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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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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云南省2019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仿真卷(八)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清塘荷韵

季羡林

    楼前有清塘数亩。记得三十多年前初搬来时,池塘里好像是有荷花的,我的记忆里还残留着一些绿叶红花的碎影。后来时移事迁,岁月流逝,池塘里却变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再也不见什么荷花了。

    每次望到空荡荡的池塘,总觉得好像缺点什么。这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念。有池塘就应当有点绿的东西,哪怕是芦苇呢,也比什么都没有强。最理想的当然是荷花。中国旧的诗文中,描写荷花的简直是太多太多了。周敦颐的《爱莲说》那一句有名的“香远益清”是脍炙人口的。中国没有人不爱荷花。可我们楼前池塘中独独缺少荷花。每次看到或想到,总觉得是一块心病。

    有人从湖北带来了几颗莲子,外壳呈黑色,极硬。据说,如果埋在淤泥中,能够千年不烂。我用铁锤在莲子上砸开一条缝,让莲芽能够破壳而出,不至永远埋在泥中。这都是一些主观愿望,莲芽能不能长出,都是极大的未知数。反正我总算尽了人事,把五六颗敲破的莲子投入池塘中。

    这样一来,我每天就多了一件工作:到池塘边上去看上几次。心里总希望有一天“小荷才露尖尖角”,有翠绿的莲叶长出水面。可是,投下去的第一年,直到秋凉落叶,水面上也没出现什么东西。到了第二年,春水盈塘,绿柳垂丝,一片旖旎风光,我翘盼的水面却仍然没有露出什么荷叶。此时我已灰了心,以为那几颗硬壳莲子,不会再长出荷花了。

    但是,到了第三年,却忽然出了奇迹。有一天,我发现在我投莲子的地方长出了几个圆圆的绿叶,颜色极惹人喜爱,却细弱单薄,可怜兮兮地平卧在水面上,像水浮莲的叶子一样。而且最初只长出了五六个叶片。我总嫌有点少,希望多长出几片来。我天天到池塘边上去观望。有农民来捞水草,我请求他们手下留情,不要碰断叶片。经过了漫漫长夏,凄清的秋天又降临人间,池塘里浮动的仍是孤零零的五六个叶片。对我来说,这是一个虽微有希望但仍令人灰心的一年。

    真正的奇迹出现在第四年。严冬一过,池塘里溢满春水。到了荷花长叶的时候,在去年飘浮五六个叶片的地方,一夜之间,突然长出一大片绿叶,而且在离原有五六个叶片的那块基地比较远的池塘中心,也长出了叶片。叶片扩张速度之快,范围之大,都是惊人的。几天之内,池塘内不小一部分,已全为绿叶所覆盖。原来平卧在水面上的像是水浮莲一样的叶片,不知从哪里聚集来了力量,竟跃出水面,长成了亭亭的荷叶。原来我心中还迟迟疑疑,怕池中长的是水浮莲,而不是真正的荷花。这样一来,我心中的疑云一扫而光——池塘中生长的真正是洪湖莲花的子孙了。

    天地萌生万物,总是赋予一种极其惊人的求生力量和极其惊人的扩展蔓延的力量,这种力量大到无法抗御。只要你肯费力来观察一下,就必然会承认这一点。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就是我楼前池塘里的荷花。自从几个勇敢的叶片跃出水面以后,许多叶片接踵而至。一夜之间,就出来了几十枝,而且迅速地扩散、蔓延。不到十几天的工夫,荷叶已经遮蔽了半个池塘。从我撒种的地方出发,向东西南北四面扩展。

