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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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白城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义渡传人

侯发山

    “过罢年,我就整整撑了40年。我老喽,干不动了。”父亲一直看着春子,眼光里有疼爱,有欢喜,有期待。

    春子瞅着升腾的火苗,没有说话。

    “因老家遭了大水,你老爷(曾祖父)带着一家老小落脚到这里。感念这里的人好,你老爷会些木工手艺,就自造了一条小船,摆渡,不取分文报酬。你老爷临死立下遗嘱,子孙后代义渡乡亲……”父亲不像是自言自语,像是说给春子听。

    春子的目光溜出门外,望着眼前缓缓流动的小河,心里生起无端的怨恨。

    “你老奶(曾祖母)去世时,你老爷上午忙完丧事,下午就到渡口去了……到你爷爷这一辈,他结婚那天,拜了天地后,直奔渡口……轮到我,那就多了。有一年,我下河救人,上岸后发起了高烧,在医院躺了半个月才出院。你打工没回来,我就掏了1000元雇人摆渡了半月……”说到这里,父亲的脸上有了神采,连那一道道皱纹里都放出光来。

    “乡亲们的情啥时候才能还完?”春子忍不住说道。

    “还不完!咋能还完呢?若是当年他们不收留你老爷,只怕早就变成孤魂野鬼了,哪会有我?更别说你了。”说到这里,父亲指了指墙角的蓑衣和竹篙,说,“还有外面的船,这就是咱的传家宝。从你老爷到我这一辈,先后渡坏22只木船,撑破一百多把竹篙……到你这里,不能断了,还要传给我的孙子。”

    “这有什么可骄傲和自豪的?”春子又带气又带笑。他在外面打工,每月四五千块的收入,实在不愿意回来。

    这时候,门外传来踢踢踏踏的凌乱的脚步声。有人过河!父亲站了起来,要去拿墙角的竹篙。

    “大叔,过年了,陪你喝两盅。”随着话音,门口一暗,进来几个村民。一个个手里都不空,提溜水果,还有酒和菜肴。春子认得,其中一个是老村长。

    看到春子,老村长说道:“春子也在啊,啥时间回来的?过了年不走了吧?”

    不等春子说话,父亲呵呵一笑,豪气地说:“不走了,不走了,该接班喽。”

    春子站起来给老村长打过招呼,回家了。回到家,娘刚蒸出一笼馍。家的味道,年的味道,一下子把春子包围了,心里的不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春子刚要伸手抓个花卷吃,娘拍了一下他的手,说还没敬河神呢,等会儿吃。

    听说要敬河神,春子心里又生出隐隐的不快。

    娘似乎知道春子的心思,说:“你爹让你回来就回来吧,有地,饿不死,挣那么多钱干嘛?人这一辈子,名声比啥都重要。”

    “娘,别说了,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春子看到娘的头上一片雪白,心里动了一下。

    过罢年,春子真的就接替了父亲摆起了渡。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春子破例收取费用,一个人一次两元钱。

    “你到底要干啥?”父亲强压住心头的火气。

    春子说:“我收钱,乡亲们就没有亏欠感了。”

    “放屁!是咱欠乡亲们的!”有好多天,父亲都不敢出门,不敢面对乡亲们。

    其实,父亲的猜测和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对于春子摆渡收费,有不少村民倒还是理解的。老村长知道父亲的心思,还特意赶来安慰他,说收费是应该的,早应该收费了。

    私下里,有人曾给春子算过一笔账,一个人一次两元,一船按10人计算,每天大概30个来回,每个月至少有两三万的收入。春子要发大财了。

    父亲再出门时,明显感觉到了乡亲们的目光跟先前有很大的不同,见了面也没有过去的热乎劲了。

    春子也有类似的体会,乡亲们的眼神,较之以往,少了温度,少了情谊,多了冷冰冰,多了敌意。有时当着他的面,指鸡子骂狗,话也说得难听。

    一年后,村里来了一支建筑队,在小河上架起了一座桥。

    春子的小船、竹篙和蓑衣真的成了文物。有村民还幸灾乐祸的,见到春子,还假惺惺地关心,说有了桥,春子要失业了。春子淡淡一笑,没有说话,没有一点失落的样子,当桥竣工那天起,春子又到外地打工去了。

