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8年高考语文(新课标Ⅰ)模拟考试卷(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农家院里的瓮

刘江滨

    自父母先后去世,已暌离故乡八九年了。尽管每年清明节都回老家到父母坟前祭拜,但只是在麦苗青青的田野朝着村庄远远瞭上几眼,从没进过村。前些天,也许是有了点岁数的缘故,突然想到生我养我的村庄看看。于是便趁着假期有了一次故乡行。

    这个冀南平原的小村,变化之大可用“惊奇”二字来形容。临街所有的墙面都粉刷了白灰,整齐划一;原来坑坑洼洼、乱堆着柴火秫秸的街道消失了,代之以平展展的水泥路面,干净整洁;大多房子都是近年新盖的,门楼贴着彩色的瓷砖,漂亮气派,还有数座二层小楼矗立村间,惹人眼目。记忆中的村庄难觅踪影,让人怀疑是否走错了地方。

    那天不算太冷,虽然不足够晴朗,天上的太阳依然放射着暖意。我去看望堂哥,进了院门,堂哥正坐在屋檐下晒太阳,闭着眼睛听收音机里的京戏,身旁放着小凳,上面有一杯茶正袅袅冒着水汽。我环视一下宽敞的院落,东南角摆放的七八只大瓮,粗粗笨笨的,十分突兀,闯入眼帘。

    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我理解堂哥对瓮的感情,也了解瓮的过去。

    瓮在农村曾是一件不可或缺的家什,存水、腌菜、储粮是它的三大功用。

    改革开放以来,实行责任田,家家原有的瓮显然不够用了。为了省钱,许多农家用水泥砌成瓮。家里有粮,心中不慌,除了上交的公粮,余下一瓮一瓮的粮食成了农民心里的定心丸,腰杆子硬了,笑容挂在脸上,连走路都更显笃定。后来连公粮都不用交了,打下的粮食全部收到自家的瓮里。像堂哥这样,那些瓮就是他勤劳致富的奖励证书,是他光荣岁月的见证,怎舍得毁掉?

    瓮还能当“储藏柜”,家里给老人孩子买的点心,买来的瓜果等,都可以存放到瓮里,既恒温保存,还能避免老鼠偷吃。老鼠的尖牙利齿能把木柜咬出洞,却拿陶瓷和水泥做的瓮一筹莫展。瓮还能当“保险柜”,农家主妇常常把钱用布包好塞到粮食里,至于是哪只瓮,埋有多深,这个秘密除了主人谁能知晓呢?

    如今,瓮的这些功用成了昨天历史。家家都有自来水,龙头一开哗哗流淌,和城市一样,吃饭、洗衣、如厕全搞定,再也用不着水瓮了。现在可随时吃时令蔬菜甚至是反季蔬菜,不用大瓮腌菜了,即便喜欢腌菜,也是用瓶瓶罐罐腌一点,讲究精致和品位,只是作为爽口的小菜,谁还把咸菜作为主菜呢?

    收麦收秋时节,粮商的联合收割机开到地里从收割到脱粒一气呵成,一手收粮,一手付钱,农民和城里人一样都吃上了“商品粮”,米呀面呀从农贸市场购买就成。如果说比城里人多了一层方便,就是可以把从田间收获的部分粮食放到面粉厂,用的时候只需扣除加工费就行啦。

    瓮,这个傻大笨粗、分量沉重的物件,在今天已基本淡出了现实生活,慢慢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或许将来再从课本上读到“请君入瓮”“瓮中捉鳖”“瓮牗绳枢”等这些成语的时候,孩子们再也看不到实物了,只能从插图上想象它的模样。我在想,堂哥那些包括被儿子砸了一个口子的瓮,还能保存到几时呢?

