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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11《外国诗歌散文欣赏》第六单元第1课《自画像》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凡·高的向日葵

余光中

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1888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敢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敢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

1888年8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既然我盼望跟高敢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

过了两个月,高敢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耶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耶诞后两天,高敢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1889年2月4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1月23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敢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

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敢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敢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敢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

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

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1888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1987年的3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竞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

1890年2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主办人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出了画展。

凡·高的《向日葵》在一般画册上,只见到四幅:两幅在伦敦,一幅在慕尼黑,一幅在阿姆斯特丹。凡·高最早的构想是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但是习见的这四幅里,只有一幅是把亮黄的花簇衬在浅蓝的背景上,其余三幅都是以黄衬黄,烘得人脸颊发燠。

凡·高嗜画向日葵,该有多重意义。向日葵昂头扭颈,从早到晚随着太阳转脸,有追光拜日的象征。德文的向日葵叫Sonnenblume,跟英文的sunflower一样。西班牙文叫此花为girasol,是由girar(旋转)跟so1(太阳)二字合成,意为绕太阳,颇像中文。法文最简单,把向日葵跟太阳索性都叫做soleil。凡·高通晓西欧多种语文,更常用法文写信,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含义。他自己不也追求光和色彩,因而也是一位拜日教徒吗?

其次,凡·高的头发棕里带红,更有红头疯子之称。他的自画像里,不但头发,就连络腮的胡髭也全是红焦焦的,跟向日葵的花盘颜色相似。至于1889年9月他在圣瑞米疯人院所绘的那张自画像(也就是我中译的《凡·高传》封面所见),胡子还棕里带红,头发简直就是金黄的火焰;若与他画的向日葵对照,岂不像纷披的花序吗?

因此,画向日葵即所以画太阳,亦即所以自画。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另一本凡·高传记《尘世过客》诠释此图说:向日葵是有名的农民之花;据此而论,此花就等于农民的画像,也是自画像。它爽朗的光彩也是仿自太阳,而文生之珍视太阳,已奉为上帝和慈母。此外,其状有若乳房,对这个渴望母爱的失意汉也许分外动人,不过此点并无确证。他自己(在给西奥的信中)也说过,向日葵是感恩的象征。

(1)、作者为什么说“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2)、余光中在文中反复引用凡·高写给其弟的书信内容,这样有什么作用?

(3)、除了多次引用凡·高给弟弟的书信外,本文还使用了哪些写作方法使传主形象更加丰满?

(4)、一百年后凡·高的一幅向日葵作品拍卖价格竟然是百年前的他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时,而且《鸢尾花圃》售价高过《向日葵》。要是凡·高知道了,你认为他会有什么感想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玉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有时候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见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侍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啰唆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着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小区的人大多没见过玉米,有时候,他们会走过来,很有兴趣地欣赏着。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

    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和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和你是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拨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毫无疑问,老头给他当市长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那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侍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个又一个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个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选自《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迷失在雪中的城市

    那个早上是寂静把他叫醒的。马可瓦多从床上起来觉得空气中有一些奇怪的东西。认不出那是几点钟,从百叶窗缝透进来的光线跟平常白天或夜晚的任何时候都有些不同。打开窗户:整个城市不见了,被一页白纸所取代。定睛再看,才分辨出在白色当中,有一些几乎被涂抹掉的线条仍符合视觉上的习惯:周围那些窗户、屋顶和街灯,全被前一天晚上下的雪盖住了。

    “是雪吔!”马可瓦多向他太太喊着,或应该说张口想喊,但是声音一出来就被压低了。就好像落在线条、颜色和景观上的雪,也落在所有噪音上,减低了制造噪音的可能性;在一个满溢的空间的,声音是不会振动的。

    电车因下雪而停驶,马可瓦多只好走路去上班。沿途,他自己开辟出他的通路,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畅快。在市区路上,人行道与行车道的区别都消失不见了,车辆不能通行,而马可瓦多,虽然每走一步就陷入半截小腿,雪水也渗入袜子,但他游走在马路中央,踩踏着花坛,任意穿越路口,东摇西摆地前进。他是自己的主人。

