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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贵州省部分重点中学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3月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近二十年来,中国网络文学蓬勃发展,出现了作品丰富、写手众多的繁盛局面。但是,网络文学在发展的同时,也客观存在着粗制滥造、缺之担当等一些问题。网络写作,需要从传统文学写作中汲取营养。

    首先,要提升担当精神。古人写文章,通常追求价值功能,而不只是为了娱乐消遣。今天的网络空间,似乎为作者提供了一个狂欢场所。网络写作的最初目的是自由宣泄情感,作者更看重写作过程中的惬意与畅神。换言之,网络文学卸下了功利主义的重担,回归到自由抒情、悦心快意的游戏写作本质。文学的价值功能,变为自娱和娱人。网络文学应主动担当。写作时,从现实生活中发现题材,反映老百姓的生活境遇和真实心声。通过深入挖掘精神内涵,网络文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在作品中,强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重要责任。

    其次,要强化经典意识。传统文学写作,习惯精雕细琢。曹雪芹对《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精神,值得钦佩。司马迁所言的“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就是对作品经典性、永恒性的追求。网络写作追求快速生产,一般不会仔细推敲,而是匆匆写完就贴出。有鉴于此,网络写作需要借鉴传统写作中的经典意识,重建作者的权威性和个体风格,尽量让自己慢下来、静下来,在每个环节都精益求精。

    另外,要尊崇独创性原则。鲁迅说:“依傍和模仿,决不能产生真艺术”。在传统观念中,文学写作是一种灌注个性精神的创造性劳动,贵在独创性,排斥重复性。而网上资料的丰富性、搜索的便捷性和网络传播的开放性快速性,导致网络写作表现出互文性特征。网络写手,容易受到流行模式的影响,套用现成模式。网络作家,应当树立追求独创性的理想,开掘自身的独特体验,重视精神世界在文学中的表达。通过独创性写作,从同质化类型化的网络文学流行趋势和套路中突围出来。

    最后,要涵养诗性精神。传统文学的艺术形象是间接的,隐藏在语言符号中,必须通过读者的联想、想象,才能在头脑里出现。语言艺术的诗性魅力,正是通过对间接的、想象的语言形象的经验还原、想象填充和韵味品,而得以实现的。网络文学写作则因多媒体表达的直观性和便捷性,不再追求“寄意于言外”的韵味,以及空灵曲远的诗意境界。网络写作,不应一味沉浸于文本的快感、故事的惊险刺激和语言的直白浅陋,而要主动向传统写作取经,合理运用多媒体技术和文字,塑造生动的形象、高远的意境,追求意义丰富、含蓄蕴藉、语言雅致的诗意表达效果。

(摘编自罗立桂《网络文学,应向传统文学借鉴什么》)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为了让作者自由宣泄情感,舒畅心情,网络文学将文学的价值功能变为自娱和娱人。 B、网络写作追求快速生产,一般不仔细推敲,很少尊崇独创性原则,难有经典作品问世。 C、网络文学有同质化类型化的流行趋势,网络写手容易受到影响,套用现成模式。 D、多媒体表达的特性让网络文学缺少了“寄意于言外”的韵味,及空灵幽远的诗意境界。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采用了对比论证手法,在比较中强调网络文学向传统文学汲取营养的重要性。 B、文章第三段两处运用引用论证手法,论证传统文学的写作追求作品经典性、永恒性。 C、文章以当今网络文学存在的弊端为前提,论述网络文学应向传统文学借鉴的观点。 D、文章以总分结构组织全文,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用“首先”等提示语,层次分明。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网络写作要主动地向传统写作取经,并合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重建作者个体风格。 B、网络文学虽然存在缺乏担当等问题,但无功利主义,不追求价值功能,这值得提倡。 C、网络写作没有独创性、存在互文性特征,是网上资料丰富搜索便捷等因素导致的。 D、网络文学要涵养诗性精神,就要用含蓄深刻的语言表达,将形象隐藏在语言符号中。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文化人格的层次攀升