    光长荷叶,当然是不能满足的。荷花接踵而至。据了解荷花的行家说,我门前池塘里的荷花,同燕园其它池塘里的,都不一样。我这里的荷花,不但红色浓,而且花瓣多,一朵花能开出十六个复瓣。这些红艳耀目的荷花,高高凌驾于莲叶之上,迎风弄姿,似乎在睥睨一切。幼时读旧诗:“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爱其诗句之美,深恨没能亲自到杭州西湖去欣赏一番。现在我门前池塘中呈现的就是那一派西湖景象。是我把西湖从杭州搬到燕园里来了。岂不大快人意也哉!前几年才搬到朗润园来的周一良先生赐名为“季荷”。我觉得很有趣,又非常感激。难道我这个人将以荷而传吗?前年和去年,每当夏月塘荷盛开,我每天至少有几次徘徊在塘边,在一片寂静中,默默地坐在石头上,静静地吸吮荷花荷叶的清香。水面上,我看到的是绿肥与红瘦。倒影映入水中,风乍起,一片莲瓣飘落。它从上面向下落,水中的倒影从下边向上升,最后一接触到水面,二者合为一,像小船似的漂在那里。我曾在一本诗话上读到两句诗:“池花对影落,沙鸟带声飞。”像“池花对影落”这样的境界,有几人能参悟透呢?

    今年夏天,天气异常闷热,而荷花则开得特欢。绿盖擎天,红花映日,把一个不算小的池塘塞得满而又满,几乎连水面都看不到了。一个喜爱荷花的邻居,天天兴致勃勃地数花朵。今天告诉我,有四五百朵;明天又告诉我,有六七百朵。我虽知道他为人细致,却不相信他真能数出确实的朵数。在荷叶底下,石头缝里,旮旮旯旯,不知还隐藏着多少,都是在岸边难以看到的。

    连日来,天气突然变寒。池塘里虽然仍是绿油一片,但是看来变成残荷之日也不会太远了。再过一两个月,池水一结冰,连残荷也将消逝得无影无踪。那时荷花大概会在冰下冬眠,做着春天的梦。它们的梦一定能够圆的。“既然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我为我的“季荷”祝福。

(文章有改动)

(1)、文章开头两段写“三十多年前初搬来时”的记忆及现在没有荷花的“心病”,从文章内容和结构上看,各有什么作用?

从内容上看,作用是

从结构上看,作用是

(2)、为什么“不到十几天的工夫”,荷叶就能够遮蔽半个池塘?
(3)、“季荷”同燕园其他池塘的荷花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根据文意加以概括。
(4)、周一良先生赐名为“季荷”,作者感觉非常有趣。作者从“季荷”中感受到哪些趣味?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小狗包弟(节选)

巴金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 “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 他肯定会来。再见, 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农家院里的瓮

刘江滨

    自父母先后去世,已暌离故乡八九年了。尽管每年清明节都回老家到父母坟前祭拜,但只是在麦苗青青的田野朝着村庄远远瞭上几眼,从没进过村。前些天,也许是有了点岁数的缘故,突然想到生我养我的村庄看看。于是便趁着假期有了一次故乡行。

    这个冀南平原的小村,变化之大可用“惊奇”二字来形容。临街所有的墙面都粉刷了白灰,整齐划一;原来坑坑洼洼、乱堆着柴火秫秸的街道消失了,代之以平展展的水泥路面,干净整洁;大多房子都是近年新盖的,门楼贴着彩色的瓷砖,漂亮气派,还有数座二层小楼矗立村间,惹人眼目。记忆中的村庄难觅踪影,让人怀疑是否走错了地方。

    那天不算太冷,虽然不足够晴朗,天上的太阳依然放射着暖意。我去看望堂哥,进了院门,堂哥正坐在屋檐下晒太阳,闭着眼睛听收音机里的京戏,身旁放着小凳,上面有一杯茶正袅袅冒着水汽。我环视一下宽敞的院落,东南角摆放的七八只大瓮,粗粗笨笨的,十分突兀,闯入眼帘。

    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我理解堂哥对瓮的感情,也了解瓮的过去。

    瓮在农村曾是一件不可或缺的家什,存水、腌菜、储粮是它的三大功用。

    改革开放以来,实行责任田,家家原有的瓮显然不够用了。为了省钱,许多农家用水泥砌成瓮。家里有粮,心中不慌,除了上交的公粮,余下一瓮一瓮的粮食成了农民心里的定心丸,腰杆子硬了,笑容挂在脸上,连走路都更显笃定。后来连公粮都不用交了,打下的粮食全部收到自家的瓮里。像堂哥这样,那些瓮就是他勤劳致富的奖励证书,是他光荣岁月的见证,怎舍得毁掉?

