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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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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汕头市金山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木笛

    南京乐团招考民族器乐演奏员,其中招收一名木笛手。

    应试者人头攒动,石头城气氛热烈——这是一个国际级乐团,它的指挥是丹麦音乐大师,这位卡拉扬的朋友长期指挥过伦敦爱乐乐团。

    考试分初试、复试和终试三轮。两轮过后,每一种乐器只留两名乐手,两名再砍一半,二比一。

    终试在艺术学院阶梯教室进行。

    “木笛。有请朱丹先生。”

    声音未落,从一排腊梅盆景之间站起一个人来。修长,纤弱,一身黑色云锦衣衫仿佛把他也紧束成一棵梅树。衣衫上的梅花,仿佛开在树枝上,走进屋门,朱丹站定,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他的木笛。之后,抬起头,他看见空蒙广阔之中,居高临下排着一列主考官。主考席的正中,就是那位声名远播的丹麦音乐大师。大师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打量朱丹。半晌,大师随手从面前的一叠卡片中抽出一张,助手谦恭地拿过卡片,把它递到朱丹手中。接过卡片,只见上面写着——在以下两首乐曲中任选一首以表现欢乐:①贝多芬的《欢乐颂》;②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

    看过卡片,朱丹眼睛里闪过一丝隐忍的悲戚。之后,他向主考官深深鞠了一躬。抬起眼睛,踌躇歉疚地说:“请原谅,能更换一组曲目吗?”这一句轻声的话语,却产生沉雷爆裂的效果。主考官有些茫然失措起来。

    片刻,大师冷峻发问:“为什么?”

    朱丹答:“因为今天我不能演奏欢乐曲。”

    大师问:“为什么?”

    朱丹说:“因为今天是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久久,久久,一片沉寂。

    大师问:“你没有忘记今天是什么考试吗?”

    朱丹答:“没有忘记。”

    大师说:“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艺术前途应当懂得珍惜。”

    朱丹说:“请原谅——”

    没等朱丹说完,大师便向朱丹挥了挥手,果断而又深感惋惜地说:“那么,你现在可以回去了。”

    听到这句话,朱丹顿时涌出苦涩的泪。他流着泪向主考席鞠了一躬,再把抽出的木笛轻轻放回绒套,转过身,走了。

    入夜,石头城开始落雪。朱丹披着雪花不知不觉走到鼓楼广场,穿过广场,他又走向坐落在鸡鸣寺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纪念碑。

    临近石碑是一片莹莹辉光,像曙色萌动,像蓓蕾初绽,像彩墨在宣纸上的无声晕染。走近一看,竟然是一支孩子方阵。有大孩子,有小孩子;有男孩子,有女孩子。他们高矮不一,衣着不一,明显是自发聚集起来的。他们的头上、肩上积着一层白雪,仿佛一座雪松森林。每个孩子手擎一支红烛,一片红烛流淌着红宝石般的泪。

    顷刻之间,雪下大了。雪片密集而又急促,仿佛纷纷丝巾在为记忆擦拭锈迹。

    伫立雪中,朱丹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木笛,轻轻吹奏起来。声音悲凉隐忍,犹如脉管滴血。寒冷凝冻这个声音,火焰温暖这个声音。坠落的雪片纷纷扬起,托着笛声在天地之间翩然回旋。

    孩子们没有出声,孩子们在倾听,他们懂得,对于心语只能报以倾听。

    吹奏完毕,有人在朱丹肩上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望,竟然是那位丹麦音乐大师。朱丹十分意外,他回身向大师鞠躬。大师说:“感谢你的出色演奏,应该是我向你鞠躬。现在我该告诉你的是,虽然没有参加终试,但你已经被乐团正式录取了。”朱丹问:“为什么?”大师略作沉默,才庄重虔敬地说:“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

