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临海市白云高级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宝玉便走近黛玉身边坐下,又细细打量一番,因问:“妹妹可曾读书?”黛玉道:“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宝玉又道:“妹妹尊名是那两个字?”黛玉便说了名。宝玉又问表字。黛玉道:“无字。”宝玉笑道:“我送妹妹一妙字,莫若‘颦颦’二字极妙。”探春便问何出。宝玉道:“《古今人物通考》上说:‘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况这林妹妹眉尖若蹙,用取这两个字,岂不两妙!”探春笑道:“只恐又是你的杜撰。”宝玉笑道:“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偏只我是杜撰不成?”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众人不解其语,黛玉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因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的众人一拥争去拾玉。贾母急的搂了宝玉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们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

(节选自《林黛玉进贾府》)

(1)、前文贾母问及黛玉念何书时,黛玉回答:“只刚念了‘四书’。”可这里回答宝玉同样的问题时却说:“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说说哪个回答是如实回答,这前后矛盾的说法又是为什么?
(2)、宝玉被探春讥笑,说他“杜撰”时,他笑道:“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偏只我是杜撰不成?”这反映了宝玉怎样的性格?
(3)、宝玉“摔玉”这一举动有何思想意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林中猫的故事

【芬兰】彭蒂·哈恩帕

    它是一只灰白色的公猫,它的毛色已失去瓷瓶般的亮光,因为它已不再年轻了,又爱睡在暖和的地方,皮毛上沾满了炉灰和煤烟。每天,老农妇用没牙的嘴为它嚼面包准备好饭食,还倒给它两食钵热牛奶。然而几天来,它几乎对热乎乎的牛奶舔也不舔,而且还竖起长长的尾巴示威,简直是故意闹别扭,

    春天到了,它干脆走进了森林,再不回到老婆婆身边了。春天,林子里不愁没有猎物,如傻乎乎的小鸟,吱吱叫的土拨鼠和兔崽子……它每天吃的是新鲜的肉,身体得到了滋补,污秽的皮毛又重新放出了光亮。从此,它就以森林为家了。如果有时候遇到人,它就很快逃走,并且以一种轻蔑的神气,竖起它那长长的尾巴;或者飞快地爬上树,像精灵似的瞪眼看人,圆圆的眼珠闪着绿光。它曾经温顺地生活,又懒又脏地等待施令——一种有害的施舍……这种日子已很快成为睡梦般的过去。现在它是一只林中猫,一只自由、独立的野猫。它行走着,捕捉着猎物,生活得很幸福。

    然而北国的夏天不很长。寒冷和黑暗接踵而至,秋雨绵绵,枯叶凋零。森林变得荒凉起来。无数的候鸟飞走了。可是,林中猫却没有长翅膀……若它不是机智、谨慎和无声无息地潜伏着,现在也会遭到人或其他生物的无情捕杀的。

    严寒使大地冻结起来,接着下起了鹅毛大雪,在雪中行走非常艰难。它走了很久才寻到比较安静的一隅。附近有一垛干草堆,一股股热气从里面往外冒,猫立即匍匐在地,摆好了捕猎的架势。原来,两头被人饲养过的牲畜都成了在森林里过冬的冒险家,这时,碰巧在这里相遇了。草垛里住着一头公山羊。夏天,这头羊的脑子里也产生了猫在春天里有过的同样的想法。它离开了羊群,走得很远很远,在森林里定居下来,幸运地避过了潜在的危险,并且解决了冬天带来的一系列难题。林中猫慢慢地向前移动着。山羊已经从洞口发现了它,并且摇晃着头角,踢着蹄子以示警告。猫小心翼翼地匍匐前进,弓起身,突然扑过去,咬住山羊的脖子。接着,发生了一场可怕的、长时间的生死搏斗。羊毛和干草满处飞舞,山羊以失败告终。

