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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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潮州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纯爷们

余显斌

    爷一手抱着爹一手提着刀,在空旷的原野上走过。身后,是死寂的虎山峪,是鹅毛一样乱飘乱飞的雪片。爹被寒风一吹,醒了,伸着胳膊踢着腿哇哇大哭起来。爹的哭声撕扯着原野的寂静,撕扯着原野上的狂风,也撕扯着爷的心。

    爷用脸轻轻贴了一下爹的脸道:“现在,虎山峪就剩下我们爷儿俩了。”爷的声音喑哑着,被狂风阻塞住,哽咽了一下。

    爷的刀上凝着血,复仇的血。

    死者,一个是藤野,一个是韦二。

    为了虎山峪,为了虎山峪一千多口子,爷提着刀摸进城去,手刃了仇人。虎山峪啊,在一个叫作藤野的少佐的带领下,一夜之间被一群披着人皮的东洋野兽围了起来。虎山峪一千多人,上至九十多岁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娃娃,几乎无一幸免。

    爷是在部队上听到这个消息的,他大叫一声晕倒在地上,醒来后,连夜赶回了家。

    爷离开村子已经两年多了,走时,没娘的儿子放在朋友韦二的家里。爷的老婆,也就是我奶奶,是难产死的。

    可是,韦二在这次劫难中逃了出来,带着自己儿子进了城,却丢下了爷的儿子。

    韦二能跑出来,是因为他有一个做日军翻译的表弟。因了那个翻译的求情,他带着他的病秧子老婆,抱着两个孩子——一个是他的,一个是爷的,走出人群,走向外面,可是迅即被藤野挡住了。藤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问翻译: “不是说出去三个吗,怎么成了四个了?”说完,他仁丹胡抖动了两下,“嚓”的一声抽出战刀,在空中划过一道雪亮的光。

    韦二一惊,顿时怂了。

    韦二的裤裆慢慢洇湿了,竟然失禁了。

    他双手将怀里的孩子送过去,结结巴巴道:“我举报,他……他爹是八路,太君。”

    藤野一把扯过孩子,瞪了韦二一眼,狼一样嗥叫一声,狠狠将孩子掼在墙上,孩子一声没吭就死了。人群里顿时响起一阵惊叫声。韦二的女人见了,张着嘴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然后,藤野举起手,使劲向下一切,枪声和手榴弹的爆炸声响起,中间夹杂着喊叫声哭泣声和咒骂声。当这一切都结束时,虎山峪一千多老少都倒在场地里,没有了声息。

    一桶桶汽油泼上,藤野一声吼,一片火海升腾起来,掩盖了一切。

    爷回来时,虎山峪已经不存在了。

    爷站在那儿,如一尊石刻的雕塑,泪水一颗颗落下来。然后,他抽出背后的钢刀,坐在磨刀石旁,咬着牙使劲地磨起来,整整磨了三天三夜,一把刀磨得雪亮,一双手磨得血水直流。在一个黑夜,爷走了,消失在虎山峪。

    第二天,整个丰阳城炸开了锅,藤野死了,死在一个窑子里,身上连中七刀,刀刀致命。另外,丰阳城还死了一个人,就是韦二。而韦二的儿子却不见了。

    韦二被爷一刀杀了,可是儿子却被爷抱走了。爷恨韦二,把自己的儿子交给了藤野,惨死在魔爪下,这样的人不死天理不容。至于爹,是虎山峪的爷们儿,得救。

    爹于是就跟着爷,就做了爷的儿子。

    时间,一晃就是十几年。十几年后,解放了,一路从炮火硝烟里走来的爷成了将军,准备回到虎山峪,去祭祀那里的一千多亡灵,祭祀那群十几年前惨死的父老乡亲,告诉他们,小鬼子已经投降了,国家已经解放了,他们可以含笑九泉了。可是,在路上,却发生了车祸。爷被送到了当地医院,需要输血。爹听了,急了,一撸胳膊道:“用我的,我是他儿子。”

    医生听了,忙着抽血化验。

    当爷知道这事后,苦笑一声告诉爹:“不行的。”

    爹不解,忙问为什么。

    爷眼圈红了,再次想起故乡,想起虎山峪死去的父老乡亲,许久,告诉爹:“孩子,你不是我儿啊。”

    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话,大惊,瞪着眼睛望着爷。

    爷流着泪,把虎山峪的往事告诉了爹,过了一会儿,缓缓地道:“我是你的杀父仇人。”

    爹望着爷,想到爷对自己的好,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不相信地喃喃道:“不会的,怎么会?”