    所有大小道路像沙漠般无边无际的展开,如同夹在陡峭山峰中纯白的峡谷。被覆盖于下的城市,谁知道是否还是同一个,或者在夜里已换了另一个?谁知道在白雪下到底还有没有加油站、书报摊、电车站,或者只是成堆成堆的白雪?马可瓦多一面走一面幻想着自己迷失在一个不同的城市中:事实上他的脚步正把他带往每天工作的地方,同样的仓库。等走进大门口,这位搬运小工惊讶的发现自己站在一成不变的墙内,仿佛那些让外头世界消失的改变,独独漏掉了他的公司。

    在那等着他的,是一枝比他还高的铁鍬。车间主任威利哲姆先生把它递给他,说:“公司前面人行道上的积雪轮到我们铲,也就是说轮到你铲。”马可瓦多环抱着那枝铁鍬转身出去。

    铲雪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差事,尤其对那些没吃饱的人而言,可是马可瓦多却觉得雪就像一位朋友,撤消了禁锢他生命的牢笼。于是他发奋工作,一大铲一大铲的雪花由人行道上飞向路中央。

    还有失业的西吉斯蒙多对雪也充满了感激,他在那天早晨被市政府征召成为铲雪工人,终于眼前有了几天确定的工作。不过他的这种感情,不同于马可瓦多模糊美丽的幻想,而是精确的计算,要清出这么多平方米的面积就必须铲掉多少平方米的雪;他把目标锁定在能够成为小队队长,然后——这个志向是一个秘密——再直上青云。

    西吉斯蒙多转身看到了什么?一个忙碌的家伙在人行道上东一铲西一铲零乱地用雪把那一段刚清完的行车道又盖住了。他差点昏倒。跑过去用装满雪的铁鍬指着对方的胸口。“喂,你!是你把雪铲下来的?”

    “啊?什么?”马可瓦多惊跳起来,但承认:“喔,大概是吧。”

    “好,那你立刻用你的小铲子把它弄回去,要不然我就让你把它吃干净。”

    “可是我应该要铲掉人行道上的雪。”

    “我要铲的是马路。那怎样?”

    “不然我要放哪里?”

    “你是市政府的吗?”

    “不是,我是Sbav公司的。”

    西吉斯蒙多教他如何把雪堆在路边,于是马可瓦多把那一段马路重新打扫干净。心满意足,铁鍬插入雪中,两人注视着完成的作品。

    “你有烟头吗?”西吉斯蒙多问。

    当他们互相为对方点燃半支香烟时,一辆扫雪车驶过,扬起两大波白浪掉落两侧。在那个早晨,任何噪音都只是窸窣声:等这两个人抬起目光,他们清过的那段又重新盖满了雪。“发生什么事了?又下雪了?”抬眼望着天空。那辆车,转着它的大刷子,已经拐弯了。

    马可瓦多学会把堆雪打压成结实的小墙。如果他一直不断作这样的小墙,便可造出完全属于他的路径,通往只有他知道的地方,而其他人在这些路里都会迷失。重建城市,堆积起像房子一样高的雪山,这样就没有人能辨认真正的房子。也或许其实所有的房子都已变成雪造的了,里面及外表;一个是有古迹有钟楼有树木的雪的城市,一个是可以用铁鍬打散再用另一种模式重建的城市。

    在人行道旁某一处原来就有一堆庞大的雪。马可瓦多正准备整压它以与他的小墙同高时,才发现那是一辆汽车:公司董事长亚伯伊诺的豪华大轿车,全被雪盖住了。既然一辆车和一堆雪之间的差别这么微小,马可瓦多埋首用起铁鍬来雕刻一辆汽车。他雕得实在很好:在两者之间还的确分不出来那个才是真的。为了给这个作品做最后修饰,马可瓦多用上了一些铁鍬挖出的废物:一个生锈的圆罐子作车灯,一片煤气阀让车门有了把手。

