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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2017-2018学年上学期高三第四次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五尺道的回声

尹汉胤

    走进盐津豆沙关,两山陡然收紧,深谷一线,壁立森严,好个一夫御万敌的关隘。沿秦汉五尺道攀登,落满沧桑的石阶,崎岖而破碎。然而被踩踏得光可鉴人的岩石,却一律高傲地昂起头,斜睨着喘息不已的人们。它们有理由睥睨一切,因为在它们伤痕累累的肌体中,蕴藉着两千多年绵延不息的厚重足音。

    在这南方丝绸古道上行进,你会发现较为完整的石阶上,深嵌着一个个马蹄踏出的蹄窝,像是钤印在五尺道上的省略号引人遐思,又像是凝重的眼睛,虽已老迈昏花,却潜藏着无尽故事。踏上它时,感觉有幽远的回声透出;登上高处,那声音渐渐雄浑起来,飒然撞击着岩壁,动人心魄。

    此刻,你一定对脚下的每块石头充满敬意。它们恪尽职守,雄踞于此千年,坚实的肌体不知承载了多少行旅脚步,目睹了多少世纪风雨。在它们的记忆中,一定有当年大唐命官袁滋一行,不畏艰险,肩负使命从戎州行至此地,踯躅于古道的情形。

    站在五尺道上,仰望袁滋当年的摩崖题记。其笔画线条有如血脉般充满张力,依然可以感觉到袁滋当年持笔时涌动于心的情感。少年便才华出众的工部员外郎袁滋,被朝廷委以持书修好与大唐隔绝已久的南诏的关系的重任。这无疑是一个影响历史的重大使命。然而在朝廷派遣往谕官吏时,竟有多位官员以西南遐远而拒绝前往,唯有袁滋欣然赴命。烟瘴蛮荒的云南边地,路途遥远,险阻万端。袁滋一行历经数月艰难跋渉,终结了南诏与唐朝对抗40多年的分裂局面,完成了统一西南的重大使命。这块历经磨难的摩崖石刻,穿越时空,与空谷的风声、水声、足音一起,述说着民族融合的历史。

    举头眺望对面如削的崖壁,只见其凹陷处,摆放着几具一睡至今的神秘僰人的悬棺。相传2500年前,曾参加过周武王伐纣的牧野大战的僰人便在这片高山峡谷中繁衍生息。勇武善战的僰人去世后的丧葬方式,充满着独特无畏的惊险。他们让逝者聆听着奔流不息的涛声安眠,希望其灵魂如同岩石般永远凝固在那里,与日月一同守望着故乡,倏忽间便千年已逝。当岁月演进到了又一个新世纪,沉睡瞩望在高山岩壁之上的僰人,突然被车水马龙的喧嚣声惊醒了。古老的豆沙关,在短短30多年间被彻底改写了面貌。在这古老关隘的天堑峡谷中,呈阶梯状层次分明地分布着河道、五尺道、铁路、325省道、渝昆高速公路。凌空飞架的大跨度高速公路大桥,彩虹般将两山衔接起来。站在袁滋摩崖题记处望去,那图景就像是天地间的一部壮阔五线谱,汽车、火车、船只、人影如同音符般游动于其间,在古老的峡谷中鸣响着一曲交响乐。扼守着历史咽喉的古老豆沙关,而今将郁积于心的块垒一吐为快。

    登上豆沙关,走过一道“僰道春深”牌坊,一座古朴繁华的古镇出现在眼前。谁能想到,眼前这座古镇,十年前因一场强烈地震毁于一旦。十年春秋,从灾难中站起来的僰人后裔,以先人血液中的豪迈气魄,不弃故土,在这里重建起了新的家园,古老血脉再次焕发出不朽辉煌。

    在盐津牛寨乡桢楠保护区,挺拔着一片郁郁苍苍的古桢楠林。桢楠是不可多得的名贵树种,自古就被誉为高雅君子。在一处村落旁,几株笔直高大的桢楠树冠如云,自成一片天地。穿行其间,忽见一株不知何时被砍伐的桢楠,以其不离故土的巨大树根托起两间屋宇。有朗朗书声盈耳,走近一看,竟然是由两间陋室组成的一所小学。十几个孩子正全神贯注地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望着眼前的景象,我顿时觉得一股力量从地下升腾而起。那株被砍伐的桢楠残木虽已没有了躯干,却仍以深扎于大地的根系,托举着我们民族的未来。

