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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头脑中的旅行

彭程

    ①对当代人来讲,旅行是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但在古代,技术落后,交通不便,旅行经常和冒险联系在一起,另外还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作为后盾,因此,旅行对于很多人来说并非易事。那时候的一些人尤其是文人,愿望难以满足,只好经常借助于幻想,在头脑中旅行。文人许多是贫穷而兼病弱,却拥有敏锐的感受力和丰富的想象力,现实生活中的阻碍反而进一步激发起他们的热情。一幅图画,书里一段并不起眼的描绘,都能够成为点燃他们灵感的火种。借助无限的想象,他们能够生动地描绘出一个地方的景色氛围,读来有身临其境之感。

    ②法国诗人波德莱尔就突出地体现了这样一种才华。他的不少篇章,都表达了对于远方的向往。远方,始终是一个充满魅力和诱惑的巨大泉眼,汩汩涌流出诗意和美。波德莱尔的女友有着一半非洲血统,据说正是她周身所散发出的异域气息令他痴迷,她的秀发,她的一颦一笑,都让他恍惚感受到了遥远的、另外一个大陆的奇异魅力。他有一首散文诗《头发中的半球》,其中有这样的描绘:你的头发蕴藏着一个完整的梦,充满了船帆和桅杆的梦;它也包藏着大海,海上的季风把我带到那些迷人的地方,那里的太阳显得更蓝更深,那里的大气充满果实、树叶和人类肌肤的香味。

    ③从这些文字中,你能强烈地感觉到诗人感受力的灵敏和丰盈,视觉、嗅觉等都在全方位地、酣畅地敞开着,借助于一些要素,他生动地描绘出遥远地方的风光气氛,栩栩如生。而这一幅幅巨大的、声色流溢的画面,最终是靠着强大的想象力来加以拼接、连缀和粘合的。

    ④终其一生,波德莱尔都被港口、轮船、铁路、火车以及酒店客房所吸引,因为这些都连接着远方,通向另外的生活。因为很难真正具备出行的条件,波德莱尔更多的是从想象中获得满足。

    ⑤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俄罗斯作家蒲宁,也是一位善于运用想象力的大师。在自传体长篇小说《阿尔谢尼耶夫的一生》中,他回忆了自己在俄罗斯腹地的一个庄园里度过的童年时代。在漫长寒冷的冬夜,《鲁滨逊漂流记》等书里的插图,让他想象遥远的热带。狭窄的独木船、拿着弓箭和长矛的光身子的人、椰子树林,都让他感到甜蜜和陶醉,产生了一种身临其境的幻觉:“我不但看到,而且以自己的整个身子感觉到了那么多干燥的炎热,那么多阳光!”以至于多年后,他有机会来到那些地方时,心中浮现的第一感觉就是:对,对,所有这一切正如我三十年前首次“看到”的那样!

    ⑥拥有这样一种强大的想象能力,堪称是生命中获得的宝贵奖赏。它打通了一条连接诗和美的道路。

    ⑦以上种种都表明,一个善感的灵魂,可以创造出怎样的奇迹。这是一些具有异禀的人,能够通过一棵树想象一片森林,借助一片贝壳想象一片大海。一些零散寒伧的线头布片,到了他们手中,竟被拼接成一幅色彩斑斓的织锦。读这样的作品,与其说是观赏作者借助于想象而描绘出的风景,不如说是欣赏灵魂的奇观。这样的灵魂正是艺术的摇篮和息壤。

    ⑧当然,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具备那样卓越的才华。不过,从他们的这种嗜好中,还是可以悟出一些有益的东西。虽然如今旅行成本大大降低,但一个人的时间、精力、财力等,永远是处于一种短缺的状态。相对去过的地方而言,更多的地方是去不成的。这样,就不妨退而求其次,借助想象的力量来作为一种弥补。

    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必要向那些杰出作家学习,培养和丰富自己的想象力,努力使自己变得细腻善感:欣赏一泓碧蓝的山涧溪水的图片,仿佛感觉到浸入脚底的丝丝寒凉;目光流连于画面上一间江南小城临水的茶楼,似乎嗅到一缕明前龙井的清香。对于气氛、情调的细腻感知和把握,才堪称旅行最重要的收获。

    ⑩如今技术的快速进步,为这种想象的旅行提供了极好的帮助,鼠标轻轻一点,你可以从白雪皑皑的北极冰原,到花木葳蕤的热带海岛。瞩目于图片,充分调动想象力,把感受的旋钮调到最高档,庶几可以获得几分真切的、身临其境般的体验。

    ⑪当然,对于这种替代的旅行,你尽可以不以为然,但我只需要用一句话来辩护:人生奄忽,步履真正踏及的地方,能有几处?

