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三次阶段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复仇

刘平

    矮坨一动不动趴在那块布满青苔的岩石后面,警觉的目光盯着前面不远那片箭竹林。他肯定那只熊瞎子就在里面,打了几十年猎,矮坨追踪猎物的经验十分丰富。旁边林子里,几只兔子悠闲地啃着青草,松鼠在松枝间跳跃,可因为那只熊瞎子闯入了矮坨警觉的网,矮坨对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就不感兴趣了,他手中猎枪的枪口一直瞄着前面那片箭竹林。

    “狗日的!你的死期到了!”矮坨想,有些兴奋。

    矮坨就靠手中的猎枪喝酒吃肉和到山下镇上享乐,那些兔子、野鸡、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他们常常鲜血淋漓被绑上腿挑在猎枪管上,晃晃悠悠变成矮坨的下酒菜或被弄下山换成钱。而那只熊瞎子就不一样了,熊掌、熊胆、皮毛、还有肉,那是一大堆现大洋。是猎人,就会眼红。

    那只狡猾的熊瞎子多年来一直在这片山林里游荡,矮坨和另一个叫坑头的猎人曾经联合起来围剿它,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围剿都失败了。在最后一次围剿中,矮坨瘸了一条腿,那天傍晚他心生一计扮成熊瞎子引诱那家伙,却被坑头开枪打中左腿。

    在这片大山里,矮坨和坑头的两个最有经验的猎人,他们常常一起喝酒吃肉交流心得,关系密切得像两兄弟。开始,矮坨认定坑头那一枪是故意的,他想独吞那只熊瞎子!可坑头赌咒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他真的把他当成熊瞎子了。矮坨说:“你哄鬼吧!”

    三个月后的一天上午,坑头独自一人就去找那家伙复仇,结果被那家伙咬断了喉管。

    坑头的坟就在矮坨身后的林子里,清明那天,矮坨去给坑头烧了一大堆纸钱。矮坨烧纸钱的时候心情很复杂,他有些怀疑坑头那一枪究竟是不是故意的?坑头死了,这件事就成了永远的谜,矮坨心里不想再纠缠这个问题,他知道这片山林里少了一个顶尖的猎人,那只熊瞎子就属于他一个人的了。一大堆现大洋,他可以在小镇上买房子,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那只熊瞎子大摇大摆从箭竹林里走出来了。矮坨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那家伙,它大得像头牛犊,嘴张着,矮坨仿佛闻到了一股血腥气。熊瞎子没有意识到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正瞄着它,它悠闲地在那里晃悠,这儿闻闻,那儿看看,一只蝴蝶飞到它面前,它还伸出一只爪子去拍。“畜生!你的死期到了!”矮坨又想,心里愈发兴奋了。

    矮坨觉得命中注定该自己发财,他和坑头联手围剿了那么多次都没有成功,而且坑头还把命丢了,今天,熊瞎子却自己往他的枪口走来!矮坨只要一扣动扳机,他和坑头的恩怨就彻底烟消云散了,啊,对了!小镇上那个满脸络腮胡的餐馆老板看到熊掌不知道有多高兴哪,嗯,不能轻易卖给他,要狠狠敲他一笔!

    那只熊瞎子还在那儿悠闲地玩耍,它把一丛白色的野花拔了起来,放鼻子上闻闻,又扔了。它似乎又对旁边树干上的一团蘑菇产生了兴趣,伸出一只爪子去拍。就在这时候,矮坨扣动了扳机!

    “砰——!”

    野兔、野鸡、松鼠们惊得四下逃窜,一股刺鼻的硝烟味弥散开来。可熊瞎子没有倒下,它肚子上淌着血愤怒地朝这边冲来。

    瘸了一条腿的矮坨还没来得及重新装弹,熊瞎子以愤怒地向他扬起了巴掌。矮坨感到脑袋被猛击了一下。

    那一瞬间矮坨还有一点意识,他突然想到了坑头,感到后悔不已!熊瞎子扑咬坑头的时候,他其实就在附近,那天他也在悄悄追踪熊瞎子。熊瞎子带伤跑到坑头面前时是他很好的开枪机会,那家伙脑袋的侧面正对着他的枪口。可他没有开枪,因为坑头打他的那一枪。