    我们所处的文化时代是一个呈现为层次多样、层次认同和层次攀升的时代。认识文化构成的“多层次”有助于增强文化建设的自觉性,不仅有助于维护“多样性”的自觉,而且有助于引领“攀升性”的自觉。

    文化素质是对于一个人有无“文化”进行评价的基础层次,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基础。我国先哲关于“仁者人也”的精要表述,就包含着人的文化素质与社会文明程度相互建构的社会理想。

    我们常能听到说某人“有水平,有文化”。“文化水平”作为对人的一种评价,是关乎“文化高低”的问题。文化水平关乎的是人的文化能力,包括人的认知能力和创造能力。如果说,文化素质关乎的是个体自身的文化形象,那么文化水平则更多地体现在个体面向社会的文化建设中。但实质上,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是以每一个体文化素质的不断攀升为前提的,而一个人文化水平的标高,又必须体现为他对社会文化建设的认知乃至创造能力上。努力成为高水平的“文化人”应成为一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其间人的认知和创造能力都会归结为“文化水平”。如同文化素质的不断完善会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不断攀升的文化水平作为过程也是永无止境的。并且,主体完善文化素质的自我建构与其在改造客体之时的文化水平提升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并且也是一个共进的过程。

    把“有涵养”视为一种文化人格评价,是较之“有水平”更高一层次的文化评价。与文化素质的评价相比,文化涵养似乎提升到对人的品位与格调的关注。在这个层次上来透视文化人格,你会发现“附庸风雅”者颇为多见。风雅者,风度雅量之谓也。文化涵养是一种内涵的养成而不是外表的矫饰,它不仅需要知识的学习、能力的培养,往往更需要情操的陶冶,它是一种文化人格,更是一种道德人格。也有人视“无故加之而不怒,骤然临之而不惊”是具有高度“文化涵养”的特征。文化涵养其实也是文化人的一种陶塑和一种充实,善陶塑、能充实才能攀升到“文化境界”的层次。

    古人论诗曰“有境界自成高格”,文化境界当然也是对高层次文化人格的评价。对于大多数文化人而言,其实也是缘自人的文化良知的一种追求。如果说文化素质关乎“有无”的问题,文化水平关乎“高低”的问题,文化涵养关乎“厚薄”的问题,那么文化境界关乎的是“阔狭”的问题。说某人“有境界”是对其文化人格做最高级的评价。要达到理想的文化境界,有两个重要的取向:其一,面对民族智慧数千年的文化积累,要力求站在文化巨人的肩上去攀升。在文化“泛漫化”的热浪中,我们能否搭在巨人肩上甚至搂在巨人腰上都不是没有疑问的,我们对于文化境界的攀升确实有“路漫漫”的感觉。其二,面对人民大众与时俱进的社会实践,要力求投身这一大潮中去“弄潮”。不去顺应潮流、驾驭潮头,如何能预见到“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的文化境界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句话看似老生常谈,但它蕴含着文学的真谛。影视剧以直观形象的艺术手段见长,它可以诉诸人们的视听感官,在短时间内形成很大的观众群,文学则把语言作为自己唯一的工具,同时在更高的层面上,语言的新颖独特,准确传神,以个人的或者集体的文学创作,丰富一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精神表达的能力。因而,文学大师,一定也是语言大师。作家的词汇量,就像建筑师的材料库,能够娴熟地选择和运用的词汇越多,越能够变化多姿和准确到位地表述出作家想要传达和抒发的精神世界,也反映出作家对纷纭万状的人性和生活的观察体验的能力。