(本文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文人多与贫穷相伴,这使得他们对生活有着更加深刻的体验,从而拥有了敏锐的感受力和丰富的想象力,蒲宁就是明证。 B、文章运用古今对照的手法,从文学写作延伸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说明以丰富的心灵展开对未知的想象是普通人培养审美化的生活态度的必要手段。 C、第⑨段中“目光流连于画面上一间江南小城临水的茶楼,似乎嗅到一缕明前龙井的清香”一句,运用了比拟的修辞手法,从视觉与嗅觉的角度展开联想。 D、“头脑中的旅行”不是才华横溢的作家的专利,普通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变得细腻善感,同样可以在这种替代性的旅行里获得身临其境般的体验。
(2)、作者为什么说“读这样的作品,与其说是观赏作者借助于想象而描绘出的风景,不如说是欣赏灵魂的奇观”?请简要分析。
(3)、与现实中的旅行相比,“头脑中的旅行”是一种替代性的旅行,它可以满足人们对远方的向往吗?请结合文章内容和个人生活体验,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宣金学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得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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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才告结束。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 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烤着火,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 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 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

    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我收 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 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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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公柳,西北天际的一抹绿云

梁衡

    ①在清代以前古人写西北的诗词中最常见的词句是“大漠孤烟”“平沙无垠”“白骨在野”“春风不度”等。左宗棠和他的湘军改写了西北风物志,也改写了西北文学史。三千里大道,百万棵左公柳及陌上桑、沙中湖、江南景的出现为西北灰黄的天际抹上一笔重重的新绿,也给沉闷枯寂的西北诗坛带来了生机。一时以左公柳为题材的诗歌传唱不休。最流行的一首是左宗棠部下一个叫杨昌浚的人的真实感叹:“大将筹边尚未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杨并不是诗人,也未见再有其他的诗作行世,但只这一首便足以让他跻身诗坛,流芳百世。自左宗棠之后,在文学作品中,春风终于度过了玉门关。

    ②文学反映现实,生活造就文学,这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清代之后,左公柳成了开发西北的标志,也成了文人竞相唱和的主题。就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间,史家对左宗棠或贬或缄之时,文人和民间对左公柳的歌颂也从未间断。如果以杨昌浚的诗打头,顺流而下足可以编出一部蔚为壮观的《左公柳诗文集》。这里面不乏名家之作。

    ③1934年春,小说家张恨水漫游西北,是年正遇大旱,无奈之下百姓以柳树皮充饥。张有感写了一首《竹枝词》:“大旱要谢左宗棠,种下垂柳绿两行。剥下树皮和草煮,又充饭菜又充汤。”1935年7月,名记者范长江到西北采访,左公柳也被写入了他的《中国的西北角》:“庄浪河东西两岸的冲积平原上杨柳相望,水渠交通……道旁尚间有左宗棠征新疆时所植柳树,古老苍劲,令人对左氏之雄才大略不胜其企慕之思。”民国期间,教育部长、诗人罗家伦出国途经西北,见左公柳大为感动,写词一首,经赵元任作曲成为传唱一时的校园歌曲。

    ④至于民间传说和一般文人笔下的诗画就更见真情。西北一直有左宗棠杀驴护树的传说。左最恨毁树,严令不许牲口啃食。左去世后不久,当时很有名的《点石斋画报》曾发表一幅《甘棠遗泽》图,再现左公大道的真实情景:山川逶迤,大道向天,绿柳浓荫中行人正在赶路。画上题字曰:“种树十余年来,浓荫蔽日,翠幄连云,六月徂暑者,荫赐于下,无不感文襄公(左宗棠身后谥文襄公)之德”,“手泽在途,口碑载道,千年遗爱”。

    ⑤一个人和他栽的一棵树能经得起民间一百多年的传唱不衰,其中必有道理。文学形象所意象化了的春风实际上就是左公精神。春风何能度玉门,为有振臂呼风人。左是在政治腐败、国危民穷、环境恶劣的大背景下去西北的。按说他只有平乱之命,并无建设之责。但儒家的担当精神和胸中的才学让他觉得应该为整顿、开发西北尽一点力。左宗棠挟军事胜利之威,掀起了一股新政的狂飙,扫荡着那经年累世的污泥浊水。西北严酷的现实与一个南国饱学的儒生,砥砺出一串精神的火花,闪耀在中国古代史的最后一章之上,绽放出一丝回暖的春意。

