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jd】2019-2020学年高中语文必修三第四单元学业水平检测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朗读与呐喊

莫 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方快执意叫“我”的乳名,是因为他不服气;而不服气的原因,则是他当年曾凭着朗读而无比辉煌,“我”也曾是他的追随者之一。 B、文中的语文老师很了不起,他不仅有着在乡里人嘲笑中坚持自我的勇气,也有着用宽容、赏识来改变一个捣蛋学生的胸怀与智慧。 C、文章善用加强语势的方法传情达意,如连用三个“成了”表现方快出名后的得意,连用三个“全不顾”表现“我”朗读时的投入。 D、方快与“我”,一个因历史原因而寂寂无闻,一个因抓住偶然的机遇而改变了命运,文章借此表达命运难测、造化弄人的感慨。
(2)、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文章题目是“朗读与呐喊”,结尾却写“吟唱”,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百年震柳

梁衡

    ①地震能摧毁一座山,却不能折断一株柳。

    ②约在百年前,1920年12月16日晚8时,在宁夏海原县发生了一场全球最大的地震,震级8.5,裂度12,死27万人,震波绕地球三圈,余震三年不绝,史称环球大地震。这远远大于后来我国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和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

    ③海原大地震是地球的印度洋版块与太平洋版块相互挤压所致,与近年来的汶川大地震同出一因。有案可查,1982年国家地震局曾在当地开深槽验土,探得6千年来,在海原地区这两个版块就有6次因较劲失手而引发地震。第六次即海原大地震。这次地震,大地瞬间裂开一条237公里长的大缝,横贯甘肃、陕西、宁夏。裂缝如闪电过野,利刃破竹,见山裂山,见水断水,将城池村庄一劈两半,庄禾田畴撕为碎片。当这条闪电穿过海原县的一条山谷时,谷中正有一片旺盛的柳树,它照样噼噼啪啪,一路撕了下去。但是没有想到这些柔枝弱柳,虽被摇得东倒西歪,断枝拔根,却没有气绝身死。狂震之后,有一棵虽被撕为两半,但又挺起身子,顽强地活了下来,至今仍屹立在空谷之中。

    ④为了寻找这棵树,从县城出发,车子在大山的肚子里翻上翻下,左拐右折,沿途几乎没有看到人家。可想百年之前,这里更是怎样的荒凉寂寞。正当我心头一片落寞之时,身下的沟里闪出一团翠绿,车头一折,拐入谷底。行到路尽之处,眼前的一棵大柳树挡住了去路。这就是那棵有名的震柳。它身高膀阔,蹲在那里足有一座小楼那么大。枝叶茂盛繁密,纵横交错,遮住了半道山沟。难怪我们在山顶上时就看见这里有一团绿云。欲问百年事,深山访古柳。但我不知道这株柳,该称它是一棵还是两棵。它同根、同干,同样的树纹,头上还枝叶连理。但地震已经将它从下一撕为二,现两个半树中间可穿行一人。而每一半,也都有合抱之粗了。人老看脸,树老看皮。经过百年岁月的煎熬,这树皮已如老人的皮肤,粗糙、多皱,青筋暴突。纹路之宽可容进一指,东奔西突,似去又回,一如黄土高原上的千沟万壑。这棵树的树龄已经有500年,就是说地震之时它已是400岁的高龄,而大难后至今又活了100年。看过树皮,再看树干的开裂部分,真让你心惊肉跳。平常,一根木头的断开如果是用锯子来锯,无论横、竖、斜,从哪个方向切入,那剖面上的年轮图案都幻化无穷,美不胜收。以至于木纹装饰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风景,木纹之美也成了生命之美的象征。但是现在,面对树心我找不到一丝的年轮。如同五马分尸,地裂闪过,先是将树的老根嘎嘎嘣嘣地扯断,又从下往上扭裂、撕剥树皮,然后再将树心的木质部分撕肝裂肺,横扯竖揪,惨不忍睹。但是灾难过后,它又慢慢地挺了过来。百年的疤痕,早已演化成许多起伏不平的条、块、洞、沟、瘤,像一块凝固的岩石,为我们定格了一个难忘的岁月。我稍一闭目,还能听到雷鸣电闪,山摇地动。

    ⑤柳树这种树种很怪。论性格,它是偏于柔弱一面的,枝条柔韧,婀娜多姿,多生于水边。所以柳树常被人作了多情的象征。但在关键时刻,这个弱女子却能以柔克刚,表现出特别的顽强。它遇土即根,有水就长,干旱时就休息,苦熬着等待天雨,但绝不会轻生去死。它的根系特别发达,能在地下给自己铺造一个庞大的供水系统,远远地延伸开去,捕捉哪怕一丝丝的水汽。它有极强的适应性,适于各种水土、气候,也能适应突如其来的灾难。美哉大柳,在人如女,至坚至柔;伟哉大柳,在地如水,无处不有。唯我大柳,大难不死,百代千秋。

