我们用外科手术将一个胚胎分割成两块、四块、八块……最后通过特殊的方法使一个胚胎长成两个、四个、八个……生物体,这些生物体就是克隆个体。而这两个、四个、八个……个体就叫做无性繁殖系(也叫克隆)。

       可以这样说,关于克隆的设想,我国明代的大作家吴承恩已有精彩的描述﹣﹣孙悟空经常在紧要关头拔一把猴毛变出一大群猴子,猴毛变猴就是克隆猴。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十毫升母爱

邓琴

    ①这半年,我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孩子,疲惫不堪,吃不好睡不好,身体慢慢变差。虽已立春,但春寒料峭,凛冽的风仍不时从门缝往里吹。瘦弱的我受了风寒,终于熬不住,病倒了。

    ②丈夫建议:“要不把孩子的姥姥接过来吧?帮忙带带孩子!”我却犹豫了。

    ③我从小就怕母亲。记忆中,母亲脾气暴躁,一直以凶神恶煞的面目出现。我有丝毫让她不满意的地方,她便会严厉地指责我,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浓浓的阴影。

    ④母亲几乎没有夸奖过我,也许是没有文化的缘故,她甚至不懂得在我难过之际给予一点安慰。高考结束,我的成绩不太理想,母亲却没有安慰我,只是忙着做自己的事。拿到录取通知书时,我递给母亲看,她没有接,低着头冷冷地说:“叫你不要报这么差的大学。”我默默收回了通知书,流着泪转身离去。

    ⑤这些年,我们母女的关系一直淡淡的,交流很少,彼此都习惯了对方的淡漠。

    ⑥丈夫瞒着我给母亲打了电话。没想到,她竟然很快从千里之外坐车赶来了。打开门,看见母亲扶着墙壁站在我面前时,我竟有些不知所措。母亲晕车厉害,一上车便开始吐。等到下车,虚弱得像丢了半条命。

    ⑦我赶紧把母亲迎进门,母亲顾不上自己身体不适,一个劲盯着我看,说:“就你逞能,都累成这样了!”语气一如既往的不中听。我已经习惯了,无声地笑了笑。

    ⑧母亲来了,我的担子被她分去一部分,顿感轻松多了。我的病却很奇怪,药吃了一周,不见好。尽管穿着厚厚的棉服,还是咬着牙关瑟瑟发抖。晚上我早早地躲进被窝,母亲则在客厅打电话。连续几个晚上,她都在电话里和她的老姐妹拉家常。

    ⑨一天早上,母亲从外面回来,放下包便进了厨房。许久,从厨房猫着腰出来了,手里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水,递给我,催促我快点喝完。看着她期待的眼神,我忍着怪味把那碗汤水一饮而尽。和小时候一样,看到我乖乖的表现,母亲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⑩连续几天,母亲都会做一碗这样的汤水让我喝。我实在忍不住,问这是什么东西。母亲说是一位老姐妹提供的秘方,专治体虚怕冷的毛病。听了这话,我感觉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原来那些天,她和老姐妹们煲电话粥,是在帮我找药方。

    ⑪病假结束了,我得赶早上班。早上七点,母亲已不在家,她每天早早去买菜,按她的说法,早晨的菜新鲜。我从小都在服从她,自然无法说服她多睡一会儿。

    ⑫我骑车赶往单位。风直往衣服里钻,我不由得缩紧了脖子。路上,有个声音夹杂着风声钻进了我的耳朵:“阿姨,今天又这么早来接露水啊!”我好奇地循声望去,一片树丛中,蹲着一个人,竟是母亲!

    ⑬我远远地站着,听着那人和母亲的对话。

    ⑭“阿姨,你在这接了一周了吧?每次一个多小时吧?这露水真的能入药吗?”

    ⑮“我老姐妹说,不同叶子上的露水有不同功效,不管它有没有用,总要试试。药方所需露水不多,每次只要这么一小瓶。”

    ⑯母亲扬了扬手中的瓶子。那是一个口服液的瓶子,容量为十毫升。母亲腰椎间盘突出,不能久坐,为了十毫升露水,却在呼啸的冷风中不知疲倦地蹲着。

    ⑰母亲捶打着腰,蹒跚着往家的方向走去。我站在风中,看着母亲瘦小的背影,不禁潸然泪下。有些爱很微小,微小到只能用毫升衡量。即便十毫升的瓶子,里面装的也是满满的母爱——是我从未靠近却真实存在的亲情。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论友谊

    尽管人性中自私的一面就像一股寒风,给人世间带来污浊和阴冷但整个人类大家庭还是沐浴在晴空一般的纯净和温馨之中。当我们对他人怀有仁爱,我们的生活才变得甜美。

    我们排斥社交,拥护孤独,然而我却不能对从我们门口经过的智者、可爱的人和高的人视而不见。那些倾听我心声,真正理解我的人,就是属于我的水恒的财产。我感激那些内心充满挚爱的人,是他们赋予这个世界崭新而高尚的深度,我与他们的交往非常单纯,正是这种单纯的共鸣将我们联系在了一起,在我看来,新结识一个人这对我是件大事,我迷恋那些带给我美好时光的人们。