    思绪间,五尺道上的猎猎长风掠过耳边,石阶蹄窝中回响着马的嘶鸣声……“轰”的一声,天真活泼的少年们从教室冲出,欢声笑语地跑过那株枯守在侧,坚如磐石的桢楠树墩,消失在那片风姿千古的桢楠树林中。

    栉风沐雨的千年豆沙关,后人又将在这里听到什么样的回声呢?

(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五尺道又称“僰道”,是南方丝绸古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40年来,古道已退出了沟通蜀、滇交通的历史舞台。 B、古道天堑峡谷中的壮阔五线谱,是“僰人”后裔继承先人血液中的豪迈气魄在新时代取得伟大成就的明证。 C、文章以游踪为线索,移步换景,层次分明地将古老豆沙关的情景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D、作者行进在五尺道上,思古览今,虚实交织,使文章既具有深邃的历史厚重感,又不乏现代气息,自有一种动人的力量。
(2)、文章以“五尺道的回声”为题,作者在古道上听到了哪些“回声”?
(3)、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①蹄窝,像是钤印在五尺道上的省略号引人遐思,又像是凝重的眼睛,虽已老迈昏花,却潜藏着无尽故事。

②扼守着历史咽喉的古老豆沙关,而今将郁积于心的块垒一吐为快。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后面的题。

仰  望

保罗·詹尼斯(美)

过街天桥上有一个乞丐。他不会弹琴,不会唱歌,甚至不会在地上书写悲惨的遭遇。所以,只是偶尔有人把硬币丢在小盆里,乞丐总算能填饱肚子。另外,还能坚持他唯一的习惯:每天买张彩票。

夜幕降临时,乞丐会回到他的住处——城郊一个废弃的菜园。菜园里有一眼枯井,井边有棵树。

这天,跑来一条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瘦得可怜,试探着在乞丐的小盆里舔舐着,乞丐昨晚用它盛过食物。乞丐小心地把小狗搂进怀里,两个不被牵挂的生命紧紧地依偎在一起。

小狗很聪明,叼着小盆打转。路人觉得惊奇,纷纷把钱放到小盆里。“富裕”起来的乞丐好运也随之降临,他居然中了大奖。乞丐买下这座菜园,建起了一座豪华的房子。不过,他保留了后院的窝棚、枯井和老树。

乞丐迷上了购物,他喜欢服务小姐迷人的微笑。人们称他先生,乞丐高兴极了,有尊严的生活真好!唯一让乞丐先生感到尴尬的是人们对小狗的态度。尽管小狗已经被梳洗得很干净,但斑驳的毛色还是暴露了它低贱的身份。

乞丐决心让小狗从自己眼前消失,他要忘掉卑贱的过去。

乞丐把小狗关在后院的枯井里。井很深,井底很潮湿,除了井壁渗出的水滴,什么吃的也没有。乞丐找了几块肉投下去。

从此,乞丐一个人潇洒地享受服务小姐热情的目光,去参加那些高级派对。好在他总算没有忘记每天往井里投几块肉。

在井底,无论白天黑夜,小狗一直仰着脑袋向上张望。可是除了每天落下来的一些食物,什么也没有。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乞丐过得并不快乐。人们微笑的眼神让乞丐想起了动物园里给人们敬礼的狗熊——它看重的只是你手里的食物,根本不在乎你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那条小狗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而自己却把它丢到了井底。

乞丐跑到井边,救出他的小狗。看着小狗,乞丐痛哭失声——小狗的脑袋一直朝后仰着。因为在井下待的时间过长,小狗的脖子已经无法伸直,只能仰着头在地上打转。

乞丐每天领着小狗游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把钱施舍到其他乞丐手中。在感激涕零中,他感到了满足。于是乞丐有了新打算,他通知乞丐们每天到他这里来领钱。

