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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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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东辽市普通高中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神的审判

海明威

    迪克·海伍德扣上厚呢短衣领子的纽扣,领子竖起到了耳朵边上。小木屋里,壁炉上方的鹿角挂着来福枪。迪克取下枪,戴上他厚重的毛草连指手套。“皮埃尔,今天我要去看看朝着卢恩河的那条布阱线路,”他说道,“天杀的,这天可真够冷。”他扫了一眼温度计,说:“零下四十二度。好了,再见,皮埃尔。”皮埃尔只是咕哝一声作为回应。

    迪克穿上雪靴,在地面上,以一种旅行家在荒地上穿着雪靴迈步的姿势,大摇大摆地出发了。

皮埃尔站在木屋的门口,看着迪克大摇大摆地往前走。他露出一个恶毒的笑容:“当他只能用一只脚在雪地上走,像只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这个小贼一定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寒冷。他偷了我的钱,肯定是他。”皮埃尔重重地甩上门,把几根柴扔到壁炉里,又爬回了自己的床上。

    迪克一边大步走着,一边自言自语,像是在对“寂静地方”的旅行者说话一样。“我很好奇,只不过是丢了些钱,皮埃尔为什么要如此光火?我敢说,他肯定是放错了什么地方。可现在,他只会像只乖戾的猪一样发脾气。有时,我还能感觉到他在背后用恶毒的眼光盯着我。如果他以为是我偷了他的钱,为什么不说出来,跟我对质!怎么会这样!他以前很快乐,总是乐呵呵的。在密塞那坝,当我们一致同意要成为伙伴,来翁加瓦这里布陷阱捕猎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会是个让人愉快的同伴。可是现在,他已经一个星期没跟我说过话了,除了偶尔咕哝一声,或者用克里语咒骂。”

天气很冷,却是一种干燥、让人精神爽利的、属于北地的寒冷。显然,迪克很享受这种干冷的空气。很快,他就沿着布阱线路走了五英里的路。可是,一路上他总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跟着他。他几次停下来,四处张望,却什么也没发现。他喃喃自语道:“我想那应该是库兹乌兹作怪吧。”在北地这里,只要有人们无法解释某些事情,他们就会认为是那个“克里族的坏心眼儿小神”在作怪。然而,当他进入到一片云衫树林时,突然整个人被猛地抽起,拉向空中。当他的脑袋从与冰冷的地面碰撞中恢复清醒后,他发现自己被系在一棵云衫树上的绳子吊在半空中。这棵云衫树被折弯了,以充当这个陷阱所需要的弹力,一个像是捕猎兔子的陷阱。迪克的手指根本无法碰到地面。随着他不断的挣扎,腿上的绳子越来越紧。这时,他见到了一直跟随他的东西。一群瘦削的、饥饿的白毛大灰狼从这片树林里慢慢出现了。它们慢跑着过来,围着迪克,蹲坐下来。

    而在小屋里,正躺在床上的皮埃尔被头顶上传来的啃咬声吵醒了。他懒懒地抬头望向屋梁,一只红色的小松鼠正急急地啃着他丢失的钱包的皮革。他想到了自己给迪克设计的陷阱,整个人从床上弹起来,抓起他的来福枪,来不及披上大衣或戴上手套,就冲了出去,沿着陷阱线狂奔起来。当他跑到那片云衫林时,他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快要喘不过气来。两只乌鸦飞走了,离开它们之前一直啄着的食物。眼前这个不成样的东西,曾经是名叫迪克·海伍德的人。两只乌鸦拍着翅膀,懒洋洋地飞到旁边的云衫树上。在这片布满血丝的雪地上,印满了属于大灰狼的脚印。

当皮埃尔往前走一步时,他听到捕熊用的钢夹子合起来的叮当声。这个陷阱一向是迪克负责照看的。现在,这个钢夹子在他脚上合上了。他往前倒了下去。当他倒在雪地上时,他说道:“这是大神的审判。我会为这些大灰狼省一点麻烦。”