    ⑥我想,那海原大地震,震波绕地球三圈,移山填河,夺去27万人的生命,为什么单单留下这一株裂而不死的古柳?肯定是要对后人说点什么。这株灾后之柳以过来人的身份向我们宣示:战胜灾难唯有坚守。一百年了,它站在这里,敞开胸怀袒露着伤痕;又举起双臂,摇动青枝。它在说:活着多么美好,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扼杀生命。

    ⑦我出了沟口翻上山头,再回望那株百年震柳,已看不清它那被裂为两半的树身,只见一团浓浓的绿云。一百年前,在这里地震撕裂了一棵树;一百年后,这棵树化作一团绿色的云,缝合了地缝,抚平了地球的伤口。我知道县里已经建了地震博物馆,有文字,有图片,但是最生动的,莫如就在这里建一座“震柳人文森林公园”,再种它一沟的新柳。老树犹在,雄风不减。绿满天涯,长风浩荡。这不只是一幅风景的画图,更是一座活着的博物馆,一本历史教科书。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安羊杂碎汤

李佩红

    从这里搬到那里,人老了,食物不老。

    羊杂碎汤仍然是老味道。老安羊杂碎汤在焉耆卖了几十年。

    从前,焉耆没有羊杂碎汤,这种小吃是100多年前回族人从口里带来的。假如时间向后倒退100多年,你能看到荒凉的河西走廊,一群一群从陕西、山西、河州、湟水落荒而逃的回族人,他们心里面揣着对故土的思恋和忧伤,扶老携幼、神色仓皇、衣衫褴褛,凄凉而又孤独,走在被无数人踩踏出来的砾石路上。向着西方,顶着风沙,一直走,一直走,进新疆,过迪化,翻二沟,抵和硕……似乎前方的路永远没有尽头。迫不得已背井离乡的人是连根拔起的小草,他们得在饿死、累死,病死之前,找到一处安身立命之地。他们中的人谁也没有料定,此生会被焉耆这片古老而渺远的土地收留、供养。

    从口里逃难来的回族人带来的不仅仅是物品和工具,还有智慧、丈化、宗教、习惯和饮食,其中羊杂碎汤是他们的特色饮食之一。时过境迁,羊杂碎汤被焉耆回族人赋予了新的味道。说起来,羊杂碎汤的做法并不难,只不过是把羊的头、蹄、肚等杂碎收拾干净,放进水里炖熟,再调入葱、姜、蒜、红辣椒等佐料。

    老安做羊杂碎汤比别人舍得下工夫。他每天早晨6点多起床,先熬骨头汤,再把生姜、草果、八角、香叶、大葱、辣子等互不相干的调料添进去,再放入杂碎慢火炖四五个小时,等中午一两点时间到了,香味完全拱进杂碎里,一道美味的羊杂碎汤便可出锅了。时间短了,杂碎硬,口感差;时间久了,杂碎太绵,没嚼劲。一锅味道足够的杂碎汤,和老安的心情、调味的品质、杂碎的鲜嫩、水的好坏,甚至菜板的干净与否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食物之间讲的也是个因缘,它们原本生长在彼此陌生而遥远的地方,在同一时间里经火与水的调和与磨炼,最终相和相融相互完美,成就一锅美味。

    “这支由勇敢的商业家和航海家组成的民族,在东方古国的人海里挣扎,以防沉没。他们用唯一的一条船保证自己的种族在历史中向前航行,这条船就是伊斯兰教。”(散文家周涛语)当然,连接这条船的还有共同的饮食文化。只要有回族人居住的地方,肯定有羊杂汤、粉汤、油香、泡泡油糕,别小看这一点,它是一种文化符号,一把开启神秘大门的钥匙,一条连接回族族群的纽带。在中国没有哪一个民族如回族这般分散,星罗棋布。但是,无论时间和空间相隔多远,他们都顽强地保持着吃相同食物的习惯,初见,只一碗羊杂碎汤,立刻会确认彼此的身份,拉近彼此的距离,拉近彼此的心。

