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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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乌镇

木心

    坐长途公车从上海到乌镇,要在桐乡换车,这时车中大抵是乌镇人了。

    五十年不闻乡音,听来乖异而悦耳,麻痒痒的亲切。“这里刚刚落呀,乌镇是雪白雪白了。”高亢清亮,中年妇女的嗓音,她从乌镇来。车上不会有人在乎这句话,像是专向我报讯的。

    到站,一下车便贪婪地东张西望。

    在故乡,食则饭店,宿则旅馆。半夜为寒气逼醒,再也不能入睡。窗帘的缝间,透露楼下的小运河,岸上人家的灯火映落在黝黑的河水里,波光微微闪动,周围是浓重的夜色,雪已经停了。

    五十年无祭奠无飨供,祖先们再有英灵也难以继存,魂魄的绝灭,才是最后的死。我,是这个古老大家族的末代苗裔,我之后,根就断了,傲固不足资傲,谦亦何以为谦?生活之网在空中飘,一无着点。我肩背小包,手提相机,单身走在故乡陌生的街上。

    寒风中冒出热气的是点心店,照例是中年的店主,照例笑呵呵,照例豆浆粽子,我食不知味地吃完了,天色曦明,我得赶程“回家”。

    过望佛桥,走一阵,居然就是观音桥,我有了方向感,可以自主地向我的“童年”走去。

    当年的东大街两边全是店铺,行人摩肩接踵,货物庶盛繁缛,充满了炒锅声、锯刨声、打铁声、弹棉絮声、碗盏相击声、小孩叫声、妇女骂声,现在是一片雪后的严静。这是一条死街,要构成这样肃穆阴森的氛围是不容易的,这是一种成熟的绝望的仪式,使我不以为是目击的现实,倒像是落在噩梦中,步履虚浮地往前走。我来乌镇前调理好的老成持重的心境,至此骤尔渍乱了。

    原本正门开在高墙之下,白石铺地,绿槐遮荫,坚木的门包以厚铁皮,布满网格的铜馒头,两个狮首衔住铜环,围墙顶端作马鞍形的起伏,故称马头墙。

    现实的矮墙居中有两扇板门,推之,开了。大片瓦砖场,显得很空旷,尽头巍巍然一座三开间的高屋,栋柱梁椽撑架着大屋顶,墙壁全已圮毁。厅后应是左右退堂,中间通道,而今也只见碎砖蒿莱。

    我神思恍惚,就像我是个使者,衔命前来凭吊,要将所得的印象回去禀告主人,这主人是谁呢?

    东厢,一排落地长窗,朝西八扇,朝南是六扇,都紧闭着。这些细棂花格的长窗应是褐色的、玻璃通明的,而今长窗的上部蚀成了铁锈般的污红,下部被霉苔浸腐为烛绿,这样的凄红惨绿是地狱的色相。我向来厌恶文学技法中的物我对话,矫揉造作,伤感滥调。而此刻,我实地省知这个废弃的少年时的书房,在与我对视,它坚称它曾是我青春的精神岛屿。这样僵持了一瞬又一瞬,整个天井昏昏沉沉,我站着不动,轻轻呼吸。我认了,我爱悦于我的软弱。

    我渐渐变得会从悲惨的事物中,翻拨出罗曼蒂克的因子来。别人的悲惨,我尊重,无言:而自身的悲惨,是悲惨,但也很罗曼蒂克。此一念,诚不失为化愁苦为愉悦的良方,或许称得上是最便捷的红尘救赎,自己要适时地拉自己一把呵。

    茶馆,江南水乡的特色,我点燃纸烟,斜倚在小桥的石栏上。阳光淡淡地从彤云间射下,街面亮了些,茶馆内堂很暗,对面又是一条较宽的河,反映着纯白的天光。

    烟蒂烧及手指,我一惊而醒。走下石桥,桥堍有石级及水面,运河的水是淡绿、含混的,芸芸众庶几百年几百年地饮用过来。

    儿时,我站在河埠头,呆看淡绿的河水慢慢流过,一圆片一圆片地拍着岸滩,微有声音,不起水花。现在我又看到了,与儿时所见完全一样,我愕然心喜,这岂非类似我惯用的文体吗?况且我还将这样微有声息不起水花地一圆片一圆片地写下去。