消息迅速传开,领钱的队伍越来越大。半夜,乞丐被街上传来的吵闹声惊醒。透过窗子他吓了一跳,有人披着毯子,有人支起帐篷,就像排队在买当红歌星的演唱会的门票一样。

天还没亮,电视台的人来了,晚上的新闻播出了这一盛况。

第二天,人们像潮水一样涌来。队伍越排越长,警察不得不赶来维持秩序。

乞丐沉醉在自己的壮举之中,每天奔忙于银行与家之间,钱像水一样流了出去。

直到有一天,银行通知他,他的账户已没有一分钱了,乞丐不得不宣布——他已经没钱可发了!人们开始咒骂,并向他的房子冲去,一块块石头飞向门窗。眼看疯狂的人们要冲进屋里,吓坏了的乞丐带着小狗逃到了后院,他急忙爬下井去,甚至没有来得及把小狗带上。

乞丐快要到达井底的时候,绳梯拴在树上的一端突然断开,乞丐和他的绳梯一起摔到了的井底。疯狂的人们捣毁了房屋,拿走了所有东西。好在没有人发现井里的乞丐。

半夜,乞丐开始喊救命,可除了小狗,没人知道他在井底。

乞丐对着太阳喊,对着月亮喊,没有人能够听见。小狗每天四处寻找食物扔下来,变了味的骨头,发了霉的面包,扔下什么乞丐就吃什么。有一次,小狗扔下一只死猫。

一连几天小狗没有往下扔东西,乞丐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只能靠舔着井壁上渗出的水珠活着。乞丐望着井口的天空,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一天早晨,井口隐约的说话声惊醒了昏睡中的乞丐,他拼尽全力喊了起来。被人们用绳子吊了上来,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要不是这条小狗死在井口上,没有人能听见你的喊声。”

乞丐看见了枯瘦如柴的小狗,它是被饿死的。

乞丐把小狗埋在后院。人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不过有人记得,他走的时候脖子一直朝后弯着,眼睛直盯盯地仰望着天空。

                               (选自《保罗·詹尼斯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新梅花岭记

鲍昌

    “骑鹤下扬州”的梦终于实现了。友人相伴,游了纤秀的瘦西湖,登了开敞的平山堂,闻了个园的桂香,掬了何园的池水;傻里傻气的,我还要寻觅当年的二十四桥以及杜牧才子咏唱的“春风十里扬州路”,幻想有多少娉娉袅袅的女儿卷起珠帘呢!却归于子虚。再加之停留的时日太短,真令人有王渔洋“衣香人影太匆匆”之感,憾哉!

    游踪所及,发现现实的扬州与我想象的有差距。原来我的脑子里盛满了绿杨明月,玉树琼花;隋炀帝的楼船箫鼓,仿佛还隐约地在耳边回响。谁知现在拓宽了几条马路,修建起若干洋楼,有的中不中,西不西,恰似女儿家衣霓裳而裤牛仔,令人大无可奈何也。最有趣者,刚听了段评书,立即被高分贝的迪斯科音乐震得差点休克;刚在中午品尝了鲥鱼,又在晚间大啖西点。于是我不再去想扬雄的《扬州箴》,也不再去想姜夔的《扬州慢》。我觉得,扬州变了,变得难以识认。它的古都风韵,一如真正的《广陵散》琴曲,似乎永远失传了。

    扬州给我以深刻印象者,惟史可法祠墓乎。史可法为明末抗清英雄,原为南明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故又称史阁部。1645年,清豫亲王多铎率军南下,史可法自请督师,死守扬州。城破被执,大骂多铎而英勇就义。尸骸不可得,其义子葬其衣冠于广储门外梅花岭上。而清兵遂大肆屠杀十天,是为“扬州十日”。首恶者,即豫亲王多铎也。我奇怪近日来播映的电视剧《荒唐王爷》,精心美化了多铎这一血污满身的刽子手,其事要比“荒唐王爷”还要荒唐了。

    我自信不是狭隘民族主义者,深知今日之中华民族,系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各民族间的历史纷争,大都可以不再计较。但是,征伐守卫之间,总还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若夫“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征伐者杀得血流飘杵,无辜者,靡有孑遗,善恶在其中是分明的。固然,史可法并非完人,多铎亦未全泯人性,只是扬州之役,一为英雄,一为屠夫,则是不容争辩的。

    今史可法祠墓在扬州博物馆内,祠墓相连,均南向。墓门内为飨堂,堂前有银杏二,绿影拂墙,极是幽静。坟之四周杂植松柏,院墙外即梅花岭土阜。岭后有遗墨厅,厅内壁上嵌有史公遗书石刻。祠墓东南,尚有桂花厅、牡丹阁、芍药亭等,这岂是后人以国色天香,恒为史公馨祝耶?