    于是他把手伸向了那支来福枪。

(选自《海明威短篇小说集》)

【注】①克里语:北美印第安人克里族的语言。②库兹乌兹:克里族的一个神灵,即“克里族的坏心眼儿小神”。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本文以迪克和皮埃尔两条线索共同推动情节发展,两人由亲密到生分,又走向相同的结局,整个情节富有戏剧性。 B、小说结尾戛然而止,留给读者以丰富的想象空间,皮埃尔“把手伸向了那只来复枪”有多种可能,使得小说悬念迭生。 C、天气寒冷,白雪覆盖大地,这既是客观环境描写,也为下文二人先后落入自己人设计的陷阱、身死雪地作了铺垫。 D、海明威认为:一部作品好比“一座冰山”,写作只需表现“水面上”的部分,而让读者自己去理解“水面下”的部分。这就是著名的“冰山理论”。本文在情节安排、人物塑造上,都体现了这一特点。
(2)、皮埃尔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以“大神的审判”为题,有怎样的好处?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花草院落

郑飞雪

    ①一年前去过那家小院,小院里花草的气息从不同的季节飘散出来。

    ②去往乡村的路途其实有些远,也坎坷,先穿越邻县的高速路,再盘旋到寿宁县高海跋的山路,一路翠竹林立,云雾飘缈,很快就忘却了身后的红尘。

    ③车子到达乡村后,双脚像兔子着落到青草地,我感觉又回到了出发地——家乡。朴实的村民从村街店铺里探出头,用与我家乡相仿的方言向朋友问候着,有一两句拗耳,只稍慢下语速重复着,也能捕捉出话里的大致意思。错把他乡当故乡,便是此情此景的感觉了。

    ④空气中飘送着稻草香,小院就坐落在青青的田野边,田边一条潺潺流水,像是专为客人引路的,沿着水流方向从东向西走小段路,到达宅院门口。那宅院,像临水的花,映照在涧边。寂寞,却有寂寞的言语。探头,可见院子里摇摆着各色花草,像微信里的图照一样春光灿烂,像主人一样熟悉亲切。当然,它们霸着这方水土,霸着这座院落,自然是院落里磊落的主人了。一群风尘仆仆的远客闻着香,蜂蝶一样来寻访芳踪。

    ⑤很普通的一些花草装扮着空旷的院地,院子显出特别的乡村格调,好像在这里遇见儿时的伙伴,笑容从模糊的记忆里慢慢洇开,浮现出往昔熟悉的容颜,猛地,一眼就叫出它们的名字:葵花、丝瓜、辣椒、月季、茄子……这些花,挨挨挤挤站满院子,像左邻右舍聚拢过来瞄一眼稀客。紫茄有些腼腆,见不得生人,静静挨着墙角羞怯着,吐出紫星星一样的花儿,这朦胧的花朵却如星光一样照亮城里人尘封的梦。一片菜花,一片开在院墙内的菜花,如紫云英一样勾起春天的梦幻,这是多么富足的分享。黄瓜很愉悦,纤巧的滕蔓沿着院墙攀升,像一首爱情歌谣,把明亮的心情传达远方。重重碧叶垂挂的瓜,是嫩黄的。这纯净的颜色,一下子唤醒岁月深处单纯的记忆。它从母胚蒂结出来,就是以天然的肤色遗传命名。黄瓜,一个名附其实的乳名。而今市场菜摊上的黄瓜长满癞刺,裹着葫瓜丝瓜一样的绿衣裳,像赶潮的青年装扮星范,让人掂量时无从下手,也无法分辨内在的本质,锋芒毕露,完全改变了最初的基因。

    ⑥玫瑰躲在玉米棒下浅笑,鱼腥草簇拥着石榴花向墙角绵延,吊兰从假山的缝隙里冒出来,争着抢着在池水边摇头晃脑,生命依恋的情怀从缠绕的枝叶间蓬勃而出。让人感叹时光匆忙,也欣赏存在的实意和温暖。与世无争的闲适,正是生命的从容与尊贵。

