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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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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乐清市第三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3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语段一:我这回在鲁镇所见的人们中,改变之大,可以说无过于她的了:五年前的花白的头发,即今已经全白,全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

语段二: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沉寂。我独坐在发出黄光的菜油灯下,想,这百无聊赖的祥林嫂,被人们弃在尘芥堆中的,看得厌倦了的陈旧的玩物,先前还将形骸露在尘芥里,从活得有趣的人们看来,恐怕要怪讶她何以还要存在,现在总算被无常打扫得干干净净了。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我静听着窗外似乎瑟瑟作响的雪花声,一面想,反而渐渐的舒畅起来。

(1)、语段二中画线词语“总算”在文中的意思是(    )
A、祥林嫂终于死去了,“我”不必再为她感到不安,算是了却一桩心事。 B、祥林嫂终于死去了,她总算得到解脱,不再受痛苦的折磨了。 C、祥林嫂终于被迫害至死,这是不可避免,无可奈何的事情。 D、祥林嫂终于死了,不会再令“活得有趣的人们”怪讶了。
(2)、请简要分析语段一中的划线语句有何表达效果。
(3)、祥林嫂在祝福声中死去,“我”“反而渐渐地舒畅起来”,对此你怎样理解?“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奔跑的兔子

刘云芳

    那是一只1995年的兔子,也可能是1996年的。

    此时是午后,地头的人刚刚午休起来,像是还没完全从梦里走出来,他们手里的镰刀、铁锹和镢头,像是长了触角一样,把他们带到自己熟悉的田地里。

    兔子依旧站着,像个望乡的人。就在这时,懒懒地行走的人忽然高喊一声:“兔子!”这个词语竟像子弹般射进人们的血液,把刚才的困顿瞬间击散。听到的人全都兴奋起来,一下子还原成祖先围猎的情形。他们举起手中的农具,围拢过来。铁锹、镰刀还有镢头都阻拦在兔子面前。它这时做了一个自认为英明的决定:向河边跑去。在一群人的夹击下,兔子飞快奔跑,圈子越来越小,就在人们以为它走投无路的时候,它竟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水面上的波纹像一个句号,把人们的目光固定住。大家以为这是一只以生殉志的倔强的兔子。但是,忽然,那兔子却露出水面,浮在水上,像只狗一样游起泳来。那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一只游泳的兔子。为此这只兔子几十年时间都出现在他们的讲述里。

    老马说到这里,饭桌上的人眼里都泛起光,我们似乎都看到了那只奔跑并且又会游泳的兔子,甚至殷切地希望,那只兔子能够顺利过岸。为此,我们放下手里的筷子,似乎一不小心,桌上那道兔肉就会自行完成组装,然后逃跑似的。大家在内心里把它与那只几十年前的兔子联系在一起,开始为今天点这道菜感觉到羞愧。

    老马讲兔子游泳的时候,脸上现出少年的英气。他还讲起少年时的光景。几瓶花生米,就能让大家幸福好一阵子。我只记得,长我几岁的李忠子天天在麦秸秆上盘坐,要修炼一门武功绝学。跟在他身后的小伙伴更是到处翻看无人居住的老土屋,寻找被人遗失在那里的武林绝学。以至于,第一次进城之后,他便带回来一把长剑。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村口大槐树下,手持那剑的样子。他站立着,大喇叭裤的阔度和剑的修长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互补,有了这两样稀缺物件,李忠子便在小一点的孩子那里成了神奇人物,真的像大侠一般。后来他就离开了家。直到他母亲去世时才回来过一次,穿着一条黑色西裤,黑布鞋,花纹衬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当初的大侠风范。

    那些事情在记忆里被拉长,细节逐渐被延伸开,从不同的时节漫溢出来。那时,我天天睡懒觉,在屋子里等待,然后买菜,做饭。我从省会带来一口平底锅,用那口锅做味道单一的炒土豆丝,或许应该叫炒土豆条。跟在省会的生活完全不同。那时,同学们羡慕我,有那么充实的工作,我扮演着螺丝钉的角色,被整齐划一、被相同的秩序相同的规则要求着。如果不是爱情诱出的生命缺口,让我从当时的生命状态冲出来,我会以当一个螺丝钉作为最终的归宿,并以此为荣。