    那天,只要矮坨开枪,就可以救坑头的命。

    “完了!”矮坨绝望地哀鸣,可没有人能够听见了。

    拍昏了矮坨,熊瞎子又一巴掌将地上那杆猎枪拍成两截。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就刻画了矮坨与熊瞎子对峙的惊险场景,牢牢抓住了读者的心,让读者与人物的心一起跳动,起到了扣人心弦的效果。 B、矮坨和坑头两个经验丰富的猎人原本是一对亲密的好朋友,但他们却因为一只熊瞎子闹掰了,因为他们都想独吞那只熊瞎子。 C、矮坨清明节去给坑头烧纸时不想再纠结坑头那一枪究竟是不是故意的,这一心理描写表明他已经放下了仇恨,原谅了同伴。 D、小说写了矮坨猎杀熊瞎子失败的故事,小说通过大量的对矮坨的心理描写推进故事情节,在叙述过程中展现了人性的复杂。
(2)、小说在刻画矮坨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作者在矮坨生命垂危时插叙他对坑头见死不救的情节,起到了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全文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我的读书经验

冯友兰

①我7岁上学就读书,一直读了80年,基本上没有间断,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我所读的书,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                                     。 

②先说第一点。古今中外,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浩如烟海。但是,书虽多,有永久价值的还是少数,我们要学会选择。可以把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要精读的,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第三类是只供翻阅的。我们心里先有了这个数,就可以随着自己的专业选定一些需要的书来读。 

③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语言。语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别,这叫语言文字关。攻不破这道关,不知道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只在关外指手画脚,那是不行的。当然,攻语言关,要先作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和词典等工具书这类。 

④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书时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也未必能知道作书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离不开语言文字,但有些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 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⑤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要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人的主观认识。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体会和判断,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只到“得其意”还不行,要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和自己明白的那些客观道理,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就是自己的。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够现学现用,把书读活了。 

⑥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使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使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选自《冯友兰读书与做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铁拐李”传奇

陈圣芳

    他,拄着拐杖,个子瘦瘦高高的,是一个流浪乞丐,身背很多口袋的褡祾,每天走村串户地乞讨,像一个行脚僧,人们背地里都叫他“铁拐李”。

    “铁拐李”讨米很特别,用手抓的米他是断然不会要的。原来一个刁顽尖滑的大嫂,把一只紧捏的空手放进米袋子,然后从他袋子里面带出一大把米来。

    铁拐李乞讨没有定性,走哪是哪。天黑了,随便睡在学校或者队屋廊檐下,将身子蜷缩成大虾米,囫囵睡去。当天放明时,又不知所踪了。而一方方的墙壁上,却用土坷垃划写满了诗文。湾子里的斋儒老先生曾经教过私塾,他一手捻着他那稀稀落落的几缕白胡子,一边摇头晃脑地吟哦着,一脸的陶醉。

    “铁拐李”他有时也会给几分钱湾里的剃头匠,让剃头匠将他那乱茅草一样的头发理得顺顺当当的,但是他那飘然若仙的胡子他是一定不会剪的,而且,他每次去河边洗碗时,都会把胡子润湿,对着水面捊了又捊。然后把碗刷的贼亮,像猫子舔了似的。

    “铁拐李”虽然疯癫时六亲不认,举起拐杖见人就打,见狗就追。一旦安静下来,他又特别喜欢孩子。那天他在苕货家门口发现苕货在写字,便蹑手蹑脚笑眯眯地走了过去,在后面认真地端详着,并且细声细气地告诉苕货:你发倒笔了,这个勾是“利刀勾”,这个不是这样的,是“宝盖头”,上面没有一点……他告诉苕货很多以后,当再遇见苕货时,他还不忘在他的草稿纸上教几个字,过几天他回来时,他一定会考考苕货,如果苕货回答正确了,他会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一把把花花绿绿的豌豆糖来,赏给苕货。

    有段时间,“铁拐李”突然不疯癫了,他居然背了一个上面印有“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毛泽东”的书包,一步一拐地走学校赶乡集,卖他用澴河潭坡上的泥巴做出来的口哨。

    那泥巴做的口哨的确精妙绝伦,有高音的,有中音的,也有低音的,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如果那个小朋友吹的好,他会摸摸他的小脑袋,笑眯眯地说,拿去吧,不要钱。得到哨子的孩子像过年般的高兴,于是刹那间,满湾子从南到北都是“蛐蛐”般忽高忽低的泥巴口哨声。不过,他尤其喜欢苕货,他看见苕货往往会送他几个五颜六色的泥巴哨,并且还要当面给苕货做示范,同是“蛐蛐”几声,却别有一番韵味。等到学生上课后,他就默默地站在教室的廊檐下,看着琅琅读书的孩子,一脸笑意。有一次,他在走廊小黑板前伫立良久,然后捡起地上的粉笔头,在黑板上涂改起来。一个老师发现了,便吼了几声,吓得铁拐李一溜烟跑了。那老师过来一看却愣住了,原来他修改了一处语法错误。