    ⑦朋友建房时突发奇想,在院里开辟了一块地,不灌溉水泥,花卉、蔬菜、野草可以在泥土里混杂生长,错落有致、和谐生趣,让生活视野呈现出别样的风情。我喜欢这草木群居的院子,像主人相邀南来北往的客,演奏着浪漫的音乐交响曲,提琴、簧管、快板、慢板、大调、小调……或舒缓、或激扬、或沉郁、或热情、或优雅、或荒凉,花草们用执着的深情,伴着院落来来往往的身影。谈笑风生的声音,绽放成土地上坚定的生命。

    ⑧朋友说,这些花籽菜籽草籽,都是母亲随手撒下的。母亲年迈了,怕她走不上山坡,风雨里走不进田园,保留了这院内的土地,让她随性操持。一位母亲对生活的操持性情,就像蜜蜂在花粉丛中辛劳,像菜们草们执意要从土地里冒出来,没有人会阻遏这天性的执念。子女对母亲的了解如花草与泥土相通,泥土培育花草,草木感知土地深处的脉博。母亲细碎的脚步日转星移,从东边撒下一粒籽,萌发一颗芽;西边栽种一株苗,结出一个瓜。枝叶蓬勃成周边欢愉的生命,年迈的母亲就喜欢这样簇拥的生命,相互牵依,相互缠绕,寂寞滋生出许多热闹。一片瓜菜的季节延伸着一位母亲的时光,母亲的富足就是看着土地上的热闹。手抚过的花朵、瓜果,枝叶,盛开土地的温情,像母亲琐碎的叮咛,牵挂着远程的脚步。

    ⑨宽广的土地多像慈母,容纳远远近近性格迥异的孩子。

(选自2017年第2期《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母亲到外遇(节选)

余光中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加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养蚕之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我被称为“台湾作家” 久矣。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文章选自散文《从母亲到外遇》,有删节)

【注】①余光中:台湾作家,诗人,1949年离开大陆到香港,一年后又去台湾,先后在台北、高雄任教,并坚持创作。其间曾到香港沙田任教11年,发表了大量描写歌颂香港的诗文。近50岁时到欧洲旅游,64岁时曾回到大陆探亲。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给孩子一个合适的诗词读本

钟锦

    ①我的老师叶嘉莹先生选编了一本《给孩子的古诗词》,这本书出版后反响极好,出版社很快又推出一个“讲诵版”,并且附有二维码,扫描后可以听到先生自己的吟诵和讲解。这些讲诵有人在微信圈里转,我顺手点开了陈子昂《登幽州台歌》的一首,一听之下即为叫绝。急忙买回,用了两天时间通读一遍。这一读,引起了我对“给孩子”的思考。

    ②“孩子”的年龄段最好先确定一下。宽泛些说,十八岁以下都算孩子,能够读诗总得到六七岁吧。六七岁前的孩子,其实读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我认识一个朋友,据说四岁就能背诵《长恨歌》,但现在记忆的诗词并不多,理解尤其不深入。而从六七岁到十八岁,起码有两个阶段,就以小学毕业的十二岁为界,前后的领悟能力实在是截然不同的。假如“给孩子”是给六七岁到十二岁的孩子,这个选择尤其应该慎重。

    ③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记忆力虽佳,领悟力却未成熟。除了罕见的天才,很少有可能真正领会那些精妙深微的诗词作品。叶先生自己就曾写下她读诗时的真实感受:“我想人的心灵大概也和肉体一样,是可以因摩擦日久而生胝起茧的。第一次摩擦接触的感觉,该是最鲜明生动而富有刺激性的,但是可惜我第一次读这些作品时,竟幼稚得没有感受的能力。等到我有了感受的能力,我的心灵对这些作品却已因摩擦日久而生茧了。如果家长并不只是想让孩子知道一些诗词,而是希望孩子能够从诗词中有所得,必须选择好给孩子的读物。