    祠墓内楹联甚夥,多名作。如严保庸联:“生自有来文信国,死而后已武乡侯。”吴大激联:“何处吊公魂?看十里平山,空余蔓草;到来怜我晚,只二分明月,曾照梅花。”朱武章联:“时局类残棋,杨柳城边悬落日;衣冠一坏土,梅花冷艳伴孤忠。”均有血有泪,凄恻感人。

    史可法殉国百年后,清初学者全祖望有《梅花岭记》之作,备言史可法“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我为之感,为之动,亦苦吟良久,成一联以献史公,并草此《新梅花岭记》。其联语云:

    无力挽狂澜,忠魂一逝,泪遮去二分明月;有情萦土阜,雄魄长存,血溅开万树梅花。

(选自《鲍昌散文》,有删改)

【注】《梅花岭记》是清代文学家、史学家全祖望所写的一篇散文。文章追叙史可法在扬州抗清牺牲的经过以及他的牺牲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热烈地歌颂了史可法慷慨死难的精神。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光束里的微尘

秦德龙

    他在漫不经心中发现,一束光透过窗户射了进来,而静谧的光束中,悬浮着一些微尘。他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抓不住。那些微尘忽然飘动起来,瞬间消失在幽暗深处。

    渐渐的,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微尘是在光束中存在的。如果试图挡住它们,它们即会遁失。

    微尘尚且如此,那么个体生命呢?离得开阳光吗?

    到阳光下面去,晒晒太阳。他时自己说。

    每一枚太阳都是新鲜的。

    他曾经到过大海,也到过大山,还到过城市里,感受着太阳带来的温暖。是的,大千世界,让他感慨,可后来,他还是厌倦了一切。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何况,他无法忍受来自生活的挤压,从各方面的挤压。

    他再次回到蜗居的小屋,每天对着电脑,虚构着人生。这天,他百无聊赖,在电脑上敲下几个文字;“昂贵的证据”。很快,电脑便跳出了博尔赫斯的诗句:“这是多么昂贵的证据,尘土,使我们相信难免一死。我们放慢脚步,压低嗓音,走过一列列缓慢的墓碑……”

    博尔赫斯的诗句,在他心里产生了强烈的震撼,他一遍一遍地默读着那些诗句,不住地洗刷着自己的心灵。自己是多么渺小啊,犹似一粒微尘,微不足道!火热的生活,自己有什么资格去批判呢?该拥抱它才是!

    于是,他打点行装,来到了太阳照耀的乡下。

    他看见一个老农民头顶着烈日,扶着耕牛身后的犁铧在田野里劳作。也许是累了,老农民慢慢地吆喝耕牛停下,然后,楗出一支烟,坐下来休息。香烟从老农民的鼻孔中袅袅冒出,景象美极了。他看得发呆,忘记了时间。

    老农民没有搭理他,在老农民的心中,他是不存在的。老农民吸完了烟,缓缓地站起了身子,重新吆喝耕牛犁地。

    他昂头走了,去寻找乡村新的风景。他边走边想,自己也就是一粒微尘,如果没有阳光的照射,别说舞动起来了,恐怕已不知飘向了何方。

    灵魂啊,需要阳光!

    回到生存的城市,他找来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建立了“微生”论坛。每晚,坐在电脑前,发表自己的感悟。那些深邃的思想伴随着妙语连珠,洒向广袤的宇宙。以往,他几乎是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的,落落寡合。从乡下回来后,他像变了个人,生命中总有使不完的热情。他似乎有许多话要说,不说出来,灵魂无从安放!