    从此以后,这位老师便特别关注起铁拐李来。有一天,他路过铁拐李寄住的废砖窑时,看到一个漂亮的城里女子,对着铁拐李声泪俱下地说着什么,而他却有滋有味吃着讨来的米饭,理也不理。后来那女子伸手去拉铁拐李,不料一下子惹恼了他,他挥舞着拐杖,吼道:“你滚,你滚,我不要你管……”那位老师忙躲到一边,看见那女人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了废砖窑。后来听人说铁拐李原来是一所大学的教授,因为说错了一句什么话划成右派,加上妻子闹离婚,所以就成了流浪的疯子;还有的人说,那个女人是他的学生,很是崇拜他,知道了恩师落脚地后,踏破铁鞋不远千里赶到这里……打这天起,铁拐李就突然从人们的视线里悄然消失了。

    开始还有人念叨一下:铁拐李好长时间没有来讨饭哩?再后来,铁拐李这个名字就像从澴河上游冲下来的一截树枝,在河湾汊里打个转顺流而下,一去无踪。

    而当“铁拐李”这个名字,再次被人提起时,已是十几年后的一天了。那天,已考取博士生的苕货,给家里寄来一张他和导师以及师母的合影。邻居们呼啦一下子围过来看,马上有人说:“咦!师母好年轻啊,怕要比导师年轻不少哩。”突然有人叫了一声:“这苕货的导师,有点像铁拐李呢。”大伙围过来一看,“呵呵,别说,还真有点像哩!”马上就有人说了:“瞎说,一个要饭的,一个是导师,八竿子也打不着呀!”苕货娘说,那好办,我打电话问问就知道了。

    于是苕货娘在一圈人的注视下,拨通了电话:“喂,苕货,我问你一件事情哈……”

(选自《2015年中国小小说精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裱画徐

马犇

    裱画是一门传统手艺,淮城自古多文人墨客,裱画的地儿也就不缺乏了。说是裱画,其实字也裱。

    本土出产的画,外地的画,还有那些需要修缮的旧藏,淮城的装裱市场比较兴盛。但后来,有些作坊后继无人,有些作坊不再经营这老手艺,还有些作坊改成了机裱。

    不管别人怎样,淮城南门大街东边的一条巷子里,有个徐姓的裱画师,一直坚持手工装裱。

    徐家的裱画史不短。他家祖上学裱画时,认识了淮城人边寿民,后也常给边氏裱画,与其交流,向其取经,渐渐地,他的祖上善裱、能画、工篆刻。这几样,裱画徐全盘承继了。

    边寿民,工诗书画,与郑板桥、金农等人齐名,尤善画芦雁,人称“边芦雁”。他居于淮城天妃宫的芦苇畔,号苇间居士。裱画徐的祖上当时就给裱画铺起名为“念芦斋”,以纪念徐家与边氏的友谊。

    常言道“三分书画七分裱”,不难看出,装裱之于书画作品的意义。裱画的程序复杂烦琐,讲究颇多,对裱画师傅的综合素养要求极高。徐家裱画有三规,不丢画,不作伪,按工艺收钱、不因作者高低调价。

    有些不太识货的人,巧得名画抑或祖上有旧藏,是最易受骗的群体。有一回,南门靠西的一户人家,带着画作,慕名而来。裱画徐仔细着了画,不动声色,又看了看来人,议好价钱,即送走来人。

    此画竟是徐渭的画,裱画徐亦善写意,尤以花卉见长。他能模仿个九分像,不懂行的人根本看不出差别。但裱画徐除了欣赏时间稍长一些,像裱普通的画作一样,平静地按工艺走。裱完后,他在卷轴旁不起眼的地方钤印,此印极小,表明是裱画徐裱的,以防日后起争议纠纷。在约定好的日子,画主交完钱取走了画。此事成了行业里的段子,用来形容裱画的人诚实。

    裱画有原裱和揭裱之分。原裱是裱初次待裱的画;揭裱是重裱已经裱过的画,揭裱最难,很少有人敢接这个活。但揭裱也给部分技艺高超却无良的人有了作伪的机会。一张宣纸可揭出几层,裱画人如存贪念,就会将老旧的名画揭成几幅,这些作品的色彩较原作淡很多,裱画人就上手补救,然后再做旧。一幅变多幅,倒卖给黑市。