    ④选择不能只看名气。要说名气,《唐诗三百首》自然远远大过叶先生的选本。但那实在不是一个给孩子的好选本。《唐诗三百首》基本是从沈德潜的《唐诗别裁集》中选出的,沈氏眼界极高,尽管编者孙洙尽了最大的努力选择众口流传的名篇,但对孩子来说,很多还是显得过于沉重了。那些寓意深刻的作品,不仅不能使他们理解,甚至会直接扼杀他们对诗词的兴趣。给孩子的诗词,应该考虑那个年龄段的孩子的领悟力,这一点无疑是重要的。然而,自《唐诗三百首》流行以来,如此朴素的道理似乎都被大家遗忘了。大家首先考虑的反倒是,____________________。

    ⑤我想,先生的这个选本在出版后反响极好,也许不经意间唤醒了家长对这个朴素道理的注意。她在《给孩子的古诗词》的序言里明确指出:“唯一的编选原则就是要适合孩子阅读的兴趣和能力。”从具体选目来看,不少算不上名篇的东西都入选了。比如杨万里,选的和李白、杜甫一样多,都是17首。先生特别说明:“像这样的诗没有什么深意可讲,就是将眼前的景物写得生动活泼,适合小孩子读,所以本书选了很多首杨万里的诗。”过于精妙深微的不便选择,是否就该刻意选些通俗,甚至庸俗的?所以给孩子选择诗词真的不容易。倘使孩子从小习惯了低俗的审美情趣,也许又使得他们终生不悟高致。孙洙编选《唐诗三百首》,本有其高远的一面,就是为了避免低俗,而要取代之前的《千家诗》。可惜矫枉过正,陷入失误的另外一端。先生对于这一点,似乎没有明确意识到,但出于她天赋良好的鉴赏力,其选择丝毫不曾低俗。

    ⑥这个选本也许是当前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了,然而,我觉得仍可以再改进。先生的高龄使她疏忽了选本的真正定位:究竟是给孩子一个进入中国诗词的读本,还是给孩子一个了解中国诗词的读本。前者必须小心翼翼,防止任何可能损害孩子兴趣和能力的因素,以使他们逐渐将诗词内化进自己的生命。后者却只需要将基本适合孩子接受力的名篇,逐次向他们推送。叶先生无疑想提供前者,却向后者让了步。 因此,理想中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仍需痛下狠手,对更多的名篇进一步删汰。当然,我们不该再苛求一位已经为诗词教育奉献了一生的高龄学者,更该做的,是沿着她指出的道路继续前行。

(节选自2017年2月7日《文汇报·笔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消逝了的山村

冯至

在人口稀少的地带,我们走入任何一座森林,或是一片草原,总觉得它们在洪荒时代大半就是这样。人类的历史演变了几千年,它们却在人类以外。不起一些变化,千百年如一日,默默地对着永恒。其中可能发生的事迹,不外乎空中的风雨,草里的虫蛇,林中出没的走兽和树间的鸣鸟。我们刚到这里来时,对于这座山林,也是那样感想,绝不会问道:这里也曾有过人烟吗?但是一条窄窄的石路的残迹泄露了一些秘密。

那条石路从距谷口还有四五里远的一个村庄里伸出,向山谷这边引来,先是断断续续,随后就隐隐约约地消失了。它无人修理,无日不在继续着埋没下去。我在那条路上走时,好像是走着两条道路:一条路引我走近山居,另一条路是引我走到过去。因为我想,这条石路一定有一个时期宛宛转转地一直伸入谷口,在谷内溪水的两旁,现在只有树木的地带,曾经有过房屋,只有草的山坡上,曾经有过田园。

过了许久,我才知道,这里实际上有过村落。在七十年前,云南省的大部分,经过一场浩劫,有多少村庄城镇在这里衰落了。现在就是一间房屋的地基都寻不到了,只剩下树林、草原、溪水,除却我们的住房外,周围四五里内没有人家,但是每应山,每个幽隐的地方还都留有一个名称。这些名称现在只生存在从四邻村里走来的砍柴、背松毛、放牛牧羊的人们的口里。此外它们却没有什么意义;若有,就是使我们想到有些地方曾经和人生过关系,都隐藏着一小段兴衰的历史吧。