    说完,大师紧紧握住朱丹的手。朱丹的手中,握着木笛。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主要情节可以概括为“进入终试——拒绝吹奏,取消资格——纪念碑前吹奏悲乐——破格录取”,小说情节的发展过程也是朱丹精神的发展过程。 B、文章写朱丹“一身黑色云锦衣衫”,运用了外貌描写,暗示朱丹对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的深切悼念;“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木笛”运用动作描写,表现了朱丹参加决赛时的紧张心理。 C、小说中的“孩子方阵”的自发出现,表现了像朱丹一样具有民族精神的人并不是少数,这样就使朱丹的举动更具有典型意义,小说中的这个重要场景起到了深化主题的作用。 D、开始时大师觉得朱丹要求换曲子是对自己的不敬,但纪念碑前的演奏,让大师发现这是一位有出色的音乐才华的青年,所以录取了他。
(2)、小说中对“雪”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探究“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麦 地

袁有江

老人披一件脏兮兮、蓝白相间的校服,站在雨棚下盯着他。老人脚边放着一个瘪下去的尿素袋子。稍远处有个小化粪池。

临近家门时,他发现走错了路,在离前面村庄百米左右的地方。窄窄的水泥路,突然齐崭崭地断了。没腿肚子的麦苗,隔断了归途。

他沿着麦地间的小径,深一脚浅一脚地朝老人走去。

大叔你好,在忙着给麦子撒肥料吧?

乖乖,我看你那车怕是过不来了。这边路没修通。

这块小麦是你家的吧?长得真好。大叔是好把式啊。

听口音,你就是我们这的人吧?刚从外地回来?

后天清明了。很久没回来,我不知道这路不通。

你是哪庄上的?

袁家湾的。

哦,那就在我们庄后头。老人掖了掖披在身上的衣服问,清明回来上坟?

是啊。大叔,我记得以前这庄上有条跑客车的石子路,还在吗?他朝庄上望去。一条灰白的路梢,隐没在不远处一栋平房的后面。

在倒是在,就是被拉沙车轧坏了,烂得不像样。

应该也还能过车吧?他目测着路的宽度。大叔,我急着要赶回家吃饭。想从你家麦地借过行不?轧掉的麦子,我补你钱。

车开不过来吧?麦子深,地又潮,会陷在里面。老人看看麦地,你只有倒回去了。

大叔,我的是越野车,底盘能升高的。要是陷在里面,我自己负责。

要是陷在里面,这块地就祸害了。

弄坏的麦子我全赔。好不好?

老人看看麦子,又看看他,一脸的为难。

你不能倒回去从那边路走吗?

路窄,也怕遇到车。估计倒回去就下午了。就算您老帮个忙,钱我先给你。反正你种麦子也是为了卖钱嘛。

老人目测着车到他跟前的距离,走到麦地边,抓了一把泥土,在手心里碾磨着。你看,土都是湿的。车会陷在里面的。

稀薄的雾纱渐渐散去,阳光普照下来。娘该在家等急了,本来说好回家赶午饭的。兄弟姐妹们今天都来家里,专等着和他一起吃午饭。他正想着,娘的电话就打来了。娘说一桌人都在等他开饭。他跟娘说,我马上就到。

接完电话,他看着老人说,大叔,损坏你多少麦子我赔多少。他掏出钱包,数了一千元钱往老人手里塞。老人像对着一个烫手的山芋,迟迟不伸手。他将钱硬塞进老人的口袋。

大叔你穿校服啊?

小孙女的。老人尴尬地笑笑,丢了可惜,挡挡寒。

大叔,你的孩子们清明没回来?

