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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16《文章写作与修改》第二章材料的使用与处理——第一节《从素材到写作内容》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宣金学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得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

(1)、门罗在文学之路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是哪些因素让她走到文学高峰?请简要概括。

(2)、门罗作品的哪些风格特征让她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请简要概括。

(3)、为什么门罗认为“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写作之路是否真是一场“绝望的竞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小题。

紫貂

    猎貂,主猎紫貂。紫貂,俗名大叶子,毛皮珍贵。用紫貂皮制成的裘装,得风则暖,着水不濡,点雪即消。满清王朝规定:非皇室与二品以上王公大臣不得着貂皮。

    据说,老辈人猎貂,为使貂皮无损,在风雪天赤身裸体躺在有紫貂的山里。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使其暖,便被捉。只是,十人捉貂,常十人不得生还。

    三皮把脸贴在母亲的胸膛,一股凉意立即从他的脸皮传到心里,便禁不住心颤了一下,两行热泪夺眶而出。随着凉意而来的,还有母亲胸腔里那如风匣一般的呼嗒声。

    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

    三皮起身去了猎人四爷家。

    四爷望着下了决心要去猎貂的三皮,缓缓的从身后拽出一坛陈年老酒来,起了封皮,一股浓烈的酒香立刻溢满屋子。闻着酒香,三皮身子就暖暖的了。四爷把酒递给三皮说:“喝了吧!能顶一阵子的。”

    三皮喝了酒,就去了红马山。四爷找到三皮时,三皮都冻僵了,可僵了的三皮没有死,嘴里一口一口地呼着白气呢!一只紫貂像一张小毯子似的把三皮的胸口捂个严严实实。

    四爷把伏卧在三皮胸口的紫貂拾起,装进蛇皮口袋里。用雪擦了三皮的身体,又用狍皮袄裹了三皮,把三皮背了回来。

    三皮醒过来,看到了母亲的眼泪和贴在母亲胸口的紫貂皮。三皮说:“紫貂也疼咱母亲呢!”

    四爷说:“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

    日军占领东北,各地抗联勇击日寇。

    一日,一抗联小分队路过,小住。三皮在四爷家里见到抗联队长不住捶腰,嘴里咝咝痛苦呻吟,一问得知,因天寒地冻腰处枪伤疼痛。

    三皮便对四爷说:“给我坛陈年老酒吧!”

    四爷含泪而起,亲自斟酒给三皮。

    三皮顶着风雪上了山。

    四爷寻上山来,远远便看见了三皮,惊奇万分,感叹不已。躺在雪地上的三皮身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貂毯,从头到脚,只留下两个鼻孔出气,数不清多少只紫貂卧在三皮身上……

    四爷热泪长叹:“仁心呢!”

    三皮参加了抗联。

    参加了抗联的三皮在一次战斗中被日军俘虏。

    三皮没熬得住日军的诱惑,成了汉奸。

    汉奸三皮领着日军找到了抗联小分队的营地,上百条铮铮不屈的汉子血洒黑土。

    清理抗联物品的时候,日军少佐发现了抗联队长腰间的紫貂皮,惊喜地扯下来。一看,却有四五个枪眼,可惜的哇哇直叫。

    三皮过来,谄笑着,吹嘘说道:“这还是我猎到的呢……”

    少佐目露神采,寒光闪闪的战刀一指三皮:“你的,再猎一只给我。”

    三皮惊出了一身冷汗。望着寒光闪闪的战刀,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脱光了衣衫。

    四爷在山上发现了死去多日、冻得硬邦邦、光条条的三皮。

    四爷来到三皮跟前,看到三皮胸口处有个碗大的洞。四爷往里面看了看,里面没有了心,早让紫貂掏吃了。

(《小小说精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照章理发

(德)拉里夫·维内尔

    深夜,我走进车站理发店。

    “非常抱歉,”理发师殷勤地微笑着,“按照规定,我只能为手里有车票的旅客服务。”

    “反正现在你们店里连一个顾客也没有,”我试着提出异议,“既然如此,是不是可以来个例外?”