    门房、传达员和工友一阵脱帽礼,董事长亚伯伊诺从大门出来。有深度近视眼的董事长,自信地快步走向他的汽车,抓住突出的煤气阀,拉出,低下头连脖子一起钻进雪堆中。

    马可瓦多已经转过街角在中庭清扫。

    中庭的小孩作了一个雪人。“它没有鼻子,”其中一个小孩说。“我们放个什么东西。胡罗卜!”便各自跑回家里的厨房在蔬果中翻找。

    马可瓦多看着雪人。“就是这样,没办法分辨在雪下面的是雪还是被雪所覆盖的东西。可是有一种情况除外;人。因为他知道我是我,而不是在这里的这个东西。”

    专注于他的沉思,以至于没听到屋顶上两个男人喊叫:“喂,先生,您移动一下位置!”他们是负责除去瓦片上积雪的人。然后在一瞬间,三百公斤的雪迎头落下。

    小孩带着他们的战利品胡罗卜回来。“哇!他们做了另一个雪人!”在中庭里有两个一样的玩偶,站得很近。

    “我们帮两个都装上鼻子!”便把两条胡罗卜分别插在两个雪人脸上。

    马可瓦多,死多于活地感觉到透过那层把他埋没和冰冻的白雪有人送来了食物,便咀嚼起来。

    “我的妈呀!胡罗卜不见了!”小孩们都吓坏了。

    其中一个最勇敢的并不放弃。他还有另一个鼻子可以换:一颗青椒。把它塞给了雪人,雪人狼吞虎咽地把青椒也吃掉了。

    小孩们再试着放上一小根木炭当鼻子。马可瓦多用尽全身力气把它吐掉。“救命啊!它是活的!雪人是活的!”小孩们全都跑光了。

    在中庭的一角有排放热气的闸门。马可瓦多,迈着雪人沉重的步伐,把自己移到闸门上。雪一块块的溶化,顺着衣服往下流:重新出现一个肿胀并感冒鼻塞的马可瓦多。

    拿起铁鍬,主要是为了暖身,他继续在中庭工作。有一个喷嚏停在鼻头,就停在那里,没决定到底要不要出来。马可瓦多铲着雪,半闭着眼,而那个喷嚏始终卡在他的鼻尖。突然间:“啊……”,几乎隆隆震耳的:“……啾!”比地雷爆炸还要猛烈。由于空气急剧的变动,马可瓦多被震撞到墙壁上。

    可不是一点小变动:这个喷嚏引起的根本是一个龙卷风。所有中庭的雪扬起,纷飞有如暴风雪,然后被上方的漩涡吸进去,撒入天空。

    当马可瓦多从昏厥中重新张开眼睛,整个中庭都是空的,连一片雪花也没有。在马可瓦多眼前出现的是一如往日的中庭,灰色的墙壁,仓库的箱子,那些日常的多角和满怀敌意的东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流浪女

〔英〕A·S·拜厄特

    “到时,”斯库珀夫人欢快地说,“公司会派车来接我们去逛‘好运大卖场’。我觉得,那可真是阿拉丁的宝窟啊!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要送给每个人的礼物,还可以放纵自己的购物欲。而且,安全没有一点问题,所有的进出口都在监控之下。觉得难受吗?非常时期这也是必要的。”

    夫人们挤进了车里。达芙妮坐在司机的身旁。这辆英国名牌德姆拉轿车静静地在拥挤的大街上穿行,防弹玻璃阻断了这个东方城市的气息。一入卖场,大家便急匆匆拥了进去。“好比一群母鸡东奔西忙,咯咯地叫着。”达芙妮有些恶毒地想道,因为她稍一迟缓,便落单了。

    她同司机对了一下时间,独自走进卖场。她穿行在手持机枪但睡眼迷离的士兵和佩带手枪与警棍的警察中间。再往前去,沿着卖场的墙根聚着一伙儿手拿袋子或瓶子的流浪汉,围拢在燃烧着牛粪或木块的微火旁取暖。他们和警察之间有一条清理得非常整洁的界限,界内是禁区,不得越过。