(本文有删节)

(1)、五十年后重返故乡乌镇,“我”的心境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2)、赏析文中画横线的部分。
(3)、面对废弃的少时书房,如何理解作者的“软弱”与“爱悦”?
(4)、联系全文,说说“回家”和“童年”二个词语的深刻含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橘子

芥川龙之介

    冬天的一个夜晚,天色阴沉,我坐在横须贺发车的上行二等客车的角落里,呆呆地等待开车的笛声。车里的电灯早已亮了,难得的是,车厢里除我以外没有别的乘客。我脑子里有说不出的疲劳和倦怠,就像这沉沉欲雪的天空那么阴郁。我一动不动地双手揣在大衣兜里,根本打不起精神把晚报掏出来看看。

    不久,发车的笛声响了。我略觉舒展,将头靠在后面的窗框上,漫不经心地期待着眼前的车站慢慢地往后退去。但是车子还未移动,却听见检票口那边传来一阵低齿木屐的吧嗒吧嗒声;霎时,随着列车员的谩骂,我坐的二等车厢的门咯嗒一声拉开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姑娘慌里慌张地走了进来。

    那是个地道的乡下姑娘。没有油性的头发挽成银杏髻,红得刺目的双颊上横着一道道皲裂的痕迹。一条肮脏的淡绿色毛线围巾一直耷拉到放着一个大包袱的膝头上,捧着包袱的满是冻疮的手里,小心翼翼地紧紧攥着一张红色的三等车票。我不喜欢姑娘那张俗气的脸相,那身邋遢的服装也使我不快。更让我生气的是,她竟蠢到连二等车和三等车都分不清楚。因此,点上烟卷之后,也是有意要忘掉姑娘这个人,我就把大衣兜里的晚报随便摊在膝盖上。

    在灯光映照下,我溜了一眼晚报,上面刊登的净是人世间一些平凡的事情,新婚夫妇啦,渎职事件啦,讣闻等等,都解不了闷儿——火车进入隧道的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火车在倒着开似的,同时,近乎机械地浏览着这一条条索然无味的消息。然而,这期间,我不得不始终意识到那姑娘正端坐在我面前,脸上的神气俨然是这卑俗的现实的人格化。正在隧道里穿行着的火车,以及这个乡下姑娘,还有这份满是平凡消息的晚报——这不是象征又是什么呢?不是这不可思议的、庸碌而无聊的人生的象征,又是什么呢?我对一切都感到心灰意懒,就将还没读完的晚报撇在一边,又把头靠在窗框上,像死人一般阖上眼睛,打起盹儿来。

过了几分钟,我觉得受到了骚扰,不由得四下里打量了一下。姑娘不知什么时候竟从对面的座位挪到我身边来了,并且一个劲儿地想打开车窗。但笨重的玻璃窗好像不大好打开。她那皲裂的腮帮子就更红了,一阵阵吸鼻涕的声音,随着微微的喘息声,不停地传进我的耳际。这当然足以引起我几分同情。不久,火车发出凄厉的声响冲进隧道;与此同时,姑娘想要打开的那扇窗终于咯噔一声落了下来。姑娘把头伸到窗外,目不转睛地盯着火车前进的方向,一任划破黑暗刮来的风吹拂她那挽着银杏髻的鬓发。她的形影浮现在煤烟和灯光当中。

    但是,这当儿火车已经安然钻出隧道,正在经过夹在满是枯草的山岭当中那疲敝的镇郊的道岔。道岔附近,寒伧的茅草屋顶和瓦房顶鳞次栉比。这当儿,我看见了在那寂寥的道岔的栅栏后边,三个红脸蛋的男孩子并肩站在一起。他们个个都很矮,仿佛是给阴沉的天空压的。穿的衣服,颜色跟镇郊那片景物一样凄惨。他们抬头望着火车经过,一齐举起手,扯起小小的喉咙拼命尖声喊着,听不懂喊的是什么意思。这一瞬间,从窗口探出半截身子的那个姑娘伸开生着冻疮的手,使劲地左右摆动,给温煦的阳光映照成令人喜爱的金色的五六个桔子,忽然从窗口朝送火车的孩子们头上落下去。我不由得屏住气,登时恍然大悟。姑娘大概是前去当女佣,把揣在怀里的几个桔子从窗口扔出去,以犒劳特地到道岔来给她送行的弟弟们。