    林中猫在自己的猎物旁睡着了,森林在大风雪的压迫下呼啸着。突然某个重物跌落下来的响声使猫惊醒过来。有个东西跌在雪地里,正在走近它的住所,而且是个大猎物。正在打盹的猫这时立刻精神抖擞起来。它的眼睛发出黄绿色的光芒。来者已到了门口,是只大鸟——鹰,捕食母鸡的苍鹰。两个拼斗者在大风雪中滚成一团。忽然林中猫被鹰带上了天空。猫的眼珠被鹰啄了出来;猫爪子的撕杀力在变弱,后来全部放松下来,就像松了弦的弓似的。猫躺在雪地里,死了;苍鹰流着血,它的一只翅膀已被撕裂,全然动弹不得。对它来说,这也是最后一场搏斗……它被飘落的雪花渐渐盖住。猫也如此,但它躺在草垛边受庇护的地方,它那被挖空了的眼窝依然望着世界,它咧着嘴,露出拼杀的利齿狞笑着……在干草里有它的巨大猎物,撕剩一半的山羊尸体,雪花偶尔也飘到山羊的绒毛上。

    冻成冰块的林中猫似乎在耸动着肩膀,得意地发笑……当暴风雪开始平息下来的时候,一阵阵野兽的嚎叫声在荒原上空回响。

(选自《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司机

李喜丹

    孙华是个司机,不会别的,只会开车。大货、客车、小轿,孙华都开过,而且一开就是三十年。

    孙华在医药公司上班,医药公司上至老总下至看大门的,都坐过孙华的车。都说孙师傅的车子开得好,开得稳,感觉不像坐在车上,倒像坐在船上,那么悠然自得,那么悄然无声。

    医药公司是国营的。国营单位不景气,人浮于事,各怀心计,直至把医药公司逼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剩最后一口气了,老总才不得不提出了改制。再不改,百号职工就要断粮了。改制改什么,就是改老总为老板。

    公司财产连同百号职工,一起卖给了江苏老板,孙华也被江苏老板买了。老总离开医药公司时,特地请同事在天然居聚餐。自然孙华也要去。老总屡屡给孙华敬酒,回忆风雨同车的往事,不禁潸然落泪。作为司机,没有谁比你更优秀了。老总这么评价孙华。

    老板会开车,但老板不开车。老板的车是劳斯莱斯,五六百万呢。老板要在公司里选最好的司机。没有悬念,孙华当之无愧地做了老板的司机。

    孙华做了三十年的司机,还是第一次开这么名贵的车,很是忐忑。坐上劳斯莱斯,孙华像坐在金銮殿上,战战兢兢。老板又是不苟言笑的人,坐在后面一言不发,孙华便越发地紧张。

    孙华发现老板和老总不一样。老总坐车时,坐在副驾驶室,和孙华一路交谈,偶尔还讲点笑话,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可老板不然。老板坐在后排,要么打电话,要么看风景,或打个瞌睡,或者抽支烟。除发出指令外,不和孙华多说一句话。

    老板还有许多特别的规定,老总没有。老板说,你是司机,只管开车,一句话都不要会多说。孙华说,我总该知道去哪里吧?老板说,你不需要知道任何事,该你知道的,我会让你知道。老板说,你要擦车,天天擦,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孙华说,这么贵的车,最好去洗车场去才洗得干净。老板说,洗车要钱,几十块钱也要节约。

    老板还规定孙华不能穿西装,因为老板个矮,比孙华矮半个头。有次孙华穿西装,客户就把孙华当成老板,把老板当成司机了。

    高速路上开车,孙华特别反感别人指手画脚,可老板偏偏喜欢。有时车子快了,老板便敲孙华的座椅:慢点,再慢点,你赶着去投胎呢。孙华解释,一百,不快啊。老板不高兴了。孙华记住了老板的规定,车速定格在一百左右。老板又敲孙华的座椅,快点,再快点。孙华说,一点不慢啊。老板不悦了。老板说,以后记住了,你是给我开车,不是我搭你的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不是你做什么就是什么。车速的快慢,不是由你的技术决定,而是由我的时间决定的。我赶时间呢,速度要快;我没急事呢,速度要慢。