    两人正愣着,医生跑进来说;“快输血,化验成功了。”

    爷不解地望望爹,爹也不解地望望爷。两个虎山峪的爷们儿几乎同时一声大叫,扯过化验单,睁大眼睛瞪着上面的结果,再次傻了眼。

    爷看着看着,猛地醒悟到什么,一声长号,咚地跪在地下大叫:“我的韦二兄弟啊。”

    爹也醒悟了,也咚的一声跪在爷的身旁,流下泪来。

(选自2017年9期《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表现人物,写日本少佐藤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一把扯过孩子,瞪了韦二眼”,生动体现了藤野的凶残。 B、小说运用伏笔暗示情节的发展,如韦二“结结巴巴道……”、韦二的女人“张着嘴惨叫一声”等,为出人意料的结尾埋下伏笔。 C、小说叙事时空跨度大,人物关系复杂,以“复仇”作为主线贯穿全文,串联起人物和故事,使情节发展集中紧凑。 D、文章最后写爷咚地跪在地上,既是对韦二牺牲自己儿子,保全爹的性命行为的感激,也是爷误解韦二,为韦二冤死于自己刀下深深地忏悔和自责。
(2)、请赏析小说第一自然段的艺术手法及效果。
(3)、小说的题目是“纯爷们”,你认为文章要表现的“纯爷们”是谁?为什么?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凡·高的向日葵

余光中

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1888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敢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敢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

1888年8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既然我盼望跟高敢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

过了两个月,高敢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耶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耶诞后两天,高敢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1889年2月4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1月23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敢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

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敢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敢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敢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

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

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1888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1987年的3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竞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

1890年2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主办人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出了画展。

凡·高的《向日葵》在一般画册上,只见到四幅:两幅在伦敦,一幅在慕尼黑,一幅在阿姆斯特丹。凡·高最早的构想是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但是习见的这四幅里,只有一幅是把亮黄的花簇衬在浅蓝的背景上,其余三幅都是以黄衬黄,烘得人脸颊发燠。

凡·高嗜画向日葵,该有多重意义。向日葵昂头扭颈,从早到晚随着太阳转脸,有追光拜日的象征。德文的向日葵叫Sonnenblume,跟英文的sunflower一样。西班牙文叫此花为girasol,是由girar(旋转)跟so1(太阳)二字合成,意为绕太阳,颇像中文。法文最简单,把向日葵跟太阳索性都叫做soleil。凡·高通晓西欧多种语文,更常用法文写信,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含义。他自己不也追求光和色彩,因而也是一位拜日教徒吗?

其次,凡·高的头发棕里带红,更有红头疯子之称。他的自画像里,不但头发,就连络腮的胡髭也全是红焦焦的,跟向日葵的花盘颜色相似。至于1889年9月他在圣瑞米疯人院所绘的那张自画像(也就是我中译的《凡·高传》封面所见),胡子还棕里带红,头发简直就是金黄的火焰;若与他画的向日葵对照,岂不像纷披的花序吗?

因此,画向日葵即所以画太阳,亦即所以自画。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另一本凡·高传记《尘世过客》诠释此图说:向日葵是有名的农民之花;据此而论,此花就等于农民的画像,也是自画像。它爽朗的光彩也是仿自太阳,而文生之珍视太阳,已奉为上帝和慈母。此外,其状有若乳房,对这个渴望母爱的失意汉也许分外动人,不过此点并无确证。他自己(在给西奥的信中)也说过,向日葵是感恩的象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绳子的故事

莫泊桑

    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布雷村奥士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丢脸。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去了。

    教堂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村乌勒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法郎二十。”

    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他问道:“奥士纳大爷在这儿吗?”坐在餐桌尽头的奥士纳大爷回答说:“在。”于是宪兵大队长又说:“奥士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乌勒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具商马朗丹先生,他看见您捡到了啦。”

