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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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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南省郑州市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才告结束。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 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烤着火,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 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 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

    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我收 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 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1)、下列对小说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展开,不仅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浓郁的异域风情,而且深刻揭示了家庭、友情、人性的丰富内涵。 B、小说写得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这部分不仅照应标题,更能突出阿米尔与哈桑两人的不同性格特点。 C、小说运用了语言、动作等描写手法,成功刻画了哈桑的形象,特别是“为你,千千万万遍”这一个性化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感人品格。 D、小说最后一段中“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一句,采用比拟和夸张的手法,生动地表现了“我”再次面对哈桑时的复杂心情。
(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舱门

陆颖墨

    试验进行到四个半月的时候,将军来到了潜艇支队。

    这是一次潜艇远航模拟试验,参加试验的官兵都在挑战生理和心理极限。五十名官兵要在模拟舱里面待满五个月。在已经试验的四个多月里,潜艇遇到了台风引起的涌浪,遇到了不可预测的暗流和礁石,甚至还遇到了敌方的跟踪和攻击,艇长带着大家都闯过来了。

    专家组从观察屏幕里看到,艇员们绝大部分时间是在面对寂寞和烦躁。他们还自办了远航简报,最近一期上居然是《怀念阳光》《梦中的月亮》和《在一片蓝天下》的小文章。

    将军一下车,就钻进了一艘新改装的潜艇。他拍着狭小的吊床说:“潜艇一远航,潜艇兵就要在这儿住上几个月,艰苦是难以想象的。我是陆军出身,坦克经常坐,头一回钻进潜艇。刚才你还说我个子高,怕进来难受,劝我不要进来。你看,不进来我能看到这些吗?”

    支队长笑笑说:“唉,再苦再累,我们这些搞潜艇的也都习惯了。”

    “你们是习惯了,可是好多人还不一定能理解呢。”将军说,“两年前,有人还跟我说,潜艇兵的伙食标准和飞行员的一样,是不是太高了。说实话,我当时还真犹豫了一下。想了想还是让他们上潜艇体验了一回。他们回来后汇报说,潜艇兵确实太艰苦了,那点伙食费根本就不高。”一行人很快就进了试验大厅。从屏幕上,可以看到艇员们在各自的战位上工作。将军拿起艇员自办的简报翻了起来,看到上面有一篇《永远的黄桃》的短诗。他有些不解,问王教授:“黄桃?这个兵怎么会对黄桃有这么深的感情?还‘永远’。”

    王教授还真没法回答这个问题。支队长想了想,说:“可能是这样,我们在远航的时候,主要是吃罐头,罐头有荤有素,还有水果。你要是吃上几个月,那罐头都咽不下去。我和这个作者一样,比较能接受的还就是黄桃罐头。”

    将军非常高兴,对随行人员说:“今天晚上我就住在这里,住在这个模拟舱里,和潜艇兵们好好聊聊。”

    大家都慌了神,将军这么大年纪,要在模拟舱中窝一夜,应该是非常难受的,而且按照训练计划,今晚潜艇要遇到涌浪,模拟舱要晃动起来,将军他受得了吗?这个责任谁也不敢负。支队长把情况向将军汇报了,坚决要求他不要进舱。

    将军认真地说:“你们这个试验对广大潜艇兵来说是件大好事。对我来说,对全军来说意义还不仅仅如此,我们还有不少战士在雪山上一待半年,在无人区一待几个月,还有野外生存……这些官兵的生理和心理,我们都要好好地研究。你们说,我今天碰到这么好的机会,再放弃走掉,不是太可惜了吗?”