    在新疆生活久了的汉族人,出门在外都喜欢选择回族餐厅就餐。回族人出名地爱整洁,对一切事物信奉至清至真。老安认为,饮和食是件严肃的事情,严肃到与心有关。老安在做羊杂碎汤时心很清真,清即清洁,真即货真价实,不欺不瞒。老安说,制作食物和唱歌、跳舞一样,你用不用心,观众能感觉到,食物的优劣,舌尖也一触便知,欺骗别人,轮回到最后,即欺骗了自己。至于卖一锅汤赚多少钱,似乎与他无关。老安很享受制汤的慢时光,他感谢上苍给予的馈赠。老安想到他活到古稀年纪,身体仍然健康硬朗,心里倍感欣慰。老伴慈温,儿孙满堂,生活安适,这不就是百年来向往的日子。老安想要时光慢下来,再慢下来。他在重复而细碎的时光里,把一锅一锅羊杂碎汤细火慢炖,使香气收敛,绵绵散出,不至于消失得太快。一个人的喜悦与幸福融进汤里,这就不再是单纯的羊杂汤了,而是老安一生的修炼,一世的禅悟

    味道好的话,哪个角角巷巷里都有人来吃呢;味道不好嘛,你把人抬上来人都不吃。你说对不对?老安的回族新疆话味道和他的羊杂碎汤一样纯正,他把说字说成佛,把卷子说成航子。老安头戴一顶回族白帽,脸膛红黑,像个农民。老安告诉我,他从前就是农民,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来到县城卖羊杂碎汤,一开始做得不行,慢慢地摸索着做,生意才越来越好。现在,他的羊杂碎汤一天至少卖出去一两锅,距离焉耆300多公里的乌鲁木齐、昌吉的,还有库尔勒的许多人周末专门开车来吃他做的羊杂碎汤。自己吃了不够,还买了带回去。一个农民凭自己几十年努力,把普通的羊杂碎汤做成焉耆县的一道招牌,算得上是一种荣光。

    焉耆,有老安这样的回族人,犹如他做的羊杂碎汤,色香味俱全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禹的寂寞

何向阳

    时隔四千年之后,已经难见当年辕关的地貌了,只剩了讲说,在往事与神话间游走,还有“古辕关”这几个清人的字,刻在关隘立壁上,写着历史。夏禹,一半被压了纸型,叠藏在文典史籍里头,一半,化作了口口相传的故事,散落在如空气无形却有时又凝聚成某种气候的民间里。

    然而,真的跑了几十里地,到“萃两间之秀,居四方之中”的嵩高之地登封城北约两公里万岁峰下,面对高10米、周长43米的巨大“启母石”时,才知道那个英雄是彻底地寂寞的。

    早年读《史记·夏本纪》,印象中叫禹的英雄与洪水斗了一辈子,太史公用了几大段写他从这里到那里,好像走遍了天下河流,连一些不知名的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河都布满他的足迹,哪里有水难,哪里就能眼见他的身影,忙碌得不知道还有别的生活。重翻《史记》,“敏给克勤”“劳身焦思”的句子扑进来,对应“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的功劳,“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撬,山行乘辇”的做法更惹人眼目,“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终于告功于天下,天下也终于因这个人的忙碌操劳而“太平治”。然而行为、功绩之外,仍有一句不能舍下,是“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较之,我到更喜欢口传历史中那句——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去了“敢”字,可能更见禹的风格。不是不敢,而是不能,司马迁的文人叙事中说的是责任,民间叙事中说的是精神。二者叠加,仍不能抹去个寂寞么?

    禹治水前,还有一个人因治水建功,也因治水被杀,当那个叫鲧的人用堵的方法没有最终止住而失败时,死的命运其实已等着他了,“九年治水而不息”,功用不成是小事,关键是民生之系。《史记》中那一句让人看了心悸—“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可见当时的责任制之严明。“舜举鯀子禹,而使续鲧之业”这里面有种难以人情释解的苦痛,前赴后继才不那么浪漫,舜此举之用意今人不好揣摩,然而也让人觉出搭了性命的压力,不知尚年轻气盛的禹怎么想?反正,他是上路了。面对因洪水生灵涂炭的百姓,他是非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之度外了。

    在失去了父亲之后,谁又是第二个要他付出的亲人呢?五层楼高的启母石就是另一场不幸的实证。“禹治洪水,通面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曰:‘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归我子。’石破北方而启生。”《淮南子》里这篇故事一波三折,熊身的禹,和无意中见了熊身禹的为妻的涂山氏的“惭而去”——一写得太生动,也太涩苦,还有启之生,都神迹般,扑朔速离;然而立于启母石前的下午,阳光是这么好,壁峭的石头破裂开来,一分为二,围着它走,有种本真的崇慕,因为它本身没有任何雕饰或者后天的人文附丽,就是一块巨石,风雨阳光都经过了,还是一块巨石。对于那不知神迹的过路人,它会因没有文字与解说而沉默为一块真正的顽石。大禹寂寞着,他的寂寞还不是后天的懵懂,而在当时,最亲密如妻子的人仍然会“惭而去”,离开他,不解是深的,比水更深一些。大禹,枉有回天之力,能够劈山让泄流改道,却不能够让一个心爱的女人回心转意,一任那自心流漫的大潮淹没自己。