    众人以为的同龄人的那种叛逆,在我身上没有发生过,在我朋友们身上也没有出现。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不住奔跑的群体,在镰刀的挥舞下,在铁锹的阻拦之下,我们跳向河水。跳向河水并非兔子的叛逆,是它求生的本能。

    那些年,未来是那么美好,是一只兔子驻立时能望到的彼岸。时间的弧度让我们对一切都有所期待。我们那时,总在说以后,以后……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到了当初说的“以后”。只是,我们这些曾在故土上盼着见光明的人,再见面时,大多都成了为命奔跑的兔子。大家的爱好也日益趋同,聚个餐,喝个酒,K个歌……似乎这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

    我站在故土之上,感觉乡村生活和乡村梦想已经被瓦解。我同辈的人像兔子一样不得停顿。他们把孩子扔到父母那里,等着未来再爱他们。我知道的那些中年人,在各个大城市里辗转,宁愿头顶街边霓虹,也不愿去守住故乡的暖炉。

    我在一个城市居住多年,后来换一个城市居住,发现,在原来城市拥有的建筑,也慢慢搬进后来的城市,一条街道复制着另一条街道,一个城市复制着另一个城市,甚至一个人的面孔复制着另一个的面孔,一群人的语言复制着另一群人的语言。就像我身边的人,他们复制着彼此的生活轨道,那些跑到天边的父母复制着同样的渴望,远在家乡的孩子复制着同样的焦虑……复制无处不在。这种复制,让村庄成了空壳,让城市变得拥挤,让孩子的寂寞成为一个强大的梯队。

    我为这只兔子欢呼。虽然如果身在现场,我一定会站在人类的这一边,失落于他们的大意。但是隔着时间,在这种陈述里,我轻易就流露出自己的善良,而不是本能。

    暗影之下,人们行走匆匆,我看到一只只奔跑的兔子,一只只尖叫的兔子。一只只兔子复制着相似的神情,它们跳跃、游泳,与自己抗争,然后逃生,最后却在命运的掌心里妥协。

    而所谓的希望是一个遥远的警告,那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出门时,仔细打量了自己的身影,想在那里看到咬人的野兽。可等我从动物园里回来的时候,便放下了这样的戒心,那些野兽都做着家猫的动作。这世界,没有比这样更可怕的事情了,它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童年轶事 [德]赫尔曼·黑塞

几天以来,远处的树林已经闪烁着明朗的翠绿光彩,晴朗的天空中飘浮着轻柔的四月云,那片广阔的、尚未播种的棕色田地晶莹闪烁……在这温润和煦的气候里,万物都在期待萌发,充满梦幻和希望--幼芽向着太阳,云彩向着田野,嫩草向着和风。

从童年时代起,我就总是让自己的回顾同新开垦田地的气息和树林里嫩绿的新芽联结在一起,让自己回到春天的故乡,回到那些我已淡忘、并且不理解的时刻去。我曾是一个十分顽皮而任性的孩童,从小就让父亲为我大伤脑筋,还让母亲为我操心叹气!那天半夜时分,我惊醒过来,父亲在和母亲说着什么。

“你听说布洛西的情况了么?”

“我已经去探望过他,”父亲回答说,“那孩子真是受尽了折磨。”

“情况很严重吧?”

“坏极了。你看着吧,春天来临时,他就要离开人世。死神已经爬到了他的脸上。”

“要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去看望看望他?也许会对他有些好处。”母亲问。

“随你的便吧,”父亲回答说,“这么点儿大的小孩懂得什么呢?”

双亲都已入睡,周围一片寂静,而我的心突然变得激动起来。父母的言语,我虽然似懂非懂,却像一枚果子落进水池而荡起的涟漪,那些圆圈急速而可怕地越转越大,我这不安的好奇心也为之颤动不已……

我面前浮现出一个漂亮的孩子,他比我大一岁,个儿却比我矮小,他名叫布洛西,一年前成了我们的邻居和伙伴。那个阳光灿烂的秋天上午,木匠家的鹰从停车棚里逃走了,悠闲自在地停在对面的苹果树枝上,共有十来个人站在大街上仰头望着它,一面议论纷纷地商量着对策。我自己也不明白,究竟喜欢它被重新捉住呢,还是喜欢它远走高飞。不久,那只鹰松开树枝,猛烈地鼓动双翼,做慢地在空中划了一个大圆形,便无声无息地飞向闪烁的蓝天。突然间,布洛西朝空中发出一声欢呼:“飞吧,飞吧,现在你又得到自由啦!”