    王教授张了张嘴,也就不再说什么了。这时,将军已做好准备过来了,王教授用电报的形式通知艇长:“首长要进来,准备开舱。”

    一分钟后,艇长回电:“请下达试验结束命令,否则不能开舱。”

    支队长急了,又发电:“是总部首长,我命令你开舱。”艇长很快回电:“我现在执行试验命令,任何违反试验规则的命令都是错误的命令,我拒绝执行。”

    支队长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办好,等在舱门口的将军说:“发电,立即打开舱门,如不执行命令,解除艇长职务。”

    艇长回电:“我必须遵守试验纪律,没有试验停止的命令,我不会开舱。试验结束后,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理。”

    支队长急得直冒汗,抓着头皮无奈地说了一句:“下达试验结束命令吧。”

    将军说:“停止下达命令。”

    他笑了,笑得非常灿烂:“试验比我想象的还要成功,我们的潜艇兵比我想象的还要勇敢,还要优秀!我刚才是给他们出了道难题,我还真担心把他们难倒了。这样吧,我有个愿望,试验结束那一天,我还来,进舱吃黄桃罐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的气味

林海音

    秋天来了,很自然地想起那个地方──西单牌楼。

    无论从哪个方向来,到了西单牌楼,秋天,黄昏,先闻见的是街上的气味。炒栗子的香味弥漫在繁盛的行人群中,赶快朝向那熟悉的地方看去,和兰号的伙计正在门前炒栗子。和兰号是卖西点的,炒栗子也并不出名,但是因为它在街的转角上,最是扎眼,就不由得就进去买。

    来一斤吧!热栗子刚炒出来,要等一等,倒在箩中筛去裹糖汁的沙子。在等待称包的时候,另有一种清香的味儿从身边飘过,原来眼前街角摆的几个水果摊子上,枣、葡萄、海棠、柿子、梨、石榴……全都上市了。香味多半是梨和葡萄散发出来的。沙营的葡萄,黄而透明,一撅两截,水都不流,所以有“冰糖包”的外号。京白梨,细而嫩,一点儿渣儿都没有。“鸭儿广”柔软得赛豆腐。枣是最普通的水果,郎家园是最出名的产地,于是无枣不郎家园了。老虎眼,葫芦枣,酸枣,各有各的形状和味道。“喝了蜜的柿子”要等到冬季,秋天上市的是青皮的脆柿子,脆柿子要高桩儿的才更甜。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这些都是秋之果。

    抱着一包热栗子和一些水果,从西单向宣武门走去,想着回到家里在窗前的方桌上,就着暮色中的一点光亮,家人围坐着剥食这些好吃的东西的快乐,脚步不由得加快了。身后响起了铛铛的电车声,五路车快到宣武门的终点了。过了绒线胡同,空气中又传来了烤肉的香味,是安儿胡同口儿上,那间低矮窄狭的烤肉宛上人了。

    门前挂着清真的记号,他们是北平许多著名的回教馆中的一个,秋天开始,北平就是回教馆子的天下了。矮而胖的老五,在案子上切牛羊肉,他的哥哥老大,在门口招呼座儿。他的两个身体健康、眼睛明亮,充分表现出回教青年精神的儿子,在一旁帮着和学习着剔肉和切肉的技术。炙子上烟雾弥漫,使原来就不明的灯更暗了些,但是在这间低矮、烟雾的小屋里,却另有一股温暖而亲切的感觉,使人很想进去,站在炙子边举起那两根大筷子。

    老五是公平的,所以给人格外亲切的感觉。它原来只是一间包子铺,供给附近居民和路过的劳动者一些羊肉包子。渐渐地,烤肉出了名,但它并不因此改变对主顾的态度。比如说,他们只有两个炙子,总共也不过能围上一二十人,但是一到黄昏,一批批的客人来了,坐也没地方坐,一时也轮不上吃,老五会告诉客人,再等二十几位,或者三十几位,那么客人就会到西单牌楼去绕个弯儿,再回来就差不多了。没有登记簿,他们却是丝毫不差地记住了先来后到的次序。没有争先,不可能插队,一切听老五的安排,他并没有因为来客是坐汽车的或是拉洋车的,而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他的公平和亲切。

    一边手里切肉一边嘴里算账,是老五的本事,也是艺术。一碗肉,一碟葱,一条黄瓜,他都一一唱着钱数加上去,没有虚报,价钱公道。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得舒服。老五的笑容并不多,但他给你的是诚朴的感觉,在那儿不会有吃得惹气这种事发生。

    秋天在北方的故都,足以代表季节变换的气味的,就是牛羊肉的膻和炒栗子的香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端午的阳光