    老板还和孙华约法三章:老板的安全至高无上,老板的利益至高无上,老板的命令至高无上。老板说,老孙啊,你很会开车,但你很不会做人哦。有些道理你是不懂的。老板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出了车祸,赔点钱就知足了。可老板多少钱也不在乎,在乎的是生命。只要活着,多少钱老板都能赚。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你第一时间要考虑的,是确保老板的安全。

    一向开车得心应手的孙华,现在不再应付自如了,时刻要听从老板的指挥。劳斯莱斯像是虎穴,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等着老板发落。

    孙华是个好人,更是个实在人。老板发落了,孙华心里便沉甸甸的。孙华很想做好,让老板满意,可越想做好,就越做不好。

    开车不果断,做事没主见,老板对孙华越来越不满意了。

    春天里,老板要去北京和一家大医院谈一笔大生意。老板说,这次事关重要,你开车要快,要稳,要安全。孙华不敢怠慢,让劳斯莱斯稳健飞驰。

    可是到了河北境内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当时,劳斯莱斯正匀速地行驶在高速上,突然前方的右侧,蹿出一条黑狗。黑狗高大,健硕,正快步跑着,欲横穿高速。

    黑狗本以为它的速度能迅速过马路,但与劳斯莱斯相比,它的速度不过是劳斯莱斯的百分之一。劳斯莱斯像一粒子弹,射向黑狗。孙华看见黑狗了,本能地点了点刹车。

    老板感觉到了,命令孙华:我赶时间,一分钟都耽搁不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啊。冲过去!冲过去!一旦冲过去,黑狗必然当场毙命,孙华犹豫着,一只脚在刹车和油门上徘徊。老板再命令:撞死它!于是劳斯莱斯一点点射向黑狗。

    孙华看清了这是一条很高很壮的狗,毛色发亮,四肢轻盈,像一匹黑马,在疾步飞奔,在争夺生存的权利。孙华不再犹豫,一点刹车,削弱了劳斯莱斯咄咄逼人的杀气。但还是晚了,孙华听到了悲惨的一声狗叫。

    孙华停车,下去看黑狗。黑狗卧倒在宽阔的高速路上,在春风中苟延残喘。

    孙华抱起黑狗,黑狗轻轻地哼了一声。孙华检查黑狗的伤处,好几处撞伤了,腿也折了,不过伤势不算太严重。

    孙华想带上黑狗,找个卫生所包扎一下。可等孙华回过头,才发现劳斯莱斯早已没有影子了。

(选自《微型小说月报》2014年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寻找翠翠

祝勇

    闲坐于草亭,忽地想起翠翠,仿佛想起一个熟识的故人。

    天碰巧落着雨。我们碰巧饮着酒。雨和酒,碰巧都易于勾起人的愁肠。碰巧是在酉水边,酉水碰巧和沈从文小说里写的一般模样。我们碰巧都是沈从文迷。

    所有与翠翠有关的事物,碰巧在这个时刻,聚齐。

    而翠翠,却只能隔着茫漠的时空同我们说话。翠翠很远。翠翠只生长于沈从文三十年代的小说里,穿着图案简单的衣裳。悠远的日子早已布满了旧电影似的划痕,但她的明眸不会褪色。沈从文说:“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她便用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面前的人无心机后,就又从从容容地来完成任务了。”严格来说,翠翠是由所有喜欢翠翠的人集体创作的。凡是读过《边城》的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

    翠翠是典型的中国式梦境的产物。她容纳了民间中国对于自然、人性、爱情与生命的本质看法。或者说,翠翠是河流的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她的每一寸肌肤都是秋露和山雨凝聚成的,所以她才清明秀丽,有着透明的秉性。她是中国河流的青春写照。凡是河流可以带我们去的地方,她都可以带我们去。