    瓮还能当“储藏柜”,家里给老人孩子买的点心,买来的瓜果等,都可以存放到瓮里,既恒温保存,还能避免老鼠偷吃。老鼠的尖牙利齿能把木柜咬出洞,却拿陶瓷和水泥做的瓮一筹莫展。瓮还能当“保险柜”,农家主妇常常把钱用布包好塞到粮食里,至于是哪只瓮,埋有多深,这个秘密除了主人谁能知晓呢?

    如今,瓮的这些功用成了昨天历史。家家都有自来水,龙头一开哗哗流淌,和城市一样,吃饭、洗衣、如厕全搞定,再也用不着水瓮了。现在可随时吃时令蔬菜甚至是反季蔬菜,不用大瓮腌菜了,即便喜欢腌菜,也是用瓶瓶罐罐腌一点,讲究精致和品位,只是作为爽口的小菜,谁还把咸菜作为主菜呢?

    收麦收秋时节,粮商的联合收割机开到地里从收割到脱粒一气呵成,一手收粮,一手付钱,农民和城里人一样都吃上了“商品粮”,米呀面呀从农贸市场购买就成。如果说比城里人多了一层方便,就是可以把从田间收获的部分粮食放到面粉厂,用的时候只需扣除加工费就行啦。

    瓮,这个傻大笨粗、分量沉重的物件,在今天已基本淡出了现实生活,慢慢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或许将来再从课本上读到“请君入瓮”“瓮中捉鳖”“瓮牗绳枢”等这些成语的时候,孩子们再也看不到实物了,只能从插图上想象它的模样。我在想,堂哥那些包括被儿子砸了一个口子的瓮,还能保存到几时呢?

(摘编自2018年03月24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银行里的男孩

【美国】菲利普·罗斯

    一天,我到西大街某银行的一个小型储蓄所准备开个新账户。

    已经是午饭时间,储蓄所里只有一个职员在值班。那是一位大约40岁的黑人,紧贴头皮的头发,小胡子,整洁、笔挺的棕色西装,身上的每一处都暗示着,他是一位细心谨慎的人。

    这位职员正站在柜台后面,柜台前站着一位白人男孩,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V字领的毛线衣,一条卡其裤和一双平底鞋。我想我特别注意他是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一位初中生,而不是一位银行的顾客。

    男孩继续引起我的兴趣的是下面所发生的事。

    他手上拿着一本打开的存折,脸上写满了沮丧的表情。“但是我不明白,”他对银行职员说,“我自己开的账户,为什么我不能取钱。”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职员对他说,“没有父母的信函,一个14岁的小孩不能自己取钱。”

    “但这似乎不公平,”男孩说,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是我的钱。我把钱存进去。这是我的存折。”

    “我知道是你的存折。”职员说,“但规定就是那样。现在需要我再讲一遍吗?”

    他转身对我微笑了一下。“先生,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我本来想开一个新账户,但是看到在这里刚刚发生的一幕后,我改变了主意。”我说。

    “为什么?”他说。

    “就因为你说的话。”我说,“如果我理解的没错的话,您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个孩子已经够年龄把钱存入你们的银行,却没有达到取出他的钱的年龄。如果无法证明他的钱或者他的存折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银行的规定的确太可笑了。”

    “对你来说也许可笑,”他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似乎有点生气了,“但这是银行的规定,除了遵守规定,我没有别的选择。”

    在我跟银行职员辩论的时候,男孩满怀希望地紧挨着我,但最终我也无能为力。突然我注意到,在他手上紧抓着的那本打开的存折上显示只有100美元的结余。存折上面还显示进行过多次小额的存款和取款。

    我想我反驳的机会来了。

    “孩子,以前你自己取过钱吗?”我问男孩。

    “取过。”他说。

    我一笑,转问银行职员:“你怎么解释这个?为什么你以前让他取钱,现在不让呢?”