当时,他那只可怜的乌鸦还活着,到处欢蹦乱跳的。有一次我向它伸出食指,开玩笑地说:“喂,约可波,咬吧!”于是它便啄了我的指头。我火了,想揍它一顿以示惩罚。“是你自己亲口对它说“咬吧”的!”布洛西紧紧抱住我嚷嚷着,说明那鸟儿丝毫也没有错处,并要我保证不对它施加报复。见我态度僵硬,他便答应送我两只大苹果。不久,他家园子里的苹果树第一批果子成熟了,他真的送了我两只最大最红的苹果。

有一次布洛西奔跑得太热了,便脱去上装,躺卧在苔藓地上休息。当他侧转身子时,衬衫翻落到脖颈后面,我看见他雪白的肩上有一道长长的红色疤痕,吓了一跳。过去,我一向喜欢打听别人的倒霉事来取乐。但不知怎么搞的,这次我却不想打听,并且还装出一副什么也没看见的样子。然而那个巨大的伤疤让我非常难过,当初那伤口一定很痛,一定流了好多血……后来一到家我就取出我那把用最好的接骨木树干做的手枪,把它送给布洛西。

我们在小河对岸的枞树林里找小鹿,我想把岩石上那些还没有巴掌大的苔藓揭下一块来。但布洛西急忙阻止我说:“别,别动它们!这是天使走过森林时留下的足迹。”于是我们痴痴期待着,也许会有一位天使恰巧来到跟前。我们呆呆伫立着,整个森林死一般寂静,褐色的土地上洒落着明晃晃的斑斑驳驳的阳光。

不久到了冬天,布洛西开始卧病不起。我去看过他一两次,以后就不曾再去。这样又过了一段时期,布洛西离我越来越远,最后被我完全忘却了一一直到今天晚上听见父母说:“春天来时,他就要去了。”我才想起了他。

第二天吃早饭时,母亲问我:“布洛西生病了,你不想去看看他吗?”我连忙回答说:“好的。”于是当天上午就去了他家。一会儿工夫,布洛西的母亲就拉着我的手站在二层楼一扇白色的门前了。这一双正在把我导向幽暗神秘而又充满恐怖的奇异环境中去的手,在我看来,不是一双天使的手,就是一双魔鬼的手。我踌躇不安地站在门边,这时布洛西向我们转过脸来。

我细细瞧着他的脸,这脸膛儿狭长尖瘦,不过我没能看出那上面的死神。只见他脸上有一层柔和的光彩,眼睛里有一些陌生的、既善良又顺从的神色,他的目光让我产生了类似那次在寂静的枞树林中伫立倾听时的心情,那时我怀着强烈的欲望屏息静气期待天使走过自己身旁。他似乎疲倦了,略略向旁边侧转身子。我忽然透过纽扣洞看见一丝红色的痕迹,这就是肩上那块大伤疤,我忍不住大声啼哭起来……

我最后一次去看他时,布洛西双目紧闭躺在床上,发出轻轻的呻吟。他的脸由于痛苦而歪扭着。他的眼睛大大的,已经变了样。他看着我时,那目光显得陌生而又冷淡。当天下午,他母亲给他讲起故事来,他听着听着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他那微弱的心跳动得越来越慢,终于完全停止了。

那天我一直想着布洛西,我不知道他那肩上有着大伤疤的瘦瘠身躯是否还躺在隔壁的房子里,我丝毫也没有听说埋葬的事,也没有看到埋葬他。

很长一段时期内,我脑子里尽想着这件事,直至已故者的身形在我的记忆里逐渐遥远,逐渐消失。后来,春天突然早早降临了,黄色、绿色的鸟儿飞过山头,花园里散发出草木的香味,栗树正在慢慢发芽,探出柔软卷曲的嫩叶。一道道水沟,金黄色的花朵在肥壮的茎杆上展现着灿烂的笑容。