    理发师朝我这边稍稍转过脸:“尊敬的先生,要知道现在是夜里,我们得遵守规定。一切都应照章行事。只有旅客才能在这儿刮脸、理发。”说完,他又把脸扭过去了。

    于是我走到售票窗口。

    “请给我一张火车票。”

    “您上哪儿?”

    “哪儿都行,反正对我都一样。”

    “别装疯卖傻了!”年轻的女售票员发火了。

    “我一点儿也没装疯卖傻,”我心平气静地说,“您只要卖给我一张离本站最近的那一站的票就行了。”

    “您指的哪一站?”

    “可爱的姑娘,我已经说过了,随便哪一站都行。”

    女售票员显然焦躁不安了:“您起码应当知道要上哪儿去呀?”

    “我根本不打算上任何地方去。”

    女售票员十分好奇:“既然您不打算上任何地方,干吗买票呀?”

    “我想理个发。”

    砰的一声,小窗子关上。我等了一会儿,又小心翼翼地敲了敲窗玻璃。

    “姑娘,”我竭力使自己的语气和缓一些,“好了,请给我买张票吧。”

    她像瞅一个疯子似的打量着我。然后开始翻一本书。

    “是理发店问我要车票!”我朝紧闭的小窗子喊起来。

    女售票员把窗子打开了一条缝:“理发师要什么?”

    “他要车票。他只给有车票的旅客刮脸。”我重复道。直到这时,女售票员似乎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好吧,卖您一张去莱布尼茨的票。您付1欧元吧。”

    我攥着火车票,第二次走进理发店:“请看,这是我的车票。现在我想刮脸。”

    理发师的头脑并不那样简单。“您不打算乘车上路?”他问。

    “我已经给您看过这张到莱布尼茨的车票了,这还不够吗?”

    理发师把双手交叉在胸前,和蔼地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艰难地喘了一大口气。“劳驾!”我大喊起来,“我只要有这张车票,就可以上莱布尼茨去。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是乘客!”

    “但是您并不打算上任何地方去,”理发师冷淡而有礼貌地反驳着,“这样一来,尽管您手里有车票,也不能算是乘客。”

    我只好又来到售票窗。“姑娘,”我对女售票员说,“车票也不顶事,请给我退掉吧。”

    “不能退。”她遗憾地把两只手一摊。

    “为什么?”

    “如果您是为旅行而买的车票,结果没有乘车,我可以把票钱退给您。”女售票员笑容可掬地解释,“一切都应照章办事。刚才您宣称并不打算旅行,您就无权退票。您是不是再找一下那个理发师?要知道您是为了他才买的车票。”

    “也许您能代我为这张票付款?”我又找到了那位和蔼可亲的理发师。

    “请等一下。”理发师放下手里的报纸,拿起桌上的电话。“好了,”打完电话,他说,“您现在可以刮脸了。”

    “总算可以了!”我高兴地喊出了声。

    “不过不是在这儿,”理发师说,“而是在莱布尼茨车站。”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诀别

钱钟书

    当夜刮大风,明天小雨接大雨,一脉相延,到下午没停过。鸿渐冒雨到唐家,小姐居然在家;他微觉女用人的态度有些异常,没去理会。一见唐小姐,便知道她今天非常矜持,毫无平时的笑容,出来时手里拿个大纸包。他勇气全漏泄了,说:“我来过两次,你都不在家,礼拜一的信收到没有?”

    “收到了。方先生,”——鸿渐听她恢复最初的称呼,气都不敢透——“方先生听说礼拜二也来过,为什么不进来,我那天倒在家。”

    “唐小姐,”——也还她原来的称呼——“怎么知道我礼拜二来过?”

    “表姐的车夫看见方先生,奇怪你过门不入,他告诉了表姐,表姐又诉我。你那天应该进来,我们在谈起你。”

    “我这种人值得什么讨论!”

    “我们不但讨论,并且研究你,觉得你行为很神秘。”

    “我有什么神秘?”