熊红久

    公元前278年的五月初五,被流放至汨罗江畔的屈原,得知秦国军队已攻破楚国郢都,顿时感到支撑生命的最后一点亮光熄灭了。

    当他把“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诗句吟诵给江边渔父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将自己的清澈与江水的澄明合二为一了。我知道,这是屈子为保留个体纯净最无奈的选择,也是迄今为止,文化祭坛上最高尚的选择。

    最终,三闾大夫坐在了汨罗江边,坐在了五月初五的阳光里,把最后的生路溺死水中。怀中石的沉重,恰如其心,所以屈原是抱着自己冰凉的心,走进激流之中的。而那些“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诗句,留在了岸上,留给了端午。一条江因为成了一个诗人心灵最后的归属地,而永远被世人铭记。一个普通的节日,因为收留了伟大诗人的高尚魂魄,而内涵充盈。

    端午,把缅怀和敬仰裹成了节日的粽心。

    节日的寿命当然要比人的寿命长久许多,所以,三闾大夫把自己的傲骨托付给了这个日子。在结束自己肉体生命的同时,也放射出了精神的光芒。被江水灌洗的灵魂,犹如江面的粼粼波光,刺痛了后人的视线和思想。我知道,这种深入骨髓的隐痛,来自时间深处的行吟,一个背负着深重苦难,行走了两千多年的节日,其实是在为自己的存在寻找一个答案。所以,端午节带给我们的,应该是溯流而上的文化追源,恰如诗人余光中所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

    以我们现在的视角来看,一个诗人的陨落,唤醒了一种文化的崛起,就像屈大夫生未能拯救楚国,却用死成就了《离骚》一样。忽然觉得,端午节其实更像是包裹粽子的苇叶了,它把所有的内容和精髓,密密细细地包藏起来,让我们极具耐心地一层层打开,最后领略到事物的真相。熟透之时,苇叶汲取了糯米的黏质,糯米渗透着苇叶的清香,似如端午与屈子之间的浸染,节与人的统一。

    我对端午节的最初认知,完全来自于粽子,那时候的小学课本,还没有涉及“楚辞”或者《离骚》的片言碎语,文化不高的母亲也无法给我们讲述端午节的由来,好在粽子并不因为我们的无知而改变所蕴含的味道。所以,我总会把端午节和甜香黏软的糯米联系起来。这使得整个贫乏的生活,还能透射出星星点点的光亮,就像枯枝间的芭蕾,渗漏出些许隐秘的春意。

    现在看来,那些夹杂在一年日历中为数不多的能激发我们饮食向往的节日,早已成为精神上抵挡艰难生活的盾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为拥有这些值得回味的生活而向三闾大夫叩谢。对童年而言,这是一个多么充满人情关怀的节日啊!那种甜腻的感觉,一直泛舟舌津。

    后来知道了屈原和楚怀王,知道了《国殇》和汨罗江,知道了每年这一天,人们蜂拥江岸,插艾蒿、挂菖蒲、吃粽子、竞龙舟,把一种悲情的怀念渲染成了欢悦的行为,热热闹闹,轰轰烈烈。

    历史会在很多场合拐出一道弯来,就像屈原投江时所选择的河泊潭一样——它是汨罗江注入洞庭湖口前的弯曲处。这种弯道,对河流而言,只是改变了水的流向;对三闾大夫而言,却是以生命为笔,填充了历史的章节,引领了情感的走向。许多典故都停泊在河流的弯道,这些远航至此的细节,因为承载了有温度的夙愿,使得坚硬的历史柔软了许多。所以,更多的时候,是生命的结局让历史的叙述更具悲情。明白了这一点,再品尝粽子时,心情会沉重许多。

    事情往往是这样,在分享一种传统时,我们更多的时候只在关注它所带来的结果,而其中蕴含的真谛,却很少探究了。因为时空的距离,让来源变得愈加缥缈和混沌。好在历史给了我们最好的解决方式,它让时间淡化了一个国家的破碎的同时,却强化了一种品质的高贵。它让我们穿越两千三百年的距离,聆听到了一条河流古老的潮汐。这时候的端午,或许更像是一缕阳光,从汨罗江的源头流淌过来,映照着江边每一位过客的内心。