    自古以来,优秀作家对语言的丰富性和表现力都追求不倦。诗歌从四言诗、五言诗到七言诗,从风谣古体到律绝词曲,都是在探索语言的表现力和艺术性中完成的。明清以降,小说和戏曲以白话为正体,更是在语言的口语化中寻求内在的精神解放。曹雪芹的《红楼梦》,从诗词歌赋曲诔的经典文体,到灯谜楹联乡谣民谚和打油诗,从庄子、老子的名句隽语到《西厢记》《牡丹亭》的精彩唱词,从通俗易懂的《好了歌》,到刘姥姥的“饭前曲”,不胜枚举,堪称是文学语言和文体的“大观园”。

    文学文本不同于影视作品的线性时间和一次性完成,它可以打乱时空顺序,突破直观性的生活场景的局限,而在多个层面上展开,为揭示复杂的现实和人性提供足够的空间,读者也可以打乱文本顺序而反复地玩味作品。文学的强项在于,除了听觉和视觉等有形的感官,它可以诉诸嗅觉、味觉,更可以直指人的心灵,它的大量的“潜台词”,远非影视文本所可比。它对于人的精神世界的高度关注与揭示,远远超越了其他的艺术门类。

    同时,语言可以表达某些抽象的意念,不受画面和声音的制约。雨果在《悲惨世界》的开篇中所写,比大海更广阔的是蓝天,比蓝天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这种广阔性,超出了具象的边界,而容纳了大量的玄思妙想和激情涌荡,只有用文学的语言才可以捕捉和勾勒它。米兰·昆德拉也曾经说过,当今,在影视和传媒大行其道的时代,小说应该更加自觉地强化其主体意识,让小说所能够发挥其独到的长处,探索人的生存的可能性,在哲学的玄思与人性的探索上花力气开掘深度。我们当下也可以看到,许多后进作家对于人物的精神层面的专注,无论是徐则臣的《耶路撒冷》,还是乔叶的《认罪书》,都让我们体会到“心灵拷问”的冷峻严酷,看到文学对人性探索与精神救赎的新收获,也对这些“70后”作家寄予了很高的希望。

    如果说,情节和故事是小说与影视文本所共有的,那么,心灵的探寻,则是文学得天独厚的禀赋,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缘由。明乎此,坚守文学的底线,追求精神的超越,才是文学发展的正途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春秋时期,会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不仅类型多样,而且次数空前频繁。前人在概括春秋形势特点时常说:“世道交丧,盟诅滋彰”“侵伐盟会,无时无之”,诚为不刊之论。可以说,春秋是会盟的兴盛时期。

    春秋会盟是中国奴隶社会衰落时期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产物,它反映了当时奴隶制遭破坏、大国争霸、礼乐废坏的社会现实。所以,要全面、深入地研究春秋史,就必须对春秋会盟进行探讨。春秋会盟作为统治阶级解决当时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和纠纷的重要手段,对当时社会历史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政治、经济、军事、列国交往、列国文化交流等方面都有着重大影响。

会盟是实行霸主政治的手段。西周时,天子有无限权威,“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子册封一些方伯,代表自己坐镇一方,进行统治。春秋时期,王权衰落,“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出现了霸主政治。霸主政治象方伯政治一样,也是奴隶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形式。

    春秋时,“周德虽衰,天命未改”的社会心理驱使着人们仍然尊崇周室。霸主迎合人们这种心理,往往打着“尊王”的旗帜,提出“奖王室”的口号。当王室发生内乱或遭侵凌时,就举行会盟,帮助王室平定混乱。如王室的王子克、王子颓、王子带、王子朝等发动的叛乱,便都是霸主或大国诸侯帮助平定的。鲁昭公三十二年的狄泉之盟,任务是“城成周”,从而屏卫周王室。霸主还帮助王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如鲁昭公二十五年的黄父之会,晋赵简子就“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

    救助王室的会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王室衰微的过程,但并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这类会盟的主持者多为霸主,而霸主尊王常常是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从而争取更多的与国、壮大自己的实力,这就使霸主代替周王号令诸侯成为历史的必然。