    “还不够神秘么?当然我们不知世事的女孩子,莫测高深。方先生的口才我早知道,对自己所作所为一定有很满意中听的解释。大不了,方先生只要说:‘我没有借口,我无法解释,’人家准会原谅。对不对?”

    “怎么?”鸿渐直跳起来,“你看见我给你表姐的信?”

    “表姐给我看的,她并且把从船上到那天晚上的事全告诉我。”

    唐小姐脸上添了愤恨,鸿渐不敢正眼瞧她。

    “她怎样讲?”鸿渐嗫嚅说;他相信苏文纨一定加油加酱,说自己引诱她、吻她,准备据实反驳。

    “你自己做的事还不知道么?”

    “唐小姐,让我解释——”

    “你‘有法解释’,先对我表姐去讲。”方鸿渐平日爱唐小姐聪明,这时候只希望她拙口钝腮,不要这样咄咄逼人。“表姐还告诉我几件关于方先生的事,不知道正确不正确。方先生现在住的周家,听说并不是普通的亲戚,是贵岳家,方先生以前结过婚——”鸿渐要插嘴,唐小姐不愧是律师的女儿,知道法庭上盘问见证的秘诀,不让他分辩——“我不需要解释,是不是岳家?是就好了。你在外国这几年有没有恋爱,我不知道。可是你在回国的船上,就看中一位鲍小姐,要好得寸步不离,对不对?”鸿渐低头说不出话——“鲍小姐走了,你立刻追求表姐,直到——我不用再说了。并且,据说方先生在欧洲念书,得到过美国学位——”

    鸿渐顿足发恨道:“我跟你吹过我有学位没有?这是闹着玩儿的。”

    “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唐小姐听方鸿渐嗓子哽了,心软下来,可是她这时候愈心疼,愈心恨,愈要责罚他个痛快——“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鸿渐还低头不响——“我只希望方先生前途无量。”

    鸿渐身心仿佛通电似的发麻,只知道唐小姐在说自己,没心思来领会她话里的意义,好比头脑里蒙上一层油纸,她的话雨点似的渗不进,可是油纸震颤着雨打的重量。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唐小姐鼻子忽然酸了。“你说得对。我是个骗子,我不敢再辩,以后决不来讨厌。”站起来就走。

    唐小姐恨不能说:“你为什么不辩护呢?我会相信你,”可是只说:“那么再会。”她送着鸿渐,希望他还有话说。外面雨下得正大,她送到门口,真想留他等雨势稍小再走。鸿渐披上雨衣,看看唐小姐,瑟缩不敢拉手。唐小姐见他眼睛里的光亮,给那一阵泪滤干了,低眼不忍再看,机械地伸手道:“再会——”有时候,“不再坐一会么?”可以撵走人,有时候“再会”可以挽留人;唐小姐挽不住方鸿渐,所以加一句“希望你远行一路平安”。她回卧室去,适才的盛气全消灭了,疲乏懊恼。女用人来告诉道:“方先生怪得很站在马路那一面,雨里淋着。”

    她忙到窗口一望,果然鸿渐背马路在斜对面人家的篱笆外站着,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应的身体。她看得心溶化成苦水,想一分钟后他再不走,一定不顾笑话,叫用人请他回来。这一分钟好长,她等不及了,正要吩咐女用人,鸿渐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

(选自《围城》,有删节。标题为命题人所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棋里棋外

顾文显

    “爱卿毕竟非是当年可比了。”皇上起身,拈了下浓密的胡须,有几分心疼,也有几分无需掩饰之得意。

    师傅有些遗憾:“棋输一步。那个车丢得实在可惜。”皇上下棋,曾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而今初登大宝,莫非是棋仗人势,棋风一下子就凌厉了许多。师傅开局还略占上风,但到僵持阶段,不慎被皇上抽掉一车,而后步步苦撑,直到败北。

    尚高是个没品级的平民,这是头一回得以亲见师傅与皇上对弈。然而,此夜皇上高兴,竟然下驾到师傅府上,说要与师傅过三招。按规矩,尚高与师弟们都要回避的,可皇上说了一句话:“留一个在身边伺候的吧。”尚高便有了这个机缘。