    达芙妮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购物。她看看手表,不知在会合前如何打发这两个小时。

    她被一些丝质的靠垫和台布吸引了。她快步走过来,翻看着一叠叠的织物:菊花、桃花、仙鹤、蓝鸟、山峰,各种图案,一应俱全。她挑了一块四边绣着金鱼的台布,红色、金色还有铜色凑在一起,显得别具一格。她看了看购物的袋子,发现相机不见了。她敢肯定出发时是把相机放进去的。在另外一层楼,她买了一枚玉石彩蛋,一把描漆的筷子,还为读中学的女儿买了一副白面小丑的脸谱。看到这层摆放着许多更别致、刺绣更精美的金鱼图案织品,她有些懊恼。她按照路标上的指示,一路小跑着寻找咖啡店,却没有找到在什么地方。她倒是找到了女洗手间,发现隔间小得几乎挤不进去。在那里她补了补妆,镜子里的她大汗淋漓,邋邋遢遢的。唇上的口红已经化在皮肤上。发卡也从头发上戳了出来,鼻子和眼帘上也因汗渍而发光。她看看表,心想要赶快找到回去的路,时间已经不可思议地飞逝过去了。

    路标不断标出“出口”的方向,它会将人带到“紧急出口”样的楼梯或电梯口,又让人折回到相同的一排排货架前。“这个卖场存心不让人出来,”她想道。她紧攥着包,一路小跑,在水泥楼梯上上下下。一只鞋跟从鞋上脱落下来。过了一会儿,她把两只鞋跟都取下来,装进包中,一瘸一拐地走着,大汗淋漓,气喘吁吁。集合的时间早过去了。她想给旅馆打个电话,将手提包打开一看,发现钱包和信用卡都神秘地失踪了。

    她站在卖场里,一遍又一遍地翻检手提包。过了好一会,她才明白,东西全丢了。她开始在卖场里奔跑,结果袜子扯开了一个大洞,从脚面一直裂到了小腿,皱巴巴的,像脱落的皮肤。她看了看表,收拾行李和“美味的午餐”时间均已错过,已到了该去机场的时候。她内急得很,膀胱都要憋崩了,但她不能停下来,她必须到底层去,因为出口在那里。

    这么上下折腾着,她才明白,这卖场简直是上天入地、铺面相同的魔窟:玉器、金饰、银饰、漆具、丝织品、手表、服装、盆景、面具、木偶,让人进去便出不来。飞机该起飞了。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表——那分针曾经旋转得如风暴,让她心惊肉跳。可是,现在,腕上只剩下印在粉色皮肤上的印记,带着汗渍熠熠发光。她的表也丢了!她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声,开始试着尖叫。卖场里,人们对此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戴着随身听的顾客像聋子一样,而没戴的闲逛的人要么出于对外国人的畏惧,要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也装聋作哑。

    她不停地在沉沉的却是熙熙攘攘的寂静中尖叫。不管怎么说,尖叫还是起到了作用。一位身穿咖啡色大衣的男子将头戴钢盔、手持枪和警棍、全副武装的警察带到了达芙妮面前。

    “请帮帮我,”达芙妮说,“我是英国人。我遭到了抢劫,我必须回家。”

    “请出示证件!”

    她拉开手提包中的内兜。她的护照也没有了。“被偷了,所有的东西都被偷了。”她说。

    “像你这样的人是不允许进来的。”警察说。

    她从警察的眼神中看到了自己的形象:一个流浪女,肮脏、邋遢、衣冠不整,口袋里装的都是别人买的东西,活像只败兴的母鸡。

    她明白自己要在外面和那些流浪汉们坐在一起,对面是那个界限分明的“禁区”。

(选自《译林》2008年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从东汉末年到魏晋,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新思潮即所谓新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反映在文艺、美学上的同一思潮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呢?