    老人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

    他和马朗丹先生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第二天,午后一时左右,依莫村的长工马利,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村的乌勒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他整天讲他的遭遇,在路上、在酒馆里、在教堂门口讲。不相识的人,他也拦住讲给人家听。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下一个星期二,他纯粹出于讲自己遭遇的欲望,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朝一位庄稼汉走过去。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扭转身就走。奥士纳大爷目瞪口呆,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重新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有了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然而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候,他卧病不起。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说起梅花
    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门前的梅花初绽,据说是朱砂梅,很美,家人就给我取名梅字。父亲自小教我古诗,关于梅花的诗很多,到现在还能一口气背出很多,如“冰雪林中著此身,不与桃李混芳尘,不受尘埃半点侵,竹篱茅舍自甘心”。我最喜欢曹雪芹的“冻脸有痕皆是血,酸心无恨亦成灰,误吞丹药移真骨,偷下瑶池脱旧胎”。关于梅,人们谈论太多,种梅,赏梅,写梅,画梅,梅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虽知道这名字极美,但每当别人问起我的名字时,又觉得难以启齿,太俗了,取这个名字的人太多,声音听起来也闷声闷气的,对这个名字的尴尬,一直不能释怀,到美国后就马上给自己取了一个雅致的英文名字,以为总可以脱俗了,不料一些好事的西方人非要知道我的中文名字。
    记得第一个有个墨西哥人问我名字,我就告诉他我的名字是梅,他又问梅是什么意思,我说是一种花,那人打破砂锅问到底,问什么花。我突然张口结舌起来,记得梅花翻译成英语是plum,就是李子,迟疑了一下,就说plum。那人噢了一声,就不再问了,显然他对这个答案很失望。
    第二次一个美国人问起梅花,我接受上次的教训,不再说李子花,就启发他说,是一种花,中国最美的花,你猜猜看。那人就说是玫瑰花。我有点失望,进一步启发说,这种花,很美,在冬天开放,中国人最喜欢,经常把它们画成画挂墙上,写进诗里。那人想了想说:是牡丹吧,牡丹又大又美,我看很多中国人的家里挂着牡丹花。而且牡丹是我唯一认识的中国花。
    我一听又没有希望了,也难怪,很少美国人了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何况一种花草。
    我说梅花是被中国人挂在墙上,捧在手上,供在心里的,是深入血液和灵魂的一种花。他似乎被我感动了,突然对梅来了兴趣。
    这胖胖的老美认真起来,有一天他突然跑来兴冲冲地告诉我,苏菲,我找到了梅,结一种酸酸的果子,是可以做色拉醋的,很好吃。我讶然了,是的,有些梅是可以结果子的。大多花草有艳花者无果实,有美实者无艳花,难得梅两者俱美,梅的美不仅是果实,这老美只知道吃。
    第三个问的是意大利人,是搞音乐的,我想这人是有艺术感受力的,反正他没见过梅花,就信口开河起来。我说梅花是中国最美的花,有几千年的栽培史。梅花是我们中国民族精神的象征,凌寒飘香,不屈不挠,自强不息,铁骨冰心。中国人倾心于梅的很多,清朝曾有一位叫陈介眉的官人,听说孤山的梅花开了,立即丢官弃印从京城千里迢迢骑马狂奔至杭州,何物关心归思急,孤山开遍早梅花。还有一个叫林和靖的,有一天独自欣赏梅花时,一下子被梅花的神姿吸引了,从此入孤山种梅花,一辈子没有下山,以梅花为妻。那人睁大了眼睛问:真的吗?真的。我说,他有一首写梅花的诗,在所有写梅花的诗中独占鰲头,无人能比。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脱口而出。如果你读了这诗,看了这梅,你一定能作出美的乐曲,中国有名曲《梅花三弄》,你可以写出梅花四弄。
    从此,那人每次见我,必问梅消息,一天被逼无奈,就从网上找出梅花的照片与绘画作品,其中有一幅《墨梅》。那人端详半天,说,很像桃花吗,枯瘦的桃花,还有黑色的,很稀有的颜色。我不再想解释那是墨梅,也不想再说梅花的美就在于疏、瘦、清、斜。
    显然这位艺术家也误解了梅花。我怎么告诉他在万木萧瑟,大雪压境的冬天,忽然看到一树梅花迎雪吐艳时,那种惊心动魄。怎么才能告诉他,千年老梅,铁枝铜干,如枯若死,一夜风雪后,突然琼枝吐艳,那种绝处逢生的沧桑感。怎样才能告诉他,当你为情所困,辗转反侧时,突然一股梅香袭来,幽幽而来,又悄然而去,那种神魂颠倒。梅花的美是摄人魂魄的,如果赏梅在淡云,晓日,薄寒,细雨,或小桥,清溪,明窗,疏篱,再加上诗酒横琴,林间吹笛,这时候你很难再做凡人,梅花是人间尤物,人间与仙境的使者。
    有一次和一个日本人闲聊,不知怎么就谈到他自己国家的国花,他异常兴奋,竟说得泪花点点。我也不由自主又谈起梅花,他说他的,我说我的,他说的我不太懂,我相信我说的他也不懂,有一点是相通的,对一种花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梅花,几千年的书香缭绕得骨清魂香,几千年的诗心陶冶得如此美丽。中国人心里千回百转的梅魂,在与世界相遇的过程中焕发出独异的魅力,成为民族精神的写照。
(取材于苏菲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超人