    霸主不仅用会盟救助王室,还用会盟在列国中推行霸政。《国语·晋语七》:“(悼公)四年,诸侯会于鸡丘,于是乎布命……”韦昭认为:“命谓朝聘之数,同好恶、救灾患之属。”可见,会盟是霸主推行霸政的方式之一。

    春秋时,不论是上层统治者还是下层平民百姓,普遍存有反战愿望和重视会盟的心理。而且,在会盟中,霸主取得的利益往往比用武力取得的还要多,所以,会盟便成为霸主常用的推行霸政的手段之一。齐桓公自北杏之会始,共举行十多次会盟,史载“衣裳之会十有一,兵车之会四”即是其例。

    春秋时,立贤、立爱之事时有发生。郑武姜欲立叔段,宋宣公舍子与夷而立弟穆公,穆公舍其子公子冯而立兄子殇公,鲁庄公问后于叔牙等,都反映出嫡长子继承制面临着挑战。而君统继承上的争斗又往往是与国君妻妾关系上的混乱分不开的。晋献公宠骊姬,周王以狄女为后都引起了君统继承上的纠纷。当时人认为“并后、匹嫡”是“乱之本”。因此,在会盟的约文中反复强调“无易树子(树子即嫡子),无以妾为妻”,力图对嫡长子继承制的破坏加以制止,从而避免发生诸子与嫡长子争夺君位的情况,使君位得以顺利地传递。

    春秋初期,各国大族兴起。列国大世族,如鲁国的展氏、臧孙氏、郈氏等出自孝公,三桓出自桓公,东门氏出自庄公。齐国的管氏、鲍氏、崔氏、庆氏等,也强大于春秋前、中期。郑国的七穆出自穆公。宋国的戴、庄、桓等大族,晋国的六卿,卫国的孙、宁等强族都形成于春秋前期。大族的兴起对公室构成威胁,所以,公室对大族展开了激烈的、血腥的斗争,晋献公对诸公子的屠杀就是典型的例子。但是,人们也看到了公室与大族关系的另一面。由于这些大族多为公族,公室的存在又需要公族的拱卫。公室好比树的主干,公族是枝叶,尽去枝叶,主干也必然要死亡。因此,葵丘之盟约文中特地规定“无专杀大夫”,旨在纠正过激行为,让大族屏藩公室。但是,它并没有彻底平息公室与卿大夫的斗争,却导致了后来事情向另一极端发展,纵容、姑息大族,养痈遗患,使“礼乐征伐自大夫出”成为不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趋势。

(节选自张全民《试论春秋会盟的历史作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如果将西方文化特别是西方近现代价值观与中华价值观进行一番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中华价值观特别强调义务先于权利。换言之,西方近现代价值观非常强调个人权利的优先性,而中华价值观特别是儒家价值观则更强调义务的优先性。

    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梁漱溟认为,中国文化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强调义务为先。互相承担义务是中国伦理的根本特色。他认为近代以来西方个人主义盛行,形成了一种个人本位的社会,其弊甚多,而中国则是以伦理为本位的社会,他说:“人生必有与其相关系之人。此即天伦;人生将始终处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此即伦理。亲切相关之情,发乎天伦骨肉;乃至一切相关之人莫不自然有其情,情谊所在,义务生焉。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夫妇朋友至一切相头之人莫不自然互有应尽之义,伦理关系即表示一种义务,一个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而以对方为重,近世之西洋人反是,处处形见其本位主义,一切从权利观念出发。”

    梁漱溟认为,中国人的伦理特别强调义务感。这种义务感是开放的,从家庭可以放大到宗族、社区,再到郡县、国家、天下、宇宙。以义务为基本取向的德行不强调张扬个人权利,而主张努力承担对他人的义务、履行自己肩负的责任。这种义务取向特别表现为如何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在他看来,西方是个人本位,强调以自己为主;中国则是义务为主,强调尊重对方,“从个人本位出发则权利的观念多,从尊重对方的意思出发则义务的观念多。”