    苍茫的暮色笼罩着镇郊的道岔,像小鸟般叫着的三个孩子,以及朝他们头上丢下来的桔子那鲜艳的颜色——这一切的一切,转瞬间就从车窗外掠过去了。但是这情景却深深地铭刻在我心中,使我几乎透不过气来。我意识到自己由衷地产生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喜悦心情。我昂然仰起头,像看另一个人似地定睛望着那个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姑娘已回到我对面的座位上,淡绿色的毛线围巾仍旧裹着她那满是皲裂的双颊,捧着大包袱的手里紧紧攥着那张三等车票。

    直到这时我才聊以忘却那无法形容的疲劳和倦怠,以及那不可思议的、庸碌而无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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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的微笑

(俄罗斯)诺里斯塔夫

    女孩说,我叫蒙娜丽莎。凯莉便笑了,有种想要接近女孩的冲动。

    凯莉是一名画家,去拉马拉本是看望男友,却没想到刚踏上这片土地便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傻傻地朝着你笑,但那张脸上却有很多疤痕,显然与真正的“蒙娜丽莎”扯不上半点关系。

    “蒙娜丽莎,你家住在哪呀?”凯莉蹲下身子问道。可女孩却不说话了,一双眼大概是被大风刮久了,红通通浸着泪水,勉强才吐出三个字:“杜米斯。”

    杜米斯经常出现在国内各大报刊上,那是这个地区最大的一座难民营。凯莉的脑海瞬间出现一幅图画:眼前的女孩躺在一堵烂墙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一只苍蝇停在她的脸上,但她却一动不动。

    女孩一定饿了,凯莉把包里所有的压缩饼干都拿出来,塞在对方手里,想了想,又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紧紧地裹在女孩身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看着女孩幸福的样子,忍不住当场拿出画架,刷刷几笔,一幅凯莉版《蒙娜丽莎的微笑》便完成了。

    “这是我来拉马拉的第一幅作品。”凯莉在男友面前炫耀,但男友却不置可否,不断叮嘱她要小心,拉马拉城的小孩比大人更危险。凯莉认真地点点头,毕竟男友是真正为自己着想的人。但第二天,凯莉便改变了看法,因为在比瑞德街头,她再次看到了蒙娜丽莎,她捧着那条围巾,就像捧着圣物一样,看到凯莉便奔过来说:“真主保佑你。”接着便把围巾交还给凯莉。

    蒙娜丽莎很丑,但却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望着前面飞奔的背影,凯莉再次陷入沉思,第二幅微笑图瞬间在脑海里成形。这就是收获,一个画家最想要的便是这种灵感。她就地创作,完成以后,随手把围巾套在脖子上,却突然觉得脖颈一阵刺痛。

    被一滴鲜血染红了的围巾里,竟然包裹着一个尖利的铜钉。太可恶了,早就在报纸上看过报道,艾滋病患者为了报复这个世界,常常把沾满自己血液的钉子放在路边的凳子上,很多行人都平白无辜受害。没想到这样的悲剧竟然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对方还以怨报德,太可恨了。

    这世界疯了,连小孩都干这种勾当。凯莉气愤地说:“不就是杜米斯吗?我偏偏就是要过去把她找出来,蒙娜丽莎,没想到连微笑都是假的。”

    杜米斯的管理者是个英国人,名叫普雷第,听了凯莉的投诉后,先是一阵惊愕,接着便对身边的人说,把蒙娜丽莎叫过来,太不像话了。

    可是,蒙娜丽莎没有来,有人向普雷第报告,蒙娜丽莎宁愿不吃饭,死死抓着宿营广场的栏杆不肯过来,手都快抓断了。凯莉彻底被激怒了,她对普雷第说,既然她不愿来,我就过去,倒要看看,小小年纪到底是受谁指使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在广场,当凯莉站在蒙娜丽莎面前,结果却并没有按着原来的计划走下去,蒙娜丽莎显然刚刚垂死地挣扎过,脸上毫无血色,但看到凯莉,却一下子兴奋起来:“求你,以真主的名义,请您亲手把那颗铜钉交给我吧!”到了这个时候,她还在提要求,凯莉带着愤慨与不屑,问:“凭什么?”