    每个人一生都是在不断地追寻友谊之中度过,如果我们寻找朋友并非出于神圣的动机,而是带着一种邪恶的占有欲,要把他据为己有,结果只能是徒劳无益。更糟糕的是在他们相互靠近对方的时候,各自天性当中美丽花朵的精华与芬芳便在片刻间消失了。我们从友谊中获得的唯一乐趣就是对方身上拥有我所没有的东西,是隐藏在差异之下的共性将我们连在一起,让友谊成为两种天性之间的结合吧。我们从朋友那里获得的是一种思想、一份真挚、一瞥目光……

    这种情感能提高我们的智能和活力。当你冥思苦想也未必能获得令人满意的表达,这时就应该给朋友写封信——瞬间的工夫,一系列高雅的思想伴着考究的措辞,便会从四面八方一起自己递上门来。在我们的内心世界里,这些美妙的情感火花甚至比火还要迅猛、还要活跃,它使整个世界也变得不一样了:没有了冬天,没有了黑夜,即使孤身一人,也会心满意足,欢欣鼓舞。还有什么能比这更美好呢!

    朋友是我可以坦诚相对的人。在他面前,我大可以丢掉诸如伪装、礼貌和深思熟虑等衣服——这些都是人们不愿脱掉的东西,而以最朴素的方式全心全意地与他相处。我认识这样一个人,他丢掉所有虚伪装饰,省去了所有恭维和客套,每遇到一个人,便以其深刻的洞察洞察力对着这个人说话。起初,他遭到拒绝,大家以为他疯了,可他坚持不懈。这样的情况持续的时间久了,他就得到了回报,即每一个熟人都和他建立了一种真诚的关系,谁都不会想着跟他客套,敷衍他了。在一个虚伪的年代里,企图与人们维持一种真诚的关系就等于精神失常,我们很少能挺起腰板走路,每一个人几乎都在要求以礼相待——要求加以迁就,尤其他拥有某种名誉和才干。我讨厌滥用友谊的名义来表示与时髦、俗气相联系的东西.我更欣赏农夫、小贩之间的交情,胜过那种排场、体面的亲善,因为后者常常乘车过市,花天酒地,通过这些浅薄的招摇来庆祝他们的邂逅。

    友谊是真诚的,友谊可以让人通过各种交往寻得心灵的慰藉,它适应了宁静的日子,精美的礼物,也能适应意外和坎坷,适应误解和悲伤。它不是玻璃丝或霜花而是世界上最坚固的东西。

    难道我们跟朋友的交往不应该像飘在天边那片云或那丛拦住溪流、随风起伏的绿草那么富有诗意吗?阳光白白洒向不懂得感激的宽广宇宙,而太阳从未因此烦恼过。尊重友谊的神圣法则,请你用高尚的品格教化那些粗俗而冷漠的人吧!

(作者:爱默生,有改动)

灯笼可以照明,灯笼法可以指导我们的写作。阅读下列语段,回答问题。

    ①写文章有三法,简称之:黑箱、灯笼和灯塔。

    ②“黑箱法”是科技术语。我们平时从事某项工作,不必知其所以然,只了解它的结果就够了。如开汽车不一定要知道汽车的全部构造及生产过程,品酒员不一定会酿酒。写文章也是这样,作者并不一定懂得多少文章作法,只是看得多了,心里又有话要说,发而为文。

    ③“灯笼法”是指手中有个灯笼照明,不完全摸黑走路。作者确实研究过语法、修辞、文体,懂得一些为文的技巧和规律,知道文章的风格类别。比如,读鲁迅“雷峰夕照的真景我也见过,并不见佳,我以为”,便知道这是倒装,以加强语势。以后写文章就不只是照着样子写,而是有一个灯笼照路。

    ④“灯塔法”不只要求懂一点文章写作知识,而且要对文学和其他门类的艺术也都熟悉,对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都有涉猎,古今中外都有研究。这样就不是手握灯笼只照眼前,而是四野八荒了了在目,尽可纵横驰骋。文章要做到这种程度算是最高品位了。

    ⑤如果把“黑箱法”写出来的文章比作是一棵没有根,或根须很浅的树,用“灯笼法”写出的文章便是只有主根而侧根不多的树,而用“灯塔法”作出的文章则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唯有这种巨木才经得起历史的风雨,有极强的生命力。我们要扎下深深的生活的根须才能培植起自己文章的大树;要架起高高的知识的灯塔,才能使文章之舟冲出死寂的港湾,搏风击浪,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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