    ⑥左宗棠在西北开创的政治新风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强化国家主权,力主新疆建省。他痛斥朝中那些放弃西北的谬论,前后五次上书吁请建省,终得批准,从此西北版图归一统。二是反贪倡廉。清晚期的政治已成糜烂之局,何况西北,鞭长莫及。地方官为所欲为,贪腐成性。他严查了几个地方和军队贪污、吃空饷的典型,严立新规。而他自己高风亮节,以身作则。陕甘军费,他每年过手1240万两白银,无一毫不清。西北十年,没有安排一个亲朋,有家乡远来投靠者都自费招待,又贴路费送回。三是惩治不作为。他最恨那些身居要位怕事、躲事、不干事的懒官、庸官,常驳回其文,令其重办,“如有一字含糊,定唯该道是问!”其严厉作风无人不怕。四是亲民恤下。战乱之后十室九空,他细心安排移民,村庄选址、沿途护送无不想到,又计算到牲畜、种子、口粮。光绪三年大旱,他命在西安开粥厂,路人都可来喝,多时一天七万人。他身为钦差、总督,又年过六旬,带兵时仍住帐篷。地方官劝他住馆舍,他说“斗帐虽寒,犹愈于士卒之苦也”。五是务实,不喜虚荣。他人还未到兰州,当地乡绅已为他修了一座歌功颂德的生祠,他立令拆毁。地方官员或前方将领有写信来问安者,他说百废待举,军务、政务这么忙,哪有时间听这些空话、套话,一律不看。他又兴办实业,引进洋人的技术修桥、开渠、办厂……

    ⑦中国历史上多是来自北方的入侵,造成北人南渡,无意中将先进文化带到南方。而左宗棠这次是南人北伐,收复失地,主动将先进的江南文化推广到了西北。历来的战争都是一次次的生态大破坏,而左宗棠这次是未打仗先栽树,硝烟中植桑棉,惊人地实现了一次与战争同步的生态大修复。恐怕历史上也仅此一例。

    ⑧左宗棠性格决绝,办事认真,绝不做李鸿章那样的“裱糊匠”,虽不能回天救世,也要救一时、一地之弊。他抬棺西进,收失地,振颓政,救民生,这在晚清的落日残照中,在西北寒冷孤寂的大漠上,真不啻为一阵东来的春风悄然度玉门。而那三千里绿柳正是他春风中飘扬的旗帜。

    ⑨西学东渐,湘人北上,春风玉门,西北之幸!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新梅花岭记

鲍昌

    “骑鹤下扬州”的梦终于实现了。友人相伴,游了纤秀的瘦西湖,登了开敞的平山堂,闻了个园的桂香,掬了何园的池水;傻里傻气的,我还要寻觅当年的二十四桥以及杜牧才子咏唱的“春风十里扬州路”,幻想有多少娉娉袅袅的女儿卷起珠帘呢!却归于子虚。再加之停留的时日太短,真令人有王渔洋“衣香人影太匆匆”之感,憾哉!

    游踪所及,发现现实的扬州与我想象的有差距。原来我的脑子里盛满了绿杨明月,玉树琼花;隋炀帝的楼船箫鼓,仿佛还隐约地在耳边回响。谁知现在拓宽了几条马路,修建起若干洋楼,有的中不中,西不西,恰似女儿家衣霓裳而裤牛仔,令人大无可奈何也。最有趣者,刚听了段评书,立即被高分贝的迪斯科音乐震得差点休克;刚在中午品尝了鲥鱼,又在晚间大啖西点。于是我不再去想扬雄的《扬州箴》,也不再去想姜夔的《扬州慢》。我觉得,扬州变了,变得难以识认。它的古都风韵,一如真正的《广陵散》琴曲,似乎永远失传了。

    扬州给我以深刻印象者,惟史可法祠墓乎。史可法为明末抗清英雄,原为南明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故又称史阁部。1645年,清豫亲王多铎率军南下,史可法自请督师,死守扬州。城破被执,大骂多铎而英勇就义。尸骸不可得,其义子葬其衣冠于广储门外梅花岭上。而清兵遂大肆屠杀十天,是为“扬州十日”。首恶者,即豫亲王多铎也。我奇怪近日来播映的电视剧《荒唐王爷》,精心美化了多铎这一血污满身的刽子手,其事要比“荒唐王爷”还要荒唐了。

    我自信不是狭隘民族主义者,深知今日之中华民族,系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各民族间的历史纷争,大都可以不再计较。但是,征伐守卫之间,总还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若夫“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征伐者杀得血流飘杵,无辜者,靡有孑遗,善恶在其中是分明的。固然,史可法并非完人,多铎亦未全泯人性,只是扬州之役,一为英雄,一为屠夫,则是不容争辩的。

    今史可法祠墓在扬州博物馆内,祠墓相连,均南向。墓门内为飨堂,堂前有银杏二,绿影拂墙,极是幽静。坟之四周杂植松柏,院墙外即梅花岭土阜。岭后有遗墨厅,厅内壁上嵌有史公遗书石刻。祠墓东南,尚有桂花厅、牡丹阁、芍药亭等,这岂是后人以国色天香,恒为史公馨祝耶?