    接下来,凯莉简直无法理解,蒙娜丽莎竟然弱弱地说:“我想有个妈妈。”还好,有普雷第在,这位谙熟拉马拉文化的慈善服务者解释,在这个地区,铜钉代表母爱,你把铜钉交到她手里,就代表着你对她女儿一般的爱。接着,普雷第还指着铜钉上面的字母“M”说,看,这就是证明。

    蒙娜丽莎所做的一切,当然不是为了真的要凯莉做母亲,而是想让杜米斯难民营的其他孩子看到凯莉送她铜钉的情景,哪怕这一切都是假的,因为这些年来,大多数孩子都被远方来的白人资助甚至收养了,但蒙娜丽莎却因太丑而变得愈发孤单。

    她太需要我们的爱了,凯莉拿着手里的第三幅画对男友说:“《蒙娜丽莎的微笑》也抵不过她的真情。”我以真主的名义发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名医

袁炳发

    梅子涵是苇子沟的名医,这是苇子沟的人公认的。

    梅家是鼎鼎有名的中医世家。关于梅家的来历有很多版本,最普遍的一种说法是,梅子涵的祖父梅春鹤早年是宫里医术高深的御医,后来因为无意被牵扯进宫里的一个事件,不仅丢了差使,还险些丢了性命,就一狠心跑到了东北的苇子沟。

    许多年下来,梅家在当地已是屈指可属的殷实人家了。

    梅子涵自幼聪颖,勤奋好学,白天从塾师攻读经书,晚上随祖父、父亲学医。他对医学有着特殊的爱好,在弱冠时就已通读了《本草纲目》《千金方》《内经》《难经》等医学经典,这便为日后行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在祖父的教导下,梅子涵的医术日臻成熟,各科兼能,得到远近推重。祖父过世后,梅子涵独挑大旗,继续光大着梅家祖传的医德医道。凡是来他医室治病者,不待启口言明病情,他在视行、听声、切脉、望色中,已能揭示是何病症,言之确凿,就似见到病人体内的五脏六腑一般。对于疑难杂症,有的就在患者平日不良嗜好中找到得救之法;有的并不示方,只告患者谨慎起居饮食,化病于不药之中。

    大凡别人医不好的病,到最后就只能求到梅子涵的门下。如果梅子涵再治不好,这个人恐怕就时日不多了。今天来的病人是这样的,家里已经为他备好了入殓的棺木和寿衣,来这里是因为仰慕梅子涵的大名,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情来此一试。

    梅子涵一边细听家人讲述病人的病史,一边走上前为病人细细切脉,回头开出一个方子,而这方子外人是难得一见的,只留作自家的医案。随后,梅子涵又亲自到后院自家药房配药,梅家的这一规矩始自于梅春鹤。待药配好后,梅子涵又亲自将药煎好,要病人立时服下。他嘱咐病人的家人:“如果此人能在子夜时分醒来,说明还有存活希望,不然就真的无药可救啦!”

    说来也奇,这位病人在服下药不多时,便有了动静,不到子夜时分,只见他已能微张双眼。此后数日,几副药服毕,病人的状况竟一天好似一天,最后竟能自己起身了。病人的家人为此感激不尽,特地将一面写有:“妙手神医起死回生”八个烫金大字的匾额送到了梅子涵的府上。

    梅子涵治病救人的奇事轶闻,在苇子沟几乎是妇孺皆知,人们都尊称他为神医,称他的医术为仙术。经他手医好的病人到底有多少,就连梅子涵自己也记不清了。

    多年行医下来,有一件事一直深深困扰着梅子涵。这就是他始终没有找到可以传承他医术的合适人选,梅子涵膝下有一儿一女,但这一儿一女对祖传的医术竟都毫无兴趣,谁也不肯去接续梅子涵的衣钵。