    但尚高这棋看得犯堵。

    师傅是何等高超的棋手。师傅当年15岁便杀败过所有敢叫阵的棋手,所以得名“镇京都”。幸遇先皇爱棋,把师傅召在身边,再后来便让师傅为太子师。师傅如鱼得水,竭尽全力把太子调教成仅次于他本人的棋手。

    登基后皇上国事繁忙,棋便下得少些,但只要有空闲,定召师傅手谈,皇上把象棋也称作手谈,那一时期,象棋的地位便盖过了围棋。师傅当仁不让,谦逊过后,君臣一番厮杀,师傅被送回来常常敲过三更。回来之后,师傅总是面壁思考,不断复盘,最后遗憾地摇头又昂首:“老了?我还不服气呢。”

    这三局厮杀,虽是跪着观看,尚高这种境界的棋手已经历历在目,他暗自替师傅着急,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师傅这是明明白白的昏招,若是换了他尚高,一定杀那得意忘形的皇上片甲不留!

    师傅看出他的心结,扫他一眼:“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站着说话,自然不会腰疼!”

    尚高只能点头称是。师傅如父。然师傅教诲过,为棋,当场不让父,举手不留情。师傅的对手是当今天子,他肯定是心有余悸,落子时不免手软,如此心境,焉得不败!

    尚高默默期待,一旦有机会,他会替师傅把这正气扳回来。皇上怎么了?下棋嘛,又不是真的动刀动枪。

    这一天终于让尚高等到。太监过来宣召师傅去侍弈,而师傅重病在床。太监又传旨,着昔日在旁伺候过一回的徒弟伴驾。

    尚高踌躇满志地跟着太监进了皇宫。

    这大半夜真是痛快淋漓呀,尚高杀败皇上两局,和一局。皇上盯了他半晌,说了三个字:“好,好哇!”

    回到师傅跟前,尚高眉飞色舞:“皇上又何足惧哉,你硬他就软。开始想占我便宜,徒儿也让他知道师傅是让着他的!”

    师傅的脸惨白得如同身后的石灰墙。他沉吟良久,让尚高师弟们扶他坐起:“尚高,你赶紧换身衣服,混到城门附近。城门一开,即刻出城,从此更名改姓,不得再提‘棋’字!”

    “为什么呀,师傅。不就下个棋嘛。”

    师傅说,皇上日理万机,管的是国家大事,下下棋无非是歇息脑子,人家岂能天天如我辈等泡在棋谱里?你不知深浅,得意忘形,逞小人之势,已犯下欺君之罪,皇上岂能容你?赶紧走!

    尚高还在困惑。

    师傅说:“为师是告诫尔等,棋品乃人品。可这棋外功夫比棋局里更是要紧。面对圣上,你怎么可以不守为臣之道。”

    正说着,人呼圣驾到!

    师傅吐出一口血:“尚高,你小小年纪,只怪为师毁了你这株好苗子。今夜重病,岂非天绝你也……”

    而皇上已径自入室,对跪在地上的师徒们笑笑:“老爱卿这次病得好!”

    皇上扳着手指,细说深夜驾临的目的。平时他与老师傅对弈时占上风,满以为自己棋艺长进或者师傅年纪渐老,但今夜与尚高对弈,才知道,从前师傅是让着自己的。为什么呢?只因为自己是皇上。

    “尚高初生牛犊,性情率真,一番搏杀,让朕意念清醒,大功,当重用;老爱卿委婉侍驾,也是用心良苦,重赏。”

    皇上当场立誓,为君主者,理应为万民谋福,分一份心,则毁一份帝德,故从此戒棋。

    “下棋的事,应由尔等为之。”

    师傅惭愧得无地自容:“老臣只揣摩了棋外,却不知万岁棋(其)内。今日师徒本当一人丢命,却皆大欢喜,是因千载难逢的圣明皇上。此老臣与尚高之福,更是万民之福啊。”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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