我不能研究这个山村的历史,也不愿用想象来装饰它。它像是一个民族在这世界里消亡了,随着它一起消亡的是它所孕育的传说和故事。我们没有方法去追寻它们,只有在草木之间感到一些它们的余韵。

最可爱的是那条小溪的水源,从我们对面山的山脚下涌出的泉水,它不分昼夜地在那儿流,几棵树环绕着它形成一个阴凉的所在。我们感谢它,若是没有它,我们就不能在这里居住,那山村也不会曾经在这里滋长。这清冽的泉水,养育我们,同时也养育过往日那村里的人们。人和人,只要是共同吃过一棵树上的果实,共同饮过一条河里的水,或是共同担受过一个地方的风雨,不管是时间或空间把他们隔离得有多么远,彼此都会感到几分亲切,彼此的生命都有些声息相通的地方。我深深理解了古人一首情诗里的句子:“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其次就是鼠麴草。我爱它那从叶子演变成的、有白色茸毛的花朵,谦虚地掺杂在乱草的中间。但是在这谦虚里没有卑躬,只有纯洁,没有矜持,只有坚强。有谁要认识这小草的意义吗?我愿意指给他看:在夕阳里一座山丘的顶上,坐着一个村女,地聚精会神地在那里缝什么,一任她的羊在远远近近的山坡上吃草,四面是山,四面是树,她从不抬起头来张望一下,陪伴着她的是一丛一丛的鼠麴从杂草中露出头来。这时我正从城里来,我看见这幅图像,觉得我随身带来的纷扰都变成深秋的黄叶,自然而然地凋落了。这使我知道,一个小生命是怎样鄙弃了一切浮夸,孑然一身担当着一个大宇宙。那消逝了的村庄必定也曾经像是这个少女,抱着自己的朴质,春秋佳日,被这些白色的小草围绕着,在山腰里一言不语地负担着一切。后来一个横来的运命使它骤然死去,不留下一些夸耀后人的事迹。

雨季是山上最热闹的时代,天天早晨我们都醒在一片山歌里。那是些从五六里外趁早上山来采菌子的人。下了一夜的雨,第二天太阳出来一蒸发,草间的菌子,俯拾皆是:有的红如胭脂,青如青苔,褐如牛肝,白如蛋白,还有一种甜色的,放在水里立即变成靛蓝的颜色。我们望着对面的山上,人人踏着潮湿,在草丛里,树根处,低头寻找新鲜的菌子。这是一种热闹,人们在其中并不忘却自己,各人盯着各人目前的世界。这景象,在七十年前也不会两样。这些彩菌,不知点缀过多少民族的童话,它们一定也滋养过那山村里的人们的身体和儿童的幻想吧。

秋后,树林显出萧疏。刚过黄昏,野狗便四出寻食,有时远远在山沟里,有时近到墙外,做出种种求群求食的嗥叫的声音。更加上夜夜常起的狂风,好像要把一切都给刮走。这时有如身在荒原,所有精神方面所体验的,物质方面所获得的,都失却了功用。使人想到海上的飓风,寒带的雪潮,自己一点也不能做主。风声稍息,是野狗的嗥声,野狗声音刚过去,松林里又起了涛浪。这风夜中的嗥声对于当时的那个村落,一定也是一种威胁——尤其是对于无眠的老人,夜半惊醒的儿童和抚慰病儿的寡妇。

在比较平静的夜里,野狗的野性似乎也被夜的温柔驯服了不少。代替野狗的是麂子的嘶声。这温良而机警的兽,自然要时时躲避野狗,但是逃不开人的诡计。月色朦胧的夜半,有一二猎夫,会效仿鹿子的嘶声,往往登高一呼,鹿子便成群地走来。……据说,前些年,在人迹军到的树丛里还往往有一只鹿出现。不知是这里曾经有过一个繁盛的鹿群,最后只剩下了一只,还是根本是从外边偶然走来而迷失在这里不能回去呢?反正这是近乎传说了。