    岁月如驷之过隙,转眼梅子涵已年届花甲。眼看着祖传的医术就要在他这一代失传,梅子涵心急如焚。无奈之下,他只好登出启示,招徒传艺。最终从应招者中挑选了两个人跟自己学医。这时的梅子涵恨不能在一日里,就把自己的所知所学都毫无保留地教授给徒弟,但他又深知欲速则不达这个理,这最是急不得的事,只能慢慢来。

    不料,天有不测,三年之后,梅子涵突然患病,他自己给自己配了一副药,服下却未见好转。不久,病情竟日益加重。两徒弟见状痛心不已,于是各自小心翼翼为师父切脉、诊病,并各自开出了一个方子,可踌躇半晌,竟都不敢轻易给师父下药,都怕自己药方不当,而延误了师父的病。

    几日后,梅子涵病势加重,两徒弟只得跟梅子涵的家人商量,把师父送进省城的一家中医院。一名年轻的中医在诊过梅子涵的病后,马上开出了方子,谁料,不等药煎好,梅子涵就断气了。

    师父突然撒手人寰,两徒弟心存疑惑,便追问那位年轻的医生,问自己的师父究竟患的是什么病,竟会这么快就走了!那位医生告诉他们,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病难病,只是一般普通的肺热,但因医治不及时,虚火上升转而成了急症,如果当初医治及时是不致搭上性命的。

    两徒弟听后立时都红了脸,愧疚地低下头。

    后来,当省城的那位年轻的医生得知被自己诊治的人,就是苇子沟大名鼎鼎的梅子涵时,禁不住大惊,继而摇头叹息:“想不到能起死回生的一代名医,自己竟然死于轻如鸿毛的小病之上,可悲呀!”

(选自《小说月刊》2008年1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朗读与呐喊

莫 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秤匠

李笙清

①从我懂事的时候起,老镇上就有一个专门做木杆秤的铺面,招牌上写着四个大字“韦记秤店”,黑漆描金,古色古香。韦家祖籍四川,据说还是19世纪末逃荒来到我们这边的,就此在老镇落地生根,开枝散叶繁衍开来。

②韦家秤店是祖传的手艺,男女都传,但从不传于外姓。

③童年时,我经常到秤铺玩耍,韦老师傅一脸的白胡须。他的一个孙子狗娃跟我同年,关系十分要好,七岁就开始学做秤,屁股上没少挨爷爷的竹板。

④到了狗娃父亲这一代,韦家已经在周边好几个乡镇都有了秤店,挂的全是“韦记秤店”招牌,就像如今流行的连锁店一样,使用的都是韦家家传的纯手工制秤技艺。除了制秤,“韦记秤店”还修理各种秤具。由于信誉好,手艺精湛,质量上乘,生意特别红火。

⑤狗娃没念过什么书,但能说会道,头脑活络。

⑥“你可不要小看我们做秤的,这木杆秤可以说是咱们中国的‘国粹’呢!”每次喝了酒后,狗娃总会跟我唠叨关于秤的话题。在他的讲述下,我知晓了制秤是门纯手工活,看似简单,其实从选材、刨杆、打磨、打眼,到校秤、锥星、抛光、打蜡、上色,工序繁杂。秤碗谓之“权”,秤杆谓之“衡”,秤杆上的秤星,也有许多讲究,一颗星代表一两重,三颗星名曰“福、禄、寿”,解释为生意人欺人一两就会“失福”,欺人二两则后人“无禄”,即没有官做,欺人三两则要“折寿”。狗娃侃侃而谈时,从不随意用手比划,这一点跟韦老爷子几乎一模一样,据说是韦家祖传的家训:手是用来做秤的,不能招摇。

⑦据说当年老镇上还有一家秤店,匠人也是外乡人,制秤手艺也不错,后来却经营不下去而转到外地做生意去了。究其原因,主要是20世纪30年代,店主一时贪图高利,给当地湖霸制造了一杆中间打空灌了水银的“黑心秤”,后来被渔民发现后殃及这家制秤店,结果只能卷铺盖走人了。