    翠翠就是这样陪着我,在湘西,一路走了好远。她是无处不在的河水和月光。我知道她不独属于我,但她总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这是《边城》以外的翠翠。沈从文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翠翠。翠翠在《边城》里,在沈从文的设计里,只属于傩送,傩送就一下子成了《边城》外许多人的共同的情敌。

    《边城》真正煽情之处,是翠翠的等待。翠翠的等待就是整部作品的高潮。也可以说,前面所有的故事,都只是一个交代,翠翠执着而执拗的等待,才是作品的核心。但是故事恰好就在这里戛然而止了,读者会根据自己的人生取向作出自己的抉择和判断,沈从文一句也没有多写,只有轻描淡写的几句:“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美丽的翠翠,就这样将期望抛向未知的远方。她实在不该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耗尽自己的一生,她蓬勃健美的生命不该有这样的结局。也许,在某个“明天”,翠翠会突然看见傩送风尘仆仆的微笑重又出现在岸头,但是我们仍不妨作一个残酷的假设——傩送从此远行,心中装着他的翠翠,梦里想着他的翠翠,走遍天涯,却永不归来。而翠翠,则同渡口一同老去。这样,翠翠的一生,因为爱而不完整;另一方面,对爱的忠贞又使她的生命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完整。翠翠于是成了沈从文为我们造的一个断臂女神

    然而,这一切即使是梦想,也来得太迟了。翠翠被时间裹挟着,像傩送一样一去不回头了。傩送和翠翠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着我们。翠翠如蓝印花布一样纯朴的背景,带着湿润的乡下气息,消失在时间深处了。

    坐在草亭里想念翠翠,翠翠既远且近。雨还在下,河面上是一片烟,天气越来越寒凉。酒还在饮,身子却越来越暖。野渡无人,视野里有浓有淡。浓的是水边的青石,怪兽般长满绿毛;淡的是若有若无的远山,以及山脚下的江水。一幅典型的中国式风景。遂想起沈从文的一句话:“一切总永远那么静寂,所有的人每个日子都在这种不可开窍的单纯寂寞里过去。”当然,翠翠也在其中。想起她的爱,她悠长的等待,想哭。生活也许早已不那么静寂,在自己的节拍里沉了很久的湘西人在现代的步伐面前也表现出一丝慌乱。要抵挡香车宝马的诱惑已不那么容易了,尽管它的价值并不超过当年的一座碾坊。爱情,早已成了休闲中的甜点与快餐,成了一次性消费品。这个时代里,过路的女学生,即使装扮再奇奇怪怪,行为再不可思议,也不是风景了。但翠翠是。

    可是河流还在。只要河流还在翠翠就在。

    当翠翠在孤独中等待傩送的时候,世间有多少个傩送,踏遍千山,在寻找着翠翠!

    寻找翠翠,翠翠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忧伤。

(选自散文集《凤凰:草鞋下的故乡》,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残冬(节选)

茅盾

    连刮了几阵西北风,村里的树枝都变成光胳膊。小河边的衰草也由金黄转成灰黄,有几处焦黑的一大块,那是顽童放的野火。

    太阳好的日子,偶然也有一只瘦狗躺在稻场上;偶然也有一两个村里人,还穿着破夹袄,拱起了肩头,蹲在太阳底下捉虱子。要是阴天,西北风吹那些树枝叉叉地响,彤云像快马似的跑过天空,稻场上就没有活东西的影踪了。全个村庄就同死了的一样。全个村庄,一望只是死样的灰白。

    只有村北那个张家坟园独自葱茏翠绿,这是镇上张财主的祖坟,松柏又多又大。

    这又是村里人的克星。因为偶尔那坟上的松树少了一棵——有些客籍人常到各处坟园去偷树,张财主就要村里人赔偿。

    这一天,太阳光是淡黄的,西北风吹那些枯枝簌簌地响,然而稻场上破例有了人了。

    被人家叫做“白虎星”的荷花指手划脚地嚷道:

    “刚才我去看了来,可不是,一棵!地下的木屑还是香喷喷的。这伙贼一定是今天早上。嘿,还是这么大的一棵!”