    那天,父亲忍不住告诉老村长,说那座小桥是春子出资修建的。

(节选自2017年《天池》,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父亲想让春子继承父业,但春子不乐意,在父母的劝说下,春子决定摆渡,但破例要收取费用,春子最初的目的是想用这些费用架桥回报乡亲。 B、小说末尾父亲告诉村主任,是春子出资修的桥。这样作结,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使得春子的形象更加丰满,又深化了文章的主旨。 C、“听说要敬河神,春子心里又生出隐隐的不快。”这句话运用了心理描写手法,表现了春子对父亲要求他回家接班,继续摆渡这件事的抵触。 D、小说刻画父亲这个形象,从父亲的言行可以看出父亲身上有中华民族“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精神品质,这种品质在物欲横流的时代,更不应该被丢掉。
(2)、“春子”这一人物形象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以“传家宝”为题比“义渡传人”更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长生不死的祖父

渡边浩二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脏器,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

    令人费解的是,祖父在生前,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说,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

    我去看过那些细胞,在玻璃容器中,仿若一片牛肉。然而,那却正是“长生不死的祖父”的形象。

    律师们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祖父就没有死亡。

    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

    按常理,祖父的确已经去世,但政府当初正是以“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来答复祖父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祖父仍旧活着。

    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祖父……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并且,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

    那么,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

    读到这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不,因为他并没有死,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才恍然大悟的。

    祖父并不是对“生”留恋不舍,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

    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

(选自《外国小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菊  花

[美]约翰•斯坦贝克

    ①萨利纳斯山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垄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谷底的。

    ②河这边,亨利•埃伦家位于丘陵上的农场里已经没什么活计了。爱丽莎•埃伦正在山坡的花园里干活。她三十五岁,脸庞瘦俏并透着坚毅,一双眼睛清澈如水。她头上戴着一顶男式的黑帽子,拉得很低,直到她的眼睛。她这会儿正用一把锋利的小剪子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纤细柔弱、太不堪一击了。她的丈夫亨利正在篱笆外面和人谈着什么,她很好奇,又觉得有点无聊,瞧了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

    ③“又侍弄你的花儿啦,”亨利说,“它们今年长势好啊。嗨,对了,今年卖出的30头小公牛,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差不多。”

    ④听到丈夫搭话,爱丽莎直起身,顺手把那只手套又戴上:“对,今年长势会很好。”不管是言语中还是脸上,她都洋溢着得意。

    ⑤“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真希望你去侍弄果园,也结出那么大的苹果来。”

    ⑥爱丽莎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

    ⑦这时,从公路那边传来了车轮的吱嘎声和马蹄的声响。一个男人赶着大篷车走来,对她说:“我是补锅磨刀的,我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

    ⑧“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修。”

    ⑨他的目光离开她的脸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菊花吗?公路那边的一个太太要我替她讨些良种菊花……”

    ⑩爱丽莎听到这句话,十分兴奋,她立刻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带,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捧进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起的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用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实。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的怀里。又来到后院破罐头堆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交给他。

    ⑪锅很快修好了。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我也要出去,我也会磨剪刀、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做。”她高声说。

    ⑫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缓缓离去驶向城里的篷车,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

    ⑬回到屋里,爱丽莎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上口红,穿上最漂亮的衣裙,在家里等亨利带她去城里看电影、下馆子。亨利回来后,匆匆拾掇,抬头看到爱丽莎后,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爱丽莎自豪地说:“我的确身强力壮,以前我从没发现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⑭那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奔向城里。不一会,爱丽莎看见路前方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他只带走了花盆,扔掉了她精心挑选的菊苗。

    ⑮汽车转了一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使汽车走过时不看见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正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⑯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选自《人与鼠》,上海译文出版社,张澍智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鬼姜花

刘心武

    我问小岑,那是什么花?他告诉我,是鬼姜花。

    小岑和小汤两口子,来我温榆斋书房所在的村子,开了家小饭馆。从饭馆窗户望出去,就是田地,晚玉米收割尽了,地边上一丛丛高高的黄花,在秋阳照耀下灿烂悦目。

    鬼子姜,学名菊芋,没人刻意种它,却在我们村子周围到处冒出来。

    小岑小汤两口子,一个是苏北的,一个是贵州的,相遇在城里一家餐馆,一个是二厨,一个是服务员,他们相爱了,结合了,就把多年来挣的钱合起来,跑到这个村边,开了这家餐馆。也曾打算细问他们的经历,小岑顾左右而言他,小汤就哼歌:“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就在我问了小岑“那是什么花”以后,过了两三天,我上午睡完懒觉,起床开门,呀,门外台阶上,一大丛明黄的鬼姜花,插满﹣个浅蓝色的大塑料桶,由许多墨绿的大叶子衬托,冲击着我惺忪的睡眼,使我醍醐灌顶般清醒到十二分。