(选自《温馨的摇篮--世界散文精品大观》,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Ⅰ;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所谓诗意,当不仅在于使用优美的词汇,表达理想景观。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品品皆出诗意。王维的禅味是诗意,李白的幻想是诗意,杜甫对事物的准确描述是诗意,白居易的自相矛盾是诗意,李贺的生涩别扭也是诗意……总之,诗意是一种使我们超越事物一般状态的感觉;因为有了诗意,我们麻木、散漫、暗淡无光的生命获得再生之力。

诗歌的诗意来自我们对于世界、生活的看法,来自我们对于诗意的发现。诗人发现事物诗意的一刹那,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说人与世界相遇的一刹那,而在相遇的一刹那,心灵感应降临的一刹那,人和世界都会有所改变,生活因此变得迷人,有光彩,神秘,不可思议。陈子昂发现了“赤丸杀公吏,白刃报私仇”(《感遇·其三十四》)的诗意,阿波里奈尔发现了一个走在雾中的罗圈腿农夫的诗意(《秋天》)。许多人漠视生活中的诗意是因为他们没有勇气切入生活,触及事物。对他们来说,生活不是此时此刻的存在,而是远方、亿万年时光。他们以为只有物理时空能够给他们距离和词汇,实际上,他们完全不了解他们的心灵。他们应该对着镜子入神地自我观望三分钟,他们会发现镜子里的人他们从未见过。他们误解了诗歌写作,误解了马拉美所说的“语言之花”的意思。马拉美所说的“语言之花”是第二位的,一个诗人必须首先让他的诗歌语言触及那真实的花朵,然后再把它处理成语言之花。诗歌中的真实事物是第一位的。事实上,任何事物都充满了诗意,无论它们是美的还是丑的,善的还是恶的,明亮的还是昏暗的,只要你发现,只要你抓住,任何事物一经你说出,都会诗意盎然。

(摘编自西川《生活的诗意》)

材料二:

我们中国文化史的核心就是诗意,或者说诗意是中国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这就是为什么诗像梦一样一直缠绕着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我们民族的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从小能够读几首诗、背几首诗,因为诗可以说是我们中华民族血脉里的东西。

纵观我们民族的文学史,应该说它也是一部诗的历史。大家可能很熟悉胡适先生关于文学史的观点,那就是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他认为中国文学是这样发展的。但你要知道,当时胡适提倡白话文,他的意思是说文学是发展的、是进化的,白话文代替文言文完全是有理由的。为此,他需要寻找一个根据、一个史实,所以提出了关于文学史的这个观点。然而事实上,他的这个观点把中国文学史中诗的重要地位给抹杀了。诗在我们中国文学里,实际上从来都是主导文学的,唐诗不谈,宋也是以诗为主。称苏东坡为诗人他很开心,叫他词人就未必,因为词是诗之余。元明也是如此。到了清代,晚清出现了一批非常优秀的诗人,在文字狱的背景下,这批文人实际上保存了汉文化的经典,清诗用了很多的文学典故,他们把诗写得非常含蓄、非常精彩。即便是小说《红楼梦》,它之所以精彩,也是因为它的诗意。整部《红楼梦》,写了许许多多的诗,但曹雪芹是根据小说中每个人的身份在写诗,因此小说中的这些诗并不能代表曹雪芹本人的最高水准。曹雪芹真正以自己的身份写的诗,流传下来的只有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这两句诗很明显有“诗鬼”李贺的味道,这也说明曹雪芹本人其实是一个诗人,而且是个非常好的诗人。

(摘编自陈鹏举《用诗意理解世界,是中国人特有的思维方式》)

材料三:

所谓“诗意地栖居”,是人的生活、生存的诗化。“诗意”的内涵是丰富的,而且是多指向的,但是,笔者以为,其本质是明确的,那就是自由与和谐。自由自在,其乐无穷,这是世上善良人们共有的体验;自然而然,生趣盎然,则往往又是人们生存中滋生诗情画意的根本元素。但人类的生存并不仅止于单向度地依附于自在的自然,或终日满足于欣赏自在的自然,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还要进行能动的创造性实践,即所谓“充满劳绩”。所以,如何使得人类的实践行为(包括对自然的“人化”)成为充满“诗意”的创造,亦即如何在“充满劳绩”的同时,为人类的生存创造出更大的自由空间与和谐境界,这是问题的关键——人类生存实践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人类作为从自然环境中剥离而出的一个智能物种,本质上就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缘关系。在人类历史发展演进的过程中,这二者之间,有过对立,有过混乱,有过和谐,有过平衡。顺应自在的自然环境,以求生存,是人类的天性;改造自在的自然环境,以求更好地生存,是人类的特性。总而言之,生存与发展的需求,总是促使人类与自然环境保持一种根本性的关系。在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自然界从“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对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变成了对人类有益的、为人服务的对象。它或者作为人类的生活环境而出现,或者成为人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资料来源,成为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故而,人类在生存实践中必须与自然环境保持和谐,包括在人类发展中对于自在的自然世界的改造,也应当把握适度。