呵呵,等我死了,他们就回来给我上坟喽。

您小孩都在外干大事,忙着呢。他捏着车钥匙,开始心急火燎起来。

大叔,您就行个好吧。我娘打电话催我了。

唉,你去开吧。老人摸摸口袋里的一沓钱,想着孙女一学期的生活费够了。他又看看那些水绿葱嫩的麦苗说,你尽量走直点,不要轧掉多了。

他启动车子,升高底盘。眼前的麦地,让他突然有种莫名的兴奋。自打买了这辆越野车,他还从来没越过野地。他打到四驱模式,一档,将轰鸣着的路虎开进了麦地。厚重宽大的轮胎。摧枯拉朽地压倒麦苗。车后现出两条轨道般的辙。

他穿越麦地时,老人赤着脚也下了麦地,跟在他车旁边,不停地冲他喊,慢一点,轻一点。那手足无措的样子,好像在呵斥一头闯进麦地的野猪。

总算过来了。他停下车,拿出一包烟,想送给老人。

老人出神地看他刚刚压过的车辙,突然喊住他,你不能走!轧掉太多了。

老人快步走进麦地,蹲在车辙前。他颤抖着青筋暴突的手,从泥土里扶起一根压扁的麦苗。接着又扶起另一根……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是在扶起一个个刚被车撞到的娃娃。

大叔,我们不是事先说好的吗?他递过烟。

老人没接他的烟,自顾自地咕隆着,不兴这样祸害庄稼的,你赔我麦子……老人干瘪的眼窝里,慢慢蓄满了泪水。他扶着几根压扁的麦苗,半晌不语。

要不然,我再多给你点钱。反正你种麦子是要卖钱的。

老人终于哆嗦着站起来说,我伺候了一冬一春的麦子,糟蹋了。真心疼啊。老人抹了一把鼻涕,干笑着说,是我答应的。不怪你。你回家吧。都怪我自己。我真混。

清明节的下午。细雨迷蒙。一位披着雨衣的老人,循着车辙,找到了他家门口。他出门一看,正是前天轧过他麦地的老人。老人是来还他钱的。老人说,那些麦子,我一棵棵扶过。一大半都能在这场雨里活过来。小孙女的生活费儿子寄来了。这钱我不能收你的。老人说完。将一沓包在塑料纸里的钱,小心翼翼地递到他的手心,转身走了出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我们的裁缝店

李娟

    在城市里,裁缝和裁缝店越来越少了,但在喀吾图,生活迥然不同。这是游牧地区,人们体格普遍高大宽厚,再加上常年的繁重劳动,很多人身体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变形,只有量身定做的衣服才能穿得平展。

    我们租的店面实在太小了,十来个平方,中间拉块布帘子,前半截做生意,后半截睡觉、做饭。但这样的房间一烧起炉子来便会特别暖和。很多个那样的日子,狂风呼啸,昏天暗地,小碎石子和冰雹砸在玻璃窗上,“啪啪啪啪”响个没完没了……但我们的房子里却温暖和平,锅里炖的风干羊肉溢出的香气一波一波地滚动,墙皮似乎都给香的酥掉了。

    我们还养了金鱼,每当和顾客讨价还价相持不下时,我们就请他们看金鱼,这样的精灵实在是这偏远荒寒地带的最不可思议的尤物——清洁的水和清洁的美艳在清洁的玻璃缸里曼妙地晃动,透明的尾翼和双鳍缓缓晕染在水中,张开、收拢,携着音乐一般……

    这样,等他们回过神来,再谈价钱,口气往往会软下来许多。

    当地男人们很少进屋,最固执的是一些老头儿,偶尔来一次,取了衣服却死活不愿试穿,即使穿了也死活不肯照镜子,你开玩笑地拽着他们往镜子跟前拖,让他亲眼看一看这身衣服多漂亮,可越这样他越害羞,双手死死捂着脸,快要哭出来似的。

    女人们就热闹多了,三三两两,不做衣服也时常过来瞅一瞅,看我们有没有进新的布料,如果有了中意的一块布,未来三个月就一边努力攒钱,一边再三提醒我们,一定要给她留一块够做一条裙子的。

    库尔马家的儿媳妇也来做裙子了,她的婆婆拎只编织袋跟在后面,量完尺寸我们让她先付订金,这个漂亮女人二话不说,从婆婆拎着的袋子里抓出三只鸡来-----“三只鸡嘛,换条裙子,够不够?”