(摘编自2018年03月24日《人民日报》)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离别故乡八九年,从没有回到生他养他的村庄,岁数大了,趁清明回老家拜祭,才有了一次故乡行,见到自己的堂哥。 B、文章的第三段写堂哥晒太阳、听京戏、品茶,没有写迎接寒暄的场面,其中暗含着亲情的疏远,二人在情感上产生隔膜。 C、文章的标题“农家院里的瓮”是全文的线索,文章围绕“瓮”展开,作者借助“瓮”在农家地位的变化表达了复杂的情感。 D、文章通过过去和现在“瓮”的功用的对比,突出了“瓮”的过时,表达了“落后的东西必然要被先进的设备代替”的主旨。
(2)、简要分析文章第二段在文中的作用。
(3)、文章的写作对象是“瓮”,“瓮”在文中的意蕴非常丰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生如水稻

陈甲元

    和一季水稻的收割一样,父亲走了再不回来。父亲躺在他亲手打造的木门上,木门上垫着稻草,柔软、温暖。这是老家的习俗,像喜欢睡暖和芳香的稻草床一样。这令我慰藉,也令我不止一次开始审视水稻,这样一种伴随我们终生的植物,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农村的伢子,有几个没亲手侍弄过水稻呢?懵懵懂懂,清明下种,三起三落,浸种催芽。本县种子公司制种的威优46是父亲最信任的品种。用父亲的话说,稳产,饭好吃;老朋友稳当,靠得住。春夜魅人,经常要更换的25瓦的葫芦形白炽灯泡被一根花线连着,吊在青黑瓦屋厨房的横梁上,灯泡泛着黄光,照亮厨房门前泥浆色的大木桶。父亲晾晒两天的稻种拆了包,用强氯精消了毒,加温水泡着,长着厚茧的老手不时捞起轻浮的秕谷,手掌摊开着对看热闹的我们说,看,这就是秕谷,没用的家伙!

    我一直怀疑父亲和水稻处久了,身上也秉承了稻子身上的一些东西。比如每年的稼穑,春种秋收,晴耕雨读,他都安排得像稻粒一样饱满;穗期,他扛一把锄头,为稻子的抽穗扬花保驾护航,我远望着墨绿的稻浪托举着他头顶的草帽,能想起课堂上老师吹来的唐宋的微风;冬天,天气寒冷,间或会有小雪,打湿院落的矮墙和柴火,通红的炭火旁,父亲使劲搓着稻草绳,身后的墙壁挂着他前些年亲手搓成的草鞋、草绳、草帽。只是稻草的手工成品经过岁月的淘洗,已有了沉郁欲言的褐色……父亲躺在稻草上多年后,我不经意间想起,对父亲,对父亲亲手摩挲了一辈子的植株,就怀有难以名状的心绪。

    于是,我习惯了回去。想父亲,想从前的时候,我就一次次往回走。回老家看山岭,看老屋,看稻田,看稻子。

    老家本身是稻区。不是山岭房屋环绕着青黄相间的稻田,就是或青绿或金黄的稻田环抱着山岭房屋。很多时候,田畴无言,却又千言万语、欲说还休,一种亘古千年、内蕴深沉的姿态,是天底下最朴实和厚重的无华。站在旷野的田畴深处,我总能感觉自己的卑微和轻小。那么多的农人,祖先的祖先赤脚走在田埂上的远远近近的身影,没有隔膜般素朴和亲切。田垄里,依稀听见犁铧清脆的声响和牧童的短笛飞扬。

    而躬耕田垄一辈子的父亲,对稻田更有着非同一般的情感。他不但靠着田垄四季常新的稻子,养活了一家人;而且,仙风道骨的祖母说过,我家六姊妹,有两个的出生就和田垄和水稻紧密相连。

    一个是二哥。正是苍翠欲滴的插秧季节,正是插秧竣工那天的黄昏时刻,家门口的田垄里刚刚插下青绿秧苗,母亲兴致勃勃挺着大肚子在青黑瓦屋的灶房间忙碌,突然间下身一热,连忙呼唤炉膛前烧火的小脚祖母。添丁之喜,大好兆头。脚上还沾着新泥的父亲,紧张局促地抱着哇哇叫的二哥,只知道咧着大嘴对着帮忙插秧的亲友们傻笑。