两三年来,这一切,给我的生命许多滋养。但我相信它们也曾以同样的坦白和恩惠对待那消逝了的村庄。这些风物,好像至今还在述说它的运命。在风雨如晦的时刻,我踏着那村里的人们也踏过的土地,觉得彼此相隔虽然将及一世纪,但在生命的深处,却和他们有着意味不尽的关联。

1942年,写于昆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竹林的故事

废名

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呼他老程。

老程有一个小姑娘,非常的害羞而又爱笑。我们起初不知道她的名字,问她,她笑而不答,有一回见了老程呼“阿三”,我才挽住她的手:“哈哈,三姑娘!”我们从此就呼她三姑娘,一天我们的先生不在家,我们大家聚在门口掷瓦片,老程家的捏着香纸走我们的面前过去,不一刻又望见她转来,不笔直的循走原路,勉强带笑的弯近我们:“先生!替我看看这签。”我们围着念菩萨的绝句,问道:“你求的是什么呢?”她对我们诉一大串,我们才知道她的阿三头上本来还有两个姑娘,而现在只要让她有这一个,不再三朝两病的就好了。

老程除了种菜,也还打鱼卖。四五月间,霪雨之后,河里满河山水,搓衣的石头沉在河底,呈现绿团团的坡。老程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倘若兜着了,三姑娘小小的手掌,跟着她欢跃的叫声热闹起来,一直等到蹦跳蹦跳的鱼好容易给捉住了,才又坐下草地望着爸爸。流水潺潺,摇网从水里探起,一滴滴的水点打在水上,浸在水当中的枝条也冲击着嚓嚓作响。老程从荷包里掏出一把大红头绳:“阿三,这个打辫好吗?”三姑娘抢在手上,一面还接下酒壶,奔向灶角里去。见了妈妈抽筷子,便赶快拿出杯子——家里只有这一个,老是归三姑娘照管——踮着脚送在桌上。“爸爸喝酒,我吃豆腐干!”老程实在用不着下酒的菜,对着三姑娘慢慢的喝了。

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就能够代替妈妈洗衣。然而绿团团的坡上,从此也不见老程的踪迹了——这只要看竹林的那边河坝上面,高耸着一个不毛的戒方一般模样的土堆,堆前竖着三四根吊着被雨粘住的纸幡残片的竹竿,就可以知道是什么意义。老程家的已经是四十岁的婆婆,穿的衣服都是青蓝大布,系鞋的带子也不用那水红颜色了。独有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的没有话可说了。

正二月间城里赛龙灯,大街小巷,真是人山人海。最多的还要算邻近各村上的女人,她们像一阵旋风,大大小小牵成一串从这街冲到那街。然而能够看得见三姑娘同三姑娘的妈妈吗?不,一回也没有看见!锣鼓喧天,惊不了她母女两个,正如惊不了栖在竹林的雀子。堂嫂子们顺便也邀请一声“三姐”。三姑娘总是微笑的推辞。妈妈则极力鼓励着一路去,然而别的人渐渐走得远了,自己的不还是影子一般的依在身边吗?竹林里也同平常一样,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打破这静寂的终于还是妈妈:“阿三!你老这样守着我,到底……”

到底!这也什么到底不到底!我不欢喜玩!

三姑娘同妈妈间的争吵,其原因都出在自己的过于乖巧,比如每天清早起来,把房里的家具抹得干净,妈妈却说:“乡户人家呵,要这样?”偶然出门做客,只对着镜子把散在额上的头毛梳理梳理,妈妈却硬从盒子里拿出一枝花来。现在站在坝上,眶子里的眼泪快要迸出来了,妈妈才不作声。待到点燃了案上的灯,才知道已经走进了茅屋,这期间的时刻竟是在梦中过去了。

灯光下也立刻照见了三姑娘,拿一束稻草,一菜篮园里割回的白菜,坐下板凳,三棵捆成一把。

“妈妈,这比以前大得多了!两棵怕就有一斤。”

妈妈哪想到屋里还放着明天早晨要卖的菜呢?终于不出声的叹一口气,伴着三姑娘捆了。

三姑娘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也就在卖菜这一件事。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②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这自然是旧的了,因为我们从没有看见三姑娘穿过新衣,总之三姑娘是好看罢了。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

一天三姑娘是卖青椒,我们大家商议买四两来煮鱼吃。其中有一位是最会说笑的,向着三姑娘道:“三姑娘,你多称一两,回头我们的饭熟了,你也来吃,好不好呢?”