    他看起来发火了。“因为以前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现在知道了。就这么简单。”

    我转身对男孩耸耸肩,然后说道:“你真的被骗了。你应该让你的父母到这里来,向他们提出抗议。”

    男孩看起来完全失望了。沉默了一会儿,他把存折放进背包,然后离开了银行。

    银行职员透过玻璃门看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转身对我说道:“先生,你真的不应该从中插一杠。”

    “我不应该插一杠?”我大声说道,“就你们那些该死的规定,难道他不需要一个人来保护他的利益吗?”

    “有人正在保护他的利益。”他平静地说。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银行。”

    我无法相信这个白痴居然会这样说。“瞧,”我揶揄道,“我们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但你也许愿意跟我解释解释银行如何保护那个孩子的利益。”

    “当然,”他说道,“今天早上我们得到消息,街上的一帮流氓已经勒索这个孩子一个多月。那帮混蛋强迫他每周取一次钱给他们。显然,那个可怜的孩子由于太过害怕而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那才是他为什么如此烦恼的原因。取不到钱,他害怕那些流氓会打他。不过警察已经知道这件事,今天他们也许就会实施抓捕行动。”

    “你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年龄太小而不能取钱的规定?”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规定。现在,先生,你还需要开户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擅于到来的人和擅于离别的人

李娟

    我妈是擅于到来的人。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总是伴随着坏天气和无数行李。

    她冒雪而来,背后背一个大包,左右肩膀各挎一个大包,双手还各拎一只大包。像是一个被各种包劫持的人。

    一见面,顾不上别的,她先从所有包的绑架中拼命脱身。气儿还没喘匀,就催着我和她去拿剩下的东西。我跟着她走到楼下,看到单元门外还有两倍之多的行李。

    我妈为我带来的东西五花八门。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两根长棍。

    准确地说,应该是两棵小松树的树干。笔直细长,粗的一端比网球略粗,细的一端比乒乓球略细。大约三米多长……

    难以想象她是怎么把这两根树干带上班车的。

    要知道,在当时,所有的班车都不允许在车顶上装货的。

    放进下面的行李仓?也不可能。

    放到坐椅中的过道里?更不可能。

    况且她还倒了三趟车。

    总之这是千古之谜。

    她把这两根树干挂在我的阳台上方,然后……让我晾衣服……

    她骄傲地说:“看!细吧?看!长吧?又长又细又直!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么好的木头!真是很少能见到这么好的,又长又细又直!……”——于是就给我带到阿勒泰了。

    是的,她扛着这两根三米长的树干及一大堆行李,倒了三趟车。

    没有候车室,没有火炉。她在省道线或国道线的路口等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守着她的行李站在茫茫风雪之中。

    不知车什么时候来,也不知车会不会来。

    头一天她也在同一个路口等了半天,又冷又饿,最后却被路过的老乡告之班车坏了,要停运一天……但第二天她仍站在老地方等待,心怀一线希望。

    世界上最强烈的希望就是“一线希望”。

    后来车来了。司机在白茫茫天地间顶着无边无际的风雪前行,突然看到前方路口的冰雪间有大团黑乎乎的事物。据他的经验,应该有三到五个人在那里等车。

    可是走到近前,却发现只有一个人和三到五个人的行李。

    总之,她不辞辛苦给我带来了两根树干。

    ——它们又长又直又匀称,最难得的是,居然还那么细。她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完全能配得上城里人。却没想到城里人随便牵根铁丝就能晾衣服。

    后来我搬家了。那两根木头实在没法带走,便留给了房东。不知为什么,当时一点也不觉得可惜。

    又过去了好几年,搬了好几次家,最后打算辞职。我妈说:“你要是离开阿勒秦的话,一定记得把我的木头带回来。”……到那时,才突然间感到愧疚。

    我告诉她早就没了。她伤心地说:“那么好的木头!那么直,那么长,关键是还那么细!你怎么舍得扔了!”