    何况诸侯们叫叫嚷嚷,争相出着主意,到了要走向水泽大野时,便多缩进家门不愿出去。对于这帮人,大禹怎么不会冲他们把那双总是在走长满老茧的大脚伸开呢。这个英雄,领着一批人实干,却还要永担背后的热嘲冷眼、唾沫星子,那也是一种水,堵或者导似已不是对付的方法,它汇聚着另一场洪水要淹没这个治水的人还有民众,他们的纪念随时随处,然而民众的纪念也会时过境迁,也因随时随处而心境迁移,也会遗忘。他们忘了一个人的最好办法是将人打入历史,在史录的隧道里或可赢取一个空间,几行文字,然而内心呢,当洪水不再,阳光灿烂,歌舞升平,与幸福伴行之际,

    谁会想起、忆念、沉吟,或者祭奠。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祖母的季节

苏童

挂在门楣上的粽叶已经发出了灰褐色。风飒飒地吹着那捆粽叶,很像是雨声。真的下雨了,雨丝白茫茫地扫过村弄,在我家门前织起一张网,那捆粽叶又沙沙地响起来,像是风声了。祖母坐在门槛上,注视着檐下的雨水像小瀑布一样跌落下来,汇在石硌路上,匆匆忙忙地流走了。

很早以前祖母就聋了,但是那个秋天她说她什么都听见了。每天早晨她被雨声和潮声惊醒,便对灶边烧火的母亲说:“凤英子,今天我要走了。”

但次年春夏时节,祖母还坐在后门空地上包粽子呢。有一只洗澡的大木盆装满了清水,浸泡着刚从湖边苇地里劈下的青粽叶,我家屋前屋后都是那股凉凉的清香味。我走过去把手伸进木盆,挨祖母骂了,她不让人把码齐的青粽叶搞乱了。我们白羊湖一带的人都包“小脚粽”,大概算世界上最好看最好吃的粽子。祖母把雪白的糯米盛在四张粽叶里,窝成一只小脚的形状来,塞紧包好,扎上红红绿绿的花线。有一只粽子挂到我的脖子上了,我低头朝那只粽子左看右看,发现祖母包的粽子一年比一年大,挂着香喷喷、沉甸甸的。祖母挎着竹篮走过横七竖八的村弄,去五里外的白羊湖边采青粽叶。我跟着她。我们站在湖边的黄沙地上望着四处可见的苇丛,然后赤脚涉过一片浅水,走进最南面那丛芦苇里。祖母喜欢这里的粽叶。

“这水里有小青蛇,我看见过。”祖母说。“你不怕吗?”我看见祖母踩在一片暗水中。“小青蛇不咬人。小青蛇游过的水里,长苇子都是甜的。”祖母采着白羊湖的青粽叶,时不时俯视身下的湖水,湖水波动着,把她穿蓝袄的影子搅碎了。有一次她俯视着那个影子,突然手里抓的苇叶掉落了。祖母站在湖水里颤抖着,告诉我她刚才看见了祖父的脸。她说她没有眼花,那确确实实就是我祖父。“老家伙来拉我走了。”祖母对着湖水自言自语。她一笑起来脸上便苍老了许多,那种笑是又凄凉又欣慰的。我记得祖母的头发就是那个春天白的。她常常一个人到湖边去,去很长时间。有一片芦苇的叶子差不多让她劈光了。她赤着脚站在冷冷的湖水里,俯视着水面,说她又看见了老家伙的脸,湖上下网的人看见我祖母在水里又是说又是笑又是哭的,都说她的眼睛也许真看见了什么。