    她订的是我们最新进的晃着金色碎点的布料,这块布料一挂出来,村子里几乎所有的年轻媳妇都跑来做了一条裙子。

    她说:“不要让公公知道啊?公公嘛,小气嘛。给他知道了嘛,要当当(唠叨、责怪)嘛!”

    “婆婆知道就没事了?”

    “婆婆嘛,好得很嘛!”她说着拽过旁边那矮小的老妇人,“叭”地亲一口:“裙子做好了嘛,我们两个嘛,你一天我一天,轮流换着穿嘛!”

    她的婆婆轻轻嘟囔一句什么,露出长辈才有的笑容。

    但是我们要鸡干什么?但是我们还是要了。

    还有的人自己送布来做,衣服做好后却凑不够钱来取,只好挂在我家店里,一有空就来看一看,试穿一下,再叹着气脱下来挂回原处。

    有个小姑娘的一件小花衬衣也在我们这儿挂着,加工费也就八元钱,可她妈妈始终凑不出来,小姑娘每天放学路过我家店,都会进来对着新衣服摸了又摸,不厌其烦地给同伴介绍:“这就是我的!”穿衬衣的季节都快要过去了,可它还在我们店里挂着!最后,我们先受不了了。有一天,这孩子再来看望她的衣服时,我们就取下来让她拿走,小姑娘惊喜得不敢相信。在那儿不知所措地站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挪出房子,然后转身飞快跑掉。

    裁缝的活不算劳累,就是太麻烦,量体、排料、剪裁、锁边、配零件、烫粘合衬、合缝……做成后,还得开扣眼,钉扣子,缝垫肩、锁裤边。浅色衣服还得洗一洗,缝纫机经常加油,难免会脏一点,而且烙铁也没有电熨斗那么干净,一不小心,黑黑的煤灰就从气孔漾出来,沾得到处都是。

    是呀,从我们当裁缝的第一天起,就发誓一旦有别的出路,死也不会再干这个了。但假如有一天不做裁缝,我们还是得想办法赚钱过日子,过同样辛苦的生活。——可能干什么都一样的吧?

    是这样的,帕孜依拉来做衬衣,我们给她弄得漂漂亮亮的,她穿上以后高兴得在镜子面前转来转去地看。但是我立刻发现袖子那里有一点不平,就殷勤地劝她脱下来,烧好烙铁,“滋-----”地一家伙下去……烫糊一大片……

    怎么办呢?我们商量了半天,把糊的地方裁掉,用同样的布接了一截子,将袖口做大,呈小喇叭的样式敞开,还钉上了漂亮的扣子,最后又给它取了个名字:“马蹄袖”。

    但是后来……几乎全村的年轻女人都把衬衣袖子裁掉一截,跑来要求我们给她们加工“马蹄袖”。

    干裁缝真的很辛苦,但那么多事情,一针一线的,不是说拆就能拆得掉。当我再一次把一股线平稳准确地穿进一个针孔,总会在一刹那想通很多事情。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个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他。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比营业员高好多,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哝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账。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下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刁爷

许福元

    刁爷其实不姓刁,只是以其舌头“刁”而出名,他的舌头是如何“刁”的呢?

    李乡长家娶儿媳妇,请来了鼎鼎大名的王师傅,号称厨子王,领衔做莱。又请来刁爷,担任厨师水平的评委主任。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厨子王心里直打小鼓,小声问知客:“刁爷有何反应?”知客向厨子王附耳说道:“每道菜,刁爷都尝了,不过还没吱声。”

    厨子王还是有点儿不放心,对知客说:“烦你问问刁爷,是不是可以上汤了?”

    知客来到刁爷面前说:“刁爷,能上汤了吗?”