三姑娘笑了:“吃先生们的一餐饭使不得?难道就要我出东西?”

我们大家也都笑了;③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三姑娘是不吃我们的饭的,我们没有什么谢三姑娘,只望三姑娘将来碰一个好姑爷。”

我这样说。然而三姑娘也就赶跑了。

从此我没有见到三姑娘。到今年,我远道回家过清明,阴雾天气,走到坝上,远远望见竹林,我的记忆又好像一塘春水,被微风吹起波皱了。正在徘徊,从竹林上坝的小径,走来两个妇人,一个站住了,前面的一个且走且回应,而我即刻认定了是三姑娘!

“我的三姐,就有这样忙,端午中秋接不来,为得先人来了饭也不吃!”

再没有别的声息:三姑娘的鞋踏着沙土,我急于要走过竹林看看,④然而也暂时面对流水,让三姑娘低头过去

(选自废名小说集《竹林的故事》,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下列各题。

天下之事莫神于兵,天下之能莫巧于战。昔者,汉武之有事于匈奴也,其世家宿将交于塞下。而霍去病奋于骄童,无向不 克,声威功烈震于天下,虽古之名将无以过之。汉武欲教去病以孙、吴之书,乃曰:“顾方略何如耳,不求学古兵法。”信 哉,兵之不可以法传也。昔之人无言焉,而去病发之。此足以知其为晓兵矣。

或曰,夫以兵可以无法,而人可以无学也。盖兵未尝不出于法,而法未尝能尽于兵。以其必出于法,故人不可以不学。然法 之所得而传者,其粗也。以其不尽于兵,故人不可以专守。盖法之无得而传者,其妙也。法有定论,而兵无常形。一日之内,一阵之间,离合取舍,其变无穷,一移踵瞬目,而兵形易矣。守一定之书,而应无穷之敌,则胜负之数戾矣。是以古之 善为兵者,不以法为守,而以法为用,常能缘法而生法,与夫离法而会法。顺求之于古,而逆施之于今;仰取之于人,而俯 变之于己。人以之死,而我以之生;人以之败,而我以之胜。视之若拙,而卒为工;察之若愚,而适为智。运奇合变,既胜 而不以语人,则人亦莫知其所以然者。此去病之不求深学,而自顾方略之如何也。

“穷寇勿迫”,赵充国所以缓先零【1】也,唐太宗犯之而降薛仁杲。“百里而争利者蹶上将”,孙膑所以杀庞涓也,赵奢犯之而 破秦军。皆非法之所得胶而书之所能教也。然而,善者用之,其巧如是。此果不在乎祖其绪余而专守也。

赵括之能读父书详矣,而蔺相如谓徒能读之而不知合变也。故其于论兵,虽父奢无以难之,然奢不以为能,而逆知其必败赵 军者,以书之无益于括,而妙之在我也。

昔之以兵为书者,无若孙武。武之所可以教人者备矣,其所不可者,虽武亦无得而预言之,而唯人之所自求也。故其言曰:“兵家之胜,不可先传。”又曰:“奇正之变,不可胜穷。"又曰:“人皆知我所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故其战胜不   复,而应形于无穷。”善学武者,因诸此而自求之,乃所谓方略也。去病之不求深学者,亦在乎此而已。

嗟乎!执孙、吴之遗言,以程人之空言,求合乎其所以教,而不求其所不可教,乃因谓之善者,亦已妄矣。

(取材于《何博士备论》)

注释:【1】先零:古代羌人部落,曾与匈奴联合侵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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