    我打电话给小岑,说:“谢谢你采给我的花。晚上我订了一只乡村五味鸭。”

    乡村味鸭是他们餐馆的看家菜,临时烹制很费时间,提前预订,到时候很快端上,味道尤其好。

    晚上约好村友三儿,去小岑餐馆吃鸡子,喝小酒,侃大山。餐馆上座有一多半。五味鸭端上之前,先端来碟小菜,是些不大规则的片片,三儿以为是荸荠,小岑说是鬼子姜。夹一片搁嘴里,腌制过,味进得不深不浅,脆的不涩,用来开胃,好!小岑说我那一问启发了他,他第二天一早去挖了许多。现在他每桌客人都免费送一碟。

    忽然有摩托车突突突而来,突突声乍止,就冲进来﹣个三十岁上下的青年,已经秋凉了,却只穿件箍在身上的跨篮背心,右臂隆起的三角肌上,刺青的图案是只张开嘴露出尖牙的虎头。他冲到那边角上的空桌,小岑去招呼他。三儿跟我说:“虎鬼子来啦!”我又好奇,又不免把警惕性提升。

只见那边“虎鬼子”似乎在大声问小岑约他干什么,小岑微笑着,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后来看见小岑先往那桌端去一盘鬼姜花,后来又端上一大盘热乎乎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菜,当然,还有二锅头口杯。小岑坐“虎鬼子”旁边,两人聊了﹣阵。

    我和三儿把五味鸭吃过一半。虎鬼子“喝完吃罢”跟小岑小汤道过谢,一阵风般出去,风还没息,突突突声迅即远去。

   第二天下午,趁餐馆没客,我拐进去问小岑“三儿说‘虎鬼子’是专到各餐馆收保护费的,你对付他不容易吧?”

    小岑就跟我说,再铁的心,也有软的部分。他昨天邀“虎鬼子”﹣﹣他让我别再叫绰号,改称大名﹣﹣满虎,提醒满虎,是满虎他大妈去世的日子。满虎一次醉后告诉他,自己生母产后没奶,父母觉得已经有儿有女,就把他送给邻村一个产后死了孩子的妇女去养,那就是满虎大妈。满虎说这世界上只有他大妈对他好,但是就在满虎懂得记日月的时候,大妈去世了。满虎记得,大妈家屋外,野生野长着许多的鬼子姜。昨天小岑端出﹣盘鬼姜花,是替满虎祭奠他大妈的意思,而那盘菜呢,是大妈当年常给满虎做的红烧独头蒜。小岑说满虎临走跟他说,以后不再到处逛荡,打算到镇里集上摆个服装摊,将来再开个服装店,也跟小岑小汤一样有个自己的正经营生。

    我听了就说:“他能说到做到吗?”小岑有些不高兴了,稍微迟疑﹣下说:“刘叔,没错,啥事都难说……可是我不就做到了吗?

(选自2015年22期《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鞋匠菩子

沙克

    寒风就像冰箱里拿出的快刀,往所有的缝隙里戳着嗖嗖的冷。鞋匠菩子用老式的三块瓦棉帽捂住头和脸,把小区大门外的鞋摊挪到墙角处。

    我把穿了六年多的一双磨砂牛皮鞋递给菩子。这双鞋已被他修补过几次,鞋跟磨塌了他给打上鞋掌,鞋底和鞋帮间脱口了他手工用针线缝合。这次还是让他打鞋掌。我右脚的鞋跟磨得厉害,每年都要给皮鞋打一次右掌,不然走路时脚底往外侧歪。菩子用一只半椭圆形的黑色橡皮掌在鞋跟上试试,又换一个小些的试试,都觉得不满意。他从铁柜子中拿出一个小木盒,翻了个底,找出一块与鞋底同质顺色的马蹄形牛筋掌。不过太大了,形状与鞋跟的磨塌处不相干,于是他用剪刀把它剪成半椭圆形,用锉子把鞋跟磨塌处的灰尘锉掉,表面稍稍锉毛,用黄胶涂抹鞋跟与鞋掌,放到脚边风干一两分钟。