    祠墓内楹联甚夥,多名作。如严保庸联:“生自有来文信国,死而后已武乡侯。”吴大激联:“何处吊公魂?看十里平山,空余蔓草;到来怜我晚,只二分明月,曾照梅花。”朱武章联:“时局类残棋,杨柳城边悬落日;衣冠一坏土,梅花冷艳伴孤忠。”均有血有泪,凄恻感人。

    史可法殉国百年后,清初学者全祖望有《梅花岭记》之作,备言史可法“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我为之感,为之动,亦苦吟良久,成一联以献史公,并草此《新梅花岭记》。其联语云:

    无力挽狂澜,忠魂一逝,泪遮去二分明月;有情萦土阜,雄魄长存,血溅开万树梅花。

(选自《鲍昌散文》,有删改)

【注】《梅花岭记》是清代文学家、史学家全祖望所写的一篇散文。文章追叙史可法在扬州抗清牺牲的经过以及他的牺牲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热烈地歌颂了史可法慷慨死难的精神。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海亮

    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为女儿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喜欢躺在树荫下,枕着锄头,眯着眼,喝女人为他沏好的茶。日子从叶隙间溜走,从禾尖上溜走,从茶香里溜走,从花开花落中溜走,他迷恋这种感觉。可是战争来了,安静的生活突然被打断,他不得不离开。

    他离开,因为他怕死,怕女儿和妻子遭遇意外。他亲眼看见弹片将一个男人瞬间撕开,那个男人,不过是如他一样的农人。还有远处的枪炮声,俯冲下来的飞机,映红天边的火光,撤进村子的伤兵,蠕动的肠子和流淌的鲜血……他必须离开,暂别祖辈留下的土炕、土屋、土狗、土地。他曾以为战争与他无关,但现在,他必须逃离。

    他怕死,更怕别离

    他随着人群,逃出村子,逃上公路。飞机追赶着他们,炸弹不断在人群里爆炸,残肢断臂,随处可见。人群躲进深山,燃烧弹倾泻下来,人被烧成炭,炭继续燃烧,世界变成地狱,地狱灼热滚烫。他不明白农人有什么错,他只知道他们无处可藏。又有士兵追赶上来,大山被层层围困,等待他们的,只剩死去和被俘。很多人期待被俘,被俘还有机会,还有解释或者求饶的机会,但是他不想。他什么也没有做错,他不想解释或者求饶。

    他逃了出去。几百农人,他是唯一逃出去的一个。他追上撤退的部队,成为一名士兵。有老兵劝他不要当兵,老兵说,以我们的装备,这不是打仗,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他说,我当兵。老兵说,当兵,肯定活不过三个月:被俘运气好的话,可以熬到战争结束。他说,我当兵。老兵说,真不怕死?他说,怕死,但我当兵。

    他怕死,更怕奴役

    他没有枪。没有枪的新兵很多。冲锋时,他扛着大刀,紧跟住前面的老兵。老兵倒下了,他捡起枪,继续往前。战斗打响以前,他曾担心过枪,老兵告诉他,这个最不用担心。他说今天是他当兵三个月的最后一天,正常的话,就该阵亡了。他猜得很准。他还说,现在当兵两个月,就是老兵了。他这才知道,老兵不过二十一岁,三个月以前,还是西式医院里的一名牙医学徒。

    老兵说得没错,他们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一波儿人填进去,一波儿人又填进去,一波儿人再填进去,似乎死的不是人,而是牲畜。长官说,这叫“添油”,这是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战术。他懂。在乡下,冬夜长,想油灯燃烧不息,就得不停地添油。他想,之所以让士兵们前赴后继,是因为,那火焰可以奄奄一息,但绝不能灭。

    他怕死,更怕熄灭

    可是战争竟然结束了,竟然真的结束了。听到这个消息,他不相信,仍然攥着烧火棍般的枪,缩在战壕里,不敢出来。他已当兵三年,他是整个师部唯一活过三年的士兵。三年里他杀死十多名敌兵,他清晰地记得每一个士兵的模样和临死前的表情。在他随后的生命里,那些士兵毫发毕现,面目狰狞,夜夜与他纠缠。不管如何,他成为英雄,他应该受到赞美和礼遇。