    还有小妹。小妹来到这个世界时是中午时分,稻子收割的季节,田野到处金碧辉煌。人力打谷机在父亲脚下嗡嗡地响,也没请其他劳力,父亲和大哥两人轮流给稻谷脱粒。二姐一路小跑来到田埂对父亲说:妈妈让我告诉你,她生了,父亲手里捂着要脱粒的稻穗,大声说知道了,告诉你妈妈,我们打满这一担谷就回家吃中饭……前面有了五个崽女,父亲对又一个新生命的来临已然淡定,四十不惑,小妹来临的时候,父亲的思想是不是已渐趋成熟?他看生命是不是也像看他手中的稻子一样,一茬一茬,心里有了新的内容?

    应该是有了一茬一茬新内容的。父亲耕作了一辈子水稻,睡了一辈子稻草床,在稻草的拥绕下离去以后,我也开始从事一项和水稻相关的职业,更近距离地走近和了解水稻,也更深刻地了解父亲。天生万物,相辅相成,水稻和人类,从一万余年前我们的祖先在湖南道县的玉蟾岩发现和种植后,人类的文明已达到相当的高度。千百年来,人们不停地观察、改良、提炼,期望这喂养我们躯体和灵魂的作物在灌满海水的盐碱地也能赐予我们食粮。

    催芽,播种,育秧,除草,施肥,收割;萌芽,分蘖,抽穗,扬花,结实。一次生育,一段旅程。临了,稻桩化成基肥,哺育又一季新的生命。这样的轮回,和父亲这样的农人个体的生命又有多少差别?每年水稻成熟季,那如黄缎子一样铺陈在华夏四野、铺天盖地的水稻厚毯,又何尝不是为生命打底的最好成色?

    又一年冬天,又一年稻子收割后的空旷来临。记得当年稻草垛,转眼又是白头翁。我身在城市的高楼以当年在田野依偎草垛的姿势躺倒,想:原来和父亲一样,像水稻一样活着,到最后,都活成了大地不悔的精魂。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雪中六盘

张承志

    ①离开沙沟和西吉滩,在大雪纷扬中,我们穿过了一片片斑驳错落的村寨,来到了单家集。一罐茶只喝了一口,我们便又穿过杨茂、姚杜,急急地前进了。干燥的雪在脚下“喳喳”作响,问答间已经能辨出方言的差异。西吉一别,即是隆德。我们踏着硬硬的薄雪,背上行装迈开大步,搭上手扶拖拉机越过隆德。我们的心在六盘。

    ②人间的事就是这样,当一切都已远逝,当新的世界像江河浪涛一样卷持着自己浮沉而下的时候,人们有时会回忆起一个遥远的印象。随着成年,随着见识和缺憾的积累,人们会开始懂得这印象的可贵。因为它只这么闪烁一瞬,然后就消失,就熄灭,就永远失而不得了。它在消失和熄灭的时候,带走了你的一份青春和历史,当你知道已经真的失去了它的时候,你会感到额头上又添了一道皱纹,你的生命又衰老了一分。

    ③我感谢六盘山,因为在我顺着它腰肢的崎岖小道向上攀登时,它为我唤醒了一个已经沉睡了的印象。那是一个十八岁的我,背负着六十斤重的行囊,在岷山山地的一座高山上行走的印象。六盘山雪路泞滑,路边灌木枝条上凝成银白的雪柱,山岩状如冰雪雕塑,白雪为悲壮的贫瘠山体披上了外衣,山间弥漫着沉甸甸的浓雾。眼前的景象,还有那急促的喘息和背上的汗水、双腿的沉重,都强烈地向我的肉体和心灵唤起着那个印象。那一天,我和一个背着一篓煤炭的农民并肩走在大雪覆盖的岷山道上,那农民被压弯的背和煤灰染黑的脸上流淌的道道汗水,还有那双在黑污中朝我闪着善良憨实的目光的眼睛,曾经给年轻的我带来过撞击般的感触。从那以后近二十年过去了。像我这样的人也能说:近二十年过去了,荒凉的岷山道,雪封的远山近村,脚上的冻伤和背上的重负,连同那个脸膛黑污、眼睛和善的驮炭人,都被忙碌的生涯淘去了,淡忘了。我只是朦胧中觉得自己心里似乎还存留着什么,它常常使我在奔波中稍稍定神的一瞬感到惶惑。