    在现代社会,个人生存发展权利为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当然也为社会价值观念所承认。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权利是最重要的价值,或社会价值观仅仅为个人权利提供支持。在价值和伦理问题上,权利话语和权利思维是有局限性的,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价值观甚至是当今众多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权利话语往往联系着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权利优先态度,其基本立场是把个人权利放在第一位,认为个人权利优先于集体目标和社会共善。在这样的立场上,个人的义务、责任、美德都很难建立起来。个人权利优先的主张过分强调保障个人的自由,而忽视促进个个人对社会公益的重视,不能正视社会公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因而对于现代社会健康运行来说弊大于利。

(摘编自陈来《充分认识中华独特价值观——从中西比较看》)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长期以来,中国流行的几乎所有法学理论教科书都把法律上的“义务”解释为国家通过法律强加给法律主体的负担和不利。这种对“义务”做出的价值定位是武断的,因为根据自然法学传统,法律上的义务并不能由国家随意规定,而是源自于自然法的义务,即源于道德义务。源自于道德义务的法律义务是远比“权利”重要得多的正价值概念。

    ②与“义务”一语准确对应的概念是“应当”。“应当”是一个表达精神现象的用语,是指社会群体对某种行为的看法——正确的且必须的。当社会群体用“应当”这一概念把某主体同某行为具体联系起来时,就意味着,该主体负有作(或不作)某行为的义务。义务就是主体作(或不作)某行为的应当性。

    ③“应当”并不是社会群体随意的看法,而是群体的每一个个体成员依据自身的良心体验形成的对外界行为的看法。一个人在外地听说自己的爷爷生病了,他的第一感受就是“我应当回去照顾爷爷!”这里的“应当”完全产生于主体自我良心的内省式要求。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会由自我良心自发地产生这种原始的义务要求。但是,如果某A比较另类,在听说爷爷生病之后毫无反应、沉迷于各种娱乐活动,与其相处的群体其他成员就会告 他:“你应当回去照顾爷爷!”群体成员对A提出的“应当”,就是赋予A一项义务。社会群体成员们之所以对 A提出这种要求,是因为,该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从自我经历的爷爷生病时的良心感受出发认为:回去照顾爷爷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

    ④人类社会实践中,在国家这种组织出现之前很久,社会群体成员就通过对一个一个行为的评价形成规定道德义务的道德规则。由于社会群体成员绝大多数人的良心、理性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以至相似,                         , 即能形成基本共识。譬如,对于杀人行为、盗窃行为,人们一致认为“不应当做”;对于赡养老人、抚养孩子行为,人们一致认为“应当做”,等等。人们用语言将这些共同判断表述出来,就形成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口口相传的道德规则:不应当杀人,不应当盗窃,应当赡养老人,应当抚养孩子,等等。人类社会通过道德规则向社会每一个个体成员提出道德义务要求,使每个个体成员赋有道德义务。

    ⑤人类社会的道德规则包括4个不同层次的规则:禁止损他类规则;倡导利他类规则;劝导自善类规则;引导入圣类规则。其中以不应当杀人、不应当放火、不应当抢劫等规则为 主要内容的禁止损他类规则最为重要,它们通常被认为是道德底线规则。这类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道德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履行这类义务是维系人类最低限度文明、保持社会最低限度秩序的要求。换句话说,没有对这类义务的履行,人类就会处于丛林状态。所以说,义务是人类文明维系之根。

    ⑥道德规则自身并不具有保证规则赋予的义务得到履行的手段,以致一旦有人违反上述底线道德规则赋予的义务,道德规则自身并无有效应对手段。为了确保人们履行底线道德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义务,人们将道德底线规则加以强化、改造:在底线道德的每一具体义务性规则之后附加针对违反义务的制裁规则,并由一定的社会权威机构对这些制裁规定加以执行,这就使道德底线规则演变为法律规则。