家里人猜祖母是看见了游过水下的小青蛇。我祖父属蛇,他跟我这么大的时候,村上人都喊他小蛇儿。他十七岁娶了我祖母,我祖母就成了“小蛇儿家里的”。

去年端午节前后,祖母坐在后门空地上不停地包粽子,几乎堆成了一座粽子山。没有人去劝阻她。祖母年近古稀但并不糊涂,直到去世没干过一件糊涂事。

“小蛇儿从前最能吃粽子,一顿能吃八个。”有一天村西的老寿爷踱过我家门前,看见了门楣上一捆捆的粽叶,这样对我父母亲说。

父母亲一个编竹篓,一个劈柴,他们对老寿爷笑着,没有说什么。

我祖父也死于秋天。死于异乡异地一个叫石码头的地方。许多年了村里人还是喊我祖母“小蛇儿家里的”。

有一年老寿爷跟着贩米船溯水而上,来到湖北一个码头上,遇见了我祖父。他正在码头的石阶上为一个瞎女人操琴卖唱。在异乡见到村里的熟人,祖父并不激动。他抛下瞎女人和围观的人群,跟着老寿爷上了贩米船。他帮着村里人把船上的米袋卸完,拉着老寿爷进了一家小酒店。就是那次我祖父酒后还吃了八只粽子。

“你回去吧,你儿子会满村跑了。”老寿爷说。

“不回去。”祖父喝白干喝得满脸通红,摇着头说,“出来了就不回去了。”大家都站在东去的船上向他挥手。看见祖父一动不动站在岸边一块突出的石头上,身边滚动着浓浓的晨雾。那地方多雾。

去年秋天不是好季节,那没完没了的雨就下得不寻常。我祖母坐在门槛上凝视门楣上的旧粽叶,那些粽叶在风雨中摇摇晃晃。祖母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她向每一个走过家门的村里人微笑,目光里也飘满了连绵的雨丝。从白羊湖的黄沙滩传来了潮声,她在那阵潮声中不安起来,屏息静气,枯黄的脸上泛起了不祥的潮红。

“活不过这个冬天了。”

我听见父亲对母亲说。母亲对串门的亲戚说。串门的亲戚也这么说。那天父母亲去田里收山芋了。雨还在下,门前的石硌路上静静的,半天没有人经过。我看见祖母倚着木板门闭上眼睛,脸上的表情神秘而悠远。我过去轻轻摇了一下她瘦弱的身子,她没动,我紧张地喘着粗气,突然她微笑了,眼睛却仍然紧闭着。“我没死。你这傻孩子。”她说。

秋天下最后一场大雨的时候,我母亲从箱子里找出了祖母的老衣,那是我祖母几年前自己缝的,颜色像太阳一样又红又亮。我见过村里几个死去的老人,他们身上最后一件衣服都挑选了鲜亮的颜色,那大概是有道理的。母亲把红色的老衣挂在她房里,光线黯淡的房间便充满了强烈的红光。母亲说是为了镇邪。红颜色能镇邪,后来我母亲打开了祖母常年锁着的一只黑漆木盒,木盒里空空的,我母亲眼里闪过一丝慌乱,急忙走到后门去。

“没有了。”母亲对编竹篓的父亲说。

“什么没有了?”“那块金锁。”母亲说,“我嫁过来的时候她给我看过的。又不想要她的,她干什么藏起来呢?”

我父亲沉默了一阵子,来到祖母身边,轻轻地把她从昏睡中唤醒。“娘,你的金锁呢?”

“没了,早没了。”祖母那会儿依然清醒,她定定地看着父亲的脸。“娘,我们不要,让你老带走的。”母亲说。“我不带走,死了还带金锁干什么?”祖母说完真切地微笑了一下,那是她一辈子最后一次微笑。笑得那样神秘,让人永远难忘。我父母亲凝视着她布满皱纹和老人斑的面容。愣怔了半天,等着她告诉什么。但是祖母闭上眼睛了,不再说话,微笑也渐渐消退。父亲站在那儿,忽然浑身不可遏止地颤抖起来,他朝母亲背上推了一把,沙哑着嗓子说:“走吧。”

他们两个踮着脚尖,轻轻地离开。祖母在连绵不绝的雨声中继续着她的梦境。我祖母清贫了一辈子,没有留给家里任何值钱的物件,连唯一的金锁也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只有一捆一捆的旧粽叶还挂在我家的门楣上,沙沙沙地响。

在长长的秋天里,我在祖母留下的旧粽叶下面出出进进,总能闻到白羊湖边芦苇的清香,春天那个祖母的季节就浸润着这股清香。我料定在每年的端午节,祖母还会将温暖的手伸向我,在我的脖颈挂上那只用红线扎紧的“小脚粽”。我挂着这只粽子跨出家门,走过村弄,在白羊湖一带燕子样掠过。走过春天走过秋天,即使在白羊湖外面的世界里,祖母的粽子也会留下永恒的清香。祖母的坟在白羊湖边。坟上长着一株娇黄的迎春。没有青草,青草还没有长出来。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