    ④所以我感谢六盘山。哪怕是短暂的接触也好,哪怕我还远远不能洞知和理解;尽管我仍然只能再去投身于我的奔波世界,尽管我深知当我们在顶峰欢呼雀跃之后,朝下山道上迈出一步就有可能是对这座山峰的永诀——我仍然感谢六盘山。它在我成年的心里唤醒的那个印象已经再也不会沉睡了。当我望着在雪幕后雄伟的、缓缓升起的、那颜色灰蒙的静默大山,望着它身上鳞甲般的丛丛树木,望着它襟裾下茫茫无际的大地上不可思议的梯田村庄的地图时,我久久地想着这近二十年的时光里经历的一切。从岷山道上那背炭的农民开始,一直到沙沟乡面容坚忍的哲合忍耶回民,许许多多的熟识面影,仿佛在向我启示着什么。

    ⑤来到和尚铺,回首望六盘,顶峰和山口已经被山峦遮住了。想起昨天夜宿的杨河乡,只觉得天关难越。眼前路分三岔,固原城已经举步可接。我知道,此别六盘山就是告别西海固;前面虽路程尚远,但我这次严冬远行的计划已经结束了

    ⑥巍巍六盘山还在冬雪中无言地默立着,荒瘠的岭脉沿着路左一字排开。我没有多少惊喜或可数的收获,但我的心中是一片踏实的宁静。

    ⑦再见,我质朴、刚强的六盘山!

(选自《风土与山河》,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共体辉光

    三零一九年六月美国军事局……

    “报告司令!叙利亚全军覆没,全军出击赶赴非洲战场。”

    “检测当地核指数,低于B级立即回国!”强权主义战争总司普朗克上校。

    距离地球三十光年,砷基舰队开始扫荡银河系行动,覆盖区五十光年圆面。指令长发出口令:检测十光年至四十光年内文明指数,若无5B级即刻摧毁此区域。

    三零二零年六月中国航天局……

    报指令长:“距地球二十五光年,不明物体以超光速逼近银河系中心,周围含大量铀235射线。”

    联合国总局致电全国航天局:“这是决定人类生死存亡的时刻,有意合作的国家请回复,共抵外来文明!”

    中国:愿建共体组织共抵危机!英国:我们将共同战斗永不言败!西班牙:……葡萄牙:……(此时此刻非洲大陆战火纷飞,哀鸿遍野。)

    美国经检验无强度核辐射后大力侵夺非洲,北非沦陷,美国NASA航天局致白宫电:听从国会对共体组织建立的旨意。

    美总统回电:“美国完全有实力抵御外来文明,继续霸权战争!”

    距离地球二十三光年,砷基舰队同钋基联队共至太阳系,指令长得到回应:“太阳外轨道三行星无5B级以上文明,请指示。”

    指令长:“发射砷钋振荡电磁炮,轰击三行星。展开砷钋黑洞吸收碎片!”轰!哐!引力波回荡在宇宙经久不散!

    (联合国科技中心)报秘书长:“共体辉光频率较小,无法提供地球星际跃迁的能量。”

    (NASA航天局)“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脱离轨道,不见踪迹,请指示!”美国国会一片默然,一片死寂!

    距离地球十九光年,砷基,钋基,铯基联队会合。“报告,太阳其余行星均为4B文明,请指示!”与此同时,美国致电联合国:“愿原力与你我同在,美国加入共体组织!”

    “听我指令,发射三基振荡!”

    “报告!频率达到跃迁频率,准备借助共体辉光实现星球跃迁!”