⑧韦家制秤一直以来恪守祖训家规,口碑在外,曾数次拒绝过“黑心秤”的制作,大有唐代诗人郑薰笔下“镜照分妍丑,秤称分重轻。颜容宁入鉴,铢两岂关衡”的高风。那时候使用木杆秤的多,粮行、渔行、山货行等都是使用很大的木杆秤,有些做小生意的则是使用小木杆秤,乡下农户上街卖菜和鸡蛋、鸭蛋则是使用较小的木杆秤,所以除了本地生意兴隆,许多外地商户也慕名而来,专门在“韦记秤店”订制大大小小的秤具。尤其是那家因制作“黑心秤”的店主离开后,“韦记秤店”更是成了老镇上唯一的制秤店铺。

⑨家乡小镇很古老,历史可追溯到明末清初,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一条大河穿镇而过,直通长江,南来北往做各种生意的人很多,如贩卖河鲜、绸缎、粮食、食盐的,留下一些大码头的痕迹。过去做生意大都使用木秤,主要有钩秤和盘秤两种。特别是乡村人家,几乎家家必备,小商小贩更是人手一把,朝夕不离。这样一来,信誉素著的韦家木杆秤就成了人们购秤的首选,不光称量准确,而且使用的材质上乘,秤纽灵活,秤钩美观耐用,秤盘形制多样,大小不一,秤量不差分毫。特别是渔行、粮行、煤行、盐行的大秤,需要精心丈量距离,要做到毫厘不差。

⑩我曾看过狗娃制秤,工序繁杂而精细。先要做好头小、腹胖、尾细的杆身,然后用“雷公钻”钻出几百个不到一毫米的秤星孔、装饰花案孔和阿拉伯数字,每个孔里嵌入铜丝、锡丝,用利刃刮断,然后敲实、打磨、抛光,直到秤杆光滑、秤星闪亮、秤花生辉的地步。

⑪如今,先进的电子秤、磅秤逐步取代了已传承2000多年的木杆秤,但老镇集市上仍然有一些小贩在使用木杆秤。“韦记秤店”并没有被日新月异的时光湮没,在制作传统的木杆秤的同时,开始销售和修理各种各样的电子秤和磅秤,生意依然红火。每次返乡,看到挂在店里的那些木杆秤,就像看到令人赏心悦目的艺术品,我的心里总会泛起几许怀旧的思绪。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就文化而言,最有价值的往往是正在生成和正在消逝的部分。对处于第三次文化裂变【注】中的乡村社会而言,正在生成的便是信息化、全球化及其所带来的种种新的文化观念、生产生活方式和美丽乡村。而正在消逝的则是乡村社会数千年建构起来的宗族伦理、文化规则、风俗习惯、生产生活方式,甚至其存在的空间——传统村庄。

作家们敏感地意识到作为传统乡村社会实体的一些“村庄”,正在成为逐渐远去的文化背影。这与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城和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由此,作为亲密关系存在空间和宗族伦理文化生成地的村庄正在解体。正是由于村庄成为一种正在消逝的文化,新乡村叙事才集中爆发出了从未有过的书写“村庄”的热潮,如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阿来的机村、贾平凹的清风街、孙惠芬的上塘村、梁鸿的梁庄等。作家们尽管风格各异,但却不约而同地开始与自己心中的“村庄”做最后的告别,有的甚至直接将作品命名为《即将消失的村庄》(赵本夫)、《最后的村庄》(曹乃谦)。这批书写村庄的作品,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留住村庄的情怀,并由此生发出文化“乡愁”主题,为正在消逝的村庄唱出深沉的挽歌。