(选自宋生贵《人类生存的诗意之源》,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娃的心娃的胆

陈忠实

司令跪倒在黄河滩上。眼前是翻卷着泥浪的黄河河面,右首是陡峭冷峻的悬崖石壁。身后,十余位师长、团长、营长和众多随员也相继跪倒。稍远处,十余匹战马石雕一般撑蹄昂首。三叩之后扬起头来,司令涕泪交流。

每到清明,他都不忘给逝去的先祖烧一炷香,并叩拜。现在,他以从未有过的庄严、肃穆和痛彻心脾的悲怆,为八百个尚未成年的关中子弟的英灵跪倒在黄河滩上。

这儿刚刚发生过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幕。八百个士兵,从右前方的悬崖峭壁上跳进了黄河。

他们的手榴弹扔完了,子弹打光了,刺刀拼弯乃至断折了,他们也被两倍于自己的鬼子逼到悬崖上,全都跳进了黄河。八百个娃娃呀!全在16岁至18岁这个年龄段。他们是3个月前从关中乡村征召来的农家子弟,有的还是司令老家邻村的乡党……现在都跳到黄河里去了。

就在这个刚刚组建的新兵团结束军事训练即将参加会战的时刻,他亲自去看望了这些他称为小乡党的士兵。司令曾经想到,这些娃娃肯定将成为日本鬼子难以招架的对手:他们之中肯定会有出类拔萃的人物显露出来,进入军队各级指挥岗位,乃至成为将军。当然,也免不了死亡和伤残……他唯独没有料到这种结局。

司令仰头朝崖头山顶上望去,浓厚的暮色里一片模糊。他突然听到随员在身后惊讶的声音“河里是什么?”苍茫模糊的河面上,隐隐可以看到有布质的东西在摆动。司令首先想到的是一杆军旗,这是八百个娃娃留给他的唯一的也是最后的遗物了。

随员们下水打捞,竟是两具尸体,尸体被拽到沙滩上来,他们全都惊呼起来。

司令自己也惊呆了——

军旗的钢质尖头,从一个日本鬼子的胸膛刺进去,从背脊穿出;那个鬼子紧紧抱住中国旗手的后腰,中国旗手的双手死扣着日本鬼子的脖子;两个人面对着面,中国旗手用旗杆的尖头捅穿一个日本鬼子的胸膛,把他直压到黄河水底;中国西北军的军旗已经撕裂,暮色里看不出颜色。

司令默默地脱下军装上衣,蹲下身去,捏着衣襟擦拭旗手的脸膛。旗手眼窝和鼻孔里积存着黄河的泥沙,圆睁着的眼睛和鼓出的眼球,显示着他憋着多深的一股仇气、鼓着多大的劲儿啊!

司令从腮帮子擦到下巴的交界处时,突然发出一声惊叫:“三娃!是你呀!”旗手左腮和下巴棱儿交会处,有一块大拇指盖大的暗红色的痣斑。

那次给新兵团做完讲演,司令直接朝士兵走过去。那些尚未完全褪尽乡村孩子神色的一张张脸膛让他想面对面和他们说话。

司令盯住一个浓眉大眼方脸的士兵,士兵举手行一个军礼,铿锵有劲地开口:

“报告孙司令,我是蒲城人。”

司令稍一愣怔:“你是杨军长的老乡。”随即面对士兵,提高嗓门说:“蒲城出忠臣啊!全中国都知道杨虎城将军的忠肝义胆。蒲城还出过一个忠臣叫王鼎,他效法春秋时史鱼尸谏,留下劝谏皇上不要签割地赔银的卖国条约的遗书,悬梁自尽了。王鼎尸谏皇上,死忠;杨将军兵谏,大忠。人说蒲城包括整个渭北水硬土硬,长出来的麦子,秆儿硬麦芒也硬,麦子磨出来的面粉也是性硬,这样的麦子养出来的男人女人能不硬气吗?”