    顷刻,太阳系化为乌有,地球借助虫洞飘向另一星系——金海系——5A级文明……

(选自中国科幻作家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个题。

在河之洲

陈忠实

    ①车过渭河,田堰层叠的渭北高原,被青葱葱的麦子覆盖着,如此博大深沉,又如此舒展柔曼,让人顿然生发对黄土高原深蕴不露的神奇伟力的感动。

    ②我的心绪早已舒展欢愉起来,却不完全因为满川满原的绿色的浸染和撩拨,更有潜藏心底的一个极富诱惑的期盼,即将踏访2000多年前那位“窈窕淑女”曾经生活和恋爱的“在河之洲”了。

    ③我是少年时期初读那首被称做中国第一首爱情诗歌的。一诵便成记,终生难忘。在河之洲,在哪条河边的哪一块芳草地上,曾经出现过一位窈窕淑女,而且演绎出千古诵唱不衰的美丽的爱情诗篇?神秘而又圣洁的“在河之洲”,就在我的心底潜存下来。后来听说这首爱情绝唱就产生在渭北高原,却不敢全信。直到朋友确凿而又具体地告诉我,洽水在合阳县投入黄河,这一片黄河道里的滩地古称洽川,就是千百年来让初恋男女梦幻情迷的在河之洲。我现在就奔着那方神秘而又圣洁的芳草地来了。

    ④远远便瞅见了黄河。它冲出禹门,又冲出晋陕大峡谷,到这里才放松了,温柔了,也需要抒情低吟了,抖落下沉重的泥沙,孕育出渭北高原这方秀美的河洲。这里坦坦荡荡铺展开的绿莹莹的芦苇,在人初见的一瞬便感到巨大的摇撼和震颤。那潜存心底的“在河之洲”,完全不及现实的洽川之壮美。

    ⑤芦苇正长到和我一般高,齐刷刷,绿莹莹,宽宽的叶子上绣积着一层茸茸白毛,纯净到纤尘不染,我漫步在芦苇荡里青草铺垫的小道上,似可感到正值青春期的芦苇的呼吸,我自然想到那位身姿窈窕的淑女,也许在麦田里锄草,在桑树上采摘桑叶,在芦苇丛里聆听鸟鸣。高原的地脉和洽川芦荡的气颤,孕育出窈窕壮健的身姿和洒脱清爽的质地,才会让那个万众景仰的周文王一见钟情,倾心求爱。就在这莽莽苍苍郁郁葱葱的芦苇荡里,留下《诗经》开篇的爱情诗篇,萦绕在这个民族每一个子孙的情感之湖里,滋润了2000余年,依然在诵着吟着品着咂着,成了一种永恒。

    ⑥雨下起来了。芦苇荡里白茫茫一片铺天盖地的雨雾,腾起排山倒海般雨打苇叶的啸声,一波一波撞击人的胸膛。走到芦苇荡里一处开阔地时,看到一幅奇景,好大的一个水塘里,竟然有几十个人在戏水。这个时月里的渭北高原,又下着大雨,气温不过十度,那些人只穿泳衣在水塘里戏闹着,似乎不可思议。这是一个温泉,大约从文王向民间淑女求爱之前就涌流到今天了。温泉蒸腾着白色的水汽,像一只沸滚的大锅,一团一团温热湿润的水汽向四周的芦苇丛里弥漫,幻如仙境。洽川人得了这一塘好水,冬夏都可以尽情洗浴了。温泉自地下冒涌出来,冲起沙粒,对浴者的皮肤冲击搓磨,比现代浴室超豪华设施美妙得远了。在洽川,这样的泉有多处,细如蚁穴,大如车轮。《水经注》等多种典籍都有生动具体的描绘。现在成了各地旅客观赏或享受沙浪浴的好去处了。

    ⑦这肯定是我见过的最绝妙的温泉了,也肯定是我观赏到的最壮观最气魄的芦苇荡了,造化给缺雨干旱的渭北高原赐予这样迷人的一方绿地一塘好水,弥足珍贵。我在孙犁的小说散文里领略过荷花淀和芦苇荡的诗意美,前不久从媒体上看到有干涸的危机,不免扼腕;从京剧《沙家浜》里知道江南有可藏匿新四军的芦苇荡,不知还有芦苇否?芦苇丛生的湿地沙滩,被誉为地球的肺。无需特意强调,谁都知道其对于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功能。