    却丝毫不提当年把它们带到阿勒泰的艰辛。

    那是2003年左右,我在阿勒泰上班,同时照料不能自理的外婆。工资六百块,两百块钱交房租费,两百块钱存到冬天交暖气费,剩下两百块钱是生活费。也就是说,日子过得相当紧巴。

    我妈第一次来阿勒泰时,一进到我的出租屋,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房间的30瓦灯泡拧下来,统统换成她带来的15瓦的。

    第二件事是帮我灭蟑螂。

    那时我不敢杀生,后果便是整幢楼的邻居都跟着遭殃。

    我妈烧了满满一壶开水,往暖气片后面猛浇。黑压压的蟑螂爆炸一般四面逃窜,更多的被沸水冲得满地都是。

    接下来的行程内容是逛街。

    乡下人难得进一次城,她列了长长的清单。然而什么都嫌贵。最后只买了些蔬菜。

    菜哪儿没卖的?但是阿勒泰的菜比富蘊县的便宜。

    还买了几株带根的花苗。

    天寒地冻的,她担心中途倒车的时候花苗被冻坏,便将它们小心地塞进一个暖瓶里,轻轻旋上盖子。

    她每次来阿勒泰顶多呆一天。一天之内,她能干完十天的事情。

    每次她走后,好像家里撤走了一支部队。

    走之前,她把她买的宝贝花慷慨地分了我一支。

    我家没有花盆,她拾回一只塑料油桶,剪开桶口,洗得干干净净。又不知从哪儿挖了点土,把花种进去,放在我的窗台上。

    因为油壶是透明的,她担心阳光直晒下土太烫了,对根不好,特意用我的一本书挡着。

    她走后,只有这盆花和花背后的那本书见证了她曾到来。

    而我,我最擅长离别。迄今为止,我圆满完成过各种各样的离别。

    我送我妈离开,在客运站帮她买票,又帮她把行李放进班车的行李厢,并上车帮她找到座位。

    最后的时间里,我俩一时无话可说,一同等待发车时间的到来。

    那时,我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的另一场离别。旧时的伤心与无奈突然深刻涌上心头。

    我好想开口提起那件事,我强烈渴望得知她当时的感受。

    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此时此刻,彼此间突然无比陌生。甚至微微尴尬。

    我又想,人是被时间磨损的吗?……不是的。人是被各种各样的离别磨损的。

    这时,车发动了。我赶紧下车,又绕到车窗下冲她挥手。

    就这样,又一场离别圆满结束了。

    最后的仪式是我目送这辆平凡的大巴车带走她。

    然而,车刚驶出客运站就停了下来。高峰期堵车。

    最后的仪式迟迟不能结束。我一直看着这辆车。我好恨它的平凡。

    我看着它停了好久好久。有好几次强烈渴望走上前去,走到我妈窗下,踮起脚敲打车窗,让她看到我,然后和她再重新离别一次。

    但终于没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大雪纷飞

梅寒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差一点就是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

    那场雪,不早不晚,就赶在他走出单位大门,骑上摩托车往朋友家赶的时候下起来。起先是那种小雪粒,落到他的头上肩上,簌簌有声,有一些调皮,从他的头发上跳下来,顺着他的领口就往里钻,凉冰冰的,挠得他的心头一阵阵痒。他没像一般路人那样缩脖子驮背急吼吼前行,他行得像个绅士,一任漫天的雪花飘白他的头发,他的肩头,他的臂膀……

    他喜欢雪天。这个小城,已经有好几个冬天没落过一场像样儿的雪了。

    雪越下越大,雪粒儿变成小雪片又变成漫天飞舞的飞絮,从暗沉沉的云端飘下来。路上的车子行人都急了,喇叭声响成一片。他的手机就是在那个时候拼命地动起来的。手机放在棉衣内口袋里,他能清晰的感受到它的震动。他没去接。那么大的雪,那么喧闹的大马路,接也是白接。他继续骑着车慢慢往朋友家去。