    淮城藏家多,很多古画因年代久远,受潮被虫蛀在所难免,对于这些作品而言,每年的梅雨季节更是火上浇油。淮城几乎所有的揭裱都会送到念芦斋,光揭裱一项,经裱画徐手的,少说也有千幅,但他没弄坏过一幅画,也从未借机作伪。就是把顾恺之、展子虔的画送到念芦斋,画主也可安心回家,按日子去取。不会出意外。

    可惜的是,裱画徐后继无人,孩子们都已迁居国外。晚年,裱画徐独自生活,雇了个人做饭,他仍坚持对外裱画。他不想在有生之年放下祖传的手艺。

    本想平静地过完一生,哪知晚年并不平静。改革开放后,淮城有几个去南方下海的人,禁不起物质诱惑,垂涎于逐渐兴盛的书画市场,而且看中了倒卖赝品这行。他们第一时间想起家乡的裱画徐,他们知道徐老爹裱画、绘画的技艺都很高超。他们或者通过私密渠道搞来原作,请裱画徐借揭裱制假;或者直接报上画名,逼着裱画徐画。

    裱画徐不从,这些人就动粗,见裱画徐想寻死,这些人就留下狠话,“不老实做,我们迟早去海外找你孩子的麻烦。”

    与他们纠缠不起,裱画徐按照要求,完成了一批赝品。这些人拿着这批赝品再次南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多人知道了这件事,他们骂裱画徐早年清高不做假,晚年糊涂,晚节不保。

    不久,裱画徐生了场大病去世了。不久,这几个倒卖赝品的人被抓获。淮城人惊叹不已。

    警察通过地方报纸透露了案情。原来,裱画徐临死前给公安局寄了封信,写明事情经过,并说他的仿作在画轴夹层里都盖了一长条印,“身不由己,赝品而已”,还附上了那几个人的肖像,是裱画徐凭印象用毛笔勾画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木笛

    南京乐团招考民族器乐演奏员,其中招收一名木笛手。

    应试者人头攒动,石头城气氛热烈——这是一个国际级乐团,它的指挥是丹麦音乐大师,这位卡拉扬的朋友长期指挥过伦敦爱乐乐团。

    考试分初试、复试和终试三轮。两轮过后,每一种乐器只留两名乐手,两名再砍一半,二比一。

    终试在艺术学院阶梯教室进行。

    “木笛。有请朱丹先生。”

    声音未落,从一排腊梅盆景之间站起一个人来。修长,纤弱,一身黑色云锦衣衫仿佛把他也紧束成一棵梅树。衣衫上的梅花,仿佛开在树枝上,走进屋门,朱丹站定,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他的木笛。之后,抬起头,他看见空蒙广阔之中,居高临下排着一列主考官。主考席的正中,就是那位声名远播的丹麦音乐大师。大师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打量朱丹。半晌,大师随手从面前的一叠卡片中抽出一张,助手谦恭地拿过卡片,把它递到朱丹手中。接过卡片,只见上面写着——在以下两首乐曲中任选一首以表现欢乐:①贝多芬的《欢乐颂》;②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

    看过卡片,朱丹眼睛里闪过一丝隐忍的悲戚。之后,他向主考官深深鞠了一躬。抬起眼睛,踌躇歉疚地说:“请原谅,能更换一组曲目吗?”这一句轻声的话语,却产生沉雷爆裂的效果。主考官有些茫然失措起来。

    片刻,大师冷峻发问:“为什么?”

    朱丹答:“因为今天我不能演奏欢乐曲。”

    大师问:“为什么?”

    朱丹说:“因为今天是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久久,久久,一片沉寂。

    大师问:“你没有忘记今天是什么考试吗?”

    朱丹答:“没有忘记。”

    大师说:“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艺术前途应当懂得珍惜。”

    朱丹说:“请原谅——”

    没等朱丹说完,大师便向朱丹挥了挥手,果断而又深感惋惜地说:“那么,你现在可以回去了。”

    听到这句话,朱丹顿时涌出苦涩的泪。他流着泪向主考席鞠了一躬,再把抽出的木笛轻轻放回绒套,转过身,走了。

    入夜,石头城开始落雪。朱丹披着雪花不知不觉走到鼓楼广场,穿过广场,他又走向坐落在鸡鸣寺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纪念碑。