    可是他回到乡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说我打仗,不就是为了回来吗?这么多人送死,不就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吗?这样,挺好,挺知足。

    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记起他曾经是一名士兵。又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知道这里曾经被轰炸、被占领、被蹂躏,这里的人们曾经被驱赶、被奴役、被屠杀。每一天,他哆哆嗦嗦地走过村路,挤满老年斑的脸努力抬起。他仰望天空,他怕有一天,天空里再次出现密密匝匝的飞机,然后,炸弹呼啸而下。临终前几天,他想告诉每一个人,曾经的村子,妻子,女儿,父亲,母亲,兄弟,炸弹,大火,老兵,战壕,履带,尘烟,炸成两段的尸体,黏稠的鲜血,鲜血,鲜血……可是他太老了,已经发不出声音。他知道他不会忘记,但他怕活着的人们,会忘记。

    他不怕死,他更怕遗忘

(选自《小说界》2016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身后的眼睛

曾平

    那是一头野猪。皎洁的月光洒在波澜起伏的包谷地上,也洒在对熟透的包谷棒子垂涎欲滴的野猪身上。

    孩子的眼睛睁得圆圆的。野猪的眼睛也睁得圆圆的。孩子和野猪对视着。孩子的身后是一个临时搭建的窝棚,那是前几天他的父亲忙碌了一个下午的结果。窝棚的四周,是茂密的包谷林,山风一吹,哗啦哗啦地响个不停。

    孩子把手中的木棒攥得水淋淋的,这是他目前唯一的武器和依靠。孩子的牙死死地咬紧,他怕自己一泄气,野猪趁势占了他的便宜。他是向父亲保证了的,他说他会比父亲看护得更好。父亲回家吃晚饭去了。孩子是吃了晚饭之后主动向妈妈提出来换父亲的。

    野猪的肚子已经多次轰隆隆地响个不停。野猪眼露凶光,龇开满嘴獠牙,向前一连迈出了三大步。

    孩子已经能嗅到扑面而来的野猪的臊气。

    孩子完全可以放开喉咙喊他的父亲母亲——家就在不远的山坡下,但孩子没有。孩子握着木棒,勇敢地向野猪冲去。尽管只有一小步,但已经让野猪吃惊不已。野猪没有料到孩子居然敢向它反击,嗷嗷嗷地叫个不停。野猪的头猛地一缩,它准备拼着全身的力气和重量冲向孩子。

    在窝棚的一个角落,一个汉子举起了猎枪。正在他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一双手拦住了汉子。

    汉子是孩子的父亲。拦住孩子父亲的是孩子的母亲。孩子的母亲一边拦住孩子的父亲,一边悄悄地对孩子的父亲说,我们只需要一双眼睛!汉子只好收回那只蓄势待发的手。

    孩子的父亲和母亲,眼睛全盯在孩子和野猪身上。月光洒在孩子父亲母亲紧张的脸上,他们的担心暴露无遗。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已经躲在窝棚的角落有些时候了。

    孩子没有退缩,也没有呼喊。他死死地咬紧牙,举起木棒严阵以待。野猪和孩子对视着。野猪恨不得吞了孩子。 孩子恨不得将手中的木棒插进野猪龇满獠牙的嘴。野猪喘着呼噜呼噜的粗气。听得见孩子的心咚咚地跳动。

    月光照在孩子的脸上,青幽幽的。一粒粒的细汗,从孩子的额头缓缓地沁出。

    野猪的身子立了起来。孩子的木棒举过了头顶。他们都在积蓄力量。突然,野猪扭转头,一溜烟儿地,跑了。

    孩子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一屁股瘫在了地上。孩子的父亲母亲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走了过来。父亲激动地说,儿子,你一个人打跑了一头野猪!父亲的脸上全是得意。

    孩子看见父亲母亲从窝棚里走出来,突然扑向母亲的怀抱,号啕大哭。孩子不依不饶,小拳头擂在母亲的胸上,说,你们为什么不帮我打野猪?一点儿也没有了先前的勇敢和顽强。

    孩子的母亲抱起孩子,重复着孩子父亲的话,说,儿子,你一个人打跑了一头野猪!母亲的脸上全是赞扬。

    孩子依然不依不饶,哭着说,你们为什么不帮我打野猪?母亲一本正经地说,我们帮了你啊!我和你父亲用眼睛在帮你!

    孩子似懂非懂?他仔细地看了又看父亲母亲的眼睛,父亲母亲的眼睛和平时一模一样,怎么帮自己的啊?

    那孩子就是我。那年我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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