    一阵旋风像水流一样冲过来,被我从头包到腿的大棉衣挡着。菩子的身体似乎歪了一下,鼻涕流到嘴唇上,他撩起蓝布围裙的一角擦掉鼻涕。“你凑合着打个掌就行了,旧皮鞋值不着用功。”我有点替他着急。“那不行,靠手艺吃饭马虎不得的。”一两分钟的空隙里,菩子看到左脚那只鞋子的侧面有一点点绽缝,拿到修鞋机上哒哒哒地缝好。

    然后,他把涂过胶的鞋掌和右鞋跟压在一起,接着,再把残剩的牛筋掌剪下一小块,先用锉子把两面使劲锉毛,锉下来的粉末落在他腿上铺着的帆布上,再用削刀削成扁扁的楔状,两面涂上胶用嘴巴吹一吹,塞进鞋掌与鞋跟间合不拢的三角缝中,再放在铁鞋托上用小钉锤给锤实了。在楔状小块塞进去之前,他已经把帆布上的粉末撮起来撒进三角缝中,这样鞋掌、楔状小块和鞋跟间就粘得严密实在了。

    贴着鞋跟侧面的弧度,他用削刀把鞋掌和楔状小块削平。“好了。”他把鞋子递给我查看。

    我问他,“多少钱?”他说,“不用了,拿走吧。”我说,“那不行,你得收钱。”他说,“给两块钱吧。”我说,“给你五块。”他摆摆手说,“打个小鞋掌就两块,对哪个都一样鞋匠菩子

    这是午饭后,没什么人拿鞋子来修,菩子修补着寄放在他这里的一堆鞋子。我没什么事,穿那么多衣服不怕冷,和菩子聊天也不影响他做事。

    “我爸爸有一双在部队时发的军皮鞋,从1948年穿到1977年,我接着穿就是穿不坏。现在的皮鞋连布鞋都不如,像草鞋,几个月就穿坏了,穿年把就得换新的。”我起了话头。

    “过去的军皮鞋是厚牛皮做的,是头层皮,鞋头还衬着钢板,能不结实么。现在的牛皮鞋,是用剥离过几层的牛皮做的,有的薄得像牛皮纸,黏衬上别的仿皮材料,看起来厚实一点,其实吃不住穿的。”菩子答着话。

    “再薄的真皮鞋,也不至于穿半载一年就坏了啊。”

    “现在的做工哪能和过去比,糊弄出鞋样子,表面好看就行。好多皮鞋说是真皮鞋,其实是合成革的材料……”

    菩子扶着鞋摊柜站起来,伸展一下腰身。他只有一米四几,被小儿麻痹症致残的腿根本伸不直。他摸着裤腰上的牛皮带说:“你看过去的东西,是没剥层的牛皮做的,用两代人都断不了。我父亲十八岁时开始用的,用到他死,我又用了三十多年。”他的牛皮带表面像蜘蛛网似的,跟他皴裂的手掌一模一样,连颜色都一样,灰不拉几中带点黄鞋匠菩子 沙克阅读附答案文章鞋匠菩子

    “哎,菩子,假如皮鞋都像过去那么牢固,皮鞋厂和皮鞋店就完蛋了,产量销量要减少几倍。”

    “呵呵,那我做鞋匠的也完蛋了,养不活老婆儿子了。”

    菩子的老婆是个身强力壮的哑巴。他的儿子在职业技术学院读建筑工程专业,是个能说会道的大块头,还在学校的业余拳击队里当队长。菩子特别为儿子骄傲:“我们家原来有五口人,四个是残疾人,父母死了儿子长大了,我也老了,五十九岁了。以后我们家再有五口人时,健康人就占多数啦。”

    我拿起装着磨砂牛皮鞋的塑料袋起身离开。走到小区门口时,想起什么,就又走了回来。菩子坐在那里,埋头摇着修鞋机补鞋子,矮小的身子被鞋摊柜遮得没了影子。多少年来,他一直被鞋摊柜挡在后面。

    “菩子,你坐得偏一些,别让鞋摊柜挡住你的人。”

    菩子乐意接受我的意见。我帮他把鞋摊柜往大广告伞的旁边移了几十厘米,对着马路现出菩子的身体。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北京,南京

侯发山

    老歪这两天特兴奋,以至于晚上都睡不着,鏊子上烙油馍似的在床上翻来覆去。有人说,睡不着就数羊,数不到一百头就睡着了,老歪连着几个晚上,都数到一万多头了还是没有一点睡意。

    是啊,这事换到谁身上都淡定不了。两个孩子都在电话里说,说他一辈子没出过门,趁着现在还能走动,让他到城里逛一逛,转一转,开开眼界,见见世面,想住了就住下来。老歪到过最远的地方是镇上,赶集时去一趟,县城都没有去过。两个孩子像是商量好似的,说这几天就把车票给快递过来,让他做好准备。去就去吧,住是不会住的,玩两天还是可以的。若是犟着不去,说不定哪一天蹬腿了,会让孩子遗憾终生的。

    村里人说,老歪该享清福了。可不是吗,老歪的一双儿女都成家立业了,都出息了,他还不该享福吗?