会场一片肃然。

司令问:“你怎么知道我姓孙?”

士兵笑着说:“满蒲城人都知道俺杨军长把兵交给你带了……”

司令又瞅住了一位脸膛红扑扑的士兵。士兵自报家门:“报告司令,俺是长安人。”

     “家里都有啥人?”

     “俺妈俺爸,俺婆俺爷,俩哥一个妹子。”

     “你妈能舍得你当兵?”

     “俺妈哭哩!俺爸把俺妈训住了。”

     “你婆呢?”

     “俺婆心宽,走时还叫我念她教的口曲儿呢!”

     “啥口曲儿?念一念,让我和大伙儿听听。’

士兵清清嗓子,大声诵念起来:“啥高?山高,没有娃的心高。啥远?海远,没有娃的脚远。啥大?天大,没有娃的胆大。”

司令听得慷慨激昂,士兵们热烈鼓掌。司令说:“心——高,脚——远,胆——大。这才是关中娃陕西娃的本色。”

“俺爷还会唱戏哩,逢年过节搭台子唱。”士兵更得意了。

“教给你了没?”

“我能唱几段。”

“那你就唱几句。”

士兵拉开了架势,吼唱起来:“两狼山哎——战胡儿啊——天摇地动……好男儿哎——为国家啊——何惧——死啊——生……”

司令已经热泪盈眶,颤着声问:“你叫啥名字?”

“三娃。”

司令抚摸了这个小乡党下巴棱儿上的那块暗红色的痣斑:“我把你也记住了。你婆教你的口曲儿,你爷教你的戏词,我听一遍就都记下了……

六年之后,一九四五年九月十八日,武汉市中山公园。接受日本投降的仪式在此举行。孙蔚如司令一身戎装,高大威武地坐在第六战区受降主官的位置上。他的眼前浮现出三娃捅穿日军士兵胸膛的军旗,耳边响起三娃他婆教给三娃的口曲儿。还想到了母亲。三年前,在即将东出潼关进军中条山之前两日。他回家向母亲告别,跪倒在母亲膝下,说不能尽孝了。母亲只说:“当兵就要打仗。国家遭人欺侮哩。这是尽大孝哩,你要打赢回来。”大约一个月前,日本投降的消息传到孙家,母亲喜极而终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燕食记

葛亮

作为同庆楼的行政总厨,辛苦了几十年,荣师傅住得不算宽敞,甚至可说是简朴的。西环坚尼地域,四十年的老唐楼,两室一厅、年久失修,空调轰隆作响。我的目光,在窗前被经年烟火熏得发黑的神龛上流连。神龛里的关老爷横刀立马,神采奕奕。

荣师傅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说,家有房屋千栋,瞓觉只得三尺。我这把老骨头还有几年?一个人足够了。

未待我说明来意,荣师傅先和我寒暄了许久,又向我问起姑祖母的身体。我说,老人家年前住了一次院。只是圣诞看灯展,受了风寒,身体就顶不住了。近时好很多,只是不太出来了。荣师傅便说,难怪很久不见她来饮茶。就是年纪大了。人一老,什么都老了。说起来,钟太比我还长五岁,我记得,属羊的。他又想起了姑祖父两年前去世的事,也很唏嘘,说他有个大的遗憾,是姑祖父的告别音乐会。姑祖母亲自送票来给他,因为他一早答应了一个旧识办儿女的喜宴,终究没能去得成。心里总觉得很对不住。

我终于问,荣师傅,您真的不做啦?

荣师傅本已黯然的目光,只闪动了一下,便又熄了。他说,我月底满八十四,做不动了。

我说,您那打莲蓉的手艺,是撑住了同庆楼的。

荣师傅笑一笑,问,毛毛你倒说说,要打好莲蓉,至重要的是哪一步?