    人们悄悄地打量着他,议论着他。

    他知道,自己也就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得有普通人的活法,得过普通人的日子。

    不久,他就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每天,夹着公文包或拎着手提电脑,行走在路上。

    又后来,他娶妻生子,建立了一个安康和谐的幸福家庭。

    只是,一个人孤静的时候,他会回忆从前的日子。这时候,他就打开博尔赫斯的诗集《里科莱塔》,为自己读上一段。然后,对着灿烂的银河遐想,把神秘的夜空瞭望。

    他依旧在“微尘”论坛里发表自己的言论,这都是他对人生的观察、体悟。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许多粉丝。这些粉丝不断地要求他更新论坛里的帖子,把精辟的论断展现给大众。

    他无法满足粉丝们的要求,只是按部就班地做着想做的一切。他把自己比作一只老黄牛,他喜欢勤勤恳恳的老黄牛。

    有一天,妻子问他:“你为什么喜欢老黄牛呢?”

    他若有所思地说:“在乡下,有一位老农民。扶着老黄牛身后的犁铧在犁地。”

    妻子又说:“你这个人就是喜欢低调。”

    他温厚地笑道:“我看见了光束里的微尘,只有阳光照射它,它才会舞动。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老黄牛就是这种品格——需要阳光!”

    接下来,他和妻子同声朗读博尔赫斯的诗句:“这是多么昂贵的证据,尘土,使我们相信难免一死。我们放慢脚步,压低嗓音,走过一列列缓慢的墓碑……”

    妻子陶醉地说:“让我们一起慢慢地老吧。”

    他笑道:“还是让我先死吧,死在你前头!”

    妻子捶了他一下,充满诗意地说:“想得美,谁先死谁有福,还是你送我吧。”

    他揽住妻子的肩头,幸福地笑了。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各题。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小狗包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第二天早晨,黑娃起来时已不见新娘,走到厨房门口,看见她一手拉着风箱,一边在膝头上摊开着书本。黑娃洗脸一毕时,她先给他递上一杯酽茶,接着端给他一碗鸡蛋。黑娃喝了口茶又捉起筷子,挟住一个鸡蛋随即又沉入碗中,扬起头说:“我从今日开始念书。”

玉凤说:“你想念就念。”

黑娃问:“晚不晚?现在才想起念书怕是迟了?”

玉凤说:“圣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念书没有晚不晚迟不迟的事。”

黑娃说:“那我就拜你为师咧!”

玉凤摇摇头:“你要是真想念书,应该正经拜师。我不能够做这样事。”

黑娃问:“为啥?”

玉凤说:“甭忘了你是丈夫,我要是当了你的先生就没有丈夫了,你在外边拜师去。”

黑娃怀着虔诚之心走进白鹿书院,看守门户的张秀才拒绝他进入:“不管谁不论啥事,朱先生一律谢客。”黑娃说:“你去传话,就说土匪头子鹿黑娃求见先生。”

朱先生正在庭院树荫下闭目养神。他送走了编纂县志几位同仁,不仅身俸无法支付,连三顿饭也管不起了。朱先生最后一次找到县府申述县志编纂工程的重要,管钱的主任摸摸硕大的光头,就呵呵笑起来:“好朱先生哩!剿共重要不重要?岳书记手谕拨款给保安团买大炮重不重要?”朱先生被呛得噎住,分辩说:“现在只要一笔石印的钱,县志已经编成了。”主任说:“编成了先放下,等剿灭了共匪国泰民安那阵儿,我给你拨款,多拨些也印得漂亮……”朱先生早已不再晨诵午习,常常坐在那把藤椅上闭目养神。听见张秀才传报,朱先生睁开眼睛:“噢!我这辈子就缺少看见土匪的模样。让他进来。”

黑娃进门再进入庭院,看见一把破旧藤椅上坐着一位头发银白的老者,恰如一座斜立着的山峰,紧走几步就扑通一声跪倒了:“鹿兆谦求见先生。”

“你是何人?求我有啥事体?”

“鄙人鹿兆谦,先前为匪,现在是保安团炮营营长。想拜先生为师念书。”

“我都不念书了,你还想念书?”