    ⑧在黄河滩的洽川,芦苇在蓬勃着,温泉在涌着冒着,现代淑女和现代君子,在这一方芳草地上,演绎着风流。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荣军鞋铺

石钟山

老兵姓吴,一只脚是跛的。吴老兵参加过抗美援朝,那只跛脚就是在朝鲜战场上留下的纪念。

那一年,军营正门口,马路对面,多了一个修鞋铺,起名“荣军鞋铺”,吴老兵便成了这家鞋铺的主人。店内店外就他一个人,戴着一副花镜,低着头,有一缕花白的头发从额头滑下来,认真又执着地修理堆在眼前的鞋。

鞋大都是对面军营里的军官送来的,那些年部队上只有军官才发皮鞋,4年一双,军官们对鞋都很仔细。有时鞋刚发下来,为了防止鞋底磨损,都来他这里钉掌儿。钉了掌儿的皮鞋,穿在脚上,走起路来不仅有声有色,后背也挺得格外直。

荣军鞋铺的窗子上立了块纸壳,纸壳上标明了钉鞋掌的价格,后掌儿两角,前掌儿七角。春夏秋冬,吴老兵把鞋摊摆在门外,身上系了条黑色围裙,低着头、弓着身子,一丝不苟地钉鞋掌。

午休或傍晚,是荣军鞋铺最热闹的时候,三三两两的军人从军营大门里走出来,轻车熟路地来到吴老兵的鞋铺,把鞋放下,亲切地叫一声:“吴师傅,鞋放这了。”这时,吴老兵会半仰起头,交代一句:“把名字写好。”

凡是来过荣军鞋铺的人都知道,吴师傅有个习惯,总会让来人用纸条把钉鞋人的名字写上,放在鞋窠里,这样不会拿乱。

从大院出来的军官们,有时放下鞋并不急着走,而是立在鞋摊前和吴老兵聊一会儿。久了,便知道修鞋的吴师傅是名老兵,而且参过战。聊到兴致处,吴老兵会说几句当年去朝鲜参战的事,他话不多,三言两语后总是适时打住。军官们把吴老兵的故事连缀起来,慢慢地把吴老兵的经历铺展开来——吴老兵叫吴先发,是第二批入朝作战的,参加过第三次和第四次战役,脚就是在第四次战役中受的伤。回国后,他在锅炉厂上班,退休了,就搞起这个鞋摊。

青年军官们连缀起吴老兵的经历后都啧着嘴,眼神里多了崇敬。再称呼吴师傅时,有的叫班长,有的叫老兵,也有人仍称吴师傅。

吴老兵总是在每晚军营响起音乐时收摊。不用问,此时是九点四十,他知道,再过二十分钟,军营的熄灯号就该吹响了。他把摆在门口的工具,还没来得及修的鞋拿到鞋铺里,用一把铁锁把门锁了,推起立在一旁的自行车,跛着脚上车,影子便遁到了暗夜里。有一天吴老兵来到鞋铺门前,像往常一样开门、搬出工具,却猛然发现了异样,抬眼向对面的军营望去,军营安静得出奇。一夜之间,军营里的军人开拔了。那阵子,电视、收音机里天天播放的都是南部战事(对越反击战)。

吴老兵有个收音机,就放在摊位前,他不仅把音量调到最大,还要竖起耳朵来倾听。手里的活儿已经干完了,他并不收摊,仍旧坐在那儿,跟前只有收音机陪伴着他。日子忽悠一下,三个月过去了。他在一天早晨来到鞋摊前,军营突然又热闹起来,又听到了熟悉的军号,还有士兵列队走过的声音。