    老伴走的时候,两个孩子还小,儿子六岁,女儿三岁。当时,亲戚朋友都劝老歪再找一个,说孩子没妈不行。老歪那时还是小歪,挺倔的,说啥也不找。他说,有了后妈,不一定是孩子的福气。就这样,他既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泪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供他们上大学。两个孩子也算争气,学业完成后都留在了城里。唯一遗憾的是,两个孩子不在一个地方,儿子在北京,女儿在南京。

    两个孩子还算孝顺,没少给他打钱,没少给他寄东西,电话里也没少说话。他们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曾邀请老歪到城里去,尽管老歪也特想去,却一直没有成行,他怕给孩子们增加负担,现在不一样了,都有房子了,都成家了,该去看看他们。这次邀请他进城,也就是在前几天的电话里说的。

    就这样,老歪睡不着了。

    北京?还是南京?这几天,村里人见了老歪,都会这样问他。不少人给他出主意,有的建议他去北京,说北京有毛主席纪念堂,有天安门城楼;有的建议他去南京,说南京有中山陵,有雨花台。

    老歪呢,咧着嘴嘿嘿直乐。说实话,他也没决定好到底是上北京还是下南京。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说寄车票都寄车票,说不寄都不寄。

    儿子在北京上班,房子买在了河北,每天上班要提前三个小时。唉,上个班就这么远,也真难为儿子了。儿子是去年结的婚,媳妇是日本闺女。他们举行的是集体婚礼,单位操办的。恰好老歪当时刚参加过本村的一个葬礼,按农村阴阳先生的说法,不宜再去参加婚礼,就没有去。他们也没回来过。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老歪没见过媳妇的面,不能说没见过——儿子给老歪买了个智能手机,在手机里见过,还给他拜过年呢,叽里咕噜的,像是鸟语。儿子说那是问候老爸新年好的。老歪想等到孙子出生后再过去,视频了几次也没见媳妇的肚子大起来,老歪也不好意思问儿子,当然,更不好意思问媳妇了。儿子似乎知道老歪的心思,在上次的电话里却轻松地说,他们不打算要孩子了!这还了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得去好好数落数落儿子。

    这边牵挂着儿子,那边女儿也连着心。女儿在南京上的大学,女婿是她大学期间就认识的。今年五一结的婚,女婿是南京一家企业的老板。哼,老板有啥了不起,收破烂的也叫老板——去年村里来了个收破烂的,临走给了老歪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回收公司总经理”。女儿是旅游结的婚。老歪见过相片,女婿是个秃顶,年龄也不小了,似乎比老歪小不了多少,女儿说他是二婚。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女儿一直没把女婿领回来过。这个女婿不是外国人,是苏州人,说话也听不懂。女儿说,这个老板带来两个孩子,她自己不打算再要了。啧啧,女儿真傻,没有一个亲生的会中?都说闺女是爹娘的小棉袄,儿子指靠不了,还得依靠女儿呢。女儿过不好,也是自己的一块心病。

    到底是去北京还是南京?去北京,女儿不高兴,去南京,儿子不高兴。有了,谁的票到的早去谁那里!主意一定,老歪才想起收拾自己,去镇里洗了澡,破天荒请人搓了搓背,理了理发,刮了刮脸,还拿出新衣服让邻居家的媳妇给熨烫了一下。

    过了一天,老歪收到了一个快递员送来的两个快递——两张卧铺车票——一张去南京的,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的车次居然是同一天时间!

    快递员的到来早已把左邻右舍吸引过来了,他们相互传递着火车票,眼里写满了羡慕,还一边取笑老歪:你不会分身术,看你这次去哪里!

    当天晚上,老歪捧着妻子的相片喃喃自语:我实指望到时带上你去城里逛一逛,现在不可能了。我决定了,哪儿也不去,就在家守着你。说罢,老歪那沟壑纵横的脸上淌满了泪水。

    去南京的车票是儿子寄来的。去北京的车票是女儿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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