“兆谦闯荡半生,混帐半生,糊涂半生,现在想念书求知活得明白,做个好人。”

“你坐下说。”

黑娃站起来坐到凳上。朱先生自嘲地说:“我的弟子有经商的,有居官的,有闹红的,有务农的,独独没有当土匪的。我收下你,我的弟子就行行俱全了。”说着回屋取来纸笔,拨下笔帽;笔头儿已经干涸,经水泡开了又磨了墨汁,给黑娃写了“学为好人”四字,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弟子。这是我最后一幅题字。”

黑娃每日早起借着蒙蒙的晨曦舞剑,然后坐下诵读《论语》,自然常常求问于高氏玉凤;每隔十天半月去一趟白鹿书院,向朱先生诵背之后再说自己体味的道理。朱先生深为惊讶,开始认真地和他交谈,而且感慨不已:“别人是先趸下学问再出去闯世事,你是闯过了世事才来求学问;别人趸下学问为发财升官,你才是真个求学问为修身为做人的。”黑娃谦然地说:“我学一点就做到一点,为的再不做混帐事。”朱先生仰起脖子慨叹道:“想不道我的弟子中真求学问的竟是个土匪胚子!”

黑娃言谈中开始出现雅致,举手投足也显出一种儒雅气度。玉凤更加钟爱黑娃。

团长以及同僚们也都觉察到这种变化。黑娃再一次走进白鹿书院时,就不无激动地说:“先生,我想回原上祭祖。”朱先生久久凝视着黑娃,竟然颤抖着嘴唇说:“好哇兆谦,我陪你回原上祭祖!”

黑娃真正开始了自觉的脱胎换骨的修身,几乎残忍地摈弃了原来的一些坏习气,强硬地迫使自己接受并养成一个好人所应具备的素质,中国古代先圣先贤们的刻骨铭心的哲理,一层一层自外至里陶冶着这个桀傲不驯的土匪胚子。黑娃同时更加严厉地整饬炮营,把一批又一批大烟鬼绑到大炮筒子上,土匪弟兄们的体质首先明显地发生变化;他把一个在街道上摸女人屁股的团丁扒光衣服捆绑到树上,让炮营二百多号团丁每人抽击一棍;过去的保安团丁在县城是人人害怕的老虎,又是人人讨厌的老鼠,人们把保安团叫捣蛋团;黑娃整饬三营的做法得到张团长的奖赏,一营和二营也开展了整顿活动;保安团在县城居民中的形象从此发生变化,黑娃在整个保安团里和县城里威名大震。

(节选自陈忠实《白鹿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花园茶会

【英】凯瑟琳•曼斯菲尔德

这真是个让人称心如意的好天气,晴朗的天空没有一片云朵。清晨,花匠早早地起来修剪草坪,把草坪打扫干净。就像得到了大天使的帮助,一夜之间,花园里上百朵玫瑰绽开了花苞,压得绿色的花枝弯曲下来。

“我们去花园看看吧,从后门出去,”劳拉对琼斯说,“我想知道凉棚搭好了没有。”

但是后门不能通过了,厨子和送蛋糕的人挡在那里。

“怎么了?”

“小姐,对面的斜坡下面有一些简陋的小房子,你知道吗?有个赶马车的小伙子住在那儿,他姓斯各特。今天早晨,牵引车把他的马吓着了,受了惊的马把他摔下来,他的头撞到了地上,没命了。”送蛋糕的人饶有兴致地讲着。

“他死了?”劳拉瞪大了眼睛。

“被抬起来的时候就死了,我到这里送蛋糕时,看见他们家的人正把他抬回去。他家里还有老婆和五个孩子。”

劳拉抓住琼斯的手臂,神色惊慌地说:“我们怎样才能把它给取消了呢?现在我就到楼上去和妈妈谈谈。”

希恩太太正在试她的新帽子。劳拉气喘吁吁地告诉了母亲那个不幸的消息。

“我们的茶会必须取消了,是吗?客人和乐队一来,就会被他们家听到,他们离我们太近了。”

劳拉没有想到母亲并不同意。“我的孩子,你应该合情合理地想一想。我们是在无意中知道这件事的。你回答我,如果那些小房子里有人生病死掉,我们不是也要照常过我们的生活吗?”