这曲多声部的挽歌,唱出的是具有深远历史回音的“乡愁”主题。这个时期的乡愁,既不同于鲁迅所说的“侨寓文学的作者”们“隐现着”的“乡愁”,也不同于余光中远离故土的“乡愁”。鲁迅所说的那些“侨寓”北京的作家们对故土的“胸臆”,只是居住在城市里的人对故土的怀恋和想象,诸如“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事实上,也应包括沈从文之于湘西。而其时的贵州、榆关、湘西都还是完好无损地存在着、延续着的乡村社会,他们“愁”的只是自己主观上的怀恋、想象和与他们生活的城市之间的文化反差。所以说,那时的乡土文学与其说是在写乡土,不如说是在写作家自己的“胸臆”。谢有顺曾用“‘存在’的乡愁”来区别先锋派作家们与此前乡土作家们的“‘文化’的乡愁”。而事实上,在乡村社会的第三次文化裂变中,作家们所面对的不断变化的乡村社会,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文化消逝的特征,不管用树碑立传、记录苦难,还是神化、美化甚或丑化方式与之作别,都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生离死别”,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乡愁。

(摘编自李震《新乡村叙事及其文化逻辑》)

材料二:

文化自觉的提出最早来自费孝通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是从人与人的关系角度重新思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关系的成果。由中华民族的“大混杂、大融合”格局所形成的“和而不同”“多元交融”“多元统一”文化,启发费孝通提出兼容并包、互利共生、共存共荣的文化自觉思想。在费孝通的思想脉络里,文化自觉理论是他从关注利用现代技术富国强民的经济政治建设,转向关注利用文化心态安民遂生的文化建设的标志。这一思想上的转向,代表了费孝通对乡土中国之现代化的体悟,从物质文明延伸到了精神文明、从社会生态扩展到了社会心态。

从这一角度上来说,“记住乡愁”其实就是乡土中国文化价值的体现,也是乡村振兴和中国式现代化保持文化自觉的体现。乡愁除了包含恋土、思乡的复杂情感外,作为一种隐喻城乡关系、乡民认同的观念话语,也包含着价值诉求和伦理意义,如理想追求、身份认同、精神寄托等。有学者认为,“记住乡愁”是对“乡愁”这一中国传统话语的传承和现代化转换,为乡村伦理在现代化进程中的重构提供了道德与文化的“根”,也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文化表达方式。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乡愁”成为人们重归故乡的精神动力。无论是单纯思念家乡的返村乡民,还是为了支援家乡建设的返村乡贤,他们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落叶归根”的精神动机而返乡,也就是出于对家乡的文化认同而非仅仅是对经济发展机会和政策倡导的认同。因此,乡村振兴所要实现的应当是一个以文化认同撑起乡愁、留住乡愁的乡村,而不是一个只有城市文化而丧失乡愁底蕴的乡村;是一个“文化实心化”的乡村,而非一个“文化空心化”的乡村。这种基于文化自觉的深层认同,也同样可以作用于城市,乡愁记忆是所有中国人的宝贵精神财富。

这种乡愁记忆生成了落叶归根的观念,让人们与家乡建立了精神纽带,这是传统中国城乡人才流动循环的原因所在,也是化解现代中国城乡融合难题的策略之一。费孝通曾在《损蚀冲洗下的乡土》一文中提到,人和地在乡土社会中有着感情的联系,是一种桑梓情谊、落叶归根的有机循环中所培养出来的精神。中国人一直有着强烈的“根”文化,这个根就是供给他生长和教育的社会:小之一家一村,大之一乡一国。而从社会层面来说,取之于一乡的必须回之于一乡,这样社会才能维持它的水准。传统中国确如费老所言,乡土社会的人才从不忘本,而是始终设法回到生养他的土地和族人中去,将保卫和培养“乡土之根”视为责任和荣耀。然而,在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土生土长的人才已不复为乡土社会自身所用,人们既不愿也不能回到乡土中,这成为中国乡村随现代化进程而衰弱的根源之一。因此,记住乡愁的意义就在于巩固人们与家乡的精神纽带,使人们能够将个人人生价值的衡量放置到更高的精神追求中,将生命融入到家乡振兴和国家复兴中,重新打通城乡互促共进的回路,甚而以此为基础,增进以国为家、家国一体的文化认同。

(摘编自吴越《文化自觉与记住乡愁:乡土中国的文化价值》)

【注】第三次文化裂变:在21世纪以来的现代化进程中,随着第三次、第四次科技革命兴起,新型信息产业与农业、工商业的融合体之间不断冲突与再度融合,乡村社会从传统生活习俗、人际关系和交往方式、语言和行为方式,到心理和观念意识等都发生了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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