    ⑦人类超越野蛮状态跨入文明门槛,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引导。人类在进入文明状态之前相当长时间内就形成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在国家组织形成之后相当长时间里,国家作为执行制裁的权威机构,其适用的仍然是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只是在国家适用习惯法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出现由国家组织将习惯法成文化的做法,以致最初的成文法主要源自于习惯法,其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

    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耕文明时代法律规则的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来自于底线道德义务规则,但是,由于农耕文明各国普遍实行全权君主制度,君主拥有立法权,这使君主代表的国家立法很容易在法律中混入大量的不合理、不适当的义务设定。从农耕文明国家立法到商工文明国家立法都存在大量的国家片面强加给民众的限制。我们把这种国家武力基础上的强制视为“伪义务”。我们不能把“伪义务”视为义务本体,不能因伪义务的存在而否定义务的真正价值。

阅读文本,完成各题。

    中国古典诗词中的意象繁多,“柳”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柳”作为一种文学意象出现,最早见于《诗经·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大量运用柳意象的,是六朝时期。自诗歌兴盛的唐代起,柳意象所负荷的含义更加丰富和深刻。

    柳的意象在古典诗词中往往通过“杨柳”一词来表现,如“曾栽杨柳江南岸,一别江南两度春”(白居易),“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欧阳修)。那么,“杨柳”与“柳”到底是什么关系?

    有人认为“杨柳”是杨树与柳树的合称。但从植物学分类中分析,杨树与柳树外形区别很大,杨树叶圆、树高、枝挺,绝无柳的“依依”“袅袅”之态。“杨柳”合称一说,实在不要。有人认为古诗词中的“杨柳”都是指柳树。理由是民间传说隋炀帝天性爱柳,下江都时将汴河两岸全栽上了柳,因炀帝姓杨,于是“御笔赐柳姓杨”。但此事发生于隋代,即使此传说确凿,“杨柳”一词早在先秦时期的《诗经》中即已出现,故此据不足为证。翻阅相关资料典籍,我们发现,在古代“杨”“柳”是同义的。因此,古代文学作品中,“杨”与“柳”经常换用。

    “柳”是中国古代诗歌中出现频率极高而且寓意丰富的意象。它经过长期的历史文化积淀而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初春时节,柳树的枝条上就已绽出了粒粒新芽。柳树早早地将春的讯息传递给人,也带来了春的喜悦。王维《田园乐(其六)》:“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朝烟。”用桃红、柳绿与烟雨描摹了一幅生机盎然的春景图。自汉代以降,“折柳”之风俗流行开来。因“柳”与“留”谐音,“丝”与“思”谐音,故古人借“柳”传达送别之人对高人的无限相思之情。古人喜欢种柳,无论是家中庭院,还是河畔池边,遍植柳树。故“柳”常作故乡的象征,寄寓着人们对故土的眷念和对家园的依恋。唐代许浑《咸阳城西楼晚眺》:“一上高城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开篇即写自己登楼晚眺,见到蒹葭、柳树这些生在水边的景物,勾起自己对故乡无限思念的客居之愁。

    柳絮的飘忽不定,与骚客飘零、孤独的处境相合,故“柳”“柳絮”又常被诗人们借以言“愁”。冯延巳《鹊踏枝》:“撩乱春愁如柳絮,依依梦里无寻处。”写为春愁所困的女子对所爱之人的追寻不断。此外,柳树姿态婆娑,与风情万种的美丽女子极为相似。所以,“柳”又是风流多情的妙龄女郎的象征。刘禹锡《忆江南》有“弱柳从风疑举袂”,生动再现了少女舞动时柔曼轻盈的身姿。陶渊明辞官归隐后,在住宅旁种了五棵柳树,自号为“五柳先生”,所以“柳”在古代诗人笔下有时也成了隐者的象征。唐代刘昚虚《阙题》:“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即写自己隐居山中的读书之乐。

(摘编自蒋育君《古典诗词中“柳”的意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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