简单说来,这就是人的觉醒。它恰好成为从两汉时代逐渐脱身出来的一种历史前进的音响。在人的活动和观念完全屈从于神学目的论和谶纬宿命论支配控制下的两汉时代,是不可能有这种觉醒的。文艺和审美心理比起其他领域,反映得更为敏感、直接和清晰一些。

《古诗十九首》以及风格与之极为接近的苏李诗(东汉无名氏文人假托李陵所作的三首抒情诗,及假托苏武所作的四首诗,被人们合称为苏李诗),无论从形式到内容,都开一代先声。它们在对日常时世、人事、节候、名利、享乐等等咏叹中,直抒胸臆,深发感喟。在这种感叹抒发中,突出的是一种性命短促、人生无常的悲伤。

这种对生死存亡的重视、哀伤,对人生短促的感慨、喟叹,从建安直到晋宋,从中下层直到皇家贵族,在相当一段时间中和空间内弥漫开来,成为整个时代的典型音调。他们唱出的都是同一哀伤,同一感叹,同一种思绪,同一种音调。可见这个问题在当时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上具有重要的位置,是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的一个核心部分。

这个核心便是在怀疑论哲学思潮下对人生的执着。 。而它们正是在对原来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从经术到宿命,从鬼神迷信到道德节操的怀疑和否定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正是对外在权威的怀疑和否定,才有内在人格的觉醒和追求。也就是说,以前所宣传和相信的那套伦理道德、鬼神迷信、谶纬宿命、烦琐经术等等规范、标准、价值,都是虚假的或值得怀疑的,它们并不可信或无价值。只有人必然要死才是真的,只有短促的人生中总充满那么多的生离死别哀伤不幸才是真的。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抓紧生活,尽情享受呢?为什么不珍重自己生命呢?表面看来似乎是无耻地在贪图享乐、腐败、堕落,其实,恰恰相反,它是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深刻地表现了对人生、生活的极力追求。生命无常、人生易老本是古往今来一个普遍命题,魏晋诗篇中这一永恒命题的咏叹之所以具有如此感人的审美魅力而千古传诵,也是与这种思绪感情中所包含的具体时代内容不可分的。

从黄巾起义前后起,整个社会日渐动荡,接着便是战祸不已,疾疫流行,死亡枕藉,连大批的上层贵族也在所不免。“徐(干)陈(琳)应(玚)刘(桢),一时俱逝”,荣华富贵,顷刻丧落,曹丕曹植也都只活了四十岁 ⋯⋯既然如此,而既定的传统、事物、功业、学问、信仰又并不怎么可信可靠,大都是从外面强加给人们的,那么个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就突现出来了,如何有意义地自觉地充分把握住这短促而多苦难的人生,使之更为丰富满足,便突现出来了。它实质上标志着一种人的觉醒,即在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标准和信仰价值的条件下,人对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

(节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有删减)材料二:

如果将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都称作乱世,也许并不过分。在这种情况下,文学创作很自然地形成一些共同的主题。其中之一就是生死主题。

生死主题主要是感慨人生的短促、死亡的不可避免,以及表现如何对待生、如何迎接死的思考。在汉乐府和《古诗十九首》中已有不少感叹生死的诗歌,《薤露》《蒿里》之作,以及“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等诗句,可以说是这类主题的直接源头。魏晋以后生死主题越发普遍了,曹丕的《与吴质书》很真切地表现了当时带有普遍性的想法:“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少壮真当努力,年一过往,何可攀援?古人思秉烛夜游,良有以也。”他因疾疫造成众多亲故死亡而深感悲痛,由此想到少壮当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又想秉烛夜游及时行乐。生与死是一个带有哲理意味的主题,如果结合人生的真实体验可以写得有血有肉,如:“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曹操《短歌行》)“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陶渊明《拟挽歌辞》)“春草暮兮秋风惊,秋风罢兮春草生。绮罗毕兮池馆尽,琴瑟灭兮丘垄平。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江淹《恨赋》)如果陷入纯哲学的议论又会很枯燥,如东晋的玄言诗。