    我知道,有些品格是无法超越的,它更像一面古镜,端放在我们必经的路口,让人们从历史影像中,找到现实的映像。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们这样近,我们这样远

冷夏

    ①荧屏闪电的时代刻激着我们的感官。可是我们依然爱恋梦境这个虚拟世界带给我们的美妙想。在美丽和感动愈走愈远的时代,我们在梦境里得到永恒的慰药。

    ②似乎近了,人们的距离:又似乎远了,人们的心灵。

    ③阳光像梦一样,安静地落入我平凡碎的生活深处,在这个春天的下午我坐在阳台上,手重捧着一本梭罗的(《瓦尔登湖》,多少年,每次阅读它,我会到那片树的青气,那面湖水湿而新鲜的水汽,我感到一种非常远的愉快,可以在一本书里自由地跑步呼吸.

    ④许多的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不可能重现,惟有音乐和文学,适合等恃、遥望冥想,一直认为罗还活着,他活在一个地方,离我的住处遥远,离我的感觉银近的某个地方,对他文字的爱,就像我对生命的向往一样,水远不会消失.

    ⑤阳光穿透玻璃的窗子,使我感觉温暖。棱罗的文字,是干净安静的雪,可以清凉渴的灵魂,可以听见来自纯粹生命深处的自然歌吟——曾有个牧羊人活在世上,他的想想有高山那样高,在那里,他的羊群,每小时都给予他营养。”

    ⑥想到夏洛·朝特、奥而科特和奥斯汀的时代,从古堡到庄园,马车的慢慢转。那些沐浴在舒适阳光里的菱草丛生的小径,夏天开满野薇,秋天以山楂和原著名,冬天最令人赏心悦目的是完全的寂静和无的安宁,可以步规缓慢,从容:可以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写一封并不长的信,用一个下午的时间眺望牧场上丝绒似的坪和棒栏两侧的冬青,晚上坐在炉火旁怀着心事,躲相母探询的目光,阅读或编织却努力等待着商马车天忽然的脚步声,急开寒冷的夜色带来了温暖克制的爱情的回音。

    ⑦我合上《瓦尔登湖》,从阳台尽力向远方能望,这个天的午后和以往没有什么不,宽闭的衡道依然人群如织,车水马龙,很多次我试着站在高处,超越自己有限的日力尽力进过繁华而富有生命的城市,透视那些纷热的核心究竟是什么。

    ⑧生存的紧迫和焦虑来一张张匆忙麻木的面孔,不知道在那样面孔的身体里,除了对名利的疯狂追逐,是否还有一点时间对失落的地贵东西进行偶尔打捞,是否还留有一点空间可以温清地抗拒或冲淡什么⑨世界杂多变,人们拥有广泛的人际关系,却缺乏刻的情感交流,人们在虚拟的互联网上寻找知己,为或许根本不存在的爱情痛苦沉沦,而不在乎结局如何。人心越来越领,情感越来越冷,人们是否应该静下心看看梭罗的《瓦尔登湖》?

    ⑨夜晚,当一切安静下来,我对自己说:写吧,无论写什么。文字是心灵的古典音乐,是柏油路上的清泉。为了不失去它,用自己的方式等待和怀念,喜欢阅读的人,也可以从我的文字中看见一个人心里曾经想过的事,仅此而已。

    ⑩写下什么获得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无声的语言来巨大的思维空间,像从瓦尔登湖面吹来新鲜跃动的风,把我从电脑前端正的坐资里分离出去,在另外的世界里自由跑。我看见那个叫做罗的人,无论风雨雷电,穿行于郁郁想慧的大自然中,他十分安地面对着那片湖水和片山林,就一个人,十分简单。

    ⑪不是每个人都注定要相遇的,心灵与心灵的相遇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有时想写看,会写出满眼的泪来。我们在现实中隔绝,在灵魂里相望,永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个男人呢?

    男人很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说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他。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的转,给人介绍商品特别热心,还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数倍,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个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苦梅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在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个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苦梅半天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说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原了。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需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账。

    乡下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下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有删改)

阅读下面节选自《金岳霖先生》的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联大有一次在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龙云的长媳是清华校友,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那天穿的就是这件高领窄袖的旧夹袍。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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