冰心

    何彬是一个冷心肠的青年,从来没有人看见他和人有什么来往。他不轻易和人打招呼,也永远没得到过一封信。

    他不但是和人没有交际,凡带一点生气的东西,他都不爱,屋里连一朵花,一根草,都没有。他从局里低头独步回来,关上门,便坐在书桌旁边。偶然疲倦了,拉开帘幕望一望,但不多一会儿,便又闭上了。

    程姥姥总算是他另眼看待的一个人,她端进饭去,有时便站在一边,絮絮叨叨,也问他为何这样孤零。何彬偶然答应几句:“人和人都不过如同演剧一般:上了台是父子母女,亲密的了不得;下了台,摘了假面具,便各自散了……尼采说得好,爱和怜悯都是恶……”

    这一夜他忽然醒了。听得对面楼下凄惨的呻吟,这痛苦的声音,断断续续,在这沉寂的黑夜里只管颤动。他虽然毫不动心,却也搅得他一夜睡不着。月光如水,从窗纱外泻将进来,他想起了许多幼年的事情——慈爱的母亲,天上的繁星,院子里的花……他的脑子累极了,极力想摈绝这些思想,无奈这些事只管奔凑了来,直到天明,才微微的合一合眼。

    他听了三夜的呻吟,看了三夜的月,想了三夜的往事——

    他每天还是机械似的做他的事,然而在他空洞洞的脑子里,凭空添了一个深夜的病人。

    第七天早起,他忽然问程姥姥对面楼下的病人是谁?程姥姥一面惊讶着,一面说:“那是厨房里跑街的孩子禄儿,腿摔坏了,每夜呻吟。这孩子真可怜,今年才十二岁呢……”何彬自己只管穿衣戴帽,好像没有听见似的,走到门边,却慢慢的从袋里拿出一张钞票来:“给那禄儿罢,叫他请大夫治一治。”说完了,头也不回,径自走了。

    程姥姥一看那巨大的数目,不禁愕然,何先生也会动起慈悲念头来!

    呻吟的声音,渐渐的轻了,月儿也渐渐的缺了。何彬还是朦朦胧胧的——慈爱的母亲,天上的繁星,院子里的花……他的脑子累极了,竭力的想摈绝这些思想,无奈这些事只管奔凑了来。

    程姥姥带着禄儿几次来叩门,要跟他道谢;他好像忘记了似的,冷冷的抬起头来看了一看,又摇了摇头,仍去看他的书。禄儿仰着黑胖的脸,在门外张着,几乎要哭了出来。

    这一天晚饭的时候,何彬告诉程姥姥说他要调到别的局了,后天早晨便要起身,请她将房租饭钱,都清算一下。

    他觉得很疲倦,一会儿便睡下了。——忽然听得自己的门钮动了几下,接着又听见似乎有人用手推的样子。他不言不动,只静静的卧着,一会儿也便渺无声息。

    第二天他自己又关着门忙时,忽然想起绳子忘了买了。他打开门,只见人影儿一闪,再看时,禄儿在对面门后藏着呢。他踌躇着四围看了一看,一个仆人都没有,便唤:“禄儿,你替我买几根绳子来。”禄儿趑趄的走过来,欢天喜地的接了钱,如飞走下楼去。