    临近石碑是一片莹莹辉光,像曙色萌动,像蓓蕾初绽,像彩墨在宣纸上的无声晕染。走近一看,竟然是一支孩子方阵。有大孩子,有小孩子;有男孩子,有女孩子。他们高矮不一,衣着不一,明显是自发聚集起来的。他们的头上、肩上积着一层白雪,仿佛一座雪松森林。每个孩子手擎一支红烛,一片红烛流淌着红宝石般的泪。

    顷刻之间,雪下大了。雪片密集而又急促,仿佛纷纷丝巾在为记忆擦拭锈迹。

    伫立雪中,朱丹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木笛,轻轻吹奏起来。声音悲凉隐忍,犹如脉管滴血。寒冷凝冻这个声音,火焰温暖这个声音。坠落的雪片纷纷扬起,托着笛声在天地之间翩然回旋。

    孩子们没有出声,孩子们在倾听,他们懂得,对于心语只能报以倾听。

    吹奏完毕,有人在朱丹肩上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望,竟然是那位丹麦音乐大师。朱丹十分意外,他回身向大师鞠躬。大师说:“感谢你的出色演奏,应该是我向你鞠躬。现在我该告诉你的是,虽然没有参加终试,但你已经被乐团正式录取了。”朱丹问:“为什么?”大师略作沉默,才庄重虔敬地说:“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

    说完,大师紧紧握住朱丹的手。朱丹的手中,握着木笛。

阅读下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张爱玲

    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高高低低的黄泥潭子,汪着绿水。水心里疏疏几根狗尾草,随着水涡,轻轻摇着浅栗色的穗子。迎面吹来的风,仍然是冰凉地从鼻尖擦过,不过似乎比冬天多了一点青草香。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在那边,初晴的稀薄的太阳穿过栅栏,在泥地上匀铺着长方形的影和光,两只瘦怯怯的小黄鸡抖着粘湿的翅膀,走来走去啄食吃,牛栏里面,积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上面铺了一层纸,晒着干菜。角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时磨的。禄兴轻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

    他吃了一惊——听见背后粗重的呼吸声,当他回头去看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禄兴娘子已经立在他身后,一样也在直瞪瞪望着空的牛栏,头发被风吹得稀乱,下巴颏微微发抖,泪珠在眼里乱转。他不响,她也不响,然而他们各人心里的话大家看得雪亮。

    瘦怯怯的小鸡在狗尾草窝里簌簌踏过,四下里静得很。太阳晒到干菜上,随风飘出一种温和的臭味。

    后天的早上,鸡没有叫,禄兴娘子就起身把灶上点了火,禄兴跟着也起身,吃了一顿热气蓬蓬的煨南瓜,把红布缚了两只鸡的脚,倒提在手里,兴兴头头向蒋家走去。

    黎明的天上才漏出美丽的雨过天青色,树枝才喷绿芽,露珠亮晶晶地,一碰洒人一身。树丛中露出一个个圆圆的土馒头,牵牛花缠绕着坟尖,把它那粉紫色的小喇叭直伸进暴露在黄泥外的破烂棺材里去。一个个牵了牛扛了锄头的人唱着歌经过它们。

    蒋家的牛是一只雄伟漂亮的黑水牛,温柔的大眼睛在两只壮健的牛角的阴影下斜瞟着陌生的禄兴,在禄兴的眼里,它是一个极尊贵的王子,值得牺牲十只鸡的,虽然它颈项上的皮被轭圈磨得稀烂。他俨然感到自己是王子的护卫统领,一种新的喜悦和骄傲充塞了他的心,使他一路上高声吹着口哨。

    到了目的地的时候,放牛的孩子负着主人的使命再三叮咛他,又立在一边监视他为牛架上犁耙,然后离开了他们。他开始赶牛了。然而,牛似乎有意开玩笑,才走了三步便身子一沉,伏在地上不肯起来,任凭他用尽了种种手段,它只在那粗牛角的阴影下狡猾地斜睨着他。太阳光热热地照在他的棉袄上,使他浑身都出了汗。远处的田埂上,农人顺利地赶着牛,唱着歌,在他的焦躁的心头掠过时,都带有一种讥嘲的滋味。

    “杂种畜牲!欺负你老子,单单欺负你老子!”他焦躁地骂,刷地抽了它一鞭子,“你——你——你个杂种的畜牲,还敢欺负你老子不敢?”