    刁爷只吐出两个字:“上吧。”

    厨子王闻听大喜,忙让“油盘”上汤。

    知客手中高举着东家赏的红包,边走边喊:“东家赏厨子汤钱,一千块!”

    厨子王手拿红包,来到刁爷的酒桌前致谢:“谢谢,谢谢。”又言辞恳切地对刁爷一桌人说:“刁爷,您务必再点几个菜,我再给您上四个飞碟。”

    刁爷见厨子王诚心实意,便点了平平常常的四个菜:拍黄瓜、炒绿豆芽、香椿摊黄菜、熟扒五花离骨肉。

    一盘拍黄瓜端上来,积青叠翠。厨子王忙请刁爷:“您老尝尝。”

    刁爷只拿眼睛一瞄,说:“拍黄瓜讲究放葱、姜、蒜,你放对了吗?”

    “放了放了,都放了,您看——”厨子王忙指着那盘拍黄瓜。

    刁爷这时沉下脸:“我说的是葱、姜、蒜的形和量,葱要葱花,姜要姜丝,蒜要蒜泥。至于量呢,葱是四成,姜是一成,蒜是五成。你看看你这盘,成何比例?”

    厨子王的脸一下子像红布一样,赶紧指着那盘炒绿豆芽:“您老尝尝这盘。”

    刁爷这时一笑,一摆手,说:“我不用尝。这个炒绿豆芽,是先放的醋,对不?先放的醋,就先闻到‘醋味,如果后放的醋,只有吃到嘴里才有醋味。再说,炒锅你用的是薄铁锅,应该用厚铁锅。用厚铁锅炒,小灶子火上再泼一勺子油,叫爆炒,这样炒出的绿豆芽没有生豆浆味,还站得住条。”说毕,刁爷又找补一句:“你看,这盘绿豆芽倒针了吧,一吃,准熟腾味儿,不会是脆生生的。”

    刁爷的一番话,把大伙儿都说愣了。厨子王也服了,忙说:“您再尝尝这盘香椿摊鸡蛋:”

    “你呀你呀!”刁爷马上给厨子王纠正,“这是外行话,那叫摊黄菜!”刁爷手一指,“你用的不是香椿,是菜椿,这要是香椿,打鼻儿香,一丈以外就能闻出来。”

    最后,刁爷点评那盘熟扒五花离骨肉:“这盘五花肉,是用刀从骨头上剔下来的。这道菜的规矩是用木槌。一点儿一点儿砸下来。”

    这回,厨子王真是彻底地心服口服,心里那点儿傲气,一下子荡然无存,才知道自己学的那点儿手艺,不过九牛一毛。试想,刁爷还没用到舌头,已经是入木三分,要是他把那二十四道菜一一点评,自己脸面更要丢尽。人啊,真别小看了他人,世上有高人呀有高人!想到此,厨子王忙从兜里掏出那一千元红包,交到知客手上:“这场酒席,我们确实没有做好,受之有愧,受之有愧。”

    刁爷却从知客手中拿过红包,转手按在厨子王手里:“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们辛辛苦苦,烟熏火燎,这是东家一点儿心意。你们的大路菜,做得不错。我只是挑你们飞碟的毛病,也不一定都对。”

    厨子王知道刁爷在替他们打圆场,便动情地说:“您看,原来我等只是久闻您的大名,今天算有幸当面领教了。我们虽非亲友。但您是老前辈,请受晚生一拜。”

    刁爷忙托住了厨子王的手臂:“千万别这样,别这样,咱人不亲,刀把还亲呢!你我都是厨子,同行不能成冤家,要互相抬着走。”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树木