    不一会儿,禄儿跑的通红的脸,喘息着走上来,一只手拿着绳子,一只手背在身后,微微露着一两点金黄色的星儿。他递过了绳子,仰着头似乎要说话,何彬却不理会,拿着绳子自己进屋去了。

    累了两天了,何彬闭上双眼,又想起了深夜的病人——慈爱的母亲,满天的繁星,院子里的花……十几年来隐藏起来的爱的神情,又呈露在何彬的脸上;十几年来不见点滴的泪儿,也珍珠般散落了下来。

    微微睁开眼,四面的白壁,一天的微光,屡屡清香,一个小人儿,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临到门口,还回过小脸儿来,望了一望。

    何彬竭力的坐起来。那边捆好了的书籍上面,放着一篮金黄色的花儿,花篮底下还压着一张纸:

    ……这篮子里的花,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名字,是我自己种的,倒是香得很,我最爱它。

    我想先生一定是不要的。然而我有一个母亲,她因为爱我的缘故,也很感激先生。先生有母亲么?她一定是爱先生的。这样我的母亲和先生的母亲是好朋友了。所以先生必要收下母亲的朋友的儿子的东西。

    禄儿叩……

    何彬看完了,捧着花儿,回到床前,不禁呜呜咽咽的痛哭起来。

    清香还在。窗内窗外,互相辉映的,只有月光,星光,泪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雪山大士

陈春成

他惬意地陷在角落的软椅中,不像过去人们熟识的那样,置身于一片翠绿和山呼海啸间。关于他的退役有多种说法,伤病自然是一个,但三十岁也略早了些。

他小口地抿着酒,静默了一会,忽然说,你愿意听的话,我倒是可以提供一则素材,一个充满了失败和古怪的故事。周围太安静,他还是压低了嗓音。这简直像毛姆或茨威格笔下的场景。在那种旧时的疗养酒店,悠长的假日,或航海轮船上,渺渺烟波中,两个人相遇了,喝点酒,倾述平生,然后分别。外面仍是凉雨潇潇,庭院中的松干横过窗前,针叶披纷,频频滴着水。后面是云山。他开始讲述:

曾外祖父回国时带了几件纪念品:一盒檀香,总舍不得点,后来受潮了;一只黑色茶盏,摔碎在回程的船舱里;一尊小小的木雕。木雕是紫红色的,泛着隐隐的淡金色光泽,只有马克杯那么高。是一个瘦极了的老人,络腮胡子,半裸着,肋骨一道道很明显,坐姿,一腿盘着,一腿蜷立起来,双掌叠放在膝盖上,手背撑着下颏。我从小把它看得很熟。老人的眉目须发,筋肉的线条,衣服的褶皱,那种独特的紫红色,若有若无的金光,现在仍历历在目。几年后一场始于电熨斗、两小时就被扑灭的小火灾对我的影响重大。火从邻居家蔓延到我们家,烧掉了半层公寓。那尊木雕、我床头贴着的马拉多纳、九岁时拿的最佳射手奖杯,那间公寓里残留的一切东德记忆,全烧没了。

我的职业生涯你大概了解,算不上完全失败,但远远没达到人们的预期。我确实有个巨星式的开端。像许多横空出世的年轻球员一样,我被说成是天才。但要成为巨星,就要比别人厉害很多。除了天分本身,还要有能实现天分的天分,比如心态好,球荒再久也不被自我怀疑摧毁;比如好胜心强,这没法后天养成,是成为顶级球员的禀赋;比如不易受伤的体质。众所周知我缺乏最后一种。我的盘带方式、惯用的加速和急停转向,注定了我的膝盖和脚踝是消耗品。

以后没人再踢古典前腰了。人们说我踢得富有观赏性,但对比赛结果没有决定性影响。炫技,粘球,对抗不强硬,说的都没错。可我就爱这样踢球,从小如此。现代足球追求的是快节奏和高强度,是一脚出球,高位逼抢,任何人都很难从容地拿球,剩不下多少优雅和细腻。防不住的,放倒就行。我不想踢那样的足球。我喜欢盘带,我享受球与脚的触感,在人群中游走,送出意想不到的妙传,或者后插上,打一脚凌空远射。马特乌斯有一次和我聊天,说我的踢法只适合在小俱乐部里当核心,任性地踢一些漂亮的比赛,拿不到什么奖杯,但赢得球迷的爱戴。有些球员热衷于罗列自己的荣誉纪录,几个奖杯,几次金靴;我则有一连串的伤病纪录,哪个部位,伤停了几月。