吴老兵的脸色又活泛起来。这时,军营里有两个军官直奔他的鞋摊而来,报上姓名,他很快在那一排修好的鞋里找到属于他们的鞋,庄重地递过去。

接下来的日子,又有一些军官陆续来取自己的鞋。

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他却发现还有十双鞋没人认领。他从鞋窠里把纸条掏出来,姓名清晰,他找了一块比较大的纸壳,依次把这些人的名字写上,立在摊位显眼的地方,希望鞋的主人早点来把它们取走。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那十双鞋仍没人来认领。一天,团长来了,站在纸壳前依次把那些名字看了,叹了口气,说:“吴师傅,他们都成了烈士。”说完弯下身子把纸壳反转过来。团长他认识,当营长时就到他这儿来钉鞋。他死死盯着团长的脸,虽然已有预感,但还是觉得有些突然。团长又看了眼玻璃窗后那十双摆放整齐的鞋,说:“鞋就放这儿吧,权当留个念想。”

团长走了,他的目光久久收不回来。

从此,每天打开鞋铺门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擦拭那十双鞋,然后把它们又庄重地摆到原处,像展览橱窗。更多时候,他的眼睛先是盯着那没人认领的鞋,随后,眼神定在某一处。

偶然的一天,有两个军官在鞋摊前说起要去南方某省新建的烈士陵园参加纪念仪式……后来军官走了,他的心也不在了,眼神飘飘地定在天边的某一个地方。

后来,儿子成了他的徒弟。鞋摊前一老一少,叮叮当当的钉鞋声,像二重奏。儿子三十几岁,胡茬儿硬硬地扎在脸上的样子,很硬朗,但修鞋的动作却很温柔,这是父亲要求的。

又过了些时日,鞋摊前突然少了父亲。

南方某省的烈士陵园来了一个老人,背着包袱,不时停下来,从鞋窠里拿出纸条在碑上查对着名字,终于对上一个,他把鞋摆放在烈士墓前,冲着那墓说:李大生排长,鞋给你送来了。穿上鞋,脚不冷。

十双鞋,他找了三处墓地,终于都找到了它们的主人,一双双摆好,敬礼。两个月后,他又回到鞋摊前,儿子修鞋的手艺已经很熟练了,他能腾出空来发呆了。他经常抬起眼,望着远处的天际,一望就是半晌,嘴里一遍遍唠叨着:把鞋穿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简·爱(节选)

【英】夏洛蒂·勃朗特

①她们走了,关了门,随手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空余的卧房,难得有人在里面过夜。其实也许可以说,从来没有。除非盖茨黑德府上偶尔拥进一大群客人时,才有必要动用全部房间。但府里的卧室,数它最宽敞、最堂皇了。一张红木床赫然立于房间正中,粗大的床柱上,罩着深红色锦缎帐幔,活像一个帐篷。两扇终日窗帘紧闭的大窗,半掩在清一色织物制成的流苏之中。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上铺着深红色的台布,墙呈柔和的黄褐色,略带粉红。大橱、梳妆台和椅子都是乌黑发亮的红木做的。床上高高地叠着褥垫和枕头,上面铺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深色调陈设的映衬下,白得眩目。几乎同样显眼的是床头边一把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一样的白色,前面还放着一只脚凳,在我看来,它像一个苍白的宝座。

③房子里难得生火,所以很冷;因为远离保育室和厨房,所以很静;又因为谁都知道很少有人进去,所以显得庄严肃穆。只有女佣每逢星期六上这里来,把一周内静悄悄落在镜子上和家具上的灰尘抹去。还有里德太太本人,隔好久才来一次,查看大橱里某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这里存放着各类羊皮文件,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肖像。这间红房子的秘密,给红房子带来了一种神秘感,一种魔力,因而它虽然富丽堂皇,却显得分外凄清。

④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之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

⑤贝茜和刻薄的艾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一条软垫矮凳,摆在靠近大理石壁炉的地方。我面前是高耸的床,我右面是黑漆漆的大橱,橱上柔和、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变幻。我左面是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映照出床和房间的空旷和肃穆。我吃不准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于走动时,便起来看个究竟。哎呀,不错,比牢房锁得还紧呐。