对待人生的态度无非四种:一是提高生命的质量,及时勉励建功立业;二是增加生命的长度,服食求仙,这要借助药;三是增加生命的密度,及时行乐,这须借助酒。第四种态度,是不以生死为念的顺应自然的态度。诗人不再是一个自叹生命短促的渺小生灵,他具有与“大化”合一的身份和超越生死的眼光,因此这类诗歌便有了新的面貌。

(节选自袁行霈《中国文学史》,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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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条马面裙,配上素色衬衣,做个发簪盘发,在古风景点打卡,同烂漫山花合影……这个春天,中式穿搭受到青睐,成为游园踏春的一道风景。

提起中式服装,人们可能会想到立领、对襟、盘扣等设计,棉麻、真丝、夏布等面料,提花、扎染、刺绣等工艺……这些经典元素,共同成就其典雅端庄。如今受欢迎的中式服装,多保留了传统服饰的大体形制和诸多元素,但却并非简单复制,而是结合当代审美和着装习惯进行了改良。比如,有的设计师对旗袍的腰线和下摆做宽松处理,方便人们日常穿着;有的厂商对马面裙面料组织和压褶工艺进行调整,使其便于机洗。在传承基础上融入现代风格和技术工艺,既不失复古优雅的质感,更添时尚活力、好看又好穿,赋予了中式服装新的生命力。

一段时间以来,在消费市场上,以汉服为主要代表的中式服装一直不乏拥趸。近期,随着马面裙等走红、出圈,“新中式”服装迎来爆发式增长。从旅游景点到城市商圈,从婚礼仪式到朋友聚会,中式穿搭愈发常见。这体现在供给端——订单源源不断,厂商开足马力、加紧赶工;反映在销售端——在商场门店、线上直播间,相关产品成为畅销款。有数据显示,在山东曹县,今年以来汉服网上销售额超12亿元,1-2月马面裙销售额超5亿元。从款式设计、材料选择,到生产加工、包装营销,中式服装产业链条不断延伸,款式更时尚、价格更亲民,实现了销量、口碑双丰收。

“新中式”走红,为文旅融合打开了新思路。以汉服为例,除了汉服生产销售,汉服租赁、写真拍摄等周边产业也蓬勃发展,还与剧本杀、演绎剧目等有机融合,给消费者带来新体验。比如,在陕西西安大唐不夜城周边,汉服馆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消费者提供化妆造型、跟拍摄像等全套服务;在河南洛阳,应天门遗址博物馆打造演艺剧目《唐宫乐宴》,游客不仅可以换上汉服体验诗、乐、茶、礼等传统文化,还能摇身一变成为剧中人。这说明,在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场景创新上下功夫,因地制宜推动文旅融合,既能让传统文化“活”起来,也有利于挖掘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空间。

“新中式”受追捧,离不开新兴消费群体的壮大。从表面上看,年轻人往往对潮流文化和时尚元素比较敏感,也乐意为商品的美学体验、文化价值买单。由更深层次去观察,作为平视世界的一代,他们的文化自信与民族认同感与生俱来、与日俱增。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彰显个性品位的“新中式”,自然能赢得他们的喜爱。不只是年轻消费群体,着眼未来,随着热度的走高和供给的不断丰富,“新中式”将收获越来越多年龄段消费者的关注。

服饰是文化礼仪的载体,“国潮”服饰彰显传统与现代的结合。越来越多的“国潮”服饰现身大街小巷、融入百姓生活,无形中加深着人们对中式美学的理解,提升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吸引力。如今,在国际T台秀场上,带有中国元素的服装设计频频亮相,映照着中华文化走向更广阔舞台。读懂“新中式”热度背后的审美价值和文化意义,在传承创新中赓续中华文脉,我们一定能让服章之美绽放新光彩,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

(摘编自何娟《让服章之美绽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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