    牛的瞳孔突然放大了,翻着眼望他,鼻孔涨大了,嘘嘘地吐着气,它那么慢慢地,威严地站了起来,使禄兴很迅速地嗅着了空气中的危机。一种剧烈的恐怖的阴影突然落到他的心头。他一斜身躲过那两只向他冲来的巨角,很快地躺下地去和身一滚,骨碌碌直滚下斜坡的田陇去。一面滚,他一面听见那涨大的牛鼻孔里咻咻的喘息声,觉得那一双狰狞的大眼睛越逼越近,越近越大——和车轮一样大,后来他觉得一阵刀刺似的剧痛,又咸又腥的血流进口腔里去——他失去了知觉,耳边似乎远远地听见牛的咻咻声和众人的喧嚷声。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面塞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颤抖的声音告诉:“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给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渐渐地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被炊烟薰得迷迷濛濛,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狗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的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节选自《张爱玲文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黑人兄弟的礼物

刘成章

    我居所的后院,杂草之隙,花方种,树初栽,此情势虽然时时引人憧憬,但自知一两年之内绝不会风光醉人。院子的三面是院墙,由一片片竖置的木板连接而成。因为长年累月的日晒雨淋,木板已由黄变黑,有的地方甚至已经破败不堪,遇上刮大风的天气,那些破败的地方有时还会“啪啦啦”作响。

    墙那边是我们的邻人,这儿的老住户,从他家的房子和汽车看,生活并不怎么富格,可是他非常注重庭院的美化,各种花卉姹紫嫣红。他沿墙根种了好多树木,枝梢已隐约闪出墙头。那些树冠就像一包包深绿、浅绿以及紫红 的汁液,全都泼在墙头上了,汁液涌动欲沿墙下流。好一个郁郁葱葱的墙头!

    后来我发现,那碧绿的墙头,播出了淡淡的清香。扁圆的绿叶丛中,绽开了许多星星一样的小白碎花。这棵开花的是什么树呢?是橙子树吗?不敢断定。半个月之后,小白花变成了小果,豆粒似的,通身绿色。随着小果的长大,渐渐地,我认出了:它的确是橙子树!

    到了秋天,橙子熟了,颗颗都像宝石雕成的球体,浑圆,凝重,笑呵呵地在枝头挂着。挂在墙的这边,挂在墙的那边。这边,那边,都有一样的色彩和分量,都闪着光,都把树枝压弯了。作为一个少壮年华已逝的风霜之人,面对如此美、如此灿烂、如此硕果累累的橙子树,我欣然,羨然,甚至有点儿忌妒。

    这期间,我常常看见邻人采摘果实,有时还看见他们登上梯子,去够高处的、树梢上的橙子。好多日子过去之后,他们不再摘了,但他们并没有摘完。我发现其中似有用意,因为一树金橙,墙那边已是光光的了,一片空白;但墙上方和墙这边的,竟悉数留了下来。难道这橙子是留给我的吗?想到此,我一怔,心里有了一种朦朦胧胧的感动。不过又想:邻人究竟是不是这样的意思呢?我又困惑了。然而岁月的河水滚滚奔流,一个月的浪头过去,两个月的浪头过去,整个冬天的浪头都过去了,第二年春天的浪头也过完了,橙子又开花了,星星一样的小白碎花又缀在枝叶间,那几十颗金光耀眼的橙子,却依然高悬在墙头、枝头、我的心头。

    结论,终于明白无误地摆在美利坚四月的天空之下了。

    谢谢你了,我的芳邻!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作礼轻仁义重。你的情意是比洛矶山还要重的,我们全家感谢你!

    不过我只是这样在心里念着,嘴上一直没有说出。而邻人也一直没有向我们表示过馈赠之意。但是可以完全肯定的是,双方的意思互相都明白了。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心照不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境界。浓浓的情意,是无须点破的。

    邻人是地道的黑人,我们的黑皮肤的兄弟。我对自己曾经听信了关于这个族裔的一些偏颇说法感到愧疚。在人性严重扭曲异化的当今世界,黑人兄弟身上保留的这种古朴民风,使我想起了信天游永在山间飘荡的家乡。

    一个周末的上午,大概十点多钟了,一颗橙,一颗熟透了的橙,忽然“咚”地一声落在地上,溅起了春风的屑和阳光的屑。但我顾不上细想这些 , 我注意的只是我6岁的小孙子捡起这颗橙子,要给邻人送去。我毫不犹豫地拦了他,说:“孩子,这是黑爷爷送你的,你剥开吃去吧。不过改曰,咱们要一起去给黑爷爷送套中国茶具。

    说话的时候,我心里冒出一句诗,那诗像我们两家人的友谊一样质朴、洁净。诗曰:“那边的全摘了,这边的永远留着。”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