(瑞士)赫尔曼·黑塞

    ①树木对我来说,一直是言辞最恳切感人的传教士。当它们结成部落和家庭,形成森林和树丛而生活时,我尊敬它们。当它们只身独立时,我更尊敬它们。它们好似孤独者,它们不像由于某种弱点而遁世的隐士,而像伟大而落落寡合的人们,如贝多芬和尼采。世界在它们的树梢上喧嚣,它们的根扎在无垠的大地之中,以它们全部的生命力去追求成为独一无二的自我:实现它们自己的、寓于它们之中的法则,充实它们自己的形象,并表现自己。再没有比一棵美的、粗大的树更神圣、更堪称楷模的了。当一棵树被锯倒并把它的赤裸裸的致死的伤口暴露在阳光下时,你就可以在它的墓碑上、在它的树桩的浅色圆截面上读到它的完整历史。在年轮和各种畸形的枝干上,忠实地记录了所有的争斗,所有的苦痛,所有的疾病,所有的幸福与繁荣;记录了瘦削的年头,茂盛的岁月,经受过的打击,被挺过去的风暴。每个农家少年都知道,最坚硬、最贵重的木材年轮最密。在高山上,在不断遭遇险情的条件下,会生长出最坚不可摧、最粗壮有力、最堪称措模的树干。

    ②树木是圣物。谁能同它们交谈,谁能倾听它们的语言,谁就能获悉真理。它们不宣讲学说,它们不注意细枝末节,只宣讲生命的原始法则。

    ③一棵树说:在我身上隐藏一个核心,一个火花,一个念头,我是来自永恒生命的生命。永恒的母亲只生我一次,这是一次性的尝试,我的形态和我的肌肤上的脉络是一次性的,我的树梢上叶子的最微小的动静,我的树干上最微小的疤痕,都是一次性的。我的职责是,赋予永恒以显著的一次性的形态,并从这形态中显示永恒。

    ④一棵树说:我的力量是信任。我对我的父亲们一无所知,我对每年从我身上产生的成千上万的孩子们也一无所知。我一生除了为这传种的秘密以外,再无别的操心事。我相信上帝在我心中。我相信我的使命是神圣的。由于这种信任我活着。

    ⑤当我们不幸的时候,不能再好生忍受这种生活的时候,一棵树会对我们说:平静!平静!瞧着我!生活不容易,生活也不可怕。你害怕,因为你走的路引你离开了母亲和家乡。但是,每一步,每一日,都引你重新向母亲走去。家乡不是在这里或那里,家乡在你心中,或者说,无处是家乡。

    ⑥当我倾听树木在晚风中沙沙作响的时候,对流浪的眷念撕着我的心。你如果静静地、久久地倾听,对流浪的眷念也会显示出它的核心和含意,它不是从表面上看去那样,是一种要逃离痛苦的愿望。它是对家乡的思念,对母亲、对新的生活的思念。它领你回家。每条道路都是回家的路,每一步都是诞生,每一步都是死亡,每一座坟墓都是母亲。

    ⑦当我们对自己具有这种孩子的想法感到恐惧时,晚间的树就这样沙沙作响。树木有长久的想法,呼吸深长的、宁静的想法,正如它们有着比我们更长的生命。只要我们不去听它们的说话,它们就比我们更有智慧。但是,如果我们一旦学会倾听树木讲话,那么,恰恰是我们的想法的短促、敏捷和孩子似的匆忙,赢得了无可比拟的欢欣。谁学会了倾听树木讲话,谁就不再想成为一棵树。除了他自身以外,他别无所求。他自身就是家乡,就是幸福。

【注】①赫尔曼·黑塞(1877—1962):瑞士作家。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位终生漂泊、孤独、隐逸的诗人,代表作有流浪小说《荒原狼》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给孩子一个合适的诗词读本

钟锦

    ①我的老师叶嘉莹先生选编了一本《给孩子的古诗词》,这本书出版后反响极好,出版社很快又推出一个“讲诵版”,并且附有二维码,扫描后可以听到先生自己的吟诵和讲解。这些讲诵有人在微信圈里转,我顺手点开了陈子昂《登幽州台歌》的一首,一听之下即为叫绝。急忙买回,用了两天时间通读一遍。这一读,引起了我对“给孩子”的思考。