    说着,就用手比着那松树的大小。

    听的人都皱了眉头叹气。

    “赶快去通知张财主——”

    有人轻声说了这么半句,就被旁人截住;那些人齐声喊道:

    “赶紧通知他,那老剥皮就饶过我们么?哼!”

    “捱得一天是一天!等到老剥皮晓得了,那时再碰运气。”

    过了一会儿,荷花的丈夫根生出了这个主意。却不料荷花第一个就反对:

    “碰什么运气呢?那时就有钱赔他么?有钱,也不该我们来赔!我们又没吃张剥皮的饭,用张剥皮的钱,干么要我们管他坟上的树?”

    “他不同你讲理呀!去年李老虎出头跟他骂了几句,他就叫了警察来捉老虎去坐牢。”

    阿四也插嘴说。

    “害人的贼!”

    四大娘带着哭声骂了一句,心里却也赞成李根生的主意。

    于是大家都骂那伙偷树贼来出气了。他们都断定是邻近那班种“荡田”的客籍人。只有“弯舌头”才下得这般“辣手”。因为那伙“弯舌头”也吃过张剥皮的亏,今番偷树,是报仇。可是却害了别人哩!就有人主张到那边的“茅草棚”里“起赃”。

    没有开过口的多多头再也忍不住了,好像跟谁吵架似的,他叫道:

    “起脏么?倒是好主意!你又不是张剥皮的灰子灰孙,倒要你瞎起劲?”

    噢,噢,噢!你——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你不偷树好了,干么要你着急呢?

    主张去“起脏”的赵阿大也不肯让步。李根生拉开了多多头,好像安慰他似的乱嘈嘈地说道:

    “说说罢了,谁去起赃呢!吵什么嘴!”

    “不是这么说的!人家偷了树,并不是存心来害我们。回头我们要吃张剥皮的亏,那是张剥皮该死!干么倒去帮他捉人搜赃?人家和我并没有交情,可是——”

    多多头一面分着,一面早被他哥哥拉进屋里去了。

    “该死的张剥皮!

    大家也这么恨恨地说了一句。几个男人就走开了,稻场上就剩下荷花和四大娘,呆呆地望着那边一团翠绿的张家坟。忽然像是揭去了一层幔,眼前一亮,淡黄色的太阳光变做金黄了。风也停止。这两个女人仰脸朝天松一口气,便不约而同的蹲了下去,享受那温暖的太阳。

    荷花在镇上做过丫头,知道张财主的细底,悄悄地对四大娘说道:

    “张剥皮自己才是贼呢!他坐地分赃。”

    “哦!——”

    “贩私盐的,贩鸦片的,他全有来往!去年不是到了一伙偷牛贼么?专偷客民的牛,也偷到镇上的粉坊里:张剥皮他——就是窝家!”

    “难道官府不晓得么?”

    “哦!局长么?局长自己也通强盗!”

    荷花说时挤着眼睛把嘴唇皮一撇,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近来这荷花瘦得多了,皮色是白里泛青,一张大嘴更加显得和她的细眼睛不相称。

    四大娘摇着头叹一口气,忽然站起来发恨地说:

    “怪道多多头老是说规规矩矩做人就活不了命呀!——”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合欢树

史铁生

①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小时候的作文做得还要好:“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地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被子。

②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找来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③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④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⑤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⑥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⑦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儿。有一年,院儿里的老太太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却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⑧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 , 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我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⑨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也看不见它了。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⑩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节选自《史铁生作品集》,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