我浅薄的文学爱好始于一次养伤期间。我发现一堆书里央了一本忘了是谁的诗集和黑塞的《悉达多》。我花一个午后翻看了后者。悉达多的原型就是释迦摩尼,他出身贵族,却投入空门苦修,又放弃了苦修,想参与这尘世,从中获得彻悟,于是学习经商,敛财,欢爱,几年后又厌倦这一切,准备投河。这时他听见一个声音,是一声“唵”,这音节代表圆满,是他过去说惯的祷辞的起始和收束。他在脱口而出这音节的刹那,得到了寻求已久的彻悟,领会了世间的全部真谛。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气味。木头的气味。我合上书,很认真地回想家里那座被烧掉的木雕,像记忆马拉多纳的动作一样,它抱膝而坐,原来是释迦摩尼在雪山中苦行坐禅。

我涉足了一个完全异样的境界。作为一个球员,你天生要有对胜利无止境的饥渴,要有对失败的极度羞耻,咆哮庆祝和掩面痛哭可能发生在五分钟内,要惯于承受这剧烈的感情颠簸;而在闭目静坐的时刻,在回想那尊雪山大士的时刻,这一切暂时松开我了。我体验着这没有情绪的情绪,稀释着自我意识,抱膝而坐,往返于存在与消失的边缘。你的膝盖也痛吗,悉达多,不然你干吗那样怜惜地捂着它?我百无聊赖,把耳朵贴到膝盖上去听。过了很久,从骨节与骨节的深谷,从积液的湖底,从我半月板的颓垣断壁间,升起一个音节,像一粒星,越来越亮,悠长如一声钟响,是那声“唵”。这一声“唵”中包含了所有的声音。我听见远古的霹雳响彻荒野,群龙的哀啸,板块深处的吱嘎,花粉坠地时的轰然,听见水的奔涌,分不清来自江河还是叶脉中的汁液,听见战阵中兵刃的斫击,也可能是酒杯里冰块的叮叮。全人类的话语化为巨大的嗡鸣,而我像一只承接瀑布的陶罐……众声在我意识中鼓荡,纷飞盘绕,最终又凝结为那一个音节:“唵……”

你可能不信,我常读里尔克,介于懂和不懂之间,而且无端觉得他也听过那声“唵”。“美无非是我们恰好能承受的恐怖的开端”,说的就是那音节,不是吗?此外,我是《暗黑》的剧迷。我依然享受足球,作为一个观众,我能更彻底地享受了,因为观看时不再怀有竞争心和偏见。我如今是梅西的忠实粉丝。

谈话到这里结束。外面的雨小了,成了濛濛的雨雾,后面是云山。第二天,他就离开了酒店,飞往柏林。

(选自《收获》2021年第5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祖先们躬耕的样子

半文

铁耙是要高高举起,举至最高处,再轻轻放下。铁耙自半空落下,加速,再加速。父亲告诉我,自高处落下的铁耙,齿尖会自动锲入沙地。

是的,铁耙会自己锲入沙地。沙地与别处不同,是很多粒沙聚在一起,成就了一整块厚实的沙地。散开之后,每一粒都仍是沙子,在天空飘浮、在风中飞扬的沙子。我多少次捏紧又放下,①是这些松软的沙子,滋养了我又放弃了我。我把铁耙举起,又放下。放下,又举起。沙地是一本大书,我一页一页,努力地翻阅脚下这一片沙地。泥土芬芳,沙地的气息让人陶醉。身在都市的人们,多少会从这样的气息里回想起飘浮在大地之上的那些麦子谷子和油菜花们的气息。不少城里人的内心,都还留着一条乡下的根。远离沙地的那些日子,我一回回在梦里回味这样一种芬芳。此刻,我站立在沙地之上,把肉身浸泡在这样一种芬芳里。