⑥返回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跟前。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禁不住探究起镜中的世界来。在虚幻的映像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冷落、更阴沉。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瞅着我,白白的脸上和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在一切都凝滞时,唯有那双明亮恐惧的眼睛在闪动,看上去真像是一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人的小精灵,恰如贝茜在夜晚的故事中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冒出来,现身于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为什么我总是受苦,总是遭人白眼,总是让人告状,永远受到责备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欢心,却依然无济于事呢?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使性子,心肠又毒,而且强词夺理目空一切,偏偏得到所有人的纵容。她的美貌,她红润的面颊,金色的卷发,使得她人见人爱,一俊便可遮百丑。至于约翰,没有人同他顶撞,更不用说教训他了,虽然他什么坏事都干:捻断鸽子的头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采摘温室中的葡萄,掐断暖房上等花木的嫩芽。有时还叫他母亲“老姑娘”,又因为她皮肤黝黑像他自己而破口大骂。他蛮横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毁她的丝绸服装,而他却依然是“她的宝贝蛋”。而我不敢有丝毫闪失,干什么都全力以赴,人家还是骂我淘气鬼,讨厌坯,骂我阴丝丝,贼溜溜,从早上骂到下午,从下午骂到晚上。

⑧我因为挨了打、跌了跤,头依然疼痛,依然流着血。约翰肆无忌惮地打我,却不受责备,而我不过为了免遭进一步无理殴打,反抗了一下,便成了众矢之的。

⑨“不公呵,不公!”我的理智呼喊着。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理智变得早熟,化作了一种短暂的力量。决心也同样鼓动起来,激发我去采取某种奇怪的手段,来摆脱难以忍受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不能奏效,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

⑩我忽然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我不怀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里德先生要是在世,一定会待我很好。此刻,我坐着,一面打量着白白的床和影影绰绰的墙,不时还用经不住诱惑的目光,瞟一眼泛着微光的镜子,不由得忆起了关于死人的种种传闻。据说由于人们违背了他们临终的嘱托,他们在坟墓里非常不安,于是便重访人间,严惩发假誓的人,并为受压者报仇。我思忖,里德先生的幽灵为外甥女的冤屈所动,会走出居所,不管那是教堂的墓穴,还是死者无人知晓的世界,来到这间房子。站在我面前。我抹去眼泪,忍住哭泣,担心嚎啕大哭会惊动什么不可知的声音来抚慰我,或者在昏暗中召来某些带光环的面孔,露出奇异怜悯的神色,俯身对着我。这念头听起来很令人欣慰,不过要是真的做起来,想必会非常可怕。我使劲不去想它,抬起头来,大着胆子环顾了一下暗洞洞的房间。就在这时,墙上闪过一道亮光。我问自己,会不会是一缕月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了进来?不,月光是静止的,而这透光却是流动的。停晴一看,这光线滑到了天花板上,在我头顶上抖动起来。现在我会很自然地联想到,那很可能是有人提着灯笼穿过草地时射进来的光。但那会儿,我脑子里尽往恐怖处去想,我的神经也由于激动而非常紧张,我认为那道飞快掠过的光,是某个幽灵从另一个世界到来的先兆。我的心怦怦乱跳,头脑又热又胀,耳朵里呼呼作响,以为那是翅膀拍击声,好像什么东西已经逼近我了。我感到压抑,感到窒息,我的忍耐力崩溃了,禁不住发疯似地大叫了一声,冲向大门,拼命摇着门锁。外面们廊上响起了飞跑而来的脚步声,钥匙转动了,贝茜和艾博特走进房间。

⑪贝茜和艾博特退了出去。里德太太对我疯也似的痛苦嚎叫很不耐烦,无意再往下谈了,蓦地把我往后一推,锁上了门。我听见她堂而皇之地走了。她走后不久,我猜想我便一阵痉挛,昏了过去,结束了这场吵闹。

【注】本文节选自《简·爱》第二章:在简·爱破天荒第一次反抗后,仆人们把简·爱关进了红房子。

(有删节)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