    是一位与他住同村的朋友,他的发小。朋友的妻刚刚做完乳癌手术,他和妻相约在那天中午下班后一起去看。东西是他买的,妻先带着东西开车走了。他单位上有事,又回去处理了一下才骑上车往朋友家赶。

    手机在他的口袋里固执地震动着,震得他心发慌也发焦。他以为又是哪个同事打来的,让他回去继续去处理那一堆永远处理不完的数据。他赌气似的不去接。

    雪越下越大了,路面上已经白茫茫一片。看来,那场雪的来势不小。

    他是顶着满身的雪花抵达朋友家的。在朋友家的院子里,他竟然看到妻同他一样浑身披满雪花——她还在握着手机一遍遍固执地拨打,他口袋里的手机还在固执地震动。

    朋友很尴尬的站在妻子旁边,在安慰她。

    “你死人啊,还是聋了,电话也不接!”妻一见他就朝他开了机关枪,丝毫不顾忌有朋友在场。

    “路上没听见……你有事?”他已经习惯了她的暴躁无常,他以一贯的冷静来回复她。

    “没事我撑的啊给你打电话,我问你,你买的这些东西总共花多少钱……”他怎么也没想到妻子劈头问出的是这一句,他不知道,是她被气糊涂了还是摆明了要在朋友面前出他的丑。那一句,似一记猛鞭,一下子把他抽懵了。他的脸“腾”一下红了:“昂……那个……”他想去补救,已无可补救。因为他看到朋友几秒钟前还笑着的脸一下子冻住了,而他的妻,已经旋风般地刮到院外,打开车门,“砰——”又关上。她把车子发动了。

    他的世界一下子只剩下那一地茫茫大雪……

    那天,他刻意与朋友回忆小时候的种种趣事,试图弥补那个巨大的裂痕。无用。他最终和朋友尴尬地不欢而散。

    从朋友家出门时,外面的雪已经下了厚厚的一层了。朋友执意要开车送他回家。他拒绝了,他说他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大的雪了,正好沿途看看雪景。

    他没骑车,推着走。与来时不一样,路上已经少有车辆行人了。天色欲发地暗下来,漫天的雪裹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了。原来,雪大了也会压得人透不过气的。他一步一步走在那长长的雪地上,“咯吱——咯吱……”是他的脚与雪亲吻的声音,又像是胸腔里某种碎裂的声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一次,一定回去跟她说……”

    那一句话,已经在他心里埋了十几年了。它曾无数次地冲到他的嘴边儿上,可他却始终没把它说出来。没有说出来的理由有很多,先是因为孩子太小,孩子后来长大了,上中学,怕影响他学习。再后来,孩子去读大学,又怕他担心……就一直没说。它最终被一些无关紧要的谩骂代替了。那些谩骂,是他从她嘴里原封不动地复制过来的,又当武器抛给她。骂够了,日子又如常地走下去。可他知道,那一段婚姻早已是名存实亡。

    口袋里的手机再次响了,这一次,他接得飞快。竟然莫名地期盼,期盼是她打来的。尽管他知道盼也是白盼,她从来不会主动向他表示一下关爱,她只保留自己对他蛮横发脾气的权力。

    那电话当然不是她打来的,是儿子打来的。儿子已经二十八岁,是那个小城一家医院很出色的外科医生了。

    “爸,你在哪?”儿子的声音如此轻快飞扬,与往日明显不一样。

    “路上。”

    “我……我认识了一女孩儿,印象还不错,这周末想带她回家里看看……”

    “哦,好哇好哇……”儿子的婚事,一直是他心上的事。他盼这一天,盼了太久了。他的眼睛竟然莫名地湿了。

    儿子要带女友来家了,得回去好好收拾一下家里,还要去商场采买,第一次来,不能让人家出去吃饭。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气氛……他游走的思绪被儿子的电话给扯回来了。也顾不得在大雪地里寻愁觅恨,他摘下眼镜,将上面一层雾气轻轻擦拭而去,然后,急急跨上车,发动车子就冲进了雪幕里。

    雪,纷纷扬扬的雪,下得更大了,那道歪歪扭扭的车辙很快就被大雪埋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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