汗水是自发根出发,沿额头,至眉,到梁,沿鼻尖,绕行至下巴,如毛毛虫,一步一步往下爬。

对我来说,汗水是埋进肉体的火,汗一出,滚烫的肉体瞬间清凉。如患头痛发热,以石膏、知母、甘草、粳米若干,熬成汤剂,一碗下去,便如汤沃雪,清热去烦。久坐办公室,体内虚火堆积,坐卧不安,此亦是病。下田,握耙,深翻一块地,浑身挂汗,两袖溽湿,则火灭神宁,病去身轻。

可惜,大多时候,我只是在电脑屏前,遥想自己躬耕在一块田地上的模样,亦自然地想起父亲,②想起他的耕地、播种、耘田、除草、收割。我躬耕在沙地上的模样,和父亲重叠。我在沙地上劳作的每一个侧面,都与父亲重合。而父亲与他的父亲重合。往前,与父亲的父亲的父亲重合。再往前,若以二十年为一代计,向前一百代,父亲的侧影,便与汉砖上的祖先重合。我翻看汉砖画册,两千年前那些耕作在汉代画像石上的先人,以耒、以耜、以犁,以与父亲相同的一个侧影,翻开新鲜而古老的大地。

我握紧耙柄,挥动铁耙的时候,便感觉自己和父亲、和祖先们,紧紧地连接在了一起。

载芟载柞,其耕泽泽。

千耦其耘,徂隰徂畛。

三千年前,在《诗经》中,上千农人亦以一个同样的侧影,耕作在商周的大地之上。想象那一个硕大的劳作的场景,黄河奔流,“千耦其耘”,大地在大河两岸不断地向上生长,生动的场面令人神往。可惜,时间禁不起花费,数千年转瞬即逝。时至今日,高楼、马路、飞机、高铁,大地已改变了模样,再看不到如此盛大的劳作画面,这一刻,被藏进一首诗,被定格在秦砖汉瓦之上。一块石头穿越千年,那些躬耕劳作的侧影,到今天仍与其如此相似。今日,我翻开大地的侧影,③就是祖先们在大地上躬耕的侧影——黑白,如弓。一滴汗水,自千年之前落下,在今日发出回响。今天,我所滴下的每一滴汗水,与父亲,与秦人,与周人,也是一个模样。

此刻,正是沙地一年中最好的时节,芦芽冒尖,油菜起薹,沙地苏醒。这一日,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在一块地上挥汗如雨。翻土,犁地,播种,然后插秧,割草,耘田,治虫,施肥,收割。劳作与汗水,仿佛热恋,抵死缠绵。我举起铁耙,一遍遍举起,汗液在身体这个容器深处沸腾,滚烫如潮水,喷薄。没有人知道它们躲藏何处,像人不知道一穗麦子一朵菜花藏身何处。汗水把身体打开,如铁耙打开大地。

大地如书卷,一层一层翻开,属于麦子的谷子的油菜花的芬芳,次第喷薄。大地丰饶,没有一种气味会如此丰饶。我一耙又一耙,把一块泥翻开,打碎,看沙土飞溅,看曲蟮造出一个一个桥洞,弓身奔逃。只有被不断翻开的大地,才拥有更多供庄稼呼吸的空气,像一本书,只有被不断翻开才拥有更持久的生命。我一遍遍把大地的秘密翻开又覆盖,却不知道到底是在寻找什么。

有些东西,不需要“为什么”。劳作,是我唯一的目的。我只是向前,不停地向前。我像父亲一样举起耙,像父亲一样把口水唾在手心,像父亲一样握紧耙柄,像父亲一样用泥土搓手。④我把亲翻了一辈子的地,重新翻开;把父亲撒了无数遍的种,再撒一遍;把父亲磨了数十年的耙柄,重又摩挲一回。

打开大地,重走一遍父亲走过的路,我的手,慢慢地变成父亲的手,祖先们的手。我的模样,慢慢地变成父亲的模样,祖先的模样。

此刻,坐在一个城市的上空,打开笔记本,我的指尖在键盘上奔走。我在心里念着那些赤脚站立在大地上的日子:劳动,多像一件往事!

这个城市,城市之外的城市,会有许多和我一样的人,在回味劳动这一件往事。在回味里挥汗如雨,在回味里与大地肌肤相亲,在回味里一遍遍重叠那个三千年不变的躬耕的侧影。白天与黑夜,星辰与大海,自一张平整的白纸涌出。

像大地上长出麦子,长出谷子,长出花朵,长出诗和往事。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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