    ②“孩子”的年龄段最好先确定一下。宽泛些说,十八岁以下都算孩子,能够读诗总得到六七岁吧。六七岁前的孩子,其实读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我认识一个朋友,据说四岁就能背诵《长恨歌》,但现在记忆的诗词并不多,理解尤其不深入。而从六七岁到十八岁,起码有两个阶段,就以小学毕业的十二岁为界,前后的领悟能力实在是截然不同的。假如“给孩子”是给六七岁到十二岁的孩子,这个选择尤其应该慎重。

    ③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记忆力虽佳,领悟力却未成熟。除了罕见的天才,很少有可能真正领会那些精妙深微的诗词作品。叶先生自己就曾写下她读诗时的真实感受:“我想人的心灵大概也和肉体一样,是可以因摩擦日久而生胝起茧的。第一次摩擦接触的感觉,该是最鲜明生动而富有刺激性的,但是可惜我第一次读这些作品时,竟幼稚得没有感受的能力。等到我有了感受的能力,我的心灵对这些作品却已因摩擦日久而生茧了。如果家长并不只是想让孩子知道一些诗词,而是希望孩子能够从诗词中有所得,必须选择好给孩子的读物。

    ④选择不能只看名气。要说名气,《唐诗三百首》自然远远大过叶先生的选本。但那实在不是一个给孩子的好选本。《唐诗三百首》基本是从沈德潜的《唐诗别裁集》中选出的,沈氏眼界极高,尽管编者孙洙尽了最大的努力选择众口流传的名篇,但对孩子来说,很多还是显得过于沉重了。那些寓意深刻的作品,不仅不能使他们理解,甚至会直接扼杀他们对诗词的兴趣。给孩子的诗词,应该考虑那个年龄段的孩子的领悟力,这一点无疑是重要的。然而,自《唐诗三百首》流行以来,如此朴素的道理似乎都被大家遗忘了。大家首先考虑的反倒是,____________________。

    ⑤我想,先生的这个选本在出版后反响极好,也许不经意间唤醒了家长对这个朴素道理的注意。她在《给孩子的古诗词》的序言里明确指出:“唯一的编选原则就是要适合孩子阅读的兴趣和能力。”从具体选目来看,不少算不上名篇的东西都入选了。比如杨万里,选的和李白、杜甫一样多,都是17首。先生特别说明:“像这样的诗没有什么深意可讲,就是将眼前的景物写得生动活泼,适合小孩子读,所以本书选了很多首杨万里的诗。”过于精妙深微的不便选择,是否就该刻意选些通俗,甚至庸俗的?所以给孩子选择诗词真的不容易。倘使孩子从小习惯了低俗的审美情趣,也许又使得他们终生不悟高致。孙洙编选《唐诗三百首》,本有其高远的一面,就是为了避免低俗,而要取代之前的《千家诗》。可惜矫枉过正,陷入失误的另外一端。先生对于这一点,似乎没有明确意识到,但出于她天赋良好的鉴赏力,其选择丝毫不曾低俗。

    ⑥这个选本也许是当前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了,然而,我觉得仍可以再改进。先生的高龄使她疏忽了选本的真正定位:究竟是给孩子一个进入中国诗词的读本,还是给孩子一个了解中国诗词的读本。前者必须小心翼翼,防止任何可能损害孩子兴趣和能力的因素,以使他们逐渐将诗词内化进自己的生命。后者却只需要将基本适合孩子接受力的名篇,逐次向他们推送。叶先生无疑想提供前者,却向后者让了步。 因此,理想中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仍需痛下狠手,对更多的名篇进一步删汰。当然,我们不该再苛求一位已经为诗词教育奉献了一生的高龄学者,更该做的,是沿着她指出的道路继续前行。

(节选自2017年2月7日《文汇报·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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