我自以为做足功课,便说,挑出莲心?挑走了才没有苦味。

荣师傅叹口气,说,至重要的,其实是个“熬”字。

见我沉默,荣师傅嘴里起了个调,吟起一支曲:“欢欲见莲时,移湖安屋里。芙蓉绕床生,眠卧抱莲子。”他眼睛笑吟吟,慢慢又阖上,声音却清冷。这支曲我听他在茶楼里唱过,是他少年时在“得月”的师傅教的。师傅姓叶,手把手教他打莲蓉。

你问是怎么个“熬”法?荣师傅停住,睁开眼睛看着我说,我就说说自己这颗老莲子吧。自我在得月阁、由学徒做起,如今已经七十年。光绪十五年,“得月”在西关荔湾开张,第一代的老东家是“茶楼大王”谭钟义。集资的法子,股东一百二十二人。一九八四年“得月”装修,我去督场,在财务生锈的铁柜里发现了一本吃满灰尘的“股东簿”,上面载着入股时每一位股东的名字及入股数。算下来,才知道当年谭先生的大手笔。入股数四百一十四,金额合一万三千两白银。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现在三百万港币。你说这钱可都用在了什么地方?如今“得月”没了,成了茶艺博物馆。我带你去看过,百多年的老房子,那楼梯、门窗、橡梁,可有一处不砥实?那都是进口的乌木、紫檀、酸枝。海黄的满洲窗,是西关木雕名家陈三赏一扇扇雕出来的;一楼墙上挂的瓷画,是广彩阿头潘老驹一幅幅烧出来的。香港的威廉道“同庆”分店,如法炮制,处处见着底气,可是他隔壁“荣羽”一个扮高档的新茶楼能比得上的?“同庆”的老掌柜严先生,为人厚道,新中国成立后还继续给广州的股东们每年分红,直到内地公私合营。为什么?就是为了不忘本啊。如今呢,这些股东,数一数,竟然全都没了。

我当年一个年轻人,生生地,把股东们都熬走了。这七十年,同庆楼风里浪里,里头的,外头的,多少次要关门的传闻。我呢,都当它是雨打窗,只管在后厨打我的老莲蓉。去了莲衣,少了苦头,深锅滚煮,低糖慢火。这再硬皮的湘莲子,火候到了,时辰到了,就是要熬它一个稔软没脾气。

说起来,当年得月阁,如果没我师祖爷打的那一手好莲蓉,哪里有现在的广式月饼。最好的时候,我师傅教我琢磨出了枣蓉、杏蓉,和莲蓉一起制成了“同庆三蓉”月饼。这在当年的香港啊,可是风靡一时。到了中秋,加班都赶不上。因为意头好,还流进了黑市。香港人那会儿都说“一盒三蓉一条金”。

但如今,谈起“同庆”,可还有人记得这个?报纸上那些,我都不忍看。说起来,都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竟然闹成了这样。大爷和二爷是都没了,可是哪一家少了糟心账?大爷家两房历来不合,这些年却齐了心地对付未过门的三奶。一份遗嘱闹得沸沸扬扬。遗嘱假不假,有公论,可这人丢出去了,是真的。才消停下来,二房的老三,教剑道又教出了非礼案。年尾刚摆平了,二爷家那个稍微出息的,想分家开分店,又跟大房的六个堂兄妹斗得焦头烂额。人急了,爆出同庆特许牌照上最后一个股东去世,已是无牌经营。他无非是要自己独立门户,名正言顺。这可好了,那不生性的六兄妹,破罐破摔,竟然要将产权卖给外人。要关门!九十六年的老店啊,他们说关,就关?!

听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过来,说,所以这店,让那八个老伙计盘下来了。

荣师傅愣一愣,笑了,说,是特许经营权,一次过三年期租。那帮老家伙,哪来这么多钱?一月租金就是四十万啊。这不是遇上了大金主了吗?哈哈哈。

我嗫嚅了一下,荣师傅,莫不是……?

荣师傅还是笑,环顾了一下,说,毛毛啊,你荣师傅生活再不济,蒙老掌柜的提携,也是住过西半山独立屋的人。

他摆摆手,不说了,不说了,这些都是身外物。这同庆楼啊,熬过了所有的人,连同我这把老骨头,也熬到了今天。你说说,是不是合该和它同生共死,总得帮它熬到百岁整啊。

我说不出话来。

荣师傅说,这事除了这帮老伙计,没什么人知道,都怕那帮媒体搞搞震。你可得口密密,不然以后都吃不上师傅打的莲蓉包!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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