“妈妈,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太冷酷了?”

“宝贝儿!”希恩太太拿着那顶帽子走过来,劳拉还来不及阻止,她就把手里的帽子戴在劳拉头上了,“好孩子,这顶帽子你戴正合适,简直是给你做的。我戴着有些太年轻了。你自己好好看一看,你有多漂亮!”她把小镜子举到劳拉面前。

“不,妈妈!”劳拉没有妥协的意思,她把脸转到一边。

“劳拉,你这样就太让人失望了。”

“我实在不明白。”劳拉站起来走了,她回到自己的卧室。一进门,就在镜子里看到一个漂亮迷人的姑娘,头上那顶装饰着金色野菊花的黑色帽子上,有一条长长的黑丝绒带子垂下来。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这样好看。她疑惑了,难道母亲说的没错?可是她又好像看见那个带着一群小孩,把丈夫的尸体抬回家的不幸女人。她决定等园会结束后再去考虑这件事。

随后受到邀请的客人们都先后到来了。乐队开始演奏。仆人都从房子里出来,走到凉棚下。草坪上有很多成双成对的客人在悠闲地漫步,一群朋友欢聚在一起,相互拉手、亲吻,开心地笑,真是太愉快了!

“姑娘,这帽子可真合适!”

“劳拉,你今天怎么格外漂亮啊?简直像个西班牙女郎。”

这个美好的下午像鲜花一样,怒放之后又慢慢合上花瓣。

所有的客人都告辞了,希恩太太看见桌子上还有许多吃剩的蛋糕、点心和三明治,不吃掉都会变质的。她又有了一个出色的念头。“我们装个篮子,把这些完好的食物送给那可怜人。不管怎样,孩子们可以大吃一顿了。你们同意吗?而且一定会有邻居去看他,这么多的现成的点心该多好。劳拉!”她高兴地要跳起来,“到贮藏室把那个最大的篮子拿来。”

“妈,我们这样做恐怕不太合适吧?”劳拉说。她想,那个女人会愿意接受这些吃剩的东西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你到底怎么回事?”劳拉赶紧把篮子拿来。母亲把东西都塞到篮子里。“你给她送过去吧,就这样去,不必换衣服了。”

这时候天色已经发暗了,在一个喧闹的下午过后,傍晚变得一片寂静。

她横穿过街道,走进狭窄的小巷。她低着头加快了脚步,头上那顶有丝绒带子的大帽子真是引人注意,实在不该戴来!算了,既然已经来了。就是这里,到了,没错。

劳拉感到异常紧张,真希望马上离开这儿!她走过去敲了敲门。

门开了,一个穿着丧服的小个女人出现在门口。女人说:“请进,小姐。”

“噢,不,”劳拉说,“我是来送东西的……”那个小个女人好像对地的话充耳不闻。“请走这边,小姐。”

劳拉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破旧、狭小、低矮的厨房,里面点着一盏冒烟的灯。火炉旁坐着一个女人。她的脸浮肿而红胀,眼睛和嘴唇都肿着,看上去很可怕。劳拉盼望尽快离开这里。她又走到走廊里,推开门就向前走,没想到走进了卧室,尸体就放在这里。

一个年轻男人躺在那里,正在酣睡——睡得这样熟,这样深,他的头沉沉地陷在枕头里,眼睛安静地闭着,这双闭着的眼睛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他完全进入另一个世界。那些茶会,篮子,装饰着花边的裙子,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眼泪总是忍不住要流。她是不能一言不发就走开的,于是她大声地哭了一声,像一个小孩子。

“请原谅我这顶帽子。”她说。

她没有等小个女人给她带路,自己摸索到门口,走出去了。走到小巷口的时候她看到了劳瑞。

“你没事吧?妈妈很着急。”

“我没事。哦,劳瑞,我的哥哥!”她一下抓住他的手臂,紧紧地靠住他。“哥……”她抬头看着劳瑞,“你说,人生是不是,”她又说,“人生是不是——”可是,她又说不出来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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